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乐总是太少,恐惧来的实在是太快了。最后一位唱歌的木匠是老族长的儿子,他一声暴喝,拎起一把锤子就冲了出去。黑暗中的那个人动也未动,就见刀光一闪,老族长的儿子就断成两截,扑落在黑暗里。
村民有的呆住了,有的抓狂了,有的哭喊着,有的瘫软了。还有的想要去拿斧子,去拿凿子,或者是找个锯子,再者找根木棍也行。打桩的大师傅吼了一嗓子,大家都默不作声了。想要去抓拿家什的手也停住了。
黑山的手下端过来一包银子。
打桩的大师傅什么也没有说,接过来银子,招呼了一下村民,抬起老族长和老族长儿子的尸体,快步走了。
原本很热闹的火炉旁,一下子就变得冷冷清清,甚至还有一丝的寒意。
蒲金刚依旧坐在那里喝着酒,脸上依旧洋溢着痴迷的微笑。他似乎根本没有看到外面发生了什么,因为他的眼睛从来就没有离开过那块玄铁。就算外面的血流成河,都跟他没有关系。
当一个人为一件事情成痴的时候,他才能做得好这件事情。蒲金刚就是这么一种人。黑山的脸上也洋溢着微笑,他知道他没有找错人。
火炉更旺了,蒲金刚没有将那块玄铁放进火炉,却放进去一大块金子。
张宝儿和小妖当然知道那块金子是黑山的,因为这块金子够大,足足有人的半个脑袋那么大。可是不打造玄铁却先去熔炼一块金子,这又是何道理?
张宝儿和小妖不懂,黑山也不懂,黑山的手下也不需要懂。门外黑暗处的那个黑衣人也不懂,他似乎都没有朝火炉旁望来一眼。他们都不需要懂,他们只需知道铸刀的叫做蒲金刚就足够了。没有人怀疑蒲金刚的能力。
黄金变得更黄了,像是没有煮熟的鸡蛋黄儿,随时要淌下来一样。蒲金刚夹出那块黄金,抡起铁锤,只听一阵叮叮当当,那块黄金变成了一根棍子。
任谁看上去,这都像是一把剑的坯子。蒲金刚铸刀之前,难道要先打造一把黄金的剑么?金质软,黄金打造的剑还不如一把柴刀锋利。
张宝儿和小妖更加纳闷了,黑山却依旧蜷曲在那个铺着虎皮的摇椅里面,怡然自得。
黑山老爷的下人们伺候在火炉旁,在等着蒲金刚的吩咐。不管蒲金刚有什么吩咐,他们都能满足。
小妖瞧得出这几个下人很不一般。其中一个人的手指骨节粗大,虎口一层硬茧。这一定是一个使刀的高手,而且绝对不会次于江湖上的一流好手,可他却甘愿在黑山手下当一个下人。
蒲金刚身边伺候着的下人有六个。这六个人以火炉为中心,分别站在乾、震、坎、艮、坤、巽位置,留下的离位和兑位却空着。空着的位置放着一张摇椅,就是黑山垫着虎皮蜷曲在上面的摇椅。
小妖看了一盏茶的时间,这六个下人时而往火炉里面添碳添蜡,时而叮当一下“大喇叭花”的风箱,可是当他们站立不动的时候,他们一定在一个固定的位置,就是那个八卦的位置。
如此看来,黑山一个人占了离位和兑位,那么他的武功应该是最高的。可黑山老爷看上去就是一个白白的胖子,一个浑身长满了赘肉的白胖子。
蒲金刚手中的那根金棍当然不是用来铸剑的。虽然它看上去很像是一把剑的坯子,但是蒲金刚绝对不会去铸造一把不能杀人的剑。
蒲金刚将那一大坨的黄金,敲成棍状,然后缠绕在玄铁之上。缠得很实,很密,然后绞紧。再投入火炉中,烧红之后,拿出来,再敲击。
砧台上面金光四射,真的是金光四射。
蒲金刚的锤子无比的遒劲有力,一下一下地落在裹着黄金的玄铁之上,黄金在锤底四散飞溅,绽放出一朵朵金花。
铸剑和铸刀严格上来说并不完全正确。刀和剑早已摈弃了“铸”,而是“锻”。烧熔了铁水叫做“铸”,千锤百炼敲击而成才叫做“锻”。
铸剑之说源于春秋战国,那时候铁器尚少,也仅仅是采用“块炼法”,所以,那时候的铸剑便是铸铜剑。老百姓的智慧总是无穷无尽的,铁从来都是越练越精。“炒钢之法”和“灌钢之法”相继推广,钢刀的出现,让人们彻底抛却了铜剑。
蒲金刚的锤炼之法很特别,他锤下的玄铁也特别。当你用特别的方法去应对特别的事情,那么这件事情看起来就顺眼得多了。
蒲金刚足足敲打了一个时辰,用黄金裹着的玄铁又变成了玄铁。黄金被融进玄铁里面,又完全地被敲击了出来。地上溅落着点点黄金,像一朵花,一朵黄金花,砧台就是花心。玄铁还是玄铁,似乎还闪耀着黄金的光芒,细瞧却还是通体乌黑。当你把眼睛移开,那块玄铁又在放光,金黄的光芒里面还透着暗红。你再去细瞧的时候,那光芒又消失了,还是黑色。
玄铁已经变成了一把刀的样子。刀很短,还不到一尺。刀身上没有花纹,却似又蕴含着无数花纹,像是惊涛骇浪的黑水,又像是铺天盖地的乌云。
黑山的下人们早就准备好了“五牲之溺”和“五牲之脂”。蒲金刚摇了摇头,让人去杀了一头麝,得了一银盆麝血,再将这头麝体内的麝香捣碎了,和在银盆里面。蒲金刚将刀烧得隐隐发红了,然后浸在银盆里面。
一股青烟之后,银盆很快镇定下来。麝血不再翻滚,银盆的盆底在咕嘟咕嘟地冒着泡儿,像是一个人在渴饮。
蒲金刚的脸上露出了微笑,他直起腰舒展了一下身躯,接过下人们递过来的毛巾擦了擦汗,然后又去饮了两壶酒。
蒲金刚喝酒的时候,看到将黑未黑的地方还有一个人,就是那个杀人的黑衣人。蒲金刚“哦”了一声,他当然也看到了黑衣人杀人的刀,一把还在滴血的刀。就在蒲金刚锻造的时候,那个黑衣人又杀了五个人。
一个人将要完成一件伟大事情的时候,总是很兴奋。蒲金刚的锻造也即将完成,蒲金刚也很兴奋。“兄台何不进来喝上一杯?”蒲金刚冲着那人喊道。
那个黑衣人仿佛没有听见,没有丝毫移动。
黑山说道:“他不是来喝酒的,他不会进来的。”
蒲金刚道:“哦,原来他不是黑山老爷的人。”
黑山道:“至少,在天亮之前,他不会进来。”
“为什么?”蒲金刚说话间又喝光了一壶酒,打铁是一个体力活,蒲金刚需要多喝点酒,多休息一下。
黑山道:“因为蒲先生说过,铸造这把刀需要六个时辰。到天亮就刚好六个时辰,所以,天亮之前他不会进来的。”
蒲金刚道:“看来,天亮之前,我们也没有人能出去了?”
黑山道:“好像是的。”
蒲金刚道:“他的刀还在滴血,好像杀了不少人?”
黑山道:“他刚刚杀了绍兴府上官家的弃徒上官红羽。”
蒲金刚道:“哦?这个弃徒可不简单。听说他被上官家赶出来,不是因为他做了对不起上官家的事情,也不是因为他行为不端,仅仅是因为他的剑法太好了。”
黑山道:“是啊,他的剑法竟然超过了上官家的掌门上官红城。上官家的掌门之位又是凭武功而论的,所以他只能被赶出来了。”
蒲金刚道:“听说上官红羽自从出了上官家的家门,就不再使剑了。”
黑山道:“他隐姓埋名消失了五年,五年后他的刀法远比他的剑法更可怕。”
蒲金刚道:“他的刀还是快不过这黑衣人的刀么?”
黑山点点头,说道:“还差得远,他刚才好像就出了一招。”
蒲金刚没有搭话,他知道一招之后的后果,那就是上官红羽被劈成了两截。“这黑衣人还杀了谁?”蒲金刚又问。
黑山道:“一个叫冷绵刀的,一个叫做白虎真人的。”
蒲金刚道:“有这两个人就已经足够了,能杀死他们的人本就不多。”
黑山道:“不错,能杀死他们,还能将他们劈成两截的人更少。”
蒲金刚道:“黑山老爷知道他是谁了?”
黑山道:“蒲先生不也猜到了么?”
蒲金刚开始笑,笑完了道:“原来是他。”
他不是人,他是鬼,西门鬼。他的名字就叫做西门鬼,西门鬼杀人总是喜欢将人砍成两截,他想杀的人,没有能逃过这“两截”的。所以,他的外号就叫做“鬼门劫”。
蒲金刚道:“想不到西门鬼也想要这把刀。”
黑山道:“他不想要这把刀,因为这把刀太小,若是用来将人砍成两截,未免也太不顺手了。”
任何一个人,任何一个使刀的人,一定不会嫌弃一把利刀。更何况还是一把蒲金刚打造的玄铁宝刀。蒲金刚当然听得出来,黑山在调侃。因为,西门鬼若是想要这把刀,根本就没必要杀这么多人,也根本没有必要守在外面。他只要在凌晨的时候来取刀就可以了,谁阻拦就杀谁。何苦要忍着露水在外面站上一夜?
所以,西门鬼一定是被人请来的,因为这世上没有人能要挟西门鬼。蒲金刚实在想不通,连黑山老爷都拒让他三分的人物,还有谁能够请得动他?
蒲金刚道:“看来这回得需要黑山老爷亲自出手了?”
黑山摇摇头,说道:“若是早上十年,我或许还有勇气试上一试。但是这些年,我尽是胡吃闷睡了,根本不是他的对手。”
蒲金刚道:“看来,他是吃定了这把刀了。”
黑山道:“好像是的。若非这刀还没有铸成,只怕我这颗脑袋也要搬家喽。”
蒲金刚道:“黑山老爷真会说笑,我知道,这世上还没有黑山老爷解决不了的问题呢。”蒲金刚说完又在笑,黑山也笑了。
他们在笑的时候,将黑未黑的地方又多了一个人。离西门鬼五步远。
张宝儿和小妖都认得这个人,天香楼的楚欢,那个片鸭子的楚欢。
桌上有酒,还有菜,当然是天香楼的酒菜。黑山不管到了哪里,吃的用的无一不是最好的,酒菜就更不用说了。蒲金刚锻造这把玄铁刀需要一整夜的时间,那么桌上的酒,就一定要够蒲金刚一整夜喝的才行,喝酒当然少不了下酒菜。只要你有银子,不管多晚,不管多远,天香楼都能将饭菜送到。
楚欢依旧围着一个小皮围裙,围裙上面插满了刀。楚欢离西门鬼五步远,这个距离拿捏得极有分寸。西门鬼一动不动,楚欢也一动不动。西门鬼能感觉得到这个来送酒菜的厨子很不简单,他身上的每一把刀都散发着浓重的杀气。西门鬼当然知道,菜刀一样能杀人。
突然,黑山的一个下人惊奇地喊道:“蒲先生,这盆里面的血干了。”
玄铁刀被浸在银盆里面,就不再有人去动他。银盆的边缘很干净,银盆的里面也有一圈圈的麝血的痕迹,像是一盆麝血突然渗到了盆底。银盆当然不是漏的。
蒲金刚喃喃道:“想不到,这刀嗜血。”
蒲金刚用钳子夹起这把玄铁刀,左右观瞧,抑制不住满脸的激动。适才这把刀还是那么干枯萧杀,此刻像是一只吸饱了血的蚊子的肚子,黑色的刀身里面透出幽暗的光芒,那暗红色的光芒显得无比圆润,无比饱满。
“哇……”天香楼来送饭菜的一个年轻小伙计吐了一地。这小伙计不仅吐光了胃里面的东西,还在干呕,折腾了半天,才缓了一口气,说道:“这刀,太臭了。”
原来这小伙计很是好奇,在蒲金刚看刀的时候忍不住凑过来瞧一下热闹,离得稍近些,就闻到了一股非常强烈的难闻气味,何止是臭,那是相当地臭。
麝血和着麝香怎么会臭?当然会臭,而且奇臭无比。
麝香产于麝,一只麝产麝香仅有二两余,原麝之尤甚。黑山手下适才杀的这只原麝比平常的原麝大了一倍多,肚脐下的麝香足足有半斤之重,乃是麝香中的极品。麝香又叫做臭子,一两麝香需要溶入一百斤烈酒里面,才能散发其独特的香味。若是未能稀散的麝香,当然是有非常猛烈的恶臭味道。
臭味大家都闻得到,在黑山的手下宰杀麝的时候就已经闻到了。小伙计是来送饭的,没有防备,一路上仅是嗅着饭菜的香味,乍一闻这麝香之臭,竟然没能把持住,吐了出来。
张宝儿不禁想起来经书上看到的一个小故事,说的也是香料。说的是古时候一个人在海边上捡到一块东西,恶臭无比,浮于海水,每每丢之均被海浪冲到岸上来。这人就将这块恶臭的东西埋了起来,结果方圆十里的花草都变得异常的芬芳,凡是外来的人都觉得这地方十分特别,有一股异常的香味。后来,人们寻来寻去,终于找到了香味的源头,就是那个人当年埋的那块恶臭的东西。
那块东西被人们重新挖掘出来,细细研究,发现这块恶臭的东西竟然是一种十分罕见的香料,香味持久浓郁,百年不散。其臭只不过是因为它的香味太过浓郁,浓郁得让人无法忍受。此物如何而来,不得而知,只道是海上来。便传是海里面的“龙”,在睡觉时候流出的口水,滴到海中凝固起来,天长日久就成了“龙涎香”。
此后,竟还生出许多笑话。龙涎香极其罕见,便有妄人捧着一块极香的东西,在集市上叫卖,说是龙涎香。世人笑之,曰其不辨香臭。这妄人还不解,道:“这么香的龙涎香你们竟然不识货,难道臭的龙涎香才是真的龙涎香么?”他不知,真的龙涎香,却真的是臭的。
香极则臭,臭极则香。便如善恶一般,均在一念之间。古人讲究中庸之道,也在其中。“香”得极了,反而会不被人们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