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舜功的名字,在《明史》中只出现过一次。关于郑舜功及其所著《日本一鉴》一书,我国近世学者虽在 20世纪 40年代的论著中间或引用,但未进行系统的研究。 20世纪 70年代之初,台湾方豪先生所撰《〈日本一鉴〉和所记钓鱼屿》一文,第一次作了深入而全面的探索,从而使郑舜功“确言钓鱼屿属于台湾”的《日本一鉴》为中外人士所知晓,筚路蓝缕,功不可没,笔者亦受益匪浅。由于年久事湮,史乘语焉不详,兹先将有关此事的述评加以订正,然后在下节与奥原敏雄教授商榷。
第一,关于明廷“移谕日本国王”方案的制订时间,以及与此密切攸关的郑舜功身份问题。《明史》卷三二二《外国传三 ·日本》
记载:
明年二月,罢宜,代以[胡]宗宪,以阮鹗巡抚浙江。于是宗宪乃请遣使谕日本国王,禁戢岛寇,招还通番奸商,许立功免罪。既得旨,遂遣宁波诸生蒋洲、陈可愿往。
按照这一记载,杨宜在“遣使谕日本国王”方案提出之前既已罢官,则由他所派遣赴日的郑舜功,就与实施嘉靖帝这一决策无关,其的权威性就大大降低了。
然而,《明史》所记胡宗宪上书时间是不对的——它把此举时间整整推迟了一年。为便于行文,兹将与本节所述有关的史事发生时间概括如下:
嘉靖三十三年五月十八日( 1554年 6月 17日):张经任总督南直隶、浙、福军务 ·右都御史(《世宗实录》卷四一 ○)。嘉靖三十四年三月初一日( 1555年 3月 27日):杨博取代聂豹任兵部尚书(《世宗实录》卷四一九)。四月十七日( 5月 7日):嘉靖帝从礼部议,批准巡按浙江御史胡宗宪“移谕日本国王”方案(《世宗实录》卷四二一)。五月十六日( 6月 2日):周珫代张经任总督南直隶、浙、福军务(《明史》卷二 ○五《张经传附周珫传》)。六月十九日( 7月 7日):杨宜代周珫任总督南直隶、浙、福军务(《世宗实录》卷四二三)。嘉靖三十五年二月初十日( 1556年 3月 20日):胡宗宪取代杨宜职务(《世宗实录》卷四三二)。
由此可见,当嘉靖帝于三十四年四月十七日根据胡宗宪奏疏及礼部议复,正式批准遣使“移谕日本国王”方案时,总督南直隶、浙、福军务者仍为张经,杨宜还未上任,胡宗宪的职务较低,仅为“巡按浙江御史”或简称浙江巡按。前引《明史》有关嘉靖三十五年建议遣使日本的记载,应该往前提一年。
郑舜功又是何时开始接受“奉使宣谕日本国”的任务?他后来追述道:
念功一诚效役,九死一生,三至京师,孤忠自许,伏睹阙下之法令,则曰:“说谎者斩!”又睹兵部之门示,则曰:“一应人等,但有御侮平倭长策者,俱许具开揭帖,不时报部,以备采择。”乙卯赴阙陈言,荷蒙“乙卯”岁为嘉靖三十四年。郑舜功当年来到京师,见到兵部衙门前张贴着招聘“御侮平倭”人才的布告。他“赴阙”向皇帝“陈言”;皇帝将其所陈“特下”兵部具体办理。此事发生的准确时间,是当年“夏四月辛卯,布衣臣舜功奏奉宣谕日本国”。按是年夏四月乙丑朔,“辛卯”为二十七日,即公元 1555年 5月 17日。如上列时间表所示,正是在此 10天以前,嘉靖帝批准“移谕日本国王”的朱书笔迹犹有余馨。质言之,郑舜功是在明廷决策已然制定的情况下,由皇帝直接交兵部派往日本的。故尔郑舜功在《日本一鉴》卷首大书“奉使宣谕日本国 新安郡人郑舜功叙编”,并在书中屡屡言及:“奏奉宣谕 ,历履鲸波”;“荷蒙圣明,遣使海外 ,奉宣文德,化道裔夷”;“自奉宣谕 至丰后,丰后君臣,皆是日中摄政以集众议,每行开谕其间,彼则依谕禁行矣”[5];在洋洋洒洒的《万里长歌》内,开宗明义第一句,也是写的“钦奉宣谕日本国 ”,等等。倘若郑舜功当年只是由杨宜所遣区区“出海哨探者”,是断然不敢冒欺君之大不韪而妄自吹嘘的。更何况,《日本一鉴》成书于嘉靖四十四年,不仅皇帝朱厚熜还健在,而且郑氏撰写该书动机之一,就在于“仰惟皇上”“察功之言,行功之议;如夷狄不臣服、东南不太平者,甘受误国之诛矣”!也就是希冀此书能够直达天听的,倘若当着皇帝老倌儿之面自封“天使”,岂非拿着自己的脑袋瓜子开玩笑?总之,郑舜功“奉使宣谕日本国”的身份是毋庸置疑的。
第二,郑舜功由谁直接派遣“招谕”日本?
方豪先生文中《〈日本一鉴〉的作者郑舜功》一节云,郑舜功的“名义只是兵部尚书请浙江巡抚杨宜 所派遣的一个‘出海哨探者’ ”;最后又在《郑舜功的悲剧》一节中写道:“派郑舜功去日本的杨宜 ,是浙江总督胡宗宪的前任,曾任过兵部尚书 ”;而郑氏本人,又在《万里长歌》注内言及“遵蒙本部尚书杨 令言”云云,扑朔迷离,令人费解。
按直接派遣郑氏出海的杨宜,并非“浙江巡抚”,而是“总督南直隶、浙、福军务 ·南京兵部右侍郎兼都察院右佥都御史”——这一官衔的后半截,是他的原职及官阶,表示他的政治地位;前半截才是实际职务,即相当于今江苏、浙江、福建三省联合抗御倭寇的最高军事长官。杨宜并未“曾任过兵部尚书”,在接任周珫前,只曾由“南京户部右侍郎”改任“南京兵部右侍郎”。
至于郑氏自注中所称“遵蒙本部尚书杨 令言”,当是指嘉靖三十四年三月初一日新任兵部尚书的杨博:是日,“升总督蓟、辽、保定 ·都察院右都御史杨博为兵部尚书”,以取代聂豹。因之,这位“本部尚书杨”当为杨博,与杨宜无涉。
第三,郑舜功究竟在日本丰后岛“开谕”、考察了多长时间?
方豪先生首先提到:郑氏“到日本是三十五年丙辰 (1556年):到过丰后,谒见丰后大友义镇;三年后 ,携带所搜集的资料而归国 ”。
井上清先生也认为: “1555年,明朝郑舜功奉浙江巡抚的派遣前往日本,在九州住了三年,归国以后写成《日本一鉴》。”
《日本一鉴》一书。 ”众说纷纭,莫衷一是。
其实,此事在《日本一鉴》中交代得十分清楚。前述嘉靖三十四年夏四月二十七日“布衣臣舜功奏奉宣谕日本国”,只是他此时开始接受任务,并未立即成行。兵部尚书杨博在郑氏行前告诉他以“国客”
名义,来完成这次特殊使命。郑舜功专门对此作了说明:
“国客”之名,盖因奉使之际,遵蒙本部尚书杨令言:但以中国百余年来,未尝遣使日本国,是故不敢承领文移,取辱使命。但以“国客”之名,先之以忠信之言,晓之以仁义之道,要之以文德之教,使蛮貊之民,乐生于化日之下,自谓用夏变夷之一端耳。然后,当“兵部咨送总督军门”时,杨宜已代周珫总督南直隶、浙、福军务,乃遵照嘉靖帝决策中有关“令抚按衙门,移谕日本国王”
的旨意,“转咨浙、福军门,文移浙江司、道,议功使往日本国”。但是,郑氏“奉使日本时,浙[江]、[南]直[隶]、福[建]海皆有贼,故取道广[东] ”。在此期间,“募得从事沈孟纲等,订盟歃血,忠义一心,尽忠报国”。准备工作主要是要避开沿海倭寇肆虐最剧的浙江、福建,辗转南下,最后选择广州五羊驿为起点。此时已经是嘉靖三十五年( 1556年):“丙辰仲夏,人事既具,风(泛)[汛]乃期,我方津发”;“丙辰汛月,舟至日本丰后国”,时在当年六月。
郑舜功抵丰后岛后,“自以‘大明国客’之名,随谕西海修理大臣源义镇,禁戢所部六国地方;其余列国,止可移书,由其禁否。功按大
又按丰后且有奸宄颠倒其间,功加深虑,随为批书,付与从事沈孟纲、胡福宁,潜济二海,晓谕日本,期得真情,归报朝廷。”他本人则与日本使者僧清授先归,于当年腊月十五日启碇——“冬十二月庚子(即十五日,按其时公历已值 1557年 1月 15日),日本西海修理大臣·六国刺史 ·丰后土守源义镇僧清授附舟报使”。由于此时已届严冬,错过了航行归国的最佳季节,航船难于按针路正常行驶,“遴流溯风”,“狂风折舵,而船欲覆”,“延回大、小琉球,凡四十昼夜,九死一生,乃克至广”。“嘉靖丁巳春正月辛巳(二十七日,即公元 1557年 2月 25日)……惟时布衣郑舜功使日本还”。这是郑舜功、僧清授一行抵达五羊驿海珠寺的准确时间,减去归途所耗 40天,则由丰后启碇时间为头年腊月十五日;而郑舜功是头年六月到达丰后,前后算来,他一共在丰后只停留了半年,这与其自述“馆彼六月”是全然吻合的。
《日本一鉴》一书,内容至为宏富。郑舜功是如何搜集有关资料,又是怎样记录下钓鱼等岛屿的史实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