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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总会有人爱着你(1)

这个世界上,不是所有的备胎都值得被抛弃,也不是所有的暖男都是有目的地靠近你。有一种人,会在你温暖别人的时候温暖你,会在你伤心的时候陪着你,会在你孤独一人的时候,死皮赖脸地黏着你,他们没有暖男综合征,他们拥有一颗既悍匪又温柔的水晶心。你一定要相信,这个世界上,总有人爱着你。

女汉子也有春天

有这么一段话,说人的一生会遇到大概2920万人,两个人相爱的概率是0.000049,所以你不爱我,我不怪你。虽然不知道这个概率是哪位专家推算出来的,但这句话告诉了我们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中国人很多,爱很难……

周五半夜十二点,唐诗敲响了合租室友老刘的卧室门。看在唐诗承担了大部分房租的分上,刘承无奈地从床上爬起来,开车跟她去了酒吧,将已经大舌头的杜斓扛上车,送他回家。

初夏的深夜依旧有些微凉,刘承从后视镜里看到,一身酒气的杜斓靠着唐诗瘦弱的肩膀上昏昏欲睡,而唐诗则小心翼翼调整自己的身体,试图让杜斓更舒服一点。

刘承暗暗地想,这一幕要是让唐诗的同事看到,肯定自戳双目分分钟自杀。这哪里还是白日那个风风火火的女魔头,简直就是良家妇女、温柔贤妻!

只不过,唐诗的温柔,只给了杜斓。

唐诗,广告公司的创意总监,人送外号“唐三藏”,在前一分钟被客户否定了方案,后一分钟就能拿出三个不同方案任君挑选,顺便附赠笑脸盈盈下的咬牙切齿。周一到周五她脚踏十厘米高跟鞋在写字楼里扮演白骨精,双休和假期她套着肥大的睡衣,不修边幅地躺在沙发上等电话。

只要杜斓需要,唐诗就一定会准时出现在他身边,将他从灯红酒绿的酒吧里拖出来或者从陌生的地方把他找到。杜斓常说,唐诗是他的救世主。

可唐诗不想做他的救世主,她想做杜斓身边的女人。唐诗喜欢杜斓,喜欢了十二年。从青涩的小姑娘到职场上所向披靡的唐三藏,从十六岁到二十八岁,喜欢了整整一个十二生肖轮回。

上高中的时候,唐诗在一次篮球赛中对杜斓一见钟情。杜斓的三分球,仿佛一道闪电,一下子就劈上了她情窦初开的神经,用唐小姐的话说,那个瞬间就感觉自己突然像发了情的泰迪,直接就想上去扑倒他。

在爱情面前,每个女生的智商指数都不高。即便这样,在明知道杜斓有女朋友的前提下,她依旧开启了挖墙脚模式。每天安排宿舍好姐儿们蹲守一食堂、二食堂、三食堂以及学校大门外的小吃街,发现敌情立即飞奔而至,假装偶遇,假装碰瓷。在体育馆实行“一蹲二守三偶遇”政策,偷体育部的训练表,定时以一身运动装出现在杜斓视线里。一来二去,杜斓终于记住了这个跟自己喜好一样,甚至马虎到常常把汤汤水水洒自己一身的女生。

再后来就容易了,认识了后就交换了电话。偶尔故意发错几条搞笑的、伤心的、文艺女青年的短信,一来二去,俩人虽不过分熟悉,却也成了能聊天的朋友。

都说,恋爱中的女人常常对异性有着异常的敏锐,在遇见了几次唐诗后,杜斓的女朋友终于忍不住出手删除了杜斓手机里唐诗的联系方式。

于是唐诗又和杜斓做成了点头之交,对于挖墙脚这事,唐诗的原则是不错过、不放过也不做第三者,她要正大光明堂堂正正地“在最恰好的时间,遇到最恰好的人”。自从微信被删除,唐诗便又开始偶尔发错几条短信,渐渐地,唐诗又变成了杜斓的短信聊天好友。

故事的高潮发生在圣诞节,高三学生为了庆祝最后一个圣诞节,准备好好疯狂一次。学校难得没有阻拦这次活动,于是杜斓便亲眼看见了一次华丽丽的背叛。校花女友跟隔壁班的学霸在楼道里接吻,这一幕被杜斓逮个正着。最后当然是杜斓伤了心,因为由始至终,校花都没有跟他解释什么,只淡淡地说了句,我们分手吧!

那一刻,杜斓的世界一片漆黑,他靠在楼梯间的扶手上,像个可怜的孩子。楼道下一层,白色羽绒服加大红围巾,手里提着一兜啤酒的唐诗,像救世主一样踢踢踏踏地跑了上来。

于是,他们终于,没羞没臊地——变成了好哥们儿!

每当回忆往事的时候,唐诗总是一脸苦逼地跟刘承说:“我当时就应该像普通女生一样捧着奶茶过去!我提什么啤酒啊我!这下可好了,他倒是跟我成了老铁,可是却再也不把我当女生看了!”

年少时候的感情总是来得莫名其妙,却又无比忠贞。

好哥们儿,一处就是十二年,这十二年里。杜斓爱过很多人,每一次都是奋不顾身,每一次都是死去活来。每一次失恋,都是唐诗提着啤酒陪在杜斓的身边。她一直认为,只要他回头,就能看见自己,可惜的是,杜斓从来都是往前看。

而让唐诗更难过的是,杜斓这些年,始终没有真心爱过其他人,她知道他的心里,依旧装着当年的校花。暗恋本来就是一场不能言语的风花雪月,十二年的时光已经让唐诗变成了尽管心如刀绞、脸上也依旧会笑容灿烂的女汉子。

每当唐诗回忆往事的时候,都会对刘承深沉地说,“也许苦难的另一面就是机会,姐现在人格分裂就是当年的后果啊。”

其实,这世上,有些时候,看似不了了之的结束,其实才是开始。

比如现在,杜斓靠在唐诗的肩膀上,低低地说道:“叶紫回来了。”

唐诗的心骤然一痛,如同被尖锐的匕首刺破胸膛。周围的空气被抽干,耳朵仿佛失聪,她能感受到自己的心跳,如同鼓点一样急促。不甘的,委屈的,落寞的,痛心的,想要把身边这个男人叫醒,告诉他自己已经陪了他整整十二年,她喜欢他了整整十二年。

可是杜斓的下一句话,却将唐诗真正丢进了冰窟窿。他说:“叶紫还爱我,我也爱她。我们想结婚了,唐诗,你准备好大红包。哈哈。”

泪水终于绝堤,带着一百个不甘心,一千个委屈,一万个无奈。人生就是这样,不是你的,一开始不是,最后也不会是。

这个世界上,单恋上一个人,就是一段作茧自缚的过程。

变不成蝴蝶,也飞不过沧海。

唐诗一杯接一杯地灌酒,全程戴着墨镜,镜片几乎都湿了。从酒吧出来,唐诗的意识就进入了二次元,她觉得身边的所有人都在嘲笑她,笑她的自作多情,笑她的不自量力。她突然不想在街上傻站着了,随便推开了一家餐馆门。

这是一家西式餐厅,我们的唐诗小姐此刻已经基本断片儿,在餐厅里固执地要吃韭菜肉水饺。服务员哭笑不得地看着浑然不知自己在干什么的唐诗,只好找出她的电话。按着通讯录里最近联系人,打了过去。

刘承赶到餐厅的时候,唐诗已经躺在沙发上睡着。红扑扑的小脸上全是泪痕,跟往常那个倔强坚强的唐诗判若两人。刘承叹了口气,将她小心翼翼地扶到车子后座上躺好。

不知道过了多久,外面下起了大雨,刘承将车停在楼下,有些犯愁怎么把唐诗弄回家。正发愁,突然听到车门一响,原本躺在后座上的唐诗推开车门冲进了雨里。

刘承连忙抓起外套搭在头上向外跑,可惜雨太大,一会儿便把两人淋湿了。

唐诗呆滞地看着远方,脸上面无表情。忍无可忍的刘承只好抓着她的肩膀来回摇晃,半晌,她小声说:“他终于等到了叶紫,他们要结婚了。”

“你说啥?”

“我说他要结婚了!我终于,彻底失去了他!可是我不甘心,我不甘心啊!我喜欢了他那么多年,我为他做了那么多!为什么他就是不肯回头看看我!为什么和他结婚的那个人不是我!”唐诗吼了出来。

“你从来都没有失去过他,因为他,从来都没属于过你,一分钟都没有!一个人喜不喜欢你,你自己肯定能感觉得到,为什么你就非得选择自欺欺人呢!你觉得你这么多年付出了,可是你除了做他随叫随到的跟班,你还做过什么?你做的这些,是个人都能做得到!亏你还把他当作宝,他牵过你的手吗?他给你送过一次饭吗?他陪你看过夕阳看过大雨吗?别扯着自己的暗恋就觉得多了不起,人家压根就没把你当备胎!你连备胎都不算懂不懂!”刘承的话脱口而出,说完又愣了愣,他突然后悔了,她已经够伤心了,自己又何必往她伤口上撒盐。

“那我要怎么办?这么多年,我已经习惯了眼睛只看着他,只围着他生活了。以后不能再看着他了,我要怎么办?”唐诗脸上一片模糊,分不清是泪水还是雨水。

“难道你除了看着他,就看不到其他男人了吗?”刘承终于忍不住地大吼了起来。

“其他男人?你说谁?”唐诗睁大了眼睛,任凭雨水落进眼眶。

“唐诗,你可以向左边看看,我的卧室在你的左边;你也可以向右边看看,墙上的照片是你和我;你甚至可以回头看看,我一直就在你身后,你摔倒了我会扶,你哭了我会陪,你需要司机我会准时出现,你需要肩膀我会一辈子给你靠!”

唐诗醉眼蒙眬地盯着刘承看了一分钟,刘承紧张地咽了咽口水,以为唐诗要拒绝自己,谁知道唐诗冲他打了个嗝,一头栽倒,昏了过去。

没错,这个世界上,谁喜欢你,你肯定能门清。有时候我们不过是喜欢自欺欺人,以为这样就可以找个借口陪在对方身边。

其实,很多道理我们都懂,很多承诺都很动听。

人生最难的,是学会抽身,学会放下。

酒精加上淋雨,终于成功将唐小姐送进了医院。在医院里,唐诗第一次感受到被人照顾的温暖,刘承每天都会抱着保温桶出现在病房,就连护士站的小护士也纷纷夸奖唐诗找了一个好男友。

如果放在从前,唐诗肯定是要奋起反驳,可是现在,她却只是笑笑。刘承晚上的时候会给她带打折的鲜花,会帮她整理电脑里的邮件,会给她念自己写的故事。唐诗一直以为刘承没有工作,却第一次知道,他居然是网上那个出名的作家。

两个人都没有谈那个雨天里发生的一切,仿佛那些激烈的对白未曾出现过一样。这次住院,唐诗谁都没有说,刘承不在的时候,她一个人枕着胳膊,想了很久很久。

刘承有句话说得很对,自己为杜斓做的那些,是个人都能做,可笑自己还觉得能换来对方的感情。

其实,有些事,想明白了,也就那样。人生已经如此艰难,我们更要学会放过自己不是吗?这十二年,老娘错过了多少桃花运啊!

唐诗出院的时候,依旧是刘承来接她。她坐在后座上,看着想要说话却又不敢说话的刘承,忍不住笑了起来:“有话快说,有屁快放!你看你憋屈的,就跟我是洪水猛兽一样!还不让你说话了啊!”

刘承看她语气轻松,便小心翼翼地说:“杜斓来找过你,我说你出差了,他把喜帖留下了。”

接下来便是沉默,正当刘承以为她哭了的时候,便又听到唐诗笑嘻嘻地问:“老刘,你说,我们包多少红包合适?”

刘承从后视镜里看着她,将车停在路边,转过身对她说:“如果你想哭,就痛痛快快地哭出来,别忍着,对身体不好。如果你不想去,就在家里或者去上班,没有人要你非到现场不可。”

“我怕我会去抢亲。”唐诗视线转向窗外。

“唐诗,我们每个人都已经长大,步入了成年人的世界,但是我们却不愿意承认自己已经长大。总是在留恋那些过去的事情,那个一直爱着的人,那个一直不肯放手的自己。可是总是要放开的啊!不管你愿不愿意,时光已经让我们长大,即便你不情愿,也必须要清楚地知道,你其实爱的,只是那个年少时期的自己。你只是固执得不愿意面对现实。”刘承说完这些话,就开始安安稳稳地开车。

而唐诗则低下头,眼角有泪,悄悄划过。

她从一开始就清楚地知道,自己和杜斓没可能。只不过是觉得自己这么多年的执着,突然放弃有些可惜。她想要给自己的坚持一个交代,只要时间久了,心就可以凉了。

杜斓和叶紫的婚礼是在学校举行的,据说两个人是为了纪念彼此是初恋。气球鲜花,来客都被赠送了当年的校服同款,放眼过去,不知道的还以为现在的中学生都长得太着急了!

刘承怕唐诗真的去抢亲,死皮赖脸地跟着来了。俩人找到班长,唐诗面无表情地把礼金交出去,跟着组织委员坐到了自己的位置上。

“真没想到,你居然也来了!”叶紫穿着一身白色小礼服,笑嘻嘻走过来。

唐诗有些尴尬。

“你不会是来抢亲的吧!”叶紫狡黠地眨眨眼睛。

唐诗笑了,很认真地摇了摇头。她很认真地看了看叶紫,时光似乎并没有在她身上留下痕迹,她依旧是清澈的眉眼和好看的模样。

真是太不公平了!唐诗暗暗地想。

就在俩人大眼对小眼的时候,音乐突然响了起来,穿着礼服的杜斓拿着话筒突然开始唱歌,是哪首很老很老的《同桌的你》。

唐诗突然想起来,他和校花,曾经是同桌。如今,她的长发为他盘起,她的嫁衣为他穿起,她笑着走向他,他站在红地毯的一端等她。

然后,便听到杜斓很认真地说:“感谢天,感谢地,感谢命运,让我又重新拥有了你。从今天开始,我们将永不分离!”

话音未落,便被新娘打断:“杜斓,没有必要说那么文艺!这么多年,我发现无论我和谁在一起,都忘不掉你,我就知道完蛋了!老娘中了你的毒!不过我也不想要解药了!要死,我也要拉着你!”

周围一片欢呼,刘承偷偷看了一眼唐诗,发现她居然在笑。不是嘲讽,不是苦笑,是一种解脱之后轻松的笑。

就在刚刚那一刻,唐诗终于明白了,爱情是讲究正负极的,一个笑的,就得配一个哭的!就像杜斓,就得配一个能管住他的叶紫。就像女汉子,就得配一个宅男!

婚礼结束的时候,叶紫跑过来搂住唐诗,在她耳边轻轻地说:“谢谢你唐诗,谢谢你这些年对杜斓的照顾,谢谢你一直没有点破窗户纸,谢谢你的成全!”

唐诗咧嘴一笑:“你把我捧得太高尚了,我都不好意思跟你抢新郎了!”

两个女人同时笑了起来。这个世界上,哪有那么多恨啊爱啊!挥别错的才会和对的相逢,女汉子从来不畏惧失败,大不了从头再来!

晚饭是在家里做的,刘承在厨房里叮叮当当半小时,搞出了三菜一汤。全都是唐诗最爱吃的,餐具用的是唐诗最喜欢的凯蒂猫一家,米饭蒸得不硬不软刚刚好。热气腾腾的餐厅里,唐诗的心被一种叫作温暖的东西塞满了。

在没合租以前,她总是一个人吃饭,一个人点外卖,一个人随便鼓捣点儿东西吃。自从刘承搬进来,这个家似乎有点儿不一样了。

日子就这样波澜不惊地过了下去,唐诗对刘承,没拒绝也没接受。两个人始终保持合租室友的关系,但是唐诗却发现,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加班的时候刘承都会准时来接自己,安安静静地在一楼大厅等她从电梯里下来;周末的时候,刘承会邀请她去附近的古镇走走,拍很多好看的照片;不出门的时候,两个人就在家里做饭,刘承会煲很香的汤,做很多好吃的菜,唐诗从来不知道,男人也可以在厨房里这么帅。

没有意外,没有狗血,没有激情,就像温水一样,刘承慢慢侵入了唐诗的生活。想到刘承的时候,心里会暖暖的,还会莫名其妙地笑,就连一起工作的同事都发现了唐诗的变化。被客户刁难的时候,会忍不住在微信上向他吐槽,然后等对方发过来一个自拍鬼脸,坏心情瞬间就能变得美好。

在朋友圈刷到杜斓和叶紫秀恩爱的时候,突然不会觉得有什么了。唐诗才突然意识到,原来有个人,已经在不知不觉中,帮自己抹平了伤痕。

转眼到了第二年春天,唐诗二十九岁的生日终于来到了。像往常一样坐地铁上班,然后收到刘承发来的新书签售会的现场照。刘承是网络上著名的鬼才作家,每年都有几次签售会,这一次据说是为了一本特别的新书。照片上的刘承穿西装打领带,背景墙上的照片被他处理过模糊不清,桌子前摆着一摞新书,正冲着镜头傻乐。

“生日快乐!等我回去给你补过生日聚会!美丽的小姐,今天给你一个要礼物的权利,想要什么?告诉哥,满足你!”刘承发过来的信息,让唐诗忍不住笑了起来,亲,你土财主附身吗?

正想着,地铁已经到站,随着拥挤的人流,唐诗快步朝公司大门走去。突然,有人在身后拉了她一下,回身过去,居然是一个小姑娘。

“姐姐,你能帮我打个电话吗?我找不到妈妈了!”

真是一个粗心的妈妈,唐诗连忙掏出手机要帮小姑娘打电话,猛然间,小姑娘对唐诗咧嘴一笑,一把夺过电话转身向外跑去!

靠!光天化日,明抢啊!小小年纪不学好,看姑娘我逮住你不好好教育教育你!唐诗将脚下高跟鞋一脱,顺手塞进包里,拔腿就追!

眼看就要追到小姑娘,却突然被一群穿着运动装的中学生挡住了去路。不会这么点背吧!这里什么时候有了中学生!

正当唐诗懊恼的时候,音乐突然响起,她才发现不知不觉中,已经来到了公司附近的广场上。中学生们听到音乐,立即嘻嘻哈哈地分散开来,在她面前跳起了舞。接着,室外电子屏上突然播放出一段视频,那是这半年多来,刘承用相机记录的点点滴滴,微笑的唐诗,沉默的唐诗,哭泣的唐诗,甚至还有睡着的唐诗。

唐诗瞬间傻掉了。

任凭中学生们将她拥进广场中心,那里已经有一群人在等待。穿西装打领带的刘承,背后是一本新书的广告,新书的名字很动人《爱上一个女汉子》。看见唐诗赤脚走进来,刘承快步走过去,从她手提包里拿出高跟鞋,蹲在地上帮她穿好。唐诗此刻已经说不出话了,她觉得有点儿不太真实。

刘承单膝下跪,深吸一口气,刚要说话,就被唐诗一把拉起来。

“对不起。”唐诗认真地说。她的脑海里迅速回忆着,这一年多来与刘承相处的点点滴滴,他的温柔,他的安静,他的体贴,他对自己说的那些话,他为自己做过的那些事。

于是,唐诗伸手抢过刘承手里的戒指,单膝跪在刘承面前,她仰起头,大眼睛里满是认真地说:“嗯,我不会说话,你写过那么多爱情故事,有时间写写我们吧!我爱你,你愿意嫁给我吗?”

“荣幸之至,有生之年,请多照顾!”没等唐诗反应过来,刘承一把将她拽到怀里,两个人终于没羞没臊地吻了起来。

唐三藏变成了刘太太,她的头发终于留了起来,也学会了煲汤,学会了拍照。

唐诗说,她不知道什么才是真正的爱情,她默默喜欢了杜斓十二年,然后嫁给了另一个人。她暗恋杜斓的时候,坚强,暴躁,勇敢,无畏。现在跟刘承在一起,她觉得自己很安静,很淡定,很温暖,也很胆小。因为她终于不用再像女金刚一样去保护别人,刘承给了她,一个宽广而温暖的怀抱。

真爱是什么,谁也不知道,但是我们就是知道,当那个人来了,我们就想跟他在一起,一直在一起。当那个人没来,也不要害怕,不要气馁。这世间人海茫茫,总要允许有些事会遗憾,有些人总是要错过,才会迎来不会遗憾、不会错过的相遇。

错过了也不要紧,反正山高水长,是你的总跑不掉,早晚还会遇到!

你说呢?

爱,就是勇气

遇到一个温暖的人,无须身骑白马,无须有五彩祥云,无须有金甲披身。只是在某个时间会遇到,在某个时刻会爱上。当我们真正爱一个人的时候,那些所谓的条件,就变成了一个笑话,伴随着笑容消散在空气里。

纯树和文雅在一起整整五个年头了,这对恋人的故事,是我听到过最不寻常的爱情。写之前,我问文雅,纯树会愿意把这个故事写出来吗?文雅笑着说,爱,就是勇气。

今天是文雅研究生毕业的日子,也是我们宿舍里要一起聚餐的日子,这天晚上,有一个重要的客人要来,文雅的男友纯树。

纯树看起来,是一个非常非常内向的大男孩。格子衬衫里面配了一件印着大大的哆啦A梦的白背心,他的手一直紧紧拉着文雅的手臂,就算是吃饭,还会不自觉地搭在她的身边。我和小伙伴们一直在有心无心地观察他。他低着头,只吃文雅为他夹的菜。自始至终,纯树都表现得很紧张,只有在文雅和大家聊天时,他才会跟着笑。其实这样看起来,他还是能听懂并且在听我们之间的谈话。

五年来,文雅没少和我们聊关于纯树的一些事情,聊纯树长得很可爱,聊纯树很不爱说话,聊纯树一紧张就会玩手指,聊纯树的点滴进步。我们从文雅的脸上看到一种叫作爱情的光芒,大家从一开始的好奇,渐渐变成了习惯,习惯文雅每次回来汇报纯树的进步。我们都知道,纯树的每一次进步,都是因为文雅,因为爱情。

五年前,上大学的文雅因为需要贴补家用,早早便出来做起了家教。来到纯树的家,是因为有次路过一间马场的门前挂着一块招聘牌子,家教费给得不多,只要教会几个字就可以。起初文雅还以为是个几岁的小孩子。没想到进去以后,纯树的父母把他们的儿子带到文雅的面前时,文雅傻了。

当时纯树和文雅差不多大,却从没上过学。浑身上下很干净,头发却是湿的,看得出来,他爸妈把他领出来之前,为他收拾了一番。纯树第一次见到文雅的时候,十分地紧张,缩在他妈妈的身后,怎么叫都不出来。他妈妈说,他从小就有自闭症。小时候为了不让他乱跑,就一直带着他生活在马场里。但是现在长大了,还是希望能让他懂个一字半字的,哪怕会写自己的名字也好。但是来了几个家教老师看见纯树的样子转身就走,他的父母还是非常希望文雅能留下来。文雅起初并没有马上答应,因为确实考虑着一些问题,万一教不了怎么办?万一根本就无法沟通又怎么办?如果把他惹火了,他会不会突然伤害她?

这些问题她都不知道,直到临走时,经过马场,文雅看见,骑在俊马上迎风奔跑的纯树,笑得那样爽朗,跟那个躲在妈妈后面的胆小男生好像完完全全不是一个人。于是文雅想了一晚上,第二天一早,再一次出现在马场前的时候,他妈妈差点哭了。

文雅觉得,纯树骑在马上的样子,看起来,一点儿也不像有自闭症的人。那天,算是文雅教纯树识字的第一天。他被妈妈强拉到桌子前,让纯树坐下来学习的时候,他死活都不去,最后干脆把本子撕了,笔也扔了。看着如同一头狮子一样暴怒的纯树,文雅被吓到了,接着他便跑了出去。

那天,天很热,他没吃午饭,文雅一个人端着两个人的饭,在马棚里看见了他,他坐在草料堆上,非常认真地一匹一匹地数着马棚里的马。其实,这马棚里的马,总共也就十二匹。后来,他妈妈对她说,纯树每天中午要整整数十次马,全部都数对,才会去吃饭。如今纯树的自闭症比小时候要好很多,至少知道数完马去吃饭,每天或多或少,会跟他的爸爸妈妈说上几句话。以往小时候,他都是一个人静静地待在马棚里,跟一匹匹的马儿静默以对,似乎它们才是他的亲人朋友。

所以,文雅端着饭没有打搅他,等他数完,才走了过去。他看着文雅走了过来,紧张得直接站起身,一步一步往马的身后缩。刚才的事让他感觉文雅似乎是一个坏人,要伤害他一样。文雅当时也不知道哪里来的勇气,心里很害怕,谨慎地观察他每一步动作,推测他下一步准备要做什么。但是。纯树只是躲在马的身后,盯着文雅看。

俩人大眼对小眼地看了五分钟,文雅扑哧一笑,伸手递过一碗饭给他:“我们要不要一起吃?”

纯树好像没有听到他的话,直接把眼睛从她的身上移了开,不再看她。

这请求看来是失败了,文雅转头,认真打量身边的这匹马,全身棕色发亮的毛,干净地从它的脊柱顺流而下,健硕的肌肉使整个马都显得精神奕奕。文雅一手端着饭,一手摸到了马的前额上:“这马是你养的吗?它真漂亮!”

那马先是动了动耳朵,然后,慢慢地闭上了眼睛,好像,特别享受文雅的抚摩。说实话,那是文雅第一次摸到马。即使是动物园,像羊驼那一类,她也都只是远远看着。而这匹马,文雅觉得它很温驯,所以让她安心到好像在摸自己家院里的大黄狗。

“它喜欢你。”一个声音从马的身后响了起来。文雅惊讶地转头看他,是纯树,不知道什么时候,他慢慢地放松了一些。虽然还是很怕文雅,但至少,已经开口和文雅说了第一句话。文雅不可思议地又从马的前额摸到鼻前,那马安静得闭上眼睛乖乖地等着她再抚摩一次。

“哇,我一开始很怕它,我怕它会踢我。”文雅欢喜极了,笑嘻嘻地说道。

“你喜欢它吗?”纯树又问道。

文雅点了点头:“我可以在这里多待一会儿吗?因为我很喜欢它。”

纯树点了点头,一手拿过文雅手里的饭,坐回草料堆上,吃了起来。文雅也拿着自己的饭试着和他坐到一起。文雅能感觉到纯树一开始很紧张,但是慢慢地便放松了下来。文雅害怕他会赶她走,但他没有。文雅觉得,她还是可以与他交流的,纯树的世界也许并不是只有自己,他还有马儿。于是,文雅一边吃一边歪着头,看着他笑:“你之前很怕我吗?”

纯树点了点头:“不喜欢别人来。”

文雅夹起一口白菜吃了起来,好奇地又问:“那现在呢?”

纯树几下便把饭吃完,起身,用刷马的梳子去整理马匹的毛。等了半天,才说:“洛图它喜欢你,所以我也喜欢你。”

文雅一口菜没咽下去,直接被这句喜欢呛到了。咳了半天,这口气算是顺畅了。其实后来想想,纯树说的喜欢也许就像幼儿园小朋友间的表示友爱的方式的,确实是文雅想多了。

“你在这里吃饭,不会觉得很臭吗?”纯树突然主动开口,文雅惊讶面前这个自闭症男生和电脑视频里的自闭症患者不一样,他还是知道交流,会思考问题的。又或者和他妈妈说的差不多,他已经和小时候有了很大的进步了。

文雅摇了摇头,回他:“还好啊,我们家是养猪场,我从小就习惯这些味道,不觉得怎样。”在他面前,文雅很自然地就告诉了他关于自己的一切。纯树给她的感觉,正如他的名字一样,很纯粹,不需要设防和担心他会看不起自己。说完,她指指刚才那匹让自己抚摩的马儿,问道:“它的名字叫洛图吗?名字很好听噢。”

纯树没有回答她,自顾自地为马儿添着草料。文雅也没有强求他回答,反正饭也吃完了,下午她该回学校去了,临走,她想了想,继续说道:“纯树那么喜欢洛图,你会写它的名字吗?”

纯树的手停了一下,就在文雅以为他会回答自己的时候,又继续打扫起来。文雅耸耸肩,在附近找了根木棍,在地上大大的写上了“洛图”两个字,笑眯眯地转头告诉纯树:“我们最美丽的洛图小姐的名字就是这两个字,行啦,我走啦。”

说完,文雅拍着手走了。

再见到纯树是第二天的事,依旧是在那间马场里。文雅一边吃着从外面买来的草莓夹心面包,一边去马场找纯树。一进门,马场上,迎着晨曦骑着马的少年,让文雅看得着迷。纯树的五官长得很干净,他的个子很高,臂膀很壮,但也绝对不是那种满是大肉块的肌肉男。阳光下,他骑着马快速地奔跑在马场之中,好似这就是属于纯树的战场。无论别人怎么说他,怎么看他,他都毫不在意。或者说,他对别人说的不懂,懂得只有怎么去爱他的马以及同样也爱着他的马的人。

因为文雅也喜欢马儿,马儿同样喜欢文雅,所以纯树对文雅的好感上升得很快。那天,文雅拿着面包,对马场上的纯树喊了一嗓子。纯树发现了她,立即掉转了马头,向着文雅奔来。

文雅笑眯眯地看着,身上的碎花裙被风吹得扑扑地响:“纯树,早上好。”

纯树看着她,问道:“会骑马吗?”

文雅摇了摇头:“不会,没有纯树这么厉害。”

纯树好像知道文雅在夸他,羞涩的表情终于了有了大男孩才有的感觉,文雅感到他有一点点的开心和自信。随即纯树表情好似烟花,瞬间绽开,又快速地消失了去。他从马上利索地跳下来,直直地站在了文雅的面前。纯树的个子确实很高,以至文雅需要抬起头看着他:“你会写洛图姑娘的名字了吗?”文雅把他的马儿比成了人,因为她确实也非常非常地喜欢它。

纯树低下头,他的眼神很少注视在文雅的身上,而这次,倒是盯了她半天看:“洛图是个雄马。”

文雅脸色唰一下变了,认真地咬了下嘴唇,直到咬疼了,才不好意思地笑了,硬着头皮,给自己和他找了一个能下得来台阶的答案:“我看它那么温柔,我猜的……”文雅说完,觉得这话好像说的好没礼貌,但是,反正他估计也听不出来。

拍拍胸口,稍稍镇定下来。眼角余光,瞟见了在洛图的马鞍上,上面歪歪扭扭地刻着了两个字:“洛图。”

文雅睁大了眼睛,用手指着这两个字,又指向纯树,半天才说道:“是不是我们纯树刻上去的啊?”

纯树点了点头,文雅乐坏了:“我就知道,昨天我看这马鞍上可是没有的,纯树太棒了。”这是文雅在人生中最难得的一次成就感,她从来没有想到,自己会教一个自闭症的男生学写字。刚开始的时候,她以为这会是一个漫长的工作,可是纯树却给了她一份出人意料的惊喜。或者说,纯树现在已经不是一个纯粹的自闭症患者,而是在这么多年以来,慢慢走出了属于孤独的那份可怕。

这世间总是会有奇迹出现,而奇迹的缔造者,却往往是最普通的人。很显然,文雅和纯树都没有发现,他们都在为彼此创造着奇迹。

正想着,文雅只觉得手里的面包吃劲,扭头一瞅。一张马的大嘴唇子“啪”夹住了面包,再离开时,文雅只觉得手一空,面包没了!

“我的面包!”文雅心疼地叫了起来,连惊带吓,转头看着纯树。纯树的表情略显微愉快,嘴角满足地看着他的洛图:“洛图喜欢吃这个,还有吗?”

纯树话音刚落,还没等文雅反应过来,洛图便将嘴里的东西吃完了。似乎是闻到了美食的滋味,索性低着脖子,左嗅右嗅,将嘴巴探着了文雅挂在手臂上的纸袋,再抬起头时,又拎起了一块面包。

文雅一边笑,一边大叫起来:“纯树,那是我给你带的面包,我的天啊!洛图的鼻子好厉害,我的天我的天……哈哈哈……”

从那以后,纯树便开始接受文雅这个老师的存在,对于文雅而言,这个特殊的学生让她也颇为用心。起初文雅还不觉得她与他有爱情的成分在里面,只是后来,随着时间的推移,那应该是第三个年头的事了。

因为文雅当时还在上大学,所以去马场的时间也就几个小时,到时间上课了,文雅就需要和纯树说再见了。彼时文雅穿着背心坐在宿舍的床上和我们说,她第一次觉得,被一个人那么需要,是多么地幸福。

只是因他每次都在临走时,会问她:“明天还来吗?”那样期盼的口气,那样期盼的眼神,让文雅每次离开都觉得像在做一件错事。

文雅说,她总会有一天,无法再斩钉截铁回答他,“来”。因为,再过几个月,她就要大学毕业了,如果考得上研究生,她还会在本校里继续学习,那么也就是说还可以继续有时间的时候去马场给纯树补习。如果考不上,那只能离开这里而要到外面换个地方居住工作了。

文雅低着头,看着自己的脚丫说:“我不能再玩了,为了纯树,应该要在这段时间里好好地看论文,这样,如果我考上了研究生,就好办了。”

可是没到两天,在我们姐妹几个众目睽睽之下,文雅破功了。因为两天没去马场,她每天的台词便成了:

我想洛图了。

纯树有没有完成我给他留得那么一大堆的作业?

洛图要是想我不吃东西怎么办?

两天没去了,纯树会不会不开心?

啊!当时纯树问我今天来不来的时候,我就应该和他说要过阵子!我不该骗他!我有罪!我欺骗了一个善良的孩子。

最后的最后,她整个人都没精神了,像泄了气的皮球,趴在书桌上。我们从食堂回来的时候,她正无力地一下一下吹着书页。

我……想……洛图了……

大家最终受不了了,纷纷指责她:“你就是想纯树了!你恋爱了,丫头。”

文雅一愣,摇着头,红着脸大声辩解:“我才没有!我们俩是师徒关系。”

“嗯,肯定,纯树估计就差管你叫姑姑了。”我默默地回了句。

文雅当即安静了下来,估计是在脑子里演了一遍小龙女和杨过的故事。想了半天,脸一红,“吱溜”钻被窝里了。面对神经兮兮的文雅,或许是大家旁观者清,以近来文雅的表现来着,估计纯树也好不到哪里去。

果不其然,第二天的早上,大周和文雅临时去了趟市里图书馆,换几本我们大学图书馆里没有的书。刚走了一半的路,只听见公车后面的乘客躁动了起来,大周和文雅顺着窗子往车后看,不得了。

一个穿着黑色背心的男生正骑着马,追在了公车的后面。马跑得飞快,每个步伐都如同电影中的一样刚毅矫健,最美的是那马的鬓毛,长长的在阳光下反着油亮亮的光。一辆辆的汽车被他们俩甩到了身后,直到跑到了公车前。文雅激动地拍着车窗,一边喊着:“纯树!洛图!”一边哭着擦眼泪。

我的妈呀,见此情节,大周连忙狂喊司机:“麻烦您,停下车,停下车……”

车停了,文雅直接跑下了车,一只手接过纯树递过来的手,一下被拉上了马,紧紧地被纯树抱在怀里。纯树好似第一次见到这么多陌生的人盯着自己,既紧张又害怕,除了文雅,他眼里谁都看不到。待文雅上马,他的神情就好像来讨回了被人抢走的东西,拿回来,立马走。

还没等大周反应过来,纯树直接骑着马,抱着文雅消失在了城市间车来车往的马路上。大周的手抖了三抖,她当时终于理解为什么文雅总念叼纯树和洛图跟魔怔了一样,原来真的与众不同,就算多年以后,她对这段回忆依旧记忆如新。

每个有自闭症的孩子都是最特殊的礼物,他们的世界丰富多彩,却又无法表达。当有人为他打开了那扇关着门,你就会发现,那里面的世界有多美多美。

文雅真真正正地爱上了纯树。谁说自闭症的人不懂浪漫,有时候误打误撞,会给人以一生的感动。就像文雅一样,把纯树介绍给了她的父母。虽然遭到了父母激烈的反对,但是对于他们来说,时间并不是问题,纯树在一点一点地变好。纯树的爸爸妈妈对文雅很好,文雅依旧在教他写字,表达,给他念故事和诗歌。她要求纯树每天都要去餐厅和爸爸妈妈一起吃饭,每天都要跟爸爸妈妈拥抱,每天会让纯树写封信送给爸爸妈妈。而让文雅惊讶的是纯树的进步飞快,已经开始渐渐会给她写情书。而常写的一封,字歪歪扭扭,还有不少错别字,大致的意思是:你就是我手里的优乐美。

这句广告词纯树算是记下了,这句话的意思,文雅除了哭笑不得,心意也算留下了。但对于他们来说,了解、信任、疼爱,便能撑起爱情的整片天。

再后来,文雅考上了研究生,比以前要忙一些。但是每天早上,她会陪着纯树数完整整十遍的马,再上学。而纯树就牵着洛图,在大学的门口,等着文雅中午下课。起初,他的马太招风总会引来一大波围观着的人,还有些脑残学生会问他是不是卖马奶的。老师便找到了文雅和她商量,不要让纯树牵着马过来。毕竟,这是城市的道路,不是跑马场。后来文雅就把纯树放在了学校的图书馆里看书,他只听文雅的,所以纯树不乱跑,说看书,就安静地坐在那里等文雅放学。久而久之,他能看一整部小说了。

两年时光过去,文雅研究生毕业。而纯树从几十本爱情小说里懂得了什么是爱情,为什么要亲嘴嘴,女生为什么喜欢抱抱。所以毕业那天,纯树在全校的同学面前做了件最疯狂的事。

他不顾任何人的反对,骑着洛图,来到了大学门口。潇洒地下马,在众目睽睽下,拥吻了文雅。耳边炸起了此起彼伏的惊叫声,文雅脸一下子又红了。

当天晚上,我们便聚在一起吃毕业饭。文雅牵着纯树的手走进来时,整个人看起来都是甜蜜蜜的。酒足饭饱以后,我忍不住问了问纯树,为什么今天要特意牵着马来,向我们美丽的文雅女神索吻啊?

文雅也歪着头,问他:“是啊,为什么要把洛图牵来?”

纯树看着文雅的眼睛,回道:“书上说女孩子喜欢白马王子。我没有白马。但我有洛图……文雅喜欢纯树,纯树也喜欢文雅。”

这个世界上,从来都没有不敢相爱的两个人,只有不敢接近的两颗心。

春风十里美如画,原来是你;相爱隔山海,山海皆可平,始终是你。爱情是成千上万次的遇见和离开,错的、对的,总是有很多,但是最后爱的,却独独你一个。

遇见你,爱上你

其实,我们都应该相信,这个世界总有人会爱上,真实的自己。

苏晴是个典型的白羊座二货女青年,爱犯二,爱在朋友圈里写天天向上的鸡汤,说话从来都是嘴比脑子快。忘了说,苏晴大学毕业,就开了一家私人摄影工作室,因为思维跳跃,设定了奇葩的接单准则,体重必须90斤以上、150斤以下,身高必须160以上,短发不能是假小子,长发不能到膝盖等古怪的限定条件。因为这些,工作室赚的钱也就一直不温不火,她的生活永远处在随性又抓狂的古怪状态。

就好比她常点餐的那家千里香馄饨馆,每次下单,她都会固执地在留言上写道:重要的事情说三遍:不要香菜,不要香菜,不要香菜。而那家馄饨馆的外卖小哥,通常都会在中午十二点准时敲响她的大门。

然而这一天,苏晴接到外卖的时候,已经是中午十二点半了,开门的时候她发现是个眼生的小哥,有穿着卡其西裤和白衬衫的外卖小哥吗?林子大了估计啥鸟都有,苏晴摇摇头,看了一眼时间,便有点儿不太满意外卖小哥这次的服务,但是想着大概是今天生意火爆,晚一点就晚一点吧。可接下来的事情却让她差点抓狂,打开盖子,香喷喷的馄饨汤上,居然漂着一层绿油油的香菜,那神奇的味道,如同一根导火线,让她的火气噌噌噌就蹿上了脑门。

苏晴怒了,立马抓起电话打给送外卖的小哥,上来就是一顿咆哮:“你们是不是给我送错了,我说了不要香菜不要香菜不要香菜!”

李辰此刻正郁闷地站在一楼电梯口,电话那头苏晴还在老僧念经一般叨叨:“亏我还是老客户,老客户的习惯你们还不知道吗?就算不知道,那么大的备注看不见吗?不知道我对香菜过敏吗?你们这样是逼着我换餐厅啊!你知不知道我找一家对口味对三观的餐厅有多难……”李辰有些头大,他第一次听到有人说,吃个饭也要三观一致才可以。

实在被苏晴叨叨得火气有点大,李辰干脆说苏小姐,我看你真是丑人多见怪,不就一碗馄饨几片香菜,你至于嘛!

苏晴简直要气炸了,这什么态度!分明是你们送错了东西,不认错也就算了,还敢说自己丑人多见怪。真是气煞本姑娘也!

挂断电话,苏晴立马拨通了餐厅的投诉电话,声泪俱下地复述事情的经过,再三确认工作人员会秉公处理这件事后,才心满意足地切断电话。

但是一想到刚才那个脸生的外卖小哥说的话,她就忍不住暗暗地唾弃自己一口,刚刚还看他人模狗样的,觉得送外卖可惜了,现在看看,穿了再好的衣服,长着再好的皮相,这辈子也就是个送外卖的!尖酸刻薄又没有责任心,活该被投诉。

这一边,李辰刚把车开到餐厅门口,就接到了工作人员的电话,听完工作人员的描述,他忍不住深吸了几口气,这个聒噪的女人,居然还跑去投诉!小哥我君子报仇十年不晚,咱们走着瞧!

至此,苏晴和李辰的第一次交锋,苏晴胜。

事情变得有些奇葩是从苏晴接到一个退单之后。

苏晴的私人工作室一直在某网站有着较高的口碑。这一天,她突然接到一个退单,理由很奇葩,店主太大牌!百思不得其解的苏晴按照订单电话回过去,那边居然还是暂时无法接通,显然对方将她设置进了黑名单。本以为这不过是一个奇葩客户的恶作剧,可是让苏晴没有想到的是,接下来的几天,她简直在经历一场噩梦,接二连三的退单越来越多,理由也是千奇百怪,电话打过去都是暂时无法接通。就连网站推广员,都忍不住问她,是不是得罪了什么人?

等到第十个退单出现的时候,网站已经将她的小店从优质推荐店铺上撤了下来。苏晴看着自己惨淡的好评,有些欲哭无泪,这是招谁惹谁了。

人伤心的时候,容易做一些自己也不知道的傻事,鬼使神差,她又一次拨通了第一个退单的电话。让人意外的是,那边竟然能接通,又过了几秒,电话居然有人接听。苏晴吞了一口口水,温柔无比地将自己的疑惑问了出去,可是话还没说完,便听到那边有人笑了一声,随后问道:“如果我说,你要吃一口香菜,我就原谅你呢?”

丫丫个呸!苏晴差点一口老血喷了出来,随即在对方肆无忌惮的大笑里,恶狠狠挂断了电话。

苏晴和李辰的第二次交锋,李辰胜!

王家卫的电影说:其实爱情是有时间性的,认识得太早或者太晚,结果都不行。如果我在另一个时间或空间先认识她,这个故事的结局可能就不太一样了。

苏晴从来没有经历过如此多的退单,原本充满个性的接单要求,这会儿反倒变成了鸡肋。苏晴不信邪,她决心要挽回自己的工作室。在一个艳阳高照的天气里,苏晴坐了两站公交车,一身杀气地冲进了千里香馄饨馆。

让她意外的是,李辰居然是这家馄饨馆的大少爷。更让她吃惊的是,十指不沾阳春水的那种大少爷,怎么可能会去送外卖!原来,遇到自己那天,恰好店里的外卖小哥都出门了,他见地址顺路,便顺便好心给她送了一趟馄饨。

看来是要体验人民疾苦的大少爷,不幸遇到了平民女子的狗血段子。但是李辰接下来的话,却让苏晴大吃一惊。

李辰说,我需要一个强悍的女朋友来应对逼婚的太后,通过这几次了解,我觉得你正好,一个月两万,当我一个月的临时女友怎样?

苏晴差点被他气笑了,真当自己拍偶像剧啊,还临时女友,你咋不雇个女友回家过年呢!你咋不上非诚勿扰去相亲呢?哥们儿,你今天肯定没吃药!

就在苏晴要拒绝的时候,办公室大门突然被人猛地推开,顶着一张臭脸的太后怒气冲冲地冲了进来。见到站着老板桌前的苏晴,先是用审视的目光上下打量了一下她,那目光堪比医院的X光射线,让人直发毛。随即扭过头去对着李辰说道:“你就不能有点儿出息,送个外卖能被人投诉到总部,你说你闲着没事你送什么外卖,谁知道点外卖的是个什么鸟。再说了,找个女朋友不要求你清华北大,你好歹给我整个‘985’或者‘211’的,你看看你找的这些,奇装异服花里胡哨的,都哪里冒出来的!我告诉你啊,不要随便拉一个小姑娘就要当我儿媳妇,能不能进我家门,还要自己掂量掂量。”

苏晴开始的时候还有些尴尬,听到后面顿时火冒三丈,直接开口:“阿姨,我是××大学的研究生,不是随便一个地方冒出来的。还有,我家的大门,也不是随便一个阿猫阿狗就可以进!”

听到苏晴的话,李辰的眼睛一下子明亮起来,立马从沙发上跳起来,一把搂过苏晴的肩膀:“苏晴,我正牌女朋友,金融系高才生,现在经营一家私人摄影工作室。”

太后铩羽而归,不过临走时表情却温和了许多,虽然看苏晴的眼光依旧凉飕飕,但是却少了几分敌意。苏晴索性将手一伸:“一个月两万五,不然我立马走人。”

“成交。”李辰痛快极了。

假女友的任务其实很简单,必要的时候陪李辰吃个饭,顺便哄哄太后。要么就是李辰和狐朋狗友聚餐的时候,假装母老虎给他打电话喊他回家。更多的时间,李辰都是在苏晴工作室里,看着苏晴工作,或者帮她接待咨询的客户,态度简直好得不得了。

但是苏晴却为此抗议过很多次,那些约好来拍照的大部分都是还在上大学的小姑娘,李辰这么一个大男人杵在这里,很不方便。可是李辰每次来工作室,都给苏晴带了大包小包的好吃的,关键是还有她最爱吃的千里香馄饨。苏晴就这样很没出息地屈服在李辰美食的攻陷之下,也幸好李辰从来都不给她添什么麻烦,反而帮她做成了几单生意。

有一次,两个人在一起吃馄饨看样片,好奇心作祟的苏晴问他,你以前的女朋友是有多惊悚,让你家太后这么深恶痛绝。李辰低头吃了半天馄饨,最后慢吞吞地回答,不是惊悚,是我做得不够好。

苏晴撇撇嘴,你也知道自己做得不够好,如果你真是我男朋友,早就不知道被我开除多少次了!

李辰小声回了一句,你又没试过,怎么知道不合格。

苏晴没听到李辰的话,往嘴里塞下最后一个小馄饨,豪气万丈地说:“老板,马上就一个月了,是不是该发工资了,或者,给点奖金我也不介意。”

李辰掏出手机,痛快地转给苏晴三万块。苏晴看着支付宝上的数字,笑嘻嘻地说:“李老板,多出来的钱,是要给我发奖金吗?”

李辰看着一脸财迷相的苏晴,说后天是我二十七岁生日,你要不要送我一件礼物?

好呀!苏晴爽快地答应了下来。

李辰生日聚会其实特别简单,请来的好友都是苏晴见过的,就连太后,看到苏晴后也挂着慈爱的笑。说起来是庆祝生日,倒不如说是年轻男女的小聚会,只不过生日蛋糕推出来的时候,才有了几分过生日的样子。

苏晴为李辰准备的生日礼物很简单,是一条银色的领带,不知道为什么,她从第一眼看到他,就觉得他戴银色的领带会很好看。

夜色、珠光、蛋糕、美酒。浪漫情节四大元素已经集齐,剩下的时间,就是见证奇迹的时刻。李辰喝了很多酒,却没有醉。他拉着苏晴一路跌跌撞撞地跑到蛋糕前,突然很大声地问:“苏晴,你有没有给我准备生日礼物?”

众目睽睽之下,苏晴手忙脚乱地把礼物盒子递过去。可是李辰却突然温柔下来,笑嘻嘻地看着她:“我想,跟你要一件礼物。”

苏晴的心跳突然有些加速,她似乎意识到了李辰要说什么,不知道为什么,这一刻她居然是期待的。

接着,便听到李辰大声喊道:“苏晴,我想和你过一辈子!可以吗?”

众人纷纷起哄,苏晴想要逃,却又挪不开脚步。她定定地看着李辰,突然笑了起来,过就过,谁怕谁!

于是,两个没羞没臊的人,终于拥吻在了一起。

有件事苏晴一直不知道,在他们相遇的那一天,其实李辰已经注意她很多天,他不止一次地看到她一个人扛着相机在店里吃饭,偶尔还会对着相机里的照片露出傻乎乎的笑。更重要的是,他看到了她的温柔,她的锋芒,她的刺以及她的毒舌。可是,这又有什么关系呢?当第一眼看对了人,那些既定的标准就会忘到爪哇国。

其实这个世界上,本就没有那么多的巧合,我们以为的好巧,只不过是有心人最用心的刻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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