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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8章 刺客鼻祖与第一位霸主

提起刺客,总给人冷酷无情神秘危险的感觉。

其实,刺客就是现代电影中常见的杀手,冷冰冰的,无情、孤独、本领高强、忽隐忽现,给人难以亲近之感。执行任务的时候,善于偷袭,一击致命,是不少美女心目中的偶像。

中国很早就有刺客,却并不受重视,大部分属于下九流。他们‘拿人钱财,替人消灾’,刺杀行动不分善恶,缺乏正义感,史册往往称他们为‘贼’。

直到司马迁在《史记》中写了《刺客列传》,列举了春秋战国五位高手,那一幕幕惊心动魄的场面,让后世开始重新审视这个职业。

《刺客列传》中,排在第一位的,是鲁国的曹沫,因此让他一跃成为刺客的祖师爷。

按照《史记》记载,这位曹沫,是凭借勇敢和力气侍奉鲁庄公,驰骋疆场,作战勇猛,深得鲁庄公喜爱。但是,作为战将,面对齐国总吃败仗,被逼无奈,突然改行当刺客,给了齐桓公一个措手不及。

虽然没见血光,却达到预期目的。从此,刺客这个职业,频频闪现在历史的镜头中,让人惊心动魄,让历代君王提心吊胆,也让武侠小说,多了一层神秘。

北杏之盟,遂国国君没有参加。

遂国(今山东宁阳、肥城一带)是小国,据说是周武王所封虞舜的后裔。平日夹在齐、鲁之间,今天被这个欺负,明天被那个讨伐,只有受气的份儿;能维持到春秋时期,实属不易。

就好比一个小职员,夹在俩个明争暗斗的大领导之间,一个让这么干,一个让那么干,谁都得罪不起,最后两头受气。

齐国要想称霸,必须征服邻居鲁国,否则在背后捅刀子,可是个大祸害。但鲁国也不是好惹的,齐国的两次败仗,都是鲁庄公所赐,给齐国人的心理造成很大影响。

齐国第一次举办会盟,给鲁庄公和遂君都发了英雄帖,鲁庄公没给面子,拒绝参加。遂国向来依靠鲁国保护,这种大事,必须看鲁国脸色,鲁庄公不去,遂君自然不敢前去,躲在家中纳闷。

鲁国的做法,让齐桓公很恼火,很恼火。

在管仲的竭力劝阻之下,齐国大军没有奔向鲁国,而是把矛头,指向遂国。

公元前681年夏,北杏会盟不久,齐桓公借口遂国不遵王命,派遣军队,突袭遂国。收拾不了鲁国,难道还收拾不了小小遂国吗?这个软柿子,瞬间被捏碎。

然后,齐军就把遂国当成自己的土地,留下士兵戍守,遂国,成为春秋时期第五个被灭亡的国家。

这明显就是给鲁庄公点颜色看看,杀鸡儆猴。你不参加会盟,可以;你不给我面子,可以;但是你不遵王命,必须斟酌一下,我现在可是替天子发布命令。

这给鲁国出了一个大难题。救,不敢保证必胜,且齐国理由很充分:不尊王命。不救,遂国是自己的附庸,鲁国被扣上‘见死不救’的恶名,传出去不好听。

现在的齐国军队,可不像三年前了,早已训练有素,战斗力极强。

鲁国是否救援遂国?史书没有记载。但是,据《史记》记载,曹沫‘与齐战,三败北’。

鲁庄公因此非常恐惧,决定息事宁人,愿意献出遂邑与齐国言和。没办法,鲁国虽然两次打败齐国,整体实力还是逊色;现在齐国上下和睦同仇敌忾,又组织了北杏之盟,气势正盛,继续打下去,鲁国极端不利。

大哥自身难保,只能先丢掉小弟,做个顺水人情。

齐桓公原本也没想与鲁国开战,打起来没法收场,而且战争会影响他的形象,于是,邀请鲁庄公到齐国的柯地会盟。

既然人家邀请,不能不知好歹。

公元前681年冬,齐、鲁会盟于柯,也就是今山东省阳谷县阿城镇。战国著名的军事家孙膑,就是阿城人;据说,晏子也曾治理阿城;现在这里盛产阿胶,被称为阿胶之乡。

对于一员战将来说,战败逃亡一次,就是奇耻大辱。曹沫败亡多次,鲁庄公并没有惩罚,照样重用他,这让曹沫内心惭愧不已。

对于这次会盟,虽然史书记载有轻重,但整体差异不大。

据《史记》记载,临出发之前,曹沫问鲁庄公:“齐国侵伐鲁国,已经到了城下,您难道不想保卫鲁国吗?”

鲁庄公郁闷地说:“哎!我这样活着,还不如死!”

曹沫说:“既然这样,那么您对付他们的国君,我对付他们的臣子。”俩人一拍即合。

将要会盟的时候,两位国君登上高坛,准备歃血盟誓。鲁国大将曹沫,突然上前,以匕首劫持了齐桓公。

盟会是友好结盟的场所,谁能想到,鲁国突出奇招。

当时事发突然,以管仲的才智,对很多突发事件都有所预料,唯独冒死劫持齐桓公,这件事看走了眼。投鼠忌器,周围的大臣都不敢乱动,管仲镇定地问:“你有什么要求?”

曹沫说:“齐国强大,鲁国弱小,你们侵伐鲁国也太过分了!如今,鲁国的城墙一倒塌,就能压到齐国边境,您看怎么办?”

《春秋谷梁传》中,曹子明确提出,必须归还汶阳之田;刘向的《新序》中,也明确指出归还汶阳之田。古代山南水北为阳,山北水南为阴,这个地方,因在汶水之北,故而称之汶阳之田。今天的汶阳之田,依旧沃野千里,是个大粮仓。

这块土地,后来被赏赐给季文子,成为季孙封邑,不过长期被齐国霸占。双方为此没少开战,直到一百八十年后的齐鲁‘夹谷会盟’,孔子据理力争,齐景公才把此地真正还给了鲁国。

管仲反应敏捷,立刻请求齐桓公,答应归还侵略鲁国的所有土地。

齐桓公本想‘挟天子以令诸侯’,没想到自己先被挟持了。他非常沮丧,也非常恼火,不过生命最重要,迫于无奈,还是答应了。

曹沫并非真想杀死齐桓公,那样双方将仇深似海。有了齐桓公的空口许诺,双方大臣作证,他立刻扔下匕首,回到臣子的位置上,谈吐从容,面不改色。

什么是英雄?这就是英雄。

不用伟大高尚的名号,不需精雕细琢的夸奖,不必像神一样供奉。英雄,就是一个普通人,关键时刻,做了一件不普通的事儿。谁都可以成为英雄。或许,机会不是均等的,但机会来临的时候,看你是否能挺身而出敢作敢为,是否为了国家,甘愿抛头颅洒热血。

英雄本色,本色英雄,不要郁闷自己成不了英雄,一半天注定,一半靠打拼。

盟誓的时候被人拿匕首劫持,还被要挟归还土地,耻辱,奇耻大辱,传出去丢人不算,还怎么称霸诸侯?如果在现代社会,他的窘态,早已被挂到网上疯传。

齐桓公惊魂未定,余怒难消,当时就要反悔,甚至要杀死曹沫。

杀死曹沫,很简单,关键时刻,被管仲阻止。他说道:“贪图小利益,逞一时的快意,就会在诸侯面前丧失信义;没有信义,也就失去了别人对您的支持,请归还鲁国土地。”

信义,这才是称霸的关键。

齐桓公有一点特别好,能权衡利弊,听进去正确劝告,而且特别信服管仲。这几句话,立刻让他的怒火烟消云散,土地嘛,身外之物,还给鲁国;也让诸侯知道,我是‘以德服人’。

‘有怒火是本能,控制怒火才是本事。’就这样,曹沫几次战败所丢失的土地,瞬间全部回归。

虽然没有记者采访报道,但是,柯地盟会之上,齐桓公被劫的事情,像长了翅膀一样,传遍诸侯。

再往后,诸侯听说齐桓公放过曹沫,并且遵守诺言,归还鲁国土地,内心对他非常佩服:有胸襟,守承诺,讲信义,值得信赖!

于是,四方纷纷归附。

本来是件丢人的事,经管仲一引导,反而成了讲究信义的典范,赢得诸侯拥护。领导就喜欢这种手下,能把坏事,转化为好事。

这是一次极佳的正面宣传,正如一句经典的广告词所说:一切皆有可能。

有时候,我们真不必讨厌广告,那也是制作者的心血,融入了许多智慧和汗水,很值得欣赏。

一年以后,齐桓公就正式称霸。

现在说说曹沫,《左传》中没有记载曹沫,只有曹刿。

‘劫盟’这件事,《春秋》只字没提。这么重要的一次国际事件,而且和鲁国有重大关系,《春秋》竟然一点儿记录都没有,很不合常理。解释《春秋》的《左传》,自然也没有提及。

我们知道,孔子晚年删定《鲁春秋》,‘笔则笔,削则削’,他削去了哪一部分?后世无从查考。到后来秦始皇焚书坑儒,原始的《鲁春秋》就消失了,只留下孔子消减的《春秋》。

很可能孔夫子觉得,曹沫这种做法不合礼制,没有正能量,不适合宣传,所以给削去了。《左传》只记载‘盟于柯’,与齐国同好,没再解释细节。

他无论怎么删减,杀手这个职业,从此经久不衰。

另外,很多书中都记载了‘劫盟’的事儿,只不过劫持人写法不同。

《吕氏春秋》中记录,‘劫盟’的主角是曹翙(huì),与曹刿很像;《史记》、《战国策》则写作曹沫,而曹沫这个人,再没有别的事迹见于经传;《公羊传》里也记载了此事,劫持人为‘曹子’;《谷梁传》、刘向的《新序》则记载为曹刿去结盟,没有劫盟记录。

后世许多学者,认为曹沫就是曹刿,也有认为是两个不同的人。争来争去,到现在也没个明确结果。

曹刿,长勺一战成名,又劝阻鲁庄公不要去齐国观看祭祀社神,完全一位儒雅智谋之士;曹沫,以勇武著称,与齐国作战,‘三败北’,最终北杏一‘劫’成名,整个一位赳赳武夫的形象。

从史书描写看,这两位完全就是两个风格,不过倒霉的都是齐桓公。

这次事件,被写入《史记刺客列传》后,让曹沫成了后世公认的刺客鼻祖。

其实,以前也有刺客,但是都属于蛇鼠一类,藏头露尾,不讲道义。史家对他们嗤之以鼻,不屑一顾,自然也不会为他们青史留名。

曹沫虽然一‘劫’成名,却半途而废,没有见到血光,没有真正实施刺杀行动。

真正的刺客,还有一百五十多年才出道,他的名字叫——专诸。那一次成功的刺杀,惊天地泣鬼神,成为历史的经典,让苍天失色,让大地颤抖,也成就了吴王阖闾的霸业。

这次刺客鼻祖与第一位霸主的相遇,看起来曹沫胜利了,而齐桓公也没输。关键是,他有个好宰相——管仲,将很快为齐桓公建立起辉煌的霸业。

曹沫,一劫成名,在春秋的历史中,有他一席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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