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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自古名人怪癖多

第一节 一代画痴宋徽宗

能够在历史上独树一帜的画家数不胜数,但是只有一位尤为特别,就是宋徽宗赵佶,他称得上是画家里最会当皇帝的,皇帝里最会画画的。赵佶(1082年—1135年),是宋代第八位皇帝。《画鉴》曾称赞他说:“历代帝王能画者,至徽宗可谓尽意。”宋徽宗的艺术造诣极高,对北宋以后的绘画历史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他在艺术方面可以称得上一代宗师,精通书法、填词作诗、金石考古。而在绘画方面更是十分专精,擅长人物、山水、花卉、翎毛,尤其在花鸟画上的成就最高。连美国的劳伦斯·西克曼也在《中国的艺术和中国的建筑》一书中,赞誉宋徽宗赵佶的花鸟写实功力为“魔术般的写实主义”。

宋徽宗从小就喜欢画画,曾受著名画家王晋卿、赵大年等人的熏陶和影响。在继位前,他与王晋卿、赵大年等书画艺术家交往甚密,风流蕴藉,能文会诗,十六七岁时期的绘画水平已经具有一定知名度,“盛名声誉在人间”。

宋徽宗特别喜欢并擅长花鸟画,将诗、书、画、印相结合。《宣和画谱》中收藏了他的花鸟画多达二千七百八十六件,占全部藏品的44%。他的花鸟作品画风分为两种,一种是用浓丽色彩精工绘制,具有富贵艳丽的情调,如《瑞鹤图》《芙蓉锦鸡图》等;另一种则是用水墨渲染,恬淡天然,突出了淡雅的笔墨情趣,代表作品包括《柳鸦芦雁图》《腊梅山禽图》等。虽然两种画法各有千秋,但他“独于翎毛尤为注意,多以生漆点睛,隐然豆许,高出纸素,几欲活动,众史莫能也”。宋徽宗的花鸟画,创造态度极为严谨,充分反映了花鸟的生长规律,灵活地展现出它们迥异的个性与精神特质。

宋徽宗的山水画传世作品比较少,只有一幅《雪江归棹图》。人物画则有《文会图》《听琴图》等,栩栩如生,灵动自然。

宋徽宗对画画手法颇有研究。他的绘画讲究法度、谨细拟物、形神兼备、意在画外。他认为月季分“四时朝暮”,花、蕊、叶皆不同。孔雀走路时,先举左脚而不是右脚。可以说对生活观察得细致入微。宋徽宗的画虽然写实,却并非一丝不差地原样写生,而是在空间、造型、赋彩等方面都进行了取舍,更符合物象美,更体现出自己对于自然的体悟。我们从宋徽宗的画中可以看到他的感情和心灵世界,以物寄情,以画言志。

宋徽宗不光自己喜欢画画,还经常将自己的画作赏赐给诸位大臣。在邓椿的《画继》中记载,宣和四年三月,宋徽宗驾幸秘书省,心情正好,于是当场作画,将自己的书画作品分别赐给公卿臣子,每人一轴画、一纸书法作品。而“群臣皆断佩折巾以争先”,简直是受宠若惊,看到群臣为了自己的画作而争抢,宋徽宗也是开怀大笑、得意非凡。

宋徽宗酷爱绘画,特别热衷于收集历代书画。他曾动用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来收集名画,然后让大臣们分类整理成册。授意编辑了《宣和睿览集》,从三国时期的曹弗兴到宋初的黄居寀等名人的画作都收集在册。他还主持编纂了《宣和书谱》《宣和画谱》《宣和博古图》等书。这些都对宋代的绘画艺术起到了推动和倡导作用,也是我们研究古代书画艺术的宝库。

宋徽宗一生爱画如命,他最痛心的事情莫过于馆藏书画为金人所夺。据记载,“靖康之变”时,金兵南下,攻破汴京。金人将财物掠夺一空时,他面不改色;将他的宠妃掠走时,他强作镇定;而当他听说自己精心收藏的书画也被洗劫一空时,他的心理防线彻底崩溃了,开始仰天长叹,泪流如注。这都处于国破家亡的节骨眼儿上了,他竟然还只想着自己那些心爱的书画!

宋徽宗痴迷于画画,还致力将自己的爱好推广到天下人之中。他利用皇帝的地位和影响,在全国倡导文艺,创建皇家画院、翰林图画院并亲自掌管,之后连续运营了一百多年。在位期间,宋徽宗积极为画院吸收人才、培养人才。因为自己热爱画画,他还特别优待和尊崇画家,努力提高画家的创作积极性;大力兴办画学,建立了绘画考试制度。宋徽宗曾经出过很多别出心裁、韵味无穷的画题,如“踏花归来马蹄香”“蝴蝶梦中家万里”“野水无人渡,孤舟尽自横”“嫩绿枝头红一点,恼人春色不须多”等诗句,来考录画师。许多画师由此脱颖而出,如王希孟、李唐等,一时间艺坛人才辈出。

宋徽宗如此钟情于书画,致使天下文人雅客一时之间竞相习画。再加上他广纳绘画人才,大力提携新人,优待画家,使北宋的绘画艺术发展到了极致。

宋徽宗自己具有极高的文化修养,是一位天才艺术家。他淡泊权力,痴迷艺术,曾在《腊梅山禽图》中题词:“已有丹青约,千秋指白头。”一语双关,借此言志,他的梦想只是做一个画家而已。但可惜的是,他还身负着兴国理政的重任,并不仅仅是一个平民艺术家。在宋徽宗执政的25年中,与他在绘画上的杰出成就形成鲜明对比的,是他在政治上的昏庸无能所导致的政治腐败,民不聊生。

宋徽宗的天性中具有杰出的艺术气息和诗人气质,性格中富有浓厚的感性色彩,只会听从内心的感受,而无视世俗的观念。另外,他追求奢靡和享受,以及他人格修养上的偏颇,注定了他不适合做一名勤政爱民的皇帝。而这也许是造成他悲剧人生的根本原因吧!

靖康元年十一月,金兵攻进汴梁,宋徽宗赵佶等三千多名皇族成员尽数成为金人的俘虏。而后,宋徽宗被囚禁长达9年的时间,终于不堪精神折磨在五国城死去,终年54岁。

元人脱脱在撰写《宋史》时叹道:“宋徽宗诸事皆能,独不能为君耳!”宋徽宗赵佶在历史上是极富争议的一位政治人物。如果他不是皇帝的话,也许会成为中国历史上一位相当完美的艺术大家。

第二节 皇帝热衷木匠活

书画、陶瓷等一直以来都是收藏家们争相收藏的热点,随着时代的发展,古典家具也逐渐发展成为一种极有价值的收藏品。尤其是明式黄花梨家具,美观大方、简练舒展、造型优美,以“精、巧、雅”而闻名海内外,被称为“东方艺术明珠”。在明代,黄花梨家具多为皇家所用,集艺术性、科学性、实用性于一身,融合了浓厚的民族特点,被赋予了丰富的文化内涵,给人以文静、柔和、素雅的心理享受。而明式家具的发展,最应该感谢的就是我们本节的主人公——明熹宗朱由校,正是他一手开启了奢侈木器的先河。

明熹宗朱由校(1605年—1627年),是明光宗朱常洛的长子,明朝第十五位皇帝。明光宗在位不到一个月就在红丸案中暴毙,然后朱由校为群臣拥立,匆忙登基。

万历年间,朱常洛根本不受父亲明神宗的信任,而朱由校的母亲又是小小的选侍身份,所以明熹宗自幼备受冷落,处境很卑微低贱。他没有得到过祖父的宠爱,也没有得到过父亲的关心,虽然身为皇室子孙,却九岁“尚未出就外传”,堂堂明朝皇帝竟然是一个彻头彻尾的文盲!

直到明神宗临死之前才留下遗诏,令朱由校即时册立、进学。谁料父亲泰昌帝刚刚做了几天皇帝,就驾崩了。就这样,朱由校皇太子还没来得及做,就直接继承了皇位。朱由校为什么不喜欢当皇帝,反而喜欢做木匠活呢?

这跟他小时候的成长生活环境有极大的关系。在朱由校的童年时期,皇宫里因为屡遭火灾,许多宫殿都在大兴土木,进行重建工作,修缮工程、建造宫殿的工作长年不断。而朱由校小时候受到祖父和父亲的关爱并不多,于是也不用去读书,整天和小太监们一起厮混,天天在皇宫里四处游荡。听到的、看到的都是木匠活,在这种环境的耳濡目染之下,他自学成才,掌握了一手做木匠活的好手艺。

朱由校的童年是在一个非常冷漠的皇室家庭中度过的。父亲经常生闷气、整日里唉声叹气,只会拿下人出气,这让朱由校根本体会不到什么是父爱。而他出生之后就和奶妈生活在一起,很少见到母亲,即使偶尔见到母亲,也只能听到母亲对父亲的发牢骚、抱怨,所以,朱由校也无法体会正常的母子亲情。在这样的环境中长大,几乎感受不到生命中的温暖。而每个人又都是害怕孤独寂寞,需要温暖,需要有精神寄托的,所以,朱由校只能将他的全部感情都安放在自己的兴趣爱好,就是做木匠活上,借此沉浸在自我世界之中。

朱由校匆忙即位之后,因为文化程度比较低,几乎看不懂大臣们的奏章,更无法拟文批阅。所以,皇帝的正业对于明熹宗朱由校来说,无疑是一件非常痛苦的事情。他此时沉迷于木匠活,也颇有逃避现实之嫌。

说起明熹宗朱由校的木匠活,小到生活用具,大到亭台楼榭,都是数一数二的珍品。在木匠行业里,他的名气仅次于神人鲁班。朱由校的作品包括家具、漆器、船模等,都具有极高的艺术价值。他的木器家具都使用五彩颜色,精巧美妙,在雕刻上也独具匠心。

明熹宗做木匠活,只是享受那种制作木器的过程,可以从中获得无穷的快乐,而不在乎其他,所以他的作品大部分是精品。明熹宗对自己的要求极高,在制作过程中精益求精,反复钻研,乐此不疲。他的皇宫里堆满了层层叠叠的木料,摆放着各式各样的木匠工具,随时随地都能开展木匠工作。明熹宗做起木匠活来,简直是废寝忘食,据史书上的描述,可谓“朝夕营造”“每营造得意,即膳饮可忘,寒暑罔觉”。

据明史记载,明熹宗还在木匠技术上有所改进创新。明朝的床具非常笨重,需要十多个人才能搬得动,而且样式粗笨难看,用材浪费。他觉得这种床做起来太费劲,于是整日琢磨改进床具,亲自设计图纸,锯木头、钉床板,历时一年,终于制作出一张精美绝伦、轻盈美观的床。周围的床架上均雕刻着各种花纹,十分雅致大方。这种床甚至还可以折叠,游玩的时候带着也毫不费事,非常便捷实用。这让当时有名的木匠都叹为观止,自愧不如。

明熹宗还非常擅长用木头做小玩具,并涂上五彩颜色。他做的小木人神态各异,惟妙惟肖;他的雕刻功夫了得,雕刻出的图案十分精巧;他制造的砚床、梳匣一类的器具非常小巧,精雕细琢,并且恰到好处地施以五彩,精致美观。不管做什么器具,明熹宗总是精益求精,几次三番地制作,直到满意为止。《甲申朝事小记》中记载了一个小故事:明熹宗做的东西因为并没有明确的用途,他有时候会让宦官把他的作品拿到皇宫外面去卖,而世人皆折服于器物的精美,纷纷出重金购买。有一次,他将自己的八幅护灯小屏和雕刻的“寒雀争梅戏”交给小太监拿到市场上去卖,临行前,他反复叮嘱小太监:“御制之物,价须一万。”当小太监当真拿回一万时,朱由校龙心大悦。

天启五年,明熹宗对紫禁城中的皇极殿、中极殿和建极殿进行了全面重建。在此次重建工作中,明熹宗如鱼得水,自己的木匠才能也得到了充分的施展。他不光亲自过问起柱、上梁和插剑悬牌,对很多建造工程提出了指导性意见,甚至还亲力亲为,自己上手。所以,整个重建工作仅仅经过两年多就大功告成,而且“惟街石、顶石尺寸仍照旧例”,其他用料标准皆有所缩减,节约了很多银两。《酌中志》评价此次重建宫殿为“肯堂肯构”,可见明熹宗确实做得很不错。

明熹宗一生酷爱制作木器,而将国家大事抛在脑后,这就给了宦官魏忠贤以可乘之机。据《明史》记载,明熹宗专心致志地制作木器时,最不喜欢别人打扰他,否则就会龙颜大怒、大发脾气。而魏忠贤之流就会专挑这个时候来禀报朝廷中重要的事情。明熹宗很反感他们打断自己的事情,总是继续做手里的木匠活,然后很不耐烦地摆摆手,对魏忠贤说:“朕已悉矣,汝辈好为之。”意思就是你看着办吧,不要影响我做木工。而魏忠贤等的就是这句话,然后“忠贤以是恣威福,惟己意”,从此朝政大权被魏忠贤把持,而明熹宗却充耳不闻。

说到底,明熹宗是个性情中人,没有多少权力欲望,在自己短暂的一生里,就像一个长不大的小孩子,只喜欢游乐戏耍。而当魏忠贤开始自封为九千岁,把整个朝廷弄得乌烟瘴气时,大明王朝也开始摇摇欲坠,江河日下。明熹宗朱由校16岁即位,23岁驾崩,身后留下的只有魏忠贤的专权和内忧外患的外交局面,大明王朝苦撑了十几年后,灰飞烟灭。其中也有“木匠皇帝”明熹宗的一部分责任吧!

第三节 巴尔扎克半夜起床

夜半时分,巴尔扎克裹着从肩到脚的睡袍,顶着一头蓬乱的头发,两眼深邃有神,仰头看天,正在凝神思考。他似乎全身心地沉浸在自己的创作世界中,全然不顾其他事物。这就是立在法国巴黎蓬皮杜文化中心附近的巴尔扎克雕像,它被世人称为“穿睡衣的巴尔扎克”,是世界雕塑史上的经典之作。这尊雕像的作者——著名雕塑家罗丹极为形象地刻画了巴尔扎克陷入沉思时的状态。

众所周知,巴尔扎克是法国现实主义作家的代表,文学界中的拿破仑。他的写作生涯长达二十年,共创作了97部作品,生动形象地塑造了两千多个不同类型的人物形象,在他的笔下,诞生了《人间喜剧》等多部世界级名著。巴尔扎克是一位极高产的作家,平均每年要写四到五部作品。他每天坚持工作16至18个小时,有时候甚至会奋笔疾书一昼夜。比如,《赛查·皮罗多》就是他用了一天一夜的时间写成的,《乡村医生》则用了三天三夜,一气呵成,而名著《高老头》也是在三天之内写完的。要知道,这本书的字数可是多达几十万啊!

在短短20年的时间里,巴尔扎克能有如此卓越的文学成就,跟他每天半夜开始工作,以及保持高频率的咖啡饮用不无关系。巴尔扎克可以算是作家里面喝咖啡最多的纪录保持者了,几乎每一部作品都凝聚着他的辛勤付出和浓浓的咖啡味道。

半夜时分,相信绝大多数人还处于熟睡状态,因为一般人的一天都是从早上才开始的。但对于巴尔扎克而言,他的每天都是从半夜开始,他是那种典型的“猫头鹰”型作家——白天睡觉,晚上写作。在写给韩斯卡夫人的书信中,巴尔扎克如是说:“从半夜到中午我工作,就是说要在椅子里坐上12个小时,全力以赴地书写、创作。然后,从中午到四点修改校样。五点半我才上床,半夜又起来工作。”这就是巴尔扎克每天的工作时间表,日复一日,周而复始。

这么高强度的脑力劳动当然需要极大的刺激与灵感。而巴尔扎克不抽烟,也不喝酒,他唯一依赖的就是提神饮料——咖啡,他喝咖啡的习惯是不加牛奶、不放砂糖。可以说,巴尔扎克的文学作品就是在一杯杯的黑咖啡中写就的。他文学创作的20年,也是自己豪饮咖啡的20年,据统计,20年间巴尔扎克可能喝了5万杯以上的咖啡。这是因为巴尔扎克每天的工作时间太长,已经超出了正常人的负荷。他在连续工作五六个小时之后,经常会手指麻木,眼睛流泪,太阳穴发热、发胀,但他却不肯屈服于身体,为了战胜人类正常的睡眠需求,只能转而依赖大量的咖啡因。正是这五万杯咖啡的支持,使他可以继续超负荷的高强度工作。因为巴尔扎克每天都要喝很多咖啡,可以说咖啡就是他创造的灵感源泉。

巴尔扎克每天晚上穿着睡袍,点上蜡烛,桌边放上一杯黑咖啡,就开始了一天的写作。他曾经生动地描述咖啡对他的影响,“咖啡泻到人的胃里,把全身都动员起来。人的思想列成纵队开路,有如三军的先锋。回忆扛着旗帜,跑步前进,率领队伍投入战斗。轻骑兵跃马上阵。逻辑犹如炮兵,带着辎重车辆和炮弹,隆隆而过。高明的见解好似狙击手,参加战斗。各色人物,陆续登场。纸张上墨迹斑斑,这场战役始终倾泻着黑色的液体,有如一个真正的战场,笼罩在黑色的硝烟之中”。

他自己也说过:“我不在家,就在咖啡馆;不在咖啡馆,就在去咖啡馆的路上。”没有咖啡,巴尔扎克就没法创作;不管在哪里写作,他除了纸笔之外,手边一定要有一杯咖啡。

巴尔扎克自嘲是“鹅毛笔和黑墨水的苦役”,而他之所以如此拼命写作,二十年如一日,每天坚持半夜起床写作,正是因为他债台高筑,不得不进行文学创作。即使这样,直到最后去世,他依旧没能还清债务。想来,巴尔扎克对金钱应该是又爱又恨吧!

巴尔扎克出生在一个醉心贵族地位和关心钱财的中产阶级家庭,这对他的金钱观有着很大的消极影响。巴尔扎克一生总是在追逐着贵族生活,挥金如土,喜欢能够彰显贵族身份的奢侈品,导致经济上入不敷出。他日益膨胀的欲望给自己带来了很多不必要的消费,透支了他的收入,也透支了他的生命。

大学毕业后,巴尔扎克违背父母之命,不做律师,而去当作家。父母因为反对他走文学道路,只给他两年时间进行尝试。经过夜以继日的艰苦创作,巴尔扎克写的剧本《克伦威尔》被打入冷宫,创作尝试以失败告终。父母从此切断了对他的金钱供给,巴尔扎克被逼走上自己挣钱的道路。为了生活,他做过投机商人,和出版社合作印刷的1000册古典名著,只卖出不到20本,并因此负债一千多法郎;后来,他又开办了印刷厂和铅字铸造厂,都没能发财,却又背上了6万法郎的外债;再后来,他办的《巴黎纪事》报倒闭,债务高达10万法郎;在他去世的前3年,已经欠下21万法郎的债务。真是难以想象,一代文豪巴尔扎克竟然终身躲避着债主们的无尽追逐。

即使在他成名之后,尽管自己的收入不菲,稿费一年高达六七万法郎,巴尔扎克还是负债累累。因为他总是预支稿费,搞矿产、地产、印刷厂的投资,但总是赔得血本无归。此外,他的生活过于奢侈浪费,作为一名资深的月光族,只好整日举债,然后为了还债每天笔耕不辍。即使这样,巴尔扎克对自己的作品也是反复修改,宁愿稿酬少点,也不愿草率了事。

但巴尔扎克欠的钱实在太多了!他的债主包括面包商、银行家、出版商,他们都在找他,希望他能够尽快还钱。巴尔扎克的精神压力很大,他曾经为了还债,一连工作两三个月,所有人都不知道他在哪里。然后当他完成一部书稿,就会像从地底下冒出来一样,把稿件交给出版商,拿了稿费一一还给债主。

为了写作,他还跟自己的毕生好友戈蒂耶大吵过一架。这一天,他为了写作熬了一整夜,然后跟朋友说自己要休息一会儿,让朋友一小时后叫醒他。结果,戈蒂耶看他熬夜熬得两眼发红,直冒虚汗,就好心想让他多休息一会儿,没有按时叫他起床。巴尔扎克醒来之后,发现大大超过了自己预期的时间,已经到了晚霞泛红的时候了。于是他暴跳如雷,破口大骂戈蒂耶是小偷、混蛋,害他损失钱财,耽误他的小说构思与创作,害他不能按时还债。

巴尔扎克为了保持创作激情,每晚都要喝很多咖啡。他在生命的最后时刻写道:“我喝了许许多多的咖啡,但它一点效果都没有,就跟喝水似的……”他自己也曾预言——我将死于3万杯咖啡。而事实上,他晚年确实患上了慢性咖啡中毒症,年仅51岁就早早过世。正是咖啡终结了他的生命。

不过,正是因为巴尔扎克负债累累,让他有了必须创作的动力;也正是因为一杯杯黑咖啡的支持,才让他有了创作的灵感。巴尔扎克的一生也犹如一杯黑咖啡,于苦涩之中蕴藏着波涛汹涌的力量。他的一生都在追逐自己的梦想,有对文学的热爱,有对金钱的痴迷,这些都帮助他塑造了许许多多无比经典的文学形象,从而奠定了他在文学历史上独一无二的地位。

第四节 天才乔布斯的疯狂

1997年,苹果公司发布了一个经典的广告——那些疯狂的家伙们。在一分钟的黑白影像中,20世纪的天才人物依次登场:爱因斯坦、鲍勃·迪伦、马丁·路德·金、理查德·布兰森、约翰·列侬、大野洋子、富勒、爱迪生、阿里、泰德·特纳、玛丽亚·卡拉斯、甘地、米莉亚·埃尔哈特、希区柯克、玛莎·格雷厄姆、吉姆·汉森与柯密特、毕加索。广告结尾以一个小女孩睁开她紧闭的双眼宣告结束。

“向那些疯狂的家伙们致敬。他们我行我素,桀骜不驯,惹是生非,就像方孔中的圆桩。他们用不同的角度看待事物,既不墨守成规,也不安于现状。你可以否定他们、颂扬他们或是诋毁他们,但不能漠视他们。因为他们改变了世界,让人类向前跨越了一大步。他们是别人眼中的疯子,却是我们眼中的天才。因为,只有疯狂到认为自己能够改变世界的人,才能真正地改变世界。”这段精彩的广告词由乔布斯亲自配音,其中的很多句子都是他本人撰写的。现在看来,当时的他不仅是在向那些“疯狂的家伙们”致敬,同时也是在叙述他本人毕生的信仰。因为,乔布斯也是这些“疯狂的家伙们”中的一个。

乔布斯虽然因胰腺癌在2011年永远地离开了我们,但他似乎依然活在我们的生活里。当你用耳机去聆听美妙的音乐,当你的眼睛看到电脑中简洁的图形化界面,当你随手轻点鼠标就可以轻松浏览网页……这些进步和便捷都是天才乔布斯送给我们的最好礼物。

乔布斯从来就不是一个循规蹈矩的人,世俗的条条框框对他来说约等于零,毫无约束力。“活着就是为了改变世界,难道还有其他原因吗?”“不要被教条所限,要听从自己内心的声音,做自己想做的事。”秉承着这样的信念,乔布斯最终改变了世界,创造了奇迹。他让科技产品更具有艺术性,“我们把屏幕上的按钮做得漂亮到让人忍不住想要舔一舔”;他让人类和科技实现互动融合,将移动计算革命推向一个新高峰;他如此专注,如此自恋、偏执地造就了自己独一无二的人生。

乔布斯缔造了麦金塔计算机、iPod、iTunes、iPad、iPhone等闻名遐迩的数字产品,引领了全球资讯科技和电子产品的潮流,可谓是计算机界与娱乐界的标志性人物。算起来,乔布斯共改变了七大行业:个人计算、动画电影、音乐、电话、平板计算、零售店以及数字出版。而这些又深刻地改变了现代人的通信、娱乐和生活的方式。

乔布斯的一生是传奇的一生,也是疯狂的一生。

1955年出生的他,出生一周后即被生母送养。乔布斯小时候非常顽皮,不爱听讲,很喜欢恶作剧,中学老师普遍认为他是“一个孤僻的学生,看待事物的角度很特别”。乔布斯在硅谷附近长大,接触过很多惠普的元老级员工,逐渐迷恋上电子学。19岁那年,刚读大学一年级的乔布斯却决定辍学参加工作。工作还没几个月,又迷恋上了佛学,动身去印度追随大师。1976年,他和好朋友一起成立了苹果公司,开始出售自制的电脑。1982年,乔布斯首次登上《时代》杂志的封面。1983年,乔布斯集合团队开发Lisa数据库,不计成本地侵吞了苹果大量的科研经费,但是产品因不合实际、太过昂贵而不被市场认可。

尽管乔布斯在1985年获得了国家级技术勋章,却因为厌恶无休止的权力斗争,愤而辞去苹果公司的职务。之后,他一手创办了NEXT电脑公司,成功制作出第一部电脑动画片《玩具总动员》,并因此身价暴涨。1996年,乔布斯重返苹果公司,着手进行大刀阔斧的改革,拯救了濒临失败的苹果公司。在之后的十多年里,苹果公司先后推出了媒体播放器、智能手机以及平板电脑等尖端产品,在全球数亿消费者中风靡一时。

乔布斯具有超出常人的天分,也有改变世界的雄心壮志,更有永不枯竭的创新精神。他毫无保留地追求梦想和完美,让所有人为之折服。但是他太过自我,那种令人无法忍受的粗暴无礼的作风,以独裁者视角睥睨万物的姿态,又让别人颇感不适,敬而远之。

乔布斯独断的领导风格让每一个为他工作过的人都畏惧不已。苹果公司的联合创始人沃兹尼亚克在一次访问中曾说:“史蒂夫有时会令人不快,甚至惹人讨厌。他会在开会时走进来,扔下一句:‘算了吧,这是一堆垃圾,你们没有做好。’然后就走出去。还说:‘你们都是白痴。’”而苹果公司的员工也都暗地里称他为“地狱来的老板”。他喜欢最聪明的员工,对员工的要求极高,让员工的压力很大。曾在苹果公司任职的程序员霍迪说:“如果你是一个唯唯诺诺的人,你注定要死在乔布斯手里,因为他对自己所知的事情非常自信,所以他需要别人能够挑战他。”

1996年,苹果推出iMac,这是一款惊世骇俗的产品。它完全突破了常规电脑的设计,使用半透明的蓝色塑料外壳,让消费者大开眼界,纷纷开始考虑购买一台家用电脑。在此之后,iMac荣获《时代周刊》“1998年最佳电脑”的称号。而iMac的整个研发过程,都凝聚着浓厚的乔布斯的个人风格。因为乔布斯之前曾经旁听过书法课,他很喜欢美妙的书法,认为“这种美感、历史感和微妙的艺术感在科学里并不具备,我觉得它很迷人”。他要求将书法融入iMac电脑,让它成为拥有漂亮字体的电脑。而当时的设计团队一致认为这是不可能的。但乔布斯对产品非常严苛,他始终认为伟大的产品应该尽可能完美,所以,他强迫团队在思想上跟随他,在有限的时间内创造出更出色的产品。最后,在他的不懈坚持下,团队也确实做到了这一点。从此,iMac电脑才有了各种各样的、按比例隔开的字体。

乔布斯的疯狂跟他的个人成长经历有着密切的联系。乔布斯孤傲、自大、偷奸耍滑、拉帮结派的人格缺陷在童年时代就已注定。私生子的身份,养父母贫困的家庭生活,让他形成了偏执、不合群、独裁、以自我为中心的性格,而他的这种性格在此后的多次起起落落中并没有太多改变,只是有些许程度上的调和。他做的很多事情,包括对于完美的执着追求,只是对自我的一种保护,是为了维护自己的心理平衡。也许正是这样疯狂的性格才成就了史蒂夫·乔布斯,使他成为一位富有远见卓识与创新能力的天才,成为一位神奇非凡的人物。

乔布斯的辞世对所有人来说都是一个遗憾,在他的身后,留下了一家只有他才可能创造出来的苹果公司。但对于乔布斯本人来说,这也算是一个完美的谢幕。他曾如是说:“没有人愿意死,即使人们想上天堂,也不会为了去那里而死。但是死亡是我们每个人共同的终点,从来没有人能够逃脱它。死亡是生命中最好的一个发明。”

第五节 重口味的嘎嘎小姐

嘎嘎小姐(Lady Gaga),美国当红的著名流行女歌手,是欧美乐坛最具影响力的流行天后,自出道以来创下多项世界级纪录。2008年发布首张专辑《成名在望》(The Fame)后,迅速掀起热潮,并红遍全球;2010年被《时代周刊》评为“百位最有影响力的文化人物”之一;2011年的专辑《生来如此》(Born This Way)问世5天就在全球各大唱片市场销量排行榜夺得冠军;同年6月她被《福布斯》杂志评为“世界百位名人”之首。Lady Gaga的专辑至今在全球销量已经超过2000万张,单曲销量达到6400万张,曾多次荣获各大音乐典礼的大奖。

如果你还不知道Lady Gaga是谁,那你可以算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外星人”了。她在中国的音译名字更为形象——“雷得嘎嘎”。嘎嘎小姐从出道那天开始,就没有停止过对自己百变造型的塑造,她的服装和妆容总是造型怪异,风格前卫,一次又一次地掠夺了大众的眼球。嘎嘎小姐曾经用渐变的金黄色头发搭配面具,化身为飞天女侠;她也曾头顶造型夸张的羽毛长角发饰,变身树精,“雷”倒众生;她曾经把鸟窝样子的装饰品戴在自己的头上;她还曾在演唱会表演中戴着行星环的头饰和整副面具……

人们不禁要问,唱歌就唱歌呗,这位嘎嘎小姐的脑子里究竟在想些什么,才会这样数年如一日地尝试各种天马行空、异于常人的造型?她充分利用各种艺术元素,每次出场都能达到“雷不死人誓不罢休”的惊悚效果,一次次挑战着大众的忍耐底线。但与此同时,她也影响了美国音乐界与时尚界,甚至在全世界掀起了轩然大波。嘎嘎小姐的造型颇具有后现代主义的倾向,她的造型在不断地创新。

在2010年MTV音乐录像带大奖颁奖典礼上,Lady Gaga竟然身穿以生牛肉制成的裙装出席。Lady Gaga已经俨然把自己当成了一件艺术品。在颁奖典礼后她表示,她的“生牛肉装”只是为了表达自己是为信念而战的。“每个人都值得穿我那件肉装,因为每个人都应当注意:如果我们不能为自己的信念站出来,不能为自己的权益奋斗,那么久而久之,我们能获得的权利不过是我们自己骨头上的一堆肉。”这一行为随即在美国娱乐界造成前所未有的轰动,也引发了人们正反两面的评价。

嘎嘎小姐性格乖张,行事直率,她的歌词、MV、言论也如她的造型一样,在挑战着大众的承受底线。

2011年,嘎嘎小姐推出专辑《生来如此》。这张囊括了8首冠军单曲、全球销量高达2400万张的专辑,又是一部“重口味”的作品。BBC官网给出的评价是:“这是有史以来最伟大的专辑。它流行风暴的概念,华丽的旋律设计,创造了辉煌的‘Gaga时代’。她在冒险的同时,也获得了巨大的声望。”

专辑的封面也与众不同,普通版专辑收录了14首单曲,封面上嘎嘎小姐的头像与一辆摩托车合二为一。只见她双臂紧握摩托车前轮,头像化为车头,张牙舞爪的样子寓意着她正存在于梦幻和现实之间。特别版的专辑封面上,嘎嘎小姐的烈焰红唇被刻意放大,脸部呈现怪物的形状,表达着“即使我们是头上长角的怪物,我们也是完美的”前卫思想。专辑的歌曲内容则涉及同性恋、宗教团体以及很多被忽视的群体,Lady Gaga通过这张专辑为这些弱势群体呐喊,捍卫他们的权利。她咆哮着:“无论你是黑人,是白人,是同性恋,是双性恋,是残疾人,还是别的什么,你都是完美的自己!”也许因为嘎嘎小姐总是在造型上顷刻之间把大家雷得外焦里嫩,人们常常会忽略她的唱功。这张专辑的曲风多是复古舞曲,还加了不少厚重的音色,而嘎嘎小姐用厚实的嗓音和完美的声音掌控力度,精心诠释了每一首歌曲。

2012年,嘎嘎小姐推出了个人香水,也是重口味的。香水瓶是蛋形瓶身,上面的图案是金色的爪子。香水乍看之下跟墨汁一样浓郁,是世界上第一款黑色的香水。这款香水混合了颠茄草、藏红花、蜂蜜、杏仁糖浆、兰花、茉莉以及燃香时释放的烟气等物质的香味,估计也只有她的忠实粉丝才有勇气“冒死一用”。

嘎嘎小姐其实是一位很有才华和思想的创作型歌手,并不是一味地用形象出位炒作,而她本人也有着很强大的表现力。更奇怪的是,她从小接受的一直是淑女教育。

Lady Gaga本名是史蒂芬妮·乔安娜·吉玛诺塔,1986年出生在纽约上东区的富裕家庭。她的父母都是意大利人,她小时候就读的是只收贵族富豪子弟的天主教学校,接受的是正统的贵族教育,她与名媛帕丽斯·希尔顿还是校友。成名前,嘎嘎小姐具有一种学院风的气质。这与她后来的夸张雷人的造型姿态截然不同,让人困惑不已。其实,嘎嘎小姐14岁在曼哈顿私立学校就读时,就已经开始了这种分裂的生活:白天在学校里循规蹈矩,晚上则去酒吧驻唱。17岁时,她进入纽约大学学习古典音乐,侧重于艺术、宗教和政治等庄重题材的作曲风格,但不到一年她就向学校申请退学,做起了全职酒吧歌手。此后,她开始酗酒、嗑药,很多雷人的造型就是这个时期的写照。

嘎嘎小姐曾说:“一个女孩要发挥她被赋予的才能,我的录影带不会做得像布兰妮那样美到让男生流口水。我要挑战另一种极端。我不会说我在舞台上穿得很性感——我所做的是挑战极端,是要让男生觉得:‘我不知道这是叫性感还是古怪。’”

嘎嘎小姐的确成功地吸引了大众。猎奇心理驱使着大众继续关注她的下一次造型,尽管人们认为嘎嘎小姐的每一个造型都那么雷人,那么难以忍受,但真的是越丑陋越耐看,越怪诞人们越感兴趣。嘎嘎小姐迎合了时下大众的口味,尤其是大众对于事物感官刺激的重口味要求。

在当今大融合的时代,出现嘎嘎小姐这样的另类明星可以说不足为奇。但是,她那些怪诞奇葩的造型依然引起了很多争议。嘎嘎小姐特立独行的穿着方式被媒体批判为没有品位,甚至低级趣味。但这又是一个包容的时代,只有这样的广告包装才能让大众过目不忘。对于我们来说,只需包容地、单纯地关注并欣赏她的音乐,而不必盲目跟风,去模仿她所谓的“时尚”。

第六节 与香猪同床共枕

宠物已经成了我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宠物能够给我们带来很多的幸福与快乐,和宠物一起玩耍,我们可以得到精神上的满足感。但是,大部分人的宠物都是鸟、狗、猫、鱼这些可爱的小动物,你听说过有人把猪当成自己的宠物吗?

是的,不要嘴巴张大,这么惊讶!美国知名演员乔治·克鲁尼就养了一群猪作为宠物。他的猪宝贝们在他位于贝弗利山的豪宅里自由地嬉戏、玩耍,甚至大摇大摆地登堂入室,更有甚者,乔治·克鲁尼还会和他的宠物猪一起散步、吃饭、游泳、睡觉,几乎到了形影不离的境界。

乔治·克鲁尼怎么会想到把猪当成宠物来养呢?一切还得从20世纪90年代说起。乔治·克鲁尼在拍摄长篇电视剧《急诊室的故事》时,曾有粉丝向他推荐过宠物猪,并带领他定期参加宠物猪的饲养者聚会,令他从中了解并学习到很多宠物猪的习性和喂养知识。然后,乔治·克鲁尼开始自己动手养宠物猪了,并且一发不可收拾,由一只、两只到一大群。乔治·克鲁尼觉得猪虽然长得不太雅观,但是通情达意,而且比狗更聪明。他最宠爱的猪是一头名叫麦克斯的越南猪。麦克斯是1988年克鲁尼送给当时的女友凯莉·普雷斯顿的定情礼物,是他的好友“猫王”女儿留下的迷你宠物猪。后来两个人分手了,但这只猪却一直陪伴着他。麦克斯与乔治·克鲁尼相处了长达19年的时间,直到寿终正寝。

你也许很难想象,麦克斯是个重达266斤的大肥猪,但只要乔治·克鲁尼在家,每天准会带着麦克斯外出散步;即使他出去拍电影了,也会委托专人照顾麦克斯,或者干脆就带着麦克斯一起去。麦克斯曾经多次和乔治·克鲁尼一起接受采访,甚至还和乔治·克鲁尼一起坐过约翰·特拉沃塔的私人飞机,据说是去“皈依”科学教派。

每次说起麦克斯,乔治·克鲁尼总是不吝使用各种美丽的语言,如“明星”之类的名词来赞誉它,恨不得把它捧上天。而且他还开玩笑说,如果麦克斯能够穿上婚纱,他一定会娶它。

1994年的时候,洛杉矶发生了一场强烈的地震,地震造成了60人死亡,数千人受伤。在后来的采访中乔治·克鲁尼曾多次说过,当时他正和麦克斯躺在床上,而麦克斯具有动物的直觉,先于人类感知到了地震。它在地震前3分钟把乔治·克鲁尼拱醒,一而再再而三地用身体把乔治·克鲁尼推出卧室。正是麦克斯给了乔治·克鲁尼宝贵的逃生时间,才使他有机会从家里逃出来,捡回了一条命。

2005年,有小报记者误传“麦克斯死了”的新闻,把乔治·克鲁尼气得够呛。他还让发言人斯坦·罗斯菲尔德出面澄清:“麦克斯活得好好的”,并且说“像其他任何宠物一样,麦克斯早已是克鲁尼家中的一员。它是一个大块头,在同类中也算是重量级的,但我不会告诉你它的体重到底是多少”。

心肝宝贝麦克斯于2006年去世后,着实让乔治·克鲁尼伤心了很长时间。他曾经在接受《今日美国报》记者访问时说:“麦克斯是我见过的最长寿的一只宠物猪,也是与我相处时间最长的一个朋友,我真的是很吃惊,因为它已经是我生命中重要的组成部分。但就在1个小时前,这位老朋友却离我而去了。”他却因为在外地拍戏而没能见到麦克斯最后一眼,幸好麦克斯是自然衰老死亡。乔治·克鲁尼为麦克斯举行了隆重的葬礼,还专门写了一首怀念它的感人诗篇。他从此以后再也没有养过宠物猪。他曾经表示:“我想麦克斯已经满足了我对宠物猪的所有需要。”

20年的时间里,乔治·克鲁尼的女朋友换了一个又一个,算下来竟然多达21个。从演员到模特、从主持人到学生、从摔跤运动员到服务员,但是他的宠物猪一直陪在他的身边,可谓是“流水的女人,铁打的猪”。不过这些女友大多无法理解乔治·克鲁尼和麦克斯的感情。凯伦·达菲曾说:“我永远无法爱上一个养宠物猪的男人,而且乔治的猪很恶心。”传闻席琳·巴黎特一度要和克鲁尼走进婚姻,就是因为她要求克鲁尼把麦克斯赶出去,放话“有猪没我,有我没猪”。而乔治·克鲁尼只能做到不让麦克斯走进卧室和游泳池,而这远远不能让席琳·巴黎特满意,所以她选择了离开。但是乔治·克鲁尼一直都与麦克斯亲密无间,他甚至放出狠话来:“要爱我,就得先爱我的猪”,或许这也是他久久没有走入婚姻的原因之一吧!

乔治·克鲁尼出生在一个演员世家,爸爸、姑姑都是演艺界人士。他5岁的时候就曾经在爸爸的节目中客串,21岁开始闯荡娱乐圈。刚开始他的演出并不叫好,直到《急诊室的故事》播出后,乔治·克鲁尼才开始走红。他曾多次获奖,2001年凭借《逃狱三王》获金球奖最佳男演员;2005年因参演电影《辛瑞那》获第78届奥斯卡金像奖最佳男配角;2012年他制片的电影《逃离德黑兰》获第85届奥斯卡金像奖最佳影片。

他那数十年如一日的帅气英俊,稳重睿智的谈吐,令他成了能够给身边人带来幸福感受的影星。尽管有过短暂的婚姻,但他的个人魅力依旧征服了无数影迷。可让人跌破眼镜的是,他竟会爱他的宠物猪爱到无法自拔,甚至不惜抛弃历任女友的地步。

其实我们仔细想想的话,也会感觉情有可原。从心理学角度上讲,养宠物有很多积极作用,宠物可以排解我们心中的抑郁,可以给我们带来诸多快乐。但是如果对宠物特别关注,甚至到了常人无法忍受的地步,那就是心理亚健康的一种表现了。

人们大都会无意识地选择一种具有自身某些性格特质的宠物。而乔治·克鲁尼跟麦克斯的相处方式也正是他潜意识的一种表现方式。乔治·克鲁尼之所以会选择饲养宠物猪,一方面可能跟他独自一人在洛杉矶居住,远离家人有关,再加上他长期处于单身状态,养个宠物猪,也算是一种情感的寄托吧;另一方面公众人物的私生活经常会被娱乐媒体关注,可能要承受更多的社会压力,而养个宠物就可以减轻自己的压力。毕竟麦克斯只是单纯地喜欢他、爱护他,并无所图。所以,当乔治·克鲁尼和麦克斯一起玩耍的时候,心情是非常放松的,在彼此的交流中获得简单的快乐和满足,这些都是与普通朋友在一起时不一定能够得到的。同时,乔治·克鲁尼可能也已经对麦克斯产生了依赖心理。在他眼里,麦克斯甚至比人还要重要,麦克斯可以霸占他的卧室长达19年,可能正是他与别人交流不充分的一种感情转移现象。

假如没有麦克斯的真诚陪伴,也许就没有我们今天看到的乔治·克鲁尼。他给我们带来的那些快乐和幽默,宠物猪麦克斯可谓功不可没。2014年9月27日,乔治·克鲁尼与未婚妻艾默·阿拉穆丁举行婚礼,他终于在麦克斯离开之后找到了真正属于自己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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