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特创造了车,也创造了与日俱增的车祸伤残数字。战国秦人牧马,也创造了绵延一千年的封建战争史。蝴蝶煽动了一下翅膀,南美亚马逊丛林深处便卷起了一场热带风暴。蝴蝶那么美丽,怎么能成为人类家破人亡,妻离子散的元凶?嘘,别出声,车水马龙的世界依旧不停,让我们这群愚蠢的人类活在被支配的社会里,无助的保护自己。
高效的社会的确离开不了愈加高效的出行模式。不知外国历史文化如何描绘,车水马龙作为中国古成语,其实表示路上车马络绎不绝,人流川流不息。而古时车更多的表现出乘车人的社会地位和出行方式。虽具有一定的高效出行作用,而往往是要做到“宝马雕车香满路”的气度。车水马龙中的车,虽然形容如水,但在中国古时他的夸张描绘,不是为了形容车如湖海的水那样激流湍急。这样的形容,可能是说车行云流水若轻云之蔽月吧。而现在不断突破百米加速的时间极限,可以预见在不久的将来,一定能达到远远超过任何一个湖泊海河中的漩涡中的水速。车的高效出行,是该仿古归宗,推崇讲究装饰身份呢,还是应该不断提高车速,让时间越过越快,工作效率愈加高效?生存和灭亡本来就不是问题,而愚蠢的我们可能看完我的话,不知道还会不会庸人自扰之。
社会问题让社会学家去解决,作为一个标准的90年代生人,我对车的情愫是从小而有。不知是不是我们这个年代从马路上满满的自行车到琳琅满目的汽车的变迁,导致我们这个年代的男孩儿很多问下来都很喜欢宝马香车。我所喜欢的车不胜枚举,阿斯顿马丁Vintage,奥迪R8,奔驰SLR。等等等等,品牌和车型都令我神往,那种感觉其实也能类比于同期的追星热的那种情愫。现在不能说努力,我也终于拥有了属于自己的心爱座驾,也是少年梦想。除了幼时看到桑塔纳,喜欢大奔。过了段时间出现了别克凌志(雷克萨斯),就喜欢保时捷法拉利。后面大街上都有了这些所谓的名跑车,我便从爱车杂志上看到了阿斯顿莲花萨博,不断的喜新厌旧。山不厌高,海不厌深。我对于汽车爱是那么多情善变呀。渐渐的在后面有了自己梦想和属于自己的座驾后,那种情愫便渐渐淡下,一个是发现现实和梦想的差距甚远,另一方面那也一定是囊中羞涩,人理智了,就不感性了。可能那天如探囊取物,我也可能去圆一下少年时做的梦。
我在上海,车水马龙的高架灯火靡靡,有很多人在这座城市迷失,对这座城市神往。车水马龙的梦我一辈子不想醒,因为梦中的一切是那么一往无前,仁者无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