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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9章 此心安处是吾乡

我一直信奉一句话:再深情的一见钟情,也比不上“在血水里泡三遍,盐水里煮三遍,碱水里浸三遍”所磨练出来的感情。

没有经历过同甘苦共患难,你好意思说这是爱情吗?

……

在风雪里冻了一夜,期间所受的煎熬,简直如地狱一般。

对于曾经锦衣玉食的我来说,这是从没有经历过的苦难,甚至,比死还可怕。

幸亏有牲口守在我身边,才让我撑了下来。

不过,因为我的体质太弱,加上刚出院不久,等到天明的时候,我还是不可避免的感冒了,然后发起烧来。

这雪上加霜的病痛,几乎击溃了我和牲口。

陌生的地方,兜里只有十几块钱,加上病重的我……直到现在,我都不知道当初是怎么熬过来的。

牲口背着烧的昏昏沉沉的我,踏着积雪,再次进入了汽车站。

没办法,只有这个地方,是我们稍稍熟悉一点的,也只有这里,不会被人赶走和收费。

到了中午,我烧的越来越厉害,已经快不省人事了,朦胧中,我突然发觉牲口不见了,我立刻惊慌起来,以为牲口把我丢下自己离开了。

我挣扎着想爬起来找牲口,可是浑身毫无力气,发烧加上将近一天没有吃东西,我已经一点体力也没有了,我无助的开始哭泣,在心里不住的呼唤牲口,可惜……不知道过了多久,我哭累了,睡了过去。

……

我做了一个噩梦,梦中,牲口在我前边大步的走着,我望着他的背影,使劲呼喊,但是却得不到他的回应。

我被抛弃了……巨大的恐惧,让我生不如死。

幸好,只是个噩梦而已。

不知道什么时候,牲口回来了,然后把我背进了一家小诊所,我得到了治疗,半夜的时候,我清醒过来,第一眼就看到牲口趴在我身边,昏睡着。

我抱着脸色苍白牲口大哭不止……

不要怀疑医药费的问题,因为,牲口为了筹集治疗我的费用,去卖了血……

……

实在是不想回忆这一段了,太难,太苦。每回忆一次,就仿佛经历了一次炼狱。

这辈子牲口为了我,不知道受了多少苦难,这份情,我永远也还不清。

……

幸好,我康复的很快,第二天就已经勉强能够行动,然后赶紧结算了药费,不顾牲口的阻拦,回了候车室。

就在我彷徨不安,对未来充满了恐惧的时候——毕竟,牲口连血都卖了,难道以后去卖肾吗?幸运终于降临在了我们的身上。

牲口,找到了工作。

一份临时的类似仓管员地工作。

直到现在,我还记得那位雇佣牲口的老板的样子。

那是位女士,姓唐,四十多岁的年纪,来自南方的一个大城市。她经营的是一家货栈,收购东北的土特产,发往南方。

唐女士因为家中有事,着急回家,可是店里却缺乏一个可靠的人手看家,牲口到处找工作,结果一无所获,在她店门口躲雪的时候,被唐女士发现。然后看到牲口凄惨的样子,大概心生恻隐,正巧牲口长的高高大大,看起来孔武有力,所以,就发了善心,把看守店铺的工作,交给了牲口。

这天降的喜讯,让我们俩大喜过望。

虽然报酬并不高,每个月只有五百块,可是因为可以住在店里,还能在店里开火做饭,所以,对于当时身无立锥之地的我们来说,称得上是雪中送炭。

于是,当天夜里,我们就搬进了那个小小的店铺。

店里其实已经没有什么东西了,只有一张单人床和简单的炊具以及一些日常用品,还有点米面调料什么的。

我们就靠着这点东西,熬过了离家出走后的第一个春节。

然后在春天来临的时候,我们离开了那个小小的县城。

再往后,我们流浪了很多地方,牲口和我也慢慢从什么也不会干,到学会了很多东西。我们到处打零工,饥一顿饱一顿的,手中始终没有什么钱财。

幸好,我们彼此依靠,互相扶持着,日子虽然苦,可是因为有爱的存在,还是能够熬下去的。

足足有两年的时间,我们几乎流浪遍了整个东北大大小小的城市,试图寻找一个可以长久安家的地方,可惜却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都没能够长久在一个地方生存住。

在这两年里,我学会了东北话;学会了从牙缝里省下每一分钱;学会了缝缝补补、洗衣做饭;学会了厚着脸皮在菜市场为一毛钱斤斤计较;学会了怎么才能快速的发完厚厚的传单;学会了躲避摄像头贴小广告;学会了怎么在城管眼皮子地下练摊;学会了……

牲口就更了不起了,他迅速的成长和成熟了起来,成了家里(尽管居无定所,但是我固执的称呼我们住的地方叫家)的顶梁柱。

他这两年时间,做过很多很多的工作,去车站给人卸车、扛包、捡破烂;给人往楼上运装修用的沙子水泥;甚至还试图跟着山里的猎户进山挖人参(当然,最后因为拖后腿的我,没能成行);农忙时去田里给人帮忙……当然,干得最多的,还是去工地上搬砖。

毕竟,搬砖只需要力气,不需要学历。

这一份工,也是牲口干的最久的。

最开始的一年里,全靠牲口去工地上当小工养活我。

后来,牲口学会了建筑的手艺,慢慢的,挣得钱也开始够我们生活了,期间也碰到过被包工头欺骗拿不到工钱之类的龌龊事,惹得牲口大打出手,还险些进了局子,只能连夜逃跑。

但是总的来说,还是能够赚到养活我们两个的钱的。

在这两年中,我们都成长了很多。

我留长了头发,穿起了女装,还把名字改成了苏菲,终于变成了女生。

我很幸运,父母虽然断绝了跟我的关系,但是遗传给了我美丽的外貌,穿起女装来,真的天衣无缝,除了牲口,没人知道我曾经的性别。

当然,因为“红颜祸水”的缘故,牲口也没少为了保护我,跟人各种战斗。

有时候想想,做一个女人,其实也挺难的。

还是那句话,幸亏有牲口在我身边。

……

两年后,我们跟着牲口打工的一个建筑队,来到了一个美丽的东北城市,并且最后在那里定居。

因为居无定所的日子,我真的不想再经历了。

而且,这个城市,有我熟悉的人在。

她,叫宝儿。

在网络上神交了三年后,我们终于见了面。

我亲爱的宝姐姐,知道了我的遭遇后,先是大怒,痛斥我不爱护自己的身体,然后又搂着我大哭了一场,最后强硬的把我留在了她的家里做客——她已经完婚,并且离开报社,进了电视台工作。

但朋友再好,也不能总住在人家里,毕竟,我是不祥之人,不愿意给她带来不必要的麻烦。而因为宝姐姐说什么也不肯让我离开,我又厌倦了流浪,所以,我决定留在这个城市。

在宝姐姐的帮助下,我们租了一个小房子,终于有了一个稳定的落脚点。

牲口参加的工程完毕后,没再跟着建筑队离开,而是拉着两个混的不错的工友,干起了装修的工作。

而我,则去了苗苗的酒吧做了女招待。

苗苗的酒吧,是姐妹圈的聚会点,在这里工作,我可以毫无负担,因为周围的人,大部分都是我的同类。

这一干,就是三年,这期间,宝姐姐和苗苗,给了我巨大的帮助。

牲口的事业,也越来越好了。他手艺好,吃苦耐劳,干活不惜体力,所以工程越来越多,队伍也越来越壮大,赚的钱也开始多起来。加上苗苗对我特别好,给我的工资,几乎是酒吧里雇员最多的。

我们,终于有了结余。

等到我们离家出走五年后,终于攒够了钱,买了一个小小的房子。

虽然只是一个面积很小,房龄很老的筒子楼,可是,我们终于有了自己的家。

搬进去的那天,牲口请了所有的朋友来庆祝。宝儿和苗苗都来了,还送了好重的礼,甚至就连酒吧里的姐妹们都来凑趣。

大家都很高兴,喝了好多酒,说了好多祝福的话,让我兴奋的不能自己。那天,我生平第一次喝了酒,并且喝醉了。

喝到最后,明显喝多了的逗比婷婷问我:你想不想家啊?

苗苗大怒,要收拾婷婷这个不会说话的小笨蛋,我拦住了她,对婷婷说:此心安处是吾乡。

牲口在哪里,哪里就是我的家。

……

这一切,似乎都预示着,苦难终于过去,我和牲口的生活,终于开始走上正轨,并且,会越来越好。

我感觉,从没这么幸福过,自从离家出走后,很少再笑的我,终于又露出了笑脸。

只是幸福中,也有点事,让我稍稍有点担忧,那就是这五年来,牲口始终不肯碰我。

尽管,我们两个到了现在,已经是老夫老妻一样的自然,他也不会拒绝我的拥抱甚至亲吻,可是,他始终不肯再进一步。

一开始,我以为他对我还保留着一点男性残留而心怀疑虑,有阴影。可是在我几次试探着要不要像虹姐一样做个手术,彻底变成女人的时候,他总是会大发雷霆,并且几天都不理我。

后来,我也想开了,只要我们两个能在一起,其他的,并不重要。

毕竟,我因为吃药,其实一点欲望都没有。

那,就这么过吧。

柏拉图式的精神恋爱,其实也不错。

只要,他爱着我就好……

但,我以前也说过吧,我这辈子,就是一个悲剧。

就在我以为,我终于可以拥抱幸福,并且兴奋的规划未来的时候,不幸,再次降临了。

那一天,我从酒吧下班回家,发现牲口喝的酩酊大醉,我一进门,他就抱着我大哭。

他哭的撕心裂肺,一下子把我吓住了。

我和他在一起,二十年了,自从他八岁哭过那次后,从没见他哭过。即使我们离家出走,遇到那么多苦难,他甚至都卖血为我看病了,也没见过他掉过一滴眼泪。

这次,是怎么了?

巨大的恐惧笼罩了我,我预感到,要发生大事了。

我手足无措的把他抱在怀里,一边安慰,一边询问。

然后,一个消息震惊了我。

牲口说:石叔叔出了车祸,危在旦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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