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1吸引着埃莉莎从迟疑的塞尔达身边走过去的特别之处是一个水池。她们之前听到的咔嗒咔嗒的声音,就是一根工业水管喷水的声音。水流进筑在地上的一个不锈钢池子,池边有一圈及膝高的平台,上面站着三个工人。他们都是巴尔的摩的蓝领工人,明显对这份工作要求的保密性感到不太自在。他们看着工头拿出笔和写字板,递给一个戴着眼镜、棕色发际线略微后退的男人——奥卡姆的一位科学家,肯定是,不过埃莉莎从来没见过他。他将近五十岁,但蹲在池边的样子活像个极度兴奋的男孩儿。他没搭理工头,自顾自地对照着自己的笔记和探入池子里的三个仪表。
“太热了!”他叫道,“太烫了!你们想烫死它吗?”
这人说话有点儿口音,埃莉莎听不出来是哪一种,不过这提醒了她:这些人她一个都不认识。六个工人、五个科学家,她从来没见过这么多人,这么晚还待在奥卡姆。塞尔达拽了拽埃莉莎的胳膊肘,把她从遐想中拉了回来。这时,一个熟悉的声音——刻在骨髓里的那种熟悉——响了起来。
“注意了!所有人,注意!货物已经在装载平台卸车了!重复:货物已经在装卸区卸车了,并且正在运送中。敬请所有施工人员暂停手里的工作,从你们右侧的门离开实验室……”
大卫·弗莱明的白色衬衫和淡色休闲裤让他和计算机融为一体了。埃莉莎现在才看见他,他交叉着胳膊,朝她和塞尔达后面的那扇门比画着,就像在训斥小孩子。屋子里所有的脑袋都转了过来。这些男人,所有的男人,都盯着她们,盯着这两个闯进来的女人。埃莉莎两颊发烧,她觉得自己身上这身沾着污物的、灰色的奥卡姆工作服,每一寸都丑得要命。
“很抱歉,诸位,这两位女士不该出现在这里。”弗莱明压低了声音,就像一个愤愤不平的丈夫,“塞尔达、埃莉莎,我要跟你们说多少次才行?如果屋里有人在工作……”
塞尔达像一个惯于承受打击的人那样往后缩了缩,而埃莉莎却向旁边跨了一步,站到了她的前面——埃莉莎自己也吃了一惊,但就是有一种想要保护的本能,让她挡在了一个冲过来的男人和塞尔达之间。埃莉莎吸了口气,绷直了肩膀。体罚,那是她从少年时代就习惯的东西,早在十五年前,在来到奥卡姆之前,就有人对她下过狠手了。她正清理一把快散架的办公椅上的蜘蛛网,而弗莱明一把把她拽起来;一个生物学家从她手里打翻了纸杯,那里面装的不是喝剩的咖啡,而是某种样品;在去电梯的路上,一个保安狠狠地打了她一顿。
“别走。”是那个有口音的男人。他白色的实验服下摆蹭到了水池,洇成了灰色,正装鞋的鞋带系了一半,鞋舌都被溅湿了。他手掌向上,水滴滴答答地流下来。他转向弗莱明:“这两个女孩儿也要回避吗?”
“她们是清洁工。是的,她们也得回避,她们只负责打扫。”
“既然得回避,那她们也不应该偷听,不是吗?”
“恕我冒昧,博士,您是新来的,而奥卡姆有它的规矩。”
“那她们能不能不要老是来打扫这间实验室?”
“可以,但她们只直接听令于我。”
弗莱明的视线从科学家身上撤回来,投向埃莉莎,是他过于着急地把F-1添加到品质控制检查表上,而她见证了这一点。埃莉莎连忙低下头,看着她的推车,看着那些安全的硬壳瓶子和罐子,但现在想找补已经来不及了:弗莱明的尊严被刺中了,她和塞尔达额外的工作反而将给她们带来惩罚。那个有口音的科学家完全没看出来这些,他仍然微笑着,觉得自己挺仁慈的。像埃莉莎见过的大多数存有善意的特权人士一样,他根本不懂用人里的三六九等,而她们只不过想要安然无恙地交个班。
“很好,”那个科学家说,“所有人都应该明白这件货物的重要性,这样才不会出差错。”
弗莱明噘着嘴,等施工人员退出去。埃莉莎和塞尔达在那些男人品头论足的目光里缩成一团。那个科学家完全无视埃莉莎的不自在,竟然伸出手想要和她握手。埃莉莎惊恐万状地看着他修剪整齐的指甲、干净的手掌、浆过的衬衫袖口。弗莱明会如何看待这种没规矩的行为呢?可是,和真的握手相比,不搭理他更糟吧。于是她尽可能平静地伸出了自己的手。这个男人的手掌是湿的,但抓握是实实在在的。
“我是鲍勃·奥夫斯泰特博士,”他笑着说,“你穿着这样的鞋子怎么干活儿?”
埃莉莎向后挪了几英寸,好让推车挡住弗莱明的视线。弗莱明不会容忍她第二次闹出鞋子问题的。如果连这一点点儿自由都被他剥夺,那她肯定坚持不下去了。奥夫斯泰特注意到了她的退缩,好奇地歪了歪头,显然是在等她回答。于是,埃莉莎只好红着脸笑了笑,指了指自己的名牌。奥夫斯泰特的眉目间充满了理解和同情。
“最智慧的造物,”他柔声说,“总是最沉默寡言。”
他又笑了,然后走向右边,同样跟塞尔达做了自我介绍。这样的关注让埃莉莎觉得窘迫,她缩着肩膀,让自己显得更渺小,但同时也感到了一丝阴郁的刺痛:在奥卡姆工作的这些年里,奥夫斯泰特博士的笑容是她所见过的最温暖的。
5
这熨斗真不错,毫无疑问。完全不用管那些烦琐的除盐器配件,直接灌上自来水,在一个刻度盘上完成所有设置,这简直太惬意了。而且,还随机附赠一副壁挂座,等她的熨衣板固定好,那就更方便了。目前,她就在客厅里电视机的前面熨衣服,那些奥兰多的军嫂就是这样做家务的。莱妮本来有些抗拒,但有一次,正是在理查德去亚马孙执行任务期间,她试着一边熨衣服,一边听收音机里的《青年医生玛隆》和《梅森探案》,发现这样转移注意力的效果很好。她熨完了一整篮衣服,却没什么印象,而这让她很烦。看看你每天的家务活儿有多没劲啊,莱妮,就是重复而已。
但昨晚躺在床上,失眠酝酿出了一个明确且令人振奋的念头:频道,她可以换频道啊!她用不着非得像其他主妇一样,看《我爱露西,指路明灯》和《密码》,她可以看《今日美国》《全美新闻》《美国新闻午间报道》。这是个全新的念头,令她激动不已。到目前为止,巴尔的摩的一切都令她激动。
早上起来,穿上衣服——嚯,她穿得好像要去参加知识分子办的一个鸡尾酒会。她先整理好蜂窝头,然后打开熨衣板,她的太阳穴开始疼了,不过她相信自己能坚持住。然而,第一条新闻才播了十分钟,她的注意力就跑了:赫鲁晓夫正在柏林墙参观访问。单是“赫鲁晓夫”这个词就让她涨红了脸:三年前,在一次华盛顿要人集聚的宴会上,她把这个词读错了,理查德尴尬得下巴直抖。还有柏林墙。为什么她知道《袋鼠船长》里所有角色的名字,却对柏林墙一无所知?
莱妮切换着熨斗转盘上的按钮,不知道哪个才能更好地熨平褶皱。有没有可能,是西屋电气给了她以及所有美国女人太多选择?她检视着熨斗的面板,数出了十七个通风口,每一个都像是理查德在亚马孙度过的一个月。她喷出蒸汽,把脸埋了进去,想象着这就是丛林里的湿热。
理查德从巴西给她打电话时,他四周应该就是这种湿热,那简直像是听见了鬼说话。前一秒钟,她正往下切花生酱三明治的外皮,伸手去拿响起来的电话,而下一秒钟,刀就掉了,同时迸发出一阵尖叫。她泪水涟涟,跟他说这一定是个奇迹。她本来应该忍住眼泪的,不是吗?但谁又能责怪她?她实在震惊。理查德说,他很想念她,但他的声音里有一种死气沉沉的感觉。他说得很慢,干巴巴的,好像忘记了英语该怎么说。还有嘎吱嘎吱的声音,好像正嚼着什么。十七个月来第一次给自己的妻子打电话,他怎么能一边讲话一边吃东西呢?
要替他找借口也很容易:也许他在热带雨林里饿疯了。他告诉她,他们得搬到巴尔的摩去。她还没来得及提问,他就把他回奥兰多的航班号告诉了她,然后挂断了电话,但嘎吱嘎吱的声音一直也没停。莱妮坐下来,打量着这个家,一年半以来,它已经变得舒服、实用了。可现在看来,它却像一个属于单身汉的灾难:所有东西不管怎么喷怎么擦都没法儿光洁如新了,熨斗八个月以前就坏了,她一直也没换新的。噢,接下来的两天里,她是怎么清扫的呀!她用力擦洗,胶皮手套都破了,拖地拖得手上都起了水疱,关节都僵硬流血了。这时,一个来自华盛顿的电话拯救了她:理查德改由海路前往巴尔的摩了。两周后,他将在政府选的房子里与她见面。
莱妮几乎每个小时都在回想理查德第一次走进巴尔的摩那所房子时的情景。他身上那件衬衫扣紧扣子,松松垮垮,活像一顶德鲁伊教的斗篷。他的体重轻了不少,肌肉隆起,紧紧绷绷的,姿态既谨慎又粗俗。他的胡子全刮了,脸颊和下巴光溜溜的,像橡胶似的闪着光、泛着白——因为在丛林里时没法刮胡子,所以晒不到,其他地方都成了古铜色。有好长一段时间,他们就那样盯着对方看。他眯起眼睛,好像不认识她似的;而她的指尖则摸着自己的卷发、唇膏、指甲。是不是太过分了?太花哨了?因为他这么长时间以来都只见过原始的、脏兮兮的人?
之后,理查德轻轻地把包放在地上,肩膀一阵轻颤,两颗小小的泪珠从双眼里滚出来,滚下他光滑的脸颊。莱妮从来没见过丈夫哭,甚至还怀疑过他是不是压根儿不会哭,不得不说,眼前这一幕吓坏了她。不过,她知道,这证明自己是有意义的,那些眼泪也是有意义的。于是她跑向他,用胳膊搂住他,把自己的泪眼紧贴在他僵硬的衬衫皱褶里。好几秒钟之后,她感觉到他的双手按在自己的背上,但那个触碰是小心翼翼的,仿佛他只是本能地想要把这附着在他身上的生物甩开。“我……对不起。”他说。
莱妮不懂这句话的意思。因为离开,所以对不起?因为哭泣,所以对不起?因为他不能像个正常男人那样拥抱她,所以对不起?
“不用对不起。”她说,“你在这儿呢。你回来了,一切都会好起来的。”
“你好像……你觉得……”
她也一直不明白这句话的意思。她的样子奇怪吗?像他十七个月前第一次看到南美洲的动物一样?她的柔软是不是那种泥巴的柔软?野猪尸体的柔软?别的什么她想象不出的雨林腐物的柔软?所以她拦住了他,让他不要说话了,只要抱着她就好。这是她很后悔的事,因为到了第二天,那两滴眼泪所暗含的失落与情感,不论她怎样温情地刺探,都已经被牢牢地包裹起来了。这是理查德自我保护的本能,也许是为了不在城市中眩晕迷失吧。
一直到蒂米和塔米从楼梯上奔下来冲向爸爸的时候,莱妮才从理查德怀里退开,转过身,打量起这间空荡荡的、连件家具也没有的房子。她心里涌起一股恐惧的怀疑,膝盖直发抖:如果理查德的眼泪与自己无关呢?如果是这完美、干净、几近无声的屋子打动了他呢?
她把理查德那天穿的衬衫挂在熨衣板的挂钩上。最好还是不要想这些了,最好还是想一想该如何当一个更好的妻子吧。也许不至于登上《今日美国》,但理查德在奥卡姆的新工作还是很重要啊。想想看,要是她在他的衬衫上烫出个印子会怎样?那可能会暗示他家里出了问题。可根本没问题。她的工作是帮理查德处理掉执行任务的痕迹——不管那任务怎样伤害了他,清理掉灰尘、油污、炸药、汗渍,也许还会有唇膏,然后把它重新熨烫整洁。这是为了她的丈夫和家庭而做的,当然,同时也是为了国家而做。
6
他工牌上的名字是“布拉德”,但贾尔斯也见过他偶尔戴着“约翰”那张,有一回甚至还戴过“洛蕾塔”。贾尔斯猜想,第二个可能是拿错了,第三个肯定是闹着玩儿,但这样弄错名字带来了太多不确定性,所以贾尔斯哪一个都不愿意用了。他和布拉德很相像:都是六英尺一英寸高,如果他使劲儿挺一挺的话,能到六英尺二英寸;周正匀称的脸,又直又宽的大牙像马的牙似的,一绺绺金色的头发像发泡的奶油,蓬蓬的。他的眼睛是柔和的棕色,看向他的时候就会亮起来,犹如着火的巧克力工厂里那些熔化的巧克力。贾尔斯发誓,肯定是这样的。
“嘿,伙计,你来啦。”
布拉德的声音有一种空旷感,泛泛听来有南方口音,糖浆似的让贾尔斯陷了进去。对毛发的担忧笼罩着他:假发的倾斜度,胡子的修剪方式,耳朵和眉毛之间的距离。贾尔斯喘着气,猛地点了点头。
“哇哦,下午好啊。”太公事公办了,算了。“伙计,你一个人啊。”他以为他是谁?小学生吗?“很高兴见到你啊,真的。”三句废话般的问候,正合适。
布拉德一只手搭在柜台上,倚在上面。
“打算吃点儿什么呢?”
“太难选了。”贾尔斯挤出几个字,“唔,我能不能请你……请你私下推荐一款?”
布拉德用手指头敲了敲台面,他的关节有些擦痕。贾尔斯想象着他在郁郁葱葱的后院里扔木柴,木头的碎片落在潮湿的、淡淡的擦痕上,就像金色的蝴蝶。
“酸橙派怎么样?我们有一种酸橙,能把你直接带回纽瓦克。那边有一个,塔的最上层。”
“噢哟,是鲜绿色的啊。”
“可不是嘛!我给你弄一块又大又香的,怎么样?”
“这撩人的颜色我怎么能拒绝呢?”
布拉德匆匆写下单子,咯咯笑了起来:“你总会挑最合适的词儿。”
贾尔斯觉得自己的脖子上涌起一阵热流,他连忙用脑海里跳出来的第一个念头把它往下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