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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矢车菊的花语 (1)

是遇到幸福天空没有翅膀的痕迹,但鸟儿已经飞过;心里没有被刀子割过,但疼痛却那么清晰。

是在拉开门的时候,看到她的。

穿着一件桃红色束腰长裙,披散着大波浪的发,大眼睛宝光流动。

我如雷殛一样地呆住了。张初初在我的身后问,谁呢?当她看见她的时候,也呆住了。

她微笑着朝我们摊开手来。我和张初初一步一步地走过去,张初初抬起手来,重重地拍她的手,啪的一声。

然后,我们扑了过去。我们狠狠地骂她,我们哭,我们笑,我们不知所措。

是布小曼。是我们亲爱的布小曼回来了。

她越来越美了。那时候的美,是青涩秀丽;现在的美,是浓烈张扬。

我们三个人,有多久没有在一起了?在那个十八岁的夏天,我们一起去过泸沽湖后。

张初初跑去外面买了茅台。是的,那个时候布小曼总是拿她爸的茅台给我们喝,我们像三只小心翼翼的猫,躲在一起酩酊。假装是大人的模样,说很成熟的话。其实,我们只是假装成熟罢了。

而现在的我们,真的很想要单纯,再单纯一些。

我们彼此拥抱,我们相拥而泣。我和张初初知道了,布小曼这几年一直在流浪,她去过很多城市,看过很多风景。

那个时候,当唐小泊因为过失伤人被关起来,罗央柠在急救室里生死未卜时,她整个人都蒙掉了。她不想这样的,她只是想要报复那个女人,只是想要让她痛苦。可她发现,痛苦的还有她。

她离开了,因为没有办法面对自己的家人,面对自己喜欢的男孩。她觉得自己罪孽深重,她想要自我惩罚。

她是在最落魄的时候,遇上沈秋。在沈阳。那是一座北方城市,冬天很冷,虽然她的城市也下雪,但整个冬天过去,也只是几场而已。但沈阳的雪,厚得无法落脚,只是一踩,鞋子就会陷进去,每一步都如履薄冰。

她住在一个单间里,只有床,只有简单的用品。夜里,她在被褥里瑟瑟地发抖,熬着每一天。她想念倒桑树街,想念那里的阳光和朋友,还有她第一次喜欢的男孩。她很想去看他,她知道也许他会恨她,她不是凉薄,不是寡情,只是害怕去面对他惨烈的人生,那是她害的,是她造成的。

她没有学历。她只能去做很卑微的工作,发传单,刷碗,穿着高开叉的旗袍在酒店门口做迎宾……她从未受过这么多苦。经历过这些孤独。她几乎想要回家去。

去一家酒吧应聘侍应生,培训的时候,她怎么也托不起托盘,托盘上常常要放一打的啤酒,她那么瘦弱,托盘翻了,啤酒瓶呼啦地碎了一地,她的手就被割伤了。

她蹲在那里,一边捂着流血的手,一边拾着碎片。有个男人就拉起了她,掏出手巾给她包扎。他说,你真是特别的女孩。他,就是沈秋,酒吧的老板。他没有安排布小曼再做侍应生,让她去做收银员。

收银员的工作她做了整整一年,沈秋说拿钱给她另开一个酒吧,或者直接养着她。他是一个中年男人,她知道他对她有感情。他总是坐在酒吧的一角,一边抽烟一边默默地注视她,而她的心里,却波澜不惊。

攒了些钱后,她去跟他辞职。

他困惑地说,难道我不好吗?

是的,他好,有大把的钱,也稳重儒雅,有一票的女孩趋之若鹜。而他,只是对她好。她不让他送她回家,他每晚都开着车护送她到家门口;她生病的时候,他送她去医院,不眠不休地照顾她;遇到欺负她的人,他会挺身而出,狠狠地教训那些人。他的好带着一些霸道的作风,很坚持。

他不相信,她会不为所动。

但,她真的没有心动,除感激。于他来说,她像是一个谜,没有来处,没有归处,只是一个人,这个美得让人眼睛发疼的女孩不应该过这样的生活。

他开始调查她,蛛丝马迹里,终于知道她心里的秘密。

当她要离开的时候,他终于勃然发怒。他捏着她的胳膊狠狠地说,如果你走,我就一把火烧了这个酒吧,连同你。

她挑衅地望着他笑,她说,我无所谓。

他终于败下阵来。

这几年,布小曼游走很多的城市。她做很多的工作,然后又不断地离开,她让自己要习惯这样的告别,让自己在对这里渐生留念的时候冷却下念想。她也遇到一些想要留住她的男子,但她总是匆匆地从他们身边走开,因为她的心里,只能容得下一个人。

她答应沈秋会一直与他联系,他终于心死,开始拿她当妹妹一样看待。这一次,是沈秋告诉布小曼,张初初出事了。

那个时候,她在丽江夏季的阳光里。

这几年,也是沈秋把我、张初初还有唐小泊的消息告诉布小曼的。沈秋知道,她心里始终的牵挂,而他的人脉是可以办到的。

我在南京上大学,张初初在重庆,唐小泊出国了。

她曾经到过南京,也曾经去过重庆。她在远远的地方见过她的朋友,她想要迎上去,想要走到她们的面前,可她只能捂住嘴巴,不让自己哭出声来。她是那么地想念她们,却又那么地害怕见到她们。

张初初出事了。知道这个消息是在午后,她手里的电话颓然地落在了地上。

她知道自己,该回去了,她要回到她的朋友身边,陪伴她,一起度过最艰难的日子。她们要在一起,这个时候,她们必须要在一起。

没有什么可以阻止她回家的决心了。

她定了最快的航班,她变得如此迫不及待,但内心,却又那么情怯。

倒桑树街,变了很多,她几乎要认不出了。当年她爸原本想要让她换个地方重新开始,所以卖掉了倒桑树街的房子卖掉了自己经营的超市,他们搬到一处新的房子里。可她其实一点也不想要离开倒桑树街,离开这条盛满了回忆的街。

还有麦凉,麦凉离开后才给她写了一封信。没有地址也没有电话,除了知道是从甘肃发来的,别无其他。

而张初初也不在倒桑树街。那个时候的她,非常孤独。

她只有一个人去看电影,一个人坐在公园的秋千上。

现在,她终于回来了。

那些流浪结束了。她要回到她来时的地方,回到属于她的地方,不再漂泊,不再飘零。

整整一夜,我们都没有睡着,我们说话,流泪,拥抱,彼此安慰。因为张初初怀孕的缘故,她只能喝一点点的酒,而我和布小曼喝得酩酊大醉。

布小曼把手放在张初初的肚子上,她把头低下去说,宝宝,你也会是我的孩子,是我们三个人的孩子。

我们热烈地讨论孩子的名字,我们揣测那会是个男孩还是女孩。这在我们看来是那么神奇和不可思议,当我们觉得我们还是个孩子时,已经有生命在孕育了。但不管这个孩子是怎样的模样,是男孩还是女孩,我们都会深爱着她。

天快要亮的时候,我们三个人终于睡去了。我们脚叠着脚,手绕着手,拥挤在一起,觉是许久没有的幸福和感动。当我醒来,看见我身边的朋友,我的心那么安稳,我的嘴角会浮出笑容。

我做了很快乐的梦,梦见我们在荡秋千。当阳光落下来的时候,我们的面孔是光亮的。

布小曼对我说,想要去见唐小泊。她的内心是不安的,忐忑的。因为她不知道他是否原谅她,她是否已经被原谅。这几年,她一直是靠着思念他而坚持过来的,她遇到过那么多人,却从来没有人能让她忘记唐小泊。

段锦年家。

布小曼始终记得,在我十九岁生日那天,她和他的初吻。漫天都是萤火虫,她的心,那么柔软。她想要把之后的那些故事统统地都忘记,他们,好像就停留在那一天,在那一天重新开始。当唐小泊来的时候,他在草坪上见到了布小曼。

时光好像拉回了那一年,他怔怔地望着她,难以置信。而她的眼里早已经噙满了泪水,她朝他走过去,她的步子变得急切,她开始奔跑,然后扑上去抱住他。他的身体被她的冲力冲撞到草地上,而她就在他的怀里了。

我悄悄地离开,张初初握住我的手,欲言又止,麦凉……

我竭力地笑笑,逼退眼里的泪水,我……我们终于,终于都回来了。在这里,我们这五个人在经历漫长的分离,在经历兜兜转转以后,终于,终于能够在一起了。

而这竟然已经是六年以后了。

年轮,一年,又一年,只是刹那,只是片刻,我们已经走到了成人的世界。不再是孩子,不再是年少。

段锦年递水给我,坐到我的身边,揽住我的肩膀。他知道我内心汹涌的感慨,知道我在看见唐小泊和布小曼重逢时复杂的情绪。

我轻轻地把头靠在他的肩膀上。

一切都会好起来的,我,布小曼,还有张初初。我们都会找到自己的方向,找到我们想要寻找的方向,那么厚重的雾终于要散去了。

段锦年,我的矢车菊呢?我猛然想起,想起我在段锦年家的花房里种的那些小花。十七岁离开后,我就再也没有去过问它们。我竟然把它们忘记了。

跟我来。段锦年神秘地笑笑,牵住我的手,去他家的花房。

推开来的时候,我一眼就见到了,整个花房里,是成片的矢车菊,淡紫色、淡蓝色、白色……清香扑鼻,我转过身感动地看住段锦年。

麦凉,你知道矢车菊的花语吗?是遇到幸福。我希望你种出来的都是幸福……而我,也想要把最多最多的幸福给你。

锦年!我的心里,满满的都是幸福。这样被段锦年疼爱着的我,是真的,真的觉得幸福。是在我离开以后,段锦年开始在这里只种矢车菊,他想要等到我回来,给我看这里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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