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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冬季恋歌:牛粪向红杏进军!

我在理科一班。文科班就在二班。

文科班与理科班的怪现象是,文科班雄性资源严重缺乏,而理科班恰好相反。

理科班与文科班搁了一堵墙。隔墙观望,墙的这边“红杏满园”,墙的那边“牛粪满田”。

不要指望爬上墙去等红杏,因为墙根本就爬不上去。聪明人都会一窝蜂跑到窗口守株待兔。——按我们生物老师的说法,这叫互补配对原则。

文科班的长廊总是站满了急不可耐的男生。一旦下课,牵上意中人的小手,欢天喜地走向校园幽深又幽远的林荫处。

我平时在班上比较低调,不喜欢主动。见别人成双成对地行走在校园里,我心里会羡慕一阵子,然后略感孤独地走开。宿舍内的诸位壮士(都是有花之士)屡次语重心长地说:“同志,照你这样下去,迟早也得打光棍。”原本他们还打算帮我一把,只可惜我当时说了一句:

“皇上不急太监急啥。”

……

遭到一顿臭扁不说,去了三次肯德基钱包大出血才勉强平息众怒。

他们还是打算帮我的。但小探密报说,放眼望去,文科班的优良品种早已被抢掠一空,剩下的不是斜了眼睛歪了鼻子,就是胖了身子麻了脸蛋。我表示说做人要厚道,要求不能太高。但壮士们说了,他们不忍推我进火吭。就算做了月老他们都会感到良心不安。

“兄弟,不想毁了你的一生啊。”壮士们意味深长地说,然后又给我提了建议“唯今之计还是静观其变吧。”

近日小探又来密报,说文科班来了一新女生。转学来的。叫夏洁。人长得可叫清纯啊。不过象是不怎么爱说话的样子。但兄弟见准机会了可要上啊。

我本想摆手拒绝,说难度太高了。

不想诸位壮士簇拥上来拳脚相加,又是威逼又是恐吓的,他们说我只负责亮相就行了,其他的诸如台前准备啊策划啊地点安排啊都由他们负责。我只好答应。

健安找了情书大全,帮我写了几封热情洋溢的情书,但几天后如同石沉大海,音讯全无。潘锋更直接,托他女朋友小蕾直接把她约出来。不想她拒绝了。

兄弟们采取了诸多手段皆以失败告终。最后只得耸耸肩跟我说:“没办法,兄弟,帮不了你了。哎——婚姻大事啊,还是自己把握的好。唯今之计还是顺其自然吧。”

说实在的,夏洁她人我还没见过一面。想想舍友们做的一切,我突然觉得有点好笑。我担心她误会我们这是在恶作剧。便写了封信,署名莫名。托小蕾带过去。我澄清了一下事实,说我们无意打搅她的新生生活。希望见谅。

依旧是没有回信。

现在大约是冬季,天气较为寒冷。我坐在医务室里,手脚哆嗦得厉害。可我身上却是热腾腾地发着39度的高烧。在室内还坐着一个扎着马尾辫的女孩,穿着一身素净的衣服,斜靠在长凳上,双目微微半闭。她旁边的铁架子上吊着一个装满药水的瓶子。晶莹的药水正顺着管子流入女孩的左手处。

医生简单问了我的一些情况,随手拿了体温计用力甩了甩,叫我插在腋下。然后拿起一张报纸看了起来。由于整个医务室只有一张长凳,所以我是坐在女孩旁边的。

自然,我先看清楚的是她的侧脸。她的小巧微翘的鼻尖在冬季阳光的照射下显得稚气可爱。白嫩的皮肤,虽然略显苍白,却散发着点冬季阳光的味道;几缕长发缠绕在额头,有的顺着鼻梁一直垂到鼻尖。微微翘起。显得青春而活泼。一双清亮的眼睛好象两片桃花轻轻沾在光洁的水中。她的睫毛不是很长,但很弯,温柔得象是冬季里站在窗前看到的平静的湖面。顺着鼻子下来,就是一张小巧紧闭的嘴了。她的嘴唇比较薄,唇部的弧线也挺完美。这样一张精致的脸就犹如画卷一般铺展在我眼前。

我的头有点昏沉,而旁边女孩睡得很安详,呼吸均匀。竟让我感到冬季下的几分温馨。片刻我感觉肩膀上多了点什么,定睛一看,原来女生在睡梦中把头偏了过来,斜依着我的肩膀。我一时反应不过来,呼吸和心跳都急促起来。我有点难堪。不知该不该叫醒她。

此时女生在睡梦中感觉到有点不对劲,睁开眼睛……

一阵手忙脚乱后,我和她彼此占据了长凳的一角。

我脸上热辣辣的烫,就好象错吃了辣椒酱。

“对……不起。”我说。

她的脸涨得通红。抿着嘴巴。

“没关系。”她的声音细小得好象针尖。

“天气冷。感冒了吧?”我说。

“恩。是……扁桃体发炎。要打三四个小时的吊针呢。医生说,看我的体质,假如这次没好,估计明天还要打一回。你呢?发烧?”气氛舒缓了许多,谈话也轻松了许多。

“有点发烧。估计也是感冒了。”我解释说,“可能是每天坚持洗冷水澡的缘故吧。而昨晚确实太冷了。”

“哦?我还想着怎么你男孩子体质也那么弱呢?”她笑了笑。露出小酒窝。笑意如同湖水荡漾。

“学习还好吧?”我问。找不到话题说,自然又扯上了学习。

“我学习不好。记性也差。花整日整日背的东西瞬间就忘记了。但却要每天记啊,背的。怪烦的。”

“你是文科班的?”我问。她点头。

“我是跟着我爸工作调动,转学过来的。你们学校比我们学校大多了啊。而且还有大片的梧桐树和兰花。你在冬季的时候看过大片大片的梧桐叶落下吗,真美。就好象雪花。”

“是吗?”我倏地记起什么来。新生?文科班?难道她是夏洁?

“那当然了。对了,你是理科班的吧?”我点头。

“看你样子也不懂什么叫浪漫。”她振振有词地说。然后抿嘴偷笑。

“不见得吧?”我有点尴尬了。

再找不到话说了。我们两人便看着窗外,窗外是在寒风中漂泊的梧桐,落叶一片一片的飘下,带来这个季节的萧瑟。

医生放下报纸,示意我过去,看了体温,给我打了一枚针,然后开了点药。

离开时,我友好地跟女孩挥挥手,看见她有点羞涩的目光。又有点暧昧。

我裹紧了大衣,走进铺满落叶的校道里。

回到宿舍,我拿起书本,头脑里过电影一般闪过女孩的脸。我想起她说的话“你在冬季的时候看过大片大片的梧桐叶落下吗,真美。”我笑了笑。心想,或许真是我不懂浪漫吧。我只会一个人裹紧大衣,站在空荡荡的校园里,看人来人去,从我身边擦肩而过。然后感觉时间的流逝和生命的老去是同一个节奏。

晚上是潘锋生日。大家在操场里庆祝了一番。几位宿舍兄弟都拉来了女友。大家喝啤酒的喝啤酒,吃花生的吃花生,小两口亲热的也有。惟独我一个人一边喝着啤酒,一边吃着花生,一边吞着“蛋黄派”……

第二天早上上了一会课。我的头有点晕,似乎有某种物质在不断膨胀。我的头剧烈地疼了起来——确切地说,疼痛是来自喉咙处的。我想真倒霉,估计是昨晚吃多了蛋黄派和花生,上火了。

又是医务室。我的左手插着尖锐的针头,一条管子顺着半空弯弯曲曲爬到一个瓶子口。医生告诉我,是扁桃体发炎。得打四个小时的点滴。

我闷闷不乐地坐在长凳里。眼睛呆呆地望着窗外。我想起昨天那个女孩。她就是夏洁吗?我不知道。她的身体应该好了吧?

想到这里,门口走进来一个女孩。我一看傻了眼?怎么还是她?

女孩看见我,忍着痛苦微笑着打了个招呼。我这才看清她瘦弱的身子。是那种让人爱怜的娇小的体形。医生询问说:“还没好吗?”女孩点点头。

她照例给她测了体温,拿小电筒在她嘴巴里检查了一下。

没多久,她又坐在我旁边。

“又见面了?缘分呵。”她嘴唇泛白。有点干涩。“唉,我体质弱,很经常生病。”此时医生从药房里出来,配了一些药给她。同时递过她的病历卡。她接过。病历卡上一个名字映入我的眼帘。夏洁。我心咯噔一沉。

“你就是夏洁?”

“恩?”她点头。有点疑惑地问,“你认识我?”

“我,我就是莫名。”犹豫了一阵,终于把那名字说出来。

“啊……”她惊讶的表情绝不亚于看见一只会飞的企鹅。

“抱歉啊。关于那事……”我辩解说,“对不起啊,我们不是存心要戏弄你的。只是我那几个舍友太过热心……我……”

“我又没有怪你。”她嘴角一抿。见我如释重负,她又说:“不过记得啊,下次给女孩子写信就要亲自写啊,遮遮掩掩找人代笔不象个男孩子啊。我倒喜欢直接一点的男生。”我羞得无地自容。

或许是彼此都有好感吧,接下来的交谈都比较轻松和愉快。两个小时的交谈,我们象是认识了两个世纪一般。无所不谈。后来药效作用了,她有点困,便睡着了。某一刻我醒来,发觉她又在不知不觉靠在了我的肩膀。她睡得很甜,我不忍打搅她。而我非常乐意和她度过这最亲近的时刻。

半小时后,我把她的头轻轻放在长凳上。然后离开医务室时,有点不舍地回头看看她,看她瘦小的身子微微颤抖在药液的流落中。我不知道她是否读懂了某些东西,从我的眼神里。

至少走在寒风里,我感觉到心里是温热的。

“不过记得啊,下次给女孩子写信就要亲自写啊,遮遮掩掩找人代笔不象个男孩子啊。我倒喜欢直接一点的男生。”我想起了夏洁的话。

夏洁病好后。我鼓起勇气把她约了出来。她陪我走在校园长长的林荫道上。漫天的梧桐叶飞舞,落在我的肩膀,她的长发上。一切就象是童话里的梦境一般。夏洁禁不住说,真美。我注释着她美丽的脸庞,附应道,是的。真美……

我轻轻地把她搂住,看她微微笑泛红了脸……

尾。

当我在给夏洁写着第六封信被健安当场抓到时,我只好招供,在她给我回的第五封信中。她已经答应,做我的女朋友。

“恭喜啊。”宿舍内的壮士们簇拥上来,不忘趁机说,“该怎么庆祝啊?你说说。”

没办法。三餐肯德基是少不了了。

三人行,必有吾爱

“我要去旅游了。”我说。

“和谁?”旁边的女生问。

“喏,就他俩。”我随手一指。

几个朋友立刻花痴的叫起来,“王平?陈琦?帅,帅哥呀!”口水流了一地。

“有必要这么夸张么?”我很鄙视她们。

“那当然!你是身在福中不知福啊!”我被大骂。

其实这完全可以理解,即使对方是天王巨星,你看上他二十几年,估计也是会审美疲劳的。就像是我和陈琦,从出生就开始做邻居。在他眼里我永远都是那个扎羊角辫的小丫头,而我怎么看他都是幼儿园里那个拖着鼻涕的小毛孩,最多我也只能说他看起来很顺眼。

就像现在,我看着他们俩昂首挺胸旁若无人的走过,小女生在路边指指点点窃窃私语。我只能说,“那个王平,长的还蛮不错的。他旁边的那个是陈琦。”如此而已。

我曾经有一次很认真的跟陈琦一起探讨过这个问题。我说别人都说你帅。他立刻做不胜娇羞状。于是我接着说可我怎么就看不出来呢。他立仆。

“他们为什么要带你去旅游呢?”某女问我。

“这种好事陈琦敢不带上我看我饶不饶了的了他!”我想都不想的说。

某女很诡秘的笑,“听说王平要追你耶。”

“你开什么玩笑!”我说。

平心而论,王平是不错,可惜不是我喜欢的那种类型。

那么我喜欢的是哪一种呢?我很努力的想,脑海里却只有一个模糊的影子。

朋友的话很快就被陈琦证实了。那天早上我们出发去蓬莱的时候,王平很殷勤的去排队买车票。陈琦借机把我拉到一边。

“有件事情我要告诉你。”他说。

我立刻条件反射的捂住钱包,“别告诉我你又没带钱!”这已经不是第一次了,他出来旅游经常不记得带钱,于是一路上都是我跑前跑后买票付帐,像个小跟班。

“恶俗!”他敲我的头。

我捂住头,“都是你啦,从小就知道敲人家的头,不然我至少还能再长上十公分呢!”

“说正经的!”他瞟一眼那边挤的满头大汗的王平,“本来他是不让我说的,可我觉得呢,还是先告诉你比较合适。”

他神秘兮兮的压低了声音说,“王平要追你。”

“你开什么玩笑!”我说他。

他自顾自的一口气说下去,“你也不小啦,再不赶快找个男朋友就要嫁不出去啦!所以呢,你一定要抓住这次机会!我就是先跟你说一声,这样一路上你要是有什么跑前跑后端茶倒水的活儿尽管支使他,千万别找我!”

“想偷懒?没那么容易!”我立刻把背包塞到他怀里。

这是我一贯的作风,跟他出门永远是他背包搬东西的。谁叫他比我大两个月呢,于是他妈妈从小就教育他说,“做哥哥的要让着妹妹,不能欺负妹妹。”小时候他很乖,从来都是我欺负他。可长大了他就私底下总跟我抱怨,“你说我妈这叫一什么教育孩子的方式啊。让着妹妹,让着妹妹……你又不是我亲妹妹。你要是我亲妹妹,我伺候好了你,以后少跟我分点家产也是好的。”

“晕车药!晕车药!”刚一坐定我就开始在包里乱翻,又忘了带了。

“你晕车?”王平问我。

我点头。

“那,我去帮你买吧。”他说。

“不用了。我这儿有。”陈琦把药扔给我,“就知道你不长脑子!你去坐她旁边,别让她再吐我一身。”他指挥着王平坐到我旁边,塞给他一沓塑料袋,“看着情况不对就套头上!”

我不乐意了,“陈琦你这怎么说话呢!我又不是喷泉,再晕车也不至于吐人家头上啊!”

“谁说没有!”他叫,“初二那次春游……可怜我那身崭新的阿迪达斯啊!”然后他就开始绘声绘色的跟王平讲我晕车的壮举。

“谁叫你坐地板上的!地势低,我当然要吐你一身了。”我争辩。

“喂喂喂,你说话凭点良心好不好!要不是帮你去买那个玉镯子,我会赶不上座位坐地上吗?”

“什么玉镯子啊!明明就是个石头的!”

“石头的你还戴了好几年呢!……”他忽然看看王平,不做声了。

一阵沉默。

然后王平问我,“苏苏,你喜欢玉镯子呀?那现在怎么不戴了呢?”

“长大了,戴不上了。”我轻描淡写的说。

胭脂,帮我去追他!

“怎么办?我喜欢上了一个人。”

我不停地摇着胭脂的胳膊,她正聚精会神的对着镜子修眉毛,修眉刀几次都要和它的皮肤做最亲密的接触,她还是一边敷衍的嗯着,一边继续用修眉刀做着危险的动作。

我承认自己没有出息,就是去篮球场边转了一圈,就被某个人漂亮的上篮彻底打败,不可自拔,站在一旁傻看到天黑,才被胭脂强行拽回宿舍,其实我很想再多看一会儿,虽然他已经走了,可是回味原来也是蛮美好的。胭脂这个不识时务的舍友。

“胭脂,我喜欢他。”继续摇。

她一下放下修眉刀,认真的看着我,说了一个字:“追。”

“可是,可是,我没有经验,我也没有资本。”的确,这是事实,我曾经被人怀疑说是LES,因为我从来没有谈过恋爱,也没有对她们喜欢的帅哥做出任何眼冒桃花流口水的的不雅行径。而且我没有淑女装更没有淑女象,一年四季作中性偏男性打扮,男同学都是我哥们,男同学不在的时候,我是女同学们的苦力。总之,我不是男生的幻想更不是女生的假想敌。

胭脂,就不同了。我比较纳闷她为什么能走路时上中下三段分别在不同的方位,男生盯她的眼神,感觉随时都会流鼻血,有的说话磕磕巴巴,有的说话充满自以为很man的假笑声,有的使劲变着花子送礼物。反正都是变了一个人似的。

胭脂说追,那就上呗。

第一节相识

我喜欢的那个人,我不知道他是谁。但是我记得他打篮球的所有精彩动作,甚至可以模拟出分解动作。胭脂没有叫我分解,她叫我找辆自行车。

那是个下午,我们两个在图书馆后面猫着,胭脂脸上涂了厚厚的防晒霜,自行车在我们胯下做好了向前冲的准备,目标是他,目的是认识他。

半个时候后,自行车如愿以偿的撞上了他,结果倒在地上的是我,即时跳下车的是胭脂,在旁边不知发生了什么的是他。

第一回结局:我终于认识了他,是在他背我去医务室的路上。胭脂在旁边笑得岔气,回宿舍大肆宣传我的瞄准系数太低方向感其差。

第二节相知

原来他叫卡其,一个叫起来脆脆的名字。

腿好了的我,再三在胭脂面前表达了我要和他约会的想法,尽管他送我进了医务室就再也没有来找过我。

胭脂又是一副敷衍的表情,斜着眼睛打量我的装扮,我穿着一个大黑T-shirt,一条篮球短裤,头发胡乱的绑在一起,整个一日本浪人。走,她说。

等我跟着她穿过大街小巷,来到一个很梦幻很粉色的小店门口。她拉着我进去,拿了几件一副叫我换上。对着镜子我还真的认不出自己了,嘿嘿傻笑了几声,荷包鳖进去一大块。

随着去了一个理发店,几个长头发男人围着我,变幻了我的发色,也不知道用了什么化学物质,头发变得很直,估计也不会再乱翘了。

晚上,卡其和我坐在学校咖啡屋里,我的扮相让很多兄弟们都没有认出来,让我忍不住想傻笑,可是我记得胭脂的话,只是半低着脑袋半露着牙齿,胭脂说半很重要。

第二回结局:卡其很纳闷的问了我几次,摔个腿人可以变那么多吗?我装傻装累了,喝了太多啤酒不省人事,被他背回宿舍。胭脂说我朽木。

第三节相恋

卡其经常会来找我,上次置备的几件可爱装扮也不适合了,爬山打球的太不方便,还要拼命给兄弟们解释这是哪里来得衣服。

爬山的时候,胭脂说你要装成爬不动的样子,叫他拉你的手。结果我一路领先,企图等他爬不上来的时候拉他的手,可是没有得逞。

打球的时候,我充当啦啦队,胭脂说我只需要在一边很淑女的对着卡其微笑,这样就可以镇住所有垂涎他的女生。结果我指挥球赛的声音和无法控制的尖叫镇住场上所有的男生和女生。

还好,卡其没有吓跑,常常捏捏我的鼻子,很成熟的样子,我突然渴望拥抱,他的拥抱。胭脂说我长大了,可是她还说表白是男生的事情。

结局:还好我等到了表白,这个要感谢胭脂,因为她制造了我和一个兄弟之间的绯闻,平时看上去不慌不慢的卡其整个校园的找我,满头大汗的对我说:做我女朋友吧。胭脂说在男生表白的时候要矜持,我忘记了,赶紧使劲点头,冲过去紧紧拉着他的手,不敢抬头看,害怕他脸上会有后悔。

第四节幸福

我和卡其,很幸福,因为他说他喜欢我的傻,我的真。

我和胭脂,很幸福,因为我喜欢她指导我的感情,尽管我每次都让她失望。

胭脂和我,很幸福,因为她喜欢我能证明世上的感情不一定要用心安排。

校园零零七的沾花惹草事件

1

我读的是文科班。对于一个男孩子来说,读文科班最大的好处是,这儿美女如云,看得你眼花缭乱。而我们班女多男少,长期以来,女权势力逐渐形成了本班的主流。班长是女的,团委是女的。任科教师也是清一色女的。我们班为数不多的几位男士奋力抗争,经过不懈努力,才在本班级夺取了一定势力——四列组长都是男的。听起来有点讽刺,最无实权的工作都让我们干了。但没办法,要胜任高职位工作,就要拉拢人心。选举靠的是人气,而这帮丫头紧密地围绕在以班长为核心的女权主义统治集团周围,鬼精鬼精的。团结得可怕。丝毫不放弃任何掌权的机会。假如在古代,她们都是典型的慈禧太后模范人物。甚至比她还强悍。这种男卑女尊的现象,似乎具有浓重的历史悲剧气氛。就象一股终日不散的阴云,笼罩在男生门头顶。平时我们在班上低声下气的说话,连屁也不敢乱放一个。

长期以往,就形成了文科班男生的悲哀——地位低下。毫无话事权。

在我们班,你可以不认识林林七,可以不认识马小云。但你一定要认识莫琴和许非非。前者是我们班长,后者是我们班的团委兼宣传部长。

马小云就是我们班主任。而零零七?不错,就是我,我叫林林七。但你不要误会,我不是周星驰主演的那位特工。我姓林,双木林的林。我不怎么喜欢爸妈给取的这名字,但无奈,我爸当年给我取名的时候,也没料到未来某一天会有个叫周星驰的人拿零零七这个谐音名字拍成电影。托了他的福,班上的一些女星迷也对我情有独钟。因此我在本班拥有一定名气和地位。现在我是第三组组长。

2

不可否认我长得丑,可是我很温柔,这点,我从未对女生说谎。尤其是许非非。可是我也很无赖,这点,许非非从未对我说谎。

传说中的文科班女生都比较笨,头发长,见识短。尤其是漂亮的女生。虽说许非非有着魔鬼的身材,天使的面孔。对于理科却一窍不通。她数学是我们班最差劲的。平时考个59分已经是极限了。她上课也会认真听讲,据说(她本人口供)是左耳进右耳出。我喜欢看她认真听课时挺得笔直的腰板,更喜欢看她皱着眉头极力理解老师所讲内容沮丧的脸——老师问,同学们听懂了吗,她跟着其他同学一起拼命点头,然后老师微笑着继续讲下面内容——女孩子就是死要面子,实际上我知道她一点也不懂。

在她屡次测验不及格,并且再次拿了个鲜艳的59分时,她跑来向我诉苦。抱怨说,我已经竭尽全力了。然后向我求救。

“无赖,这该怎么办啊。老学不好。”表情有点委屈,却可爱得让我着迷。虽然她屡次在我面前唤我无赖,偶尔叫一下林林七,但我对于漂亮女生总是心太软。铁不起心肠。

“去请教莫琴吧,她也学得挺好。我人笨,教不好,反而耽误了你,实在爱莫能助啊……”虽然说我是班上数学学得最棒的,但对于班花级人物的请求,我还是作出一副漠然置之的厚颜无耻表情(最后一个成语是许非非加上的)。或许男生们都是象我这般,用无赖的嘴脸逗女孩子的吧。

你!她眼睛瞪大了,然后我听见她鼻子里哼了一句,扬长而去。

直到某一天,她考了个47分,她终于忍不住了,又乖乖跑来向我请教方法。看着她很有诚意地看着我的虔诚表情,我慢悠悠地放下课本,一本正经地说,好吧。事到如今,我不点拨点拨你是不行的了。好吧,告诉你,先把你的头发剪掉吧,再买个棉花塞把你的右耳塞上……

就算我是女生,我也想臭扁林林七这个无赖一顿。所以结局可想而知——我遭到许非非一场前所未有的暴打。

3

实际上许非非也不好意思向莫琴请教。莫琴曾辅导过她一段时间,估计也有两个月了。据说不仅效果不好,莫琴向她灌输的大量公式概念也导致她消化不良,甚至对数学产生了反感。所以,莫琴只得说,让许非非学好数学,无非是瞎子点灯——白费蜡。后来许非非也不得不承认,自己天生缺乏数学细胞。

许非非与莫琴就象是两个相对面。假如一边是天使,另一边就是魔鬼。莫琴平凡的五官,野兽的身材加上魔鬼的面孔,配合凌厉的一张嘴,就组成了我林林七今生最惧怕的人物——一个集智慧,勇敢,坚强,好胜与自信的女孩。对于班上的违纪行为——多数是我犯下的,因为我爱讲话。她就严词斥责,板起脸,一本正经地教训人。唠唠叨叨十足一八旬老太。她文科很强——加上我理亏,所以跟她辩论只有我词穷的份。

假如辅导许非非是点灯白费蜡,那么跟莫琴争吵就是点了盏费油的灯。加上她那方支持者众多,我林林七还尚有自知之明,所以妥协是我一贯奉行的外交态度。

实际上我常挂在嘴边的话是,哎,怎么说对方也是个女孩啊。我总不能来真的吧。论智慧跟能力呢,我一直比他矮一点点,但论身高跟武力,我一直比她高一点点。——说这话也只敢在男生宿舍。然后引来大伙一阵哄笑。

我和莫琴闹得最僵的一次,是因为她向老师报告我经常抄许非非的作业,所以马小云从职位栏上把我名字一划,撤了我组长的职。

我也承认我确实很懒。既然是懒人,不抄作业能叫懒人吗?而且抄一次半次没什么大不了的吧。——实际上我抄了不止一次了。许非非对我总是太好。让我无法抗拒她的善良。

但我还是很气愤,虽然组长地位低,做不做没什么大不了。但我觉得自己丢掉了一定的尊严。——我把这话向许非非一说,她听到“一定的尊严”,大笑了一星期。她会指着我鼻子说,你果然是无赖。

吵到最后,我甩下一句,“但你见过无赖自己做作业的吗?”我当时是这么对莫琴说的,而许非非一个劲地笑我的强盗理论。

然后我扬长而去。——许非非捂着肚子说我不可救药了。

此时我在饭堂里跟许非非讲起来,还是愤懑不已。而她还笑,我脸一沉,要走的样子,她止住笑,拉住我说,哎,别走啊——。

饭堂人很多,无数漂亮的女孩穿着各式各样的衣服流水一般在眼前川流不息。面前还坐着许非非这个美人儿,我终于忘记了愤怒。这样的环境下对于增加食欲是一种极大的帮助。我还抱怨什么呢?

之所以和她出现在此时此景,是因为她终于下定决心要学好数学。而她是个难缠的女孩,认定的事改也改不了。鉴于她和我关系较好,平时我也太过善良,所以她把目标定在我这。

每天中午吃过饭,我得陪她一起去课室,翻开厚厚的数学课本,从高一高二内容开始辅导。

从此,我宝贵的午休时间就这样被流失了。

4

这样的日子过了好久,我默默耕耘,无名无分,而许非非数学成绩也有了点好转。

星期六早上吃早餐时,就看见莫琴和几个女同志在唾沫横飞地侃大山,面前是白花花的猪脑一样的粥。估计她们喝口水都喝饱了。不知干嘛,许久没和她讲话,生疏了许多。气也似乎消了。我有了跟她和好的冲动。吃过早餐我去跑了一阵子步,同行的是健安,接着他还和我去了一会儿足球场,踢了半个小时足球,其间射进三个球,也被人拌倒在地五次,离开时飞起的最后一脚差点把一个同志的门牙踢下来。然后吃午饭,午饭了就睡觉。睡觉发了一个恶梦。

醒来已经是三点。正赶上文学社第二次面试。我穿好衣服,匆匆忙忙跑下楼。

我想进入文学社已经老久了。用许非非的口气说,我是蓄谋已久。

文学社是我们学校除了广播站之外第二大社团。

文学社之所以是大社团,其实更重要的原因是文学社里有好多漂亮的MM,进入文学社意味着可以与美女共舞。年轻的君子们当然不会放弃这个机会。但我对漂亮MM目前还不怎么感兴趣,这至少说明我是单纯的,单纯的还未长到君子年龄的小男孩。关于文学社的招聘,上星期六第一次面试我已经通过,当时负责面试的是一个头发长得很抽象的同学,戴了黑色边框墨镜,嘴角时不时会抖一下。说他头发抽象,是因为他把它梳得骄傲无比,象一堆零乱的火焰,更象一只长发火鸡。我问他为什么这么做,他说那是艺术。接着反问一句你不懂艺术吗?我想想觉得也是,我看不懂的东西应该算是艺术吧。所以我又得出一个结论:原来我一直不懂艺术。面试时男孩把一本杂志拿给我看,指着上面的文章问我说对上面的东西有何评价。我只看一眼,就知道那是学校文学社的杂志,我一直不吭声。后来那男孩敲敲桌子说喂喂同学请你发表意见。我指着杂志对他说你拿反了。他拿回去,看看也觉得是,把杂志倒过来又递到我面前。我翻了三两下,指着其中的一篇文章,举双手作赞成状,说我就最喜欢这篇,而我的评价是只能言传而不能意会。火鸡男孩露出一个灿烂如花的笑,欣喜地说这是我文章呀,你真有眼光。然后满意地笑笑在名字上一勾。于是我就通过了。

今天的太阳热辣辣的,阳光强烈而刺眼。周围空气一片寂静。我感觉气氛有点不对劲。

赶到面试地点,我敲门,里面传来一个声音,请进。感觉这声音很熟悉。推门进去,我傻了眼。

居然是她。

5

莫琴喝了口茶,吐出一团白气。说,不要紧张,同学,随便聊聊吧。——我还确实紧张。换作别人,我还不当一回事。但糟糕的是,我没想到,莫琴居然是文学社社长。而旁边坐的居然是许非非,文学社主编辑。——想不到,这两人还搞到一块了。

莫琴七七八八地问着我各种问题,鼻子上跳跃着几丝阳光。我顺应她的意愿答着,她有时听了笑起来,眼光变得更平和,仿佛在用那种眼光谴责我不应该逗她发笑。后来,一直没反应的许非非倒是狠狠瞪了我一眼,那眼光暗示了什么,我一直不懂。后来我冥思苦想,终于记起来。这种眼光很早就领略过,那是很久很久以前的某个冬天,我把班上一个女孩送的手套穿在冻红的手上时,许非非望过来时两眼发出青光。狼一般,仿佛要吃人。后来她告诉我,假如我戴上她的,或许会更保暖些。这话太深奥,当时我还太过单纯,没听懂啥意思。现在想想,觉得有几分暧昧了。

“面试结束了。”莫琴说。

“啊——”我还没反应过来是怎么回事。

“对。这次面试就只是闲聊而已。你文学功底不错。实际上对于你的各项能力,除了懒,我都是十分欣赏的……”她好象是一个大人在和颜悦色地对一个孩子说话。

“哦,哦。”我唯唯诺诺点头,旁边的许非非眼神变得凌厉。似乎在说,该做的已经做了,你可以走了。

莫琴还要再唠叨几句,许非非忍不住了。

“结束了吧?”她终于说,“那好,我们可以走了。林林七,你要辅导我数学了。你说过的,不要忘记了。”

“啊?我什么时候说过?星期六是我放假的时间啊。我等会还要去踢球。”

“不许耍赖。死赖皮。”我被强行拖出了办公室。

尾。

不久后,面试结果出来了,我顺利进入了文学社。通过社团的多次工作交流,莫琴和我的关系也有所好转。

而许非非的数学成绩,通过本人不吝牺牲多次午休时间和周末假期,也在一个月后的数学考试中,发挥出色——她居然拿了77分。本人也名正言顺地,借庆功之际,把她“强行”揽为女友。

而马小云同志鉴于我辅导同学进步有功,给我恢复了组长地位。

当校园里的第一缕阳光穿过林林七和许非非挽着的双臂空隙时,林林七无限感慨地说,原来生活这么美好。

那年的红叶

在梦里,又看见了那座山,以及那漫山的红色,有风,还有各种形状的树叶。

这些年以来,一个人走过很多地方,从塞外的冰雪行进到江南的木船,象粒灰尘,在阳光下翩翩的飞舞,却,时常会在黑夜中沦陷到旧时的校园。

十年前。

北京的红叶生长的漫山遍野,你拉着我的手,我们一起跨越石阶,我的书包中装着四年前的秋天的红叶,你的书包中放着我买的诗集,七里香。

累不累?

不累。

考研吧,来北京。

回去吧,回家乡。

对话总是嘎然而至,还是爬山是彼此的默契。

十四年前的九月。

第一次走入大学的校门,第一次离开家住在宿舍的那一个晚上,用手电筒在被窝里写长大以来的第一封信,信中羞涩的写着“我想你”。

那一刻,知道你坐在开往北京的列车上。

在第三天的军训开始的时候,听着系里的老师满校园的喊着自己的名字,看着老师手里的三封信件,心如桃花搬绽放。

日子在课本和信件中穿梭。

每天一封,会从字里行间看到另一种大学的生活。

你说,你们男生的宿舍的肮脏。

你说,你们男生在窗户里给女生打分,很快乐。

你说,你们去香山了,在山野中捡了很多红叶,塑封之后会寄给我。

你说,不要觉得孤单,你会在北京每一天看星星,我们看到的星星是一样的。

就这样地,在你的倾诉和红叶间度过一个学期,又一个学凇?

如果说距离是天涯,那么信笺就是穿行的船儿,在每一个午后或者傍晚的时候,看着信笺中的字体和话语,伴随着耳畔中的英语,大学仿佛是最美的梦境。

只是,梦总有醒来的时刻,船儿总有靠岸的停歇。

而这一切,似乎总是和9月相连。

1995年的9月,站在站台上张望熟悉的身影,瘦削,高大,那个男孩在不远处的地方背着行囊,望着自己,微笑。

没有一句话的道别,也许就是畿语。

然后转身的背影,成为以后永远的梦境,定格,成为黑白。

2004年秋天,再一次登上香山,11月的天气,清冷又阴沉。山上的红叶已经稀稀落落,握着手机给当年的好友发短信。

然后从海河的边上传来的信息中是这样的话语,在北京就去看看他吧,刚刚有了女儿,做了爸爸了。

这时候,突然飘落到眼前一枚残破的红叶,风儿快速的刮过脸颊,一滴泪不由自主的流了下来……

不要带着空枪上路

我和紫心是在学校中文系专题辩论赛上认识的。

第三场我们败下阵来后,我打主意在别的地方捞点面子回来。辩论赛我们输在关于托尔斯泰的创作思想上。输给了年轻的骠骑兵和美丽的娜塔莎、丽莎、安娜。卡列尼娜以及侯爵伯爵们的不幸和幸福。……托尔斯泰经历了俄国解放运动的哪三个时期?俄国革命,列宁论托尔斯泰。俄国革命的镜子。哦。还输给了紫心。她要我自己照照镜子,她照镜子吗?她的镜子是什么样的?紫心的镜子……咳,紫心!她不就是比别人多两个酒窝吗?不就是比别人聪明那么一点点吗?她真那么牛?!她真的牛,我也不是瓷器店。我是大四中文系的我怕谁?!

紫色的心,就藏在她那浅浅的酒窝里。怎样才能接近那个迷人的酒窝呢,辩论后的联谊会上,和同学赌定了二十瓶啤酒,我上了。我瞅准机会上去,对这个比我矮一年级的敌方统帅说:“紫心同学,让我们认识认识……”

她浅浅地笑了笑。“你是老大哥,是我该请教你才对呢!”她说。

我说:“我想,我们可以就一些共同关心的问题交换意见……”

“哪些问题是我们共同关心的呢?”她也许知道我要讲什么,打断我说:“在辩论赛上,不是都交换了吗?”

“好象是谁说过,聪明美丽的女孩不一定有酒窝,”我把事先设计好的台词背了出来:“但是,又好象是谁说过,有……”

“有酒窝的女孩一定是聪明美丽的,对吧!”紫心说。她眉毛微微上扬,那两个该死的酒窝顷刻漾起。“这是形容娜塔莎的,你在我面前搬出来用,也太没有创意了吧!”

我笑了笑:“我觉得你和她们有共同之处……”

“不会吧?!”她歪了歪头,似乎有些感兴趣:“你想讲什么,就全说了吧,不要捉迷藏了。”她看出了我有些尴尬,起身去给我倒了杯水。

我看出,今晚不能和敌方统帅讨论什么这个娜那个娜的,因为不是紫心的对手,但敌方统帅有两个要命的酒窝,里面是神秘的紫色,对我的诱惑力实在太大了。无论如何,也要设法把猎物引到我的陷阱中去。

“你想不想……”我顿了顿,说到:“我以中文系足球队队长的名誉,邀请你当我们啦啦队的队长。”

“哦?真的?”她感兴趣了。“你一个人决定行吗?”

“有什么不行?!”我想,大不了请球队的弟兄们搓一顿。我知道,啦啦队长这个职位颇具杀伤力,有好多MM在争抢。一场球赛人气旺不旺,啦啦队的美眉队长起着关键作用。我接下去说:“不过作为交换条件,你要协助我写毕业论文,我的论文题目就是托尔斯泰笔下的女性人物……”

“呵呵”,紫心诡异地笑了笑:“行啊!我也许能帮你收集一点资料。”

我和紫心就这样,因为托尔斯泰而经常出没于图书馆和球场。说老实话,我VS紫心一开始是赌二十瓶啤酒,渐渐的,在图书馆认真读了几部厚得吓人的老托后,一个人竟然常常躺在足球场的草坪上胡思乱想。紫心?酒窝?年轻的骠骑兵和美丽的娜塔莎、丽莎、安娜?爱情?幸福的家庭总是幸福的,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我VS紫心是幸福的吗?对紫心暗暗的(小小的?)爱慕,始于她与那一堆俄国娜娜们一样高贵的气质,我的爱慕会不会是寄到俄罗斯去的一封没有地址的信呢?

然而要对紫心公开我的爱慕,老实说,我真的震慑于她那紫色的神秘!有好几次,那话都挤到了嘴边,偏偏在这时她又漾起微笑,那对酒窝浅浅地,恰到好处地呈现出来,那拒人于门外的气质,她紫心运用得十分娴熟……那几天,球友和啦啦队的MM们都在关注我和紫心的进展——他们将此役命名为校园星球大战,期待着鹿死谁手。球友们的赌注上升到五十瓶啤酒,MM们甚至在校网上灌水时,都要时不时的提这一壶来用用。

这场校园星球大战,紫心也在关注。

夏天的最后一周,我下战书了。我给她写了封信:

“……紫心,我们俩共同关心的问题,其实是不言而喻的,也就是对于文学艺术尤其是俄罗斯古典文学的爱好。打个比方,托尔斯泰笔下,年轻的骠骑兵和娜塔莎,再勇敢地往前走一步,也就获得了他们的幸福,不再成为遗憾。紫心,我想我们应该再往前走那么一点点,把遗憾留在身后……”

信交给了紫心。十二码点球决战,就等一声哨响。9.15米的距离,我还从来没有恐慌过,但这回?……我的对手是紫心,这个敌方将领除了熟知俄罗斯古典名着外,还天生了一对迷人的酒窝,我还是头一遭碰见这等神秘武器!

第三天晚上,回复来了。

“……是谁的双手的触动,惊动了娜塔莎?她醒过来,这触动既轻柔又舒服。她突然怀疑这是不是真实的,轻声尖叫起来……她确信自己没有看错,那站在窗前的,不是年轻的骠骑兵罗斯托夫,而是她心仪的伯爵,忧郁地站在窗前,全身沐浴在夏夜的月光里……”

我又回了一封,既解读她的信又出新招,信不长,但颇具杀伤力。其中一段写到:

“……你在让我猜迷,紫心,难道你看不出娜塔莎更喜欢那个年轻而健壮的骠骑兵?呵呵紫心,你喜欢的忧郁的伯爵,现在有的是,将来也有的是,但是骠骑兵只有一个,那就是我。虽然我只是偶然忧郁。今天晚上,我独自一人,用双肘支着,在憧憬中忧郁;忧郁的是,道路的尽头反复在向我招手,而未来的命运是什么?……”我信心十足。以前写这类情书时,有一个低年级的MM甚至要和我一道去以死徇情。

紫心的回信很快就来了。拆信时,我的手不禁颤抖。“她会高兴得尖叫起来的。”我想。

信封里有两封信!

一封是紫心写的,我再熟悉不过的笔迹。

“……忧郁的伯爵精明、矜持、谨慎、深沉,做任何事情都有计划有步骤,而且敢于阐明自己的态度并承担责任;年轻的骠骑兵呢?与此相反,他勇敢、非常热情,不善于也不喜欢思索,经常轻率从事,经常整个地沉浸于最初的幻想中,今后,年轻的骠骑兵,大概可以成为一个生活在幻想中的诗人之类吧……”

另一封是紫心的同学写的:

“紫心忙走,要我替她回以下几句话:1.紫心要和她父母去俄罗斯,她的父亲是那儿的客座教授。紫心要在彼得堡修俄国文学史。什么时候回来不一定;2.到了彼得堡,她会给你来信;3.你读这封信之时,紫心的飞机正在西伯利亚上空的云彩中穿行,如果你还留在地面,希望你站稳了哦!嘻嘻!哈哈!嘿嘿!”

读完信,同学们担心我把寝室的木架床撞碎,在我快要晕倒的时候,他们把我架到学校门口的啤酒屋。……鱼儿在西伯利亚上空的云彩中飞行,雄鹰却掉在了啤酒杯里,星球大战以这种时空倒错和角色转换结束,实在令人啼笑皆非……有几个闻讯赶来的MM(她们是紫心安排的奸细!)在啤酒屋门前游走,这可不是什么慈善举动,明天的我肯定是一件校园地摊上的拍卖品,任这些MM们评头品足乱砍滥杀……我的天啊,紫心一家人都是玩俄国文学的,现在人家都玩到圣彼得堡去了,可我,昨天,就在昨天,二十四小时之前,我还在做殉情的梦!……

那几天我的心情坏极了,满脑袋都是飞机,云彩,酒窝,紫心和俄国娜娜……聪明美丽的女孩不一定有酒窝,有酒窝的女孩一定是聪明美丽的……在痛苦中我意识到,紫心的酒窝,不仅带走了我的欢乐,还埋葬了我这个夏天的梦想,并且在我酷爱的文学中,在那些栩栩如生的女性人物的脸庞上,活生生的留下一对要醉死几万人的酒窝!

同志们同胞们哪,今后,此书何以读?!彼情何以堪?!

快要放假了,期盼中紫心的邮件来了——虽然结果是预料中的。

紫心给我寄来一幅在彼得堡买的油画,一封简信。

油画出自艺术大师列宾之手,画的名称是《托尔斯泰在林中小憩》,虽然是复制品,却也很精美:画中,托翁身着一袭白袍,斜斜地倚靠着一株橡树,半躺在树下小憩,满头的银发和银色的大胡子,在俄罗斯夏天迷人的傍晚,在那颗硕大的、满盈着人类最高智慧的脑袋上飘动……

紫心的简短来信,全文如下:

油画背后的故事是:托尔斯泰和列宾在林中打猎,列宾趁托翁累了休息时为他画了这张着名肖像。托翁说,“我们今天打猎唯一的收获就是这张画!……列宾,你知道我在想什么吗?我在想《战争与和平》……那个年轻勇敢的骠骑兵,他可不是那么走运,每次陪娜塔莎去森林,总是带着空枪上路,唉,我想在结尾处改一改,给年轻勇敢的骠骑兵一个机会,提醒他下次打猎时,不要老是带空枪上路……”

就这样,这个夏天,我带着空枪去打猎,输掉二十瓶啤酒以及……

唉,今后,书何以读,情何以堪那……

段誉爱上黄蓉

(一)

十八岁那年我高中毕业顺利考上了省理工大学,从此与杨斌邂逅了一段不解之缘,也让我明白,爱情不是童话,也不是小说,不要轻易放弃身边不经意而垂手可得的幸福。

我和杨斌是在学校溜冰室认识的。那天,好友真真强行把我拉到溜冰室陪她玩,我无奈只得抱着我看了一半的《天龙八部》心不甘情不愿地坐在溜冰室的石椅上百无聊赖的看着溜冰室形形色色的男女。

真真一到溜冰室就像个公主般在溜冰场上出尽风头,顺溜,倒溜,花样溜法……正在我目瞪口呆之际一个男生张开双手向我这边冲过来,我们同时“啊”地尖叫一声于是被摔成一团。我凶神恶煞地望着这个不速之客,他却在看到我手中捧着的书后笑了。

“你笑什么笑,神经病!”我愤愤不平,哪有人撞了人不道歉还笑的。

“你好,你也喜欢《天龙八部》啊?”

“你管我,你这个人真不懂礼貌,撞了人还问东问西的。”

他双手合并向我敬了一个礼,对我说:“对不起了,可爱的小姐。我叫杨斌,请问你叫什么名字呢?”

我瞪了他一眼就站了起来:“刘紫若。”谁知道他拉出了我的裙子,我狠狠地瞪着这个莫明其妙的杨斌,“你这无赖,到底想怎么样?”

谁知道杨斌脸红了,不好意思地摸摸头对我说:“不好意思,我今天是第一次溜冰,所以经常摔倒,还不小心撞到你,可是我……我……如果没有人扶我的话我站不起来。”

杨斌满脸通红地望着我,就在那一刻我笑了,拉起穿着溜冰鞋的手忙脚乱的他。

我和杨斌就这样认识了,成了一对欢喜冤家。他常常找我出去玩,不过通常都是去一起侃金庸的小说。杨斌说,和我聊天是一种享受,因为我们兴趣和爱好是如此接近。

按杨斌的话说,我们是不折不扣的铁哥们,彼此谁也离不开谁。反以,杨斌从来就没把我当成女孩子,即使我像所有的淑女一样留着一头飘逸的长发,喜欢穿白色的长裙。杨斌常常会发呆地望着我的侧面说:“紫若,其实你看起来真的很像一个淑女呢!”每次我都恶狠狠地瞪着他。

(二)

我喜欢金庸的小说,迷恋文字,但我绝不是一个柔弱得令人疼惜的女子。应该说,金庸的小说里王语嫣是最唯美的,美丽得令人心动。而杨斌最喜欢的金庸小说里的女子,正是王语嫣。

我坐在图书馆外面的台阶上,望着蓝蓝的天空上飘着我白云,心神不定,深深地叹气。杨斌凑过来小小声地问我:“紫若,你心目中的白马王子是哪种类型的?”

我对他直翻白眼“还用问吗?当然是靖哥哥啦!他憨厚老实,对人诚恳,用情专一……唉,真是有说不完的优点啊!”随即我哼起那首时下流行的《我不是黄蓉》,我不是黄蓉,我不会武功,我只要靖哥哥,完美的爱情。我不黄蓉……

杨斌笑笑说:“也是哦,如果不是郭靖那样的傻子,谁能忍受你这古怪刁钻的丫头啊!”

我“哼”了一声:“你以为像你啊!十足段誉的性格,花花公子,没有男子汉气慨。你去配你的神仙姐姐吧!”

我和杨斌不欢而散,其实到底为什么只有我心里最明白。我是有那么一点喜欢杨斌的,但我也知道,他喜欢的不是我这种类型的女孩子。是悲哀吧,又或是无奈,有时候人的感情真是很奇妙的东西。

晚饭后我坐在宿舍和真真乱侃。楼下有男声拖了一把长嗓子在楼下卖力地叫着:“刘紫若,刘紫若……”。我心虚地说道:“谁这么不识抬举!不去!”真真跳到阳台上看,又回过头来朝我喊:“紫若,是上次在溜冰室认识的那个帅哥耶!”

我不理真真,搬着我的《天龙八部》认真的看着。谁知道被书中“段誉”这两个字刺痛了我的眼睛,索性蒙着被子睡起觉来。

(三)

趴在宿舍的阳台上向楼下张望,杨斌早已无影无踪。我直骂杨斌小气,为什么不多等一会,害我饿得要命却没有人请吃饭。

我趿着双拖鞋,闷闷不乐地走到学校外面的桂林米粉店点了一份白椒鸡杂粉,一个人埋了头扑哧扑哧地吃粉条。

我抬头,杨斌坐在对面微笑着看着我,我被他吓了一跳。狠狠地骂:“你是鬼啊,出现也不招呼一声。”

杨斌抬起头笑了。笑过后才说:“下午我们球队和别的学校比赛,你来看吧。”我气鼓鼓地看着杨斌说:“切,不去!”

杨斌不理我,埋下头来又淅沥哗啦地吃粉条,嘀咕着:“我请你喝雀巢咖啡,还有可比克薯片。”

坐在足球的看台上,我很懊恼自己的贪吃,为了一瓶饮料和一包薯片就把自己当成地瓜被毒辣的太阳烤着。又有一些不明白,为什么杨斌非得用尽心思让我来这里受罪,莫非他要报复我让他在宿舍楼下空等一场?不过其实我心里并不介意他这样的报复,甚至有一丝窃喜。

杨斌穿宽大白色10号球衣,和一群男生在足球场上左右奔突,矫健飒爽如一只麋鹿。杨斌用他的头顶进了一个球。他欣喜若狂,在操场上跳将起来,叫我的名字,向我伸出“胜利”手势。我第一次发现他笑起来那么好看,让我觉得灿烂得耀眼。

我傻傻地笑着,看着他来回奔跑的身影,有一种幸福的感觉。随即我又否认了自己的想法,因为我很怀疑那是因为我被太阳晒晕了头的一时错觉。

(四)

杨斌每天都叫我去陪他练球,我也乐得有人请吃饭,请喝饮料,包揽了我的零食。真真老是笑话我,说我动了凡心,要我请吃喜糖。我大声说没有,她恶狼一样的扑上来拿枕头打我,我哈哈大笑。

我笑,其实我心虚,谁都不知道我是真的喜欢杨斌的,那么帅气的男生,会踢足球,会喜欢金庸的书,像“段誉”一样英俊多情……我自己都没发觉有眼泪滑下脸庞,那么段誉会喜欢黄蓉吗?虽然他每天叫我去看练球,请我吃东西,可是他身边围绕着多少女生暗恋他啊!

我发信息给杨斌,说请他吃冰淇淋,他屁颠屁颠地跑过来。拉着我的手就朝学校外面冲,我的脸红了,从他手中抽出我的手。小小声地问他:“杨斌,你说,段誉会喜欢黄蓉吗?”

杨斌莫明其妙地瞪着我:“白痴,段誉当然不会喜欢黄蓉啦,因为他们根本不是在同一个年代。”

我鼻子一酸,有眼泪流下来,赶忙去擦。杨斌却抢先用他的袖子拭去了我的眼泪,严肃地对我说:“段誉不会喜欢黄蓉,但我却会喜欢上你,紫若,做我的女朋友好吗?”

我激动得泪流满面,倒向我多才多艺英俊小王子的怀抱,还带着满心的幸福。从那以后,理工大学的校园里便多了一对经常为了金庸的书而争得面红耳赤,为了看球赛或是去图书馆而讨价还价的恋人。

钟楚楚的摘草计划

【前骤】

我一向都是一个比较愚笨的女人,所以也难怪周雯静经常私下对我天哪,你怎么会这样做,你应该那样做。记得就在我跟她说我喜欢上了夏宝磊的那瞬间,同走在情人路上的她突然一个踉跄差点摔倒,然后摸了摸我的额头对我说:钟楚楚你没发烧吧?

很可惜,我也希望自己是发烧在说胡乱话,我压根是一衫菜型人物却恋上了那个校草级多才多艺的帅哥夏宝磊,这个应该只有校艺术团团长周雯静才相匹配的男子。

终于在经过我N天后的软磨硬泡之后周雯静答应帮我追夏宝磊,因为她再也忍受不住我三更半夜在宿舍里学楼下发情的母猫那样嚎叫发泄我对夏宝磊的感情。周雯静说我再不停止这种夜的呼唤她就要由于神经严重衰弱而被送进医院了。

咱不说其他,我先来介绍一下我与周雯静在闭门计划了整整三个小时的追求行动“摘草计划”,大致过程是这样的:我先要在某个星期天下午艺术团排练的时候打扮的漂漂亮亮地假装去等周雯静收工,然后周雯静会借口要担任艺术团副团长的他留下来一同商量计划,计划末了就我们三个应该一起去食堂吃晚饭当认识。而接下来的那些就接下来再说,意思是见步行布。

我应该十分诚恳地承认这计划根本就是一破计划,就连白痴也随便想的到而我们却闭门想了整三个小时,只是在我也自己迫于无奈急切想让夏宝磊认识我的情况下我就觉得这计划再正常在美妙不过了。

【美丽的相识】

于是我就在那个计划好的星期天下午穿着我最喜爱的白色连衣长裙风风光光地出宿舍门了,一路上的回头率起码就高达90%,剩下那10%的男生压根铁定是审美有问题。人家流星花园那杉菜平时不也貌不惊人而在那晚舞会上穿起了美丽的晚礼服就成了整晚的焦点么。人靠衣装美靠包装我敢打赌我现在这样子保证就是一清新脱俗的小淑女。

好了,别说我是流星花园疯子迷了,我要去见我的花泽类了。

走到礼堂的时候一切都在计划掌握之中,周雯静那丫头果然是会演戏的高手,叫夏宝磊留下来的时候还脸不红心不跳一副很正当的样子,我打从心里开始佩服这个女人因为在礼堂窗外的我已经开始做贼心虚有点不知所措了。很久以后周雯静才告诉我是因为暗恋一个人本来就是一件会心虚的事情,尤其是在你所喜欢的人面前那简直就象是在抓贼。我听听觉得有道理于是更加佩服这丫头了。

后来让人所意想不到的就是我在礼堂的门口一直站一直站,站了整整一个小时之后我拼命地撑着那几乎要倒下去的身体才明白,原来周雯静是真的有事情要找夏宝磊商量而且他们商量地很投入甚至周雯静还忘了我这人的存在。

等到他们商量完走出门口的时候周雯静才看到了我,一脸的茫然问钟楚楚你怎么会站在这里啊。

我是来等你的,你难道忘记了?我当时候恨不得找个地洞砖下去,做贼心虚。

你找我干啥?周雯静铁定是练舞练疯了。

当我几乎就要不顾夏宝磊是否在一旁观看我俩的对话就要冲上去掐死这丫头,然后自己找地洞钻的时候周雯静的眼里突然就焕发出了那种我所熟悉的邪恶目光,于是她保住了自己的小命一切恢复正常。

接着周雯静估计是为了避免回到宿舍晚上再听我一个晚上的狼嚎,于是大大方方把我介绍给了夏宝磊,而令我讶异的是换来的回答居然是:

钟楚楚,大名如雷贯耳今日总算知道原来就是你呀。听你的名字不象你的人,看你的人又不象你的名字。

当时我差点要把吃进嘴里的饭全喷出来,心想完了完了这家伙铁定是知道我平时的德行了我该怎么办,然后夏宝磊一个人在自言自语:钟楚楚,这名字经常出现在宣传栏说得了什么什么奖我还以为是那种埋头苦读的女书呆子,没想到却也如此有才有貌。好一个楚楚动人的名字。

我一听大喜急忙把刚才差点吐出来的饭吞下去以免真吐出来,因为我一直在暗爽如果再不吞下去的话铁定内伤。

一个【红娘的线】

忘了说了那天晚上之后的一个星期里我几乎天天失眠,原来不管怎样只要你喜欢上了一个人就注定会受到失眠的困扰。我知道夏宝磊跟周雯静要了我的手机号于是我天天开心的睡不着觉。可是这家伙却也迟迟没来信息让我有点心忧。

然后周雯静又开始给我出第二步点子说我该主动给夏宝磊一些追求的攻势,譬如打个电话约他出来吃消夜或者假装在下午等夏宝磊打完篮球然后在校道上跟他来个不期而遇。总而言之就是我们该碰一下面联络一下感情,毕竟人家夏宝磊是校草级人物追求的女生多着呢。

我开始犹豫不决毕竟人家是一淑女哪能跟那些凡花俗女一样,再说她们这种追求方式不也没追到夏宝磊么,反正我钟楚楚是不愿也不屑与这些人一样的。

可很快我又被打败了,我的高傲还是抵不过我对夏宝磊的眷恋。周雯静在每个下午一回到宿舍都来跟我说一些她所知道的夏宝磊被追情况然后就暗示我再不行动面包就会没有了,还有说什么天大地大女追求男有什么大不了的反正以后再一起了也没分谁先追谁。

于是我厚着脸皮发了条信息约了夏宝磊晚上7点教学楼楼下大堂见面我有话要跟他说。

他也爽快的答应了。

或许你们以为我当天晚上就会对夏宝磊当场表白吧,可是你们错了,我只是找他出来陪我一起散步彼此到处逛逛到处聊聊增进一下感情而已,我想我需要好好了解这个让我十分有好感的男生,在我确定他的确是我喜欢的男子之后我才会表明我的心意。

那个夜晚有朦胧残月有漫天星星,还有晚风吹拂过而来青草的香甜味道。我和夏宝磊就那样肩并肩地走在情人路上,感觉和众多情侣一样亲昵而舒适。我身高164而他身高176,比例适中,就那么容易地让人联想翩翩。

于是我跟夏宝磊也一直聊星星聊月亮聊微风聊青草,还谈了人生谈了学习谈了爱情观谈很多很多,总之他很健谈很优秀让我对他更加痴迷。可是我害怕正是这么优秀的一个人会让我觉得自己有点配不上他的感觉。

夏宝磊说他想找一个能和他一同进步而又真心喜欢他的女生,单纯,善良,美丽,大方。夏宝磊说他以后要和心爱的人一起去海边拣好看的贝壳,要和心爱的人一起摘种属于两人的小树苗,夏宝磊还说以后要建造一栋属于顶楼是玻璃制成的房子,在玻璃上摆满好看的薰衣草然后在每个夜晚能和自己的另一半一起躺在天台上看草看花看星星看月亮。

我向往于与这样一个浪漫的人拍拖,可是我也惊恐着,我是那种单纯善良美丽大方的女生吗?不我不是,我觉得自己不是,我觉得我只是很白痴然后相貌平平顶多外加成绩优秀而已。

那天回去后我遭到了周雯静的严刑逼供,后来我老实交代夏宝磊在送我回宿舍彼此告别的时候说:钟楚楚我其实蛮喜欢你的。

【我的担忧】

都说恋爱中的人象傻子,我本来就够笨了再加上有了种恋爱的感觉人就更加白痴了,每天吃饱了没事做的时候我就待在宿舍里傻傻地一个人发呆。周雯静这丫头就真得要疯了她说她许多时候心里填堵想跟我说说话可又发现我心不在焉。

我不知道外面已经流言四起已经有人说我跟夏宝磊是一对。而其实那个晚上我多么希望他再说句做我女朋友好吗那么我就可以很爽快的答应他然后明正言顺在一起。不过喜欢跟爱又是多么不一样,爱怎么样都比喜欢强烈很多深刻很多艰难很多吧。我可以跟一只狗一只猫或者跟周雯静说我蛮喜欢你的,可是我能跟那么说我爱你吗?不,不行,所以一句喜欢也没什么大不了的。

我一个人发呆了很多天,欢喜了很多天,忧愁了很多天,等到我听到周雯静再次问我有关和夏宝磊的进展的时候我摇摇头,我只能摇摇头因为事实上经过那晚夏宝磊没有再找过我,就为了那临别的一句话我一个人独自陶醉了很多天。

慢慢地我开始越来越多忧愁我越来越失落,钟楚楚和夏宝磊,这两个名字似乎很难想到会有什么联系能有什么联系。一个校草级的帅哥在跟我见的第一面就表示出了对我的好感,然后就欣然接受我的邀请并且在约会结束的时候对我说喜欢我,这种进展速度也太快了吧,而且在说了喜欢我之后他就仿佛销声匿迹人间蒸发了一样,实在不得不让我开始怀疑他到底是不是真的喜欢我还是随口说说而已。毕竟人家是有才有貌的校草级人物啊。

我还是经常一个人的发呆,只是脑海中想的不再是那些美好的童话般的故事场景而是对那个唯一一次约会晚上的回顾,他所说的每一句话,每一个字,我希望能从中找出些让我安心的词语。为什么他到这么久还不跟我联系,为什么?

周雯静这丫头毕竟是跟我同住了那么久所以很轻易地就看出了我的不安我的不妥,然后我在发呆的时候就看到这家伙色眯眯地看着我问我你是不是真的喜欢夏宝磊。

我点点头告诉她我是真的真的很喜欢他可是我怀疑他不是真的喜欢我,他喜欢我的话为什么再说了喜欢我之后不追我,他要的是什么他想的是什么他到底在做什么。

周雯静有点反常什么也没说然后离开了,我开始拿出信纸打算死也要死个明白我要跟夏宝磊讨个说法说清楚,好歹我钟楚楚也是个有自尊有内涵的女生如果他不要还大把人争着抢呢(当然最后一句话是完全虚构)。

我开始像个怨妇一样质问夏宝磊是不是真的喜欢我,我都已经默认开始当你诽闻女友了可你这家伙居然还无动于衷,如果不喜欢我就请大声说出来而不要说了喜欢我却又没点行动表示,给了我希望却又让我失望把我捧上了天之后又高高摔下落入遥不见底的深渊好似万劫不复。

我知道我达不到你心目中的另一半的要求我不美丽不如你优秀,可是我想和你一起去拣贝壳,和你一起种属于我们两的树苗,和你一起在薰衣草棚顶下看星星看月亮看草儿看花朵。我知道自己不够淑女我做事大大咧咧我金玉其外败絮其中,我也知道不够矜持不够大方可是我只是想跟你说我也喜欢你并且希望能当你的女友。我知道有很多很多女孩都对你心仪而去遭到拒绝我很可能只是其中一个,可是我希望你能明白,说出这一切的一切是需要多么大的勇气需要下多么大的决心所以我希望自己的选择不会错而结果也和她们不一样。

……

美丽的相识。我在日记本上轻轻写下:也许他是对我有好感的吧!

【完美的结局】

当然如果我失恋了我就不会在这里做着跟你们讲述我和夏宝磊的故事了。周雯静这丫头老是标榜自己是我们之间的红娘或者媒婆然后借机来敲诈我们让我们感恩戴德然后请她吃消夜。

夏宝磊会在吃消夜时候握着我的手然后对着周雯静介绍说:这就是我夏宝磊单纯善良美丽大方外加淘气可爱活泼聪明的女朋友钟楚楚。这位女士将来要跟我一起去海边去沙滩看星星看月亮观花美品草香。每每这个时候我跟夏宝磊两人就一脸的幸福,接着我开始回想当初周雯静帮我把信交给夏宝磊之后的情形。

那天周雯静一声不吭地走掉然后去把夏宝磊找出来痛骂了一顿,据说淑女形象从此尽毁,牺牲也蛮大的。尔后夏宝磊在看到我写的那封信之后当场就要哭了,然后又突然笑了,再然后嬉皮赖脸地死死拉着雯静不放逼问我当时的下落,据说也是绅士风度尽无。再再后来夏宝磊就把我从图书馆硬扯了出来然后什么话也没有说紧紧抱着我害我差点断气。

我问夏宝磊你为什么那么长时间都不来找我?夏宝磊一脸坏笑道:因为我知道钟楚楚爱我,而我也爱钟楚楚。

【后记】

周雯静这丫头有一次问我,楚楚你知道为什么当初我们把计划定名为“摘草计划”么?我很迷惑地看着她摇摇头,然后周雯静告诉我这是因为我和夏宝磊爱情一开始就注定了是我追他而不是他追我。

哦,原来你这坏丫头早就把计划告诉他了啊?我纳闷。

呵呵,我们的爱并非两人完成。

爱情的底片

他是一个优秀的男人,硕士毕业后留校任教。女友漂亮聪慧,在一家出版社当编辑。两人中规中矩地相识了一年多,眼看谈婚论嫁就要摆上议事日程,忽然间,女友提出分手。

“为什么?”他一遍遍地问,好奇大于生气,“你究竟对我什么不满意?工作、学历还是家庭?或者是我的处世态度和生活作风有什么问题?”“都不是。”女友说,“只是因为那张照片。”他的心不禁一颤。

那是一张极普通的照片。是他与一位女学生的合影。他常去一家成人进修学院讲课,每次讲课时,那个女学生都会坐在教室的最前排,全神贯注地盯着他看。下课了就给他端一杯水,然后和一大帮同学围着他聊东聊西。他对她印象不错,和她在一起时也挺舒服。但也仅此而已。“她端水给你时,你有什么感觉?”女友追问。“学生给老师端水不是很正常吗?”“那她盯着你看时呢?”“也很自然啊。老师怎么能怕学生看。”“那我盯你看看试试。”女友道。然后便死死地盯住他。有几分试探,又有几分认真。“开什么玩笑。”他却觉得浑身不自在了,忙拿话题岔开。不久,就出现了那张照片。那是一次课间休息时,一位同学不知怎地随身带了一架相机,还剩下几张胶卷没拍完,便对着同学们胡乱抓拍,忽然看见他正和她说着什么,便顺手给拍了下来。不过拍得实在是不错:他和她的脸挨得很近,额头几乎抵着,目光相对,会心微笑。他的神情如暖暖的春风,她的神情如漾漾的春水。“拍的时候,你在想什么?”自从见到这张照片,女友就絮絮地问。“当时正在说话,哪里顾得上多想什么。”“那么,你们在说什么?”“不记得了。”他淡然道,“不过是一张照片,别太在意。”“你们看来可是真的挺好。”女友的神情带着些微微的惆怅。“那不过是一张照片。”他有些急了,“我现在就可以撕掉它!”“撕掉照片容易,可是你能撕掉那个人吗?”“我和她只是师生,至多算是朋友,”他气愤地说,“不信你可以去调查!”“有些东西连你自己都没发现,我又能够去查什么?”女友幽幽地说,“相信我,我绝不是无中生有。她很适合你,你也很适合她。你之所以和她没有故事,是因为你在有意识地为我负责,从而无意识地把她关在了情感圈外。”“你根本没见过她,怎么知道她适合我?”“不要以为这张照片不算什么,有时候,一句话语,一个动作,一声叹息都足以暴露一切。”女友指着照片上的他和她,“你仔细看看她的眉毛,她的眼睛,再仔细看看你的笑容,你的神情……你是喜欢她的,是不是?”他沉默了。他从来没有想过这个问题。现在追究起来,他真是一点儿都不讨厌她,也可以说是喜欢她。如果他有意让这种喜欢延伸下去,这种喜欢有可能会变成很喜欢,甚至是爱。“然而,我们在一起这么长时间,却从没有照过一张这么和谐的照片。”女友说着翻开了影集。果然,他和女友的每一张照片都带着些莫名其妙的生涩、紧张、惶恐和故作姿态。亦如他和女友所谓的爱情。“可是,你总不能为这样一张照片和我分手吧!”“那有什么不能呢?”女友静静地说,“旁观者清,当局者迷。我无法更细致地分析,你也不要太违心地否定。这张貌似友谊的照片背后,其实充满了难以言喻的爱情潜质。”他无语。

二人终于分了手。当别人问为什么时,他们都保持缄默。是的,说出来谁会相信呢?一年多的朝夕相处和有意栽培竟然抵不过一瞬间拍下的一张随意的照片。后来,他真的和那个女孩结了婚。正如女友所说的那样,他和她彼此确实更为适合。他这才明白女友是个在情感上多么锋利和精明的女人,那张他一直自以为是的友谊合影,居然是一页被她一眼看清的只有在暗房冲洗时才能目睹的爱情底片。

风中的绝音

今天是元月18日。近一周过去了,我终于能够静下心来理理头,着手写这篇纪念文章。这一周里,只要一闭上眼,一张稚气而清纯的脸庞就会在我面前晃动,夜里,我多次梦见她从湍急而冰凉的江水中向我伸出手:“亦人格格,救救我!……”

我的枕边放着所有我能找到的有关报导重庆綦江彩虹大桥倒塌的报纸,最早的一份是元月11日福州晚报第五版“魂断彩虹桥”,最新一份是元月17日《海峡都市报》第五版“这样的桥不塌才怪”,里面说:“1月10下午,重庆綦江彩虹桥垮塌事故现场又打捞出一名死难者遗体,使这一事故的死亡人数达40人……”。

是的,整40人,在万里之遥的重庆綦江县。我找来一张中国地图,用直尺量了綦江县到福州市的直线距离,12厘米又6毫米。这么远的一个小县死了这么些人,原本不关我的事,只是,这40个死难者里有我的一位挚爱的网友,她叫凝烟,今年16岁,不,17岁零4天。

去年七月份常上泉聊的网虫们不知是否还记得这个nickname。

我是去年6月上的网,聊天与BBS站点基本固定在泉州,在那里鬼混了一个多月后就认识了凝烟,现在算起来,我们在泉聊里聊天的时间不长,可能只有一周多,一周后,我们就把交流的地点搬到了ICQ。前几天,我把ICQ里以前和凝烟的所有谈话内容save到了软盘,共有七千多行,最后一次谈话记录是11月3日凌晨6点10分,只有几句话,copy如下:

98-11-3 6:04 凝烟 还在线?

98-11-3 6:04 亦人 嗯。

98-11-3 6:05 凝烟 早点休息吧

98-11-3 6:07 亦人 嗯,还没睡?

98-11-3 6:10 凝烟 刚起床,正在拉窗帘,……外面天都亮了,街灯也快熄了!

之后是断线了还是彼此再没说话,已记不起来了,反正ICQ里和凝烟的最后通话就只有这些。这七千多行谈话纪录如唱片上的条纹分布在了我和她交往的一百多个日日夜夜,它也是我们恋情的见证与结晶。

今天早上,在终于下决心动手写这篇东东之前,我用鼠标拉下了自己ICQ上面那长长的一串名字,在名单倒数第四个找到了凝烟这个名字,尔后用鼠标轻轻点击了菜单上的“delete”键,凝烟这个nickname终于在她从人间消失的第十四天,也从我的ICQ里消失了,轻柔如一缕风中的青烟……

原本以为这辈子我是绝不会在BBS上贴有关她的贴子的,因为这是我们的约定。在认识她的第九天,我们约定了三点:1、不在泉聊公开说话和做动作(和对方);2、不在任何BBS上贴涉及两人感情的贴子;3、不对任何其它网友说起对方。这三点我们一直做的很好,至凝烟去世前,即使是象清浊、梦佳那么熟的网友我都从来没和他们提起过。今天,我终于违约了,为的是我们已没有了明天,也没有了未来,我不再担心它会对彼此的今后发生影响,也不用担心她会再次不顾一切的跑来看我……。

其实我们并没有如大家想象的那样相恋到到她生命的最后一刻,甚至早在去年11月份我们就已形如陌人。七八月份正是福州市气温最高的月份,我和凝烟的网上恋也如老房失了火般燃得一发不可收拾。当时她并没有告诉我她几岁了,否则年岁的差距会使那把火如冬天的温水瞬间降下来。隐瞒岁数究竟是她的恶作剧,还是她真正的情感流露,我不知道而且永远无法知道了,但我隐隐约约可以感觉到应是后者。或许十六岁的她不该上网,或许上网也别碰到我,即使碰到我,我也不应该给她email去那么多无病呻吟专骗年幼小女孩的散文小说,她曾亲口对我说,她被我的小说深深感动过。其实我早已知道她喜欢的是我编造的乱七八糟的文字中的主人公,而不是我这个人,但我却自我欺骗认为她喜欢的就是我这个人。

也许是认识后的一个月吧,好象是个星期三中午,我在单位食堂里吃完午饭回到空无一人的办公室,天气热得我直打困,我躺在办公室的长椅上休息。电话铃响了,一声两声三声,我没起来,可那讨厌的铃声却憋足了劲似的叫个不息,现在想起来,其实我和凝烟说的第一句话(指现实中)应是相当不客气的,这似乎也冥冥预示了我们今后的悲剧结果。

抓起电话我几乎是吼着说“谁啊,有事下午上班再打!”,说完这些我正想搁个电话,却听到了至今亦人听到的世上最美妙的声音(或许是无法再听到她的声音了才这么认为)。

如果说网上相识已使我们走到了深渊边缘,那那个中午的电话就直接把我们带入情感的地狱了,早在两个星期前我和她就交互传了照片,照片上的她是个清清纯纯的女孩,应该说在所有见过的网友中,她是最漂亮的,只是发育良好的身材彻底把亦人给骗了,让我相信她已经领了身份证也已经22岁了。也许是亦人自我感觉太良好,无法及时从她的谈吐中发现蛛丝马迹。反正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亦人是被她骗了。据她说她父亲有的是钱,却不肯告诉我她家的其他情况。除了周末,电话从来都是她打来的,而且都在中午,吃完午饭等她的电话一度成了这个夏日我的一个习惯。

自从通上电话,我们几乎都不在聊天室见面了,只在晚上时上ICQ聊天。逢周六周末,传呼往往会在我不经意的时刻响起,那是凝烟在重庆街头打的。也因为周末的电话费,我只得取消了周日上午到欢乐频道打保龄球这个晨练活动,一直到十一月份才又恢复。

如果凝烟她十月份没有不顾一切的跑到福州来看我,也许我们就会如那无数网上相恋的恋人们一样由热烈走向平和,再走向沉寂。可我太低估她的性格了,无论在ICQ还是在电话里,她似乎总是那么柔顺,应该说我的脾皮不是很好,虽然痴长了几岁(后来才知道整整痴长了十年),可有时和她吵架还得她来哄我,好几次我们吵完架好几天谁都不理谁,可最终都是她先打电话来道歉。(这几天我一想到这我心里就如刀割般的疼,为了这永无可赎回的错)

前几天长沙的雨柔对我说过一句话,她说一个女孩宁可让男的一天一天的感动她,也不要让他一天一天的伤害她。可惜雨柔并不认识凝烟,凝烟也并不知道这句话,所以她一次又一次的被我所伤害。有时,喝多了酒意识迷蒙的深夜,为了验证远在它乡的重庆有这么一个女孩在深爱着亦人,我会半夜用手机拨叫她的传呼,为的只是听到她的一声I Love you,尔后又毫不留情的挂掉电话,让从甜美的梦乡中被曳起来的她在电话线的另一端发呆。可凝烟她这个小女孩竟一次又一次的原谅了我,后来我才知道,为了回我的传呼又不让她家里人知道,她是穿着睡衣披着外套深夜到街上的磁卡电话去回的,今天,当我一想到那几次她如果万一碰到坏人怎么办,我就会不寒而栗。

促使她的福州之行也许跟亦人去年仕途上的一次海市蜃楼有关,去年九月底十月初,据一位同事可靠的消息,领导准备把亦人提到另一个工作岗位,那是个令人羡慕的职位,我自然一度异常的兴奋,肤浅的亦人一高兴起来,嘴巴便如蜜似的甜,把久受委屈的凝烟哄上了九宵云外,事后想,也许也正是在那个时候,她最终下定了决心来看我。

十月上旬她就来了,不过事先并没告诉我,只是到了长乐国际机场后才给我打的电话,要我去接她。大家可以想象那时我的欣喜与惊讶。我马上请了假,包了一辆的士赶往机场。近一个小时后,我在机场空荡荡的出口处看到了她,她什么也没带,只背了个小背包。一看到我,她马上认出了我。也只有在这个时候,亦人才觉得她的脸庞是确实的稚气。

上了车后,她才敢挎住我的胳膊。我问她机场不是有专车接送乘客到市区吗,她回答说,我要你亲自来接我,我从千里之外来看你了,也得让你跑跑路,不然太不公平了。那一刻,亦人确实有点感动。

的士直接送我们到了我单位附近的贸总酒店。在总台登记时,服务员要她身份证,她扯了扯我衣角悄悄告诉我她没有身份证,我愣了一下,在服务员殷勤的笑意中,我扯谎说她身份证忘我房间了,我们回去取了再来。

路上我问她没有身份证是什么意思,是忘带了还是压根就没有,她嗫噜了半天说是没有。至此亦人盘问半天终于知道她其实只有十六岁,虽然她辩称论虚岁已十七岁了。

回到亦人的单身宿舍,我正在紧张考虑如何对待这个不速之客时,这个丫头已在我房间捣腾开了,一会儿跳到床上翻跟斗,一会儿又一本正经的收拾起亦人的狗窝。可能机器猫、梦佳、清浊等几个参观过我的窝的网友都知道,亦人的衣服从来都是一个星期洗一次,地上正杂乱堆着脏衣服、CD、VCD、书等乱七八糟的东西,由于还没下班,我得马上回去上班,给凝烟开了瓶饮料后,我就溜回班上了。

剩下的时间我开始考虑自己拐骗未成年少女的后果,紧接着另一个能让我出汗的问题忽然冒上心头:她父母亲知不知道她到福建?此时,我已没有心思上班了,赶紧又赶回了宿舍。她果然是未经她父母的同意就擅自失踪了,她还为自己找理由,说一告诉他们准没戏。不过,她说她已给他们留了纸条。

此时亦人的汗是彻底下来了,不管领导同事是否看见,我拉着她来到了单位外面的一个IC卡话机,拨通了熟记心头却一次都未用上的她家的电话号码。一个男的接的电话,我说:是黄碧真家吗(凝烟的真名)?待对方肯定后,我立即接下去说:我是福建福州长途,可能你已经知道我是谁了,黄碧真现在在福州,刚下的飞机……

我记得当时还没等我说完,对方马上打断我问:你是谁?黄碧真她在哪里?同时,我听见话筒里他急匆匆的和另外的人说她果然跑福建去了。

他爸可能急坏了,要我马上找他女儿说话。我把话筒递给了那时可能也已被吓坏的黄碧真。

她的话我听不懂,不过她的眼泪下来我却看见了,我走开了,到附近小卖部买了一包纸巾,转身时见黄碧真冲我直招手,我跑了过去接过话筒,这次换了一个女的,不过尽是抽泣声,我静静的等着,稍倾,电话又换回了她爸,他要我先帮她女儿找个地方住下来,要我把电话号码和传呼留给他,他明天就飞福州,并让我一定看好她女儿,要我确保他女儿安全,并说万一出了事,他第一个先找我算帐。说完这些,他又要我找黄碧真听电话。

回去路上,我们两个都没说话,黄碧真似乎到此时也才真正意识到自己闯了祸。我不忍心看她那么懊丧,接下去的半个小时我一直在安慰她。

后来我用自行车带着她到附近一个温泉澡堂洗澡,她进去后,我就呆呆的坐在外面等,半个小时后她一身轻爽的出来时,我已打定主意了,用我的身份证马上到酒店开房。再接下去,我带着她和她那一点可怜的行李再次来到了贸总酒店服务台,服务员已换班了,我要了一间双人房包了下来,带黄碧真到了房内,放了行李,我问她要休息还是愿意去逛街。

那个晚上我带她跑遍了大半个福州,吃遍了自认为具福州特色的所有小吃,当然并没忘了带她到了津泰路和中旅的网巴。到东街口时,她说想去看电影,我问她真的想把时间浪费在看电影上?她说就看五分钟。我们买了票进了场,我已记不起演什么电影了,只是我们真的只看了五分钟就出来了。出来时她说:我终于和你看过电影了。

这是我第二次差点掉泪了。

那天晚上十点多时,我的手机响了,是他爸打来的,我告诉他她女儿正非常安全的在逛街,同时把电话递给了黄碧真,他们又叽哩咕嘟的说了一会儿话,电话又回到了我手上,他爸说,能不能这样,你明天帮我女儿买张机票,把她送上飞机。我说没问题,你不这么说我也会这么做。他说明天再联系,我说好吧,我问他要不要把电话再传给她女儿,他犹豫了一下说不用了。

我们从东街口顺着八一七南路一直走到南门兜,又拐到五一广场,在广场转了一圈后,一人拎了两串糖葫芦到了毛主席塑像下的台阶上坐定了发呆。在接下去的几个小时里,我知道了很多以前她不肯告诉我的事,她初中毕业后就不再读书,而不是象她所以前所说的正在重庆读大学预科,平常整天没事,她父母亲又不让她这么早找工作,便让她整天在家呆着,本来年初说好要给她买个店面开花店,可最终怕她累坏了又取消了,所以整天就这么呆着没事干,后来她父母亲给她买了电脑,叫了一个朋友带她学上网,她就如一只飞蛾般扑到网上来了。

深夜十二点钟,我叫她主动给家里打个电话,这一次,他们很快就说完了。我想带她回去,记得当时她好象还不肯走,后来又陪她坐了一个多小时才走的。

说实话,当时我的心思糟透了,根本没了以前那种梦想过千百万次的见面浪漫感觉,也许是我做梦也没想到我们是以这样一种方式见面。不过,即使是这样一种情况,我还是很感动凝烟为我所做的一切,虽然我们都没说什么,但我们都意识到随着时间一分一秒的离去,我们在一起的时间也正在一分一秒的失去。现在回忆起来,那个晚上在五一广场上,我们好象说了很多话,又好象什么都没说。

第二天凌晨两点多,忘了关的手机又响了,是黄碧真她母亲,她问我能不能找她女儿说话,我说她现在在酒店休息,要不我打个电话问一下酒店的电话后你再打过去,对方说不用了,明天再说。关了手机后,临睡前我忽然意识到这可能是她母亲在查岗。

第二天早上五点多,我就去了就在我单位隔壁的贸总酒店,到了她房间,显然她还不习惯在这样的一个早晨见到陌生人,开门两三秒后她才省悟过来这是在福建福州。虽然她见到我很高兴,但小孩的贪睡终究战胜了见到我的高兴。聊着聊着,她又睡着了。

七点多,我打电话到领导家请假说不舒服要到医院,八点多,我到酒店楼下的民航售票处,却意外发现当天并没到重庆的班机,要到第二天才有。我愣了一会后,回到单位拿了保温瓶到外面买了两碗锅边,回到客房,凝烟还未醒,我又坐了半个多小时,她才醒过来,一看到我就一咕噜翻身坐起问我几点了,一听说八点多了,忙到浴室洗刷了出来,我叫她吃锅边,说是福州的特色小吃。对于凝烟是全部吃完了锅边还是只吃一点,到现在我是忘记了,脑海里有两个我在吵架,一个说她全吃完了,另一个说好象她不喜欢吃,只吃了一点。现在能记起来的只是当我告诉她当天没有飞重庆的班机时,她好象一下子非常高兴。

我们又打了重庆方面的电话,告诉了他们这一消息,同时问他父亲要不要买好明天的机票,对方除了答应外显然再无其他办法。

那一天,我去银行取了半年来所有的储蓄,带凝烟去了鼓山、西湖、左海还有那开张没多久的鳄鱼公园,坐了缆车划了船,路上全部用打的,虽然我们意外的多了一天的时间在一起,但没必要把这时间浪费在坐公车上。下午,我们又马不停蹄的赶往马尾去看她从来没见过的梦想已久的大海。第一次见到海的她自然兴奋极了,开心的跳着笑着,现在想起来,我却想哭,也许她并不知道,马尾的海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海,她看到的只是海湾。如果一切都重来,我愿意冒天下之不讳带她到厦门鼓浪屿去看海……

那天晚上后来又去玩了什么,我是不太记得了,好象还去打了台球、保龄球,又去四海舞厅跳了舞,到新偶像溜旱冰,总之,所有能想到的可玩的都玩过了。

第二天在去机场的路上,一路上她都紧紧的抓住我的手,我们再一次陷入了沉默,只是到了候机厅时,她的话才又多起来,她不停的数这两天我们所去过的地方和吃过的小吃,又数我们逛过了多少家商店,只是商店没数完,乘客开始过关检查了,她终于忍不住了,一把抓住我的胳膊把头趴到我肩上失声痛哭起来,在费了好大劲把她送过关口后,我到了大厅左侧的卫生间,在那里我的眼泪终于不可抑制的冲了出来,但我没敢多呆,洗了一把脸,就赶紧到机场外面等着那架飞往重庆的班机。近一刻钟后,那架载着凝烟——黄碧真的飞机呼啸着升空,慢慢的在天边从亦人的视野里消失了,那时我只知道,一个让我心痛的网恋破灭了,一个此生难觅的女孩从此不会再出现在我的生活。

从机场回去以后,我并没有去上班,而是跑到中旅网巴那上了一整个下午的网,记得梦佳和yaya问我好几次说你今天不用上班?我都板着脸说是,也许她们都忘了。

那天晚上我接到了她爸爸打来的电话,说她已回到家了,又说这次给你添麻烦了云云,那时我分明听到了电话的另一端里黄碧真在旁边的喘息声,然而她爸终究还是没让她讲话。

在接下去的一个多月里,她断断续续打了好几次传呼,我都没回,中午我又重新恢复了睡午觉的习惯。也接到了十几封她发来的email,但我铁定了心一封都不回。偶尔在ICQ上见到她在线也不去搭理她,或至多客气一两句。晚上也不再上网了,常和福州的网友们出去打牌,海天、小猫、小野兔、虾米等也是在这个时候打牌认识的。

日子很快过去了,一切慢慢趋向了平静,到了今年的圣诞节,平安夜我和几个大学同学到仓山的一个教堂玩完后,到一个啤酒城去参加一个晚会,那晚酒喝了不少,十一点多拿出手机要回传呼时,看到没关的手机有五个电话因为没听见而没接,我记得一个是小甲虫的手机号码,一个是泉州juner的手机号码,还有三个不知是哪里的,这个圣诞夜也许是个不祥的夜晚,回小甲虫的手机时,听到了她钱包被偷(或是丢了)的消息,回juner的手机时,也是听到不是太好的消息。当我正准备再回大厅倒计时迎接圣诞夜的到来时,手机又响了,我没看来电显示便接通了它,我听到了一阵无可抑制的哭泣,那哭声一直没有停,我就这么站着,足足有三分钟之久,虽然我的酒没有全醒过来,但我清醒的知道那是谁的哭声。

三分钟后我挂上了电话,我们谁也没说一句话。

99年的元旦,见到泉州的philips和福州的十几个网友,又和猫家的几个兄弟姐妹们到西湖划了夜船,此后便没去哪里了。99年在无声无息中过了近十天,那一天是星期五,一上班我习惯的打开电脑上的信箱,又看到了那个熟悉的地址来的信,我吹着口哨打开它,却看到了凝烟她爸的email,接下去的消息你们都猜到了,只有此时,我才意识到这几天报纸传媒登的轰轰烈烈的彩虹大桥倒塌事件竟然和我有着多么重要的关系。

我再一次拨通了那个让我熟悉又让我陌生的电话,电话那头一听说是我便沉默了,两端都是我们沉重的喘息声和呜咽声,我把电话挂上了,在街头灿烂的阳光下站了十几分钟后,我再次打通了这个电话。知道了如下情况:99年元旦后,黄碧真回到了老家綦江去看望她的生病的奶奶,在她回去的第三天,即99年元月4日,傍晚带她奶奶在桥上散步时,双双遇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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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夜你在这里发什么呆呢?"“我刚才正与周公,席地而谈,讨论人生。”张夜半睁着眼,缓缓开口道。“呦,还与周公席地而谈,讨论什么呢?”“我正与周公讨论,下一任世界首富的人选。”张夜微眯着眼,逼气十足道。“哟呦呦,还讨论下一任的世界首富哪,讨论出来了。”“我与周公讨论了三天三夜,期间,我们谈天谈地、谈日月,讨论人类起源、畅谈千古文化,研究日月星辰、衡量万物法则。”“但仍找不到合适的人选,中途,我们也曾问过天意。”“只见天空中一朵云彩飘到我们上空,那云彩好像一匹骏马!经过我们的翻译,它的意思应该是:溜了溜了。”“最终迫于无奈,我们选取了一个有技术含量以及充满大智慧的方法。”“抛硬币!”“如果是正面就由天决定,如果是反面就由地决定。”“然后呢?”“结果是反面,没办法,我只好就地撒尿,结果照映出来的是一张极其英俊的脸庞。”“哎...看来这就是天意啊!...”张夜忍不住感叹叹道。“啪啪啪啪......”“这NB吹的好,给你一百分,不怕你骄傲。”
  • 我的纯女友

    我的纯女友

    我的女友,笑的真可爱。我的女友,会脸红。我的女友,等等。神奇吧,我们一起笑过,一起走过,一起失去过。可是,不管她去了什么别的地方,不管她在哪里享受华丽般的美景,不管她走远。可是在我心里,她永远在我心里,她也是我心中独一无二的白雪公主,像雪一样白,同样,是我的纯女友,比天空中的云朵还更纯。—谢小东
  • 死也不放手

    死也不放手

    对郑秀来说大学是平淡无奇的,今后也只是平淡的走完一生,找个稳定的工作,娶个勤俭持家的媳妇,他本是如此设想,但是韩业的出现打破了他的生活节奏,给他的人生带来天翻地覆的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