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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从罗马灭亡到诺曼征服

罗马在不列颠的权势以及罗马化不列颠的社会结构的衰败是个渐进的过程。我们在前面已经提到这么一个事实:只有当不列颠岛的岛国属性与其他因素结合在一起时,其全部价值才真正展现出来。在过去的三个世纪甚至更长的时间里,它扮演着双重角色。大约在16世纪后,不列颠被卷入欧洲大陆——尽管它不属于欧洲大陆——的战争、政治事务,并成为一个世界帝国的首领。

而这个世界帝国,和欧洲几乎没有或说是完全没有关系。但在它开启欧洲之外的世界之前,除其自身的岛屿生活外,不列颠还是与欧洲大陆紧密相连的。几个世纪里,它一直饱受欧洲大陆的掠夺——包括文明的罗马和未开化的野蛮人。

自伊丽莎白时代开始的几个世纪里,对海洋的控制和世界权力使得不列颠免受欧洲大陆的攻击。但随着优势力量从海上转向空中,不列颠再也难以独善其身。考虑到如今全英国人手一份的防毒面具,我们也能够更好地理解以前的气候状况。看一眼地图,我们就能够发现英格兰的南部和东部海岸的确很容易受到外来攻击。看着如今的飞机越过其海军而后攻击那些我们生活其中的城市,我们还能想起当年敌人乘船而来的进攻。如今,这又是一场文明人和野蛮人之间的战争。

野蛮人的劫掠盛会

罗马越过海峡征服了不列颠,但同时也带来了秩序、集权和更高的生活水准。罗马人当年曾经渡过的那片水域和北海,也成了后来的野蛮人掠夺不列颠的通道。从日耳曼海岸来的撒克逊人(我们稍后将会更详细地介绍他们),在4世纪的下半叶对不列颠发动了攻击。大约在三十年间,北方的约克郡冒出了一个“不列颠公爵”,他拥有一个军团和辅助部队;还有一个“撒克逊海岸伯爵”(注意他的头衔),他的核心区域是里奇伯勒。稍晚些,“不列颠公爵”还领导了一支四处流窜、攻击的部队。在此,具体细节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不列颠人仍然主要在陆地上而非在海上保卫他们的岛屿。

在公元360年,从苏格兰来的皮克特人和从爱尔兰来的苏格兰人突破了边境防御。在接下来的四年里,撒克逊人和其他部族也加入了这个掠夺盛会。正如权威的霍奇金(Hodgkin)所说的那样:“360—367年这几年的蹂躏达到了顶峰。”罗马化的不列颠被摧毁。

在野蛮人入侵的年代,那些在通胀时期过得比城镇居民好的农庄主,如今却要过得更糟。一个文明在垂死挣扎。而我们对410—450年这段历史的了解要比对其他任何时期的都要少。不过,我们确实知道在那个时候,不列颠人沦为爱尔兰的奴隶,皮克特人从北方开始劫掠而撒克逊人则穿过北海在不列颠烧杀抢掠。

不列颠当时的命运掌控在撒克逊人手里。而弗里曼(Freeman)、斯塔布斯(Stubbs)和格林(Green)时代的观点,也与当前的观点大不相同。人们越是想深究那些越过海洋掠夺不列颠的各类日耳曼部族——盎格鲁人、撒克逊人、弗里斯兰人、朱特人等——的起源,问题就会显得愈加复杂。这个问题最好还是留给专家去考究吧。有关这些小部族的起源、动向和特性等,尽管我们知之甚少,不过仍能够将他们统归为日耳曼人。亨吉斯特(Hengist)和霍萨(Horsa)是那段历史中的风云人物,甚至于托马斯·杰斐逊都曾希望把他们的肖像刻在美国的国徽上,不过如今也遭到强烈质疑。

因而,就我们当前的目的而言,根本没有必要去争论他们是朱特人还是其他部族。

在撒克逊人或说是日耳曼人征服不列颠之前,很多日耳曼部族受内地部族的挤压而向海岸迁移。随着来自身后的压力不断增加,他们继而越过海洋进入英格兰。虽然其中的原因并不清楚,但我们可以查到匈奴及其他野蛮部落在当时从远方迁到欧洲大陆东部的记录,这或许就是原因。那些受东部压力和西部海水围困的人们的宜居区域,还因海岸线的下沉而进一步缩小。

不管是什么原因,也不管这些部族之间究竟是什么样的关系,的确有很多人受到挤压而越过北海进入英格兰寻求土地、财物和安全。最终,盎格鲁—撒克逊人取得了胜利。当然,更准确地说,胜利者还包括其他一些部族。这里有两个问题需要回答:这些部族都是谁,他们之前生活在欧洲大陆的什么地方?后来又居住在英格兰的什么地方?虽然其地名、丧葬风俗和其他证据都被充分采用,英格兰本地古文物研究者所做的猜测和推论也很有意思,不过我们在阐述帝国更为宏大的历史时,会暂时将这些猜测和推论搁在一边。无论关于“傲慢的”不列颠人领袖沃蒂根(Vortigern)请求亨吉斯特和霍萨助其抵抗北方侵略的这个民间传说是否属实,都不再重要了。重要的是,日耳曼人获得了胜利及其所产生的相关影响。

入侵详情仍然是个黑匣子,不为人知。是否真的存在沃蒂根、亨吉斯特和霍萨?而前者又是否曾邀请后两者去帮他对抗皮克特人和苏格兰人?通过对同时代的其他地方的类似事件的比较,几乎可以肯定,在那个混乱的年代,的确有一些统治者邀请一伙野蛮人头领帮他抵抗另一伙野蛮人;而后这些“救世主”脱离控制并自己成为征服者和掠夺者。在那个年代,这可是很常见的事情。

第一批到来的人发现那里的土地和财物很诱人,于是不守诺言,亲自占有。而后其他人来了,同样的事情再次重复。

这些入侵者很可能不是一个部族,而是很多部族——朱特人、盎格鲁人、撒克逊人、弗里斯兰人,甚至还有法兰克人——的混合。一伙人在一个头领的领导下就开始远征。那时实际上并不存在现代意义上的“入侵”,即一支庞大军队依照统一的计划进行征服,而是分散的一伙伙人四处登陆、征服,如在肯特登陆,溯泰晤士河而上,而后沿着亨伯河进入苏塞克斯和其他地方。每伙人都独立行进,挑选他们中意的土地,以令人眼花缭乱的方式联合或是屠杀当地不列颠人。

当然,当地人势必会反抗。比如,抛开那些虚实不明的传说不论,有一个确定无疑的人物,名叫安布罗修斯(Ambrosius)。据说他曾组织军队对抗入侵者,他甚至被称为是“最后一个罗马人”。

大约三十年后,一个默默无闻的威尔士人成了后来著名的亚瑟王。

关于他的神话故事和诗歌数量很多,因此他可算得上是英国历史的传奇人物之一。据说亚瑟王召集了各个“不列颠国王”及其追随者,并在十二次重大战役中抵抗撒克逊人。在其最后一次战役巴登山(Mount Badon)之战中,他一个人就宰杀了九百六十名敌人。

这可能意味着他被其他首领遗弃了,只能带着自己的部属战斗至最后。但我们并不知道他是谁;他从何而来;如果有过战斗,那又发生在什么地方。可以肯定的一点是,将亚瑟王和康沃尔联系起来的传说都是错误的,因为康沃尔实在距离太远,以致都超出了可能的战斗地带。关于亚瑟王的“圆桌骑士”传说也是假的,因为在那个时期并无“骑士”这个称谓,这个称谓是后来才出现的。

另一方面,当时也的确可能存在诸如此类的领袖。因此,这些神话传说多少还是以历史事实为基础的。

比历史源头更重要的是,这个威尔士英雄对英国文学和思想的影响从9世纪到如今持续了上千年。英格兰、威尔士和苏格兰都充分利用了纵贯多个时期的亚瑟王传说,同时也为该传说的完善和延续贡献良多。凯尔特人关于亚瑟王及其骑士的故事的历久不衰且广为传颂,充分表明了凯尔特人对不列颠的控制力度之强。

而为了理解如今的英国人,就必须认识深藏在他们内心深处的凯尔特人的灵魂。如今英国人的很多品质还来自日耳曼人,这些品质又与凯尔特人大不相同甚至相对立。尽管如今的英国人可能更懂德国人而非拉丁人,但他们与这两者都不相同。当然,我们也不能把这些差异中更为细微的元素归因于凯尔特人。毕竟,对于凯尔特人,我们尽管有所了解但也知之甚少。

不过,有大量极具吸引力的文学作品都有助于我们理解后来的凯尔特人精神,其中的巅峰之作就是传说和故事集《游吟诗人》(The Mabinogian)。我们可以从中找到关于“凯尔特魔法”的最佳表述,它是魔法世界里自然和超自然的结合。那个魔法世界不仅为英国诗人所喜欢,英国普通大众也对其痴迷。比如,它将他们与美国的普通大众区分开来,就如刘易斯·卡罗尔(Lewis Carroll)异想天开地将他们与欧洲大陆上的其他民族都区别开来。英国人不仅继承了凯尔特的“忧郁”,还继承了他们关于仙境的知识。莎士比亚和所有英国传统中的相关知识绝大部分都来自那里。时至今日,我们依然听着“小精灵的号角轻轻吹”。

日耳曼的渗透

征服?渗透?不管我们给“日耳曼人在英格兰各地定居”的这个过程冠以什么名字,它都彻底完成了。我们不得不提到撒克逊王国(首先是西部的撒克逊人)在下一世纪的兴起及其内部战争。

第一个需要考虑的问题就是这一新鲜血液和较老的不列颠人的混合有多快,前者又有多快地取代了后者。

这个问题目前仍未有确切答案。我们现在也正是要应对这段我们故事中最模糊不清的历史,并试图穿过迷雾找到答案。就连最新的权威也不得不承认,目前实际上仍只能就这个过程找到一些模糊的印记。不过,我们认为不同地区的情况大不相同。日耳曼人最重要的定居点是在英格兰的南部和东部,而在其他地区,之前部族的幸存者也相对多一些。而且,不同生活方式所遭受的破坏是不一样的。城镇似乎一般都被毁,甚至于伦敦可能都曾被彻底摧毁,尽管目前还没有明确的证据能够证明这一点。古老的农庄似乎更是被普遍摧毁,村庄和农民的处境则相对好一点。尽管未能列出具体地方的名字,不过总体来说,相对较封闭的地区所受的破坏也是相对较小的——除了康沃尔、威尔士及边界附近的地区。即使用上所有证据,我们仍然不可能详细知道“新英国人”中究竟有多少老不列颠人的血统。在这个问题上,每个地区的情况可能都有所不同;事实上,甚至于每个小地方的情况都会不同。

经过五百至七百年的影响,英格兰人在语言和其他方式上都已彻底日耳曼化了。但这绝不意味着最初的不列颠人被彻底消灭了,他们只是在文化上被同化了。此外,其中的一部分不仅往西进入威尔士和康沃尔,甚至跨过海洋,进入法国的西北角——在那里,人们如今所谓的凯尔特语,其实就是不列颠式凯尔特语。

很难说清楚不列颠为何败得如此彻底,不过他们似乎就是个易变的民族。就如我们前面所看到的那样,在罗马几个世纪的统治中,不列颠人所受的长期影响远不如高卢人。罗马人的统治一旦崩溃,他们立刻恢复了之前的品性。他们宁愿忍受持续的内战,也不愿联合起来对抗共同的敌人。他们从极端的宗教禁欲主义转换到另一个极端,即全面、最大限度地解放、放纵自己的欲望和激情。在他们身上,我们几乎找不到后来的英国人所具有的平衡、合作、妥协和现实主义等。不过,他们的血统及某些特性,通过与其他种族的混合,形成了今天英国人复杂的品性和气质。

导言里提到的独角兽,在很大程度上应该是第一批不列颠人的象征,撒克逊人则更像是狮子。撒克逊人是未开化的野蛮人,他们对罗马文明的最后遗迹的摧毁就很好地体现了这一点。他们还是不信上帝的异教徒,不过这只是指在被同化之前。及至后来,征服者也成了基督教徒。但撒克逊人的确具有必要的高贵品质,如合作、忠诚、失败时的坚定和无所畏惧的勇气。此外,撒克逊人的品质也具有两面性。他们不只是掠夺者,也是拓荒者。他们渴望获得土地并耕种土地,并以此建立农业文明。

到6世纪中期,不列颠的命运依然模糊不清——除了那些深藏于两个民族天性中的东西。岛屿的西部和北部面积占优,仍掌握在不列颠人手里。在撒克逊人定居的中部仍有许多不列颠人。不过,不列颠人又分成许多小王国,但每个王国都无力一统不列颠。

撒克逊人的派系更多,不过他们拥有不列颠人所缺乏的管理天赋。比如,肯特的埃塞尔伯特(Ethelbert)不借助战争就实现了与亨伯河南岸绝大多数小王国的联盟,尽管联盟在他死后就解体了。这些王国包括苏塞克斯王国、埃塞克斯王国、东英格兰王国等。威尔士和苏格兰边境上的小王国合并成为更大的威塞克斯王国、麦西亚王国,以及最重要的诺森伯兰王国。维多利亚时代的历史学家似乎认为那个时代的很多历史都是确定无疑的,不过如今看来就存在相当大的争议了。我们可以暂且不讨论那些不稳定的联盟,而先来审视一下撒克逊人发展所仰赖的政治理念。

在此,我们必须再次忘却或是必须质疑斯塔布斯及其他人之前教的那些东西,我们试图在之前的确定论和如今的不可知论间找到一个折中方案。我们认为可能性最大的是,日耳曼人在进入英格兰时就已经有一些比较成熟的信念。在此,我们尤其要强调三个。第一个,战争领袖——不管大小——的追随者都具有献身精神。对于一伙劫匪而言,这是极其罕见的。通过联合许多小团伙,一个伟大领袖(如麦西亚国王)领导的群体能够达到一万五千人的规模。这里的主要意思是说,这些人能够很自然地围绕一个领袖团结起来并效忠他;作为回报,他们也从中获益。这一主线将贯穿我们接下来的大部分故事。

领袖,而非暴君,是撒克逊人贡献的第二个信念。领袖只有获得成员同意才能够维持其职位,而群体成员和民众都是自由的。很多人都强调,“群众大会”(folk moots)和“贤人会议”(witenagemots)是自由制度甚至是议会的起源。自撒克逊人之后,不列颠人就不太关心政治理论了,因为领袖都知道领袖是自由选举出来的。当然,也可以通过各种方式获得同意。如后来的都铎王朝的领袖,几乎都变成了独裁者。不过,在这一时期往后的英国历史上,如果领袖(不管是君主或是其他)忘记了同意原则,那几乎不可避免地会遇到麻烦。

盎格鲁—撒克逊社会中的第三个强烈信念,是亲属关系。历史学家斯塔布斯,尽管了解塔西佗的日耳曼人向英格兰的迁徙,却忽视了迁徙本身产生的影响。塔西佗社会中最基本的亲属观,虽然保留了下来,却大大弱化了。因为那些进入英格兰的无数独立群体,基本上都是混合的而非完全由亲属组成的群体。以犯罪为例,日耳曼人的亲属群体能够作为一个整体进行赔偿,而受害者所属的亲属群体也共享所获得的赔偿。在英格兰,即使是在肯特这个比其他地区更多地保留了日耳曼人的这个信念的地区,主要的责任都限定在当事人自己身上。旧体系培育了强烈的共同社会责任感,而新体系培育的则是独立的个体。经历了那段骚乱时期后,要在后来的英国人身上找到这个信念,也并非完全不可能。

简单地审视一下人们在那个被占领的、无宗教信仰的世纪里的生活,我们就会意识到其与罗马化不列颠的断裂。我们前面提到的城镇几乎都消失了。而且,遍布于英格兰大地上的木结构建筑取代了之前古典风格的巨石建筑。其中最大的建筑就是头领们的大堂。正如古老史诗《贝奥武甫》中所描述的那样,从地方小权贵到国王,分别拥有规模不等的木屋。尽管它们在华丽程度上有所区别,不过仍都属一个风格,有点像后来的大仓房。有些还保留了下来。大房间的上盖是高耸的顶棚,由巨大的、可移动的梁柱支撑。值得一提的是,在《笨拙》(Punch)一书的“英国特色”一章中有一系列的相关草图。作者对此梁柱的喜好,真是和古人趣味相投。尽管这种建筑与被遗弃的罗马建筑完全不同,但在几个世纪的统治后,英国人对这种木结构的建筑风格相当喜欢。而这种建筑风格也表明了北方人和地中海人之间的巨大差异。

昏暗的大堂的中央有一个燃烧木柴的长方形炉床,而烟气则从屋顶的缝隙中飘出去。墙上挂着武器和战利品,四周墙边则围着给仆人们坐的长凳。体现着荣耀的高椅则是领主及其夫人专享的,或是与其他头领及其夫人共享的。他们的服装也体现出一种原始的华丽,如黄金刺绣、黄金饰品,尤其是肯特珠宝,那是当时世界最好的宝贝。用来盛水喝的角或其他容器都镶嵌着金银,而且大多设计精美。在撒克逊人的生活中占据重要地位的晚宴上,人们狂欢痛饮,颂扬头领和其他勇士的功绩。撒克逊人定居点的典型特征就是“顿”(ton),如今已经成为很多英国地名的最后一个音节。“顿”,意指围起来的一群建筑。它的另一个叫法是“伯格”(burh),也是很多词汇的后缀。撒克逊人喜欢将原木钉入地下并围成栅栏,美国西部边缘地带的定居点与其极其相似。栅栏里面,可能就是领主的大房子,还有谷仓、平房,或者是穷人们的一些简陋茅舍。

穷人的屋子小而简陋,由树枝、茅草和烂泥糊成屋顶,通常建在地势较低的地方。这些房子里幽暗无光,通常还肮脏不堪,简直就像是历史遗迹。这与罗马时期配有中央暖气、私人浴室和公共澡堂的大楼相比,实在是相去甚远。一方面,这些社会底层民众和农奴舍命与敌人和野兽搏斗;另一方面,他们又跟其他勤劳、和平的拓荒者一样砍伐森林并耕种土地。

我们发现,那些代代相传至今的诗歌(如著名的《贝奥武甫》)常常混杂着对英雄行为与战争的颂扬、穷人们在艰辛日子里的孤独与疲倦和对恶劣环境的恐惧——这里有大灰狼和其他真实存在或是想象的、捕食人类的动物和怪物,如神秘、可怕的葛婪代(Grendel)[4]。撒克逊人的诗歌不同于罗马的古典文学,正如后来的哥特建筑风格也不同于罗马的建筑风格一样,但同样富含对生活的奥秘和悲伤的深刻体会。这也已经积淀为英国人的精神内在,并轻易地与凯尔特人的品质融合。

撒克逊人的诗歌相当关注自然变化,尤其是海洋的方方面面。

撒克逊人对船舰的热爱,与狂风暴雨和滔天波浪搏斗时的无畏和兴奋,都很好地体现在诗歌的大量图画和文字中。他们已经不仅仅是在利用海洋,而是发自内心地热爱海洋。在后来的很长一段时期内,英国人又成为一个守望大地而非航海的民族。不过,当英国人在此转向海洋的时候,海洋似乎已经成为英国人的情人。

对惊涛骇浪的热爱、身陷险境时的兴奋,都可以看成是老撒克逊人对海洋的热爱的复活。不管怎样,没有哪个民族像早期的撒克逊人、维京人(我们稍后会讲到)和他们的后代(即后来的英国人)那样热爱、认识和理解海洋。

精神帝国的统一

欧洲大陆上的老撒克逊人的宗教,很多都没能在迁徙中存活下来。到了英格兰之后,他们信奉的宗教与斯堪的纳维亚的神话已经相去甚远了。对于绝大多数撒克逊人来说,伟大的神甚至还不如一些超自然生灵(如精灵、巨人、海怪以及其他种种)重要;甚至于雷神托尔和奥丁都被人们所淡忘。时至今日,英国人一直没有停止对这些超自然生灵的热爱。宗教,总是以某种形式存在。

而撒克逊人,在不断增强的宗教真空下,不管是武士还是卑微的农奴,都已经准备接纳一个与其心境和需要相适应的新信仰了。

在不列颠,基督教曾被消灭、摧毁。如今,不信上帝的撒克逊人居住并统治着这片土地(除了主要如威尔士和爱尔兰等地区)。

凯尔特教会幸存了下来,但并不统一,而且似乎并没有向不信上帝的撒克逊人传教的打算。事实上,它似乎还很乐意看到这批不信上帝的人维持现状并在死后被打入地狱。

凯尔特基督教,在爱尔兰和威尔士分别得到圣帕特里克和圣伊尔蒂德的大力推动。这两人都曾在法国生活并带回最严厉的禁欲主义。圣大卫,可能是圣伊尔蒂德的学生,后来成为威尔士的守护神。在其修道院里,圣大卫的修道士践行着最为严格的简朴生活。他们给自己上轭以替牛犁地,一天只吃一顿饭,整天祈祷、禁食。爱尔兰的禁欲主义则没有那么严厉,但很多修道士离群索居,献身于冥想和宗教生活。尽管这两个教派明显不同,但其中也有很多交流。威尔士和爱尔兰的修道士来回于爱尔兰海,互相传习。

在10世纪前,爱尔兰人还属于苏格兰教会。当时生活在苏格兰的主要是皮克特人,而苏格兰的爱尔兰人则被称为苏格兰人。

爱尔兰人在苏格兰有几个聚居区,并在那里兴建修道院,其中最著名就是哥伦伯(Columba)修建的艾奥纳修道院。哥伦伯是爱尔兰王室后裔,他决定献身于基督教在不列颠的传播。他的影响也从其孤岛上向外扩散,因为修道院不仅是传教士学习和工作的中心,也是那些渴望逃避现实世界者的避难所。

不过,爱尔兰后来分裂成许多相互争斗的迷你小国,宗教亦如是。每个王国都有自己的修道院,而作为一个整体的教会没有集中化、没有秩序。尽管圣帕特里克将拉丁语(他自己都不怎么熟悉拉丁语)和罗马教会的一些思想带回爱尔兰,但爱尔兰教会和罗马教会还是基本没什么关系。从北方传入不列颠的爱尔兰基督教,不久就遭遇了从南方传入的罗马基督教。苏格兰本身已被凯尔特人和撒克逊人分而治之。其中撒克逊人征服了东南部的低地至埃德温国王创建的爱德华市之间的区域。

苏格兰其余超过一半的国土,仍在原住民的控制下。正如著名英国历史学家特里维廉所说的那样,“苏格兰的历史在很大程度上就是凯尔特人英国化的历史”,这期间的民族构成几乎没有发生大的变化。艾奥纳修道院的目的就是要当时苏格兰的两个民族都信奉基督教。从结果来看,他们的努力是相当成功的。

在590年,大格里高利成为罗马的主教,对全世界都产生了重大影响。那时罗马帝国已实际崩塌,它曾统治的行省也陷入无政府的混乱状态。大格里高利在看似虚弱的罗马主教辖区的基础上,于短短几年在欧洲创建了一个新的精神帝国,并为新的统一和中央权威奠定了基础。他指派奥古斯丁进入英格兰。后者于597年在肯特登陆,并很快让肯特人皈依基督教,不过他在其他地方就基本没有什么成就。威尔士教会甚至都不承认其权威。三十年后,另一个从罗马来的使者保利努斯(Paulinus),成功让诺森比亚的国王埃德温皈依了基督教,但麦西亚的国王彭达(Penda)仍然冥顽不化——不过,他也不再继续迫害基督教徒了。新的宗教仍然还未能深度控制民众,且随着国王的死亡和战争的到来,新宗教也发生了变化。被彭达征服的埃德温死后,诺森比亚便抛弃了基督教。

不过,下一任国王奥斯瓦尔德(Oswald)又邀请艾奥纳的修道士遣派使者到诺森比亚,诺森比亚再次信奉基督教。这样,罗马和爱尔兰教会都在当时最重要的撒克逊王国的宗教信仰的转变上起到重要作用。

不过,当影响领域有冲突时,麻烦也就随之而来。最早试图转化撒克逊王国的罗马,希望能够掌控宗教。

670年,诺森比亚的国王奥斯维(Oswy)在惠特比召开宗教会议以决定信奉哪个教会,在今天看来,那些表面上的差异看似无足轻重。比如凯尔特教会,不管是威尔士还是爱尔兰的,其复活节的日期都与罗马不同,他们的修道士剃头的方式也与罗马不同。

不过,由于宗教是贯穿我们整个故事的线索,因而我们必须认真考虑这个看似无关紧要甚或荒唐的问题。这个问题通常是种族或者政治情感、传统和观点等诸多议题的焦点所在,并成为诸多深层事物的象征。在很多情况下,这些看似无关紧要的问题可能被利用并引起争辩,甚至优先于对所争论议题的真实差异的承认。如果这样的话,下面这个话题就是极其重要的,即未来的英国教会应该是罗马式的还是凯尔特式的?很多个世纪以前,英国教会应该成为西方基督教世界的一部分,还是应该保持独立与距离?奥斯维国王对罗马的决定的支持为这个问题作了定论,凯尔特修道士和使者也随之撤回凯尔特人的区域。

就如我们所看到的,英格兰人已经摆脱部落和小王国的状况,开始迈向统一和集权化。而凯尔特则仍未能够摆脱之前小国林立的旧况。事实上,英格兰人正在朝着统一的英格兰这个方向——而非相互争斗的部落或小国——摸索前行。在很大程度上,也正是这个事实赋予了惠特比宗教会议的重要性,而不仅仅是关乎该剃脑壳的前面还是后面。虽然后来的很多麻烦都来源于这个最初支持罗马教会的决定,不过我们还是要多少考虑每个历史时期自身的具体情况:毫无疑问,这一时期的撒克逊人选择了罗马教会而非凯尔特教会,将深刻地影响到后来英格兰的统一及其特性。

接受统一的罗马教会,促进了国家的统一;正如无法一统的凯尔特教会难以为统一凯尔特人提供帮助。基督教领域内的秩序和权威会体现在政治上。英格兰各地那些追求权力和统一的政治家,从追求同一目标的主教和教士那里获得了他们所在领域的宝贵帮助。传教士在当时算是有学问的人,用他们的心智服务于跟他们一道的国王,就如武士用他们的武器提供服务一样。而且,通过获得对所有年龄段的人都具有吸引力的神秘性——而不是简单地放弃权力——使公众眼中的王权得到进一步强化。如今的加冕礼同样具有这种功效。

就像我们所看到的那样,转向一个新的宗教及被接受都是一个渐进的过程。伦敦迟迟未能接受新秩序,这也使得来自塔尔苏斯的西奥多(Theodore),在坎特伯雷成立教会总部。在其后将近十二个半世纪里,坎特伯雷大主教都是全英格兰的总主教。新的教会同时带来了久违的宗教热情和相关知识,以及不可或缺的工具——书籍。阿尔昆(Alcuin)和“受人尊敬的比德”(Bede)都是那个时期著名的学者。

教区体系慢慢地发展起来,每个教区都拥有其本地教堂和教士——那时候的教士通常都是可以结婚的。伴随着撒克逊人和丹麦人(我们稍后会讲到丹麦人)统治下的小镇的发展,教区体系也成长起来。当然,要想有教士为人们提供服务、促进文明、劝导学习和创建学校,就需要有税收和捐赠。教士实际上是“文书”,他们熟悉法律、会写字、会订立契约和遗嘱等,也正因如此,国王和领主们都愿意给教会捐赠。当教会权力得到巩固的时候,世俗权力也得到巩固。在7世纪早期,所谓的“七国联盟”(Heptarchy)或七国——虽然它们的规模和边界大不相同——实际上形成了三头政治,分别是诺森比亚、麦西亚和威塞克斯三个霸主。

维京人入侵

自从将不列颠人驱赶出岛、彻底颠覆早已急速衰败的罗马文明后,撒克逊人取得了相当大的进步。不过,老不列颠人、罗马人和撒克逊人等不仅仅是在被诺曼人军事征服之前的英国历史中才发挥作用,他们的影响甚至延续至今,影响到如今的英国历史和英国人的品质。撒克逊人之前大多是木匠、伐木工人和拓荒农民,后来他们遗弃海洋和船舶,进入此前从未尝试过的城镇或城市里生活。而且,在他们这个族群里,人们能够时常交换思想,文明得以发展,“都市”(urbanity)[5]也发展起来。

不过,尽管统一的步伐已经迈出,但还需要其他力量的推动。部落或王国之间时常有战争,文明的进程也因此被延缓。威塞克斯国王爱格伯特(Egbert)在839年逝世之前,在某种程度上已经成为英格兰的霸主,不过他仍远未能够统治整个英格兰。倒是他的后代在挡住丹麦人或维京人的一系列入侵后,完成了英格兰的统一。了解了这些之后,我们的故事将来个急转向。就如撒克逊人贡献了他们的血统和品质,其他入侵者如今也要为其血统作出贡献。新鲜且重要的禀性将加入早就纷繁复杂的英国民族大熔炉中。

是谁最先入侵英格兰,并为英格兰人的品质和后来的历史贡献良多?根本不需要去研究现代学者的推测或相互冲突的证据,我们就能够理由十足地说,是生活在丹麦北部很远的斯堪的纳维亚人。丹麦人内部存在很多地方性差异,丹麦人和北欧人或挪威人之间的差异就更大了,但我们依然可以得出大致差不多的结论。

在斯堪的纳维亚人的老家,各式入海口遍布四处,他们是农民和吃苦耐劳的渔民。他们的历史表明他们是最不寻常的英格兰成功的入侵者,因为他们不仅仅入侵了较近的不列颠岛,还远航到了格陵兰,甚至经由陆路征服了君士坦丁堡,占领了法国的诺曼底并在那里定居,还在通往地中海的钥匙——西西里岛建立了一个王国。显然,他们是一个非同寻常的民族,而不仅仅是野蛮人。

有人说,他们是“蛮荒大地的子民”,这是事实。他们身负最不人道的罪行和杀戮,尤其是当他们被暴怒冲昏头脑时。但如果只看到他们残忍的一面,显然又是极其错误的。开始时出海做海盗和掠夺者的他们,后来能够和他们定居点的其他民族和平相处,并创建强大的政府。他们的确手段残酷,但这并非全部。面对危险时,他们勇敢、无畏,面临困境和失败时毫不气馁;他们热爱荣誉,崇拜他们的英雄;他们含蓄、沉默寡言、刚毅;他们尊崇意志力并抑制一切情感冲动。作为水手,他们是值得赞扬的,他们是第一个探索远洋的欧洲民族,并在海外创立帝国。他们的品质对后来的英国人影响巨大。因此,在我们的故事中,我们只能相信他们所贡献的禀性是相当重要的。

究竟是什么因素推动他们远征已经无从考究。这可能是从东边来的不为人知的压力,也可能是来自南边的邻居查理曼大帝的压力,或是饥荒,或是什么也不是。不管怎样,先有一批农夫和平地从斯堪的纳维亚移居到设得兰群岛和奥克尼群岛。这次移民在8世纪产生了重大影响。紧随而至的是武士阶层的入侵。在793年,一伙丹麦人或维京人洗劫了林迪斯法恩的修道院。随后,另一伙人洗劫了多塞特海岸,以及苏格兰、威尔士和爱尔兰的修道院。他们烧杀抢掠,甚至抢走修道士当奴隶。这些恐怖的陌生人突如其来的大屠杀,让沿海各地的居民饱受摧残。他们焚烧房屋和教堂时所发出的耀眼光芒甚至让天地失色。

而后几十年,维京人再也没有掠夺英格兰,不过他们在其他地方的洗劫并没有停歇。而且,他们甚至更加清楚地认识到其海军无比强大,而不列颠群岛和欧洲大陆上的查理曼帝国都不能与之抗衡。与其自身特点相结合的海上力量,是他们的成功之路。

这类似于后来的英国人,尤其是伊丽莎白时代的英国人。他们不仅是海上的征服者,还是决心促进贸易的商人。特里维廉教授指出,在赫布里底群岛上的一个维京人坟墓中,已故武士的天平和他的剑和战斧一起陪葬。这预示了未来大英帝国的印度和其他诸多地方将面临的境况。

维京人的船,是那个时期具有决定性影响的军事发明。他们的船,长、中部凹下,只有一张帆,一边有十六条桨,船体被扩大并得到改进,能够承载一百名战士。由于船身很浅,它们能够穿过小河进入远处的岛屿。它们行速很快,比那些在岸上跟在它们后面跑的人还快。它们还相当适合在海里航行。一条仿制的船,在1893年只用了四个星期就横跨大西洋。具备高质量的船只和高超的航海技术,维京人早哥伦布五百年就已经发现了美洲。他们还针对陆地战争完善了他们的盔甲和武器,这些改进让他们战无不胜。随着数量、技能和知识的增长(本来是水手的他们甚至学习利用不列颠的马来创建骑兵),他们最终牢牢地占据了英格兰的北部、中部和东部,并洗劫了威塞克斯的阿尔弗雷德国王。如果这伙人的血统能够和撒克逊人以及更早的不列颠人和平混合,这种融合无疑会产生一些独特的品质。

阿尔弗雷德无疑是英格兰历史上最不寻常的人物之一。他是威塞克斯的国王埃塞斯坦(Ethelstan)最年轻的弟弟,由于他是王室中最有才干的人,因而被选为其哥哥的继承人——尽管他哥哥已有儿子。不过,在那时,王位的继承首先依据的是才干而非血统,所以未成年人也就被排除在外了。年轻时,阿尔弗雷德曾去过罗马。他在位期间,对生活和世界的理解都要比同时期的其他英格兰国王深刻得多。虽然,我们稍后将提到他为民众提供教育的努力,不过在他哥哥坚定地抵抗丹麦人的统治期间,以及他自己统治的前期,阿尔弗雷德还是不得不专心于战争而非知识推广。

很快,经验让他认识到,没有马、装备极差的“民兵”——其实就是主要由农夫组成的民众——是不可能对抗装备精良的丹麦人的。丹麦人还曾再次将修建堡垒城镇的方法引入英格兰。当新敌人洗劫他的王国时,虽然他的很多臣民都逃跑了,但阿尔弗雷德仍继续在萨默塞特郡的“阿特尔斯坦岛”坚持抗战。如今那个地方只是草地上的一个小山丘,而在那时候可是个岛屿,周围是水系不发达的湿地。那是英格兰历史上最为危急的时刻之一,因为阿尔弗雷德不仅被嘎斯朗(Guthrum)率领的一大帮丹麦人威胁,还同时受到来自康沃尔的威尔士人的攻击。不过,由于阿尔弗雷德的声望实在太高,领主们再次响应了其号召。阿尔弗雷德也因此得以在埃森顿取得决定性的胜利,而嘎斯朗也无奈地签订了停战协议。依照协议,他和他的追随者受洗为基督教徒并撤退至一小块居留地内,即东海岸的“丹麦区”。

几年后,阿尔弗雷德已足够强大并签订了另一份协议,进一步限制了丹麦区的范围,并将伦敦纳入英格兰辖区。英格兰国王随后立即修筑工事,拱卫伦敦。丹麦人的确仍是英格兰东北部的统治者,但逐渐皈依基督教,同时也逐渐定居下来,在农场里或是小镇里过着宁静的生活。他们自己也要随时准备着抵抗他们的海外宗亲的进一步攻击——他们的这些海外宗亲会像他们之前洗劫撒克逊人那样洗劫他们。而且,即使是在丹麦区,仍有不少撒克逊人留下来与丹麦人混居。在北方,仍有一小块撒克逊人的区域没有被征服,不过它与苏格兰的关系可要比跟英格兰的关系密切。而阿尔弗雷德则统一了丹麦区以南的所有地区。虽然仍有一些小规模战斗,不过阿尔弗雷德已经建立了海军,并修建堡垒拱卫伦敦,也由此大大降低了穿越海洋的风险。

现在,伟大的撒克逊国王终于可以致力于重建和学习了。他从欧洲大陆引进学者,建立学校,重新引入拉丁学问,他自己还通过将贝德的著作翻译成撒克逊语并用撒克逊语撰写了几卷著作而创建了英格兰文学。

和平文化和知识虽然没有完全驱散持续了几代人的残酷战争的阴霾,但至少给予人们希望和信心;而城镇的兴起则预示着精神生活的复兴。在超越组织状况差些的丹麦区前,阿尔弗雷德还改革了政府机器。除了创建舰队、改良军队、建造城堡外,他还创造了英格兰史上最好的民政。撒克逊人的政治优势也开始胜过丹麦人的军事优势。

另一方面,丹麦人也作出了不少贡献,尤其是在法律领域,“法律”这个词就是丹麦语。“丹麦区”就意指丹麦法律在英格兰通行的区域。阿尔弗雷德的努力也效果明显,而且幸运的是,他的后代也都相当能干。在其后的两代人里,他们征服了丹麦人并统一了全岛——除了威尔士和苏格兰。我们可以将他看作是第一个“英格兰王”。

不过,即使如此,英格兰还是沿用了丹麦人的法律。事实上,那时的英格兰有各种差异很大的法律和习俗。尽管在后来,适用于全国的习惯法和成文法缓慢而自然地发展起来,不过,如果认为正是英格兰人容忍地方差异的漫长历史造成了当前大英帝国法律的多样性,也未尝不可。当前的大英帝国法律的多样性,正如导言中所引用的加冕礼誓言所体现的那样,国王必须宣誓“依照他们各自的法律和习俗”——不是英国的法律和习俗,而是世界各地独特的法律和习俗——来统辖所有疆土及其他属地。

有一点要指出,在某种意义上,英国的历史几乎就是一部“帝国”史,因为英国的统治和生活总是涉及对不同民族和种族的管理和理解。如果说英国比其他国家能够更熟练地掌握安抚这一统治艺术,并容许不同种族和帝国的不同区域享有自由,那这项本领也不是一蹴而就的,而是历经漫长历史磨砺出来的。事实上,尽管英国人在学习这门统治艺术上的确花了不少时间,不过他们在这方面似乎还是很有天赋的。

撒克逊人,或说是英格兰人——我们从今往后就这样称呼他们了——从丹麦人手里夺回丹麦区之后,这两个民族开始混合。让我们来看看他们都是如何为“英格兰人”添砖加瓦的。阿尔弗雷德在改组政府的时候,设立(我们今天相当熟悉的)郡作为管理单元。另一方面,丹麦人则组织一套城镇(或说是“伯格”)体系,每个市镇均以一个军事商业镇为中心,并由一个伯爵治理,如林肯(Lincoln)、德比(Derby)、莱斯特(Leicester)、斯坦福(Stamford)等。

两个体系都得到延续和发展。随着英格兰将其控制扩展到丹麦区,他们透过郡治来推行其控制。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城镇体系在管理和商贸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郡制也从中得到发展。帝国内部数不胜数的不同区域和单元间存在无数的地方差异,而且至今仍是如此;不过,现代英格兰的模式已开始成型。毕竟,两个民族的融合并非难事,因为日耳曼人和斯堪的纳维亚人同属于一个大血统。他们有很多相同的品质,而且彼此互补。不过,英格兰还未能终结其被入侵的历史。在完全融合为当前这个民族前,它还遭受了严重打击。

在我们不得不转向新侵略者的涌入和新战争的嘈杂前,我们先花点时间来看一看最后的撒克逊人时期的一两个方面。撒克逊文明,其对未来英格兰的影响无疑要比早先的罗马要大,却几乎没有留下什么有形的痕迹。贵族或是领主的房屋和大堂,由于都是木质的,我们已经看不到了。我们所能发现的遗迹并非建筑,而是珠宝、器皿,尤其是制度。尽管当时的政府组织已有很多改进,但那时所谓的国家与我们如今所理解的国家可完全不是一回事。虽说英格兰文明是先进的,但它的子民仍只有在其村庄或是孤零零的林中空地中受到保护才能够和平地从事生产;而提供保护的组织,尽管还有很多的缺点,我们发现其正是封建制度的起源。

其中有两个阶级,分别是提供保护和维持秩序的军人阶级,以及爱好和平的农民、商人和其他群体。国王依赖领主们的追随,并需要他们在战争中召集军队;而领主则保护当地的民众。“每人都有其领主”,个人从领主那里获得保护和正义,同时也为领主提供服务作为回报。正如我们在村庄、市镇和后来英格兰郡里所看到的那样,这具有普遍性。而且,尽管武装的领主首先是个武士,但从他们身上我们还是能够找到后来爱好和平的乡绅和治安法官的渊源。当国王的权力直接干预法律本身时,早期的法庭,越来越被(世俗的或宗教的)封建领主和权贵所取代。

事实上,尽管英格兰已经被一个王权统一,但由于当时的交通和通信技术,它仍然太大、太分散以致不可能由一个权力中心来实现管理。于是,封建制度又在管理上作了创新,全英格兰被分成了六个(具体数量在不同时间有变化)大伯爵领地。伯爵对国王负有义务,同时对自己的领地负责。

我们在前面已经谈到宗教权贵,在这里,我们要指出,在10世纪,修道士生活明显复兴,宗教也在各个方面复兴。修道院和大教堂在各个地方迅速崛起,并得到大量的财富和土地馈赠。格拉斯顿伯里的修道院院长邓斯坦(Dunstan)被提升为坎特伯雷的大主教,他大力推动的这个运动,最终导致封建权力大体落入教士手中,而非军事首领手里。

尤其需要指出的是,撒克逊人的“命运观”(wyrd)或说是命运感,深深渗透进他们的思想中,就像对穆罕默德的信念能够让士兵果敢、无畏一样。贝奥武甫在面对巨龙葛婪代的破坏时,说“命运是无法逃避的”。将个人无法战胜的困难归因于命运,不仅让北欧人充满了无畏的勇气,也让他们具有了某种温柔而尤其是严肃的忧郁——这些都能够在后来英格兰人的文学和品质中找到。关于这个主题,即使是在最早的撒克逊诗歌中,我们也可以找到很多相关描述,它是任何时期的英格兰人都具有的品质。如《狄奥的哀歌》中的这一句:“那个人走了,这个也会的。”或是如《远行者》中的这几行:“东道主前面那个人,将会声名鹊起;他英勇战斗,直至死去;光与生活,都为荣耀而活;他拥有星辰下的无上荣光。”

随着这个世界逐渐脱离野蛮人(他们在罗马衰落之后入主英格兰)的控制,教会成为保存和丰富知识与文化的主要机构。后来被封为圣徒的邓斯坦,其著作无论对世俗生活还是宗教生活都具有非同一般的重要性。邓斯坦兼具凯尔特人的冲动脾气和英格兰人相对冷静的政治家气质。在很长时间里,他是对国王最有影响力的顾问。不过,人们对他知之甚少,甚至连有关他的传说的真实性都是很成问题的。因为从时间上来看,传说中的哪个人物都要早于邓斯坦所在的那个时代。

在这个时期,一个统一的英格兰似乎正在自然而然地朝着一个强大的封建国家——即中世纪时的那个样子——迈进。不过,其制度却远非如此。真实情况多少被“阿尔弗雷德家族四代人都能力超群”这个事实掩盖了。尽管存在融合和名义上的和平,但撒克逊人和丹麦人并没有真正实现联盟,而且丹麦区还将撒克逊人的英格兰从中间划分两块,分别是强大的南部和弱小的北部;所以,若是不称职的国王统治或是发生新的入侵,新国家可能随时土崩瓦解。这两个可能性后来还是同时发生了。

诺曼底征服

在此,我们可以稍微停下来看看海峡的另一端。在诺曼底,北欧人已经建立了一个面积不大但势力强大的大公国。在那里,自公爵以下划分为一系列等级;关于土地和其他利益的分封被用来换取军事服务,且是严格实施的。而在英格兰,尽管理论上而言其制度是相似的,但松散得多,且在实际运行中效率也差得多。

由拥有广袤地盘的伯爵、修道士和较低爵位的世俗领主构成的军事机器的团结程度,远不如诺曼公爵控制下的军事机器。

在975年,阿尔弗雷德最后一个能干的后代埃德加死了,留下两个未成年的儿子。我们前面提过,那里没有正式的继承法则,君主大多是王室家族里选举出来的。就哪个孩子继任的问题,人们起了争执。爱德华获得了世俗领主的支持,而埃塞雷德(Ethelred)则获得了教会的支持。爱德华虽然当选为国王,但四年后被刺杀。

埃塞雷德接任,其时不过是个十岁的孩子,完全不适合当国王。

而且他那“零忠告”的外号也揭示了他得不到任何有用建议的困窘,尤其是当邓斯坦去世后。

总之,可能正是由于他控制力弱,导致了英格兰内部的虚弱。

984年,维京人(或说是丹麦人和挪威人)再一次攻击了英格兰。

这次,他们就是想洗劫而不想定居。曾几何时,阿尔弗雷德偶尔也会通过进贡来贿赂维京人,但这次的丹麦税赋(Danegeld)可是从先收保证金开始的。埃塞雷德支付给他们一万英镑,其购买力远远大过如今的一万英镑。此后,埃塞雷德时不时地就会被敲诈一笔。这一丹麦税(或说是对丹麦的贡金)具有深远影响。它是直接税的起源,让农民破产并恶化了农奴的境况,后来为了方便起见,领主充当了税吏的角色。最终意味着一个人拥有土地的明证就是拥有收税权。

丢掉王位且被赶出国的挪威国王和丹麦国王,加入了洗劫英格兰的行列,并率军队进攻伦敦。这也让混乱升级。伦敦虽然英勇奋起反抗并击退了进攻者,但经过在英格兰的烧杀抢掠之后,埃塞雷德给了他们一万六千英镑,但也只换来短暂的停战。丹麦的斯韦恩(Sweyn)复国之后变得比之前更可怕。可能是希望得到帮助,埃塞雷德与诺曼底公爵的妹妹成婚。自那以后,英格兰与诺曼人的联系就一直没断过,直到诺曼底的威廉征服英格兰并成为英格兰国王。

与此同时,斯韦恩一次次地回来攻击英格兰,以致软膝盖的英格兰人接受他为英格兰王;而埃塞雷德则逃到了诺曼底。英格兰的修道院被洗劫、毁掉,坎特伯雷的大主教被杀害,整个国家被蹂躏。斯韦恩最终在进攻贝里·圣埃德蒙兹的修道院后去世,他的追随者拥戴他的儿子卡努特(Canute)为他的继承人。后来,卡努特不顾英格兰人的反对,逼迫贤人会议(或说是撒克逊人的议会)选举他为王。于是,卡努特就成为全英格兰的统治者。

虽然这是贤人会议第一次在王室家族之外选择君主,但这个选择还是幸运的。我们还要指出,贤人会议这个机构并非由普通代表组成,也并非如很多19世纪德国的历史家们认为的是议会的前身。它实际上由世俗的和教会的权贵、王室官员组成。它虽然具有王政厅(Great Council)的功效,能够将领导人召集起来,但它不是后来的英国宪法的直接前身,其重要性之前也被高估了。

虽然卡努特更喜欢英格兰,但在他哥哥死后,他还统治了丹麦,不过后来都被挪威人征服。卡努特把英格兰治理得很好。在他巩固了王权后,并没有赏赐土地给下属,而是给他们丹麦税赋并将他们遣返丹麦。他年轻时并不信仰上帝,但后来成为一个坚定的基督教徒。他不仅让教会富裕起来,还提拔英格兰人担任要职,并从牧师和英格兰的世俗领袖那里挑选朋友和顾问。其中最主要的世俗领导要数威塞克斯的撒克逊伯爵戈德温(Godwin),戈德温也正是由此开始其职业生涯。法庭语言同时采用撒克逊语和丹麦语。在卡努特的统治下,极少存在甚至不存在习俗和生活方式的混乱。而在后来被威廉所领导的、讲法语的挪威人征服后,习俗和生活方式也发生了改变。

卡努特死于1035年,留下两个同父异母的儿子,分别是哈迪卡努特(Hardecanute)和哈罗德(Harold)。拥有巨大影响力的戈德温和大部分西部撒克逊人,宣称支持哈迪卡努特;而英格兰北部和中部则选择了哈罗德。这种分裂实际上为后来被挪威人征服铺平了道路。

随着卡努特的去世,其帝国也崩溃了。他的两个儿子和阿尔弗雷德(埃塞雷德被流放的一个儿子,后被谋杀)都在为得到王权而争斗。最后,英格兰人选择了埃塞雷德的另一个儿子——爱德华。

爱德华成长于诺曼底,这是一个比英格兰更文明的地方。爱德华不仅更喜欢法语,也更喜欢法国的诺曼人及其习俗,他还在宫廷里大量任用诺曼人。尽管戈德温拥有的权力要大过软弱且成事不足败事有余的国王爱德华,戈德温伯爵甚至还通过将自己的女儿嫁给爱德华而成为国王的岳父,但由于其对诺曼人的厌恶及其嚣张蛮横的儿子斯维亘(Swegen)所犯下的罪恶,戈德温最终垮台并被流放。在戈德温缺席的时期,年轻的诺曼底公爵威廉到英格兰拜访了爱德华,而爱德华同意让诺曼人继承其英格兰的王位。

由于要职都由外国人担任,英格兰越发萎靡不振,且变得不受管束。这让戈德温觉得可以安全地结束流放并回国了。他以顺从国王为代价,恢复了原来的伯爵爵位。不过,大约在一年内,戈德温在接受国王宴请时死在了餐桌上。他有六个儿子,最年长且一无是处的斯维亘,很幸运地已经先死了。现存的最年长的儿子是哈罗德,他继承了父亲的财产和权力,并假借爱德华的名义实际上控制着英格兰。哈罗德很有才干,但国王更喜欢他最大的那个弟弟。不管怎样,爱德华对戈德温的儿子们实在是太慷慨了,不断地赐予他们各种头衔和土地;直至后来他们控制了最富裕也是人口最多的英格兰地区——南部和东部。另一个家族,麦西亚的利奥弗里克(Leofric)伯爵的后代,控制了英格兰中部和诺森伯兰郡的大部分地区。于是,就形成了两大家族瓜分英格兰的局面。

这两大家族还相互争夺英格兰的最高权力。

与此同时,由于爱德华国王无子,他去世后谁继承王位的问题也被提出来。埃德蒙德·埃隆赛德(Edmund Ironside)的一个儿子也叫爱德华,被流放到遥远的匈牙利,这时被召回并被认定为继承人。但他在即将抵达的时候死了,只留下一个婴儿。考虑到国王死后,诺曼底的威廉可能带来的危险,让一个小孩来执掌王权显然是极其愚蠢的。意料中的死亡和危机,终于在1066年发生了。

戈德温伯爵的儿子哈罗德,虽然没有王室血统,但已经证明自己具有非凡才干,并于不久前征服了威尔士。在爱德华去世那天即1月5日,哈罗德立刻被推举为国王,并在爱德华修建的威斯敏斯特大教堂里加冕。

与此同时,通过征服法国的缅因省,诺曼底的威廉公爵的权势进一步增强。我们前面已经了解了在那个时期英格兰国王的挑选机制,而威廉虽然是英格兰王室亲属,但没有继承资格。他提出了几条理由以证明由他来继承英格兰王位是正当的,其中最动听的就是死去的爱德华曾向他许诺了继承权。不过,这种许诺无论是在英格兰的法律还是惯例中都是无效的。由于奖品实在是太丰厚了,所以尽管存在很多困难,威廉公爵还是通过许诺给予土地和掠夺品,说服了大量封建追随者与他一起冒险进入英格兰。

哈罗德相当清楚即将到来的风暴,但当威廉公爵及其军队在秋季到来时,哈罗德的军队还分散在各地进行秋收。那时的北方也出现了问题:哈罗德的弟弟托斯提格(Tostig)——曾在哈罗德同意的情况下被爱德华剥夺了其诺森伯兰郡伯爵爵位——将其所受的严厉惩罚归咎于当地民众,如今他加入了挪威王洗劫约克郡的行列。哈罗德一听到这个消息,马上出发北上,并取得了北方的两个伯爵的帮助。这两个伯爵都是他的姐夫,分别叫埃德温和莫凯雷。不过当他抵达斯坦福附近的时候,得知约克郡已经被敌人征服。不过他还是在斯坦福德布里奇出其不意地攻击了挪威人,并获得了胜利,且杀死了自己的弟弟托斯提格和挪威王。

正当哈罗德庆祝胜利时,消息传来说威廉率领下的挪威人已经在海峡海岸边的佩文西登陆。哈罗德匆忙向南开拔对抗新敌人,但没有军队跟随他。在关键时刻,将王国的管理划分为几个大伯爵领地这个古老英格兰制度的缺点终于让英格兰人尝到了苦果。

我们前面指出,整个王国实际上是处在两个大家族的统治下,即戈德温的后代及其支持者和利奥弗里克的后代及其支持者。

在北方处于危险的时候,作为全英格兰之王的哈罗德获得了北方伯爵的支持和帮助。但当英格兰南方面临危险的时候,北方的伯爵拒绝为哈罗德提供帮助以保卫英格兰。的确有军队跟随哈罗德南下,其中包括必定会跟随的“家奴”。哈罗德还一路收编其他人,但当他最终在黑斯廷斯(Hastings)[6]遇上威廉时,他仍然兵少将寡。哈罗德只有步兵,而且其中一大部分还是没有盔甲的“民兵”。他们的武器主要是老战斧。这些武器曾经实用,而今早已落后了。我们无法确认哈罗德究竟有多少士兵,但确定无疑的是,肯定比威廉的士兵少很多。

虽然威廉的军队的具体数目也不详,但好像有一万二千人左右,其中将近一半是骑兵。虽然其中有很多是威廉公爵的封建仆人。不过,他们仍然是一支由冒险家混合而成的军队。他们不是一支封建军队,而是由希望通过洗劫英格兰致富的一帮人组成的。

军队还有来自各个行省的贵族和骑士,他们都效忠于威廉。史学家特里维廉对这批入侵者的描述是最恰当的,他称之为“分享英格兰土地的合资企业”。最后,威廉军团实现了目的。不过,最令人惊奇的不是英格兰首次交战就落败,而是区区不过一万二千人的军队就征服、掠夺了一个拥有一百五十万至两百万人口的国家。

事实上,当时的英格兰虽然还不能算是一个国家,但最起码也已经实现了统一。而挪威人的这次入侵也是这个国家最后一次遭受外国人侵略——至于在1689年,另一个威廉“受邀”入主英格兰,那就不能算是侵略了。

在接下来的几个世纪里,英格兰之前的原始景色不复存在,变得让人难以辨认,基本变成了给所有外国人留下深刻印象的公园般的景致。如今,当你站在黑斯廷斯的斜坡顶端朝下望,能够看到郁郁葱葱的草地以及稍远处蜿蜒的小溪。谁曾想,这里曾发生过历史上最具决定性的战役呢?不过,面貌虽然有了变化,而地形则依旧。据此也很容易理解当年哈罗德为何选择那个斜坡的顶端,因为这样的话,诺曼人的骑兵要想与英格兰人交战,首先得爬上坡顶。

诺曼人发起了两次冲锋,但都被击退。但诺曼人左翼的佯败诱使一些英格兰士兵冲下斜坡。当敌人出乎意料地转身攻击斜坡上的英格兰人时,英格兰人陷入混乱,不过他们依然以紧锁封闭的栅栏为盾,稳住了阵脚,坚守阵地。威廉命令其弓箭手向天放箭,以让箭能够落在英格兰人的简易防御工事之内。当致命的箭雨停止后,哈罗德及其所有家奴都已中箭身亡,而那些普通士兵中的幸存者则趁黑逃入了黑夜中。

国王和军队都不复存在。那些在伦敦的领袖拥戴埃德蒙德·埃隆赛德的孙子埃德加为新王。不过,他们无法组织起统一的行动来抵抗入侵者。一心只想保卫自己领地的北方伯爵们逃回了北部。威廉的胜利之师洗劫了肯特、苏塞克斯和孤立的伦敦。

1066年,埃德加被推翻。在同一年的圣诞日,威廉在伦敦正式宣布称王。而他完成加冕的那个大教堂,正是一年前哈罗德加冕的那个。

这是英格兰历史上一个奇怪的现象,即英格兰的王室再也不具有纯正的英格兰血统。其中混杂着诺曼人和安茹人、威尔士都铎人、苏格兰斯图亚特人和如今温莎王朝中的德意志汉诺威人的血统,但就是没有英格兰人的血统。然而,如今的英格兰实现了之前从未有过的大一统。而且,随着获胜的诺曼军队及其跟随者这最后一支重要外来血统的注入,最终融合成现今的英格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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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骄傲跋扈,笑靥明媚指着他鼻子,道:“你完了。赵钧默,你爱上我了,你永不能再爱他人了,因我不许。”经年流转,他却淡淡地道:“明晰,能不能有些肚量容下她。”当自己的丈夫和儿子站在了敌人的阵线上,当所有人都心存同情之情安抚从她手中偷去丈夫的女人,当所有人视她这个正妻为毒蛇猛兽嚣张狠毒时,她渐渐死寂了下去。他忍痛将她死死搂在怀:“是我对你不住。再看我一眼一眼便好,就一眼……”刻骨铭心的痛苦一世就够了,他用她给他的盾磨掉了她的矛,拔光了她身上所有的刺,仅有那一点点温暖是她用来爱自己的。情深不寿,莫要错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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