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枫干脆信马由缰,开始自修――他现在修为大涨,已经能做到“分心两用”。不过,这种状态下的自修效果会比一心一意的差上一些。中午时分,三人来到莲花峰山麓的一片树林里,却正见到明飞在林子里练剑。
说是练剑,其实只是练拔剑的动作,不停地,重复地,一次次把剑插回腰间,又拔出来,不知连续插拔了几百几千次,可他始终毫无厌倦之色。就这般一遍遍地重复着这个简单枯燥到了极点的基础动作。
哪怕看见陆枫他们来到,明飞依然熟视无睹。
在他的眼里,永远都只有手中的剑!陆枫忽地飞身下马,道:“明飞,再来比一场?”
明飞霍然转身,虽然他加入了明教,名义上陆枫是教主。可他依然不假颜色,冷然道:“我从不和人比试切磋。”
陆枫道:“我知道。如果你觉得你可以杀死我,我并不在意。”
明飞瞳孔收缩:“好!”
――他的剑不知何时又插回了腰间,凛然面对陆枫。对面的赵雨菲忽地不自禁打个冷战。她看见明飞,就仿佛面对一把出鞘的利剑一般。有一股逼人须眉的震慑感,隐隐会产生畏惧。第一感觉就是想打马离开,避得远远的。
徐沐橙因为没有练武的缘故,倒没有这种感觉,反而欢欣地睁大眼睛观看。
毫无疑问,明飞的修为明显进步了不少。他的气势更加凌厉,人招合一的意境更加圆满无瑕。
他的剑虽然没有出手,但他的招已在。
这无形之招,对于目标,本身就具有无以伦比的威胁,甚至能不战而屈人之兵。
不过,明飞的对手是陆枫。
陆枫往前一站,眼神迅速变得漠然,整个人的气势同时为之一变。如果说明飞给人的感觉是一把出鞘的利剑的话。那他的,便彷如是一只剑鞘。
是的,是剑鞘。看似无锋,却能把一切锋锐容纳包裹。
――海纳百川,有容乃大。
陆枫自创出来的武道,本身就是此种本质风格。
明飞没有迟疑,因为他怕迟疑多一秒钟,他就会失去了出剑的勇气。这对于阿飞和荆无命的弟子传人来说,不敢出剑,意味着终生被毁掉了。他可以败,可以死,但绝不能不敢出剑。
剑已出。
嗤!
铁皮剑犹如一道毫不起眼的闪电,以肉眼不可见的速度疾掠而来。
啪!
很细微的声响,但场中形势已经十分清楚。陆枫的右手食中二指,竟然夹住了“阿飞的剑”――曾经以为天下间无人能夹住的“阿飞的剑”,就在瞬间被破了,破得如此彻底。
这就是差距吗?
明飞面色灰白――他是一个绝不服输的人。可不服输又如何,在绝大的差距面前,任何的意气都是泡沫。
原来,本以为可以通过数倍于人的艰苦努力,可以弥补起来的差距,事实上反而在不断拉大……
毋庸置疑,陆枫现在,也已渐渐进入到“人招合一”的意境。最起码,一只脚已跨入了进去。而如果他完全地进入到“人招合一”的意境,那么,明飞根本连剑都出不了。
不用出剑,他就输了。
“你还是不明白,你到底欠缺些什么。”
这时,陆枫淡然地开口了:“我最后说一次,天下间从没有莫名其妙就能成为高手的例子。就算有,也是伪高手。踏入‘人招合一’的意境,是你的优势,但同时,这个优势也会变成你致命的破绽。因为你太依赖于此。这样,你很容易就会钻进牛角尖里去,觉得只需继续把意境提高,你就能无敌天下。但意境,归根到底,它只是表现实力的一种形式。无论此形式有多巧妙多有效,它终归离不开实力的限制。没有坚实的实力凭仗,一切的形式都是无本之木,无源之水。我虽然不知道你所学的《阿飞的剑》为何等状态。但如果你真想有朝一日踏上巅峰,你必须要走出真正属于自己的路。否则,你也就是个在某套武学的模子下,亦步亦趋的可怜虫罢了。”
陆枫说得很诚恳,事实上他极少和第二个人一次性地说这么多。
说完,飞身上马,哒哒哒地走了。
身后徐沐橙赶紧打马跟上来,笑道:“木头,我还是头一次听到你对人说这么多话呢。嗯,可到底是什么意思呢?”
陆枫淡然道:“这番话又不是对你说的,你知道什么意思又有何用?”
“切,不说拉倒,我问雨菲去。”
赵雨菲笑道:“其实我也听得不是很明白。师兄的意思,大概是叫明飞不要再一心一意地钻研本身所学的武功了。而是应该跳出樊笼去,加进自己的感悟体会,争取自创出最适合自己的武道来吧……嗯,师兄,我理解得对不对?”
陆枫对她一竖大拇指:“聪明,呵呵!他人的武学便等同于他人的道路,踩着别人的脚印走,你最多只能成为他人的影子。所谓:青出于蓝胜于蓝,皆因青色脱胎于蓝色,却已经拥有了属于自己的颜色。”
这本是一个很浅白的道理。不过很多人因为自身的局限,却始终看不透彻,身在囚笼而不自知。
换了以前的陆枫,何尝不是如此?
赵雨菲问道:“可是师兄,自创武道不是很艰难吗?”
陆枫道:“不同的武道,会有不同的创造方式和手段。只要你找对了方向,就会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赵雨菲哦了声,似懂非懂。她虽然是个江湖人,但花费在修炼上的时间委实不够多。因为她总是太在乎别人的感受了,简单地说,不懂得拒绝人。
对于这一点,陆枫曾多次说过她,可赵雨菲就是难以改变过来。俗话说:本性难移。
说的便是这个道理。
久而久之,陆枫也不再多说了。只要赵雨菲自己觉得开心就好。江湖的本质,不就是一个游戏嘛,对待游戏的态度,本就各个不同。如果千篇一律的“苦大仇深”,或者“日练夜练”,那这般的江湖,也忒无趣了些。
“木头,那块石头真成石头了,还傻傻站在后面一动不动呢。”
徐沐橙偷偷往后瞄了一眼,看见明飞站立如标枪般站在原地。
――明飞加入帮会,担任血手狼王,但他我行我素惯了,很少和其他人互动。诸人对他的印象一般,谈不上有太多的好感。
陆枫道:“让他想吧,他想通了,自然就知道该做些什么了。”
……
第二天,众人正在光明大殿召开一次常规会议,明飞忽地来到陆枫面前:“教主,我想离开帮会。”
闻言,诸人无不变色――没有重大理由就要脱离帮会,可谓是江湖大忌。
“好!”
令大家没想到的是,陆枫很爽快地答应了――
帮会公告:护教法王之一血手狼王明飞经教主同意,即日起离开帮会,浪迹天涯……
对于陆枫毫无代价地让明飞离开,包括徐沐橙在内都感到有些不理解,可陆枫只解释了一句:“他还会回来的。”
一人问:“如果他不回来呢?”
“如果他不回来,那也证明其本身就不值得挽留。”
陆枫的话中,颇有些禅机,诸人固然不大明白,可也知道不该再多问。
其实在对待明飞的立场上,陆枫所采取的是另一种方式,此方式和以前的洛雪依不同。在洛雪依眼中,明飞不过是一把杀人的剑,剑能杀人就足够了;可陆枫看来,小飞绝不该只是一把杀人的剑。
他的个性够倔强够有原则,你可以叫他去杀人。但一旦使用不当,这把剑反会向你对准,杀你。因为从根本上讲,明飞绝不是那种甘心被人摆布奴役的人。这就是他为什么要出左手剑击杀欧阳吴山的主要原因。
明飞不是笨人,他知道击杀欧阳吴山的后果如何。其实当时他也能选择手下留情,然而他最终没有那样做。
皆因欧阳吴山的行径已经触犯到了他的底线。
不管是谁,只要触犯了他的底线,明飞就绝不会留手。而不管和谁,当彼此的关系产生了裂痕,他都只会直接选择割席断交,而不会再试图挽回补救。这一点,和陆枫出奇的相似。
对于这样的人,要么你和他成为敌人,要么,成为朋友。
陆枫当然首选后者,所以他不惜口舌地指引明飞。至于最后明飞能否成功地走出属于自己的路,以及日后会不会知恩图报,那都是以后的事情了。起码,他能决定离开帮会,就算是走出了第一步。
说白了,陆枫目前仍然只是在对方的心里再度种下一粒种子,一颗能让明飞走的更远的种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