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于,期待已久,众人等到了程书铭和明黛的大婚之日。
可正当所有人被这喜气洋洋的时刻振奋,都忙碌的不可开交之时,覃桑却仍在床上与周公相会,好不惬意。
就连这迎亲队伍都吹锣打鼓地在程、明两家之间走了两遭,覃桑却依然不为所动。
直到时间都到了正午,这程书铭已然将自己的新娘迎了回来,准备拜堂之时,覃桑才打了个哈欠,悠悠转醒。
果不其然,覃桑在听到外面喧闹的声响之后,便立即意识到自己错过了什么。
她懊恼的一拍脑门,天哪,覃桑,你是猪吗?
这么大的日子你竟然睡到了现在?
于是她也来不及再多想,随便找了身差不多的衣服往身上一套,就急匆匆的出门看热闹去了。
正所谓来得早,也不如来得巧,等覃桑赶到婚礼现场的时候,正赶上两对新人拜堂。
只见程书铭他一袭红袍加身,金秀凡丽,极致尊贵优雅,头戴红锦玉冠,金钗端端正正的将男子乌发束在里面,整整齐齐。那俊脸上还荡着一分从心底发出的欣喜笑意,配上棱角分明的五官,愈显了几分英俊迷人。
而明黛则是足踏红色绣鞋,红衣素手,锦盖下,莞尔娇羞。一袭红色嫁衣映着她桃花般的容颜,目光流盼之间闪烁着绚丽的的光彩,举手投足间流露出动人的娇媚。白皙的皮肤如月光般皎洁,纤腰犹如紧束的绢带,十指好似鲜嫩的葱尖。头戴的凤冠和身上点缀的明珠在日光下熠熠生辉,一显动人之姿。
此时,三跪,九叩首,六升拜的整个过程已经进行到了最后,也是整个拜堂里,新郎新娘比赛最激烈的时候。
有习俗称,新郎、新娘在拜堂时,谓谁跪在前面,以后就可管住后者,所以久而久之便有了这个抢前头跪的习俗。
为了争得比赛的胜利,程书铭和明黛两个人简直是边拜边踢自己脚下的垫子。
“程书铭,你到底是不是男人啊,快呀!”
一旁的穆修也不免为程书铭着急,都到最后这个关键时刻了,他竟然还落后在明黛身后,真真是要为他以后的男性尊严捏把汗了。
反倒是浦幻蓁在穆修旁边对他露出一抹有点骄傲的笑容:“明黛,加油啊,得让程书铭知道以后是谁当家作主!”
说完,还看着穆修挑衅一笑,不过穆修倒也未曾生气,反倒是唇边缓缓漾开一抹疏懒的笑意:“呵,可还没到最后一刻呢,一切皆有可能。”
果不其然,就在六升拜的最后一瞬间,程书铭可能也是在男性的尊严的驱使下,竟然奋起直追,只在一瞬间就反超了明黛。
这个反转实在是精彩,直接令众人哄堂大笑。
穆修更是挑衅的看了一眼有些吃瘪的浦幻蓁,随即得意一笑。
气的浦幻蓁直接瞪了他一眼,还冲他哼了一声之外,就再也不理他了。
拜堂闹剧过去之后,最后只听赞礼者唱道:礼毕,退班,送入洞房!
伴随着众人的一阵欢呼,由两个小儇捧龙凤花烛导行,新郎执彩球绸带,最后才引着新娘进入了洞房。
将新郎新娘送入洞房以后,筵席也就差不多开始了。
覃桑也终于在那热闹的人群中找到了霍连琼的身影。
今日他的衣服是冰蓝的上好丝绸,绣着雅致竹叶花纹的雪白滚边和他头上的羊脂玉发簪交相辉映。袍内露出银色镂空木槿花的镶边。腰系玉带,手持象牙的折扇,可以看得出,今日的他,倒是位清雅非凡的贵公子。
覃桑不由看的有些呆了,直到霍连琼已经向她走来,折扇一出,轻轻敲了一下她的脑袋。
“小白,你仔细看看今日这喜宴的布置,我总觉得还缺点什么?”
覃桑被他这么一敲,意识倒是回魂了几分,虽然自己也不知道霍连琼究竟什么要这么问,但她还是乖乖的将现在这婚礼的场景布置都看了一遍。
只见那红锦的地毯早已经铺好,上面还散落着新鲜的花瓣,房檐廊角上都高挂了红绸裁剪的花,入眼处,一片红艳艳的华丽。每棵树上也都披着胭脂红的纱幔,十步一系,胭脂红的纱幔几米长,无风时静静垂落,逆着阳光看过去,就想碧海之间的嫣红云团,待到山间微风轻抚,树叶飒飒晃动,胭脂红的纱幔飘扬舞动,更是美不胜收。
看到这些场景,覃桑好像就有些明白霍连琼的意图了。
原来阿琼是拐着弯儿的在说他们以后的婚礼啊!
想到这儿,她的脸颊不禁有些微红:“好像也不觉得缺什么了吧,其实我倒觉得成亲简单一点就好,不需要太华丽的,最重要的是心意嘛。”
可没想到霍连琼听到她这话,脸上的笑容却越发的绚烂了,最后实在忍不住进哈哈大笑了起来。
“哈哈哈,小白,原来你这么想跟我成亲呀,嗯?”
“我其实,只是想说,我怎么没看见程家主要拿出来的那坛百年女儿红,哈哈哈。”
直到听到霍连琼这么说,覃桑的脸瞬间就突然爆红了起来,她顿时又羞又气,只能狠狠地捶一旁已经笑的上气不接下气的霍连琼。
“啊……霍连琼,你个混蛋,还笑,我跟你没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