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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爱情故事

这是发生在旅游景点里的一个真实故事。故事中的主人公是两位老人。

一天,两位老人离开旅游团,相携着到山崖上看夕阳。夕阳无限好。西天燃烧着橘红的霞光,犹如一场缤纷而下的太阳雨,溅落在山石草上,跳动着灿烂无比的阳光。两位老人如醉如痴地欣赏着这无比美景,突然,她感到身边有一个东西往下坠落,她下意识地伸手一拽,拽住的正是她失足的丈夫。她拽住他的衣领,拼命往上提拉,但无论怎么努力,都无济于事。他悬在山崖上也不敢随意动弹,否则两人都会同时摔落谷底,粉身碎骨。她拽着他实在有些支撑不住。她的手麻木了,胳膊又肿又胀,仿佛随时都会和身子断裂。她意识到瘦弱的胳膊根本拉不住他太沉的身体,她只能用牙齿死死咬住他的衣领,坚持到最后一刻。她企望有人突然出现使他绝处逢生!他悬挂在山崖上,就等于把生命钉在鬼门关上,在这日薄西山的傍晚,有谁还会来到山崖上?意识到这一点之后,他说:“放下吧,亲爱的……”她紧紧咬住牙关无法开口,只能用眼神示意他不要吱声。1分钟过去了。2分钟过去了。10分钟过去了。冥冥中,他感到有热热的黏黏的液体滴落在他的脸上。他敏感地意识到是从她的嘴巴里流出来的血,还带着一种咸咸腥腥的味道。他又一次央求她道:“求你了亲爱的,放下我吧!有你这片心意就足够了,面对死亡,我不会埋怨你的……”

她仍死死咬住他的衣领,无法开口说话,她只能用眼神再次阻止他不要挣扎。1小时过去了。2小时过去了。他感到有大颗大颗热热的液体滴落在他脸上,他知道她七窍在出血了,他肝肠寸断却无可奈何。他知道她在用一颗坚强的心和死神相抗争。他幡然感悟到生命的分量此时此地显得无比沉重,死神如鹰鹫般拍打着有力的翅膀,时刻向他俯冲、袭击,一不小心生命就会被包埋在蚕茧里终止了……不知过了多长时间,旅游团的人们举着火炬找到了山崖边,终于救下了他俩。她在不远的一家医院里住了好长时间。那件事发生后,她的整个牙齿都脱落了,并从此再没有站起来。他每天用轮椅推着她,走在街上,看夕阳。他说:“当初你干吗拼命救下我这个糟老头子呢?亲爱的你看你,牙齿……”她喃喃道:“亲爱的,我知道我当时一松口,失去的不仅是你,也是我后半生的幸福……”他推着她向夕阳走去。

让你在我怀里跳舞

大三的那个暑假,我因做两份家教而留在学校。

独自在校的第一天晚上,我被老鼠闹得几乎一夜没睡。次日黄昏,我开始在走廊里东张西望,希望能找到一个敢捕老鼠的人,可顾盼了很久,竟连个人影也没看到。我正垂头丧气的时候,楼下有人大声嚷:“哎,下来呀!”我立刻来了精神,往楼下张望,只见一个高高大大的男生正朝我嬉笑呢。我仔细看看那张脸,嘿,不认识,从没见过!

“哎呀,你快下来呀!”那男生又催促了。

这真是“天上掉下个宝哥哥”。我想让他帮忙,便信口开河:“你上来呀!”

谁知,那男生抱怨起来:“你磨蹭什么?我弄到了两张《快乐大本营》现场直播的入场券,你要不要去?”说着,得意地将手中的券朝我扬了扬,两只躲在镜片后面的眼睛笑成了一条缝儿。

哎呀,这等好事我能不凑热闹?我穿着拖鞋就往楼下跑。

那男生迫不及待地跑过来,抓起我的手就跑……

那男生没拉我跑多远就停了下来,因为他那帮等着看热闹的兄弟此时就在前面亮着嗓子唱:“对面的女孩儿看过来,看过来,看过来,这里的表演很精彩——”唱完这几句就没了,一个个朝我傻笑。他说:请原谅他们的轻狂,只怪这学校寂静得可怕,他们只好自己来一个“快乐大本营”了。

原来,他们是中文系三年级的学生,留在学校编一本书,刚才看到孤零零的我在走廊上发呆,就怂恿叶良把我引来,不管他用何种法子。

叶良见我得知入场券是假的后也不生气,说:“你性格怎么这么好?倒让准备挨骂的我白白紧张了一阵子。”

那晚,我看着这伙男生一首接一首地唱歌、吹萨克斯、弹吉他、跳劲舞……很快,他们狂野的激情撩动了我,我踢掉拖鞋,光着脚丫跳起了印度舞。跳完,他们一个个惊讶不已,惊讶我这个外语系的女孩儿舞跳得那么专业。我告诉他们,我11岁以前曾到少年宫和舞蹈学校接受过专门的舞蹈训练。

叶良不失时机地邀我共舞,然后轻轻地说:“你实在该拥有一双漂亮的舞鞋啊!”我悄悄地告诉他:“你真该去学表演!”

夜深了,该散场了。我对男孩儿们说我们那楼里昨夜所有的老鼠都在闹饥荒,全都跑来找我算账,幸亏有电,我才没被它们吃了。于是,叶良他们找来棍子、手电筒,随我去看“现场”。

可经过一番折腾,一只老鼠也没捕获。最后,叶良建议将他们的宿舍腾出一间给我。就这样,我当晚成了他们的邻居。

一天,我做家教回来得较晚,其他几位师兄都在,却没有看到叶良,我问叶良哪里去了,他们一个个阴阳怪气地说:“明知故问啊!”“叶良都快成学校的门卫了!”正说着,叶良进来了。看到我,他简直有些夸张地叫起来:“哇!你从哪里进来的?我可一直在校门口等你啊……”我忙打断他:“行了,行了。别表演啦!”叶良立刻与他的兄弟大眼瞪小眼。

有一天夜里,我叫叶良过来接电话,是一个女孩儿打来的。他过来后,我就回避了,可走廊上好像随处都是回音壁似的,叶良温柔的声音清晰地传到我的耳朵里。为了彻底回避,我在清风明月的操场上走了一圈儿又一圈儿,明知道叶良应该放下电话走了,可我还是不想回去。不知过了多久,我忽然发现有棵树下站着一个人,细看竟是叶良。叶良朝我走来,我的心怦怦乱跳,好像内心深处的某种东西被他看得一清二楚似的。我想躲,可躲不开。只听他说:“刚才那是我们班的一个同学。”我含糊地应了一声:“哦。”接下来谁也没话说了。僵了很久,叶良才笑了笑说:“夜深了,我送你回去吧?”

这是整个暑假叶良对我最深沉的表示了,而我明白自己刻意的回避是因为爱上了他。

暑假快结束的一天晚上,我刚回到自己的宿舍,叶良就跟了过来。

叶良说:“许多,你做一份家教能拿多少工钱?”

我看也没看他,答:“不多不少。”

“哎,我是认真的。你态度放端正点儿好不好?”

我这才看了看他,但看不出他认真在哪里。

叶良接着说:“我有一个让你不出校门也能挣钱的机会。你干不干?”

我忽地来了精神,说:“为什么不干?谁跟钱有仇?”

“对了,我要的就是你这句话。”说着,叶良指了指隔壁压低声音说,“那帮小子吃饱了撑的,说我要是真能追到你,他们每人愿出200元作为我俩的恋爱消费。他们三个人,一共600元,到时你我对半开,要不,四六开也行。我宁愿亏给你,也不愿输给他们呀。你只要好好配合,我的表演你也领教过。君子有言在先,我保证不伤害你。怎么样?”

我向叶良翻了翻白眼,说:“你也真够黑的,赚了人家的钱,还不愿与我来真的。我哪点损你的面子了?”

“好啊!真爽!我就怕你不开窍!看来,我们一拍即合,假戏真做了。”

“啊,假戏真做?”我立刻跳起来。

“不不,是真戏假做。不不不,是真戏真做。”叶良颠三倒四地说着就来牵我的手,弄得我心里麻麻的。他马上有了回应,说我们又不是“第一次亲密接触”了,怕什么?

我忽地摆正自己的角色:“走啊,去那边让他们开开眼界。”

我们以亲昵的样子出现在那帮观众面前时,那三位迅速地把眼睛瞪成了鸡蛋那么大,相互递一眼神后马上起哄了,说:“真是立竿见影!只是还缺点儿什么。”我明白他们指的是什么,为了掩饰内心的慌乱,有意把声音抬高八度,问:“什么?”他们异口同声:“亲吻。”不管叶良此时在玩什么,反正我是在玩心跳。我这么顺水推舟和他亲亲热热地站在这儿亮相,当然不纯粹为了演戏。我豁出去了,示威似的扬起脸、微闭眼睛等着,可一秒一秒过去的感觉告诉我:叶良在犹豫,是我把他推到了尴尬的境地。后来,他终于想通了,象征性地对我蜻蜓点水了一下。我顿生委屈。不过,我立刻把这一尴尬的局面扭转了过来,故意亲昵地附在他的耳边说:“钱我是要定了的,不许耍赖。”他只朝我傻笑。

此后,我和叶良的“真戏真做”一直看不到曙光。暑假一过,我们便各忙各的去了。

两周后的迎新晚会上,我才见到叶良和他的死党。我跳完芭蕾舞《天鹅之死》后,他们跑到后台来给我献花,像商量好似的,一人一束,让我足足风光了一把。在叶良的花里,我没有发现玫瑰。

一个月后的一天,我做家教时认识的一个老板请我为一对外国夫妇做两天导游,我一口答应了。万万没想到,在那次旅行途中,我被一辆飞驰而过的摩托车撞伤了,左脚粉碎性骨折。医生说:“今后走路可能有点儿跛。”这话是对司机说的,可我清楚地听到了。这结论简直使我一下子掉进了万丈深渊。

我看着绑着石膏僵硬的脚,觉得自己就是那只天鹅,唯一不同的是天鹅死了,而我还活着;天鹅死了也很美,我却只能赖活着。我不愿再看到任何熟悉的面孔,拒绝所有试图来安慰我的人,常常独自流泪……

一天,照顾我的姐姐小心翼翼地告诉我,外面有个男孩儿来过十几次了,今天在窗外默默地看着熟睡的我两个多小时了也不肯离去,手里拿着一个精致的礼盒。我想了很久才说:“帮我去收下礼物吧。”我心里很想知道这个男孩儿究竟是谁。

姐姐捧回一个漂亮的彩盒,我小心地拆开,看了后差点儿没昏死过去。那竟是一双红舞鞋!谁这么残忍,竟给我粉碎性骨折的脚送舞鞋!我气急败坏地要将舞鞋扔向门外,抬头看见叶良赫然站在门口。

叶良已从我的眼睛里读到了我的愤怒和质问,走过来说:“我不是要刺激你,只是想告诉你,这双舞鞋是我早就给你准备的,即使你的左脚不能站立了,我只希望你能穿上它,在我的怀里跳舞。”

叶良看我没有任何表情,又说:“暑假里,我们打的赌其实是我追你的一个伎俩,他们只是在配合我。看你嘻嘻哈哈的,那么纯真,我岂敢轻易亵渎?”没容叶良说完,我一头扑进了他的怀里。当我重新细看手中的红舞鞋时,发现缀满粉红玫瑰的缎面正闪着美丽圣洁的光泽。我笑了,说:“老天都愤怒了,罚你找个跛脚女孩儿。”

三个月后,我和叶良并肩走出医院。我的脚好好的,甚至可以单脚在地上转圈。

知道女孩叫你一声老公意味着什么!……

女孩叫你一声“老公”意味着什么你知道吗?

叫你一声老公,你就要肩负起男人的责任,要像棵大树,让你的女人小鸟般依偎。

叫你一声老公,你要好好的疼她,宠她,毕竟她为了你放弃了整片天堂来追随你。

叫你一声老公,你要懂得谦和,顺从,女生都多情,敏感,所以会无理取闹只是想知道你有多么爱她,这时你一定要懂得顺从,谦让,容忍,不要和她吵架,不然她真地会好伤心。

叫你一声老公,你抱她的时候一定要够用力,紧紧地把她环在你结不结实都要显得结实的胸前,当怀抱中的她把小脸贴在你脖子的时候,你要温柔的亲吻她的额头和脸颊,但不要吻嘴唇!

叫你一声老公,每天早晨起来,你要噘起大嘴说“老婆嘴一个,拜拜”。

叫你一声老公,当亲爱的她给你洗完臭、臭裤衩、臭衣服后乖乖的说“老婆辛苦了,来抱一下”。

叫你一声老公,她就把全身心都献给了你,你成了他的天空和世界,除了你,其余都是黑白的,只有你,是彩色的。

叫你一声老公,当她流泪时,不管是想妈妈了,生气了,受委屈了或是触景伤情了,你都要揽她入怀,任她哭个痛快,然后给她擦去脸上的泪痕,说“别哭了,知不知道你哭起来多丑,好了,衣服借你擦擦鼻涕”叫你一声老公,这包含了太多,两个人在一起,再多再亲的昵称都抵不上这简简单单大众的“老公老婆”。

叫一声,甜在嘴上,暖在心里,无尽的甜蜜会包裹着你温柔的心老公,我喜欢你,喜欢的莫名其妙,喜欢的满满实实的,喜欢的畅想我们一把年纪了还在斗着嘴……!

痴情是一种很难治愈的病

闲暇时翻开几本杂志,篇篇都是死去活来的爱恨情仇。也许女人真的是为感情而活的动物,再理性、再成熟的女人一旦陷入感情,便会失去理智。裴多菲一首为呼唤自由而写的名诗,经过许多痴情人的使用之后,只剩了前面两句:“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痴情,已经演变成了一种怪病。

痴情这种病也如其它病一样,病来如山倒,病去如抽丝。爱情来到时,没有人会追究其原因。任何的逻辑推理与科学公式都不适用于爱情,爱的魔力使得无数人常常“明知不能为而为之”。然而,爱情逝去后,刨根问底、穷追不舍或者日省百遍、沉沦自虐几乎成了一种通病。尤其是失爱的女人,心里都有十万个为什么,诸如“他为什么不爱我了”之类。这些为什么让女人们在爱的独角戏里沉迷、沉沦直至沉没。

我们每个人都曾有过生病的经历。当你在病中时,虚弱的身体、憔悴的面容、痛苦的表情会让爱你的亲人们充满怜惜并尽心照顾。但是,你会因为眷恋这种怜惜和照顾而愿意留在病中吗?同样,我们也都有过大病初愈的感受。那时候,亲人脸上欣慰的笑容比医院外的阳光还灿烂。为了这笑容,谁不愿意早点康复呢?

但是,这一切逻辑对于病在痴情中的女人却不适用。她们总是希望用自己的怨和恨来触动一颗已经不属于自己的心。何其难也!且不说这样做是多么的无望,既便那颗心还有一点你的位置,难道他的痛苦会比他的快乐更让你高兴和满足吗?很欣赏张晓风的一句话:“无论何时,我最爱的,都是你的笑。”真爱,莫过如此。台湾着名时事评论员、节目主持人,被李敖称为“台湾最聪明的女人”的陈文茜说过这样的话:“我不一定有能力与别人长久相爱,但我很有能力和别人分手,不论是我负人还是人负我。”她让我叹服。

治疗痴情,必须学会忘却。谁也无法抹去生命的烙印,但我们可以选择忘却伤害记住美好。清理人生路上丛生的杂草,留下鲜花和绿树,那么,无论何时回首,你看到的都是美丽和阳光。“爱情只是生命的中的插曲,不是生命的唯一,更不是生命的全部。生命,永远高于爱情。”这是一位社会学家的名言。

是的,痴情是在亏待生命。生命,永远高于爱情。

天长地久还是曾经拥有

不要再问天长地久还是曾经拥有?凡是美好的东西总是以不同形式地久天长,功德圆满。当天分手的时候,你很伤心,今天回首,你才醒觉,他离开,因为他的作用已经完了。人生何处无离别?最重要是你们各自在对方的生命里起过一些什么作用。

《承诺》

如果他深爱一个女人,有没有承诺根本是没有分别的。即使没有承诺,他过的日子也像跟她有承诺一般。男人骗女人容易,骗自己难。他是一个有责任感的人。才会害怕承诺,他知道人要为自己的承诺负责。有些男人随便承诺,因为他们没想过要负责。

承诺本来就是男人与女人的一场角力,有时皆大欢喜,大部分情况却是两败俱伤。

《放弃》

世上有很多东西是可以挽回的,譬如良知,譬如体重,但是不可挽回的东西更多,譬如旧梦,譬如岁月,譬如对一个人的感觉。你曾经爱过他,但是那份感觉已经逝去了,无论多么努力也是无法挽回的。

放弃一个很爱你的人并不痛苦;放弃一个你很爱的人,那才痛苦。爱上一个不爱你的人,那是同样痛苦。

也许你还年轻,等你年老一点,你就不会那么笨,放弃一个爱你的人而去爱一个不爱你的人,那时你已经没有太多青春去追寻一个遥不可及的梦。

《结局》

相爱的时候,何妨想想最坏的结局。最坏的结局也不过是老死不相往还,那就算了吧。知道了最坏的结局,那么,我们还有很多路可以走。当那一天来临,我们不会大伤心。这个结局,不是我们早已猜到的吗?

人们哭得死去活来,伤心欲绝,只因为他们想不到结局会是这样。我们却早有心理准备。

一个预知结局的游戏并不好玩,因为游戏只有输和赢。一场预知结局的恋爱并不会因此而不动人。恋爱并不是只有赢和输,它还留下了回忆。既然猜到结局大概有这几个,我们可以放心了。我常常说,最坏的结局是我跟你说:“我要嫁给你!”那可是你的世界末日。

暗恋是封没贴邮票的信

有人说暗恋是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美好憧憬,或许那就是许多人不曾命名的初恋,或许那只是一种淡淡而惆怅的感觉。然而,正是这种不掺杂任何条件的纯洁感情,能长久停留在我们的记忆当中,一万次被回味和揣摩,而记忆里的男女主角,则永远停留在青春期,被完美、被惦记被和被猜测。其实暗恋像是一张刻在心里的地图,是用心一笔一画刻出来的,看不到起点也望不到终点,她的影子就是你前进的方向,你漫无目的地跟着她,开始觉得是为了她而存在,就这样一直走下去,之后,你迷路了。地图是你画的,你竟迷路了。暗恋某个人的时候,会偷偷在心里种下一颗叫爱情的种子,希望在你的真心浇灌下它能开花结果。时间渐渐将你的种子变成大树,然而还是没让她发现你对她的感觉,于是你继续等待。

有的时候,你会在草稿本上写些莫名奇妙的断句,对着黑板重复着老掉牙的台词,不断找机会嘻嘻哈哈地接近她,但到最后她还是不知道想跟她表白的人是你,最后这份感情终于搁浅欢一个人。悄悄地,蓄积许多甜蜜和思念,在暗恋的影子下,将自己放在一个卑微的角落,要去爱又要维自己的自尊。是时光匆匆让人来不及抓住,还是时光沉淀了那份爱?曾经默默地毫无记较地卑微地胆怯地爱一个人,那为爱做的傻事,会使你的心灵深处一直温暖。

恋爱了

女人的情流感,说来说去只是“急嫁”。眼看身边的年轻美眉如雨后春笋般冒出来与大姐姐们竞争,青春的资本和时间都已经所剩不多,她们不得不放下面子,放低身份,去参加一次又一次的“集体相亲”,任男人挑挑捡捡的眼神在自己面上掠过。

☆情流感症状一来来去去都是陪衬

我很相信这一类女人是各种“集体相亲”活动的主流:她们相貌普通,职业和收入水平属于中等或中等偏上,平时生活大多两点一线。因为缺少认识异性的机会,所以她们热衷于参加各类交友活动,只可惜花费了时间和金钱,实质却是为少数人充当了陪衬,最终自己还是一无所获。

虽然这么说很残忍,但我还是想告诉诸位,男人其实是“第一眼”的动物。在他们的心中有一条线,分割着喜欢与不喜欢,爱或者不爱。模糊地带很薄,暧昧时区很少。所以通常在第一眼的瞬间,男人就已经决定了遇到的女人在自己生命中的位置:可能就是可能,不可能就是不可能。行就是行,不行就是不行。之后的种种表象,可能都是女人自己的错觉,或误导。

从这个角度来说,普通的女生参加八分钟约会,有收获的概率会很小。“八分钟约会”或其他形式的集体相亲,遵循的是“靓者生存”原则。而且,不要以为只有“钻石王老五”才有资格挑选美女,对男人来说,是裴永俊还是秃头,都不妨碍他想找个美女老婆。

处方:爱情不是文艺小说,不要幻想男人会在“集体相亲”时忽然会发现你的“心灵美”,或是因为你的谈吐比隔壁那个只会傻笑的美女内容丰富,就会舍她而就你。与其参加“集体相亲”,不妨在生活中细细寻找,或参加些照顾老人或孤儿的公益活动,让你善良的品质透过外表发出光芒。

☆情流感症状二不谈恋爱只谈钱

这一类的女性,在征婚或相亲的时候,只关心对方有没有房子、车子等……

我和他的婚外恋故事

今天天空下着雪,我的心也在飘飘酒酒,我无法控制自己的思绪,我知道,我又在想他,虽然我极力控制着自己,但还是身不由己。我顺手拿起雨伞,撑开伞,在雪中漫无目的的走着,雪很大,弄湿了我的衣服,但我却一点也不自知。

我们在同一家公司上班,我来的时候他来好久了,那时,我们只是一般的同事,他很一般,只是很有男子气,但对我却没有一点吸引力,在平时的工作中我们只是很客气的谈工作,有时也问问他的家庭,他的过去。我知道了他大我7岁,爱人长期住在娘家,因为没有房子,他又长年在外奔波经常出差,一去就是好几个月,和妻子呆的时间很短,而且至今,爱人工作还未安置,孩子还小,他为此也很烦躁。后来我和他因为同一件工作而去外地出差好几个月。

不知从什么时候起,两个人在一起呆的时间长了,他和我的关系渐渐近了,即使再忙他也要来关心关心我,灿烂的对我笑笑说:没什么事,只是过来看看。我为此很是感动,但却并未放在心上,想想他真是调皮。

只要我们在一起,话题便比较多,从谈工作到谈事业谈家庭,渐渐便无话不谈,他的幸福、他的痛苦、他的快乐……,我们常常双眼就那样对视几个小时,他诉说的时候,我常常是看着他,默默的倾听着,陪着他快乐,陪着他着急,陪着他痛苦,就这样,我们越走越近。也许单位的同事没有发现我们关系的不同,只是怀疑,但从没说过什么。

腊月初八那天,我们还在出差中,他突然拉了我的手,我也对他有一种莫名的好感。我知道,我们恋爱了。每天我见到他时他显得很激动,很高兴,我的心跳的厉害。很晚了,他才恋恋不舍的离开我的房间,那晚,我躺在床上失眠了。第二天,我看到他一脸倦容,我们四目相望,眼里是深深的怜惜。

一天我病了,显得很难受,他关心的问是不是家里有事,我笑笑,告诉他没什么事。我的心事并未逃过他的细心,我的焦急我的心烦就此化解了,心里是甜甜的蜜,我感谢他的关心,没什么大碍,不用担心,他听到我柔柔的笑声,放心了。马上就要过节了,我们就暂时先回来到公司,因为他家在外地,所以他没和我同来,我们约定春节过后,还在原来的地方相遇。因为工作还没有完成。他说他到那里时他说打电话给我。

离春节还有一星期,大年初六我们就要见面了,两个星期的分别,让我有种分别几年的感觉。也许他也会有这种感觉吧。不知那天的到来,我们的感情究竟能有到什么地步。我想我们在这十几天的分别中,都会一直想着对方,至少我是这样的。

已婚男为什么容易婚外恋

我是男人,所以只能站在男人的角度谈谈婚外情。

婚外情,顾名思义,是发生在已婚男女与他人之间的恋情。“养小蜜”、“包二奶”,都不是婚外情。“养小蜜”、“包二奶”,靠的是金钱在维系,说穿了就是比较高级的嫖娼,只不过嫖娼是现金结算——是“零售”,而“养小蜜”、“包二奶”,是“嫖资总付”——是“批发”,用金钱在维系着包养关系。一旦失去了金钱的供给,两人的包养关系就自然宣告结束。——世界本无免费的午餐。而婚外情毕竟还沾了个“情”字——尽管是不太好听的“奸”情,但似乎在如今也得到了人们的认可和包容。

“三宫六院七十二嫔妃”,那是古代君王皇权的象征之一;而“三妻四妾”,则是古时男人地位和权势的象征之一。发展到现如今这个物欲横流的年代,拥有几个情人的男人,甚至被看做是有魅力有本事。早些年,如果哪个男人有了情人,往往是大家茶余饭后议论的话题,甚至遭到鄙夷和谴责;现如今,只要大家聚集在一起,最多的话题就是婚外情,谈到这话题,人们是那样头头是道、津津乐道,男人们似乎都带着羡慕的眼神和口气,甚至没有情人还有自惭形秽的感觉。谁要指责婚外情,谁就会被看作没本事,起码是不解风情、思想落伍了。

婚外情,古时就有了,不是现代社会的产物——没听过“西门庆”的男人简直枉为男人。以前的文人们用了一个词语来概括婚外情,叫——“偷奸”,现在的“婚外情”三个字听起来似乎让人感觉更顺耳。只不过,在新中国成立后,受到各方面的禁锢,男性的思想和行动受到了约束,不得不收敛。但还是有那么些人按耐不住地冒着风险追寻着那刺激的享受:在公社时代,大队(现在叫村)的妇女主任就是书记秘而不宣的情妇,公社(现在叫乡或镇)的广播员是书记秘而不宣的情妇。到如今,随着经济的腾飞,信息传递的迅猛发展,男女接触交流的频繁,为人们重新点燃“偷奸”的火种打开了方便之门,提供了便利的温床,发展的势头犹如洪水猛兽而一发不可收。有一句古话说什么来着:“妻不如妾,妾不如侍,侍不如婢,婢不如偷,偷不如偷不着。”——看来,“偷奸”的感觉应该是相当刺激的。

贪婪、好色,是男人固有的本性。人,毕竟是动物,只不过是高级的动物而已。既然是动物,怎能脱离其本能呢?——“食色,性也。”“窈窕淑女,君子好逑”——是这种心理本性的最好写照和掩饰。看到一个漂亮、丰满、性感的女人,男人的眼睛往往会失去控制,不由自主地投去色迷迷的眼光,恨不得马上把她搂入怀中。“家花不如野花香”,十个男人起码有十个会这样认为。怪不得男人们都会发出感叹——“老婆都是别人的漂亮!”其实,男性都知道,与情妇相比,自己的老婆未必不漂亮,未必不性感,未必不温柔贤惠,未必不懂得风情。但只一点,和情妇偷欢,那种新鲜的感觉就是更刺激,仿佛让自己找回了做男人的第二春。尽管这种行为是做贼一样偷偷摸摸,但给自己生理和心理的刺激简直是无与伦比的。难怪男性对婚外情的追求是那样的趋之若骛!没有能力和胆色的男性也只能望洋兴叹,也只能从议论别人的婚外情来获得一点心理的满足。

自私,是男人的另一本性。几千年来,男人们都要求他的女人“从一而终”,甚至男人早丧后,女人也必须独守空房到老死。女人要是红杏出墙了,就得接受最严厉的处置,轻则跪钉板,重则被装进猪笼沉塘——即使是守寡的女人,也得忠于她死去了的男人。

而男人,如果有了外遇,只是“走错了房间,上错了床”,只要轻描淡写地承认自己的错误,就可以轻易被世俗所原谅。——“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到如今,男人也是要求自己的老婆对自己绝对的忠贞,甚至要求自己的情妇除了他的丈夫之外自己是她唯一的情夫!如果男人发现自己的情妇与别的男人还有一腿,轻则吃干醋,重则大发雷霆。——作为男人而言,绝对是要面子的。——“只许自己到处乱搞,不许老婆越轨”,这是男人普遍具有的心理。明知道自己的老婆有情夫,而自己能做到无动于衷、坐怀不乱,这样的男人有没有呢?答案是有的,只不过,大家都把这样的人叫“白痴”、“傻蛋”或者“窝囊废”!

再者,男人都是善变的。为了把女人搞到手,他可以隐瞒自己所有的缺陷,极力在你面前展现他的才华,展示他的大度。男人喜欢一个女性的时候,会把她捧成一朵花,讨厌她的时候,会把她说成“牛屎渣”,刚才还捧上天,即刻抛下了地。男人喜欢一个女性的时候,可以拿出少见的耐心陪她逛街逛商场,吃饭的时候给她频频夹菜,可以把手机插在电源里和她通话几小时不会烦躁;男人厌烦一个女人的时候,就说女人“麻烦,罗嗦,不理解人”,和他说不上几句话就会显露出不耐烦,以前主动频打电话频发信息变成不接电话不发信息。男人喜欢一个女人的时候,女人的发嗲他觉得是妩媚,女人的叮嘱他觉得是关爱;男人嫌弃一个女人的时候,女人的撒娇成了做作,女人的关心成了“对自己的不放心”。男人对于女性的追求,就象蜜蜂采花,一个接一个,绝不会感觉累。男人在追求一个女人的时候,总是制造机会靠近她,甚至可以当街下跪向她示爱;男人想抛弃一个女人的时候,总是设法躲避,在大街上见到她就像见到“瘟神”一样躲闪不及。在大多数男人的眼里,女人就像衣服,中意的就天天穿在身上可以十天半月不换洗,不喜欢的穿了一次以后就在衣柜里“收藏”起来,很快就可以忘记她的存在。男人的这些弊病藏在骨子里,一般不会显露出来,一旦爆发,惊天动地,对老婆如此,对情妇亦不过如此。

我们自从稍懂人事后,上天赋予我们的“占有欲”就暴露出来了。不妨想想童年的往事,当看到别的小朋友手拿玩具或零食时,自己是绞尽脑汁、想方设法采取哄、骗,甚至是抢的方式,就是要把对方的玩具或吃的搞到手。男人对女人也不过如此,看到自己身边有个稍有姿色的女人,都想让她和自己上床。一个男人即使得到了一个女人,也不会知足的,抱着这个女人的同时,他又象猎人一样,在寻找着另外的目标。当看到一个漂亮女人从身边走过,男人除了从眼睛里发出“绿”光外,还不由自主地从心里甚至从嘴里发出无奈的怨恨:“又不知道是好了哪个王八蛋!”——得不到的东西宁愿贬低它、诋毁它!自己得不到的东西宁愿它不是好东西!——这种情况下,男性只能用阿Q精神来获得一点点心理的平衡!

“自古男人多薄幸”,这话说得还真是一点没错,只是大家是否表露而已,但骨子里的根是无法磨灭的。陈世美就是被大家抓住了把柄,结果被人们唾骂了近千年。但似乎现在的人们对他的命运也有些同情了——不就是重婚罪吗,至于判极刑吗?男人在结婚之前,不知道信誓旦旦地说了多少海誓山盟的话,恐怕自己记也记不清了。握住情妇的手、搂着情妇的腰,说了多少甜言蜜语、多少花言巧语,恐怕他也是心里无记忆了。一个男人,拥有了一个情妇后,情感上真对她“爱”吗?对她忠贞吗?——恐怕只有他自己心里知道!对女人而言,男人似乎都是博爱,都有大汉的开国大将韩信的风度和胸怀——“韩信点兵,多多益善”!

话要说回来,男人都希望拥有情妇,但不是所有的男人都可以找到情妇。与找配偶一样,“胆大、心细、脸皮厚”,是可以通用的诀窍。男人,因性而爱;女人,因爱而性。男人找情妇,说白了,就是在猎取,在勾引。恭维,是开场白;诉说自己家庭婚姻的不和谐,倾诉自己的仰慕之情,是序幕;上床,是最终目的;摊牌分手,是结局。一个男人,只要智力稍微正常,哪怕他不懂得与同事、上司、邻居处理关系,但他绝对懂得如何讨好女人的心,这是天性使然,无师自通。为了达到目的,他可以把肥胖说成是丰满,可以把瘦小说成苗条,可以把脸上的斑斑说成是女人味,年纪小是青春美,年纪大是成熟美……——“量我之口才,结女人之欢心”!一旦获得了女人的好感,男人就会不失时机地表达自己相见恨晚的仰慕之情——“我对你的景仰之情,犹如滔滔江水,绵绵不绝!”为了获得女人的好感与同情,他可以说“不是嫌老婆相貌,实在是她不懂得生活,我们的婚姻是没感情的”,或者说“别看她长得还可以,可实在没一点温情,没有你这样的女人味”——好象他就生活在情感的深渊里。所有的开场白,所有的序幕,其实都是为了最终的目的——让女人投怀送抱!当然,男人都希望情妇们有那招之即来挥之即去的洒脱。谁都希望自己的情妇不会影响自己的家庭、自己的工作和社会地位。如果情况一旦有变,男人就不的不“挥泪斩马谡”。当男性最终发现“老婆还是原配的好”时,已经失去了无数无法挽回的东西了,甚至弄得家破人亡!——只叹世界上没有后悔药可买!

时代在发展,观念在变迁,婚外情继续在蔓延,这是客观存在的事实,谁也不想去改变,谁也无法改变!

我也不知道是不是“存在就是合理”。假如某一天,我们大家交叉着“使用”老婆时,那将会是怎样一个社会、怎样一个局面?我们不得而知。

选择人生伴侣时的真正情感诱因

你是否曾经尝试着了解一对已婚夫妇,他们似乎不仅仅是相互适应配合对方,更是共同愉悦,你却说不清楚这是为什么?

父母亲的影响

我认识一对夫妇,丈夫曾经是个身材强壮魁伟的运动员、一名成功的推销员及小里格联盟的教练。每周星期六与朋友们积极活跃在旋轮俱乐部或者打高尔夫球。但是,他的妻子身材小巧玲珑,性格恬静,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家庭主妇,他甚至不喜欢外出就餐。

是什么神秘的力量促使我们爱一个人,又是什么神秘的力量拆散可能有着相同愿望而且不带任何偏见的另一半。

我们理想中的完美伴侣受许多因素影响,最值得探讨的是约翰霍普金斯大学名誉医学心理学教授及儿科专家约翰·莫尼所倡导的“爱情地图”,在我们大脑反映我们喜恶的一组信息编码。它显示了我们所钟情伴侣的头发、眼睛颜色、声音、体味及体型信息。它也记录了吸引我们的伴侣的个性是热情友好型或者是强健沉默型。

总之,我们寻求最接近“爱情地图”的那些人,成为我们的朋友,“爱情地图”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童年。孩子成长到8岁时,理想中的伴侣已经开始索绕在其头脑。

当我公开演讲时常常提问观众中的夫妇们是什么原因促使他们约会或者走进婚姻的殿堂。答案多种多样,从她身体强健且个性独立到我偏爱的红头发的人,我喜欢他很幽默,开开心心,笑容满面,人生自然相伴相依了。

我相信他们的回答,但是我明白如果我要求同样的男男女女描述一下他们的母亲,发现他们理想中的伴侣与他们的母亲有许多相似之处。是的,我们的母亲,我们人生中第一个真正的关爱我们的人——“爱情地图”当然应该浓墨重彩。

当我们幼小时,母亲的言行举止是我们关注的中心,我们也是母亲关注的重点。因此,母亲的性格在我们人生的旅途上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象,我们永远忘不了母亲的表情、体型、个性和幽默感。如果我们的母亲热情大方,成年后我们将会被热情大方的异性所吸引,寻找热情大方型伴侣;如果我们的母亲强健正直,我们将会寻找强健正直型伴侣。

母亲对男孩的影响

她不仅引导他们寻找伴侣,而且通常也影响他们如何与女性交往。如果女朋友热情漂亮,男孩们将认为正合母亲的心愿。因此,他们就可能生活幸福,百头谐老。

反之,母亲性格抑郁,时而热情友好时而冷酷无情,可能导致男孩“舞会上坐冷板凳”。由于她母亲的性格让他无所适从,因此他害怕承担家庭责任而远离女朋友。

母亲的品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怎样的异性朋友被我们吸引;父亲,我们生活中的第一位影响我们与异性交往的男子汉,其对于孩子的个性成长以及孩子选择幸福的婚姻生活将产生巨大的影响。

母亲仅仅影响儿子对女性的一般情感,父亲则影响女儿对男性的一般情感。如果父亲慷慨表扬女儿表明女儿受到了尊重,她与男性交往时就会自我感觉良好。但是如果父亲冷酷无情,女儿就会变得不那么可爱和风趣了。

此外,大多数人在成长过程中都有相似的社会背景。我们依恋同一个城市的人们,我们交往的朋友具有相同的教育背景和职业目标。因此,我们希望与他人友好相处,其乐融融,尤其是与类似我们家庭背景的人交朋友。

男女互补的需要

下面谈谈对立,对立双方真的能够相互吸引吗?肯定如此还是毫无可能呢?我们常常顾影自怜,比如,按照自然法则吸引异性,通常就会门当户对。

美国西北大学终身社会学教授罗伯特·温奇在他的研究中指出:我们选择婚姻伴侣牵涉到一系列社会背景的异同之处,而且他认为我们寻找人生伴侣与两人社会背景及性格上的互补密不可分。健谈者往往会吸引一个倾听型伴侣,性格暴躁者可能会寻求一个唯唯诺诺、言听计从的伴侣。

即使是耄耋老人,切身体会婚姻历程后忠告我们:选择人生伴侣一定要心意相通,或者,恰如温奇的观察:多数白头偕老的伴侣们可能源自相似的社会背景和不同的个性特征。

因此,生活中有许多来自不同社会背景的情侣们步入婚姻的殿堂,而且姻缘美满,一生幸福。我认识一个家住芝加哥的传统的爱尔兰家庭背景的工人,深深爱上了一个信奉浸信会的非裔美国籍的女子。当他们结婚时,他们的亲朋好友都认为这个家庭摇摇欲坠。但是时过境迁25年后,他们的小日子依然如故:红红火火,且幸福美满。

原来该名女子喜欢她胸怀爱心、为人厚道的婆母,婆母勤恳踏实地料理家务,常去教会担当志愿者或者帮助那些需要帮助的人们。因此,她不考虑她与丈夫在种族、宗教信仰和其它许多社会背景方面的巨大差异而仍对丈夫一往情深——“千里共婵娟”。

犹太人乔治·伯伦与爱尔兰天主教徒格瑞斯·爱伦喜结连理,他过去常常引以自豪地说:他的婚姻就象他终爱的一场优美动听的乐曲,尽管格瑞斯风趣滑稽有余。他们俩共同拥有一定的社会异同:同乡且家庭贫困。然而,他们第一次同台演出促成其终生相伴。他们俩纯粹属于互补型夫妇:男人直心直肠,女人婉转幽默。

世界上有一些“与众不同的夫妇”,几乎痛苦终生,比如一些骄人的年轻人结婚后变成了平庸的奴仆,人们戏称类似的爱情交易是半斤对八两,即公平合理。

世界上真有一见钟情吗

当男人或者女人拥有某项特定资产,包括知识水平高、美貌超群、使人神魂颠倒的个性,或者腰缠万贯等选择人生伴侣就可以优势互补,取长补短。例如:美貌超群者常与有权有钱的纨绔子弟匹配,富裕家庭的草包常与贫穷家庭才貌双全者般配。

事实上,几乎任何夫妻都可能天长地久,和谐美满。我的邻居驻足于一个晚会,晚会上,一个将近50岁的男人罗伯特冲口而出:“如果你的女儿计划嫁给一个年轻人并且愿意作家庭主妇,你对此有什么看法?”

“除非你的女儿喜欢烹饪。”我说道“我想她是昏了头”。

“正是”,他的妻子随即高声附合。“罗伯特,你的问题真幼稚,你该洗洗脑了。这事关键在于他们两情相悦,互相爱慕而已。”

我试图安慰罗伯特,指出年轻人选中她们的女儿作为人生伴侣,原因是他们的女儿拥有他妈妈公正大方的性格。

难道世界上真有一见钟情吗?又难道没有吗?无数的男男女女们坠入爱河,人们可能会立刻发现这些情侣们有着独一无二的相似之处。最普遍可能性是同读一本书或者是同乡。同时,他们互相尊重对方并承认对方有别于已的性格特点以便弥补自己性格上的不足。

在那个度日如年的周末,我巧遇一个手握爱情魔杖的人,当时我就读康奈尔大学,是大学二年级学生,恰恰我患了重感冒,心情忐忑地与家人前往可特斯可山度假,我无奈地决定到处走走,心想总比孤孤单单的独自呆在客房里好。

当天晚上我正准备去晚餐,我的妹妹匆匆忙忙地冲上楼梯向我大喊:“只要你走进餐厅,你就会遇到你要下嫁的白马王子”。

当时我认为是妹妹“瞎胡闹”,但是事实证明我妹妹没有比这更金口玉言的了,我一看见他就赏心悦目。他也就读康奈儿大学,医学院预科生,顺便提及一下,他也患了重感冒,我与弥尔顿遂一见钟情。

弥尔顿与我同甘共苦牵手人生39年,直到他1989年离开人世。爱的洗礼历历在目,正如,里奇·弗洛姆所说的“夫妻双方感情磨擦碰撞,直至合二为一”,纵然我们俩各自不断变化、日益发展和昼夜兼程地努力践行生活的方方面面。

梅林的爱情

朋友尹戈找到我,开口就说“我小姨子爱上你了。”

我开玩笑说:“你是不是想和我攀亲戚,”尹戈说:“穷作家,攀你还能给我办出国护照啊?你的名气只能吸引十八岁的小女孩,我小姨子叫梅林,她正好十八岁。你是她这十八年里唯一钟情的人,也是最后一个。希望你能……好好待她。”

说到这儿,尹戈的间调有些颤。

“她怎么了?”

“癌。医生说她至多再活一个月。”

“可是我已经有女朋友了……”

“你难道不能把你那爱情暂停一个月来骗骗梅林吗!”尹戈吼起来:“让她在最后的时光里品尝一点被爱的滋味吧。她读过你的文章,对你念念不忘。也许,只有你才能使她的生命再延长一点点。”我说:“她知道自己的病情吗?”

尹戈摇了摇头。

我说:“你放心好了,我会把她当成妹妹一样看待的。”

尹戈说:“难道我不会?”

我纠正道:“我会像疼爱自己的妹妹一样倾尽全力扮演成她的爱人,使她得到最后一点满足的。”

然后,我去了女朋友彭珞的花店,向她讲明了实情。

彭珞说:“你去好好爱她吧,我不会怪你。”

当晚,尹戈领来了梅林,介绍了一下,他就离开了。

梅林长得并不漂亮,并且被病魔折磨得一脸憔悴。我们在一起聊了一个多小时。为了让她多一天得到男人的爱,我过早地抓住住了她的小手——那是初次见面啊。梅林浑身颤抖着,轻声轻气地问我:“你真的喜欢我吗,”!

我说:“真的。”

她又说:“那你就这样和我在一起,永远不变卦,好不好?”

我的鼻子一颤,木木地说:“永远不变卦。”

“我就害怕找到一个不守信的男孩。多年以后,如果我被他抛弃了,我会死的。”

我紧紧地抱住了她。一边用手抚摸她那毫无光泽的头发,一边说:“你太……纯真了,任何男孩都不会那样对待你的。”“我们出去看月亮吧,我早就幻想过,假如有一天我找了男朋友,一定天天和他在一起看月亮。”她说。

月亮挂在天上,凉凉的。

我抱着梅林仰着头把月亮观望。她的神情很专注,我却三心二意地愣神。

从此,梅林晚上常常和我坐在一起看月亮了,不论是圆是缺。

梅林的脸上渐渐现出了健康的润泽,双眸也有了光彩。她常常偎在我的怀里,对着月亮构想我们结婚的时候做一扇怎样的月亮窗和一扇怎样的月亮门。

漫长的个月过去了。梅林许多天没有来,尹戈也一直不曾露面。我想梅林肯定是死了,心中充满酸楚。

一天晚上,彭珞来了,告诉我说她次日去广州。我正和她说着话。猛然听到有人蹦蹦跳跳地向我的房里走来。

是梅林的声音。

我慌乱地把彭珞推到了另一问屋里去,然后打开门,把梅林迎接。

梅林没死,她笑嘻嘻地跑进来。张口就说:“东哥,你看我变没变样子?”

“纹眉了。”

“漂亮吗?”

“漂亮极了。”

“那你吻我!”

我向另一间屋子瞟了瞟,咬咬牙,捧起梅林的下额,吻了她一下。

那晚,梅林在我的房子里呆了两个小时左右。彭珞在另一间屋子摒声敛气,没有弄出一点声口自。那间屋子没有电暖气,并且彭珞穿得又单薄。我就在自己的恋人跟前,和另一个女孩恩爱缠绵,直到夜深人静。

送梅林回家的时候,我忽然觉得有些对不起彭珞。

快到梅林家门口了,她停下来,说:“东哥,你快回去吧。”

“梅林再见。”

她笑了笑,转身走了。走出几步她又停下慢慢地返回来,在月下对我说:“东哥,我想问你一件事。”

“你说。”

“唉,算了。”

我拉住她,“你说嘛!”

她愣愣地望着我,突然问:“刚才躲在你另一间屋子里的那个人是谁?”

我呆住了,时不知道该怎么回答。梅林不再说什么,低下头匆匆回家了。

从那天起,梅林再没有找过我。一个星期后,我在街一遇到尹戈,他说:梅林死了。

我听了以后,泪水哗哗地淌下来。

抬头看天,月亮不在,天依旧是蓝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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