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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一枪爆头

十月,天依旧有些炎热,北方树叶变黄,哦不,没有树叶,此刻千里赤土一片萧瑟。

“报告将军,前方有一人拦住了我军的去路!”

“什么人?是官兵吗?”

“不知道,穿着很怪异,背后还背着一个奇怪的玩意,那玩意已经杀了我们几位将军了!”

一座土堆旁,一名穿着软甲身体有些虚弱的人从战马上滑了下来,在土山下上百士兵包围了一个打扮奇怪的人,他身上没有甲胄,穿的花花绿绿的跟蛤蟆皮似的,而且他脸上还涂了怪异的颜色。

当然更让人奇怪是他手中端着一个长长的家伙,这玩意他们没见过,这东西只要砰一声响,就会有一名将军应声倒下,而且,这家伙的身手也异常了得,但凡有士兵冲到他身边,他拔出腰间的短刀一刀就能刺死一个。

“这是什么兵器?”

那将军哦不,准确来说应该个道士,他虽然穿着皮甲但是身上还罩着一身紫色的道袍,这道士说完,他身边几名将帅纷纷摇了摇头。

土山丘下,被群殴的年轻人也一脸的懵逼,他姓陶名烈,是一名特种兵,他在执行任务的时候掉进了一个怪异的山洞,然后就出现在了这里,刚出现在这里就碰到了一群拍戏的人。

这群拍戏的人说来也奇怪,竟然没有导演!

而且这些人还玩真的,那长矛扑哧一声就刺中了他的帽子,要不是陶烈反应及时脑袋都被他戳穿了。

“草,难道我穿越了?!”

作为一名优秀的特种兵,陶烈的警惕性非常高,他看了看周围,这一切不像是片场,他坠落在一个马车旁,马车上放满了箱子,而他则被保护马车的人包围了,而且,在前面的座土山上还有一人,那人像是领头人,他穿着道袍加皮甲倒是比别人显眼许多。

“难道就是他让人包围的我?”

本着破除迷信人人有责的信念,陶烈端起了手中的狙击枪,那道士也是神奇,他见陶烈端着枪对准自己,他还一脸的笑意,仿佛在说你打我呀,你打我呀!

旁边的随从告诉他要躲避,他还训斥道:“我距他少则300步,就是再厉害的箭也射……”

砰!

一颗子弹就这样从他的眉心而入,将他整个后脑勺都打没了。

“将军!将军!”

“天公将军死了!”

很快山上涌来一群人,他们望着脑袋被打爆的将军又瞅了瞅山下举着铁棍的陶烈,上千人就这样凝视着山下的陶烈,陶烈也傻眼了。

“怎么这么多人?看来得来一场血战啊!”

可是血战,他行吗?

如今陶烈巴雷特狙击枪的子弹还剩下七颗,92式手枪里的子弹也不过14发,两个弹夹,28发,两个手雷,但是对面至少有上千人啊!

而且他们手里还拿着长矛大刀,自己手里一个匕首,饶是自己是军中兵王,但是也架不住这么多人车轮战啊!

“那家伙用天雷把天公将军杀死了!”

“天公将军死了,官兵就在后面,我们快跑!”

一群人突然像潮水一样散去了,站在土山下的陶烈懵逼了,这特么什么情况?难道是伪军?!

地上到处都是丢弃的兵器盔甲,还有一两匹受伤的战马倒在了地上打着鼾,望着这样一群无组织的大军跑的像丧家之犬似的,陶烈就知道他们打败仗居然是可以理解的。

一名小兵从陶烈身边跑过,陶烈伸手抓住他,那家伙像泥鳅一样倒在地上就磕头了起来:“天神将军别杀我,天神将军别杀我!”

“不杀你可以,如实回答我问题,这里是哪里?你们是谁?官兵又是谁?”

陶烈严重怀疑自己穿越了,因为身为高傲的华国百姓,他们怎么可能会瘦的跟排骨似的?

而且这里放眼望去,赤土千里,一个庄家苗子都没有,富庶的华国这里早变成了房子有没有?!

“这,这里是广宗,我们,我们是天公将军的弟子,那边是黄埔嵩的兵马,求天神将军放了我,我也是没东西吃了才跟着造反的……”

远处战鼓擂动,溃军像潮水一样的向南方涌去,陶烈此刻整个人懵逼了。

“什么?天公将军?皇埔嵩?难道,难道我穿越到了汉末?汉末是个乱世啊!”

“嗖!”

一支长箭射在陶烈的脚下,陶烈一回头,车旁几个黄巾贼人为了抢夺天公将军的财产而打了起来,陶烈望着地上的箱子,那箱子里满是搜刮而来的金银玉器。

那黄金饼块在阳光照耀下散发着迷人的光芒,望着一地的金子陶烈眼睛都直了!

“啊,这么多金子!”

穿越到了汉末,还击杀了张角?而且,还有这么多的黄金?这……

难道是天意?

哼,这些都是不义之财,既然都是不义之财,那就让我帮你们花到更有意义的事情上去吧!

想到这里,陶烈指着那群正在打斗的黄巾贼人大喊道:“叛贼哪里跑,我乃黄埔嵩将下先锋陶烈大将军,识相的给我…”

陶烈一声喊,十几个打斗的人停下了手中的刀枪,一个五大三粗穿着锁子甲的暴民指着陶烈就喊道:“先杀了他,咱们平分金子!”

话未说完,十几个黄巾贼人就朝着陶烈包围而来,果然人贱自有天收,悔不当初啊,为什么不等他们自相残杀完再喊?

不过,绝对的实力面前又有何顾虑?

陶烈二话不说拔出手枪砰一声就将那大块头击毙在了车架之旁,这一声巨响,十几个黄巾贼将愣住了,陶烈又用那黑乎乎的东西对准了他们,砰一声响后,又一个黄巾贼将倒下了,其他人见状转头四处逃窜起来。

“哎,非逼我开枪,不好,子弹又浪费了两颗,这里是汉末,我且找地方当个富家翁,汉末名将多如牛毛,子弹必须得省着对付他们了。”

吓退了十几个黄巾贼将后,陶烈慌忙把地上散落的金条都捡了起来,将金条放回箱子后,陶烈将金子又搬到了车子上,远处黄巾贼人依旧朝着四处涌去,陶烈不敢耽搁,他驾着马车就朝着北方驶去,马车刚走,陶烈突然想起张角的尸体,这在古代可是大功一件,而且说不定还能换来功名,想到这里陶烈又下了车跑到山坡上割了张角的首级。

下土山时,陶烈走的急,他一脚踩到了一个圆咕隆咚的东西上,这一踩不要紧扑通一声让陶烈摔了个狗啃屎,而他手中的张角首级也咕噜噜滚远了。

“草,什么东西?”

陶烈起身一看,地上有个小编织袋,编织袋里放了十几个土豆,没错,这土豆就是自己穿越时带下来了的,当时他是准备拎着土豆去给生火的老刘做土豆菜的,没想到路上他掉进了一个大洞就一起带来了。

望着地上的土豆,陶烈顿时笑开了怀,你可不要小看这土豆,在华国,这是最不起眼的东西,但是在汉末,这可是比黄金还贵的东西啊,当然,汉末没有土豆,但是只要陶烈把这些土豆种下去,那可是能救万民于水火之中啊!

“大汉干旱,庄稼颗粒无收,这些土豆正好能助我过难关,带走!”

陶烈说完把土豆拎在了身上,刚走到车前,他觉得脚下别扭,当即脱下鞋子一看,鞋子下居然踩了一脚的棉花。

掉进山洞时正是棉花丰收的时节,所以在棉林中踩上棉花也不足为奇,陶烈伸手把脚下的棉花刮掉后便欲上车,但是,望着地上的棉花,陶烈一想,这是汉末,汉末的棉花肯定不如华国,为何不带上呢?

要知道自己有了这么多钱,到时候到南方找个太平之地种上些土豆棉花,日子何其逍遥也?

想到这里,陶烈下车取了棉花放到土豆袋子里后架车朝着一片大平原驶去了,马车跑不过十余里路,路边躺满了奄奄一息的黄巾贼,黄巾贼一个个手中拿着粪叉等物件,穿着破烂,瘦弱无比,看上去的确有几分可怜,陶烈有些不忍,若不是大汉王朝苛捐杂税重再加十常侍祸害朝廷,百姓民不聊生,他们又岂能走上谋反的道路?

“哎,还是社会主义好啊!”

陶烈长叹一声驾车赶路起来,行至三四里,金子太重,马匹劳累走不动了,在一片芦苇荡中传来了喊杀声,陶烈怕是来了歹人,他忙停了马车掏出了手枪。

打斗声越来越近,叫喊声也越来越近,绕过一片野芦苇荡,十几个身着铠甲的士兵正在围攻一个大汉,虽是十月,然那大汉坦胸露乳十分壮硕,他很高大,甚至比陶烈还高,这在营养不良的汉末,算是另类的存在。

“杀了他,此人是黄巾贼人的小帅,杀了他就能立大功一件!”

一名将领说完他挥舞着大刀骑着马朝着那大汉砍了过来,而那大汉也毫不犹豫的挥舞着大刀就回砍了过去,当啷一声响后,马上的将军一下将那黄巾渠帅砍退了几步,几个士兵又包围了过来,那大汉慌忙从地上爬起来然挥舞着大刀扑哧一刀就砍死了一个士兵。

其他的士兵毫无退意,他们挥舞着长枪朝着那大汉刺去,大汉挥舞着长刀挡开后又一刀朝着一名士兵的脑袋劈去,扑哧,那士兵的脑袋像瓜一样被砍落在了地上。

“好猛的一个人啊!”

陶烈是特种兵,他知道此人的武艺不俗,而且身高马大的,如果能招降来给自己拉车岂不美哉?

但是……

当啷!

马上的将军又朝着那大汉砍了过去,一群士兵也挺枪就朝着着大汉刺来,大汉挥刀挡住了马上将军的大刀后,一名士兵一枪也刺中了他的肩胛骨,枪拔出,鲜血喷涌而出。

“杀!”

士兵又一拥而上,那大汉忍着身上的痛且退且走,他身后士兵追来,又被他一刀劈死了一个,远处马上的将军没再出手,七八个小兵又将那大汉围住了,大汉手中一把刀进退之间又砍死了几人,当大汉逃到陶烈车前不远处时,最后一个士兵也被他砍翻在了地上。

此刻,一条弯曲的路上,那马上的将军拖着一把大刀出手了,战马奔腾而起,那大刀在地上划过泛起了一阵火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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