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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章 闺秀派

大家闺秀所受的教育要优于普通家庭出身的女性,这意味着她们的眼界宽广,智识高超,不仅接受新潮流、感知新事物的速度更快,而且从中获得的裨益也更大。文学艺术在她们手中犹如银针彩线在绣女的手中一样,运用之妙存乎一心。由于她们心气过人,往往只是文学、艺术的票友,终归要回到书房潜心静气地做学问,而不是在社会上做空头文学家。苏雪林著作等身,尚且自称“从开始写文章时,便不想做一个文学家,若说我薄文学家而不为,也未尝不可以。我是欢喜学术的,只想在学术上有所成就”。她的不打自招一语道破了闺秀派女作家秘不示人的心思。

1、陈衡哲

陈衡哲(1890—1976),祖籍湖南衡山,祖父是晚清进士,翰林院庶吉士,父亲也是不大不小的官员。她夙慧天成,又生活在一个相对开明的家庭里,从小习诵诗书,少女时代即具有咏絮之才。

小时候,陈衡哲最喜欢舅舅庄思缄,这位长年在广西、广东做官的舅舅思想新潮,佩服西洋的科技和文化,他常将自己的见闻和感受讲给陈衡哲听,末了,总忘不了激励自己的小外甥女:“你是一个有志气的女孩子,应该努力学习西洋女子的独立精神。”这话使陈衡哲深受触动,她问道:“我怎样才能学得跟她们一样呢?”庄思缄就拿出一个现成的答案给她:“进学校呀……一个人必须要胜过他的父母尊长,方能有出息。没有出息的人,才要跟着他父母尊长的脚后跟亦步亦趋。”陈衡哲后来回忆道:“这类的话,在当时真可以说是思想革命,它在我心灵上所产生的影响该是怎样的深刻!”她每见舅舅一次,要进学校的念头就加深一层,久而久之,上学就成为了她心中最大的渴望。

陈衡哲旺盛的求知欲最终战胜了一切。十三岁那年,她征得母亲的同意,随舅舅远赴广东,为此痛哭一场。“这哭是为着快乐呢,还是惊惧,自己也不知道。但现在想起来,大概是因为这个决定太重要了,太使我像一个成年人了,它在一个不曾经过感情大冲动的稚弱的心灵上,将发生怎样巨大的震荡呵。”总之,这一回梨花带雨,快乐居多。

由于不够学龄,陈衡哲在广东未能立刻入校就读。她不肯偷懒,跟着舅舅预习《普通新知识》《国民课本》,另外,她还阅读了一些充满新观念的报章杂志。她认为这种教育使她“由一个孩子的小世界中,走到成人世界的边际了。我的知识已较前一期为丰富,自信力也比较坚固,而对于整个世界的情形,也有从井底下爬上井口的感想”。她无疑是感激舅舅的,这在她的回忆文章中充分显示出来:“督促我向上,拯救我于屡次灰心失望的深海之中,使我能重新鼓起那水湿了的稚弱的翅膀,再向那生命的渺茫大洋前进者,舅舅实是这样爱护我的两三位尊长中的一位。他常常对我说,世上的人对于命运有三种态度,其一是安命,其二是怨命,其三是造命。他希望我造命,他也相信我能造命,他也相信我能与恶劣的命运奋斗。”

1911年冬,陈衡哲随舅母前往上海,考入蔡元培等人创办的爱国女校,这一阶段(1911—1914)她自觉在学业上没有什么长进,但良好的英文成绩助她后来考取了清华学堂赴美留学的资格。陈衡哲先后在美国瓦沙女子大学和芝加哥大学研修西洋历史和西洋文学,历时六年,获得硕士学位。

在新大陆,陈衡哲不仅智识日进,而且眼界大开。1916年,她与哥伦比亚大学哲学系的高才生胡适通讯相识,两人在书信中反复探讨白话文学的可能性和可行性,最终达成共识。当时,胡适呼吁文学革命,这一主张在中国留美学生中并不叫座,赞成者不多,连他的好友任鸿隽(后来成为陈衡哲的夫君)也不以为然,唯有陈衡哲毫无保留地认同。因此,胡适视陈衡哲为异性知己。

在美国留学时,陈衡哲标榜“不婚主义”,挡掉不少慕名而至的追求者,她与胡适的友谊自始至终金坚玉洁,远比男女之间的恋情更持久,也更加珍贵。陈衡哲婚后将胡适的照片放大,挂在客厅里,她从未想过要藏掖什么,一切出自真诚,别人如何误解,她是毫不在意的。1921年,胡适为女儿取名素斐,即用莎菲(陈衡哲的笔名)的谐音。海外学者唐德刚先生据此怀疑胡适暗恋陈衡哲,夏志清教授则通过研究陈衡哲的小说《洛绮丝的问题》认为陈衡哲爱慕胡适。

1919年,任鸿隽跨洋求婚的诚意感动了陈衡哲,她终于在二十九岁上抛弃多年坚持的“不婚主义”,与他订立婚约。翌年,他们在北京完婚,举行文明婚礼,蔡元培为证婚人。胡适的贺联是“无后为大,著书最佳”,颇具戏谑意味。

1920年,北大校长蔡元培率先在大学教授队伍中开放女禁,致电陈衡哲,聘请她为历史系教授。陈衡哲属于柯灵先生所称道的“作家而兼学者”的典型,她是北京大学第一位女教授。后来,陈衡哲还执教过东南大学和四川大学,专授西洋史。她的文学创作涵盖新、旧体诗、散文和小说,其中她对小说用功最深,《洛绮丝的问题》等小说关注女性角色的社会定位,富于思辨色彩。陈衡哲认为,爱情固然是重要的,事业成就更为重要,它是人格、尊严和权利的坚实基础和根本保障。这一主张出现在大多数女性仍在苦苦追求婚姻、恋爱自由的二十世纪二十年代,其先锋性不言而喻。

陈衡哲在《小雨点·自序》中说:“我既不是文学家,更不是什么小说家,我的小说不过是一种内心冲动的产品。他们既没有师承,也没有派别,它们是不中文学家的规矩绳墨的。他们存在的唯一理由,是真诚,是人类感情的共同与至诚……我每作一篇小说,必是由于内心的被扰。那时我的心中,好像有无数不能自己表现的人物,在那里硬逼软求的,要我替他们说话。他们或是小孩子,或是已死的人,或是程度甚低的苦人,或是我们所目为没有知识的万物,或是蕴苦含痛而不肯自己说话的人。他们的种类虽多,性质虽杂,但他们的喜怒哀乐却都是十分诚恳的。他们求我,迫我,搅扰我,使得我寝食不安,必待我把他们的志意情感,一一的表达出来之后,才让我恢复自由!他们是我做小说的唯一动机。他们来时,我一月可做数篇,他们若不来,我可以三年不写只字。这个搅扰我的势力,便是我所说的人类情感的共同与至诚。”她的这一观点显然有别于法国作家萨特的“每天必写一行”。

1935年8月,任鸿隽就任四川大学校长,陈衡哲随夫入川。据任以都回忆:“他们刚到成都,便有许多不认识的人一窝蜂跑到他们住的地方来,说是来看博士,问他们看什么博士呀?他们就回答说要看女博士。家母看到这个场面,觉得啼笑皆非,因为她并没有拿到博士学位,就算拿到了,女博士又有什么了不起呢?诸如此类的事情,使她深深感到四川的文化实在太落后了。”1936年3月、4月和6月,陈衡哲在胡适主编的《独立评论》上发表了三封公信,即总称《川行琐记》的系列篇章,不料想这三封公信引发了一场轩然大波。起因是,任鸿隽与四川军阀刘湘的关系不谐,他力图改革川大,刷新天府之国的教育现状,意欲解聘一些学力有限、人望不足的川籍教授,因而招致忌恨。陈衡哲的文章成为了火药桶上那根嗞嗞冒烟的导火索。

在《川行琐记》中,陈衡哲秉笔直书,批评川人的保守观念和落伍行为,她指称四川有“二云”——天上的乌云和人间的鸦片烟云,四川的“有些女学生也绝对不以做妾为耻”;四川的鸡蛋缺乏蛋味,水果缺乏甜味,兰花缺乏香味……她还给川人开出五副“药”:掘除鸦片烟苗的铲子、销毁烟具的大洪炉、太阳灯、鱼肝油和真牌社会工作人员。文章出炉后不久,陈衡哲即被四川新闻界的专栏记者和专栏作家“棉花匠”、“乡坝佬”和“佛公”,还有一些“义愤填膺”的读者,牢牢揪住,不肯放手。他们群起而谇之,群起而攻之,这来势汹汹的口诛笔伐中,不乏措辞极其恶毒的人身攻击,甚至还有一些协会指控她犯了“诽谤罪”,欲向法院提起公诉。当年,成都是刺刀见红的讨伐地,《新新新闻》和刘湘直接掌控的《新民报》是弹无虚发的打靶场。

陈衡哲被骂为“学了点洋皮毛的女人”、“摆洋架子和臭架子的阔太太”、“卖弄华贵的知识分子”和“文化领域中的汉奸”。有的作者攻得兴起,竟然拿陈衡哲的私生活说事,揭露她心里暗恋的原本是胡适,因为江冬秀河东狮吼,不容许卧榻之侧还有其他女人鼾睡,胡适没种而惧内,不敢离婚,她想做白话文祖师爷的如夫人亦不可得,没奈何才下嫁给川人任鸿隽。她挑剔川人的种种劣病,实际上是歇斯底里的泄私愤,是恨乌及屋。有些游击高手则更具政治敏感度,指出“陈衡哲的《川行琐记》,不是湖南女子眼中的四川,而是美帝国御用学者眼中的中国”。当年,留学欧洲的学者多半看不起留学美国的学者,法国留学生李思纯即趁机起哄,质疑任鸿隽、陈衡哲的学者身份和地位。还有一些文化人将进攻的矛头直指整个独立评论派和胡适极力倡导的实用主义哲学。

平心而论,陈衡哲、胡适、任鸿隽,这些喝过洋墨水的知识分子,均具有强烈的民族意识,但他们对中国根深蒂固的乡土观念不以为然。1936年3月4日,黄炎培赴川大演讲,即提醒川大学生“就是做梦也要做爱国的梦,不要做思乡的梦”。正因为如此,陈衡哲以诤友的角色出现,她对乡土观念极强的川人横竖看不顺眼,批判起来毫不留情,连一点商量讨论的余地都没有。《川行琐记》确实贬损了川人的形象,有以偏概全之嫌。事后,陈衡哲自己也承认:“有几位他们的太太不在成都的朋友近来对我说,‘我们的太太看了您的第二封公信之后,不肯到成都来了,这怎么办?’”再者,该文发表的时机也不对,当时民族矛盾急剧上升,抗战已迫在眉睫,陈衡哲选定此时批判川人的种种弊病和劣根性,只会授人以柄。被惹毛了的川人发誓不肯饶恕她,乡坝佬上纲上线,指责陈衡哲的《川行琐记》完全是“发泄畛域观念,挑拨地方感情,有背中枢统一团结之旨”。至于那些老对头,他们又趁机找到了攻讦独立评论派的活靶子,对胡适大泼溷秽。

1937年,陈衡哲忍无可忍,决意远离那片是非之地,任鸿隽毅然辞去了川大校长职务。尽管行政院、教育部和四川省政府极力慰留,胡适、王世杰、翁文灏等好友诚恳劝驾,但任鸿隽去意已决。

二十世纪三十年代初,陈衡哲写过一本倡导妇女解放的小册子,她的观点是温和的,并不主张妇女敌视男性伴侣,无端地从家庭中叛逃出去,在这本小书中,她有这样的感慨:倘若连孩子洗澡这样的事情,都要让爸爸放下手中的书本,跑去连哄带劝,那么做父亲的也就太累了,做母亲的也就太不称职了。她认为,妇女解放是从观念上和行动上把自己塑造成对家庭和社会有用和有益的新人,而不是自求多福,孤立地对抗家庭和社会。所以说,一个得到了解放的妇女,不仅仅拥有与男人平等相待、平等相处的若干权利,还应提高自身的整体素质,给丈夫、子女、家庭和社会带来良好的影响,造成多赢的局面。陈衡哲非常忠实地践行自己的理论,在家中,她“独裁”、“专断”,任鸿隽心无旁骛地钻研学问,乐得享有遐迩皆知的惧内的美名。这真是一个奇异的对比,胡适的妻子江冬秀没多少文化知识,是遵行三从四德的传统妇女,按理说做贤妻良母更为轻车熟路,事实上,江冬秀只做到了一半,倒是喝过洋墨水、身为名教授的陈衡哲堪称最高标准的贤妻良母,她不单是能照顾好一家人的日常生活,还能帮助家人实现各自的人生价值。抗战期间,胡适临危受命,担任驻美大使,江冬秀并未随行,待在国内无所事事,整天东风白板红中发财,沉溺于雀战不能自拔。一旦失去父亲的管束,胡适的幼子胡思杜就频频逃学,混迹于上海滩那些声色犬马的娱乐场所,不仅学业荒废,眼见着人也要堕落了。无奈之下,胡适将幼子接到美国,但胡思杜恶习难改,竟把学费拿到跑马场去撞大运。最具讽刺意味的是,胡适曾骄傲地说,“思杜是我创造的”,言下之意,他对恩师杜威的实用主义念兹在兹,所以给爱子取名“思杜”。但他万万没有想到,在猛批胡适的群众运动中,滞留在大陆的胡思杜竟轻松自如地来了个窝里反,向他父亲投去一枚重磅炸弹,径直斥骂胡适是“帝国主义的走狗”。1951年,胡思杜在《中国青年》上发表《对我父亲——胡适的批判》,可谓立场鲜明:“他对反动派的赤胆忠心,终于挽救不了人民公敌的颓运,全国胜利来临时,他离开了北京,离开了中国……从阶级分析上,我明确了他是反动阶级的忠臣,人民的敌人。在政治上,他是没有进步性的……”胡适读到这篇出自幼子胡思杜之手的批判文章,该会怎样苦笑和悲叹呢?

二十世纪三十年代后期,陈衡哲正当事业辉煌之际,却毅然辞去教职,为的是从社会生活中抽身出来,做一位全职母亲,专心教育三个孩子。据说,她作出这个令人惊讶的决定,与胡适的女儿素斐不幸染病夭折有很大的关系,她突然醒悟到:“母亲是文化的基础,精微的母职是无人代替的……当家庭职业和社会职业不能得兼时,则宁舍社会而专心于家庭可也。”这话出自一位五四时期功成名就的女作家和女学者笔下,与“推动摇篮的手即是推动世界的手”出自一代天骄拿破仑之口中,同样耐人寻味。事实证明,陈衡哲所付出的牺牲获得了丰厚的回报,她的两女一子都很有出息:长女以都,颇有其母遗风,获美国哈佛大学博士学位,在美国任大学教授;三子以安获美国哈佛大学地理学博士学位,在美国任大学教授;次女以书毕业于美国瓦沙女子大学,颇有孝心,大学毕业后,回国照顾双亲,任教于上海外国语学院。真是一家两代五教授,实堪称书香满门。

据《任以都先生访问纪录》所述,迄至晚年,任以都对母亲的许多教诲仍然记忆深刻。陈衡哲曾对她说:“我们那一代人出去留学,都有一个理想,就是学成归国,要为国家、人民尽点心力,做点事情。你们这一代人却对公众的事业根本没有什么理想,只愿念个学位,找份好差事,这算什么?”当年,任以都思想激进,言论偏颇,一再痛骂士大夫祸国殃民。陈衡哲用责备和开导的语气对女儿说:“你知不知道士大夫阶级为国家、人民做过多少事?真正的士大夫,处处为国家、人民着想,从不考虑个人利害,这样过一辈子才算是有意义的。”有其母必有其女,言传身教的合力无穷,任以都不难开悟。

2、袁昌英

袁昌英(1894—1973),湖南醴陵人,出身于官宦家庭。其父袁雪庵历任山东、云南财政厅长等职,其母是农村妇女,生养了四个女儿,袁昌英是老大,三个妹妹未及成年,不幸夭折。在旧社会,妇以夫荣,母以子贵,袁昌英的母亲荣则荣矣,但由于肚皮“不争气”,贵却谈不上,她饱尝亲戚邻里的白眼和嘲笑,中年郁郁而终。母亲的早逝,使袁昌英幼小的心灵创巨痛深。

大约十六岁左右,袁昌英被父亲接到上海,进入二十世纪初中国最好的教会学校——上海中西女塾。1916年,袁昌英自费留学英国,考入苏格兰最高学府——爱丁堡大学,专修英国文学。在英伦,袁昌英结识了李四光、杨端六、周鲠生、张奚若、陈源等中国留学生,其中,杨端六是湖南长沙人,早年加入过国民党,由于反对袁世凯的专制独裁,一度被捕入狱。出狱后,他的兴趣由政治转向学术,远赴英伦,专修经济学。袁昌英与杨端六是湖南老乡,不仅谈得拢,而且情投意合。

1921年,袁昌英毕业于爱丁堡大学,获得文学硕士学位,旋即归国。几十年后,袁昌雄还记得这位同父异母的大姐身上散发出来的洋墨水味道:“拉丁文是她的专长,英国文学也很深入,她常常在黑暗的房间里高声背诵莎士比亚的剧作,音调舞台味很重,也很准。她乐此不倦……”袁昌英回国后的头一件事就是与杨端六结婚,然后执教于北平女子高等师范学校。袁昌英求知若渴,1926年,她将年仅四岁的爱女杨静远托付给父亲和继母,只身前往法国,入读巴黎大学,专修法国文学,为期两年。

1929年,袁昌英带着女儿去武汉大学任教,一年后,杨端六也来到武大,出任经济系教授,一对参商多年的夫妻从此团圆。袁昌英做学问十分严谨,读书卡片一大摞。由于她豪爽坦诚,胸无城府,而且热爱生活,珍重友情,因此家中客常满,朋友们都打趣她,人生词典里没有“愁”字。与袁昌英私交甚厚的女作家苏雪林在《记袁昌英女士》一文中为好友画了一幅素描:

短小的身个儿,不苗条也不精悍。说她美,女作家容貌足称者本少,我们又何必诛求;说她不美,一双玲珑的大眼,配着一口洁白如玉的齿牙,笑时嫣然动人,给你一种端庄而流丽的感觉,但她的照片却往往不及本人之可爱,可见风韵之为物,原是活的。它好像一首美妙的歌,只能唱在口边,不能写到纸上。难怪古诗人有“意态由来画不成”之说了。

人是聪明而且敏捷,你同她谈话,才说上半句,她便懂得下半句。读书也如此,艰深的意义,曲折的文句,只匆匆看一遍,便会涣然冰释、怡然理顺地给你解释出来。这虽然得力于她平日学问的修养,资质的明敏似乎占了更多的关系。

袁昌英并不是那种困守书斋的学问家,她眼界开阔,兴趣广泛,而且关心国事。她特别重视妇女教育,抗战胜利之初,曾倡议创办一所中国女子大学,可惜这个愿望未能实现;她担任过武汉大学女生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对于办好女生食堂,管理好女生宿舍的清洁卫生,开展课余文娱活动,事必躬亲;九一八事变后,她带着武大女生为马占山将军统领的抗日义勇军奔走募捐,日夜赶制寒衣。

早在国外留学时,袁昌英就开始文学创作。1929年,她写成三幕话剧《孔雀东南飞》,以及《活诗人》《究竟谁是扫帚星》《前方战士》《结婚前的一吻》《人之道》五个独幕剧,引起较大的反响。其中,现代剧《活诗人》描写三个男青年追求一位美丽聪颖的女郎,他们作诗比赛,谁胜出谁就赢得姑娘的爱情,结果是一个为拯救生灵而忘记作诗的青年获得第一名。剧尾写道:“诗人必有诗人的人格,诗人必有诗人的情感。没有真挚的情感与高尚完美的人格,任他的诗写得天花乱坠,也不能成为真正的诗人,活生生的诗人……”作者将自己的见解和盘托出,令人有痛快淋漓之感。袁昌英创作戏剧的初衷是:“实地研究我国下层社会的悲苦或慰安的情形,来多创造维新戏剧,有生命的戏剧。因之可以影响及于改良社会,改良生活。”她带了个头,后来,曹禺、田汉将这一理念深深植入到自己的戏剧创作之中,取得了举世公认的成就。

抗日战争爆发后,袁昌英出于爱国热忱,将自己多年的积蓄捐献给急需军费的国家。1937年冬,武汉大学举校西迁,新校址选在山明水秀的川西小城乐山。1939年9月18日,日寇狂轰滥炸,全城精华付之一炬,武大校舍被焚为废墟。袁昌英一家死里逃生,避居乡下,忍饥挨饿,艰难度日。即使陷入这样的困境,袁昌英仍然以饱满的热情给学生讲授莎士比亚戏剧、希腊悲剧、近代欧洲戏剧,同时写作抗战题材的剧本《饮马长城窟》和学术专著《法国文学》,她对文明战胜野蛮,理性战胜疯狂,从未丧失过坚定的信念。

3、苏雪林

苏雪林(1897—1999),原名苏梅,祖籍安徽太平县,出身于士宦之家,据族谱所记,她是苏辙的第三十八代裔孙。她慕明人高启《咏梅》诗“雪满山中高士卧,月明林下美人来”,取“雪林”为字而行世。小时候,苏雪林是有名的假小子和野丫头,舞刀抡棒,拉弓射箭,捉蟋蟀,放风筝,钓鱼虾,捕鸟雀,什么好玩玩什么,年龄相近的小叔叔、大哥哥都疯不过她。可以说,她对女孩子穿针引线、扮靓装娇之类的常规功课丝毫不感兴趣。

少女时期,苏雪林所受的教育并不规范,伴着小叔和大哥在祖父衙署内附设的私塾里读一点四书五经、《史记》《汉书》,平时则贪看通俗话本,诸如《三国演义》《水浒传》《西游记》《聊斋志异》《阅微草堂笔记》,间或也读些新式报刊和流行译著《天演论》《茶花女遗事》《迦茵小传》。漫无目的的杂食反而营养丰富,也许增长不了多少学问,但对她的写作能力有很大的帮助。

苏雪林渴望进入正规的女子学校读书,想到极致而无法排遣时,甚至差点自杀。她在《我的生活》一文中回忆道:

愈遭压抑,我求学的热心更炽盛燃烧起来。当燃烧到白热点时,竟弄得不茶不饭,如醉如痴,独自跑到一个离家半里,名为“水上”的树林里徘徊来去,几回都想跳下林中深涧自杀,若非母亲因对女儿的慈爱,战胜了对尊长的服从,携带我和堂妹至省城投考,则我这一条小命也许早已结束于“水上”了。

1915年,苏雪林考入安庆省立初级女子师范。四年后,她完成学业即留在师范附小教书。苏雪林志存高远,渴望继续深造,祖母却以婚嫁为由多方阻挠,巧的是,苏雪林大病一场,因祸得福,祖母担心个性极强的孙女刚而易折,只好对她网开一面,挥手放行。

苏雪林在北京高等女子师范就读期间,五四新文化运动已卓见功效,连女生扎堆的地方也闹出不小的动静来,庐隐、冯沅君、石评梅、陆晶清一干才女不仅文章写得漂亮,而且崇尚独身主义,追求恋爱自由,苏雪林置身在这个大环境中,其野丫头的本性自然而然又发作了,她写白话文,还特别喜欢参加文艺论争,对一些敏感的政治问题和社会问题也喜欢发表迥异于流俗的看法。

1921年秋,苏雪林赴法国留学,考入国民党要人吴稚晖、李石曾在法国里昂创办的海外中法学院,先修习西方文学,后修习绘画艺术。这四年时间,苏雪林艰于度日,由于变故多多,父亲去世,自己病危,一番参悟之后,她皈依了天主教。

1925年,苏雪林迫于母命难违,回国与从未谋面的张宝龄完婚。张宝龄出生于商人家庭,是美国麻省理工学院的毕业生。婚后,他们在苏州安家,张宝龄执教于东吴大学,苏雪林担任景海女师中文系主任,并在东吴大学兼授古典诗词。怪只怪苏雪林当初出于孝忱,一念之差,才陷入这桩不痛快的婚姻。早在法国留学期间,她身边不乏追求者,也有令她心仪的对象,到头来,在母亲的哀求下,她作出了让步。作家苏雪林与工程师张宝龄缺少共同语言,性格时常冲突,几年后,这场婚姻就宣告解体。令人费解的是,苏雪林在散文集《绿天》中却将他们的婚姻生活描写得甜蜜温馨,妙趣横生,由此可见,文学不仅源于生活,而且高于生活,有了想象力,那几绺打了结的烦恼丝就可以迎刃而解。

1931年,苏雪林受聘为武汉大学中文系教授,讲授中国文学史、基本国文和新文学研究。武汉大学建在珞珈山上,环境优美,再加上东湖波光潋滟,苏雪林终于摆脱了不幸婚姻的阴影,在文坛著书立说,在杏林得英才而教育之,同为赏心乐事,不过数年间,她已是名噪海内外的作家和学者。她的作品主要有长篇自传体小说《棘心》、散文集《绿天》《屠龙集》《归鸿集》、评论集《文坛话旧》、学术著作《试看红楼梦的真面目》《唐诗概论》《李义山恋爱事迹考》和《中国文学史》。

抗战伊始,苏雪林出于强烈的爱国热忱,将自己多年积攒的薪金、版税和稿费全部拿出来,购买五十两黄金,献给危难中的国家。此外,她以笔为旗,以笔为枪,控诉日本侵略军在中国土地上所犯下的罄竹难书、擢发难数的罪恶,《乐山敌机轰炸记》,《敌人暴行故事》,这些文章字字浸透了血泪。在艰难的环境里,苏雪林也曾颓唐过,但她是一位天生的女斗士,精神决不会沉沦。

苏雪林的个性宛如剃刀般锋利,说她眼睛里容不下沙子也对,说她疾恶如仇也没错,关于这一点,她的得意门生唐亦男曾撰文论及:

苏先生曾在文章中说过,人类的“是非心”、“正义感”、“真理爱”,都是与生俱来的,而这些在她的性格中表现尤其强烈。无论对人对事,她都要辨明其是非曲直,然后严加褒贬,措辞直接锐利,有如春秋之笔;加上好善恶恶的性格,敢爱敢恨,敢说敢当,因此得罪不少“文坛名人”,也为自己招来种种奇耻大辱,她说如果不是有一种天生的木瓜气质,发生了抗毒作用,说不定早已羞愤自杀了。

最值得一提的是,苏雪林敌视鲁迅长达半个多世纪之久。事实上,她与鲁迅并无过节和宿怨,早年她称赞鲁迅是“中国最成功的乡土文学家”,认为鲁迅的小说集《呐喊》和《彷徨》“已经使他在将来中国文学史占到永久的地位了”。1926年女师大风潮后,苏雪林站在同情校长杨荫榆的立场上,对鲁迅公开“搅局”的做法不以为然,因此由钦敬转为厌恶。1936年11月,鲁迅逝世还不到一个月,苏雪林就在《与胡适之先生论当前文化动态书·自跋》中写道:“以鲁迅一生行事言之,二十四史儒林传不会有他的位置,二十四史文苑、文学传,像这类小人确也不容易寻出。”这样的措辞近乎谩骂,已逾越了文学批评的正常范畴,遭到胡适的严厉批评。既然“反鲁”是苏雪林的“半生事业”,那么代表着她的“观察”、“感想”、“评价”的评论集《鲁迅传论》,对打碎“偶像”之用力,就可想而知了。她骂道:

鲁迅癖好阿谀,要人把他塑成偶像,居然“肉身成道”做了现代的“大成至圣先师”。

鲁迅的心理完全病态,人格的卑污,尤出人意料之外,简直连起码的“人”的资格还够不着。

鲁迅的性格是怎样呢?大家公认是阴贼,刻薄,气量褊狭,多疑善妒,复仇心坚韧强烈,领袖欲旺盛。

鲁迅这个人在世的时候,便将自己造成一种偶像,死后他的党羽和左派文人更极力替他装金,恨不得教全国人民都香花供养。鲁迅本是个虚无主义者,他的左倾,并非出于诚意,无非借此沽名钓利罢了……

苏雪林在武汉大学的执教时间长达十八年,1949年她去了台湾。这位手执红披风的女斗牛士若是留在大陆,她绝对创造不了“笔耕八十载,执教五十秋,出版著作近六十部,高寿一百零三岁”的奇迹,她的命运很可能会像好友袁昌英一样——被打成“历史反革命”,流放到乡下,连最起码的人格尊严也被剥夺殆尽,最终含恨而死;鉴于她辱骂过鲁迅这一铁定的事实,其结局肯定还会更惨。由此可见,辱骂鲁迅固然需要胆量,更需要掌握三十六计中金蝉脱壳和走为上的火候时机。

奇怪的是,苏雪林看不惯鲁迅的“霸道”,却看得惯蒋介石的霸道,不但看得惯他,而且还崇拜他,称这位长期独裁专制的蒋岛主具有“岳峙渊渟的气度”。如此一来,她极力标榜的“是非心”、“正义感”和“真理爱”,其中就多少藏有猫腻。

4、凌叔华

凌叔华(1900—1990),原名凌瑞棠,祖籍广东番禺,出生于官宦世家和书香门第。其父凌福彭,1894年与康有为同榜进士,清末官至直隶布政使,民国时期当过北洋政府的参政员,与北洋政府总理赵秉钧是拜把子兄弟。凌福彭精娴词章,酷爱绘画,与齐白石、陈寅恪等名家过从甚密,可谓家中客常满,谈笑有鸿儒。凌叔华从小受到文学艺术的熏陶,才不过六七岁光景,就迷恋上了绘事。她常在自家花园里用炭笔画素描,既有花鸟虫鱼,也有人物,无不栩栩如生,惟妙惟肖。凌福彭见女儿秀韵天成,于丹青之道颇具才分,就不吝重金礼聘宫廷画师、慈禧太后跟前的红艺人缪素筠和东方怪杰辜鸿铭为西席,给女儿教习英文和古典诗词。有道是名师出高徒,凌叔华的才艺便与日俱进。

1922年,凌叔华考入燕京大学预科,翌年升入外文系,主修英文,旁及法文和日文。课余,她常常陶醉于绘事之中,“偶一点染,每有物外之趣”。她的画作得到了美学教授朱光潜的佳评:“取材大半是数千年来诗人心灵中荡漾涵泳的自然……在这里面我所认识的是一个继承元、明诸大家的文人画师,在向往古典的规模法度之中,流露她所特有的清逸风怀和细致的情感……我们在静穆中领略生气的活跃,在本色的大自然中找回本来清净的自我。”

在凌叔华的心目中,绘画是一块磁石,文学则是另一块磁石。为了得到名师指点,她鼓足勇气写信给燕京大学教授周作人,信中有这样的话:“这几年来,我立定主意作一个将来的女作家,所以用功在中、英、日三国文上,但是想找一位指导者,能通此三种文字的很少。先生已经知道的,燕大教员除您自己以外,实在找不出一个来。所以我大着胆,请问先生肯收我作一个学生不?中国女作家也太少了,所以中国女子思想及生活从来没有叫世界知道的,对于人类贡献来说,未免太不负责任了。先生意下如何,亦愿意援手女同胞于这类的事业吗?”周作人非常认可凌叔华的才气,就复信答应了她。

1924年初,凌叔华以瑞唐的笔名在孙伏园主编的《晨报》副镌上接连发表了《女儿身世太凄凉》《资本家之圣诞》等短篇小说,受到年轻读者的欢迎,被评论家称为“文学界的一个新惊喜”。同年5月,印度大诗人泰戈尔访问中国,凌叔华躬逢其盛,由于这个机缘,她与北京大学英文系主任陈源(西滢)一见钟情,从此来鸿去雁,联系密切。1925年1月,凌叔华的成熟之作《酒后》在陈源主编的《现代评论》上发表,这篇小说首次涉及到中国小说中的一大禁区——女性性心理,可谓石破天惊。小说的故事情节很简单:一位少妇在丈夫的朋友吃醉酒之后,产生了想去亲吻他的强烈欲念,请求丈夫同意她的越礼之举,哪怕只是短短一秒钟的亲密接触。丈夫说:“夫妻的爱和朋友的爱是不同的呀!”但最后他还是拗不过她的央求,允许她去亲吻醉中的朋友。当她走到这位朋友身边时,却突然丧失了勇气。这篇小说的心理描写细致入微,技巧相当纯熟,令人折服:“这腮上的酒晕,什么花比得上这可爱的颜色呢?——桃花?我嫌她太俗。牡丹?太艳。菊花?太冷。梅花?太瘦。都比不上……不用说别的!就拿这两道眉来说罢,什么东西比得上呢?拿远山比——我嫌她太淡;蛾眉,太弯;柳叶,太直;新月,太寒。都不对。眉的美真不亚于眼的美,为什么平时人总是说不到眉呢?”她在其它小说中描写的“世态的一角,高门巨族的精魂”,甚至得到了鲁迅的赏识。此后两年,凌叔华的创作激情骤然增长,产量和质量颇为可观,她无疑是诗人扎堆的新月社中不可多得的优秀小说家。“以一只善于调理丹青的手,调理她需要的文字的份量,将平凡的,甚至有点俗劣的材料,提炼成无瑕的美玉”,这是凌叔华独特的本领。

1926年夏,凌叔华从燕京大学外文系毕业,以优异成绩获得金钥匙奖,被北京故宫博物院聘为画师。也就在这个风荷正举的夏天,她与陈源共结连理。这是一对精神上高度和谐默契的文人夫妻,他们的天然爱好——写作和绘画——如出一辙,有趣的是,他们婚后从不在同一间书房用功。凌叔华的创作固然要对陈源保密,生怕自己的作品尚未成形,就被那位毫不留情的“铁面判官”(他连鲁迅的逆鳞都敢批)兜头一盆冰水浇灭了灵感的火苗;陈源写好文章后,也同样是秘不示妻,待作品见诸报刊,变成既定事实后,彼此才含笑交换“国书”。

1928年春,新月书店出版了凌叔华的首部短篇小说集《花之寺》,陈源的《编者小言》相当客观:“在《酒后》之前,作者也曾写过好几篇小说。我觉得它们的文字技术还没有怎样精炼,作者也是这样的意思,所以没有收集进来。”在妻子的文学作品面前,丈夫偏偏要以批评家的面目出现,苛刻一点倒也没什么坏处。当然,另有好友徐志摩美言在后,他认为《花之寺》具有“一种七弦琴的余韵,一种素兰在黄昏人静时微透的清芬”。

1929年,凌叔华随同陈源赴武汉大学任教,卜居于武昌西北的昙华林,后迁居珞珈山,与同校的女作家袁昌英和苏雪林过从甚密,被好事者赞为“珞珈山三杰”。凌叔华还与谢冰心、林徽因、韩湘眉并称为“学界四大美女”。

凌叔华气质娴雅,性情温柔,为人热情大方,苏雪林的《其文其人凌叔华》就是一幅不错的素描:“叔华固容貌清秀,难得的是她居然驻颜有术。步入中年以后,当然免不了发胖,然而她还是那么好看……叔华的眼睛很清澈,但她同人说话时,眼光常带着一点儿‘迷离’,一点儿‘恍惚’,总在深思着什么问题,心不在焉似的,我顶爱她这个神气,常戏说她是一个生活于梦幻的诗人。”入艺境者必痴诚,凌叔华的眼神迷离恍惚,多半就是这份痴诚的外现吧。

1930年,凌叔华的短篇小说集《女人》由商务印书馆出版,这是《花之寺》的延续。1935年,良友图书出版公司出版了她的儿童短篇集《小哥儿俩》,这是她的儿童文学结集,在当年可是稀罕之物。

在创作上,凌叔华深受俄国作家契诃夫和英国作家曼殊菲尔(今通译为曼斯菲尔德)的影响,尤其是后者,长于描写女性的变态心理和枯燥的灵魂,病西施似的苦闷和印象主义的色彩,从形式到内容都对凌叔华产生了醍醐灌顶的作用。徐志摩最崇拜的女作家就是曼殊菲尔,他曾用诗意的笔触赞美道:“曼殊斐尔是个心理的写实派,她不仅写实,她简直是写真!随你怎样奥妙的、细微的、曲折的,有时刻薄的心理,她都有恰好的法子来表现;她手里擒住的不是一个个的字,是人的心灵变化真实,一点也错不了……她的方法不是用镜子反映,不是用笔白描,更不是从容幻想,她分明是伸出两个不容情的指头,到人的脑筋里去生生捉住形成不露的思想影子,逼住他们现原形!”凌叔华学曼殊菲尔学到了形神兼备的程度,因此之故,她被沈从文、苏雪林誉为“中国的曼殊菲尔”。

1946年,陈源受国民党政府委派,赴巴黎出任常驻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代表。翌年,凌叔华带着女儿陈小滢到欧洲与陈源团聚,从此定居下来,主要从事西方文学和西洋艺术的研究。由于居大不易,她还得卖文鬻画,四处讲学,以帮补家用。

徐志摩曾赞美曼殊菲尔:“一般小说只是小说,她的小说是纯粹的文学,真的艺术;平常的作者只求暂时的流行,博群众的欢迎,她却只想留下几小块‘时灰’掩不暗的真晶,只要得少许知音者的赞赏。”实际上,移用这句话去赞美闺秀派代表作家凌叔华,也是颇为妥切的。

5、冯沅君

冯沅君(1900—1974),原名恭兰,是与凌叔华齐名的闺秀派作家。她们两人有许多共同之处,比如说,同龄,同样出身于官宦世家和书香门第,同样接受过完备的教育,同样秀韵天成,夙慧早著,有才女之名,同样是二十出头就在文坛立稳足跟,同样是二十九岁时与自己心仪的学者结为伉俪。

1917年,冯沅君不甘心过一辈子“奉箕帚,侍严亲”的生活,毅然出走(与逃婚没什么区别),前往北京。1922年,她从北京高等女子师范学校毕业,考入北京大学国学研究所,继续深造。由于五四前后新思潮的激荡,她的创作欲望如同开启了大闸的洪流,一发而不可收。她接连创作出《隔绝》《隔绝之后》《慈母》《旅行》等短篇小说,以淦女士的笔名发表于《创造季刊》《创造周报》。冯沅君的作品以大胆著称,细致地刻画出新女性挣脱旧礼教束缚后的恋爱心理,具有非同寻常的反抗精神。鲁迅先生在《中国新文学大系·小说二集·序》中对冯沅君的短篇小说《旅行》作了中肯的评价:

冯沅君有一本短篇小说集《卷葹》……其中的《旅行》是提炼了《隔绝》和《隔绝之后》(并在《卷葹》内)的精粹的名文,虽嫌过于说理,却还未伤其自然;那“我很想拉他的手,但是我不敢,我只敢在间或车上的电灯被震动而失去它的光的时候碰触一下;因为我害怕那些搭客们的注意。可是我们又自己觉得很骄傲的,我们不客气的以全车中最尊贵的人自命”。这一段,实在是五四运动之后,将毅然和传统战斗,而又怕毅然和传统战斗,遂不得不复活其“缠绵悱恻之情”的青年们的真实的写照。和“为艺术而艺术”的作品中的主角,或夸耀其颓唐,或炫鬻其才绪,是截然两样的。

鲁迅曾说:“卷葹是一种小草,拔了心也不死。”冯沅君的丈夫陆侃如在《卷葹·再版后记》中写道:“‘淦’训‘沉’,取庄子‘陆沉’之意”。《庄子·则阳》中说:“方且与世违,而心不屑与之俱,是陆沉者也”。冯沅君取“淦女士”为笔名,即表明她虽寄迹于市朝,也许会遭到埋没,但仍要卓然自立,决不与世俗同流合污。

在冯沅君的小说中,女主人公多半大胆、热烈、坦率、爱情至上。她们发誓:“在新旧交替的时期,与其作已经宣告破产的礼法的降服者,不如作方生的主义真理的牺牲者!”她们宣言:“身命可以牺牲,意志自由不可以牺牲,不得自由我宁死!”这种为了追求爱情而无惧无畏、遇佛杀佛、遇魔斩魔的坚强女性无疑具足了鲜明的时代特色。“人们要是不知道争恋爱自由,则所有的一切都不必提了”,作者认为争恋爱自由乃是每一个战士要走的第一步,这无疑与那个时代许多知识分子扔掉旧的婚姻包袱,追求恋爱自由的潮流相呼应相吻合,比如鲁迅之爱许广平,徐志摩之爱林徽因,郁达夫之爱王映霞,这样的例子比比皆是。其实,唯爱主义者同样是唯美主义者:

一切,一切,世间的一切我们此时已统统忘掉了。爱的种子已在我心中开了美丽的花了。房中——我们的小世界——的空气,已为爱所充满了。

遇到挫折后,女主公也会有暂时的情绪低落,有沮丧,有挥之不去的悲观:

我诅咒道德,我诅咒人们的一切,尤其诅咒生,赞美死,恨不得把整个的宇宙用大火烧过,大水冲过,然后再重新建筑。想到极端的时候,不是狂笑,便是痛哭。

冯沅君的小说《卷葹》中的若干篇,取材于表姐吴天的婚姻悲剧。吴天是地主家的小姐,年青时,经由媒妁之言,父母之命,许配给当地的富家子为妻,吴天不从,却反对无效。与此同时,吴天与北大物理系的同乡王某产生了恋情。母亲见女儿另有苗头,立刻将吴天关进小屋子,不允许她到北京上学,吴天失去自由,以绝食抗议。幸亏吴天的两个哥哥(留学美国的青年)头脑开明,说服了顽固保守的母亲,吴天才得以重返北京。故事情节一波三折,吴天的哥哥在美国获得博士头衔后,心下瞧不起学历平平的王某。吴天自有主见,在表妹的帮助下,与恋人王某一道前往河南教育厅参加官费留学考试。

《卷葹》之后,冯沅君的小说集《春痕》和《劫灰》已趋于平淡,尽管女主公仍标榜“吾性浪漫,悲喜无恒,高兴时乐而忘忧,愁苦时愤不欲生”,其性格终归是由勇敢而变为沉郁了。《春痕》中的五十封情书只如一堆情灰。冯沅君由进而退,由大胆而谨慎,可以说是成熟了,也可以说是困倦了,她的创作停顿下来。对此,鲁迅先生曾为之深感惋惜。

二十世纪二十年代后,女作家冯沅君即变成了女学者冯沅君,她埋首于故纸堆中,固然避免了成为空头文学家的危险,得到了内心的安宁,却也使自己的创作才华从此处于休眠状态,这无疑是现代文学的损失。值得一提的是,“中州才女”冯沅君的大哥是哲学家冯友兰,二哥是地质学家冯景兰,一门三杰,传为美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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