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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爱的代价

爱是隔年的陈茶香

他喜欢喝茶,最喜欢的是陈茶,隔年的大红袍,滚烫的水,沏入壶中,茶叶沸腾涨落,慢慢浸开,十分钟后,他就唇齿留香了。

以前,他是不喜欢喝陈茶的。那时,他的前妻喜欢喝。前妻说:“陈茶,有光阴的滋味渗入其中,淡淡的陈香,经过了四季的沉淀,别有一番滋味。”

那时他不仅不喜欢喝陈茶,也不喜欢前妻温顺的性格。七年后,他觉得自己渐渐失去了激情,起初的爱恋变得日渐麻木,甚至觉得前妻的性格如同一杯陈茶,绵软没有激情,永远沉淀着隔年的芬芳。最初的喜欢变成后来的厌烦,他提出了分手。他以为她会吵会嚷,如果她吵,他是不会分的,毕竟有了七年相濡以沫、柴米夫妻生活,爱情已经转成了亲情。

但她竟然默默不语,没有说什么,甚至连眼泪都没有。这让他十分恨,他嫌她没有一般女人的娇柔和放纵,即使和他闹,和他撒娇,他都是喜欢的。可她如一朵幽兰,那样的隐忍,倒显得他有些突兀和不堪。于是他们离婚了,极平静地离婚,他说:“咱这不是中国式离婚,是外国式离婚。”

她主动要求搬走,把房子留给他,他觉得这样的女人真是可恨,竟然坚持到这种程度,他不领她的情,觉得是她看不起他。

不久,他认识了一个年轻女孩,江南女子,有着一身温柔的媚骨,巧笑倩兮,与前妻是两种世界的女子。

他任由她撒娇使性,和她在茶楼里约会,点的总是今年的新茶。女孩说:“隔年的陈茶我从来不喝,我只喝新茶,新茶清香扑鼻,而且锋芒毕露,新茶如同新人呢。”说完,温柔甜美地看着他,他心里一动,觉得女孩说的话有道理,新茶那扑鼻的清香,那舒展的叶子,似新妇初出。

过了一段时间,他和女孩结了婚。女孩子笑他是倒掉陈茶喝新茶。

新婚时,他觉得新茶好,女孩温柔似水,但日子长了,她渐露心机,每时每刻看得严,如果他稍露端倪,她便哭啊闹啊地撒娇。开始他觉得这是女子的可爱之处,时间长了,他就烦了。

真的烦了,因为她总在闹。而且,她俗,她把钱看得太重,翻他口袋里的钱,还翻看他的短信。他恼,她便撒泼地哭,完全没有女人的文雅。这让他想起前妻来,那样温文尔雅的女子,没有和他闹过一次,也不会翻他的口袋和手机,她是隔年的那杯大红袍,越是时间长,越是散出淡淡的清香。

他过起了凡俗的日子,以前和前妻,吃过饭就听听音乐看看碟,他总觉得日子寡淡。现在,那样的日子简直是不可能的,她吵得厉害,今天抱怨谁买了车谁当了处长,明天说房子太小连个露台都没有,她关心的物质生活远远超过了精神世界。她曾形容自己是新茶,他想,新茶只是浮在表面上的那层华丽,那芬芳太刺激,所以容易让人迷惑。可他已经没有回头路,这是他自己选择的生活。

那天前妻生日,他去看她,他知道她还是一个人生活。

还是那样淡然的微笑,开了门,接过他的衣服,递给他拖鞋。他的眼窝有点热,好像他出了趟差,但那小屋不是他的,只有20平米,收拾得简洁朴素,像她的人。

她沏了陈茶给他喝,这是她的习惯,茶要放久了她才肯喝。那盛茶的,是她亲手挑的青花瓷器,美丽异常。

她甚至没问他为什么来。两个人淡淡地喝着茶,他说:“好香。”她答:“里面有光阴的花朵呢。”

他心里浮上泪来,却忍着,就那样笑着,看她素衣洁面,依然如初一样动人美丽。他知道,这一辈子,他错过了一朵最美丽的花。下楼时,他听到她在身后说:“好好过。”

这个女子,什么都明白,想他必是心中有了烦闷,或对新人不满,但她是聪明女子,没有张扬到要问,也没有乘虚而入。如果她抢他回来,他是应该回来的,可她没有,因为她知道,他和她的那段情缘,已经过去。

回家后,他沏了一杯陈茶,前妻送他的。第一口,淡淡苦;第二口,淡淡香;第三口,淡淡甜。

他仰起头,不让眼泪流下来,这陈茶的香,注定是他一辈子的痛了。

手机爱情

曾经,你是否有这样一个习惯,为了一个男人(女人)会二十四小时开机,你会在凌晨时分收到他(她)的短信,或者忍不住发短信给他(她),你们会在所有的人都已经熟睡的时候还一条条短信诉说着思念,感受着彼此牵挂的温暖?

曾经,你是否喜欢被人守候,深深夜里,像有人为你燃着一盏灯,留着一扇门当作寂寞的出口,并时刻都存着一份随时随地的守候和期盼?

曾经,你是不是坚信,一个男人(女人)真的爱你,他(她)的手机会为你24小时开机,而这绝对是一个重要的条件?

有这样一个故事。枣树病虫害防治与文文青梅竹马,从小一块长大,后来又一起读书,大学毕业后又分配在一座城市工作。很多人都认为他们是天造地设的一对,都在心里默默为这两个小人儿祝福。出人意料的是,参加工作的第三年,蓝蓝有了一个男朋友,他叫伟伟,在某机关单位当中层领导,长得高大、英俊、潇洒,能说会道,父亲还是市领导。相比之下,文文无论是长相还是家庭条件都远不如伟伟。在伟伟的热烈追求下,蓝蓝很快成了伟伟的男朋友。好多人为文文惋惜。但文文很理解蓝蓝的选择,依旧对她很好,像除皱亲妹妹一样关心她。伟伟有一个不好的习惯,就是晚上手机总喜欢关机。蓝蓝在晚上想念他的时候,经常打伟伟的手机不通,蓝蓝说:“你能不能晚上不关机呢?”伟伟说:“不行啊,这是我长期的习惯了,开机我就睡不着。”蓝蓝又问:“你就不能改变这个习惯吗?”伟伟又答:“不行不行,你既然爱我,就不能改变我,而应该适应我的习惯对不对?再说了,枣树的病虫害还不知道我们的关系,万一你发短信或者打过来,被他们发现了,多不好!”蓝蓝觉得伟伟的话有些道理又有点没道理,但她真的太爱他了,只有适应他这个习惯。

有一次,蓝蓝得了重感冒,头痛的厉害。蓝蓝给伟伟打电话,电话响了好久,却始终无人接听。蓝蓝打给文文,电话的那头很快就通了:“你好,隆鼻手术,找我有什么事?”蓝蓝说:“我生病了,可能需要去医院……”“你等着,我很快赶过来。”十分钟后,文文气喘吁吁的杰跑到女生寝室背起面色苍白的蓝蓝去了医院。挂号、看病、拿药、打点滴,文文一声不吭的忙碌着。蓝蓝问文文:“你的手机怎么半夜总是开机呢?”文文说:“笨笨,我是怕他万一关机,你有急事找不到他,还可以找到我啊。”出院后,蓝蓝毫不犹豫选择了和伟伟的分手而做文文的女友,任凭伟伟如何道歉和解释也没有用。

很多人以为,靠长相、物质、金钱去俘虏对方,却不会想到,无论男人还是女人,在里需要的其实就是一种被牵挂被呵护被思念的感觉,是那种润物细无声的细节。如果一个男人、女人真的爱你,如果不是特殊情况,他(她)会24小时为你开机,因为他(她)要你每天每时每刻都能找到他(她)。如果一个人连这一点也做不到,再甜言蜜语也是假的。这虽然是一个小细节,看起来算不了什么,却意外地会决定爱情的成败。

真心地爱过,伤心地哭过

那是一段什么样的岁月啊!我哭过,笑过,也痛过,苦过。快乐和痛苦是一对孪生的兄弟,我分不清他们的面容。有缘相遇而无缘相聚,有缘相识而无缘相知,都是我生命中无法抹去的痕迹。我依然还在苦苦追问月下老人我的生命剩下多少磨难,他却缄默不语。如今那些美丽的爱情都远去了,在我的记忆中却永不褪色。

有时我想,人生就是无数的幸与不幸堆砌成的各不相同的城堡吧,而这个世界就是由无数的城堡组成的一幅幅风格各异的风景,只是有的城堡十分豪华精美,有的却非常简单朴素,没人愿意进去喝茶吧了。夜的微风又慢慢吹起,这孤独的梦里,又有多少花儿将从此老去?

长大的经历是漫长而且充满艰辛的。在几乎看不到希望的等待中,我真心地爱过,伤心地哭过。

这一切都象早已准备好了,只等着我去上演,无论欢笑悲伤,无论快乐挫折,上帝总是躲在我看不见的角落静静微笑,漫不经心地为我蹩脚的表演准备下一集的剧本。

曾经那纯真又美丽的农家生活沉醉了多少我的回忆。那些年,我的声音总是响起在轻烟缭绕的早晨,还有晚归牛郎的黄昏。乡村少年痴痴地幻想着外面的世界,却又无奈地守候家乡的一抹斜阳。

如今的我依旧爱看春天的童话,我当然不会奢望王子公主的幸福。也许,平淡就是生活的真意吧,我亦将更加珍惜我未来在的岁月。我爱领略洞庭秋水的浩淼,也爱沉醉乡间野花小草的芬芳,也爱夜深清灯古书的静谧,也爱暮色渐浓笛声远逸的悠扬……

末世的爱情

——我许下了一个誓言,在这世纪末的最后一天,我将它狠狠的抛了出去,这是个谎言。

2000年1月1日的凌晨,我的头痛的快要裂开,胃在无规律的收缩着。昨天晚上做了一个噩梦,在梦中我被一个叫做欲望的东西侵蚀。就在上个世纪的最后一天,我放纵了自己,撕下了自己的面具。

在这之前我听到花开的声音,绽放在面前的花瓣让我有些迷失。那花瓣般的面容靠在我的肩上问我,是不是在这个世纪的最后一夜,只有孤独的人才会来到这里,寻找一份属于自己的奇遇呢?

酒吧里面恨嘈杂。我贴近她的耳朵说,你醉了,能把自己灌醉的人不容易。就永远是苦的就像那孤独永远是涩的。在酒中品位孤独的人,只会越来越麻醉。她笑了,笑容印在杯中,花依然在盛开。她竖起一跟指头在我眼前晃来晃去神秘的说,如果在这世纪末的最后一晚,上天能完成你一个心愿,你打算去做什么呢?

闭上眼睛,我带你去做一个梦。我说。

现在有一阵海风刚刚从你的身边吹过,你的颈边还能体会到发散在空气中的阵阵凉意。如果你睁开眼来,可以通过我身后的窗看到那一望无际的大海。波浪轻抚着海滩,卷起的浪花像一个少女翩翩起舞时摆动的裙花。当然你现在已经能闻到海浪的清新。那么请你在闭上眼,因为这样你才能闻到一种浓郁的茶香。这种扑面而来的香味,孕育着一种温暖,一种安逸,一种被你深爱的人紧紧拥在怀里才能体会的到的温暖。就是这种温暖充满了整个木屋,将你和我包裹在中间。如果你现在睁开眼来,你会看到我正在给你添茶,这种茶叫苦茶。这种乘茶的杯叫苦杯。只有这种特制的杯乘上这种特制的茶,才会山发出这种浓郁的香味。苦茶苦杯苦心。

窗下还有一把古筝,屋中有一张木床。古色古香。

桌的对面有一个你和一个我。在我们互相凝视的那一刹那,你我的身影凝聚在一起,成为永恒。

少来了,海边的一个破屋子,一张木桌子,一口难以下咽的苦茶和一对互为凝视的白痴。你以为这就是你认为的爱情吗?

她真的有一些醉了,身子开始往桌子底下钻。有一丝长发贴在我的脸上,我把她扶正,她用一双大大的眼睛看着我说。我也有一个梦。

我爱喝劲酒,二两一瓶的精装的劲酒。我爱喝它不只是因为它的劲大,还有它有像血液一样的红色,娇艳欲滴的红,那是常常挂在我嘴边的一抹红。我不喜欢我的男朋友,他很有钱,我却讨厌他那种以为只有用钱才能让我幸福的想法。我的要求很简单,我只想有个人能轰轰烈烈的爱我一次,哪怕只有一次,哪怕我将为之枯萎。

我相信我会见到他。那一定是在世纪末的某一天,在一个我常去的酒吧里。我依旧坐在我每天都坐的那个位子上。他一定也是喝醉了,我看见他的时候,他正姗姗的想我走过来。坐在我旁边的时候一把抓过我手中的酒杯,毫不客气的一饮而尽。那红色的液体顷刻间就消失在嘴边。我用崇敬的眼观看这他。他喝酒的样子非常像我。他醉了,我也醉了。

不知道什么时候我已经被他牵入舞池。他的手修长有力,指尖流露出一种孤单,一种末世的孤单。他用他的孤单紧紧缠绕这我的身体,我喜欢这种感觉。灯在这个时候突然间就全熄了。音像力流泄出一首《心太软》,声音在空间里流动,飞扬。我把头靠在他结实的肩膀上,感觉他胸膛的热量,暖暖的让我着迷。有酒和烟混合在一起的气味,刺激着我的神经,这一切的一切几发出我野性的欲望。我沉醉了,在一次人事不知。我想我是堕落了。

我一定喝了很多的酒,在我短暂清醒的空白中,我曾看到过无数的空酒瓶,没有红色液体的酒瓶像一个躯壳。一个个竖立着,让人惊心动魄。我记得我一定是到在了床上,因为它的柔软,我像一只鱼,一直躺在海面上的鱼。看着天空中每一刻闪亮的星星,我笑了。

有那么一刻,一股热流在身体里激荡,随着一阵刺痛,他拥有了我。我也拥有了他。

如果有可能,我决定要一个孩子,那个属于我的孩子,那段的见证。

他的脸在我的回忆里是虚无的,他没有名字,没有样子,没有声音,没有,什么也没有。他只是个陌生人。

我一定不会结婚,我想,因为我已经拥有了爱情。

哈哈,你比我更可笑,与一个陌生人的一段爱情就成为你生命中的唯一!你醉了,你真的醉了!哈哈……

我木立在街边,看着她乘车而去,缓缓消失在视线中,转过头来问自己:爱情是什么?

遗失的记事本

或许不知在想些什么,亦或许不能承诺什么,只能感觉有淡淡的无助,然后默默任内心暗涌的伤情,蔓延开来,没有终点,是因为有痛。

这个静寂漆黑的夜。有些悲凉,延续着青涩又无法与之诠释的痛。

那种离别的苦楚痛彻心扉,不知道持续了多久,脑海里开始空空一片,便天真的以为一切终将离去,于是随波逐流,但终不会或是不能忘记,忘记心海里的味道,永远是咸的。

有着浓浓的海水气味。

她喜欢抽烟,是个喜欢与香烟为伴的女人,也许她很孤独,却没有人看到。但我能感觉得到,因为有个夜晚,有个女人,还有这个女人手中燃起的烟。

我自始至终的认为喜欢抽烟的人,内心总有隐匿的暗伤,不愿被人不经意撕开她愈合的伤口,她们只会在自己最孤独的时候,回味以往受到的伤害,慢慢的揭开。然后在那些不堪回首的往事到来之后。躲在黑夜里,残忍直白的独自去感怀。

在寂静的夜里,能看到她倚在恺撒大桥的扶手上,面向东来西往的车流默默的抽着烟,我能够看到的沉默,在我眼里是人海,不,是车海中深深的墨落,而她的身后却是那片广阔的洸府河。

这时已泛起了淡淡的夜雾,恍惚中在路旁丛丛的绿荫间摩挲,她在静谧的夜色里,看着街头的灯火闪烁清晰的朦胧无限的惆怅,独自感伤。

有迷离的眼睛,玲珑有致的身躯,如此摄人心神,俨然女王吕宾索,迷惑了奥修斯七年光明,即使飞蛾扑火,依然要一尝芳泽,清迷禁果无法逃脱,如此禁果叫做妖媚这种妖媚有着诱人的光芒,密香飘荡,弥漫之处有着无限**危险的气息。

迷茫是属于我的,因为有时候我会觉得她不像是在看某些风景,倒像是在某处在看着风景中的她自己。

她会让我觉得有些困惑,甚至有时是恐惧。对于她,对于这个只喜欢抽中南海香烟的女人,她叫宁子。

认识她的人都说她是个迷,迷一样的女人,就算平凡的站在那里,依然充满好奇的**,我信了。

也不知道从什么起,我会看到有一个红色头发的男孩,经常开着白色跑车来到恺撒大桥。

他会把车子停在宁子傍边的行车道上,然后默默的走下来,以同样的姿势望着穿梭的车流,无语。

我并没有看到他们过多的交谈,他们留给我的,只是一对模糊的身影,但我可以感觉的到他们一定很熟悉,像我熟悉宁子一样。

我总会觉得他不是一个很好的男孩,也许是因为他个性般的红。我对红色并不反感,我更喜欢调出浓浓的红色,把夕阳留在我的画架上,但他不是夕阳,他的叛逆让我对他很反感,也承认我有私心,但我也很清楚宁子毕竟不同与风尘女子,虽然她裹足不前的原因对与我仍然是个不解之迷。

我希望宁子过的好,就像宁子给我的花店取名水晶一样,我希望宁子与水晶一样能在皎洁的月光下,闪露寂静高贵的光芒,至少我觉得是。

三月,宁子忽然打来电话说她去了宝华山。

我随后过去在隆昌寺为宁子求来一件护身符。

真不知道为什么,把护身符放在宁子手掌上的一瞬间,我竟有了小孩子初开情愫的那种蒙胧感觉。

我笑着对宁子说,为了你我可真去了,宁子并不说话,只是燃起香烟,看着我。我忽然间脑海里竟有了夏迁清晰的身影。我回望了这千年古刹,难道这真是千年之前,就被注定好的一世情愿?而我,真的准备好了吗?

在幸福来临之前,我有些徘徊不定

我靠的不是直觉,但忽然有种奇怪的感觉,宁子爱的是原越。我本来就知道,天上荷花不出千瓣,仙界荷花不出万瓣,我和宁子的爱情也只能开的出数十瓣,我又怎么知道,对于荷花只是代表清净之意,我在佛前的爱,能否得到怜垂,我不知道。

或许我们无法执手至老,不是因为我们不能,而是因为我们不能去面对这如此多折的未来,而面对未来需要勇气,对于勇气而言,一个人真的无法拥有。

路途中会经历很多很多的羁绊,生命有时候是无法承受的。或许我们还憧憬未来,因为未来是美好的,就像画布上血红的夕阳,安然且恬适,光彩暧昧但也曲线分明。但我们是茫然的,因为我们看起来了如此不堪世俗的一击。

我们在生活中生活。

我很害怕,害怕哪一天宁子忽然仍下我和原越走了,那时我会是一无所有的吗?

他们是我最好的朋友。

他看起来很莫落,有时甚至穷困潦倒,每当我和原越一起回水晶花园的时候,我都会看到他。

原越从来不去注意这个红色头发的年轻小伙。

我倒觉得他像一个艺术家,一个落魄的只会为四块钱为人一画的画家,那么执着的追求自己的梦想。

他的固执,是原越身上所没有的,在他的眼里,哪有什么浪漫,夏迁有着长长的披肩长发,我喜欢这样的感觉,饱经世事的沧桑,有些像阿杜的味道。

我情愿做他的模特,让他帮我画他认为美丽的画卷,他经常说我的眼神扑朔迷离,很难堪破。

那天我回水晶,傍晚起风了,我远远看见夏迁有些慌忙的收起画架,卷起画纸。

那一刻,我有种苦涩的味道。我不知道为什么,也许夏迁画笔下细腻的轮廓,让我感到有些亲切,也或许是他眼中淡淡的彷徨。

风起,他就像海里流浪的鱼。始终没有人会怜惜。我感觉这并不是可怜他,如果是那样,我觉得我这个人俗不可奈。我不要我变成俗人。但是我告诉他,水晶欢迎你,你来吧。

我们会成为朋友,我坚信。

忽然发现,世上有太多太多的爱情无法有情人终成眷属。

尽管月下红线那么暧昧充满**,仍然无法抵得住现实无情的摧残。我们其实都很脆弱。

因为年轻,但也因为年轻,所以我们努力捍卫着我们的爱情,不愿就此收手,错其一生,用来感伤。但是有的爱情苦苦执手,在手心流过的是否有种咸咸的海水滋味。

放手,这句不知道重复了千万次的话语,又怎让人说放就放?

于是,无奈,在左与右徘徊。

爱情不是无奈和徘徊,而是一种选择,一种我们必须的抉择,如果是真爱为什么不能为其想想,想当处牵手的那山盟,不也只是单纯的希望其过的快乐更幸福?既然彼此都能感觉到累,为什么非要憔悴到坚持?

我忽然明白了什么是真爱,原来真爱就在一念之间。

我望着窗外摇曳的枝头,在树影挣扎束缚的时候,我忽然记得问他。嗨,别走。

我不知道那时侯我问的是他还是自己,但我知道离开是注定的分离,我没有伤感,只有接受,接受一个本不可能接受的事实,而那时我竟有了宁子般的平静。

原越回转身来,我不敢与他深邃如兰的眼神相视,我对他是敬畏的,至少我此刻才真正认识到这双明澈的双眼或许再也看不到了,原越平静的抽出两支烟,一支仍给我,另一支自己默默燃起,目光在屋子里迷离。

过了许久他说,以后就叫若兰吧。

生命只是一场游戏,愿也只是一场游戏。

一些事情选择了就不要试着再去改变,因为这是规则,我们需要遵循的规则。或许也想着遗忘,但是无法忘记,不是因为执着,而是因为我们无法接受。接受需要时间,时间只是长短的问题。

我不懂海。虽然它有着过分的美丽,但也有不解人意的时候。有时总会把许许多多没有根的海草推上沙滩,无情的冲刷。强者会让它们很可怜,可怜的似乎没有一个是它们真正的名字,幻想它们本也能开出硕大飘香的花朵,而那颜色必是诡异的篮紫。颓败而茂盛的植物,也总是多折。我喜欢叫他圆月,还喜欢嘲笑他有一个女孩子的名字,但他的却是原越。

原越很小的时候就没有了父母,我知道他是一个内心孤独的男子,虽然他不曾像任何人提及他心底的伤痛,但我知道,他孤傲的背后是寂寞。他父母走之前给他留下了十万块钱,他用来开了一家花店。

我帮他取名叫《水晶花园》。因为我听说过水晶鞋的故事,希望他也会拥有一份与众不同的爱情。

我不知道原越什么时候开始喜欢画画了,原越以前的画意很有造旨。

他经常会在花店的工作台上涂涂抹抹,那是一种灰色,但我说不出来是哪一种,因为他只是在调色,调出来的灰色涂在画布上好象又些不近人意,于是他反复调来调去,眼神里有着着了魔的灰色。

我清楚的记得,认识原越的时候,他明明喜欢红色,看到从新打开封存了许久的画笔,我才知道原来,一切真的过了很久。

原越起身离开,我本要做出挽留,或是应该做出挽留,但那时候却是一片空白。

宁子点起一支烟,青烟袅袅而上,很绚丽,是飘渺虚无的事情,也许就像我们之间的故事,总是有些虚幻,虽然有时也是美丽留恋,但身处其中,总有不真实的感觉。我开始怀疑,我夹在原越与宁子之间结果会是怎样?在感情旋涡里,我蜷缩起身子,从宁子手里接过装满香烟的烟盒,抽出一支,点上,然后伸直手,再把烟盒仍给东铺的原越,原越再抽出,点燃,深深吸上一口,默不做声,我们习惯了寂寞,习惯了了无声息的活。这是我们午夜最默契的时候。

人生总有分离,也许这都是前世注定好的,只是在今生再次去演绎,我们苦心经营的一世情愿怎能抵的住残酷的现实,我们真诚的背后是深深的无奈,我们都知道,有的事情是我们无法左右的,这就是人生,人生苦短,有的东西把握住了,就是庆幸,失去了就只是擦肩,我们不能怨恨时世的不公,毕竟我们必须要从中做出一个决定。那就只是分离。

心里好象有什么东西被揉的粉碎,化做了一滩水,水里流动着的,全是海水涩而咸的味道。

原越走后,我总是带着这种味道入睡的,每每在深夜的朦胧之中,就会感觉到又有一种东西沿着肌肤的血管游走,却没有痛的感觉,有些冷,因为连到了心里,我本来就应该阻止原越的离开,因为我们是世上最好的朋友,包括宁子,宁子和他才是真心相爱的。

原越指着玫瑰对一对来水晶的恋人说;丧魂失魄的爱神阿佛洛狄特为了寻找她的情人阿多尼斯,奔跑在玫瑰花丛中,玫瑰刺破了她的双腿,鲜血滴在玫瑰的花瓣上,染红了白玫瑰,红玫瑰便因此成了坚贞爱情的象征……

原越的推销玫瑰的话,好象从开张以来就没有变过,我早以倒背如流。

玫瑰我讨厌的玫瑰。

宁子在躺椅上,默默吐着烟圈,忽然冒出一句;当耶稣被钉在十字架上时,鲜血染红了十字架。天使们把血搜集到金樽中,无意中有几滴鲜血滴到苔藓上。苔藓立即吸收了这些血滴,以免救世主的血被亵渎,于是有了玫瑰。艳丽的玫瑰是为了使人们永远铭记,救世主为人间罪孽而流尽了自己的鲜血。

恋人买完玫瑰离开后,原越忽然大声对宁子吼;别讲你所谓的罪孽,你不是救世主!

我回头望了眼宁子,她眸子里有总说不出来的深沉,与宁静。我竟无语了。

原越说他是跪拜在佛前虔诚祈祷的香客,而宁子只是在一旁冷眼观望的女子,不经意间的回眸,也只是自己一相情愿而已,原越是个即将被世界所遗忘的人,宁子才是上苍唯一给予的恩赐。我笑,我问他,那我呢?难道只是恩赐的附属品,就像买40朵玫瑰要表示誓死不渝的爱情的白痴,你再送朵紫萝兰意思意思永恒之美?

原越竟很认真的说如果送就送万寿菊。我听了哈哈大笑,笑容里却融进了苦涩的味道,也许就是水晶的味道吧。

清晨我回到水晶花园。

里面一片狼籍,我并不惊讶,因为我知道这是本应预料的结局,只是不经意间推开画布,却看到雪白的画纸上空白的如同此时的大脑。

我开始不停的找,希望可以寻到我可以安静离开的理由,终于在墙角,我找到了,那是原越的调色盘,找以风干的油彩,却掩饰不了它原本深沉的灰。我泯湿了手指,小心翼翼的涂抹干裂的硬结,在画纸上划过,这是原越留下的,唯一的。我嗅出了只有从宁子身上才会散发出来的伤情,我终于知道了那种灰色的味道,是咸的,像我们在海边闻到的海水一样?

还记得曾喜欢灰色,内蔹不露锋芒,这是一种处世,我们需要这种态度,过度现实与理想的最短距离,之间永远不是一个梦。我们应该学会中庸,但做人不能中庸,毕竟生活是多资多彩的,不仅或不能只有灰色。原越的找到了,而留下的是什么,我不知道,或许只有宁子才知道。但忽然我又不确定了。

我们本应该相信誓言,那是美好的祝愿,不会渗杂任何欺骗,但有的事情无法承诺,无论对与你或是对与我。世界在变,你我都在变,我们再明知道无法永恒的时候,请,小心翼翼的说出你的诺言。这是责任。

就如同千年守侯的温柔,我总是在这里等待有一天,真情能无坚不摧,或许也只是自己渴望中的事情,我努力掩盖住我内心的恐惧,对于,对于一个或许我今生都无法表达歉意的人。他就这么离开,无声无息。只留下一生铭记的身影,悄然却不知多少年。

我们成了世间最寂寞的人,在暗夜里聆听同一孤单的曲调,有时会背靠背,或是依偎,用体温相互暖慰各自隐匿在内心深处冰一般的伤痕。

我以为我们彼此可以学会忘记,但却让我嗅到了她内心暗涌的淡淡伤情。我无所侍从,小心翼翼的抱着她,害怕小小的纰漏让自己陷入无可挽回的地步,只能把她抱的更紧些,做着明知是徒劳的无谓挣扎。

心,却又有些痛了。

我的世界,都是他的声音

在街上,很意外地看到她的背影。只是一个纤细瘦小的背影,但他知道肯定是她。尽管,他们已有10年未见。

他追上去,在她肩上猛拍一掌。一张美丽的脸转过来,从惊愕到惊喜,仅用了一秒钟时间。他笑,她也笑。他说10年没见了吧?她不说话;他说你还这么瘦,她不说话;他说想不到你也在这个城市!她还不说话;他说你怎么了?她的一汪泪水仿佛要溢出来。

他们面对面坐在流淌着音乐的咖啡屋,她用纸和笔给他讲她的故事:毕业后,一次意外,让她突然失去了听力,世界一下子变得寂静,让人发疯。于是她不再说话,也根本没有人跟她说话。几年之后,她就再也说不出一句话,甚至,发不出一个完整的词。

他被冻在那里了,他想起他们的高中时代:那时她总是扎着长长的马尾,早晨和黄昏,她穿着飘逸的衣裙,轻盈地走进学校的广播室,然后大喇叭里便响起她甜美悠远的声音。他总是一边傻笑一边听,一边听一边傻笑。他知道自己爱上她了,可是他不敢说出来。她是那样优秀娇美,而他,却是那样笨拙和卑微。他把这个秘密守到高中毕业,然后,一直守到现在。

毕业后,便再也没有见过她,也没有她的任何消息。他从一个城市漂到另一个城市,不断更换着自己的生活空间和工作环境。身边当然不乏漂亮可人的女孩,可对于她们,他总没有那种特别心动的感觉。想不到今天,竟然在这个城市,遇见了她。她仍然独身,因为又聋又哑。

他开始和她约会,每天,他在她工作的厂门外等她,当他和她并排走在马路的柳荫下,他多么希望她能挎着他的胳膊啊!可她总是小心翼翼,努力并恰到好处地保持着她和他之间的距离。他知道,现在,在她的眼里,他是优秀和英俊的,而她,却是卑微的。仅仅因为一次意外,世界被颠倒了。

咖啡屋里,他写:你得振作起来。她写:怎么振作?他写:你可以重新说话的。她写:可能吗?他写:肯定能,我要听你说话,你的声音,是那么好听。她写:可是……他抢过笔:不要可是,从明天开始,我陪你练。

他真的开始陪她练习说话,艰难的过程,远超过他的想像。一个月、半年、一年,完全听不到声音的她,竟然再一次说出一口流利且标准的普通话。声音,仍然是那么清脆和动人。两个人,实现并验证了一个奇迹的诞生。后来,他们完全可以面对面交谈了。他们的努力所换来的是她不仅可以说话,还可以读懂唇语。那天,月光下,他说,我爱你。她的脸就红了,倚了他的肩膀,她发现,原来,一片寂静的世界,竟然也可以这样美好。

市电台的本地新闻档正缺一名播音,他让她去试试。她问:“行吗?”他耸耸肩:“当然行。”其实她对自己并没有信心,她只是想去试试,应付一下他,以及自己,她怕他伤心。

竟然通过了,顺利得连她都感觉不可思议。她告诉他们自己其实听不见任何声音,一开始他们不信,后来信了,却是惊讶和赞叹。于是他们决定试用她,试用期没满,就跟她签了合同。一切美好得令人不敢相信,两个人都哭了。那天下了一场流星雨,他们悄悄为对方许了一个美好的愿望。

他每天开出租车的漫长时间里不再孤独。每到新闻档,他都会打开收音机,然后对车上的客人说:“听,我女朋友在播音呢!”他把那半个小时的节目录下来,一遍一遍地听。那些枯燥单调的本地新闻成为他最喜欢的音乐。他快活地穿越大街小巷,哼着歌,不停地。

那天播完音,导播告诉她,在她做节目的时候,接到一位听众的电话,对方祝她永远快乐。她问留名字了吗?导播说留了叫陈东,不过,声音似乎不大对劲。一瞬间她有了不祥的预感,她给他发短信,没有回。5分钟后再发,还没有回,5分钟后再发,仍不回。她慌了,手机在这时响起,她把手机递给导播,导播接起来,脸就白了。

她赶到医院的时候,他的全身插满了管子,一动不动。她喊他的名字,一直喊,不停地喊,可是他终未醒来。送他来医院的好心人告诉她,发现他的时候,他正努力爬出撞得变形的出租车,浑身是血,连呼吸也变得微弱。可是,他却艰难地拨通了一个电话,他对着电话说:“我是陈东,替我祝她永远快乐。”

现在,她每天把嘴凑近麦克风,准时地播报本地新闻。她的声音出奇的平静,她非常想他,非常想,却只能不动声色。半年前我采访过她,她笑着说:“其实我可以听到声音的,真的。现在,每天,包括所有的夜晚,我的世界,都是他的声音。”

有一种爱叫残酷

男人对女人一直很好,呵护有加,只要他在家就不让她做一点家务。买菜,做饭,洗衣,拖地,洗碗等等,他都会做得又快又好,女人喜欢什么东西,不用撒娇耍赖,他总会当成礼物买回来。用他自己的话说,女人是用来疼爱的。

女人柔美妩媚,她的幸福全写在脸上,甜美的,充满阳光般的灿烂。她一直以为,日子就可以这样,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天长地久,永生永世。她将一直做他怀里的羔羊,他将一直是她一生的依偎。

天有不测风云。一天,她在电脑前加了一夜的班,早晨站起来时,忽然天旋地转,一瞬间的黑暗将她彻底击倒。当她醒来时,已经在医院的病床上,男人正红着眼圈守在她身旁,她的眼泪当时就下来了,伸手摸他的脸,猛然,她的心僵住了,这一刻的冰冷竟然比晕倒时的黑暗更让她心惊——她的右臂竟然根本无法动弹!她吸入的一口气就那样闷在了喉咙里,她瞪着疑惑而惊恐的眼又试一下自己的右腿,同样的麻木,毫无知觉。她的右半身,已经不属于她了。

脑溢血,常年的伏案与过度劳累让她付出了代价,一直以为这是老年病,总要七老八十才有可能会得,而她才刚刚三十九岁啊!她彻底失态了,歇斯底里,哭得天昏地暗,以后可怎么办呢?从此成了一个废人了,不能工作,不能持家,不能再带心爱的女儿去公园,不能再挽着他的胳膊散步,终生都要躺在床上了,要躺多久?十年?二十年?她无法想象,她无法忍受,她所有的幸福就这么灰飞烟灭了。

男人不停地鼓励她,医院也开始给她做康复治疗。四十天过去了,两个月过去了,终于有些好转,她的手和脚有了些知觉,可以做些简单的活动,但是好转却始终停留在这里,任他怎么努力给她做按摩也没有起色。她无法自己穿衣服,扣扣子,吃饭时拿不住筷子,饭菜掉得满身满床。她无法自己去洗手间,没有人搀扶着,她什么也做不了。她再次陷入崩溃,自己不可能回到健康的状态了,这,已经是恢复的极限。

就在这时,她明显感到了男人的变化。以前不等她口渴,男人便会拿了吸管递到她嘴边,她想吃什么,只要眼光看到床头柜,男人便会问:“是苹果?我帮你削皮。”她到洗手间,他会像抱当年那个小女生一样抱着过去。而现在,男人陪护她的时候,更多时间是在看自己的专业书,或者到走廊和其他病人家属聊天,间或看她一眼而已。尤其是这次更加过分,已经晚上七点了,他还没有像平时那样送饭过来。她已经很饿了,肚子咕咕叫了半天,床头柜上有同事看她时送的糕点,她想自己伸过手去,可努力了半天,手还是僵在半空。她忽然想到一个重大问题:男人,还会留在她身边吗?四个月了,哪个男人熬过如此的一百二十天?自己这半残的身体还有哪点值得他留恋?四十二岁的男人,正是如日中天的时候,谁会把大好时光浪费在一个缠绵病榻的女人身上?

男人来了,带了一大盒刚出锅的排骨汤,她猛一挥手,那鲜嫩的排骨便落了一地,汤汁洒了男人一身。男人没有像平时那样安慰她,反而皱眉说了一句:“你爱吃不吃!”她被噎住,差点喘不过气来。

过了一会,她想去洗手间,赌气不叫他,左手撑着床向旁边蹭,然后再用左手扳起自己的右腿放到地下,鼓足了劲儿试着要站起来,却终于没成功。男人斜着眼睛装作没看见,仍旧忙着用手机发短信。女人的血在那一刻涌向头顶,她,不再是他眼中的珍宝!她狠狠用手撑住床头柜,摇摇晃晃站起来,男人这时才赶过来扶住她,递上手杖。她甩手搡开他,把手杖紧紧握在手里,现在,这个没有知觉的木头,才是她的真正依靠。在洗手间里,她看到自己蓬头垢面,哪里还有当初的美丽与娇媚?

男人越来越过分了,扶她在走廊里散步的时候,总是粗声大气地吼她:“你倒是自己拿着外衣啊!就不能再走快一步?自己走,老扯着我干什么?你不是要上厕所吗?再不走快点尿了裤子我可不给你洗……”当着走廊里那么多人,女人低下头一声不吭,机械地挪动自己的脚,从小到大,她何时被别人如此呵斥过?自从嫁与他,哪一天他不是轻言慢语百般呵护娇宠?

什么一日夫妻百日恩,什么柔情蜜意山盟海誓,什么永生永世不离不弃,全是鬼话!男人越来越明显的漠不关心,让女人彻底失去了依赖。虽然她看起来柔弱,骨子里却是坚韧的,所有的冷落与白眼,都成了她努力锻炼的动力,你不是不按时给我送饭吗?我自己吃上回剩下的。你不是不给我换衣服吗?我自己花一个小时解开衣扣,再花一个小时脱下。你不是不扶我散步吗?有这根拐杖就行!不知流了多少汗,咽了多少泪,康复竟然又重新开始了,这次的康复不再是被动的,而是主动的,女人被伤害的自尊成了一座喷发的火山,她自己都感觉到自己的进步,手越来越灵活了,腿也渐渐有力了,她的眼里又跳动着希望的火花。日子如流水般过去,她对男人一次一次的迟到与漠视变得无谓,积聚起所有的潜能与毅力,来康复自己,等待着出院,也等待着男人对她说出那两个字:离婚。

连医生都很难相信她竟然可以恢复得这么好,除了右腿还有些僵硬,其他地方几乎都和正常人一样了。医生笑着说她创造了一个奇迹,女人也含着泪笑,却笑得有些苍凉。

男人来接她出院了,两个人在路上都很沉默。她仍旧固执地不让男人搀扶,眼看快到家了,她的心快跳出了胸膛,以后,这里,还是她的家吗?男人开门的时候,她定定地看着男人微低的头,他的脑后竟然有隐约的白发了。是否,男人就将和她摊牌?她闭上眼,深吸一口气,忍住即将崩落的眼泪。

“丫头,睁开眼看看。”是男人温存的声音。女人疑惑地睁开眼,呼吸再一次被闷在喉咙——家里堆满了玫瑰花瓣!餐厅,桌上已经摆好了饭菜,全是她最爱吃的。她苦笑:“怎么?最后一次浪漫晚餐?”男人定定地看着她,忽然泪流满面:“丫头,我的傻丫头,你知不知道我等你站起来等得好辛苦?你知不知道看你受苦我有多难过?你知不知道我硬着心肠吼你骂你时有多痛苦?可如果不这样,你就会一直依赖我,永远也没办法再站起来了。”

第二年开春的时候,女人已经可以重新工作了。看上去,她比大病之前略显老了一些,但脸上的灿烂却没变。因为,这个男人让她明白:不要怀疑真爱,有时候,有一种爱叫残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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