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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Part.00 「序」

以此作品,致敬对我影响深远的《夏日》系列故事,和原作者礼世之雨先生。

——————————

怎么样?

什么怎么样?

啊……什么怎么样呢……

比如说?

比如说……雪?

雪怎么样?

嗯。

我不知道。

唉?怎么会?

现在又没有下雪。

你还真是个没有想象力的男人。

为什么问这个?

问哪个?感想?

不是,为什么会问雪?

不知道。

不可能没有理由吧?有什么寓意吗?

不是,只是随口说说,正好想到雪罢了。

你还真是个意义不明的女人。

呵。呐,何谨。

又怎么了?

如果,我死了,她也死了,你会难过吗?

不会。

骗人。

你知道还问?

因为只有听到你的回答才安心啊。

你还真是个善感的女人啊。

那你答应我。

答应什么?

如果我死了,不要多做留恋。

为什么这么说?

因为我总觉得,你会想要挽回我。

为什么这么觉得?

因为你是个恋旧的男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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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pter.00 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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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启,亲爱的妈妈:

又到了每周打扰您的时间,虽然觉得可能给您又添了麻烦,我却依然乐此不疲。每每想到了这里,我就会觉得自己是不是一个自私的人呢?可是毕竟妈妈您永远是我一个人的,也谈不上考虑其他人的感受了。您也一直对我的叨扰没有意见,就允许我继续小小的自私一下吧。

看一看节气,已经过了入伏的日期了。气温不断升起来,雨水也开始多了起来。本来算是好事,可是对我来说却怎么也觉得是倒霉。雨水把家里的屋顶淋坏了,爷爷为了不让屋顶洇水,用尽了办法,可是该死的雨天让每个角落都潮湿起来,霉菌已经开始长了起来,爷爷没办法只能把顶层封起来,暂时不能作为客房给客人们住了。

啊,抱歉,我说了粗话。妈妈一直教育我作为女孩不能说粗话,可是学校里的那群孩子们已经把粗话挂在嘴边习以为常了。和同学们参加社团活动的时候,不可避免的要被传染这些奇怪的口癖。

说起社团活动,我最近总是在让社员们失望。整个社团都围绕着我转,把我捧在手心里。可是我到现在还是没有办法重新站在冲浪板上。虽然我在之前一直成绩很好,甚至拿过县里的冲浪冠军,可是自从那件事之后,我就再也没有办法冲浪了。我到底在害怕什么呢?明明已经努力告诉自己不要再对那件事心存芥蒂了,可是……如果再不能成功冲浪的话,过几天的冲浪大赛就没有办法顺利进行了。那个时候,我可就要让整个学校失望了。压力这么大,想想就好烦!

不过也不净是坏事,最近总能在沙滩上捡到一些很漂亮的贝壳,虽然叫不出来名字,但是花纹很好看就足够了。也能在礁石旁边找到一些野生的藤壶,爷爷总能把它们做成好吃的腌菜,或者直接用海水煮也很好吃,住店的客人们对这种食物很是稀奇,味道也总让他们赞不绝口。昨天有个名叫世玉的客人给爷爷打电话,说是要预订住店,听上去应该很有钱的样子,也给个爷爷一大笔预定金。为了招待好贵客,爷爷今天一早就出门采购新鲜的海鲜了。

最近好像也都是一些稀松平常的日常,要说大事的话,也就那么一件,也是我想要给您写信的原因——我好像喜欢上了一个男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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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峰,今天的账单都放在这里了,走之前别忘了记账,我和颖儿就先下班了。”

“好咧,青姐颖姐再见。”从机床那头探出一个脑袋,推了推眼镜笑着说到。

送走了同事前辈们,李峰伸了个懒腰,给自己打了打气,今天一定要趁着独自加班的机会把业绩冲上去,有了这笔奖金,就可以买那串项链了。晓晨小姐之前和自己说过她非常想要。

人去楼空的偌大办公厅只有自己一个人,出奇的安静被突兀的开门声打破,一个男人踏着皮鞋的声音走到了李峰面前。

“请问,您找哪位?”李峰抬头问到。

“李峰,罗德生命健康公司员工,二十八岁,单身。”梳着偏分发型的男人陈述这手机里的资料,屏幕光照亮了他不屑的眼神。

“您哪位?”李峰皱了皱眉头,看起来来者不善。

男人没有理会李峰的质问,继续说道:“这只是掩饰身份的职业不是吗?本职是红墓市最大的贩毒帮派的成员,正在追求某报社记者,晓晨……”

李峰心中一凛,伸进怀里的手拔出手枪想要控制住男人,谁知那男人却是更高一筹,手刀不轻不重地打在李峰手肘,筋骨瞬间失去了力量,男人抓住这个瞬间搂抱住李峰的下腋,把他压倒在地。

“你到底是谁?”李峰大叫着,希望有人能听到他的声音来帮助他。

“嘘嘘嘘。”男人压在李峰背上说道,“我不是道上的人,我只是想问你,那个叫晓晨的记者在哪?”

“你们想对晓晨小姐不利?我是不会告诉你晓晨小姐在哪的!”

“啧啧啧,看你这幅德行,那个词叫什么来着,舔狗?说的就是你。”男人讥笑道。

“亮子,够了。”

门外突然传来另一个年轻男人的声音,被唤作亮子的男人从李峰身上移开,利索地立正站到一边。

“别怕,我们不是坏人。”一身黑色高档西服戴着眼镜的年轻男人把证件怼到李峰面前,“国家安全局,世玉,我们要找晓晨了解一下情况。”

世玉,李峰怎么也不愿意回想起的名字,但他就站在面前,仿佛恶鬼,在所有人都平静下来之后,卷土重来。

“了解什么情况?”李峰并不想认出他,只是当做陌生人。

“她是记者不是吗?这红墓市的消息,没人比她更灵通。”世玉拍了拍李峰的肩膀,“我劝你还是赶紧说,毕竟你的身份比较微妙,闹到警局里恐怕可就再也见不到晓晨小姐了。”

“好,我说……”听到这话,李峰妥协了,“新河路往东,咖啡店以北的后街,晓晨小姐在那。”

“谢谢你的配合。”世玉站起来冲亮子招了招手,转头又对地上的李峰说道:“我劝你还是找个安稳工作金盆洗手,也不要再追求晓晨了,她其实有男朋友了。

新河路距离办公楼并不算远,驱车不消十几分钟,但世玉还是等了几个小时,凌晨五点,两人驶入新河路

“教授,到地方了,剩下的就要下车步行了。”亮子松开方向盘正要打开车门,世玉拦住了他的手。

“你就看好车吧,我自己去。”

“可是,长官命令我保护好您……”

“你的身份不方便,落下把柄对你仕途不好,我一个人足矣。”世玉说道。

见老朋友这种事情,绝不能让外人掺和。特别是对待晓晨这种猫一样的女人。

地址描述起来这么麻烦,但红墓本地人都清楚得很,这里是黑道交易聚集地,被称为“黄赌毒一条街”的禁地。晓晨为什么会在这种地方,世玉有点摸不着头脑,但又明白缘由。

裹着黑色的风衣,他紧绷肌肉时刻警惕着。本就狭窄脏乱的小路因为欠缺规划更是堆积着各种纸箱铁架,说不定在哪个盲点角落里就会钻出一个磕嗨了的混混拿刀捅过来。这一点从他们的眼神里就能看出来,警惕排斥贪婪仇恨什么都有——这条街最不欢迎的就是陌生人。

可能是他隐约散发出来的血腥气让歹徒望而却步,世玉有惊无险的走出小巷子,来到了一座西式装修的三层小楼前。

已经荒废了多年的星级旅馆,现在俨然成了瘾君子们汇集的毒窝。

“真是巧啊。”

世玉笑了笑,并没有之前他预想的那样困难,他要找的人就这么自投罗网了。

“好久不见了,晓晨,别来无……你这样子看起来很有恙啊。”世玉主动打了个招呼,笑着。

“出现幻觉了吗?”女孩晃了晃脑袋自言自语从世玉身边走了过去,“怎么即使出现幻觉,看到的还是这么个讨厌的人。”

“不是幻觉哦,晓晨。”世玉抓住女孩摇摆的手,用力一拉,女孩颤颤巍巍的身体就这样躺进了世玉的怀里,“我还以为要费上一番功夫才能找到你,没想到就这么简单的偶遇了,不得不说咱俩缘分未尽。”

“啊……”女孩揉了揉自己有些脏乱的头发,“看来是真的啊,你好,世玉。”

“这个味道……”世玉捏住了鼻子,晓晨下身是西裤正装,上身只穿着女式白衬衣,西服已经不知所踪了。他替晓晨整理好胸前已经敞开足以看到蕾丝胸衣的缝隙,扣好衬衣扣子,理了理她的头发,看着她憔悴恍惚的神情,已经猜了个大概。

“你嗑药了?”

“低级的寻麻药而已,为了深入黑暗找到第一手新闻材料啊。”晓晨摆了摆手,“没事的,别说寻麻药了,就算是更毒的东西,在我们的血统面前统统不起作用,不仅不会上瘾,甚至和打盐水一样没有半点感觉。”

“我知道你仗着血统乱来,可是这也太危险了。何谨和我说过要保护你的……”

“何谨?已经死了的人有什么好说的?”晓晨从世玉怀里站起来,稳住了身型。

“他只是失踪而已……”

“死了就是死了!别和我扯这些没用的。”晓晨提高嗓门吼了一嗓子,自己反倒是清醒了几分。

“原来你就是用这种理由来说服自己脱离猎人的吗?”世玉小声说道。

“啊!是啊!我已经不再当猎人了,我也已经和那万恶的暗影会划清界限了,谁也不欠谁!”晓晨挥了挥手,扶额转身离开,“能见到你真的很高兴。能不能不浪费我的时间?我熬了两天两夜没睡觉,现在只想回去睡一觉,然后写出新闻稿来,请你不要打扰我的生活好吗?”

“我找到何谨的行踪了。”

世玉不咸不淡的说出了一句话,晓晨猛的顿住了步伐,转过身抓起世玉的衣领,用冷漠的眼神盯着他,却只是盯着,什么也没说。

“我找到何谨的行踪了。”世玉又重复了一遍,“暴风眼,死侍倾巢出动,水神再次苏醒,而何谨必将现身暴风的中心。”

“什么时候?”

“整一周以后。”

“谁告诉你的?”

“万修。”

两人就这样僵持了好一会儿,晓晨推开世玉。

“我已经不再是猎人了,没有理由参与你们的任务。我好不容易放下了一切,费尽心思找到了能让自己融入正常社会的方法,然后历尽艰辛打拼出平凡的生活。年底我就要和男朋友买房子同居了,请你们不要再打扰我了。”

“这次的任务里根本没有提及到你。”世玉不知道从哪里摸出一瓶纯净水和一个面包,戳了戳晓晨递给她,“这次纯粹是作为朋友来寻求你的复出,看你心意,不想也罢。”

“朋友……”晓晨定在原地,好不纠结。

“没错,朋友。”世玉也没有收回悬空的手,“如果你想说是家人的话,那也可以……”

“只是朋友而已。”晓晨打断了世玉的话,一把夺过世玉手里的食物吃起来,“啊,真拿你们这些不省心的人没办法。”

“这么说你答应了?”世玉笑着明知故问。

“啊!”晓晨没好气的白了他一眼,“盛情难却啊,无论是活着的朋友还是死了的朋友,都让人不省心!何谨说了,让我看着你呢!”

“果然关键时候,我能依靠的人只有晓晨姐你啊。”她阴阳怪气的话把世玉逗笑了,怼起自己来还是那个熟悉的女孩。

“我明明比你小,你个老东西。”晓晨喝干了瓶子里的水,恢复了一些元气,“你这称呼仿佛回到了从前啊。”

从前吗?世玉心知肚明她说的从前是哪些从前,那还是她和他相依为命的时光。

“话说你的新男朋友……”

“哟,八卦心起来了?放心,哪里都比你好,最重要的就是让人省心,不会给我添麻烦,我消失一段时间也不会婆婆妈妈问我去哪了。”

“回不到从前了啊。”世玉笑着耸了耸肩,“毕竟你我都变了不是吗?”

“怎么?还想再次做我男朋友?”晓晨用有些调戏的语气问道。

“说到底,我感觉不到什么你喜欢我的感情,说白了你是爱屋及乌,喜欢何谨太多了,才会连带着把我一起喜欢了吧?”

“谁知道呢?”晓晨跟着耸了耸肩,“该不会就是因为这个原因才让你改变的吧?变得和何谨不一样,让我不再喜欢你?”

“正好相反,我想变得优秀,让你可以完全出于我的优秀喜欢上我,而不是何谨的原因。”世玉拉起晓晨的手腕,“都多大的人了,还对这种谈情说爱的玩笑乐此不疲。走吧,暴风眼的发生地离这里可不近,我们要快点赶路了。”

“等等,我还有两个条件还没说呢。”

“第一,我不要参与打斗。第二,你来开车,我要补觉。”

——————————

这是夏利第几次喜欢一个人呢?十六岁的人生中,早已经不计其数。四岁的时候,夏利最喜欢的人是妈妈。六岁的时候和邻家的小伙伴们玩耍,几个小男孩童言无忌的向夏利表白,夏利笑着说“我也最喜欢你们了!”。刚升初中的时候,邻桌的男生是她最好的朋友,她非常喜欢和他在一起玩耍。

可是这些都和此情此景下的感情无法相提并论。夏利第一次体会到了一见钟情的奇妙感觉,就在她和他目光相对的一瞬间,心脏漏了几拍,然后小鹿乱撞的狂跳起来。

夏利觉得他应该是外来到这个村子的,因为她印象里应该从来没有在村子里见到他。他穿着水洗的牛仔裤,和短袖的白衬衫,背着一个不算大的行李包,上面绑着一副网球拍的袋子。他信步向自己走来,夕阳的红光照在他脸上,凸显出他不怎么硬朗的脸廓,恬静而美好。

“嘿……你好啊……”夏利本想利索的打声招呼,可是不知怎么,紧张和羞涩涌上心头,竟然有些结巴,脸刷的一下红了起来。

“啊?”男孩一愣,插在兜里的手抽出来摘下耳机,用有些清淡的声音问道,“刚才是在和我说话吗?”

原来他在听歌啊,他手里的MP3我好像在杂志上看过,很贵的Walkman播放器吧。夏利一边转移视线让自己放松,一边又在庆幸,他刚才应该没有听到我在说什么,夕阳这么红,他也应该看不到我脸红。嗯,没什么好怕的。这样想着,夏利找回了自信。

“当然啦,和你打招呼你都不答应,很没礼貌的哦!”夏利用习惯的语气说道。

“抱歉,我还以为我初来乍到没有人会和我搭话,所以太专注听歌了。”男孩轻轻的笑了笑,继续用清淡的声音说道。

“对啊,我看你这么面生,肯定是外面城市来的吧。”夏利大方地伸出手,“我叫夏利,是前面旅店老板的孙女,现在在镇中学上学。”

“我叫何谨,也是学生,来这里……用假期的时间来这里度假。”男孩和夏利轻轻一握,他的一切都这么轻柔,但又这么恰到好处。

真是一个温柔的人呢,夏利没来由这样想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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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洋的大海,从天幕降至地渊,又或者是广阔的天空,从大地逆流宇宙。

怎么形容何谨面前的景色,已经不再重要了。他花费了很久时间试图从脑海里拼凑合适的语句,可能只有表盘上秒针转动的几毫米,或者已经跨越了光都无法企及的时间轴。但这已经毫无意义,因为何谨的面前,只剩下透明的水,湛蓝的天,一望无际的分界线。除此之外,一无所有。

当人获得了永生,时间便失去了意义。当人能看透黑暗,光明便一文也不值。当人不在需要呼吸,水或空气的分别,也就模糊的不必计较了。

自己是什么时候来到这里的呢?何谨并不清楚。当何谨回过神来的时候,或者说当他意识到他在这里的时候,已经不知道过了多久。他开始了漫无目的的在水面上行走,踏在泛着天蓝的海水上就像是踏在了厚实的冰层上,只有细细的水纹随着脚步慢慢扩散。何谨不带有丝毫的希望,也没有丝毫的目标。他的大脑仿佛是被冻结了。

而后,他的旅行走到了尽头,一道望不到边的深渊阻挡在了他的面前,海水被神迹一般的力量划成了两半。何谨向下望去,并非深不见底的昏暗深渊,而是另一条道路,就像是垂直通往地下的十字路口,和自己面前天堑对岸的景色别无二致,也是透明的水,湛蓝的天,和一望无际的分界线。

何谨的回忆突然开始松动,冻结渐渐融化。他想起了自己的确在和水神战斗,水神划开大海,阻挡他的船继续前进。那是一场惊心动魄的博弈,自己的每一刀都全力以赴,却不过是杯水车薪,只要稍不留神,自己就会在水神的攻击下灰飞烟灭。

何谨的思维陡然一滞,思绪纷飞的他凝视着深渊,迈步坠入天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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