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阳西落,红色的光彩把这冰雪世界,映照的红光满面,光彩耀人。美丽至极。
落日余晖下,两道怪异残影,快速的奔跑着。
一道是格里菲斯,扛着一头巨狼,整个身子都被巨狼压在身下,远远看去不知道的人,还以为这是一头喜欢匍匐前进的狼。
而另一道残影,看起来就很正常了。一匹漂亮的白马山上,驮着着一个狼人?
突如其来的雪崩,让格里菲斯疲于奔命,本来就很难了,没想到那个少年变成的狼人,还是失控的。
当时只是因为红袍人威胁更大,才优先攻击他。
这不,红袍人一死,就扑向了格里菲斯,虽然早就知道会这样。
但还是有那么点失望。
本来打算打晕狼人后,在去血谷口周边看看情况,毕竟吸血鬼的复活能力很麻烦。
没想到血谷的诅咒效果突然增强,被逼不得已。
只能撤退。
这才有了和飞羽开场的飞奔,对了飞羽就是格里菲斯骑的那匹白色骏马,因为蹄子上有形似羽毛的毛发,取名飞羽。
格里菲斯一路狂奔,眼见天色将暗,找了个地方避风,取暖。
红色的篝火渐渐燃起。
噼啪噼啪
接下来首先该恢复这小子的神智。
“听说北境的半生灵智商很高,我知道能听懂我说话,你有什么办法吗”
木材燃烧的声音。红色的光晕,在这冰冷的世界带来了一抹温暖。
格里菲斯一边看着眼前的篝火,一边对着昏迷静静说道。
巨狼闻言抬起头颅,看了看天空,又望向格里菲斯,两耳后压,尾巴笔直的贴着地面,影藏在厚实皮毛下的肌肤微微绷紧。
“不用那么紧张,我们不是敌人,不会伤害你们,你的伤口停止了流血,而且你的气息发生变化,所以我知道你没有昏迷。”
“目前不是首先应该解决他的问题么?你也不想他一直这幅模样吧。”
说着格里菲斯还用目光示意了一下,马背上的罗蒙。
巨狼起身绕了一下,从马的侧后方,将罗蒙用嘴轻轻地叼了下来,而从这个方位可以清楚的看见格里菲斯的动向。
接下来,疤爷的目光直直看着格里菲斯,并用眼睛示意了下胸腹的口袋。
鬼知道一头狼,怎么有这么多感情戏,而格里菲斯看着这一切,也是颇为新奇,一头狼,尽然可以这么聪明。
从口袋里一个个拿出药瓶,直到一瓶装满蓝色液体的药瓶出现,疤爷才哼哼了两声,表示认同。
随着蓝色药液被导入狰狞的大嘴里,罗蒙的意识终于清醒了过来。
皮毛爪牙,渐渐褪去。
一个有着一头黑色长发,黑眸的少年出现在了眼前,少年有着一副十分秀气的脸。
“你真的是北境人?”格里菲斯有点疑惑,要知道在骑士之中也有不少的北境人,而每一个北境人都可以说是彪形大汉,没有例外,而眼前的黑发黑眸少年,完完全全就是另一个样子,与其说他是北境人,不如说他是东湾人才对。
“当然啊,你没看见我有疤爷么”罗蒙一边裹着毛毯,一边指指巨狼。
半身灵,有半身灵的一定是北境人,这是毋庸置疑的。
“好吧”格里菲斯还是选择相信眼前的事实,毕竟不论罗蒙还是格里菲斯,身上都有北境成年礼标志的狼印,也就是那蓝色的兽爪印记。
橘红色的光彩中,罗蒙和格里菲斯。
坐在篝火旁随意的闲聊着,各自讲述他们的世界是怎样的。
话语中,格里菲斯总是不自觉的夸赞着骑士的伟大,龙心的繁华美丽,各种职业公会,各种美食,还有每一天都在诞生的新奇魔法。
极大的满足了罗蒙的好奇心,同时也让罗蒙越发憧憬着龙心的一切。
当然这其中骑士是必不可少的,一个有心宣扬骑士,而另一个则是需要通过骑士解决自身问题。
就这样两者一拍即合,一个骑士的世界开始出现在罗蒙眼前。
说到骑士就不得不谈谈骑士的诞生之初。
骑士的诞生要远远早于金莱恩帝国,他们最初是贵族中的一员,是贵族里最下位的存在,也是人数最多的存在,在那个年代,骑士是没有荣耀的,他们只不过是贵族手中刀刃而已,听从他们的指挥行事。
而在三百年前,诞生了第一位传奇骑士,亚瑟潘达拉贡,也叫骑士王。
“我尊贵的骑士们,让我们在此立誓。只为正义与公理而战,绝不为财富,也绝不为自私的理由而战。我们要帮助所有需要帮助的人,我们也要互相支援。是时候脱离贵族控制了,我们要温柔对待弱小之人,要严惩那些邪恶之徒,为非作歹之辈,骑士因以信念而战,因为全人类而战,吾等将不在是贵族私军,不在是武器。”
“吾等是骑士,吾等因牢记谦恭,正直,怜悯,英勇,公正,牺牲,荣誉,灵魂!这八大骑士精神,并将其刻入骨,融与血,铭于魂,至死不渝,永世流传。”
强敌当前,不畏不惧,果敢忠义,无愧灵魂,忠耿正直,宁死不屈,保护弱者,无违天理!
骑士王在组建圆桌骑士所作的宣言毫无疑问是金莱恩帝国立国之本,骑士之心。
也是现在金莱恩帝国骑士们力量源泉——信念也就是灵魂。
从格里菲斯口中,我们了解到了骑士与巫师的最大的不同。
巫师的力量源泉来源于理解,分析,来源于探求真理。
骑士的力量则来源于信念。来源于相信,这简简单单的二字,相信自己的判断,相信眼前的事实,错了就去改正,但万不可丢去初心。
用地球话说,一个是唯物论一个是唯心论。
巫师从自然中受到启发,结合古代术士力量的残余,开创了巫师的道路,巫师的历史要远比骑士久远,甚至于骑士的力量最初都只是来源于巫师的实验室而已。
可以说巫师创造了最初的骑士,赋予他们贵族的身份,成为了看门犬一样的存在。
在那个时代巫师就是最大的贵族,但是他们的理念过于残忍,在那个年代,只有巫师才被称为人,巫师以外的一切存在都只是为了当巫师的实验品而已,残忍无情而又强大无比就是那个时候巫师的真是写照。
结束巫师统治时代的,是三位传奇人物,分别是大巫师梅林现在白巫师一脉开创者,同时也是现代魔法基础理论学的创造者。
另两位则是他的学生,骑士王亚瑟潘德拉贡,荣耀骑士又称大贵族德古拉采佩什二人。
其中骑士王开创了呼吸法,这一骑士理论,成功打破了骑士只能由血脉传承的限制,即使是普通人只要勤修呼吸法也可以获得超凡之力,这一划时代的理论。
尽管梅林大巫师的魔法基础理论,也可以使普通人获得超凡之力,但任然需要天赋,没有天赋那一辈子也就是个巫师学徒,无缘职业级。
但呼吸法,只要你有一个健康的身体,只要你有恒心有毅力,十几年如一日的修行,即使你毫无天分,那么你就可以达到职业级,当然再往上就不是毅力勤奋可以解决的问题。
而至于荣耀骑士德古拉,那位当时是有名的大贵族继承者,同时也是一名拥有极高天赋的强大巫师,在当时甚至被称为下一代的巫师之王。
据传,德古拉是由于不满巫师的堕落无情,才毅然决然加入了反抗者组织,但也有传言称其是为了友谊才背叛巫师群体。
不论他是因为什么,但如果没有他的加入,那么不可能有现在的金莱恩帝国。
在这里就不得不说一个古老传言,魔力共鸣者,要么成为一生的挚友,要么就是一生的仇敌。
这在历史上有无数的传说。
而现在你和我就是魔力共鸣者罗蒙。
格里菲斯此言一出,罗蒙极为惊诧。
看着那双蓝色的大眼睛,一时不知道说什么好。
这就好比初次见面的人,对你说我们命中注定在一起一样,令人惊诧莫名,甚至隐隐觉得,他脑子是不是坏了。
可这里不是异世界地球,是魔法世界金莱恩,在魔法世界说命运,要比在地球说可靠的多。
而且那双蓝色的眸子,怎么看怎么真诚,满眼的澄澈透明,就像他的主人一样的光明正大,没有一生阴霾。
“你不会呼吸法吧。我教你”
说完,格里菲斯再不理会惊讶的罗蒙,而是自顾自的开始解说呼吸法的修炼要点,和自己的理解分析。
时间就在格里菲斯安静的述说,和罗蒙不时的提问思考中流逝。
渐渐的夜深了。
罗蒙身侧的疤爷,一爪子就将罗蒙按倒,抬头看了看天。
只见月亮马上就要爬到正中央了,而罗蒙此时也感受到了,体内的鲜血开始翻涌,魔力越发躁动。
狼人的夜晚即将来临。
被束缚的魔狼,骑士的超新星与此夜相会,他们是命中注定的挚友?还是恨不得食其肉寝起皮的生死仇敌,这一切的一切都不得而知。
毕竟命运是不可掌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