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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木变石戒指

长途汽车在一个小镇停了下来。司机和旅客都要在这里吃午饭。

我匆匆在小摊上吃了碗素面,便在小镇唯一的街道上游逛起来。

这小镇自然不是我的目的地。我回省城时将取另外一条路径。看来我一生也许只路过这小镇一次。正因为如此,我觉得应当抓紧时间逛逛。司机宣布车子在这里停留半个小时,那么,逛完这唯一的一条街道该完全来得及。

据说这是一个古老的小镇。但沿街新房子不少。百货商店很像样子。甚至有一家冷饮店。老式的房子虽然陈旧,但看上去也不过几十年的历史,称不上什么文物。

忽然,一扇黑漆木构院门进入了我的视线,仔细一望,那院中房屋的屋脊、檐板、女墙,都颇有点明代建筑的风味;走近去,门敞着,天井中好一株紫薇,光溜溜的树干上鼓出几处木瘤,繁密的枝条树叶中,怒放着簇簇粉紫的花束。这显然是当年镇上首屈一指的乡绅的宅院。没想到经历过那么多社会变动的风雨,它仍旧保持着当年的风貌。

我好奇地迈进了院门。当我走近那株紫薇时,从厅堂里迎出来一位老先生,此公虽然穿着今天大家常见的衣装,但那气度做派,不知怎的,让我不由得联想到当年私塾里的塾师。

他语气极其斯文地询问了我,我也语气极为谦恭地询问了他。

我自报的身份,引出了他高昂的热情。而他对那宅院的说明,也引出了我浓厚的兴趣。

可恰在这时,街上传来司机按喇叭的声音,催乘客上车了。我不能误车,赶紧告辞。

长途汽车开过那座不同寻常的院落时,一瞥之中,我发现那位老先生竟立在门口彬彬有礼地向我微微招手,我便也忙挥手作答。

老先生传递给了我这样的信息:那宅子是当今一位名人的故居。现在乡政府已经设法迁走其中的住户,拨款加以修葺,并由他暂且担负看管任务。在县政府中,有两种意见。一种意见是:那位当今名人是本县的骄傲,应将其故居辟为纪念馆;另一种意见是:他固然对国家贡献很大,甚至国际上也有一定的影响,但似乎还没有伟大到应将其故居辟为纪念馆的地步——不过,持后一种意见的同志也主张将那座院落加以认真保护,因为那建筑本身具有文物价值,且随着农村文化水平的提高和对精神生活的需求增加,那座院落可发展为乡中的一处图书馆和博物馆。

从省城出发时便一直天阴。汽车离开那用午膳的小镇后,外面下起雨来。车开了十多分钟后,雨渐次变大。又开了十来分钟,汽车竟在另一个小镇停下。开始,大家以为汽车出了什么毛病,后来才搞清楚,原来是前面河桥上出了事故——一辆卡车和一辆拖拉机相撞,交通堵塞。没有两三个小时,是无法通车的。

外面下着雨,旅客们大都不愿下车等候,宁愿挤在车里,或看书报杂志,或聊天解闷,以熬过那段难耐的时间。

我便同旁边一位本地干部聊了起来。那干部四十多岁,看上去相当精明强干。我问起那座名人的故居:“怎么一直保护得那么好?”

他说:“是呀。‘文革’当中,也只是初期‘破四旧’时,受了点轻微的冲击。它的主人是保护对象,宅子当然也就成了保护对象嘛。”

我问:“他老家还有他的亲属吗?”

他说:“他几十年前就离家出走了,家里的直系亲属几十年里外出的外出,病死的病死,剩在县里的好像一个全无。”

我问:“直系亲属没有了,旁系的总还有吧?”

他笑了:“那就太多了。算起来,镇上怕有一半是他的亲戚,我们这里把这种情况叫‘转转亲’,论起来,我也能算他的远亲呢,不过,我比他高两辈,他该叫我舅公呢!哈……”

车窗外的雨略小了些,有的乘客耐不住寂寞,下车寻乐趣去了;附近几个小棚摊下的小贩便向他们倾销茶叶蛋,有的还提着小篮到车窗外向我们兜售。我买了四个茶叶蛋,递给身边的旅伴两个。

旅伴道了谢,吃了那两个蛋,仿佛要报答我似的,向我提供一个信息,说:“对了,你问他的直系亲属……我想起来还有那么一位,不过,她的身份很难确定,要说亲,那是很亲的;要说不亲嘛,那她就连旁系的旁系也算不上……她,就是他的原配!”

“原配?”我被这新信息冲击得兴奋起来。当然,这种兴奋是一种无聊中的好奇感。

“原配”,又写作“元配”。这个称谓真有意思。

它并不等同于“前妻”。

我读过一篇很长的介绍那位名人的报告文学。文章里用极生动的笔触描绘了半个世纪以前,他怎样毅然逃脱了封建家庭的羁绊,投向新时代的进步潮流。

父母给他包办了婚姻。据文章所写,当他被强迫着同那位新娘子拜堂时,他惶恐地望着那块红得像血的盖头——他觉得自己正面临着一场屠杀。在洞房里,盖头终于被揭开了。呈现在他面前的不仅是一张陌生的面孔,而且是一个陌生的灵魂,然而最令他汗毛孔发炸的还是她那双“三寸金莲”。他不仅坚拒与她同床,并且在第二天凌晨越墙逃跑了。他逃回了省城。他那时正在省城上中学。估计家里将来人追索,他在学友的支持下,逃到了省外,投奔他那位思想开明、家产殷实的叔父,以此掀开了他那波澜壮阔的人生中关键的一页……文章没有交代这位名人是否同那位原配履行了离婚手续。他大约给家里写过决绝的信,那相当于休书。实际上这种包办婚姻是不合法的,他同她既无所谓结合,也就无所谓离异。但在人生的途程上,他和她命运的轨迹,毕竟有过那样一次隆重的交叉:她被盛装浓抹,被花轿运进了那座宅院,同他面对着大红喜幛和杯口般粗的龙凤花烛,被傧相们摆弄着拜过堂,送进了溢满红光的洞房,同坐过一张覆着绣花帐幔的宁式雕花木床……

仅仅一夜,便决定了她的身份——人们把她叫作他的“原配”。

我随口问道:“那原配后来怎么样呢?”

旅伴不经意地回答:“怎么样?没怎么样。她就住在那宅子里,一过就是几十年,半个世纪还多吧。”

我问:“她没回娘家去吗?”

“没有。解放前,她没脸回娘家。解放后,好像她娘家也没剩下什么直系亲属了。她就一直留在婆家,当媳妇,守活寡。听说公婆倒不拿她当外人,处得还不错。”

“她现在还住在那个宅子里吗?”

“好像已经死了吧,像一根蜡一样,点完了,也就灭了。”

旅伴说着隔窗发现了什么熟人,便撂下这个可有可无的话题,离席下车,同那熟人叙旧去了。

车上所剩旅客已然不多,何时开车更觉渺茫。不知为什么,那不经意中引出的话题,竟不能从我脑中消散。

我不觉忆起自己所知的关于那位名人的经历。他的足迹不仅遍及全国,更远及海外,他既出入过都会洋场,也深入过深山大泽,他从多次的大惊大险中获得过斗争幸福,也从罗曼蒂克中享受到足够的人生乐趣,而最令人羡慕和钦佩的,是他半个世纪里,基本上与时代的潮流共进。他从封建地主家庭中获得了受教育的机会,而在帝国主义兴办的教会学校中,他又获得了优于封建意识的资产阶级思想。当他凭借着资产阶级民主思想同封建家庭决裂以后,在时代潮流的激荡下,他又接触了先进的无产阶级革命理论——马克思列宁主义,于是他投身于革命营垒,并在激烈复杂的斗争中渐渐改变了资产阶级自由主义的世界观,形成了无产阶级世界观……他如今不仅是学者、名流、许多人的崇拜对象,更是社会活动家、官员、国际上瞩目的人物,截取他生涯中的一个片段,便足以构成一部情节奇谲、高潮迭起、激动人心的艺术作品。据说已有一家电视台正着手准备录制歌颂他的电视剧。只是在究竟用他的真名实姓,还是给主人公另取一个与他姓名相谐的假名这个细节上,尚未最后敲定。

在同一个时间流程中,他的原配却始终守着那样一座古老的宅院,过着毫无价值、毫无乐趣的平庸生活。仔细想来,那并不是她个人选择的结果,她不能掌握自己的命运。

也许是处于那样一种阴雨的天气、半空的车厢、漫长的等待、百无聊赖的处境……我竟奢侈地任自己的思绪围绕着那原配转悠起来。

诚然,她是没有价值的。倘若把那名人比作一颗天上的星,那么,她便是地上的一粒沙。

司机来宣布了一个坏消息。我们当天肯定走不成了。但车所停靠的小镇上那家小小的旅舍,住不下我们这么多人。一部分得由他送回用午膳的那个小镇去住宿。

我做出了返回第一个小镇的抉择。

仿佛鬼使神差,在那小镇的旅店中定下铺位,存好行李,我便租了把红油纸伞,冒着粗大的雨丝,走到了那个宅院。

我敲开了已经关闭的黑漆大门。开门的那位老先生见到我真是惊喜交集。他把我迎到里面,听完我的解释,热情地说:“既然如此,你何不干脆到这里来住?这里比旅店干净多了。我们也可促膝谈心,消此雨夜。”

原来那宅子中只住着他一人。算是管理员吧。他迫不及待地将堂屋建筑的特点指给我看:“你看这梁柱,比清代以后的肥大多了,檐枋用的是自然弯曲的木材,大雅若俗,不似清以后那般强力规整,反显拘束。你再看这柱础,是典型的明鼓镜式……”

那宅子前后竟有五进之多,后面还有一个有待修整复原的花园。当然,每一进的天井都不是很大,而且越往后天井越小,最后一进的天井看上去只有6平方米左右。在路过最后一个天井时,他将一间厢房指给我看:“这便是幺先生的原配住的地方。她20岁住进这间厢房,72岁死在这房里的宁式床上。”

我渐渐熟悉了这里的人们对那位名人的称呼:幺先生。他是这所宅子的老主人的最小的一个儿子,当时上下都称他为幺少爷,后来又类推把“幺先生”作为他的代称。

我觉得那所宅子有两种互相矛盾的气味:一种是霉味,不是一般的霉味,而是一种朽木霉透了的气味;另一种是刨花和油漆的气味。两种气息交融在一起,吸入肺里,令我产生一种怪异的感觉。

管理员老先生占据着头一进堂屋边的一个套间,里面有两张单人床,铺盖、床单、枕头和蚊帐看上去确实都比旅店干净。他告诉我,他自己的家就在镇子那一头上,招赘进了一个女婿,又生了两个外孙,老伴乐得当外婆,他却嫌家里热闹得看不下书,所以搬到这里来住。屋里两张床一张是他的,一张是公家的——以备同他换班的值夜者使用。他说这晚愿将自己的床让给我,他去睡那张公家的——这自然是一种极为友好的表示。

我应允了他,打伞返回旅店,去退掉铺位、取出行李。

听说我要到他称之为“大黑门”的地方住,那年轻的营业员睁圆了眼睛望着我,仿佛我是一个怪物。

我也惊异地望着他。他留着女式的长发,上唇留着胡子,并且脖子上还挂着一条金闪闪的项链,下头坠着一个造型蹩脚的银色十字架。我还注意到他手上戴着个方戒面的戒指。而尤其令人惊异的是,他身上穿着一件港式“T恤”。上头用英文印着“玛丽,别吻我”的字样。我没想到在远离省城的小镇上,竟也有这般模样的摩登青年!

我试图使他理解,我换到那里去住,是为了搜集那位他应引以为荣的前辈同乡的材料;可是他竟听不懂我的意思,因为他似乎对那位前辈同乡的大名并不熟悉,直到我说出“幺先生”这个称谓,他才恍然大悟,却向我掷出了一个极为粗鄙的问题:“他不是发了大财了吗?你写文章捧他,他给你多少钱?”

我觉得他简直不可理喻。不过我不想把关系搞得太僵,说不定我今后还要同这家旅店、同他打交道。于是我对他说:“我对幺先生本人的兴趣倒并不大。我这回主要是想了解一下他的原配的情况……”

他听不懂“原配”这个词语代表着什么。

倒是恰好走来的一位胖大嫂听懂了我的意思,便插进来问我:“幺先生那原配?有什么好了解的?活着像只影子,没声没息。死了谁记挂她?你不提我都把她忘了。”

真是兜头一瓢冷水。

去“大黑门”以前,我先到镇上一家饭馆用晚膳。

也许是因为镇上陡然增添了许多旅客,饭馆的生意格外兴隆,放眼望去,几乎没有一张空桌。

我找到角落里的一张方桌,那张桌子只有一个顾客。看样子他是个当地的酒客,他只买了一盘烧腊,饮着一杯白酒。他显然已到古稀之年,瘦长的脸上满布皱纹,肩膀有些拱曲,但他牙口还好,给我印象最深的是他那双眼睛,一般老人到这个年纪眼睛早已混浊,但他那一双被围在细琐纹路中的眼睛,却还相当清亮,尤其是当他微微仰头饮酒时,电灯光射进他的眼里,竟反射出一种矍铄的光彩来。

我照例要了一碗素面。面很烫,而且搁了过量的辣油,我吃得很慢。趁那老头眼光同我相接,我主动搭话说:“老大爷是本地人?”

他点了点头。

我告诉他为何在此滞留,并把话题引到了“幺先生”身上。我问:“您年轻的时候,自然见过幺先生?”

他开口答言:“见过。我是他家佃户。”

我顺势往下问:“那您自然见过幺先生的原配?”

他抬起头来,两只眼睛盯着我,仿佛我这问题很使他意外。

我望着他,等待他的回答。

他想了想。也许有几秒钟,也许竟有一分钟,才回答我:“那我没见过。”答完便闷头喝他的酒。

我一边吃面一边想:奇怪。幺先生不到20岁就离乡了,从此再没回来,他倒见过;那幺先生的原配一直在这小镇里住了几十年,他倒从未见过,这可能吗?难道那位妇女在解放后的三十几年里,也大门不出、二门不迈?

显然,不是没见过,而是没兴致谈论这个人。

一个人存在了几十年,周围的人竟视而不见、听而不闻,连进行一点原始回忆的兴致也没有,这该多么可悲。

我吃完面,一抬头对面的老头已然消失,桌上剩着多半盘烧腊和一只空酒杯。

“大黑门”里的老先生对我真好。

我一迈进他那间屋,便看见屋中的办公桌上已经堆了一堆花生米,并且搁了一瓶上好的白酒,摆了两只酒杯。

“交个朋友嘛,”他搓着双手,诚恳地说,“我姓口天吴,名如瑾,‘如来佛’的‘如’,‘周公瑾’的‘瑾’,你就叫我老吴吧。”

“哪里,”我忙投桃报李地说,“您比我年长多了,您直呼我名字吧,我只管您叫吴老伯。”

我们坐下来喝酒。各坐一把藤椅。酒味香醇,花生米粒大而香脆。窗外的雨又由小而大。淅淅沥沥地正助谈兴。

吴老伯且不容我询问我所感兴趣的,他不断向我打听“外部世界”的信息。原来他是一个年纪虽大却怀着孩童般求知欲的入世之人。我原以为这寺庙般的“大黑门”里,只能住着一位隐士呢。

吴老伯原是镇里小学的语文教师。他的足迹至今尚未出过县境,但听他的谈吐,他的见识颇广。原来,他好读书,近年来更热心地阅读各类报纸杂志、收听广播、收看电视……他大概是如今小镇上吸收信息量最多的人。

正当他还要细问我车子在北京的立体交叉桥上究竟该怎么行驶时,我忍不住扭转话题说:“哎呀,我都讲累了。吴老伯,我歇一歇再跟您讲吧。倒是该由您给我讲讲幺先生的事了!”

吴老伯显然对这个话题并无很高的兴致。他吃了一粒花生米,呷了一口酒,耸耸眉毛说:“幺先生的事,许多文章已经讲得很充分了,我倒真没多少好补充的,他只在这镇上读过三年私塾。十多岁就到县城上洋学堂去了。后来再到省城上教会中学。再后来一逃婚,便从此‘黄鹤一去不复返,此地空余黄鹤楼’。他在家乡真没留下多少事迹。县里不是有主张把这个宅院办成纪念馆的吗?我也想方设法去搜求过他的事迹和遗物,虽不无所得,但意义都十分有限。”说着他打开抽屉,取出一册线装墨迹,搁到桌上,用手指头捻了捻册边,告诉我说:“他那原配死后,从她那住房里倒是找到了这么一本墨迹,不过并非幺先生的日记、笔记,不过那是他练字时抄录的一些现成的唐诗……”他又呷了一口酒,大概是“酒后吐真言”吧,他两颊绯红地对我说:“我热心于管理这所宅子,倒并不着眼于它是幺先生的故居,实在这宅子是一所难得的明代民居,本身就是一组珍贵的文物……”说着他又拉开抽屉,把幺先生的那册墨迹装了进去,清了清嗓子,大概是想再详细地给我讲讲这座宅子的文物价值。

我却更关注与这所宅子有关系的人,特别是那原配。于是赶忙问:“在这宅子里住得最久的,怕就是幺先生的原配吧?”

他说:“当然。这宅子直到土改的时候,还住满幺先生的家族。但后来别的人都先去了……”

我不免问:“幺先生家里,土改的时候得划成地主吧?”

他说:“那个自然。不过,幺先生的父亲,一来因为养了革命的儿子,二来本身自抗战时候起又有种种进步的表现,所以划成了开明士绅,没挨过什么斗争。幺先生的母亲自然随丈夫算。幺先生的大哥、二哥早也离家,一个在上海成了民族资本家,一个老早就投奔了延安,成了老革命。这且不去说他,土改时留在家里的有三哥三嫂,这二位都跟鄙人同事,一位在小学里教算术,一位在小学里按风琴教唱歌,当然没划地主成分,他们子女还小,自然更不算;幺先生的四哥是个呆子,吃饭穿衣勉强可以自理,别的一概不懂,成分也没有划;幺先生还有个姑姑,当时也住在这个宅子里,她算带发修行,吃斋念经,土改时也没算她地主,后来她还当过省佛教协会的理事;按说最该划地主的是在他家当管家的二娘,这二娘是幺先生母亲的胞妹,同他姑姑一样也是个老处女,收租讨债一类的事都由她出面,不过,她在解放前夕得猩红热死掉了;结果他家的地主成分,真正落实的还是幺先生的原配……”

听到这里,我吃了一惊:“怎么?单她算地主?”

他说:“可不,其实她在那个大家庭里地位最低,完全主不了事。她就是伺候公婆,每天给公公炖银耳汤,给婆婆捶腰腿……还要不停地为他们绣寿幛一类的东西。”说到这儿,他又抚慰似的告诉我:“解放后虽把她划成了地主,倒没怎么难为她。后来凡镇里召集‘地富反坏右’五类分子训话,她便从幺先生家出去,往角落里静静地一站。镇上历届的领导倒都注意把她同别的五类分子区别开来。后来虽说阶级斗争的弦越绷越紧,对她的态度倒越来越松。召集五类分子训话、批斗,她去了,还悄悄让她回家去待着。‘文革’刚闹起来那阵,也不知怎么传来个消息,说幺先生让造反派给贴了大字报,眼看就要揪出来示众,镇上中学的红卫兵闻风而动,闯进了这座宅子,把她当‘反革命修正主义的臭婆娘’给斗了一顿,但正当‘红卫兵’们要来破坏这座宅院,并把她拉出去游街时,又传来了消息,说是中央首长保了幺先生,不让冲击他,给他贴的大字报都揭下来了,于是‘红卫兵’就没再来这个宅子里闹,幺先生的原配她也便照样静悄悄地在这宅子里住了下去……”

我喝了一口酒,问:“那原配,解放后她靠什么生活呢?”

吴老伯说:“那她倒真是自食其力。她是包皮蛋的能手。皮蛋你们叫松花蛋吧?她自己养鸭子,包了松花蛋,提到供销社去卖。镇上也常有人提着鸭蛋去找她,请她包,给她一点钱。她真可算荆钗布裙、粗茶淡饭,过着深居简出的生活。”

我又问:“那幺先生家里别的人死的死、走的走,空出的房子谁来住呢?”

吴老伯笑了:“你怕有空房子没人来住吗?陆续搬进来好多家人,大都是镇上机关的干部,还有一些有门路的人;宅子一解放就整个算房管所的了,不过,听说倒一直没收过幺先生亲属们的房租……”

我有点故意地问:“那收不收幺先生原配的房租呢?幺先生同她毫无血缘关系,又从来不曾承认她是他的妻子,难道她也算一位亲属么?”

吴老伯一愣。他似乎从未从这个角度考虑过这个问题。想了一想,他笑笑说:“是呀。细论起来,我同幺先生还多少有些血缘关系呢。我们是五服外的远亲,他该叫我表弟。他那原配,论道理,论法律,实在不能算他的什么亲属。不过,奇怪么?也不奇怪——从历届的镇党委,到‘文革’中的革委会,到镇上的所有的人,也无论左、中、右,心理上倒都一直把她看成同幺先生有着亲属关系的人,而且就是幺先生他们那个家族,看来也并不都同幺先生一个态度,幺先生是一刀两断,他们至少是藕断丝连……对了,‘文革’当中,幺先生大哥一家在上海遭遇很不好,两个女儿都让下乡插队。她们本来大概该去安徽,后来不知用什么法子都弄到了这里来。她们都管幺先生的原配叫婶婶,那原配也真把她们当亲侄女待,那一阵不是幺先生的名字又重新在报纸广播里出现了吗?所以尽管幺先生原配成分不好,倒比镇里的红五类们更显得安全。那两个侄女儿因此不仅得到了她生活上无微不至的照顾,也通过她间接地得到了一种政治上的保护……那几年按说是解放后最阴暗的岁月,可幺先生的原配倒常在街上露面,人也仿佛胖了点,脸上也似乎有了点红晕;后来‘四人帮’倒台了,两个侄女儿回上海了,她倒又仿佛缩了回去,瘦了回去……唉,她这人的命运真跟众人不一样啊……”

讲到这里,忽然电灯灭了。窗外的雨声一下子袭进窗内,声音格外撩人思绪。

吴老伯点上一支蜡烛,习以为常地说:“一个月里总有几夜如此。弄不好要下半夜来电,我们还是只管对酌夜谈吧!”

我凝望着摇曳的蜡烛,心里有一种说不出的滋味。这时我意识到,我对那位幺先生的原配的命运所产生的关注,已经超出了一般好奇心的范畴。

我在烛光中想象着幺先生那原配的身形面容,可她模糊得如同雨中的风景。

我不由问:“那原配,她什么长相呢?”

吴老伯笑了:“你怎么连这个都关心起来。唉,让我想想……她实在是貌不出众。丑也不能算丑,可实在一点不俊,平常得很。对了,要说特征,那她那双脚可真小得可以,像端午节包得最秀气的粽子……你们哪里知道,旧社会里,封建脑筋的人,偏认为女人小脚裹得越小越尖越美。那幺先生的原配把脚裹得那么小,一定吃了不少苦头——我就亲眼见过我母亲给我大姐裹脚,真像上刑一般——可是等到她那脚骨弯曲团缩成了那模样,没法再改变时,时代却前进了,美丑的观念完全改变了……据说幺先生临逃走以前跟他母亲说过:倘若她是一双天足,也许我还能勉强接受,可是她现在这么一副模样,我看一眼便要作十日呕!结果他没有呕到第二日,就逃走了……”

我眼前似乎晃动着一个穿旧式服装的妇女,面容平板无光,但双脚颤颤巍巍地在泥泞的村路上留下了一行粽子般的足迹……

吴老伯继续对我说:“那幺先生的原配死去以后,你猜我女儿怎么说,她说:‘谢天谢地,可又少了一双给我们中国妇女丢人的小脚!’她可不像你这样,似乎对那小脚老太婆还有几分同情,她觉得那小脚老太婆死得太好了……”

我便说:“我对她的同情岂止几分。就按半个世纪算吧,五十年,六百个月,一万八千二百五十多天,她可怎么熬啊!你想想吧,在这一万八千二百多天里,幺先生有多么丰富、多么曲折、多么了不起的经历!而她呢,竟一辈子没有走出过这个小镇……”

吴老伯忽然激动地截断我的话说:“哪里哪里!她足迹所到,比我还远呢!她是进过京的!”

我大吃一惊:“她进过京?”

吴老伯端起酒杯,劝我与他同饮一杯,并且说:“你听谁说的她没出过这个小镇?干掉这杯,你且听我向你细细道来,她是如何进京的……”

十一

幺先生的父亲,解放后第二年就病故了。幺先生的母亲不久被上海的大儿子接了去。幺先生的原配进京去寻幺先生,就在那以后不久。

谁也不清楚幺先生的原配究竟是怎么想的。她好像也没跟镇上的有关部门打招呼,突然就搭长途汽车去了省城。也不知道她这好比从古井里头钻出去的人物,怎么竟又在省城买了进京的火车票,一火车坐到了北京城。

据说她在北京前门火车站下了火车,就去找穿制服的民警。她把手探进怀里,曲曲折折地取出来一个手帕包儿,打开了一层又一层,取出一样东西,递到那民警手里。民警以为递给他的是一个信封或者是一张路条,常有人那样向他们问路,可这回他接到手里的,却是一层叠起来的《人民日报》。民警莫名其妙。后来才弄明白,原来这个小脚女人是要他帮她找报纸上登的那张照片里的那个人。不消说,那个人就是幺先生。照片印得很清晰,幺先生显得十分英俊潇洒,而且旁边的消息里把他当时的职务也说得清清楚楚。民警便问:“你是他的什么人呀?”她说:“我是他的原配。”民警将信将疑,把她带到派出所去,请她暂且休息。然后民警就帮她打电话联系,打来打去,也真联系上了。

后来就来了辆小轿车,小轿车里下来一位年轻的女干部,她把幺先生的原配接走了,还跟派出所的民警道了谢。

小轿车开到了一处地方,有好大的花坛,开着五颜六色的花朵,有好高的楼房,净是亮闪闪的玻璃窗子;那女干部就把她带进了楼去,把她一直带进一间宽敞的屋子里,屋子里有席梦思床,有成套的沙发,地上铺着地毯,还有带台灯的书桌,好大的电风扇……大屋子里还套着小屋子,小屋子里的墙壁、地面都是雪白的瓷砖镶砌的,有好大的白瓷澡盆,还有冲水灵便的马桶。原来那是一处设备齐全的招待所,本来是只接待高级干部的。

那女干部在小轿车里就给幺先生的原配做上了工作,到了招待所,更是温言款语地给她解释,对她劝告……

原来,电话接通以后,幺先生同他的爱人都吃了一惊。幺先生的这位爱人不光长得相貌出众,而且多才多艺,她自然绝不是一双小脚,也不是一双普通的天足——她是在舞台上表演过跳舞的;他们夫妇两人怎么具体商量的,不清楚,但是他们最后形成的决定是坚决的——他们不承认同这位所谓的原配有任何亲友关系。因此,他们不仅不允许她到他们家里去,而且也不想同她见面,但出于人道的考虑,他们委托幺先生下面的一位女干部来对这位闯进京城的小脚妇女待之以礼、喻之以法,并责成那女干部在一周之内将她劝回老家去。

那女干部接受的任务可谓艰巨。她连续几天陪那幺先生的原配吃饭、睡觉,还让司机开着小轿车送她们去北海公园、天坛公园、故宫博物院游览,在这过程当中,她以水滴石穿、绳锯木断的精神,正过去反过来,暗喻明说,点点滴滴,接连不断地向幺先生的原配灌输新婚姻法;据说那位女干部几天里足足瘦了3斤,总算让幺先生的原配死了心。

幺先生的原配那几天里也茶饭无心。带她到名胜古迹里去,她也是木木呆呆地只想着要达到她的目的。最后那女干部要带她去逛颐和园,她拒绝了。她答应过两天就返回去。但她还提出来,希望临走前能单独同幺先生见一见,哪怕只见喝一杯茶的工夫。女干部把她这最后的愿望转达上去了,回答是不必见面,哪怕是只喝一杯茶的工夫的一面,也不见。

幺先生的原配上京时,带去了一篮子皮蛋,她知道幺先生最喜欢吃家乡的皮蛋。她选的都是她最有把握的上等皮蛋。临上火车时,她还追问那女干部是不是把她那一篮子皮蛋送到了幺先生手里,还问幺先生是不是爱吃。那女干部当时不忍心告诉她,幺先生和他的爱人连那篮皮蛋也拒绝了,他们让那女干部把那一篮子皮蛋捐献给了招待所的食堂。所以当幺先生的原配上火车离京以后,那个招待所食堂的酒菜拼盘名声大振——拼盘里最出色的就是里层墨绿发亮、外层红紫透明的皮蛋瓣。

幺先生的原配就这样回到了小镇上。从此她死心塌地、安分守己地在小镇上过她那毫无趣味的生活,一直到有一天人们发现她死在她的那张古老的木床上。

十二

蜡烛摇曳,把我问吴老伯的影子投射到屋墙上,变幻出许多古怪的形象。

也许我是有点醉意了。我忽然无端地笑了起来。我觉得胸口发闷,有一种即使不择手段也要尽情发泄的冲动。

我笑完了,便指着吴老伯说:“你真是蒲松龄第二,编故事编得这么圆。你连本县以外都没去过,怎么能知道发生在北京的时事?”

吴老伯认真地解释说:“演义的成分不敢说没有,但材料来源是绝对可靠的——小女‘文革’串联时去北京,住的那个招待站恰由那位女干部主持,小女从她那里听来,回来学舌给我,我现在又讲给了你,你细想一下,事情不是也只能如此这般吗?”

我细想了一下,也确乎只能如此这般。倘若我是幺先生,我肯定也是不愿见她的,哪怕只见喝一杯茶的工夫。

我问:“她七十出头就死了,在老太太里可不能算高寿的。她是得什么病死的呢?”

吴老伯说:“她死得是有点突然。所以发现她死了以后,人们还有一种猜测,说她是吞戒指自尽的……”

“吞戒指自尽的?”

“对。有人就那么揣测。这也难怪。你知道‘文革’刚起来的时候,‘红卫兵’抄过她家,小女那时候也跟着‘造反’参与其事。结果从她屋里抄出一只硬木首饰匣,里头有项链、手镯、耳坠、戒指、发簪什么的……”说着吴老伯又拉开抽屉,找出一张清单来,递到我手中。

“你看,这就是幺先生原配的笔迹。她原也是粗通文墨的。这是一张收条。不是刚抄了、斗了她没几天,又传来消息说幺先生受到保护了吗?自然就不再斗她了,也把抄去的首饰匣还给了她,她便根据‘红卫兵’要求留下了这一纸收据。平心而论,‘文革’初期,我们小镇上的‘红卫兵’还真是煞有介事,执行起‘三大纪律八项注意’来,确实不打折扣的。为表示他们决不贪污,所以他们送还那首饰匣时,非要幺先生的原配开这收条不可。你看那收条上开列的种种首饰,最后一款,喏,这里——不是开着‘木变石戒指一只’吗?那些人后来猜测她吞进肚里去的正是这只戒指……”

“什么是木变石戒指?”我问。

吴老伯把那张字据收回去,缓缓地告诉我说:“木变石,就是树木的化石,也算一种珍贵的材料吧。据说木变石也分很多种成色,要看是什么木变的,年头古到什么程度,花纹好到什么程度……我究竟是一个穷生,从没亲近过首饰,所以也无从细加解释。总之,那首饰匣中就有那么一只戒指,木变石的戒面镶在金戒环上。据目击过那只戒指的小女说,那是只比较粗大的戒指,又据她说,幺先生的原配在收回那匣首饰时,曾经说过,那只木变石戒指是幺先生戴过的。幺先生的原配突然死去以后,她因为没有继承人,所以她遗留下的全部东西,无论贵重的,还是破烂不值钱的,便都成了公产。我参加了验收她遗产的工作。打开她的首饰匣以后,对照我们当时掌握的这张收据,我们发现别的首饰样样完好,唯独少了那只木变石戒指……所以就流传开了她吞戒指自杀的说法……”

我听得出神,不由地说:“她也真可能是吞了那只戒指,她活着多无味啊!”

吴老伯却缓缓地摇着头:“我一直不那么认为。五十多年她都熬过来了,凭什么突然自寻短见?况且镇上的医生来看过她的尸体,判断她是自然死亡,多半是死于突发的肠套叠。其实她究竟为何而死,跟大家都没有什么关系,所以终于也没有解剖她的尸体查证这件事,就那么把她送去火化了。依我想,那只木变石戒指,也许是她自己弄丢了吧……现在她那匣首饰,还有屋里的旧式家具、线装书和一些幺先生祖传的瓷器,我们都当作文物,打算陆续陈列出来,供大家参观。”

十三

不知不觉,凝在瓷盘中的蜡烛只剩下拇指般高,并且流出了一大摊烛泪。

“啊,实在是太晚了,你我都有了八分醉意,我看我们还是睡一觉吧。”吴老伯站了起来,走进他身后的床帐中,只见他望着残烛吟了一句“蜡烛有心还惜别,替人垂泪到天明”,便倒身睡下了。不一会儿就传来他轻微的鼾声。

我却依旧坐在藤椅上,听着窗外密促的雨声,望着那流泪的红烛,全无一点睡意。

百无聊赖中,我忽然想翻翻幺先生少年时代的那一册唐诗抄,于是我挪到吴老伯坐过的藤椅上,拉开抽屉,取出了那线装的抄本。

幺先生早在少年时代就练就了一笔飘逸的颜楷。只见他抄录的头两首唐诗是:

十年磨一剑,霜刃未曾试。

今日把示君,谁有不平事?

日出扶桑一丈高,人间万事细如毛。

野夫怒见不平处,磨损胸中万古刀。

第一首五绝我记得是贾岛的,第二首七绝我怎么也想不出那诗人是谁。

再往下看,幺先生所抄录的都是这类刚劲之作,柔媚秾丽的几乎一首没有。又如:

昨夜秋风入汉关,朔云边月满西山。

更催飞将追骄虏,莫遣沙场匹马还。

海畔风吹冻泥裂,梧桐叶落枝梢折。

横笛闻声不见人,红旗直上天山雪。

可惜那给幺先生写长篇报告文学的作家,以及那打算将幺先生形象搬上电视屏幕的剧组,都不曾见到过这册唐诗抄,对于富有想象力的作家和艺术家们来说,一个年轻有为、胸怀壮志的青年幺先生形象,从这“借他人之酒,浇自己块垒”的墨迹中,不是呼之欲出了吗?

幺先生没有将那一厚册抄满,抄至杨炯那首以“宁为百夫长,胜作一书生”作结的《从军行》,便突然中辍了,后面是许多的空白……不过,在那一叠空白之后,却又有一首接一首的唐诗抄,开头的一首是:

纱窗日落渐黄昏,静屋无人见泪痕。

寂寞空庭春欲晚,梨花满地不开门。

这不是刘方平的《春怨》么?其情调与前面所抄的迥异。而且,抄录的字迹也大变,远非前面的功力可比,还出现了别字,我记得这首诗第二句开首两字应是“金屋”而非“静屋”。

这显然是另外一个人所抄,此人所抄的全是这种内容与情调的:

草色青青柳色黄,桃花历乱李花香。

东风不为吹愁去,春日偏能惹恨长。

月落星稀天欲明,孤灯未灭梦难成。

披衣更向门前望,不忿朝来鹊喜声。

啊,我明白了!这后面的诗抄,一定是幺先生原配所为。看,这字迹与那张收条上的字迹如出一辙嘛……我翻到最后一首,抄的是:

孤灯照不寐,风雨满西林。

多少心中事,书灰到夜深。

我记得原诗第三句应是“多少关心事”。嗯,这不一定是笔误,这很可能是一种有意的改动,以更符合抄诗者的境遇心绪。看来前面那首刘方平的《春怨》的第二句,她把“金屋”改为“静屋”也属同一用意。

在窗外雨声、屋内孤独的陪伴下,翻阅着幺先生原配抄录的唐诗,我对这个本来与我绝无关系并且已然消逝的妇女充满悲悯。原来她并非麻木不仁,她也同别的人——比如那存在价值远远凌驾于她之上的幺先生一样,有她独特的内心活动……

当她活着时,在春寒料峭的傍晚,在雨雪交织的冬夜,她面对着将灭未灭的火盆,用那拨火的棍儿,在燃尽的灰上都书写了些什么呢?她的心中,究竟都想着些什么呢?

十四

我确实是喝醉了。有些人的醉态,不过是倒头一睡,吴老伯便是一例。有些人酒醉之后,却会做出许多别人和自己都意料不到的举动。我轻易不喝酒,喝酒也轻易不醉,但一旦醉了,思绪便往往活泼得如同奔突的野马,而且往往会产生出一些类似梦游的行动。

那晚便是如此。我不知不觉端起蜡碟,走出了下榻的那间屋子,又在一种事后追忆不清的思绪中,用那残蜡照路,在那所阴森的旧宅中游荡起来。最后我推开了一扇门扉,那里面正是吴老伯曾指点给我的幺先生原配的住处。我迈过门槛走了进去。摆动着手中的蜡碟,睁大眼睛观赏着。那真是一间“洞房”——令人恍若置身于幽暗阴湿的山洞。屋里零碎的东西一定都收到别处去了,只剩下几件粗笨然而结实的家具,其中最触目惊心的就是那张宁式床,活像是什么巨兽的骨架。然而我发现墙上却挂着几个大镜框,把蜡碟高高举起,便能看出挂的是已经发黄的照片。正面墙上是并排的两张像。镜框是长方的,人像却呈竖长的椭圆形。我本能地猜到那两张并排的人像是幺先生的双亲。侧面墙上是一张少年的人头像,穿着当年时兴的中山式学生装,竖起的领口直顶到下巴,我认出那正是幺先生的面影……

忽然有人唤我,并且感到一只手落到了我的肩上,我全身耸动地一惊,顿时酒醒。扭身一看,是吴老伯。他手里握着好大一个手电筒。

吴老伯把我领回了原来那间屋。

“你把我吓了一大跳。”我说。

“倒是你先把我吓了一大跳。”吴老伯说,“我尿胀,起来方便,忽然发现你不见了,又听见里院有响动声,还以为是钻进了贼娃呢!你怎么跑到那间屋里去了?”

我喝着吴老伯沏出的酽茶,并不解释,只是问:“那屋里怎么没挂张幺先生原配的像?”

吴老伯试着拉了拉灯绳,电灯亮了。不知什么时候已经恢复了供电。我吹灭了蜡烛,沐浴在灿烂的电光中,思绪不那么晦暗杂乱了。

吴老伯回答我的问题说:“怎么能挂她的像呢?没有她的份儿。就是以后在这里面开辟关于幺先生的展览室,也只能是展出幺先生本人在各个时期的留影,此外,出现三四个有幺先生爱人的镜头,以及给幺先生父母一人一张的位置……再说,幺先生的原配活了一辈子,好像也从未照过一张相……”

我说:“可她这人毕竟存在过啊,而且存在了那么久。”

吴老伯说:“莫说她现在已经不存在了,就是还存在,也只好当她不存在——记得前几年,还是‘四人帮’在台上那个时候吧,有个洋人,女的,看样子年岁不大,不知她怎么得到允许,由有关部门的人陪着来了我们镇上;她能说中国话,怪腔怪调的;她说她到镇上来,目的之一便是寻访幺先生的故居,她好像是打算写一本书,书里有一段要专门写幺先生,因为幺先生曾经去过她那个国家,在那边很有影响……为了接待她,我们镇足足准备了三天,那就不去细说了。我要告诉你的,就是为了防备那洋人知道幺先生故居里还住着个原配,在洋人到来的前一天,就由镇上来人把幺先生的原配弄走了,把她那间屋子锁了起来,直到小轿车把洋人送出老远了,才把幺先生的原配送了回来……”

我不禁问:“这又何必呢?”

吴老伯说:“为贤者讳嘛。一个国际上那么知名的人物,家乡里还有个小脚老太婆的原配,让洋人知道了,不是丢脸吗?”

我默然了。

十五

下半夜我睡了一觉。一睁眼,已然是满屋金晃晃的阳光了。

依依不舍地告别了好心的吴老伯,我忙去赶汽车。

天大晴。小镇脱去了灰暗的衣裳。而且这天正逢集期,小镇整条街道两边像变戏法似的出现了一个接一个的摊棚,展现出琳琅满目的货物,这就使小镇简直成了个花团锦簇的世界。熙熙攘攘的人群穿梭在摊棚之间,人们个个脸上展现着开朗欢快的面容,年轻人打扮得尽管稍嫌土气,但那气派却是直追省城的时髦标准,再加上欢腾喧嚣的声浪,使我的心境一下子转为明爽轻快。

头天的种种见闻,真恍若一场苦涩的梦。

我走向长途汽车站,一问,我原来搭乘的那辆汽车,半小时前已然开走了。不过,凭我的票,还可以搭乘中午从省城开来的下一班车。

倒也好,我还可以逛逛这热闹的集市。

我拣了一个看上去相当干净的摊子,打算先吃一点东西。摊主是个胖胖的姑娘,烫着发,穿着一件红花的衬衫,系着雪白的围裙,一见我便笑嘻嘻地说:“同志,你是大地方来的吧?”

我问:“你怎么见得?”

她说:“我一眼就看出来了。你吃点什么?”

我说:“来碗素面吧!”

她说:“先吃碗凉粉吧!包你爱吃。先吃碗凉的,再吃碗热的,心里就安逸了。”

我表示同意,她便麻利地为我拌起凉粉来,一边拌一边又说:“凉粉里配一只皮蛋,那才好吃哩!”

我笑了:“你倒真能推销!”

她说:“你要舍不得花钱,我请你就是。”说着真的剥了一只皮蛋,切成几瓣,兑进了凉粉里。

我吃那凉粉,确实好吃。

她问我:“怎么样?”

我说:“好吃是好吃。不过,凉粉里放皮蛋,倒是头一回领教。这算是你们镇子上的风味食品吗?”

她说:“算吧,其实也才时兴几年,以往,只有幺先生他们家里这么吃。”

她一提幺先生,昨晚阴雨烛兴中的所闻所见、所思所感,倏地又涌回了我的心头。我想起吴老伯说过,那幺先生的原配是最擅长包皮蛋的。

姑娘见我发愣,便道歉似的说:“啊,同志你怕不知道幺先生,幺先生就是……”

我忙说:“我知道,我昨晚上就投宿在你们幺先生的故居里,我还知道他有个原配呢——就是吞木变石戒指死掉的那个……”

“你听了谁的胡说?”姑娘扬声抗议,“没有那么回事!幺外婆她才不会自尽呢!她是得了急病,自己走不出屋,别人又不知道,耽误了治疗,才死的……”

“你叫她幺外婆——你是她的亲戚么?”我问。

“我不是她亲戚,不过我叫她幺外婆,我们一群年轻人都叫她幺外婆。”姑娘有点激动地说,“镇子上就有那么些人,瞧不起她,净乱说她。就算她划过地主成分,她也没作过什么恶呀!何况5年前她就摘了帽子。她怎么会自尽呢?摘帽子以后,她心情特别好。我们一群待业的姑娘,搞起了皮蛋生产,她来当指导,待我们可好了,她把几十年包皮蛋的经验,没有保留地全传给我们了,所以我们包的皮蛋,供销社最爱要不说,远近几个县的饭店、宾馆也来人找我们订货,就是在省城里头,也开始有了名声……你现在吃的就是我们照幺外婆的路数包的皮蛋,说良心话,好不好吃?这凉粉的佐料,也不同一般吧?也是她教我们拌的!你不是要吃素面吗?素面跟素面也不一样,按幺外婆教我们的下法、煮法、捞法弄出来的,就是比别人的好吃,不信要再试!”

我听了她这番话,才意识到这不是她一个人经营的食品摊,大概她们一群姑娘组织了一个什么联社,既成批生产皮蛋,也逢集设摊卖凉粉、面条……我注意到她胸前佩戴着一枚团徽。可能她还是个经理。不知怎么我忽然想起昨天下午在旅店中见着的那个当营业员的小伙子,他所佩戴的却是十字架。从幺先生的原配到这年轻的女经理,从十字架到共青团的团徽,我从这些对比度很大的事物中,感受到我们正处于一个新旧交叠、多色并存的时空之中。

姑娘的生意很好。我身边的条凳上不一会儿已经坐满了人。她对每一个顾客都招呼得很周到,服务态度堪称优秀。不过,对坐在最边上的一位老头,她的口吻似乎过于随便:“你又来了!我不卖酒,你还是到馆子里去要盘烧腊,喝你的酒吧!这皮蛋凉粉你就那么吃个没够!”老头只是等着她递过去拌好的凉粉,并不回答。我朝那边瞥了一眼,只觉得那老头似乎在哪里见过,但究竟是在哪里见过呢?一时想不起来。

姑娘把盛好的面条端给我。面条整齐地叠在碗里,面汤上浮着油星和细碎的葱花,看上去很有食欲。

“你吃吃看。”姑娘自信地说,“跟别处的素面比一比,看是不是不一般?”

我端起碗,呷了口汤,称赞说:“素面汤倒比鸡汤还爽口。”

她笑了:“同志,你是个写文章的吧?”

我问:“你怎么见得?”

她指指说:“你那右手中间指头上,好大一个茧子,那不是写文章让钢笔磨出来的吗?再有,你说话的口气也像。”

我只得点头承认。

她手里一边忙着,嘴里却还在同我聊天:“同志你写写我们镇子吧!”

我便说:“是要写。昨天我听人说起你们那幺外婆的事,我还冒出个想法,想写写她哩!”

尽管她对那幺先生的原配印象很好,可听到我这么说,还是有点吃惊:“写她?”

我说:“对。她是封建制度的牺牲品。她真可怜。她一辈子没享受过人生的乐趣——我指的是爱情,还有真正的天伦之乐,以及诚挚的友谊什么的……”

姑娘听到“爱情”这个字眼,面庞不禁微微有点发红。她问我:“你写她以往的事儿?大家都说,她以往是个最没用的人……”

我说:“她那时候的确没用。没用的人也是可以写的。苏联大作家高尔基知道吧?他写过一本小说,就叫《没用人的一生》。他写的其实是个沙俄的小特务,严格来说,不是没用,而是有罪……不过,幺先生的原配情形不一样,她吃过剥削饭,但没有什么罪恶……当然,我怎么好跟高尔基相比?人家是文豪。我的意思不过是,最没价值的人也是可以写的,问题在于站在什么立场上,从什么角度去写……”

姑娘问:“你们写小说,总要编的吧?三分实,七分虚,对不?”

我说:“要从生活出发,可也的确离不开虚构。比如我要想主题集中一点,把幺先生那原配的悲剧写足,我就可以写成她吞了那木变石戒指自尽……”

我们又随口讨论了一阵。后来我把面吃完了,她的摊上生意还是那么好,弄得她越发忙碌,我便付了钱、道了谢,离去了。

十六

省城里中午开来的长途汽车就要开车了,我正打算进车门上车,忽然有个人把我叫住:“同志,慢走几步!”

我扭头一看,是个老头,认出来了,是和我同坐过一条长板凳,在那姑娘的摊上吃过皮蛋凉粉的老头。我也想起来了:昨天晚上在饭馆里,跟我坐在一桌,我吃面他喝酒,说过几句话的,也是他。

他不像集市上的许多土著老头那样,头上缠绕厚厚的白布头箍,这说明他不是农民;但他也不像吴老伯那么白净斯文,而且一双大手上暴着结实的青筋,这说明他也不是当地的知识分子;我估计他是个镇子上粗通文墨的手艺人。

我愣愣地望着他:“什么事?”

“你跟我来!”

我随他拐进一条巷子,又在巷子里拐了两个弯,尽管集市上的音响听得仍很真切,但应当说他已经把我带到了一个僻处。那是一户人家的院墙外。巷子那边是一丛颇为茂密的竹林。

我莫名其妙,手里紧紧攥住我的旅行包提手,瞪着他问:“你有什么事?”

他脸上的表情似乎比我还要紧张。嗫嚅了一阵,他才直愣愣地问我:“你真要写文章吗?”

我反问他:“什么文章?”

他说:“写她的。”

我没明白:“谁?”

他便说:“幺先生的原配呀。”

我顿生疑窦:“你是谁?这跟你有什么关系?”

他的脸变得很白,额上还冒着汗,低着头,不说话了。

我催他:“你是怎么回事?你有什么话要跟我说?你快说!”

他抬起头来,望望我,眼光晃到竹林那边,费劲地说:“写文章的事,我不懂。我只想,文章是不好乱写的。最好莫写。要写,千万别那样写。都说她没用场,说她守活寡,说她没得着过男人的情爱,活得像块木头,死得像池塘的水泡儿,一破,就无影无踪,没人念她……她苦了一辈子,屈了一辈子,不该再有人那么写文章咒她……”

我心里一动,产生出一种不寻常的预感。

“我……我要给你看样东西。”那老头说完这句话,便掀开外褂下摆,从腰带上系的荷包里珍重地取出一样东西来,展开掌心,送到我眼前,让我看。

那是一只戒指。

“这戒面是木变石的。这就是……她那只木变石戒指。”

我呆呆地望着那只托在他掌心中的木变石戒指,久久说不出话来。

响起了一下接一下的汽车喇叭声。一定是在催我快去上车。

1984年夏写于青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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