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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如果寻觅太久,身心疲软。不妨歇歇脚,如此,不失为一种希望。世间百态,确有大事究其一生无法完结,可悲可叹,却也无奈。无人会悄悄告诉说,“你已经够忠诚。“

这回我不讲老掉牙的老夫妻团聚,我讲讲被老夫妻冷落甚至遗忘的人。

聂玲雨,因父母要求被迫前往美国留学,当爹的都以刀相逼了,做女儿的又如何拒绝这实际对自身有利的事情呢。出国留学期间,她从未表现出社交的欲望,但出众的相貌总是惹来不尽相同的追求者。一副冰山美人的形象本该是膈应人的,因此而生的反作用让她苦恼整整三年。回来的前一天,就赶紧联系高弥,当她看见那句我爱你时,整个人都回到三年前。那三天顶的上她整个青春,那是她第一次的荡漾,或许也是最后一次。可是!自从发短信那天回国后,无论如何联系高弥都是石沉大海。高弥在那天晚上将她拉黑,自然是接收不到消息。沉浸在幻想中的聂玲雨一开始并未想过高弥会拉黑他。但一次又一次步行街、图书馆游走后,她终于认定了高弥不想见她。她的故事虽然刻骨铭心,可相识相遇相知,前后不过三天,场景如何有变化,她甚至只知道高弥的外貌以及绅士的风度。

寻九个月仍旧无果的聂玲雨终于收到第一个催婚信号。

“小雨,你这都多大啦,当初俺们托关系让你从大二直接出国,就是为了让你赶紧有点儿条件回国结结婚嘛,二十五啦,小姑娘嘞。“

“您知道的,爸。如果不是您拿刀摁着头,求着我,我不会答应你一件事。所以,爸,我不会听的你的。我在寻找一个人,如果三年后我仍旧寻找不到,那我任你处置!“

“好!这三年我不打扰你。三年后,乖乖的,三年后就二十八咯,不过咱开化,就陪你等等如意郎君。“

一切恍如昨日。

三年转瞬即逝,不知不觉连第四年都悄然消逝。聂玲雨找遍整个江城,甚至于梅的诊所、晓月读过的初中、晓月及晓枫读过的高中、他们所居住的小区。江城没有一个地方她没有找过,她曾求父母托关系帮她找人,但她父母以此人是负心汉为由拒绝帮助。万念俱灰之时,也没有出现奇迹。

其实每个人或多或少都会像聂玲雨一般浪费时间,很多人往往会在其结果狠狠扇自己巴掌,称自己过于愚昧。但没人提起过程的充实,那是一种重拾希望感觉,就像在垃圾桶里捡到一个涂满金色油漆的铁矿。

聂玲雨仍旧没有丢掉这虚假的金矿,她认为高弥不在江城。临走前她的父亲并没有反对她。

“记得回家就行了嗷,那男人真不值得。“

“最后再给我五年,爸爸。再见。“

五年对一个女人而言,是致命的。二十九岁的聂玲雨正值芳华之年,再过五年,就不是如此了。人类是奇怪的生物。有的人陪伴数年,仍旧如人饮水。而有的人,不过数日,便刻骨铭心,每一次分别好似生离死别。虽然我更坚持日久生情一说,但爱情真正的魅力体现是一见钟情。失去理智的爱情虽说是为我不齿的本能行为,但它能使人得到超越日久生情数倍的幸福感。这时,又要谈命运论。如果命运是如此,即使一瞬间失去幸福感依然能相濡以沫的在一起。但命运又是如此时,则反之。

我曾与聂玲雨撞见过,我们相谈甚欢,她那日酩酊大醉,摇摆退走时,写了一张纸条丢给我。看来,她并非是不理智的。

聂玲雨:如果人与人在一起要与总人数化为分数,那这个世界有七十亿人,太多啦。如果我一个一个认的话,我肯定认不出高弥先生。况且每秒都会诞生一个以上的婴儿,高弥先生离我越来越远。高弥先生,何时才能相遇……

我先说了被遗忘的人,那么被抛弃的人是谁呢?正是大头。其实大头不算被抛弃,只是不能再天天约高弥出来喝酒。但是偶尔还是会有的。

时年五十二岁的高弥已然不复往日,两鬓微白,但梅的衰老更为明显。两鬓早已是花白,眼角的沟极深,遍布满脸的皱纹仿佛在说“你已经七十岁啦!“但梅其实和高弥同年。这几年高弥痛改前非,不仅玩儿起了浪漫,甚至还务实的做起了工作。高弥没有选择与梅同甘苦,他认为两夫妻天天腻在一起迟早会闹矛盾,当然,这是需要梅同意才能做出的决定。晓枫见高弥对梅越来越好,逆反情绪也越来越少。可奇怪的是,曾经他不想回家,却有无数次机会回家,如今他想回家却没有时间了。晓月自高中以来,一直与哥哥互相追赶,也考上省内最出名的大学,她的身边始终有一个人,那个人好像还越来越瘦。

“越来越怕老婆了啊。弥呀。“

这回在公司请了假,又得到梅的特许今夜不必归宿,高弥决定阳刚一回。他没有正面回应大头的话,而是举起酒杯,抬过头顶,以酒化言,将情怀托付其中。大头向来不是憋的住的人,他喝完后就又开讲了。

“我前妻两年前怀孕了。“

“看来你错怪她了。“

“是啊,怪我。当初我怎么就没有想到是我的问题呢。她不肯开口,是怕咱这儿大老爷们儿的自尊伤咯。我咋就不能鼓捣明白呢。我这几年不白恨她了吗?她对我那么好。要是我早点儿,她也不会改嫁。“

大头说着说着潸然泪下,高弥从未见大头哭过,即使是离婚那天,都是笑着告诉高弥的。爱哭的人儿往往哭的轻,哭不了多剧烈。不爱哭的人哭的撕心裂肺,好似这辈子就只哭这一回,必须卯足劲儿哭完。大头没有埋着头,肥胖的脸堆砌出一个大眼窝,眼泪如泉涌般,竟使大眼窝装满泪水。胖的人哭起来都像小孩子,使人心疼。凡是哭的人,浑身都会不住的颤抖,大头尤为明显,他全身的肥肉似煮开了一般,胡乱抖动着。酒从未断过,不知其几杯。连续三分钟拼命的饮酒,他突然笑的像个婴儿,天真烂漫,没有一点儿烦恼。高弥只是静静的坐着,今天的他没有发言权。

“我寻思着,我减肥,再追回俺们前妻。说实在的,那个节骨眼,搁我是大妹子我也离婚。你说一男的,又没生育能力又没钱,那大妹子寻思啥。守个十来年已经很厚道咯是吧,我那邻居老太婆,天天忽悠着儿媳抱孙子,那儿媳不争气……“

话才刚开始讲,大头就倒在桌上昏睡过去。连续饮三分钟的白酒,后劲可不是开玩笑的。高弥沉默的看着大头,久久不肯挪眼。那憨态可掬的模样,与三年前精明能干的大头判若两人,如果说要分辨这两个人是不是同一个,几乎所有人都会说不是。即便如此,他还是那个大头,只是更自由了点儿。

临走时高弥留了一句话:

下雨带把伞,不会被淋。其实淋雨也没什么,最坏不过全身湿透。回家洗个热水澡,泡杯姜茶,就足够。伞并非不可或缺。

可能有人问,岳小草去哪儿了?高晓枫真的摒弃爱情了吗?没人能逃脱爱情,即使是疾世愤俗的高晓枫,他的文字里仍是充满着对世界的憎恨,但他的内心深处,却还是有爱的。命运论无处不在,或许岳小草不过是他生命的过客罢了。

“高晓枫,好久不见。你也读江大?“

“啊?对啊,我也考上了,好久不见。“

或许暂时的离开是小插曲呢?高晓枫为时隔四年再次见到岳小草感到惊讶,但仅仅是惊讶,初三毕业那会儿,他们未曾相互告别,这一见,莫名有股冰山溶解的意味。岳小草不如高晓枫冷静,她的心中永远是高晓枫。至于那个逗乐她的人,残酷的说,不过是对高晓枫使气的工具。怎料高晓枫因此再没与她说话,这个决定令她这四年都不与任何一个男性对话,但眼前的高晓枫还是那副冷漠的模样,她开始思量自身付出的价值。这并不奇怪,每个正常人都会为自己的选择计算一下未来,如果不计算的话,就是不成熟的表现,对自己不负责该如何让他人负责呢。

高晓枫每天都是忙碌的,不仅要完成每日定量的学业,还身兼三个兼职,可以说他没有属于自己的时间,二十四个小时根本不够他过。他一度视睡眠为堕落之源,但却在一次又一次的反抗中倒床就睡。和岳小草的谈话让他的时间被打乱不少,今天他不得不少花点时间睡觉,虽然他仍旧反对睡觉,渴望战胜本能,但事实证明,这种本能无法抗拒。即使是晓月看见她的哥哥,都不能聊上两句,实在是过于忙碌。

“我想和你再聊聊,聊聊那次我们突然中断的对话,我想真正的了解你。“

高晓枫看上去十分焦急,但眼瞅着岳小草期待的目光,最终还是拜服于美色,选择完全将时间打乱。

“少睡点觉吧,没什么大碍。请问你想问什么?快点,表白就免了,我太忙了。“

“你曾经说我虚伪,当时我想反驳,但是却不知道如何反驳,如今我知道了。“

“悉听尊便,人世间的情感最终都会归于虚无,你说你的,权当故事收听,随后漠然于黑暗中。“

“为什么要这样?“

“如此反问,说明你没有做足相应的应对方案,从营销学来看你是失败者。但是如果你是消费者,你简直就是商人最爱的韭菜。“

“你活的不像自己。“

高晓枫径直从岳小草面前走过,他的时间总是宝贵。岳小草留在原地,慌忙拿出镜子,镜子里的面容皎若白莲,为确求自己漂亮这这一事实,她像个发了癫的自媒体四处询问自己漂不漂亮,好不好看。

“喂,高哥,这么漂亮的女孩儿你怎么聊会儿就这模样咯。毒药啊高哥。“

“她没有灵魂了。“

“这可拉倒吧,爱美之心人皆有之,你拒绝了人家,还不许人家怀疑一下人生啊。“

“她的灵魂被虚荣禁锢住,需要一个过程才能释放。“

高晓枫的室友并不知道高晓枫在说什么,权当是在胡言乱语,而高晓枫从来不屑回答任何一个问题。

至此,高晓枫与岳小草的缘分才刚刚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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