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兰突然想到胭脂在古代也是很受爱美人士的欢迎的,而她前世也是爱化妆的。
但或许因为是个医生,对护肤品要求比较高,而且她还是敏感肌肤,所以她专门研究过护肤品成分,也经常自己制作护肤品。
她何不好好利用自己的知识在古代开创一片新天地?
她似乎看到钱正在向她招手,哈哈哈……
“小兰兰,你在傻笑什么?”白易颜斜眼看着墨兰一脸邪笑,脑子里打了个大大的问号。
“咳~没什么。”墨兰一把抓着白易颜的袖子,“我也会做胭脂,而且功效要好几百倍,如果卖给你店里,我们是不是就发达了?”
墨兰越想越兴奋,就差举着大喇叭大喊了。
“小兰兰,我没听错吧,你还会做胭脂,功效还要好?”白易颜神色一顿,觉得不可思议。
“等我做好了,你就知道了。”
“易颜,你的这些胭脂还要吗?我想拿去研究研究。”
“呃,你拿去吧!”墨兰喜滋滋地抱着一堆胭脂走了。
“妻主,你抱着什么啊,还挺香的。”白易璃看到墨兰笑得那么开心,问道。
“胭脂!”墨兰的声音传来,白易颜一手勾住白易璃的脖子,拽着他往厨房走:“四弟,做了什么好吃的,为兄饿了!”
“做了山药炖鸡汤!”白易璃无奈地回答。
墨兰进了自己屋,把门紧紧关好,又回头看了一眼,才闪身进了空间。
空间有实验室,有材料,她好实施操作。
她先把胭脂都溶解了,放进一个个锥形瓶里,并写上标签,然后就放显微镜观察,再提取,分析成分……
她十分认真,小心,就是敲鼓打雷都打扰不了她。
等她做好了记录,外面白易璃喊她吃饭了,墨兰满意地闪出空间。
饭桌上,墨兰早已恢复了脸色,淡然地喝着汤,一喝,汤瞬间转走了墨兰的注意力。
“易璃,你的手艺是越来越好了,这汤怕是没有第二个能熬得像你这般好喝!”白易璃的手指磨擦着碗,羞涩地说:“嗯,好喝就多喝点。”
这话她好像说过……
易璃真是个贤夫,上得厅堂,下得厨房,织得了衣服,暖得了床,国民老公的榜样!
还好这么好的人儿是她家的,嘻嘻!
吃过饭后,各自回屋休息了。
“叩叩”
“妻主!”白易璃敲着门,墨兰立即从空间出来,一脸淡定地坐在床上。
“进来吧!”白易璃端着盆走进来:“妻主,今天走了一天山路,脚都累了吧,泡泡脚会舒服点。”
“好!”墨兰笑弯了眉眼,她把脚放进盆里,对白易璃说道:“你也来洗吧?”
“不,这是给妻主洗的!”白易璃摇头,神色有些慌乱。
“什么妻主不妻主的,我又不介意,你介意吗?”在墨兰看来,这就像小时候和她爸爸洗脚一样,单纯只是享受这个过程,她也不希望她喜欢的人执着于身份地位这些东西。
她希望她喜欢的人更亲近一点,而不是总隔着一道隐形的玻璃。
“易璃,我不喜欢你把妻主和侍夫这些身份分得那么清,你就是你,我就是我,我们没有不一样,你无须降低自己的身份,你想做什么就做什么,我知道你有自己的想法,我会给你想要的自由。”
白易璃沉默了一会,他先是苦笑,后径直走出了屋。
墨兰有些失落地叹了口气,白易璃中女尊男卑的思想太深了,不是一两句话就能把他拉出来的。
不一会儿,正在失落的墨兰听到有脚步声,她转过头,失落的脸上重新换成一张了笑脸。
她喜出望外地看着白易璃搬了张小矮凳进来,原来他离开是去找凳子了,而不是听了她的话而受伤离开。
白易璃坐在墨兰对面,脱掉鞋子,把脚伸进盆里,他有些羞涩地微低着头。
他是一开始不理解妻主为什么那么说,从小他就被教育妻主是一家之主,做侍夫的就是要服侍她,不能忤逆她,不尊敬她,因此他谨遵教导,不敢有一丝逾越之举。
但只有妻主让他做自己,他不懂,不过他是高兴的,妻主是在为他着想,那他就听妻主的,做自己想做的。
是不是也意味着他也可以像二哥那样,大胆的和妻主亲近?
墨兰当然不知道白易璃的心里独白,她调皮地蹭白易璃的脚,好看的眼里毫不掩饰狡黠。
她喜欢看白易璃动不动就耳朵红,似乎逗他会上瘾。
白易璃被拨弄得痒痒的,他也瞬间放开了,和墨兰游戏着,一时间屋里充满了欢声笑语。
隔壁屋的三个男人脸就有些臭了,妻主什么时候在他们面前笑得这么开心了?
洗个脚都能笑出一朵花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