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大早,马车摇摇晃晃地驶出山野,费恩侧躺在车厢内,枕着一只硬邦邦的枕头,一夜未眠,此刻却突然来了困意。
他伸了个懒腰,勉强保持了清醒。
山脚下烟雾缭绕,这是镇上人家起灶的炊烟。
雨季之后的河水充盈,即便是隔着很远的距离,费恩也能听到山野尽头湍急的流水声。随着马车的临近,蛙声和虫鸣此起彼伏,这条无名的长河,在雨水充沛时通常十分壮观,甚至有些危险。
马车驶入田野小道,由坡路转为平直的碎石路,放眼望去,村镇外围到处都是白顶瓦屋的矮房。费恩拉上窗帘,决定小睡一会儿——今天是旬末,镇上的集市必定会热闹非凡,马车要穿过镇子会花上不少时间。
莱素温德家在村子的最下游,靠近一座小山,是一座白顶的三层房子,那里的河道宽阔,水流舒缓,远远地映着天空的明亮颜色。
房子的主人温德先生有些古怪,他从城里来,喜欢搞一些神秘的实验,对于附近的居民来说,空气中弥漫着可疑的气味或者颜色是再普通不过的事了。
他已经在这里住了将近三十年,看上去是一个干巴老头,但身体硬朗,他和他的孙子经常会在旬末出现在集市,如果有人向他打招呼,他就会抬抬眉毛、或是点点头。
他总有这样那样的小毛病:脾气暴躁、傲慢、不守规矩——民兵见了他都会敬而远之,总是迁就他,不仅仅是因为民兵们畏惧他的魔法,更是因为他是镇子唯一一所学校的名誉校长。
他很有名望,是西约联大学副校长俄林的挚友,他们在四十年前合作并共同分离了某种关键的魔法元素,从此奠基了西约联学派的地位。
因为他的存在,临近村镇甚至小城市的孩子都会被家长优先送往满风镇的学校就读——虽然温德先生每年只有两次会出现在校内的大礼堂中:一次是春季新生的开学典礼,另一次是毕业生欢送会。
满风镇镇长是一个精明的人,当初,他召集镇民们给温德先生修建了那座宽敞的三层房子。人们说,这栋房子的规模在镇子里可以排行第四——前三分别是:满风镇学校、镇中心教堂以及镇办公楼。本来镇长计划为他盖一栋两层房子,但温德有一堆被他视若珍宝的书籍,他既怕一楼湿气太重,又怕顶楼年久漏雨,他希望有一个中间层。镇长欣然满足了温德先生的要求,甚至中途又决定给他加扩一个地窖,因为他听说温德先生喜欢喝酒。
于是,温德先生被邀请成为满风镇学校名誉校长的事自然也就水到渠成——无论他后来怎样不情愿。而现在,满风镇也因为这一所小有名气的学校而变得日益繁荣,人口越来越多。
迷迷糊糊地,费恩被车夫摇醒了。
“我们到了。”车夫说。
费恩吃力地坐了起来,浑身酸痛。在乡下,坐车也同样是一件体力活。
费恩跳下车,车夫将他的行李箱抬了下来,快步走到温德家的门口,敲了敲门。
“来了来了!”院子中有人应道。
开门的是一位上了岁数的女人,微胖,穿着朴素的佣人服装,脖子上套着一张灰色的粗麻围裙,手里还攥着扫帚柄。
“这位是希弗先生,他是来找温德老爷的。”车夫摊开一只手,朝向身后费恩的方向。
女人朝费恩这边看了眼,点了点头,接过了车夫手中的行李,抱在怀中,对费恩说道:“进来吧,老爷在等你。”
费恩跟着女人进了院门。
院子里种了一些花草,却在几天前的骤雨中凋零了大半,石阶上的残花败叶被清理并堆积在花园旁,之中还混着黑褐色的湿润泥土。走上台阶,正门旁摆着几只簸箕,里面是半干的花朵,晨间的斜阳暖芒洒落其中,散发出数种花香混杂的气味。
她转过身,腾出一只手,有些吃力地闩好了门,对费恩说道:“老爷在书房,你一定要第一时间去找他,行李放到客房?”
“我自己来吧。”费恩从女人手中拿过行李,走向房子前厅的正门。
太阳驱散了薄薄的晨雾,也带来的今日的第一缕燥热,费恩拖拽着行李箱,走上了通往二楼的楼梯,皮质箱子与木台阶磕碰着,沿路发出轻微的玻璃碰撞的脆响。
楼梯上传来第二种脚步声,随后,费恩感觉行李箱轻了不少,也不再发出叮叮当当的响声。他回过头,看到一名少年正托着箱子底部,费恩笑了笑,步子没有停下。他说:“莱弗,你爷爷最近无恙?”
“我不知道,你应该问他本人,莱素老是心不在焉的。”莱弗说道:“箱子里有什么?”
“礼物,你和你爷爷的。”
“那我们快点去书房吧。”莱弗似乎很期待。
上了二楼,莱弗小心翼翼地放下箱子,随后跑向书房,向莱素温德报告费恩到来的消息。
费恩也加快了脚步,拖着箱子走进书房——这箱子实在是太沉了。
书房里没什么变化,仍是混杂着木头和铅墨的气味,房间的三面墙壁陈列着大量旧而珍贵的书籍,这些都是莱素的收藏。莱素温德习惯于掌灯夜读,或者做一些计算、写一些心得,一直会持续到日出时分,然后吃早餐,起身去后山山腰的小屋中搞实验,下午再回来睡觉,他的作息时间十分另类,但换个角度来说却也极为规律,刚认识莱素温德的时候,费恩以为这个神秘的学者从来不睡觉,因此十分敬畏。书房的玻璃窗正对着东边翠色的群山,每天,太阳都会从山间冉冉升起。费恩十分怀念此景,他喜欢这里安静古朴的氛围。
“费恩,你终于来了!”莱素温德说道。老头子似乎很焦急,费恩本想给他一个亲切的拥抱,但现在显然并不应景。
莱素温德本就高瘦,如今似乎又瘦了一圈,他蓄着一脸白胡子,盖住半个脸庞,但即便如此你也总能一眼认出他——他有一双如烛火般的眸子,透过它们,你仿佛能看到这位学者深邃的智慧。
“怎么了,莱素?”费恩问。
“一件急事,需要找你帮忙。”莱素温德看了眼身旁的莱弗,说道:“小伙子,你先去外面玩,一会儿再让费恩陪你。”
“可……”莱弗挪动了一步,面露犹豫之色。
费恩明白了莱弗的想法,他打开行李箱,拿出一个方形黑色锦盒,送给了莱弗。
莱弗接过盒子,兴高采烈地冲出了书房。
“你给了他什么?”莱素温德的表情舒缓了些许。
“一只怀表。”费恩说。
“什么表?”莱素温德怀疑自己没有听清。
“怀表。”
“什么东西?”莱素温德还是没明白。
“最近流行的一种袖珍钟表,从西都带回来的,可以揣进口袋。”费恩说着,从上衣口袋中拎出一粒金色的扁球形物品,打开球体的一面外壳,里面是一个精致的微型钟表表盘。
莱素温德看了眼费恩的怀表,摇了摇头,说:“很贵吧?你送这么贵重的东西给他可不是什么好事。”
“我倒是无所谓。”费恩弯下腰,从行李箱中拿出两瓶酒,放在了莱素温德面前的书桌上,又从墙边书架旁角落的柜子中拿出两只杯子,斟上酒。
“夏特旧城产,年份很足。”费恩说。
莱素温德接过杯子,露出难得的笑容,他感叹道:“我当然知道这是什么酒,谢谢你,费恩。”
“发生了什么事?”费恩问。
“很多事。”莱素温德说:“是关于莱弗的,总之一句话——我希望你能尽快把他送出去。”
“能具体说说原因吗?”费恩感到十分意外,如果不是发生了什么大事,他是绝对不会抛下这个宝贝孙子的。
“现在这不是重点。”莱素温德从怀中掏出一把钥匙,颤巍巍地打开了书桌下方的一个小抽屉,拿出一本结实的褐色本子,放到了费恩面前。
费恩拿起本子,翻开封皮,他闻到一股若有若无的香樟气味。
其中是大量的文字符号,似乎毫无意义,看得人头脑发晕。
“如果你没忘我以前教你的那些东西,就肯定能看懂,但别现在看,你留着它,别弄丢了。”
“这里写的什么?”
“一些有关莱弗的事,你看完就会明白我为什么要送走他了。”
“他自己知情吗?”
“他不知道我要送走他。”莱素温德看了眼窗外,“我会跟他说的。”
莱弗下了楼,坐在院落中的花圃台阶上,迫不及待地打开了锦盒。一只银色怀表,抛光的外壳在阳光下闪耀着炫目的光,莱弗拿起它,打开盖子。
在三个月前费恩的来信中,他就听说了这种在城里十分流行的小物件,而如今,他第一次见到实物,十分开心。怀表已经上好了发条,贴在耳边可以听到一种规律的嘀嗒声。莱弗今年十四岁,他在六岁时来到这里,与莱素温德一起生活,至此从未离开过满风镇,对于一个乡下孩子来说,怀表这种东西属实令他感到新奇,他对约联城——也就是西都一直十分好奇,费恩在那里经商,俄林爷爷在那里教书,就连他的爷爷莱素也曾是那里的名人。
莱弗与费恩是在五年前认识的。他初次见到费恩时,是在窗外那条河边,一半的脸埋在水里,昏迷不醒。如果是别人家的孩子,他们一定会吓得拼命逃开,但莱弗没有,他走上前去查看,发现这个穿着破烂礼服的家伙似乎还活着,于是找来石头垫高了他的脑袋,以防他呛水,随后又回去找莱素温德帮忙,莱素和附近的住民们把费恩救上了岸,送到了自己家中。他一直处于半昏迷的状态,直到半旬(五天)后才在莱素温德家的床上真正清醒。老头子没有深究他的身世,他说不想走,老头子就收留了他,甚至还帮他应付民兵队的盘查,后来又教他磨制镜片和刻画纹印的本事——费恩去了西都经商之后,这两样技能在初期给了他极大的帮助。
费恩在满风镇待了两年有余,莱弗和莱素都算是他的救命恩人,这件事他一直铭记在心。这也是为什么他在收到莱素温德的信件时,能够放下手头事务并第一时间赶来的原因。
正当莱弗盯着怀表发呆的时候,费恩走了出来,他坐在莱弗身旁,全然不顾台阶上的泥土。
“你喝酒了。”莱弗闻了闻。
“陪他喝了点。”费恩看着他手中的怀表,问道:“怎么样,喜欢吗?”
莱弗点了点头:“你觉得我应该戴在哪?和你一样放在上衣口袋里?”
费恩看着莱弗。他穿着一件夏季衬衫,灰色衣装的肩膀处打着补丁,前胸处冲凉后留下的水渍还未完全褪去。
费恩摇了摇头,从莱弗手中拿过银怀表,将表链的两头拴在怀表上,然后还给了他。
“挂在脖子上。”费恩说:“改天我带你买几件新衣服。”
莱弗迫切地接过怀表,挂在了胸前,他站了起来,将手背在身后,挺了挺腰,神气地说:“不错吧?”
“不错,就是该理理发了,你的头发太长了。”
莱弗样貌英俊,招人喜欢,虽然经常会惹出乱子,但镇子里没人会不喜欢他,他天真善良,又是莱素温德的孙子。
“你要在这里住一段时间吗?”莱弗问。
“呆不了太久。”费恩说:“倒是你,你不想和我去西都转转?”
“我……不知道。”莱弗挠了挠脑袋,“我觉得莱素不会同意。”
“所以说,你还是想去?”费恩笑着问。
“算是吧。”莱弗摆弄着怀表含糊不清地回答道。
不远处,女佣人将洗过的床单和衣服挂满了庭院。
“她在干嘛?”费恩问。
“她快要回老家了,所以趁这段时间把房子里外都打扫一遍。”莱弗解释道。
“发生了什么事吗?”
“不清楚,莱素让她走的。”
对此,费恩隐约感觉有些不妙。
“费恩,耶夫兄弟约我去他们家玩,你要一起来吗?”
“你们玩什么?”
“我们做了一条小木船,莱素还指导我绘制驱动纹印,如果今天能够做完就去河边试试速度。”
“真厉害呢。”费恩用力揉了揉莱弗的头发。
“怎么样,要过来看看吗?”
“想去,但是我和你爷爷还有正事要做。”
“好吧。”莱弗耸了耸肩,他将怀表从脖子上取下,交给费恩,“先帮我保管,等我回来再来拿。”
“别太晚了!”费恩朝正跑向门外的莱弗喊到。
他将怀表放进口袋,然后想起莱素给他的笔记,于是把它从怀中拿了出来,轻抚着封皮。
关于莱弗和莱素,他也隐约知道些内情。
莱素曾经问过莱弗是否还记得在晖历城生活的那段时间,他说他只记得当时有人给了他一些食物,自己便迷迷糊糊地跟着他走了很远,他甚至不明白自己为何会出现在晖历城,那时他也只有五六岁的年龄,如果一直没人管他,大概不到几天就会死在某个角落吧。
是邮差乔伊旦把他带回了满风镇。
莱弗的原名叫夫洛艾辛,他来时胸前挂着铜质吊坠,乔伊旦从吊坠背面发现了这个名字。事实上所有人都曾错把他当成女孩,叫了他一个月的“芙洛”,也就是升音,女名的读法。后来,镇长将脏兮兮的小家伙带到了莱素那里,恳请这位高尚的学者收留他。莱素本想以不会照顾孩子为理由拒绝,但那时家里的女佣人却在无意中拆了他的台,她说她可以照顾,于是老头子也不好再说什么,这才将他收留了下来。莱弗在镇上居民登记册的名字是“莱夫洛·艾辛”,LA(莱)是莱素老家那边表示长子的名前缀,莱素没有打算让他改姓,加名前缀只是为了表明收养人身份。再后来,人们觉得“莱夫洛”这个名字叫起来不太顺口,便索性直接叫他“莱弗”。
莱素没结过婚,当然也不曾有过孩子,他一心扑向自己的事业,无暇顾及其他。一开始,莱弗的到来并没有对他的生活产生什么影响,两人的生活如同一组平行线一般,莱素从没有对他表示过关心,而小家伙亦不会去讨好他。平日里都是女佣人照顾孩子,莱素看在镇长的面子上收留了莱弗,他也明白自己不是一个会照顾别人的人。
直到有一次,莱弗用外套兜着一堆苹果回了家,被莱素发现了。他问他这些苹果都是哪来的,莱弗说是在某个果园里摘的,莱素问他是否得到了别人的允许,小家伙不太明白莱素的意思,但摇了摇头。莱素当时很愤怒,却没在小家伙面前表露出来,他带着小家伙和他偷来的赃物出了门,让他指出偷窃的地点,并登门道歉。镇民们尊敬这位老先生,因此果园主人也没有过多责怪,临走前反而送了一些水果给他们。
此事之后,莱素虽松了口气,但同时也意识到女佣人带孩子存在问题:她只能照顾莱弗,却没法教育他,更没法为他指明做人的方向。莱弗毕竟是登记在他名下,若如此放任下去,最后败坏的还是自己的名声。于是从此之后,他开始留意小家伙,并腾出一部分时间来教导他,告诉他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也就是在这段时间,两人终于开始熟悉并了解对方。
在那之后不久,莱素便发现了莱弗颅骨上那不同常人的特征,这件事他曾和俄林提到过。从这以后,莱素就让莱弗留长了头发,出门戴帽子,叮嘱他不要让别人碰他的头。除了这一点,莱素还定期给他修理指甲——这是一件说大不大说小不小的事。他的指甲很漂亮,粉嫩嫩的,如同瓜子一样整齐,但却硬的要命,有一次莱素亲眼看到他用留长的指甲把木地板戳出个一个窟窿,莱素当时便明白了,这也是他的特质之一。为了给他修理指甲,莱素几乎每剪一次都会弄钝刀具,后来索性直接改用魔法切割,又快又精准,小家伙十分不情愿别人动他的指甲,但这也是为了他好,如果他因此不小心把别人抓伤,那就麻烦了。
莱素一直留意着小家伙的不同之处,年龄稍大一些,他就开始教他礼仪以及读书识字,甚至将羽地文、岛屿文、西都文和学院文等几种语言一起教,以至年幼的莱弗总是将不同语系混淆在一起,说起话来没人能听得懂,而莱素对此反倒十分高兴。语言是一方面,元素学也得教,但老头子不教理论,他让小家伙直接照着纹印高级手册画,久而久之,莱弗将纹印全背下来了,而且画得比谁都好,无论是多复杂的纹印他都能一气呵成。他天资聪颖,能融会贯通,但对元素论的基础定义却毫无概念。莱素对此并不在意,或者说这就是他的意图。他认为那些蹩脚的定义只有外行才会去看,纹印的原理本就应该在实践中自行理会——这是他当教授时的主张。
莱弗随着时间日渐成长,莱素便想着要教他魔法,但小家伙在这方面的天赋显然不如元素纹印,虽然莱素是个魔法专家,但莱弗在这方面很是吃力,直到现在他也只会搓个小火球而已。
如果仅是如此,莱素倒不会有太大的顾忌,但一次契机,让他看到了莱弗真正与众不同的能力。有一次,莱素太专注于工作,一直在山上的研究室里呆到了天黑,回过神来才发现门外围了一群狼。他知道为什么狼会来这儿,因为最近他这里有一桶特殊的原料——动物脂肪,莱素用这些脂肪提炼慢化剂,是控制剧烈反应不可或缺的材料。他感到好笑,上午刚托人送来,这些畜牲就闻到了腥味。
莱素不怕狼群,这些动物虽然凶猛,但他依旧能够来多少打多少。他走出门,狼聚集在周围,无数对闪着绿光的眼睛在黑暗中虎视眈眈地望着他——它们在等着他投食,不然就一齐扑上去结果了他。
莱素不慌不忙地使了个魔法,他称其为“一个临场发挥的小把戏”,一群亮闪闪的小光点从他手中蜂拥而起,飘向研究室四周各处,照亮了大半个山头。狼群哪见过这些?它们甚至都没有犹豫,瞬间跑了个无影无踪。
这些光点在空中悬浮着,煞是好看,莱素锁上门,正准备离开,却发现院外有个人影,是莱弗。莱素认出了他,急忙跑了过去,那时他感到十分惊恐,这种惊恐是远超狼群所能带给他的,他怕莱弗会被狼群叼走。
莱素问他怎么会来这里,莱弗说他非常担心,因为莱素一直没有回来。莱素又问他是何时来的这边,他回答说是刚过来。
莱素又吓了一跳,他有些后怕,于是数落了莱弗一顿。但莱弗并不在意,他说他注意到那群狼了,但狼群并没有注意到他。
说着,莱弗突然在莱素眼皮底下消失不见了,这再次令莱素目瞪口呆,环视四周,他怎么也找不到他,便大声喊他的名字,于是下一刻莱弗又出现在他眼前。
“你是怎么做到的?”莱素问他。
“我能让别人看不到我。”莱弗这样回答,他此时一脸恶作剧得逞的模样。
莱素哑口无言,他领着莱弗离开了研究室,下山的路上满是明暗闪烁着的荧光小球,它们随着风飘向山下,如同海浪一般舒卷着,照亮了他们的回家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