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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独自等待

在非洲的斯威士兰,我工作的医院坐落在漂亮、陡峭的莱邦博山的顶峰。在这里,人们为了看病,常常得走40公里或更远。

每天早晨,医护人员搭上一辆小卡车或大蓬运货车,到那些极度贫困且急需医疗服务的社区为人看病。每次出发前,我都会买一些土豆、胡萝卜和苹果,给我们遇到的人。在非洲,医疗服务不仅意味着提供药物,也意味着提供食物。我常常会准备好一袋糖果,分发给在社区里遇到的那些可爱的孩子们。

那天,我们来到一个孤儿家庭。在斯威士兰,这样的家庭有15000多家。在那个用木头搭成的棚里,我们发现了一个漂亮的小女孩,她有着一双又大又亮的灰褐色的眼睛。她的名字叫坦兹尔。我从袋子里拿出一颗糖给她。她用当地的方言对我说了一句话。“医生,能再给我一颗吗?我要给我的妹妹。”同去的护士为我作了翻译。“当然可以”,我又给了她一颗。为一个肺结核患者做完治疗后,我们按原路返回,经过坦兹尔家的门前,我们向她说再见。让我们奇怪的是,坦兹尔没有吃我给她的第二颗糖的意思,而是把它留着。护士说:“这小女孩真聪明,她为自己要了两颗糖。”接着她又问了坦兹尔几个问题,我们都被深深地打动了。

坦兹尔今年7岁。两年前,她的父母像这个国家的很多人一样,双双死于艾滋病。父母双亲的去世带给坦兹尔无尽的伤痛。可是,灾难常常结伴而行。父母离她而去的当年,坦兹尔与自己的妹妹失散,当时她的妹妹才3岁。坦兹尔再也没有见过妹妹。此后,不管谁给坦兹尔任何东西,如果不是给她两份,她都不会接受。两个胡萝卜,两个布娃娃,两颗糖,一个给她自己,一个留给很可能已不在人世的妹妹。事实上,在坦兹尔居住的小木棚里,我们看到了她收集的一堆旧东西,她希望有一天,她能把这些东西都给她的妹妹。

我的一些朋友曾对我说,当他们看着非洲的这些孩子时,不知为什么,总会觉得这些孩子与我们的孩子不同,他们好像感觉不到痛,同样也感受不到爱。我也一直有相同的看法。但认识了坦兹尔后,我的看法完全改变了。现在我坚信,这些孩子的痛更深,爱亦更深。

在回来的路上,我一直被坦兹尔的故事深深地震撼着。回到住所后,一些同事告诉我,在斯威士兰,像坦兹尔这样的孩子还有很多,他们都在各自等待着他们生命中同样重要的人。有的是自己的父母,有的是兄弟姐妹,有的是祖父母。这些孩子都已经很长时间未与他们相见。虽然这种独自等待是一种煎熬,但我仍然相信,在这种等待中,孩子们都不是孤单的,因为有同一样东西一直陪伴着他们,那就是每个孩子居住的小木棚里放着的,他们一直收集的,准备有一天给自己亲人的一堆或大或小的旧东西。

我想起了一首古老民歌里的一句歌词:“当我们饥饿时,爱能让我们活下来。”我祈祷上天,这句歌词能在坦兹尔,在其他很多像坦兹尔一样漂亮的小孩子的身上实现。

炒面里的爱

见过母亲年轻时照片的人都说母亲是个漂亮女人,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一条粗粗地长辨子。父亲说是母亲的漂亮加柔情征服了他。

父亲年轻时在陕西当兵,一干就是近20年的时光,直到不惑之年才转业回到地方上。父亲当兵时每年都有20天的探亲假。记忆中的父母许是聚少离多的缘故,两人从没红过脸。父亲会做一种“陕西炒面”,做法很是烦琐,先将面和好放在盆里省15分钟,然后用手撕下一小快儿搓成一细条,再截成数小段放入沸水中煮,一块面儿要重复同样的动作几百遍。面放在沸水中煮至八分熟时将面捞出沥干水后和蔬菜一同下锅,加入各种条料,十几分钟后热气腾腾香喷喷的炒面就做成了。每次母亲吃炒面时都会吃到发涨。母亲一向注意身体,她不是不知道吃的太饱了对身体不好,她是珍惜父亲的劳动成果。

父亲转业后分在了县公安局,由于工作忙很少回乡下家里。而每次回来父亲不管多累也要亲自下厨房为母亲做炒面。每次母亲都会说好吃,我尝过父亲做的炒面,许是口味不同,我并不象母亲那样爱吃。

父亲56岁那年得了胃癌后在家养病,每天早晨起来他们会并肩而行去村外走走。更多的时候是两人在院子里的老槐树下各坐在一把躺椅上回忆年轻时的时光。对于父亲的病,母亲和父亲都显的很坦然。我从来没有听他们谈论过此事,即使父亲吃药时也是面带笑容。

父亲一天天的消瘦,但精神还是很好。父亲还是给母亲做炒面,母亲还是吃到发胀才停筷子。一次父亲对我说:“你娘不问我的病是怕我有压力,其实我看的开,谁都有走的一天,只是我走了你娘就吃不上我做的炒面了。我把方法教给你,我走了,你要好好照顾你娘……”我的泪落了下来,我说:“您放心吧,我会做的您做的一样好吃……”父亲手把手的教我做炒面,并提醒我说:“你娘吃的口淡,炒菜时少放点盐,她爱吃酸的,要多放些醋……”

父亲走的那天母亲没哭,她坐在床头只说了一句话:“孩他爹,俺还想吃你做的炒面。”父亲脸上浮现出微笑,安详地闭上了眼睛。

办完丧事,母亲一句话也不说就钻进里屋。不一会儿我就听到了母亲的哭泣声。任凭大姐她们怎样劝,母亲的哭声就是止不住。我走进屋说:“娘,您别哭了,要注意身体呀”。母亲说:“你爹在时我怕他难过,不敢哭,现在他走了,让我好好哭一回吧,哭出来我就不难受了。”

我和大姐退出里屋,我明白了父母并没有我现象中的那么坚强,他们是怕对方难过才假装无事的。

父亲满“七”那天,我下厨为母亲做了一顿炒面,先让大姐和妻子尝了尝,她们说和父亲做的一个味。端给母亲时,母亲只吃了一小口就放下了筷子,幽幽地叹了口气。我问:“娘,我做的没爹做的好吗?”

母亲说,“我就不喜欢吃炒面,我只是喜欢给我做炒面的人,那个不管工作多苦多累一回家来就忙着给我做炒面的人,如今再也没有了……”

我的泪不知不觉滑落。原来母亲不喜欢吃炒面,只是在乎做炒面的人呀。

一个人,我会好好的

现在的我,一个人。。

什么都不想……

吃够了爱情的苦。

现在只想一个人……静一静。

好好想想……

以前,他说爱我。

我以为幸福降临了……

因为我一直很喜欢他。。

幸福的日子总是很短暂的……

他认识了另一个女孩。

那女孩很好。。

我选择了离开。

分手那天,下着小雨

我们微笑着说,

你要幸福,拜拜……

转身,我的眼泪就流了下来……

天公不作美,

那些日子,

我的心情就像,

那天的天气一样。

本来我不想哭。

但是,

我的心真的好痛。。

我们没有再联系。

因为我知道。

他心里已经没有我。。

爱情这东西不可强求……

但是,我爱他啊,

怎能不想他,

回忆着,我们在一起的点点滴滴。

想着,想着。

我的眼泪就留下来。

无法控制。

每天夜深人静的时候。

我就冇在被窝里独自悲伤。

时间长了,

我就麻木了。

我变得不再相信爱情。

人前嘻嘻哈哈。

人后独自悲伤。

我不要做这样的自己。

2年后,

在街上擦肩而过。

没有说话。

我走了,好远回头看。

他在看我。

我加快步伐。

因为我没有勇气和他微笑着打招呼。

他变了,

成熟了。

不像从前那样孩子气。

我不知道他是否认出我。

毕竟是2年没见了。

我不再是那个,

整天嘻嘻哈哈的小丫头了。

看样子他过得很好。

很幸福,

我也就放心了。

刹那间,

我的心豁然开朗。

一个人,我会过的好好……

厚信封,薄信封

张临和王丽丽是两口子,两人结婚八年了,手里还没多少积蓄,就计划去广州那边贩些服装过来卖,挣点钱。

正好,单位里有个车要到长沙去,张临就和王丽丽搭车,打算到长沙再坐火车去广州,这样可以省下一笔路费。

路上,张临告诉王丽丽:“我在长沙还有个老朋友呢,这家伙叫大伟,小时候最爱耍小聪明,弄鬼把戏,他和我从小在一条胡同长大,关系铁得要命!我已经跟大伟打过电话,让他先帮咱们订下去广州的火车票,我们在长沙也能好好聚聚。”

“你的朋友可真是遍天下呀!”王丽丽打趣道,她知道张临重感情,爱交朋友。

张临又向妻子聊起小时候跟大伟的种种趣事,说到兴起,他神秘地对王丽丽说:“知道吗,咱们结婚前,大伟还问我借过六千块钱呢!”

听到钱,王丽丽精神一振,随口问道:“他还了吗?”

张临笑嘻嘻地说:“没有,不还了!”

王丽丽愣住了:“凭什么不还呀?咱们做生意正需要本钱呢。”

张临乐呵呵地解释说:“这里面有一个故事,上初一的时候,一次我把别人的书包弄坏了,要赔呀!我怕父母知道了会揍我,就向大伟借五块钱,他二话没说就借给我了,那可是他一个星期的早点钱呀。后来我还他时他说什么也不要,我和大伟就发誓,这辈子彼此借对方的钱谁都不用还,谁违背誓言就绝交!”

“天哪!”王丽丽又好气又好笑,“你真是个傻帽儿,别人用五块钱就买通了你的心,骗了你六千块啊!”

张临的脸一沉:“不要说什么‘买通’、‘骗’!这叫友情!”

王丽丽见丈夫有点生气了,忙转移话题:“哦,那个大伟现在做什么呢?”“做生意呀,当初他借我的钱就是到长沙做生意,听说这几年赚了不少钱……”

王丽丽听了,嘴上没说什么,心里却暗暗盘算,等见了那个大伟,有机会就要回这笔钱。

车子到了长沙,张临打电话给大伟。大伟的嗓门真大,王丽丽在旁边也能听到手机里传出的声音:“哇!憨头张!你可来啦,真想死你啦……”王丽丽不解地问:“什么憨头张?”张临指了指自己,悄声对王丽丽说:“本人小时候的绰号也!”王丽丽不由“扑哧”一声笑了:“倒也名符其实!”

电话里,大伟告诉张临,他已经帮他们买好了去广州的票,不过先要留他们在长沙住一天,好好玩玩。大伟还开玩笑地说:“我连招待费都准备好了,就在我包里呢!”

两个老朋友在电话里约好了见面的地点。谁知,这边张临刚放下手机,那边厂里来了电话,原来张临两口子搭的那辆车是厂里给长沙一家客户送货的,没想到那批货出了问题,正好要张临这个助理工程师去解决。

这下,和大伟见面的计划泡汤了。张临摸着脑袋直犯愁,王丽丽灵机一动,说:“你去办事,就由我代表你去跟你的老朋友见见面吧,顺便把人家替咱们买好的火车票拿走。”张临觉得也只有这样了,就点头答应。

王丽丽来到约定的地点,没多久,大伟开着车来了。离老远,他就从车窗里探出头来大叫道:“大嫂好!”

王丽丽跟着大伟来到他的公司,大伟因为没见到老朋友张临,一迭声地说“遗憾”。王丽丽心里惦记着大伟“骗”走丈夫的六千块,总觉得这个大伟是虚情假义,怎么看怎么像个江湖骗子。

大伟给王丽丽冲上咖啡,问:“现在家里怎么样了?”

“哦,情况也不是很好啦!”王丽丽打开了话匣子,故意诉苦道,“靠我们两口子的薪水,只能勉强维持生活,孩子读书的开销又大,所以就想做点小买卖,可手里又拿不出本钱,唉!”大伟听着王丽丽的诉苦,脸上的笑容僵了一下,却没说什么。

聊了一阵子,大伟始终没提借钱的事情。王丽丽忍不住了,装作突然想起什么似的:“对了,好像我们结婚前,你借过我家张临六千块是吧?”大伟脸色稍稍一变,尴尬地一笑:“这个……是有这么回事儿,不过……”

“我当然知道了!”王丽丽马上接口说,“你们有约定,说是借钱不用还的!既然有约定,自然要遵守约定,就算、就算我们家里如今急着用钱,我家张临也不会开口要钱的……”

说是不要,这不是明摆着在要钱吗?气氛有些不协调了,好一阵子两人没说话。还是大伟先打破沉默,他从公文包里拿出一个信封,放在桌子上,说:“大嫂!这信封里是我为你们两位准备的招待费,本来想请你们在长沙好好玩一玩的,可惜张临没空了,这样吧,你们带到广州吃点好的吧,算是我当兄弟的一片心意……”

王丽丽瞄了一眼那只薄薄的信封,没好气地说:“这你就见外了吧,我们吃顿饭的钱还是有的。”

大伟一愣,终于下了决心似的,站起身走进办公室里间,过了一会儿又拿出来一个信封。大伟把这个信封也放在王丽丽面前的桌子上,跟刚才的信封摆放在一起。王丽丽一看,这个信封比刚才那个厚多了。大伟笑着说:“大嫂,左边这个厚信封里面是一万元,我借张临的钱加上利息,就算这个数吧;右边这个薄信封里面是两千元,是我准备的招待费。要不,你就自己选一个吧?”

说完,大伟站起来走到窗口,背对着王丽丽。

嘿,这个大伟,还钱还要搞花样!难怪张临说他小时候淘气着呢。王丽丽想:欠债还钱,也没有什么好客气的,谁叫我们现在正缺钱呢。想到这里,她伸手就去拿那个厚信封。

正在这时,王丽丽包里的手机“滴”了两声,她忙缩回手,拿出手机一看,是丈夫发来的短信:忘了告诉你,千万不要提当初借钱的事情!切记!

唉!丈夫还在惦记这件事情,这个憨头张呀,就是太看重朋友了!别人把他卖了还不知道呢。王丽丽暗暗叹了口气,她知道,丈夫是个倔脾气,如果自己拿了那一万块钱,回去两个人肯定要闹翻。算了,一万块钱虽然诱人,但夫妻感情更重要呀!王丽丽摇摇头,掂起那个薄信封装进包里,一边自我安慰道:不管怎样,弄一笔招待费也算不虚此行呀!

这时,大伟也转过身来,他看到王丽丽取走了薄信封,脸上竟展现出孩子般的笑容。

王丽丽告别时,大伟取出两张飞机票,说:“大嫂,我替你们订了去广州的机票。”王丽丽一听,这机票比火车票可得贵好几百呢,她尴尬地说:“飞机票呀,我带的钱恐怕不够……”大伟摆摆手:“钱呀,张临早就给我了!”

张临从客户那里赶回来的时候,已经来不及去和大伟告别了,他直接上了飞机。在飞机上,王丽丽一问,才知道张临根本没有让大伟买机票,也没有给过大伟机票钱,她的心里不免有些内疚,更不敢说两个信封的事了,只是拿出了那个薄信封,递给张临。

张临接过信封,笑哈哈地说:“这是大伟给咱们准备的招待费,既然在长沙没享受,那么到广州以后,咱们就用这两千元吃点好吃的!”说着,张临打开了信封——两人不约而同地叫了起来,原来,信封里装着二十张一百元的美金。

忽然,王丽丽觉得眼角热乎乎的,她似乎开始明白什么是男人间的“友情”了。

爱一个人需要理由吗

有人说:“爱一个人不需要理由,也没有要求!”爱一个人需要理由吗?要讨论这个问题,首先我们要懂得什么是爱!

爱称其为爱,有其特殊而神圣的含义。爱使你心甘情愿为对方做任何事,哪怕为他牺牲一切,哪怕是违法的……爱根据一个人的性格的不同,可以有不同的表现。有的人,为了爱甘愿自己一个人受苦,让爱的人有更好的去处,在一首歌里,我们都可以听到这么一句歌词“很爱很爱你,所以愿意舍得让你向更多幸福的地方飞去”;爱有时又显得很自私,所以有了“爱可以让你向情敌的杯子里放毒药、大把大把吃鸦片、吞石灰”之说。更有人称爱是魔鬼,可以让你失去理智,所以有多少爱美人不要江山的故事,中国最有名的就是唐明皇与杨贵妃的故事,连西班牙也出了一部《疯女代安娜》的电影,讲述一个女王为了爱人可以不要江山的故事。其实,爱是翅膀,对方到哪儿你的心就跟随着飞到哪儿。

什么是爱呢?在《辞海》中,爱有八种解释,一,喜爱;二,特指男女间有情;三,私通;四,惠;五,爱惜;六,贪;七,通薆;八,姓。我就不一一陈述爱的八种解释了,当然,这些解释都是对的。现在我们要谈的爱是男女间有情的爱。首先,我们来看一下在现代的文章中,人们对爱的理解。我曾在一篇文章中看到别人对爱的定义觉得很有意思:“爱是两个相爱的人,相爱时,产生的火花。”认为爱是火花!这个理解很有深度,有些像现代人的恋爱,也像极了大学生们的爱,但我也不完全的赞同。爱不一定是火花,解放前的人就没有现在的人爱得这么的露骨,可是人家就没有爱了吗?又如我们的父辈一代,他们也没有火花一样的感觉,可他们一样的有爱,那是一种含畜的爱,但却十分真实,真切。我觉得,爱是宽容,是理解,是思念……并包含着一丝说不清道不明的情感。喜欢不等于爱,但是可以发展为爱,但爱不可以发展为喜欢。爱天生就是一级水平,让它降级是绝对不可以的。许多本来很相爱的恋人转变为了仇人,爱和恨本身就是相融的,恨有多深,爱也有多深。如果由爱变为了喜欢,我相信那所谓的爱绝对是冒牌!

爱一个人需要理由吗?

这个问题已经争论了几千年了,尤其当代的大学生,对这个问题更是各有各的看法。就我的观点,爱一个人既需要理由,也不需要理由。为何?请看我的解释。

一个陌生人你会去爱吗?有人说:“我会。”你爱他什么?你说爱一个人不需要理由,可是你错了,任何一个陌生人你都会爱吗?如果是,那么那已经不是爱了。或者他帅,或者他优秀,或者他有责任感,或者他有钱,或者他对你好,或者他像你曾经的恋人,或者他有过人的地方,或者他对你好感动了你……或者他什么也没有,仅仅触动了你的某一根神精,但总的说来,他对你有一种奇特的魅力,无论这魅力是小是大,但它对你很重要,你才有可能爱他。我觉得相处时间也很重要,仅仅只匆匆见过一次面的两个陌生人之间只存在喜欢与不喜欢的关系,印象的好与坏,即所谓的好感,不存在爱与不爱的关系。要爱一个人,至少你们面对面的时间要超过一个头脑反映的时间,这个时间我不能具体说它是多少,但至少要使他在你的头脑中留下一个很深的印象,这个印象不一定非是他的清楚的长像,但对你来说是很重要的印象,你们才有爱的可能,如果连一个回忆都没有留下,你的爱从何而来?所以我认为爱一个人是需要理由的。

但为什么我又说,也不需要理由呢?一旦一个人已经爱上了另一个人,这时爱是不需要理由的。无论他怎么样对你,无论他是坏是好,总之你都会一如既往的爱他,他是杀人犯也好,他是国家主席也好……爱已经成立,就不需要理由了。假如在爱上他之前,你爱的仅仅是他的优秀,可是后来发觉他并不是你所想象的那样优秀,可是你依然会爱他,爱他的理由已经没有了,照理你不该爱他了,可是你依然会爱他,这就是我说的爱一个人不需要理由的原因。

你在爱吗?你爱过吗?你的观点呢?

灰飞烟灭

我得承认,起初我并不是一个麻木不仁的烟鬼。大约在进入大学的第一学期,一些室友在宿舍里吞云吐雾,我大义凛然的斥责了他们。然后我发誓说,就是打死我,我也不会抽烟的。大概在半年后,我就变成了比他们还着名的烟鬼。很快就有人跳了出来,说,你不是说,就是打死你,你也不会抽烟吗?我悠然吐了一个烟圈,说:你看看,我不是还没被打死吗?

在短暂的生命中,我似乎戒了不下10次烟。有一次戒烟已几近成功了。那次我是吃戒烟糖的,大概在一个星期以后,我被那东西搞得食欲不振,体重锐减,即使做梦的时候都会梦见自己在吃着什么可怕的东西。我相信自己已经成功了。最后一天,由于过分无聊我仔细的阅读了一些说明书。上面告诉我,当我吃戒烟糖吃到今天的时候,我一定是不想抽烟,或者抽烟无味。其实我嘴里苦得难受,不过我很好奇,我想知道所谓的“抽烟无味”是不是真的。于是,我点燃了一支香烟。令我悲喜交加的是,是的,有味,有味得很。然后,我依旧吸烟,并很郑重的告诉别人说,我当然不戒烟了,因为这戒烟糖要比香烟本身贵得多了。

在我的同事看来,我实在是个十恶不赦的坏蛋,因为我吐出来的气体正危害着他们健壮的肺。在他们的责令下,本世纪初,我戒了一次最长的烟。在这整整十天里,我坐立不安。我不断吃着各种零食,办公室里飘荡着巨大的咀嚼声。此外,我还不停的走来走去,看上去我就像是动物园里的一只躁动的狼。最后,他们看得心烦意乱。他们说,你不要再吃了,你不要再走了,求求你不要再戒烟了!

我认为,吸烟也是一种非凡的艺术,也要讲求一些美感。比如说,你不能蹲在椅子上吸,在你做事情的时候,你最好能把香烟放在烟灰缸里,而不是斜叼着它。抽烟的时候,你最好能用双唇的中间吸,这样你的嘴唇看起来要可爱得多。同时,你夹烟的时候,你的食指和中指最好挺得笔直些,而不是弯曲着。当然,你的手上也最好不要有什么黄灿灿的大金戒指。最后一点,吸烟的时候你不要挤眉弄眼,那样的话,你更像是个卖弄情绪的家伙。

我很少见到女孩抽烟。不过,假如这个女孩有足够的风情的话,她吸烟的样子也一定异常曼妙。我设想,她应该有点颓废,有点漫不经心,她应该有一头蓬松而稍乱的长发,而这头发有恰倒好处的遮住她的一半面容。她应该蜷缩在沙发上慢慢地吸着一支烟,我看不见她的眼睛,而那缥缈的烟雾刚好从容地在她的面前升腾,仿佛是她灵魂的一部分,周遭的一切都显得模糊。是的,她最好穿着一条图案有些古老的暗色的长裙。

我莫名其妙的相信,吸烟更接近于某种思维活动。它和焦虑有关,和痛苦有关,和重大的事件有关,和遥不可及的命运有关。一方面或许是许多伟大的人物都吸烟,这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而另一方面,吸烟这动作本身,就充满着让人遐想的空间。那个人吸进去了一些气体,然后让那些气体在身体里温和的循环了一次,再缓缓地吐出。在体验着烟的奔走的时候,他关注的应该不是气体本身,而是自己心灵深处的不可理喻的东西。所以,我通常认为,嗜烟的人应该是沉默的,忧郁的,以及哀伤的。我不能容忍一个嬉皮笑脸的或者兴高采烈的家伙叼着烟在我面前高谈阔论。亢奋的吸烟者是可耻的。

到了最后,我所能虚构的伤感画面就自然的有了香烟。比如,一个女孩和一个男孩最终决定分手了。天空中飘着小雪,那个女孩因为寒冷以及不可名状的惶恐而抱住了男孩的腰。那个男孩却并不看她。他只是抽出一支香烟放在唇上,专注的点燃了那支香烟。雪碰到了香烟就化成了水,他的烟总处于半灭不灭的状态,所以他三番五次的去点燃它。女孩的抽泣让那个男孩不知所措,所以,除了执意吸完这支香烟,他找不到更好的逃避方式了。

假如这个细节还有延续的话,那么就应该发生在半个世纪以后。那个男孩已经变成一个衰弱的老人,而当年的那个女孩于他邂逅时,他正哆嗦着手点燃着一支劣质的香烟。老女人掏出打火机给她点上了。她没有说什么话。是的,她也吸烟,她在那个男子的困惑的注视下,也给自己点燃了一支香烟,然后坐了下来,静静地看着他。

在我看来,与烟有关的故事,都有那么一点能够让你突然惊悸的意思。就像是一节苍白的烟灰。吸烟者忘记把烟灰弹掉,通常是因为有比香烟更为重要的事物让他忽略了香烟的存在。而当他发现烟灰很长的时候,他通常无法做些什么了。他不敢动,或者小心翼翼的走向烟灰缸。最有可能的结局是,那烟灰在他的注视下,就像一个濒临崩溃的绝望的人,一点一点的挣扎着,然后坠落了。

我可以体验这种坠落的心情。在我上网三个月的时候,我遭遇了一件事情,当然和香烟大有关系。一个聊天室的人与我畅谈了几天,最后莫名其妙的认为我是一个女孩,更要命的是,他莫名其妙的爱上了我。我耗费了很多口舌也没能让他明白我是个男子,同时我也不想和他通电话。最后,我只得很狼狈的告诉他,是的,我是个女孩,但是,我并不爱你,以后也没有爱上你的可能。

我最后一次和他聊天,是一个阴冷的夜晚。最后,我告诉他,我累了,我想睡觉了。他说:再陪我一会,好吗?我已经点燃了一支香烟,当这支香烟燃尽的时候,就是我永远在网络上消失的时候,也是我的爱情消亡的时候……

我愣了一下。我说,好的,我也点一支香烟。

然后,他开始拼命的打字,祝福我永远快乐,祝福我茁壮成长,祝福我天天好梦,嘱托我好好的吃饭。当打完一大堆的嘱咐和祝福后,他说,我已经哭了,我的眼睛已经模糊得看不清屏幕了。

我心里一惊。我说,你等等!

其实,我并不知道自己要做什么,但是,我只是不能看着他这么走。我开始感到心痛了。几乎在同时,他蓦然消失了。我知道他的那支香烟已经燃尽了,他在打字的时候应该是在拼命的吸着烟,而我,却只是把烟夹在手指上,看着它灰飞烟灭。

直到现在我还记得那最后的那一幕,我认为那是一个别致的诀别场面。所以,我暗自想,假如我遇到了某个人,而这个人又要离开我,我一定也会很哀伤的说,你陪我一会,好吗?我已经点燃了一支烟,假如这烟燃尽的时候你仍然要我离开,那么,我就彻底的离开吧。

其实,我储存了一只长达二十厘米的大雪茄,那东西比我的大拇指还粗。我知道,假如我连续不断地吸它,至少需要花费六个小时的时间。另外,假如不你吸它,它会自动熄灭,而永远不会燃尽。

至今我还没有机会使用它。一想起来我就沾沾自喜,是的,这是我精心设计的一个小阴谋。

平淡是一杯茶!

平淡,何止是一个人的追求啊!总以为平平淡淡是真,可谁不爱风风光光之荣呢?

希望平淡,首先要学会忍受平淡,就像那初入佛门的小憎,不沾荤酒,不近女色,不开杀戒,不打诳语。他们在枯灯燥书中过着平淡的一生,总以为他们是理智的,打不还手,骂不还口,可谁知道他们那曾经年轻的躁动哪?

认识平淡,就要把虚荣从脑海中摘掉。能忍受闲言碎语,能抵制灯红酒绿;能从一而终;能相敬如宾。可是在这个物质充盈的社会里,谁敢保证自己的心不会在霓虹灯下变质呢?

拥有平淡,就要把自己从喧嚣中隔离。回家时,一盏为你点亮的灯,一个焦急等待的人;回家后,一声淡淡的问候,一杯暖暖的清茶;餐桌上,几盘丰盛却又常见的饭菜,几双因等待你而埋怨的竹筷。可当你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和柴米油盐打交道时,你还愿意平淡吗?

……

平淡是一杯茶,袅袅上升的的香气中含着爱的叮咛;平淡是一碗汤,轻轻漂浮的油脂下有份情的等待。

也许很多的时候,厌倦了清茶的香气,看惯了菜汤的等待;蠢蠢欲动的向往着那忧郁的咖啡,多彩的鸡尾酒;偶尔的品尝,让我们流连忘返,当你鼓足勇气,走入到那高贵的美丽中时,也许我们依旧年轻。

厌倦同样袭击着你,再回首时,那杯曾经而又重新渴望的清茶,已然漂远。

平淡是一杯茶,一杯茶可以永恒!

爱情随风而逝。

以下故事纯属真实。如有雷同纯属巧合。

自己努力的回忆着点点滴滴的。试着忘却自己的伤疤。让这些记忆中的点滴成为心中最美好的回忆。

南方的校园里。秋风微凉。人人眼里都放着瑕疵的光彩。系里的学生会每周二照常开着例会。当然,他也去了。

他从来都是提前到的。因为他很烦不遵守时间的人。在会议室门前与其他先到的人随意的聊着天。谈天说地。脸上依然挂着时常能看到的笑脸。所以他与很多人都已经认识。很多人也认识他。虽然是大一。其实他内心与表面完全是两种性格。在外人面前他依旧都是笑脸相迎。至少别人认为他是整天不知道烦恼在哪里。身体里每个细胞都是快乐的。不然。所有的人都错了。

她。依旧和她的朋友一起来开例会。不经意间与他说了句话。“你穿这么少不冷么?”

他是北方来的,所以即使他穿的再少也不觉得冷。回映了一句“不冷啊。这样的天气还算冷啊”

就这样他们就这样认识了。在他眼里。个子不算太高的她。成了他眼中转移不了的目标。在心里暗暗的想,缘分到了……

例会照常开完了。学生会分配完工作,他便一直在寻找着她的电话号码。而找到的同时又发现了她很喜欢他们班上的一个男生。而那个男生也对她有着莫名的好感。只是……只是这个男生已经有了另一半。

即使是这样。他并不灰心。上网的时候。他给她发了信息。

“喂。是XXX么?”

“是啊。你是谁?”

“呵呵。我是谁不重要。重要的是有人喜欢你。你怎么想”

“你到底是谁啊。烦不烦啊。快点说是谁。”

“哈哈。我是XXX,有人喜欢上你咯。你怎么想啊……”

“哦。原来是你啊。我怎么想?听实话?”

“是啊。不听实话还能听假的啊。哈哈。快说快说……”

“其实最近我感情问题很烦。所以不想那么多。再说我也有喜欢的人”

“噢。那要是我喜欢你呢?”

“不可能吧。呵呵。别开玩笑了。我真的有喜欢的人了。谢谢你。”

“真的,没和你开玩笑。认真的,你们2个的事情我都已经知道了。”

“既然你知道了你为什么还要跟我说?”

“呵呵,你在上网吧。加我QQ吧。********”

就这样。两个人第一次发信息就是这样的结果。他是那种自尊心很强的人。虽然做事想尽量的完美。但是往往事与愿违。她这样的回答让他心里很不是滋味。因为他。长的不是那么完美。在别人眼里他是那种嘻嘻哈哈的人。只是内心里多了几分成熟。多了几分内涵与略胜一筹的能力。

以后的几天里。因为她晚上一般睡不着觉。盯着电脑。而他。每天晚上在宿舍陪他发信息聊天。有时候发着发着就睡着了。第二天看着手机的信息笑着。他其实每天都在等她吃饭。等她的信息。但是她总是有理由给他拒绝。

不知道因为什么。他不失落。因为他还在继续坚持着。他不说,别人不知道。只有他知道每天都是一种煎熬。每天深夜。与困意互相撕打着。遍体鳞伤后以后依然与她互发信息。他依旧感觉着幸福。她也想摆脱第三者的罪恶。尽量的接受他。尽力的把目标转移到他的身上。他也尽量的让她高兴。让她幸福。努力着。

几天的煎熬仍然纠缠着他。他有时想到过放弃。因为对于他来说。那种大男子主义在他的骨子里已经深埋。他曾经想先把自己的事业搞起来。然后再想男女关系。但是他现在感觉他的缘分到了。所以不想放弃任何机会。

有一次真的想放弃了。他在QQ里与她随意的聊着。问她,他究竟还值不值得为这段感情而坚持着?而她仅仅的回复了一句话就沉默了。“这个事情不需要问我。因为是你自己的事情。”他有些着急了。因为他知道,她生气了。也不知道因为什么。在QQ里怎么说话都无济于事。只好打了她的电话。久久才听到她细腻的声音。

他没有轻易对别人说对不起的习惯。而现在。他放弃了他的尊严。像她说了无数声的对不起。道歉。而她仅仅的说了她困了她要睡了。他无话可说。只好挂掉电话回到网吧的座位上。心里想了许多。也许是自己做的太过分了。然而一个惊喜哄散了充斥着全身的烦恼。她QQ的头像在他眼前变成了彩色。对他说了一句话。“如果是这样我玩不起。”他心里十分高兴。因为这句话他觉得她现在逐渐的在乎他了。

一转眼。马上放假了。他去买了火车票。他放不下这段感情。他也不喜欢那种死缠烂打的做法。当天晚上他与朋友一起去喝了点酒。之后去上网。那种想念又充斥着他。在QQ上给她留言。

“我不知道是不是喝完酒的原因。有很多话想跟你说。我已经买完了回家的车票。每天都在等你一起去吃饭。而你却总不给我机会。我知道你也在努力。我也在尽力的让你接受我。对于我,每天都在煎熬着。那种感觉很难受。我想,在我做车回家之前你给我个答复。因为我不想再受这种煎熬折磨了。”

就这样。看着她那灰色的头像发呆。不知所措。

晚上在宿舍。许多烦心事仍然困扰着他。睡不着就起来出去到网吧上网。看到了回复。心里不是滋味。

“我可以现在就给你答复。我一直在努力的接受你。我承认你很优秀,但是我对你只有着感激和同情。感激你这几天来一直对我这么好。但是没有感情存在。我希望我们以后能成为好朋友。”

他知道他的缘分到了,而她的还没有到。他也知道他的煎熬也到此为止了,只是失去了了很多东西。他微笑着。一段感情就因为感激与同情而结束了。他认为很可笑而又无知。他尽量的不去想,做着原本想做的事情。继续着他的生活……

婚姻之道

几年前,我在一本书上读到,即使在你40岁的时候,仍然会对从某个房间走过的某个人一见钟情。

几年后,我参加了一个年轻人的生日聚会。就我而言,这里是空荡房间的同义词。但是当我看着房间地板时,一个温柔的男中音从我的头顶传过来。我抬起头,在金黄色的卷发下面我看到了一双淡蓝色的眼睛和一张和蔼坦率的脸,我的心开始飞快跳动起来。我来自莫斯科,他来自威斯康星州的麦迪逊,我们持有同样的政治观点,我们都认为下雪是令人感到欣喜的时刻。我们敬畏莎士比亚和托尔斯泰,我们经常谈论图书,都认为巴赫和莫扎特是天才。简而言之,我们相互有了好感。

婚后发生的第一次冲突是因为食物。我的新婚丈夫喜欢中国菜,不愿意吃俄罗斯风味的饭菜。后来,我发现他喜欢背着包徒步旅行,而我愿意享受美国新家中的舒适。他想去观察野鸟的生活习性,但我是在栖息着麻雀和鸽子的城市中长大的,因此根本不明白野鸟有什么好看的。他总是愿意表达自己的幸福并毫无恐惧地盘算着未来。我生长在古老的俄罗斯传统中,每当他谈到乐观的事情时,我总是充满怀疑。然后我们出现了交流问题:我用直率的俄罗斯方式要求得到帮助“把那东西给我拿过来!”他说我是“在命令他干这干那”。在他看来,我应该说“你是否愿意帮我把那东西拿过来?”简而言之,我们非常非常不同,如果我们的婚姻要继续下去的话,某些现状必须要改变。

我们开始编制一个我们都喜欢的菜单。罗宋汤这个俄罗斯烹饪王冠上的明珠被剔除了。酸菜炖肉和俄国水饺保留下来。大豆沙司被允许放在厨房中,但要少用。我们一致认为假期应该去州立和国立公园宿营。然后我从图书馆带回家几本关于观察野鸟生活和有关梦想的书。几个月后,我在一个帐篷中醒来——寒冷、僵硬,心中充满了自我怜悯,发疯地对朋友抱怨说,“你相信吗?在那个野营地没有淋浴,到处张贴着小心熊的告示,我们只好将食物锁在熊进不去的箱子中!”

看着安宁入睡的丈夫,我穿上夹克,离开了帐篷。夜色依然漆黑,远处动物的嚎叫声更增加了神秘气氛。没有月亮,但无数颗星星在湖边野营地的上空发出微弱的光,对面是朦胧山脉的黑色轮廓。万籁俱寂,我心醉于夜色的美丽,我迷失在它无垠的宁静中。

“难以置信!对吧?”丈夫说,他突然出现在我身后。“是的,的确如此,”我边说边斜靠在他身上,在他温暖的怀抱中我找到了一种安全感。

“我从来没有看到过如此多的星星!”

“我很高兴你喜欢星星,”他说。“很高兴我们能够一起在这里。”

一晃几年过去了。我们仍然存在着差异。但我们已经能够一起去种树,我也知道了许多在我们后院中的鸟儿的名字。如果你问我对托尔斯泰那着名的“幸福的家庭都是相似的……”论断有何评价时,哦,我还不知道这句至理名言呢,但我确实知道了幸福并不是两个人一定要志同道合。

打开心灵的窗户

枕上云气千峰近,床底松声万壑哀。要看银山拍天浪,开窗放入大江来。

——题记

太多的梦想与抱负常常在种种怀才不遇的寂寞与感伤里搁浅,于是有人便麻木、愤懑、怨天尤人,紧紧地关闭了那通往幸福与快乐的心灵之窗。

人生往往如此,有的人活得暗淡,并不是他的生活里没有春光,而是因为暗淡的心境,早已把朝向春光的窗户悄然关上。为什么不打开心灵的窗户呢?

翩跹彩蝶挥舞着裙裳,灿烂花儿散发着迷人芳香,淙淙溪水唱着欢歌儿,悠悠云朵轻吟着飘逸诗行。绿叶懂得打开窗户接受阳光的普照,黄鹂晓得打开窗户奏出生命的乐章。物犹如此,人何以堪?

打开尘封已久的心窗,你会看到床前依旧花开花落,天外依旧云卷云舒,生命的旋律不会因你心窗的关闭而停止,依旧轻舞飞扬,就像一星陨落,却暗淡不了整个星空。

打开心灵的窗户,你会听到人生的劲歌妙律,看到大海的澎湃波涛,闻到生命那朵绝美奇葩的迷人芳香。放飞我们的心灵,他与我们一样向往光明,追求自由。打开心窗,又最真诚的心去热爱脚下的一方水土和苦乐生活。

学会了开窗,还要懂得开启哪一扇心窗。

有的人总是纠缠于忧伤的樊笼,打开忧伤的窗户却要等待快乐飞来。为何不去试着打开一扇快乐的窗户呢?

别开错了窗。打开另一扇心窗,那里不再有丝丝缕缕的忧伤,或许你将听到一支悠悠扬扬的乐曲,尝到一杯飘飘淡淡的清茶。

对酒当歌,人生几何。生活就是这样,打开另一扇心窗,换一种心态去面对,或许将是另一种风景,另一番情趣。

泰戈尔说:“天空没有翅膀的痕迹,而我已飞过”打开心灵的窗户,开启快乐的窗户,当岁月的熏风拂过灵魂的秋水,不必叮咛,生命中已然有了心的感知与交流。

打开心灵的窗户,告别烦恼,告别忧伤,去倾听窗外布谷鸟的叫声,去感受夏天旖旎的绿光,去体味秋天风清云淡的澄澈,去寻找冬天雪花纷飞的悄然……

打开充满阳光的窗户,让我们那颗蓓蕾一样的心,在阳光的呵护下,在岁月的水面上,自由自在,无拘无束的熠熠怒放。

不停得摧残自己

在女孩过生日的前一天,男孩突然打电话过来。对女孩说:“我们分手吧。”还没听女孩说话。电话那边早已传来嘟嘟得挂断声。女孩子当时就瘫软在地上。一直发呆。眼泪也不停得往下掉。回到家后。女孩把自己完全封闭起来。没日没夜得想他。想到发疯。后来就开始抽烟、喝酒、打沙、溜果果、溜冰。不停得折磨自己。

后来开始自残。不停得把那个男孩子得名字往胳膊上刻。一次比一次刻得深。血也一次比一次流得多。女孩子得朋友们发现后。就给他打电话说。可是他却比以前更加冷漠。当时女孩只说一句:“习惯就好!”脸上还带着微笑。但是有谁会知道。她得笑有多假。在心里而是撕心裂肺得痛。日子就这样一天一天得过着。女孩也一天比一天消沉。有一天终于熬不过去。打电话给男孩子。这一次他没有挂断她得电话。女孩说:“谢谢你这一次没有挂断我得电话。你知道吗。其实我还是忘不掉你。回到我身边好吗。没有乐你。我真得不知道该怎么去过。”男孩选择沉默。女孩又说:“难道你真得没有一句话对我说吗。Xxx。你为什么要对我这么狠呢。我到底哪做错乐?你可以给我说阿。在我过生日得前一天。你却对我说分手。你知道我有多么痛苦吗。哈哈。可是你不会知道。永远都不会知道。”“你好好照顾自己。”说完男孩又匆忙得把电话挂乐。女孩子笑乐。笑声是多么的疯狂。她自嘲自己是多么的可笑。又是多么得无奈。

事情过了将近一个多月。女孩每天夜里都会胃痛。每天早上都会吐血。女孩早已经习惯乐这一切。装做没有什么事情一样。可是她身边得朋友却发现乐这一点。让她去看。她表面答应得好好得。但是她不敢。她在发现这一切得时候,又何尝不想去看看。可是她也怕。她也是女人。多么需要一个男人来陪伴着她。

最终。她鼓起勇气去医院看。被诊断为胃癌。医生让她马上住院。她说:“等我回去收拾好东西吧。”说完。女孩走乐。回到家。她彻底得崩溃乐。不知道该如何去面对。她又一次想起了他。打电话过去。没有人接。她当时得心情是多么得无助。再一次拿起刀,也是最后一次。刺进了自己得心脏。让自己痛一下。就过去了。

当她得朋友发现她得时候。她早已经离开这个世界了。她带着太多得怨恨。太多得伤心。离开乐这个世界。她得朋友把这个消息告诉了他。他哭了。他恨自己。可是一切都已经晚了。因为女孩早已经看不见、也听不见了。

为别人打开一扇窗

几年前,小爱德华·赛克斯在美国新泽西州为一家药品公司做当地的推销代理工作。他负责把该公司的产品推销到新泽西州的各个药店,然后从药店的销售额中收取提成。为了提高工作业绩,小爱德华不得不频繁地在新泽西州的各个药店来回奔波。与其他药品公司的推销员不同,小爱德华不会费尽口舌地说服那些药店的主人盲目地购买过多的该公司药品。这是因为大多数药品都是有一定有效期的,而且每类药品适用的人群的病症也各不相同,所以,即使药店的主人多购买此类药品会增加销售提成,但为了店主的利益,小爱德华也不会这样做。也正是因为长期以来都这样做,所以小爱德华拥有了许多忠诚的老客户。有时即使小爱德华时间太紧没来得及拜访他们,他们也会主动联系他,找他购买药品。

每次小爱德华到药店的时候,无论药店大小,也不管药店每次购买药品的交易额多少,他都会非常热情地向店主介绍各种药品的药理和药性等,而且每次见到店主之前他总是先跟柜台的职员寒暄一番,同时还要向那些前来购买药品的顾客报以真诚的微笑。

在一次拜访一家新开的药店时,小爱德华遇到了一位性格十分固执的客户。无论小爱德华怎样推荐本公司的药品,这家药店的主人都是一口回绝。最后小爱德华忍不住问,究竟是什么原因使得他如此坚决地拒绝这种药品。令他没想到的是,店主竟然这样回答:“我不是拒绝这种药品,而是拒绝你们公司的所有产品,因为贵公司的许多活动都是针对食品市场和廉价商店而设的,这对我们这样的小药店将产生很大的伤害。”听到店主这样的解释,小爱德华只好宣布放弃。不过在他临走的时候还是习惯性地与店员和店里的顾客打了一声招呼。

接下来,小爱德华又到邻近的其他药店去开展推销。就在他拜访完一位客户准备离开时,他接到了那位坚决拒绝他们公司产品的店主电话。原来他又打算订一批货,而且数量还较多。当小爱德华问店主这是怎么一回事时,店主说是一位店员改变了他的主意。

原来那位店员在来这家药店就职以前,常常在一家大药店购买药品。因为他的母亲常年生病,他对生活感到绝望。但是在一次购买药品的时候他遇到了正在大厅里等待店主的药品推销员小爱德华。当时正值药品涨价,他手中准备的钱已经不够给母亲买药了。小爱德华看到了处于窘境的他,不仅替他垫付了药钱,而且还给了他一个充满阳光的微笑。“要知道,正是这个充满阳光的微笑,使我心中的愁苦一扫而光,我从那时起决定自学药理知识,然后努力挣钱为母亲治病。现在我已经迈出了成功的第一步”,药店中的店员说起这话时脸上还洋溢着幸福的笑容。然后店员告诉店主:“这位药品推销员一定给很多药店的店员以及顾客都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他所在公司的产品必定也会因为他的表现而引起人们的注意,所以和他做生意一定会有收获的。”

店主听从了这位店员的建议,而小爱德华则增加了一位忠诚的客户。同时他也在一如既往地坚持与那些店员和顾客打招呼,并且奉上自己善意的关心和微笑。

为别人打开一扇窗,自己就可以看见更完整的天空。人与人交往贵在相互宽容、相互体谅,要想得到来自他人的真诚友谊,首先你应该为别人付出更真诚的关爱。

寂寞的季节

我独自走在暖风的季节,拒绝和过去告别。轻轻告诉自己,寂寞的人不需要流浪,我只是在受伤后偶尔流浪。沙坪是个没有悲哀的地方,然而就像朱自清所说那样,“快乐是他们的”我什么也没有。难道“一切都是没有结局的开始,一切都是稍纵即逝的追寻”?就像她说的那样?我怕我走错,很怕,很怕~向来坚强,没了爸爸妈妈,原来我也会迷失方向。

夜,不让语言再重复。被灯光照过的思想,闪着诱惑的光,原来一直在胡思乱想。哼,不想再理自己。

喜欢夜里的晚风,把自己吹得呼啦呼啦响,可以把心情挂在路边,抑或踢在脚下,任自己慢慢践踏,然后走开,偷偷看她哭泣的傻……

到底是女生,离开了家就想爸爸妈妈。才发现自己并没有长大,而且再也不想了。才知道伴随我们成长的是情感,不是人。闲来,握着笔,看着文字才踩着风的尾巴,从笔端滑落,摔到心上,碰撞出金属的声响。文字本没有感情,可是不同的人却总是强加上自己的感情,然后从文字中看到自己的模样,总把自己感动得汕然泪下。

守着窗儿,独自怎生得黑啊。月,钩走儿时的童谣。陪着文字感伤,似欣赏一种寂寞孤独的绝美像夏空的透明淳朴,秋雨的绵延细长,爱也变成一种寂寞的语言,高高挂在天上,挽住月光,留下晚风幽咽在屋上。

夜晚的大脑可以客观地回答自己的问题。白天可以大胆地挥霍开去,任由物质的侵占,夜间就小心地交给精神来统领。青灯黄卷,幽茗飘香,“到不了的都叫做远方,回不去的都叫做家乡”就这样活着,就这样死去~

任凭记忆腐蚀,那些清新翠绿,早已掩埋在时间的刻度里。站在杯口遥望,慢慢把时间过滤后的生活都溶解在生命里,许久以后,从浅浅的杯底析出,一两滴晶莹——我想那就是内心最美的东西,不是杨花,点点是离人泪。

像困在雾里,焦躁地想从茫然现实中逃run run run away,真的不想再怀疑自己,再冷的寂寞也会有融化的时候,你信不信?看着自己离去,寻找自由也要给别人自由,就给我自由,请自己犯罪!

希望不需要诠释,信仰不需呻吟,往事不用裹在怀里。原来一切痛苦都来自奢望,一切恰似命中注定。蜕去呻吟,或许我就是自己的阳光,灼灼地闪着耀眼的光,照着前方。

五天的缘分

不是每个擦肩而过的人都会相识,也不是每个相识的人都会让人牵挂。

至少我们在今生,在那个地方,在一转身的时候没有错过。

迷恋一个人只需要一分钟,喜欢一个人需要一个小时,爱上一个人需要一天,而忘记一个人则要一辈子的时间。

而我决定不用一辈子的时间去忘记她,而是将她珍藏。

第一天:我接到了一个电话,是我的表哥打来的,说我表嫂的一个朋友从黑龙江去大连旅游路过沈阳来看看表嫂,叫我和他去接站,我便很爽快的答应了,由于我处理点手头事去晚了,等我赶到的时候他们已经在中街逛商场呢!我过去和他们打招呼,当我第一眼看见她的时候,就有一种非常亲切的感觉;她叫磊,长的漂亮,端庄,秀丽,富有灵气,我心暗想她一定就是我等待已久的女孩(可能就是这个感觉吧,后来我就告诉我所有的亲戚和朋友,她就是我的女朋友)。在嫂子的介绍下,我们相识了,而且满亲切的,由于她假期有限,所以在沈阳只是简单的在公园逛了逛,可能是哥哥嫂子的有意安排吧!去大连他们说没时间,只好让我去陪她,当然我是义不容辞的,很乐意当她的伴游……

第二天:我非常急促的处理了手里的工作应酬,跟着她一起踏上了大连的征途,到了大连已是晚上九点多了,我俩先找了一个宾馆住了下来,我出去买来一瓶红酒和几个小菜,还想买几只蜡烛,吃一吨浪漫的又富有情调的烛光晚餐,可遗憾的是去了几家超市都没有买到蜡烛,最后只能简简单单的吃了顿无聊晚餐。吃完饭我俩打扑克贴字条,真心话大冒险,这是我们俩第一次独处一室过夜,我有一点失眠,所以这一夜是漫长的但也是非常开心的……

第三天:早上磊迫不及待的起床要出去玩,却发现外边下起了连绵细雨,磊心情有些沉闷。我起来对她说;‘如果雨一会不停的话,我就带你到老虎滩雨中漫步’。她开心的点点头。其实我真的希望雨一直下,因为我一直梦想着这个情景的出现。

雨停了,太阳也出来了,空气十分清新。我俩就象恋人一样一起手拉着手去了老虎滩。照相,划索道,看风景,累了就在地摊吃点小吃,歇一歇在继续前进,在看鹦鹉表演的时候,我买了一个冰激凌给她,我俩你一口我一口的吃着冰激凌同时也品尝这其中的乐趣,磊拿起冰激凌对我说:‘这是最后一口了,你吃吧’。我毫不犹豫的吃了下去,这时磊不干了,撒娇似的对我说:‘我说了,这是最后一口了你还吃,不让我,你怎么那么不懂女孩儿的心思呢!自私’。这时我才知道磊的用意是在考验我对她的关怀和细心。所以我在这里我奉劝大家在有类似的情况,你要多考虑考虑女孩在说话的同时小脑袋里究竟想的是什么,是真心的。是在考验你。还是别有用意。所以说爱女孩要用心……

第四天:我俩一大早来到了发现王国,这里的娱乐设施都特别刺激,开始玩的时候磊胆子很小有些怕。我还装模做样的鼓励她,给她打气。在我教导和支持下,磊放开了越玩胆越大,越战越勇,后来竟然比我还要厉害,有的娱乐设施我玩了都有点吃不消,甚至不敢玩,她竟然还要去尝试或在玩一次。有的时候真的不要小看女人,女人要是潜力爆发出来是很可怕的哦!我们一直玩到晚上的夜场关闭才依依不舍的离去,这一天也是我俩最开心的一天,回到了市里找了一家大排挡,到了大连当然少不了吃海鲜了,两只飞蟹一斤基围虾一个辣炒蛏子烤点肉串,她的手嫩不敢拔皮但她没说只说不爱吃,我就一个一个的给她拔送到她嘴了……

第五天:早晨起来我俩都没有说话,沉默着,因为我们知道今天日出的升起意味着明天的离别。我俩的脑海一片空白,不知该说些什么,走在亚洲第一大广场星海广场上,沉默了许久,我先说话了,我说:‘谢谢你,谢谢你这几天给我带来的快乐,这几天是我有生以来最开心的几天,这几天是我一辈子都忘不了的回忆,这些是你给予我的,我会把它珍藏在脑海里埋藏在心窝里,给我一次机会,让我爱你吧’。她低下头说:‘我们不会有结果的,因为我们地域不同,环境不同,家庭不同,你本不该认识我的,你更不该跟我来大连,不该,我们之间,有太多的不该了,我们错了’。我焦急的回答:‘人是远的但心是近的,只要我们努力,用心爱着对方这些不在是问题,梁山伯与祝英台,罗蜜欧与珠利叶,虽说是悲剧但最终还是走到了一起了呀’!磊又沉没了。

在逛商场的时候,磊说:‘你可以为了我去做一件有失原则的事吗?去帮我买一个女人用的东西,要**牌子的。’我一听头都大了,因为我一直觉得买这东西有失尊严,主要不敢面对那些女人。但我犹豫了一下还是同意了,我只为了磊说的三个字‘为了我’,因为我可以为了自己心爱的女人去做任何事。我走到柜台面前,在这个柜台面前有很多女人,我第一次没敢去碰那让我心恐的东西,红着脸走过去了,前面磊在看着我,我绕了一圈又回去,等人少了我拿起一个,跟做贼似的飞快的跑开了。磊开心的笑了,说:‘虽说牌子拿错了,但勉强算你过关了,我可以给你一次机会。’我也开心的笑了抱住了她,我喜欢看她笑,她笑起来特别美。

后来我俩回到了各自的家乡。我也在默默的努力着,为了我的目标为了我的爱,我奋斗着。我心中只想对她说一句话;“磊:你等我,我要你,我要给你幸福,永远。永远”.

可这只是我的一个想法一个梦,没有多少感情是经得起时间的考验的,更何况我们认识的不久,没有刻苦铭心的爱,虽然我坚持着,本以为我们会有结果,会有幸福,但又能怎么样呢!这只是我的梦。她是不可能和一个不了解的人堵一生的幸福的。所以后来她选择了放弃,不打电话。不回信息。不聊QQ,惟独留给我的只有褪了色的照片和摸不去的回忆。

现在我只想对她说;

遇上你是我的缘,你是我埋藏的珍宝。此刻情怀,千里与共。

人生多少悲欢事,几许情深无人知,今朝每刻情浓时,一缕风烟寄思念。

你,在它乡,还好吗?

爱的良药

是对儿子的爱治愈了她的“恐高症”,也因为爱,她要让儿子做他喜欢做的事情……

朱莉是一个攀岩爱好者,四年前,丈夫在一次攀岩活动中坠入悬崖,她的精神受到了严重刺激,患上了可怕的“恐高症”,从此,再不敢登上超过两米的地方。

丈夫遇难后,朱莉带着儿子承承离开熟悉的城市,搬到了一个小镇上,在一所小学当老师。一晃,四年过去了,承承也已经五岁。渐渐地,朱莉在承承身上看到了丈夫的影子,他喜欢爬树,喜欢爬山,无论哪儿竖着梯子他都要爬上去。而且,一进公园,看到攀岩表演,儿子就再也挪不动步,蹲在最前面,托着小脸,一看就是半天。朱莉为此十分头疼。

这天,承承回到家中,追问关于父亲的事情。因为有个小朋友对他说,他父亲是攀岩时摔死的。承承问:“爸爸为什么会死?登到高处就会死吗?”望着儿子执拗的大眼睛,朱莉似乎又看到了丈夫坠入悬崖的那一幕。她突然转过身,背对着承承,凶巴巴地说:“拜托你以后不要再问这样的问题。”说着,朱莉低下头,眼睛已经噙满了泪水。

为了转移儿子过剩的精力,朱莉让他学画画,学弹琴,想把他的时间填得满满的。但儿子还是常偷偷溜出她的视线。一次,承承居然跟着小伙伴沿着烟囱里的扶梯坐到烟囱口上,那一刻,她觉得承承就要掉下来,吓得她掩面而哭。看到妈妈那么伤心,承承十分内疚,用小手替妈妈擦眼泪,说:“我爬得再高也不会死。妈妈,我不会死的。”朱莉紧紧搂着承承,喃喃地说:“妈妈太害怕了,以后不要爬到那么高的地方。”

承承嘴上答应了妈妈,暗地里却还是爬树登高。晚上,朱莉要批改作业,承承便和小伙伴出去玩。怕承承再爬烟囱,朱莉买了一顶能在黑暗中闪出绿色荧光的帽子。她告诉承承,他很乖,这是一顶奖励给乖孩子的帽子。承承见帽子闪闪发光,觉得无比神奇,戴到头上就不肯摘下来……

时间过得很快,一晃就到了夏天。朱莉上完课,看到外面雷雨大作,隐隐感到不安,她提前推了自行车去接承承。天渐渐黑下来,乌云越来越密,大雨渐渐变成暴雨,街道上的水已没过膝盖。朱莉无法骑车,只好一步步地趟着水走。被刮折的树挡住了路,电线被刮断了,而不远处破旧低矮的房屋在暴风雨中突然坍塌。朱莉的心一阵恐慌:这罕见的暴风雨,会不会冲垮幼儿园?她拿出手机拨通幼儿园的电话,铃声响了半天才有人接听,朱莉听到一阵焦急的“喂喂喂”声,她在风里大声喊着问:“幼儿园没事吧?你们那儿没事吧?”电话突然断了,朱莉再拨,却怎么都拨不通。

朱莉在雨中呆了片刻,突然扔掉自行车,急急地趟着水走。在暴风雨中跋涉了半个多小时,她终于看到了幼儿园的大门。可就在这刹那间,朱莉几乎惊呆了,幼儿园仅有的一间教室被冲塌了一半,四处都是哭喊的人群。人们高举着手电筒,有消防员,有警察,有找不到孩子的父母,有老人在抱着孩子小小的尸体号啕痛哭。

朱莉几乎透不过气来。她不敢朝躺在地上的孩子看,可身边的孩子,几乎都已被父母认领。朱莉的目光撒网般撒向四周,心像被一只巨手揪着,几乎要窒息。她移动着像灌了铅的腿,绝望地仰起头。突然,幼儿园高高的烟囱顶上,朱莉看到有荧光在闪。她的心几乎停止了跳动,那荧光一动不动,就在十几米高的烟囱顶上:是承承,是承承!

四周一片混乱,朱莉不顾一切地朝烟囱跑去。她先跑进锅炉房,顺着烟囱通道往上爬。扶梯是笔直的,落满了烟灰,被雨水冲刷着,又滑又腻。可朱莉爬得很快,她的手牢牢攥紧了扶梯,她得把承承救下来,她一定得把承承救下来。

汗水雨水让朱莉浑身湿透了,手和脚都打着滑。她蹭了一身的烟灰,脸上也全是。因为有过攀岩的经验,她顺利地登到了烟囱顶。黑暗中,那顶闪着荧光的帽子让朱莉欣喜若狂。朱莉稳稳握着扶梯,手伸向了孩子。孩子满脸乌黑,浑身发抖。朱莉一把抱住他,紧紧把他抱在胸前,一只手顺着扶梯走下去。她的喉咙哽咽着,一句话也说不出来。黑暗的烟囱里,她听着他小小的心跳,忍不住流下眼泪。她太幸福了,她的孩子没事,她是个幸运的母亲。终于,朱莉抱着孩子稳稳地落到地上。借着手电筒的光,朱莉掏出手帕抹了一把孩子的脸。那一瞬间,她惊呆了:不是承承,竟然不是承承。

承承在哪儿?承承呢?

朱莉放下孩子,疯了一般大声喊。她在人群中横冲直撞,几次倒在积水中又爬起来,她一次次地冲向正在倒塌的半边教室,她不能把承承丢在那里。几个消防员拼命地拉住她,死死地将她按倒在担架上……

在医院里,朱莉看到了戴着一顶红帽子的承承。他的胳膊擦破了一块皮,额头有轻微的伤,正瞪大眼睛看着来来往往的人。医生说承承是第一批被送来的孩子,那时天还没有黑,因为戴着一顶醒目的红帽子,他很快就被人从水中救了上来。朱莉冲过去,一把搂住了承承。她觉得自己在做梦,又哭又笑,傻掉了一般。半晌,她擦掉眼泪,问承承:“你为什么戴了一顶红帽子?”承承咬着嘴唇,凑到她耳边说:“妈妈,告诉你一个秘密。小朋友们说小勇不乖,不和他玩,他就坐在地上哭了。你对我说过,我的帽子是奖励给乖孩子的,所以我就把帽子给了他,说他是乖孩子,他就不哭了。我戴的,是他的帽子。”

“你,你真是个傻孩子!”朱莉看着承承,用力拧了一下他的胳膊,承承痛得叫起来,喊着:“我才不是傻孩子!”朱莉轻轻揉搓一下他的头发,咧嘴笑了……

暴雨过后,朱莉把承承领回家。她买了一套适合儿童的工具,开始教他攀岩。在那次登到烟囱顶之后,朱莉的恐高症竟奇迹般好了。

不过,她有一桩秘密还藏在心里,那就是丈夫是为救自己才坠下悬崖的。等儿子长大,她要告诉他,他的爸爸,是为妈妈而死的,他是这个世界上最勇敢的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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