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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办公室的氛围已经活跃起来了。打印机在运转,某人的电话响个不停。百叶窗开着,将稀薄的阳光拽进屋里来。整个房间里散发着五六种不同午餐的气味,混合着茶、沐浴露、汗水的味道,大家都热情洋溢,各忙各的。奥戈尔曼背靠着椅子,脚放在桌子上,把薯片往嘴里扔,大声跟金说着某个比赛的事。金一边读着一份笔录,在奥戈尔曼停下来喘口气的时候,还一边应一声“是啊”。温特斯和希利正在为某个证人而争吵,希利觉得应该吓唬吓唬他,而温特斯觉得那纯粹是在浪费时间。奎格利正在一个文件柜前忙活,胖乎乎的脸上一脸烦躁,每关上一个抽屉都要弄出格外大的动静。在文件柜旁边,麦卡恩在他的桌前蜷成一团,翻着文件,每次抽屉关上时砰的一声都要把他吓一跳——看上去他宿醉很厉害,不过只要看一下他那万年眼袋和胡楂,就知道他大部分时候都是那副德行。奥尼尔把电话压在一只耳朵上,手指插在另一只耳朵里。在我和斯蒂夫办公桌的旁边,两个不得不给我们当助手的家伙,局促不安地靠在他们随便能找到的东西上面,努力显得不拘束,不挡别人的路,并且对罗奇讲的一个无聊故事报以笑声,希望能被这位警官大人垂青,好让他下次需要的时候,可以找他们打些杂。

布雷斯林不在,不过他的大衣还搭在椅背上。他也许是去整理专案室了,在自顾自发着牢骚,抱怨自己竟然会被像我这样的人使唤。我并不担心:布雷斯林已经在这行做了太久,他不会生无谓之气。

当我和斯蒂夫进来时,一些人抬头瞥了我们一眼,然后又继续埋头做手头的事情。没人打招呼,我们也没有。我们径直朝座位和那些助手走去。在办公室的时候,我总是大步走路,快速有力,如果有人在我身前伸出一只脚使绊,就可以克服本能不会打趔趄。目前还没有人那么做,不过只是早晚的事。

“嘿。”我对助手们说,他们直起身子,换上一副警惕的表情。他们年纪和我们相仿:一个天天泡健身房的小伙子,发际线已经岌岌可危;一个金发胖子,正在努力对付一颗扣子,但徒劳无功。“我是康韦,这位是莫兰。有什么要向我们汇报的吗?”

“斯坦顿。”健身小子说,做作地敬了个礼。

“迪齐,”胖子说,“是的,几分钟前,我们把你们要的罗里·法伦带回来了。”

“可怜的浑蛋。”罗奇在角落里发出声音,那里散发着须后水的刺鼻气味,还有键盘黏糊糊的气味。作为一个没脖子的大块头,罗奇勃起的唯一方法就是把别人打得直流眼泪,但他不傻,他很清楚什么时候该克制这种本能,什么时候又可以发泄一下,而且这个方法百试不爽。“我可以让他先走,同时切掉他的蛋蛋,给他省些时间和麻烦。”

“破案率比你高并不是我的错,罗奇,”我告诉他,“那只是因为你是个智障,学着接受现实吧。”

助手们似乎吓了一跳,还努力掩饰。罗奇瞪了我一眼,仿佛可以用眼神朝我开枪,但我并没有理睬。“法伦的情况如何?”我问,把包放在了椅子上。

“二十九岁,在拉内拉格有一家书店。”胖子说,“住在店铺楼上。”

“有室友吗?”

“没有,他自己住。”

这可不是什么好事:一个室友不仅是绝佳的证人,还是打电话报警天经地义的候选人。斯蒂夫问:“你们找到他的时候都发生了些什么?我们需要一切细节。”

他们对视了一眼,摇了摇头。“没多少事情。”健身小子说,“十点左右他打开了前门,穿着睡衣。没有多余的动作。我们带他走的时候,他换好了衣服,但是没穿鞋,说明他一开始并没有出门的打算。”

“他吃过早饭了,”胖子说,“根据气味判断,吃的是咖啡配火腿煎蛋。”

斯蒂夫和我对视了一眼。一个把女朋友一拳打死的家伙,回了家,舒舒服服地换上睡衣,惬意地睡了个好觉,一觉醒来还吃了份火腿煎蛋。这倒不是没可能发生,法伦可能已经迷迷糊糊地进入了无意识的状态,他可能是个心理变态者,也有可能是在建立抵抗机制。或者还有其他可能。

房间里很热,是那种使人焦躁的干热,我的脖子甚至感受到了刺痛。我脱掉外套。“你们和他说了什么?”

“按照您的吩咐,”胖子说,“什么都没说,只告诉他我们觉得他或许掌握了某些信息,对我们正在进行的一项调查会有帮助,然后问他是否介意过来跟我们聊聊。”

“然后他就说好?没有辩解,也没有问问题?”

他们两个摇了摇头。“随和的家伙。”健身小子说。

“好吧。”我说。对大多数人来说,如果被要求去警察局接受问话,至少也应该问些问题,然后才会抛下自己一天的计划,乖乖跟你走。所以这个法伦,要么就是个天生好说话的人,要么就真的是个热心市民,没什么好藏着掖着的。

“一路上他说过什么吗?”斯蒂夫问。

“一上车,他就想知道到底是什么事。”胖子说。这也很有意思,显然罗里也许知道是什么事,但他觉得我们无法证明他知道这件事,这也就意味着在我们离开后的几分钟里,露西没直接给他打电话。这跟“露西与罗里”的推论有点矛盾。“我说我们也不知道具体的细节,是警探想要他来协助调查。然后他就没再说话了。”

“我们很友好,”健身小子接着说,“我们给他上了杯茶,告诉他他能来配合,我们感激不尽,要是没有像他这样有责任感的市民,我们肯定什么都办不成,说了一堆这样的话。我们觉得你肯定希望他能放松下来。”

“不错,”斯蒂夫说,“你们把他安排在哪儿了?”

“最里面的审讯室。”

“他是那种单独关几分钟,就在想着要离开的人吗?”

他们两个都笑了。“不,”健身小子说,“像我说的:很随和。”

“他应该是个好人,”胖子说,“后来才变坏的。”

“谢谢,”我说,“我们会用到他的联系人名单,你们能帮忙做一下吗?我对他亲近的男性朋友、兄弟、父亲、亲近的表兄弟格外感兴趣。有人给我们报了案,如果不是法伦,我们需要知道是谁打的电话。”健身小子记着笔记,并且确保我注意到了这一点。我说:“专案室现在应该已经准备就绪了。案情会议安排在四点,如果有变化,我再通知你们。”

助手们轻快地走开了,仔细迈着步伐,确保看起来机警而不慌张。我记得那种步伐,我记得自己专门练习过。在为了某起谋杀案去制作联系人名单、复印报表的路上,我也是这样的步伐,我期待着自己有朝一日可以进重案组,并且永远不会被扫地出门。有一瞬间,很奇怪,我有点为斯坦顿和迪齐感到难过,直到我意识到,如果他们真的进了小组,会干得不错。

斯蒂夫打开电脑,点击着鼠标。我说:“你为什么要先晾着法伦?”

“只等了一分钟,”斯蒂夫开始敲键盘,“他就回了家,上床睡觉,一觉醒来还给自己做了份火腿煎蛋?不管你怎么看,对一个诚实守法的优秀市民来说,即便他只是想让自己看上去清白无辜,这都显得太冷酷了。我想先在咱们的系统里查一查他,看看有没有什么意外收获。”

“也查查爱斯琳。我想知道我是怎么记得这个人的。”我打开我的语音信箱,用下巴把手机夹住,开始整理昨晚乱七八糟的案情记录——在昨晚那几个浑蛋的拘留时间结束之前,我们需要给检察官提交一份材料。麦卡恩正对着他的电话嘀嘀咕咕,显然是因为工作的事情被老婆骂(“我知道,今晚我一定会回家——是的,我记得预订了座位。当然我会——”),而罗奇则在用嘴巴模拟抽鞭子的声音。

我还有一条语音留言,是来自布雷斯林的——我开始期待我们可以不必见面就能合作办完这个案子。“嘿,康韦,嘿。”还是温柔如水,就好像有好莱坞的人在听这个电话,但是语气里带着一丝不快:我和斯蒂夫已经是会使坏的小警探了。“看上去我们在联络沟通方面出了点问题。我要回总部了。专案室的事情就交给我,你尽快给我回电话。一会儿聊。”我删掉了这条信息。

“罗里·法伦不在我们的系统里。”斯蒂夫说。

“一点信息也没有?”

“一点信息也没有。”

“老天。”我说。不在我们系统里的人,肯定比你想的要稀有。即便是一张超速罚单,都会让你榜上有名。所以从官方的角度看,罗里这辈子都还没干过什么捣蛋的事。“这倒不意味着他昨晚之前一直是个守法良民,只能说明他从来没被抓到过。”

“我知道,我只是把结果告诉你。”

“查爱斯琳了吗?”

“正在查,等一会儿……”

我拨通了布雷斯林的语音信箱,给他留了条信息,让他十分钟后在观察室和我们见面。斯蒂夫说:“没有,她也什么都没有。这两个人的事情,看来够你忙活的了。”

“看起来两个人倒是很般配,”我说,“可惜了,没成功。”我草草翻完最后一个证人的笔录,停了下来。

最后一页不见了。没有那一页——带签名的一页——整个文件就毫无价值。

我无法证明我不是在从审讯室回来的路上弄丢的。我甚至有可能把它遗失在外面——已经很晚了,我又累又气,急着想把这个班上完,交给下一个人。我可以找一找:像个白痴一样来回转悠,满怀希望地去看桌子下面,还有几个垃圾桶里面,同时满屋子的废柴都躲在他们的显示器后面,忍住他们狒狒一般的笑声,等着看谁会先笑出声。或者我可以大发雷霆,嚷嚷着要把那个偷了我文件的人吊死,这可能也是某人期待看到的场面。再或者我可以闭嘴,去找我那些蠢货证人,再花上几个小时,让他们再次相信跟警察聊聊没事,把他的证词再次挖出来,一个字一个字地,重新来一遍。

“嘿,”斯蒂夫说,“这里有些线索。”

过了几秒钟,我才想起他说的是什么——我怒不可遏,气得想啃掉桌子。斯蒂夫抬起头来看我。“你还好吧?”

“没事,你找到了什么?系统里有爱斯琳?”

“不是她,不。可能什么都不是,但是这里出现了她的地址。在去年10月24日凌晨一点,她住在24号的邻居给斯托尼巴特尔警察局打了电话。这位邻居说他出门站在院子里,准备抽根烟然后上床睡觉,结果看见有人从爱斯琳家的后墙翻了过去,出了她家院子,进了巷子。这个描述有些含糊,虽然巷子尽头有一盏路灯,但这个邻居只看到了闯入者的身影一闪而过,还是个背影。男的,中等身材,穿着深色外套。邻居说从这个人爬墙的样子来看,可能是个中年人。他觉得那人有一头浅色头发,不过也可能是路灯灯光反射的缘故。斯托尼巴特尔那边派了几个人过去看了看,但他早已不见踪影。没有入室抢劫的迹象,所以他们推断应该是这位邻居在嫌疑人准备动手之前惊动了他。他们在安保方面给爱斯琳提供了一些建议,然后就结了这个案子。”

“哈。”我说。我还是不知道之前在哪里遇到过爱斯琳,不过这事也足够有趣,让我可以暂时忘掉不知去向的那页文件。“里面说了她对这件事情有什么反应吗?害怕,担忧?去露西家过夜了?”

“没有,上面只写了‘居民家中装有防盗报警器和防盗锁,不过建议考虑采用带监视器的防盗系统,并且养一条狗’。”

“她并没有采用上述任何一条建议。”罗奇想偷听,我朝他竖了一根中指,压低了声音,“作为一个独居的女人,爱斯琳对这次入室事件的反应可是够冷静了。她听起来像是那种很勇敢的人吗?”

斯蒂夫说:“她听起来倒像是那种知道没有什么好害怕的人。”

我说:“因为那根本就不是个强盗,而是那位秘密男友。你会看到的,说不定真的有这么个人。”兴奋感再一次在我体内翻涌,我把它压了下去。“不过即使真有这么个人,也不意味着罗里·法伦就是清白的,也许他发现了爱斯琳脚踏两只船,而且不喜欢这样。我们去问问他吧。”

“等一下,我还想再查点东西。”斯蒂夫又埋头到他的电脑前。

我胡乱把剩下的笔录塞进抽屉,上了锁。如果不是奥凯利今天上午搞突然袭击,这些文件本来就应该待在那儿。我把钥匙放进我的裤子口袋,然后匆匆浏览了一遍笔记本,对小组办公室有了新的理解。

没有人在明目张胆地看着我发脾气,意味着他们要偷偷这么干。奎格利已经找到了他的档案,正一边读着文件,一边掏着耳朵,似乎没有预料到别人会看他,但谁知道呢?奎格利是个卑鄙小人,奥戈尔曼是只蠢猩猩,而罗奇在这两方面都出类拔萃:他们中的任何一个人,或者说他们所有人,都会因为把我的工作搞砸而幸灾乐祸。麦卡恩看上去总是很难受,好像他只要分心多想点别的,就会很痛苦。奥尼尔似乎还算正常,不过我不能排除任何人的可能性。

这都不要紧。他们和我都知道,重点并不在于究竟是谁在搞鬼——每次都是不同的人来完成这个任务。重点在于,无论是谁,我根本没有办法。

“等等,”斯蒂夫压低声音说,“这还有点别的东西。”

这次我记住了,要回话。“是吗?什么?”

“我想咱们需要找出爱斯琳是不是在团伙犯罪组中有记录,对吧?所以我查了一下,有没有人也曾在这个系统里查过她。”我不自觉地站起身,把脑袋伸过去,想要看斯蒂夫的显示器一眼,但他迅速冲我摇了摇手,给了我一个警告的眼神。“待着别动。而且好吧,很显然:去年9月17日,有人在系统上查过她。”

我们对视了一眼。

我说:“至少有十几个叫爱斯琳·默里斯的人吧?”

“爱斯琳·格温德琳·默里斯?她们都生于1988年3月6日?”

我的心跳加速了。“我不想这件事跟团伙犯罪组扯上关系,现在还不想。我有一个朋友——”

斯蒂夫说,声音小到我几乎听不见:“检索的账号是‘重案组’。”

我们再次对视了一眼。我能感到自己的脸上挂着和斯蒂夫一样的表情:谨慎,想要弄清楚究竟需要多谨慎。

“如果是谋杀案,”我说,“那不管是谁都不应该对于共享信息有什么疑问吧?”

斯蒂夫的脸一沉,露出警告的表情。他张嘴告诉我这样做为什么不好,而且他说得没错——最明智的办法就是保守这个秘密,在暗中默默调查这种事。但那页丢失的审讯笔录还是让我很闹心,我一直缄口不言,在组里小心翼翼,我已经受够了。我转动转椅,面对整间办公室,在头顶打起了响指。“嘿!大家这里!”我尽可能让语调响亮亲切,“大家把脸转过来!”窃窃私语都消失了。“爱斯琳·格温德琳·默里斯,生于1988年3月6日,有谁去年9月到系统上查过这个人吗?”

大家都一脸茫然。有几个人摇了摇头。其他人则完全没有理会,继续做手头的事。

我把椅子转了回去,重新面对斯蒂夫。

他说:“也许是某个没当班的人查的,或者……”他摇了摇头,表示不置可否。

“或者就算我要渴死了,也不会有人肯撒泡尿给我喝。我知道。”我讨厌斯蒂夫变得圆滑的样子,“或者就是因为个人事务查的,偷偷摸摸干的。”

这种事情经常发生。你不喜欢你女儿带回家的小男朋友的样貌,或者觉得那对来看你准备出租的公寓的年轻夫妇不像好人——你把他们的名字输进电脑,看看会有什么发现。我们全都干过——我妈妈不满意她的新邻居,而那个人最后被证明确实是个瘾君子,不过至少不是个毒贩,而且反正他几周以后就搬走了,相信我——而且任何在这上面查到令人愤怒的信息的人,都会查出更多,但实际上,这是违法的。如果某人的表哥准备雇爱斯琳,或者是某人的父母想要让邻家的漂亮女孩帮他们留意自己家的备用钥匙,只需要三十秒,他们就可以通过电脑得到一个结果。这无伤大雅,没有理由让其他人知道。可既然她是谋杀案的被害人,那么任何一个非法检索过她信息的人,可能就免不了要让头儿臭骂一通,至少还会丢掉几天假期。难怪没有人愿意举手回答我的问题。

斯蒂夫低声说:“也可能有人确实是私下查的,但并不是因为个人事务。那可能就跟团伙犯罪吻合了。团伙犯罪组有个人想要查查她,还不想让他们自己人知道,不管原因是什么,只好找了个咱们重案组的朋友……”

我很难找到一种完全无害的方式查明这件事。办公室里形势微妙复杂:角落扭曲变形,阴影幢幢。我说:“而且这个朋友一定会守口如瓶。”

斯蒂夫说,声音甚至压得更低:“我认识一个在网络犯罪组的家伙。他应该能查出来那次查询请求来自哪台电脑。”

“哪台电脑。不是谁用的电脑。要是我们用个人账号登录,而不是这种垃圾办公室集体账号……”

“无论如何,你都想让我找到这个人?”

“不,”我说,“现在还不想。”每个人都继续他们的谈话或者案头工作,甚至没有人多看我们一眼。尽管如此,我还是后悔没有闭上嘴巴。

观察室又小又破。里面有一张黏糊糊的桌子,一把歪到一边的椅子,一台饮水机,通常都是空的。房间里没有窗户,通风口多年来都是摆设。如果这是间审讯室,初级律师会抱怨它侵犯了委托人的呼吸权,这里的条件一定会很快得到改善。但既然没有人关心我们的呼吸情况,通风口就只能继续一塌糊涂。这个地方闻起来有汗味、经年累月溅出来的咖啡味、须后水味——用这个牌子的须后水的人,在我和斯蒂夫受训的时候应该已经退休了。还有香烟的味道,那一定是警局颁布禁烟条令以前的事。冬天这里要更糟一些,加热器会让这里的气息完全释放。

布雷斯林还没到。我把大衣扔在椅背上——我可不想把它留在办公室里,等回去以后还要查清谁用它擦过自己的老二——然后走过去看了罗里·法伦一眼。斯蒂夫来到我身边,贴近单向玻璃,我们的呼吸在上面留下了雾气。

法伦看上去不到二十九岁。他个子有点矮,大约五英尺八英寸[12],而且很瘦小。我一只手应该就能把他击倒,不过需要有好拳法,即便是个懦夫,只要勤加练习也可以办到。他蓬松的棕色头发,为了重要约会刚刚修剪过。假玳瑁框架的眼镜有了些年头,塑料的纹理已经变得模糊。奶油色的老式衬衫整齐地塞到了褪色的牛仔裤里。友善而棱角分明的面部,让他看起来像位敏感而可爱的艺人,或者是一个懦夫,取决于你怎么看。他长得还不错,但并不是我以为爱斯琳会喜欢的那种类型,也不是露西会倾心的那种。我本来以为会看到一个大块头,穿着潮牌,为地产经纪人工作,总是喋喋不休地谈论橄榄球。罗里看上去会觉得电子游戏的好玩之处在于探索地形、欣赏最优秀的图像,之后要打坏蛋的部分就比较粗野。

“赌十英镑,他会哭。”我说。我和斯蒂夫现在经常在家暴案上这么玩——拿工作中的事情出来赌钱显然很不好,但我努力借此安抚自己的创伤。有一半的嫌疑人一看到我们,就会立马泪如雨下,我真想狠狠踹他们一脚。我不得不忍住不语,免得去告诉他们表现得他妈的男人——或者女人——一点:把你的另一半打得稀巴烂的时候,你可是雄壮威武的,那种威风现在去哪儿了?要是我不得不忍受那种渣滓,我想我不妨从中赚点钱。

“啊,见鬼,”斯蒂夫说,“真希望我兜里还有十英镑,看看他那样子吧。”

“玩蛋去吧你。下次动作麻利点。”

我们看见法伦轻轻前后摇着脑袋,脚在椅子下乱动,坐立不安,在努力搞懂这间审讯室的状况。审讯室恰恰就是要设计得让你不明所以。地毯、桌子和椅子都是最简单的形式,根本没有什么特征。这并不只是为了节省预算——设计成这样,人无法从中获得任何信息,接着就开始胡思乱想。独自一人待在审讯室的时间足够长,这个地方就会从什么都不是变得不祥,最后成了纯粹的恐怖片。

他的黑色大衣整齐地叠放在椅背上,桌子上摆了一双有衬垫的灰色尼龙手套。罗里的手和他的手套摆出相同的造型,手掌向下,拇指微微触碰。从我这个距离看,他的手指关节是完好的:没有任何擦伤的痕迹。

斯蒂夫说:“看见他的手了?”

“这也不能让他洗清嫌疑。索菲说他有可能戴了手套,记得吧?”

“给她打个电话,看看他们最后找没找到指纹。”

我打给索菲,打开了免提,同时留神门口,以防布雷斯林突然进来。“索菲,嘿,是我,还有莫兰。”

“嘿。新情况:我们基本已经完成了对尸体和客厅的清理取证——”她的声音消失了一会儿,然后又回来了,“该死的记者招待会也在这儿开。等我一会儿。”一声摔门声,“嘿。”

“指纹上有收获吗?”

“我们运气不怎么样。”索菲的声音里夹着风声,她应该在街上,她把手扣在手机上,这样杂音就消失了,“我们在餐具、门把手、酒瓶、酒杯上发现了大量指纹,但刚刚我的助手们没加检验就断定,指纹都太小,不像男人的,而且目测都可以和被害人的指纹匹配上。”

“看来那个家伙确实戴了手套。”我说。斯蒂夫做了个鬼脸。

“我们会接着找,不过我猜确实是如此。也许是皮手套,或者是防水防风的,比较平滑的那种。在被害者脸上被打的部位,我们也没有找到任何纤维。如果他戴的是羊毛或者线织手套,我们就应该能找到的。纤维会粘在血液里。”

我对斯蒂夫说:“所以也许是厚手套。这么说他也不会把手弄伤,至少肉眼看不到。”

“这么说你们已经找到嫌疑人了,”索菲说,“而且他的手还是完好的。”

“是的。就是那个要来吃晚餐的家伙。”

“你们拿到他昨天晚上戴的手套了吗?因为要是那位杀手确实戴着手套,他的右手手套上就应该沾了被害人的血,即使清理了也会留下痕迹。”

“今天他戴了一副灰色尼龙手套,看上去很干净,不过我们会把它拿给你做个检查。要是可以拿到搜查证,我们会把从他家里找到的其他手套送到你那里。但是我敢打赌,这件事上我们也不会太走运,可能在昨晚回家的路上,他就已经把那副手套扔掉了。”我一直留意着法伦。他已经不再试图理解周围的环境了,只是静静地坐着,看着自己的双手,做着深呼吸,看上去像是在做冥想之类的事情。我轻轻拍了一下玻璃,打断了他的思绪。“在开始问他话之前,还有什么是我们要知道的吗?”

索菲喘了口粗气,听上去有点恼火。“没什么了。这糟糕的一早晨,我们做的基本上都是无用功。我们得到的唯一物证,就是被害人裙子上的三处黑色羊毛纤维:两处留在左胸口,一处在左下摆。它们跟被害人的任何衣物都不匹配。她显然没有黑色大衣,所以不大可能是在急匆匆披上大衣,出门去买东西的时候留下的。她可能做饭的时候会穿一件罩衫护着裙子,但我们检查过卧室后并没有发现黑色的罩衫或者羊毛衫。”她的声音始终低沉,爱斯琳的屋外似乎有什么人,也许只是孩子,也可能是记者,“所以我想这些纤维也许来自你们要找的人,是在他跟爱斯琳拥抱、打招呼、抓她,或者其他什么时候弄上去的。检查一下他有没有黑色羊毛大衣。”

“他现在身上就穿着一件。”我瞥了一眼斯蒂夫,后者耸了耸肩:每个都柏林男人都有一件黑色羊毛大衣,“我们会把他的大衣送到你那里。干得好,索菲。谢谢。”

“不客气。我要走了,有个记者朋友在警戒线边转悠想偷听。你想让我告诉他我们目前的主要嫌疑人是忍者刺客吗?”

“去吧,让他尽兴。回头聊。”

“等一下,”斯蒂夫说,把头凑到听筒附近,“哈喽,我是莫兰。你们能去查查卧室吗?还有浴室?”

“哇,这主意太棒了。你觉得我们刚才是怎么处理的呢?重新喷了遍漆?”

“我的意思是说,昨晚没被触碰到的地方,也许被害人最后一次跟某个男友约会的时候在那里待过。床头板上、床头柜里面、马桶圈下面,你们能给床垫做一个体液测试吗?”

“哈,”索菲说,“你在调查她的前任吗?”

“差不多吧,辛苦了。替我们跟记者先生问个好。”

“我会告诉他你们正准备以逃学罪拘捕他。我向上帝发誓,他大概只有十二岁,我年纪大了——”索菲挂断了。

法伦又在尝试进入冥想状态。布雷斯林要么是从零开始为我们修建专案室,要么就是在为我们跟他躲猫猫而报复我们。我拿出手机。“真及时!”我说,敲了敲手机,从斯蒂夫身边走开。

《信使报(下午版)》出来了。鬼鬼祟祟的克劳利已经开始动手了。

头版用大字写着:面对残忍凶案,警方一筹莫展。下面有两幅照片,一幅爱斯琳的近照,穿着一件橙色的紧身连衣裙,眼影闪闪发亮,面带笑容——似乎是在圣诞派对上拍的照片,克劳利从某人脸书上盗来的图。另一张是我的照片,从凶案现场的警戒线钻过,形象正是最佳:一对眼袋,头发乱七八糟,举着拳头,嘴巴还张着,正在咆哮着什么,罗威纳狗[13]看见,怕是也会乖乖坐好。

我下巴绷得很紧,生疼。我继续往下翻,满篇挑逗刺激、催泪煽情和耸人听闻的话——漂亮的年轻女人,正当最好的年华,她受到伤害的具体细节尚未公布;引用一位当地人的说法,关于爱斯琳在冬天路上结冰时如何替他去商店买东西;引用另一位当地人的说法,除非我们能做好工作,把这个贱人弄走,否则她在自己家里也不会感到安全;有一小段文字是专门用来讽刺的,关于“安托瓦妮特·康韦警探,她负责调查的去年九月发生在巴利芒的迈克尔·默南谋杀案,至今仍悬而未决”,显然是想说我没有能力,并且丝毫不关心工薪阶层被害人。侧边栏写着:家长们对于游乐场变态感到恐慌;还有对郡议会的大肆攻击,他们觉得郡议会应当对糟糕的天气有所作为;还有某个名人滔滔不绝地说着奎藜籽[14]功效如何好,她家小孩如何健康茁壮地成长。

“怎么了?”斯蒂夫说。

我努力张开嘴巴。“没事。”

“不,怎么了?”

我应该无法让他永远不看报纸,而且如果我隐瞒,可能会让他觉得我在为报纸上自己成了猎犬的照片生气,而实际上我他妈的一点都不介怀。“这里。”我说,把手机递给了他。

他挑了挑眉毛。“啊,老天。”过了一秒之后,“哇哦,老天。”

“别叫了。”我说。

一般来说,在从我们这里获得一切真相之前,媒体是不会公布被害人身份的——为被害人家属着想,有谁想在超市报摊上得知自己亲人的死讯呢?有时候出于某些原因,我们也需要在案发后的一两天内封锁消息。大多数时候,记者会透露足够的信息,让当地人不难猜出死者是谁——“三十岁的父亲,有两个孩子,在金融界工作”,或者诸如此类——那样就相当于公之于众了。媒体也不会在经我们许可之前,就使用负责此案的警探的照片。这只是为了让我们不至于在十米外就暴露身份。我有充分的理由不让自己的照片见诸报端,但当一名警探的照片外泄时,那也往往是一张显得很职业、平易近人的得体照片;一张那样的照片会让证人真心愿意过来和我们聊聊,而如果是一张让我们看上去像是宿醉的狼獾的照片,恐怕就要另当别论了,它只会让我们的证人吓得躲起来。如果正规记者踩了红线,就要付出代价:你不会再有接近调查的机会,而且我们会让你的主编知道你干的蠢事。这个该死的克劳利实在过分。

在这之前,他还只是会稍微挪个脚趾擦线,虽然次数很多,但都是不值一提的事情,能让他过一把鲍勃·伍德沃德[15]的瘾,却不必惹上真正的麻烦。他从没像这次这样。克劳利不喜欢警察,因为他是个叛逆者,不会向某某“大佬”卑躬屈膝,不过他也是需要交房租的叛逆者,所以他还控制得住自己。这次的事情,要么是他在自己生命的末期,脑子里突然长了什么怪东西,要么是他打算自毁职业生涯,再或者,是有人指使他这么做的。这个人——和告诉他今早在那里能找到我的是同一个人——让他把这些照片登出来。这个人向他保证,这样做不会让他上黑名单。这个人许诺,会让他的努力得到回报。

斯蒂夫还在滚动屏幕,查看那篇文章。“这里并没有什么内部消息。”

这意味着我们无法顺藤摸瓜,找出这个人是谁。“我知道,但他一定跟内部的某个人聊过,毫无疑问。我会找出来是谁——”

斯蒂夫抬头看了我一眼。“我们可以用独家新闻跟克劳利做个交易。给他提供我们在这个案子上的每一步最新进展,只要他能告诉我们,他的内线是谁。”

“没用的。不管是谁找上了克劳利,他一定已经许诺了丰厚的回报。他不会有破坏原有同盟的打算。”我把我的电话拿回来,塞进口袋里,“你知道跟克劳利聊这个案子,谁最合适。”

斯蒂夫平静地说:“布雷斯林。”

“没错。”

“布雷斯林喜欢展现好形象。这样做也是一种办法:让大家觉得我们把案子办得一塌糊涂,等着他出来力挽狂澜。”

我同样也压低了声音,说:“要么就是他想耍我一顿,博大家一笑,要么就是他正在跟克劳利做什么交易,需要扔给他一根骨头,而且我刚好就万分幸运地成了那根骨头。”

“也许,可能吧。”斯蒂夫看着门口,我也一样,“听着:我们不能跟布雷斯林撕破脸,要跟他保持和平,不论以哪种方式。”

“我一直都跟大家和平相处。这是我的天性。”

“说人话。”

“我会跟他和平相处。”我想踱来踱去,我把屁股靠在桌沿稳住自己,“我们可以在问话的时候利用他,让他随时了解里面那个人的最新动态——”我用下巴指了指单向玻璃,“除此之外,他不需要知道我们是怎么想的。”

斯蒂夫突然插了一句,语气严肃:“还记得当初我如何费劲想加入这个组吗?这可不是我当时以为会发生的事情。”

“我也一样。”我说,“相信我。”我试着回想了一下今天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感到一阵头晕目眩。我突然极度渴望冷空气、震耳欲聋的音乐,以及跑上一次步。

偏偏这个时候,布雷斯林突然砰的一声推开门,我们两个都吓了一跳。他站在门口,双手插在裤袋里,上上下下地打量着我们。他嘴角弯曲,半是开心,半是冷酷,平衡得刚刚好。

“康韦警探,莫兰警探,”他说,“终于见面了。”

我本该觉得布雷斯林还不错,他不像办公室里的其他浑蛋那样为难过我,但我不喜欢他。第一眼看见布雷斯林,你总会有很深刻的印象。他四十多岁,身材保持得不错,肩膀宽阔,后背挺拔,丝毫不见啤酒肚,这让他不同于大多数爱尔兰男人。他个子比较高,眼珠颜色很浅,梳着金色的大背头,长相很不错——要是把眼睛眯起来看他,你会觉得他就像某个演员,我记不起那家伙的名字,只记得他经常演一些特立独行的角色。说来讽刺,布雷斯林刚好是这附近最不特立独行的人。他的嗓音也让他更添了几分成功人士的迷人,他光芒四射,所有人一看便知这个家伙不一般:他更聪明,更敏捷,更老到,更圆滑。

布雷斯林已经深深迷上这个自我形象,到办公室也以此自居,迷倒一大片人,我也被裹挟其中。斯蒂夫来重案组的第一周一直像个十二岁的孩子仰望着这位橄榄球队队长一般的人物,为他的一个微笑,或者是在肩膀上的一次轻拍而目眩神迷。我费了好大一番力气才忍住没骂这个可怜的家伙,因为我知道这种情况不会一直持续下去。我实际上可以把那个日子在日历上标出来。进重案组之后,有一段时间我特别希望布雷斯林能和麦卡恩吵上一架,这样我就可以和布雷斯林搭档,行驶在奔向荣光的快车道上。那种感觉消失了。

很确定的是,在斯蒂夫暗自崇拜的第三周,一个纪检组的家伙吞了自己的枪子。而布雷斯林——坐在办公室里,周围都是认识那个死去的家伙的人,跟他一起工作过、一起喝过酒的人——往后推开椅子,钢笔夹在指间,通过一番深刻而意义非凡的演说开导我们,如果那个家伙能戒掉烟,锻炼身体,花时间建立起工作中的真正友谊,那么他还可以继续跟我们在一起。办公室里聪明的家伙们继续埋头工作,而傻瓜们则在点头,为这位出现在他们面前的绝世天才而惊叹。可怜的斯蒂夫,则是一副刚刚得知圣诞老人不存在的模样。

一旦意识到布雷斯林是个白痴,你便开始计算他每天说出来的废话,注意到油亮的头发下藏着秃块,而且突然之间,你还会发现他不过才五英尺十英寸[16],他的破案率也不过尔尔。你还会怀疑他是不是穿了塑形内衣。但这都不重要——他的光环对证人和嫌疑人依旧有效,趁着它还没消失,布雷斯林就可以继续混下去,但这种受骗的感觉让我很气愤,使我对他以及关于他的一切都看不顺眼。

“哈喽,”我说,“真可惜,我们没能在路上聊。手机信号很糟糕。”

布雷斯林并没有从门口挪开。“听起来你需要换个手机,康韦警探。但我们先不要管那些了,现在我们都到齐了。”

“我们到齐了,没错,”我说,“你看过现场了吗?”

“看过了,遍地都是的情侣纠纷。看看我们可以多快解决掉它吧,然后再回去做真正有价值的事,好吧?”

“就这么办,”在我还没张嘴之前,斯蒂夫轻松地说,“谢谢你加入我们,我们都很感激。”

“这没什么,”布雷斯林亲切地朝斯蒂夫点了点头,“我们在C专案室。”

C专案室里有一块比我家厨房还大的白色书写板,足够的电脑和电话线,是专为大案、要案准备的,视野开阔,还能够欣赏到都柏林城堡花园的美景,还配备了放映幻灯片的装置,万一你需要放幻灯片。斯蒂夫和我只在当助手的日子才去过那里。“很棒。”我说。

“是最好。”布雷斯林走过去看罗里。“除此之外,我希望那个最好的朋友——她叫什么名字来着——给了你们不错的线索。”

“露西·赖尔登,”斯蒂夫说,“只有基本的背景信息。爱斯琳小时候过得不怎么样:父亲离家出走了,母亲有点精神崩溃,爱斯琳从小就得照顾她。这让她相当封闭——没有多少生活经验,也没有多少自信。她母亲去世几年以后,她才走出自己的世界,但她还是不够理智,并且相当天真。就是那种会忽略掉危险信号的人。”

“有什么危险信号吗?”

“露西并不知道。爱斯琳和罗里是在一次新书发布会上认识的,大概六七周之前。他们一见钟情,但爱斯琳装作爱搭不理的样子。罗里看上去是个不错的家伙,似乎对爱斯琳很好,露西从来没觉得他会有什么威胁。”

“好吧。”布雷斯林说着,一直在观察着罗里,后者正在桌子底下抖腿,“懦夫,对吧?他不像那种会拳打自己奶奶的人。没有冒犯的意思,露西·某某并没有理由确定某人究竟有没有威胁。那不是她的工作,而是我们的职责。还有别的吗?”

斯蒂夫摇了摇头。“就这些。”

布雷斯林扬了扬眉毛。“最好的朋友就只知道这些?其他男友呢?满腹委屈的前任呢?忌妒的女友们呢?工作上的敌人也没有?”

我们同时摇了摇头。“没有。”

“拜托,伙计们,闺密之间总要说些知心话——是这个词吧,康韦?我可没法想象我老婆跟她朋友喝着莎当妮酒谈论的是什么。被害人肯定跟你们这个露西讲过更有意思的事情。”

“按照露西的说法,她们并非那种非常亲近的关系。她们成为朋友只是因为从小就认识,而且爱斯琳还没有其他朋友。但她们之间其实没什么共同语言,也不太会互诉衷肠。”

布雷斯林想了想,身子斜靠在玻璃上,捏着下嘴唇。“你们觉得她什么都没有隐瞒?”

我和斯蒂夫茫然地对视了一眼。斯蒂夫摇了摇头。“没有。”

“露西不是白痴,”我说,“她知道她需要把自己知道的一切都告诉我们。我唯一的疑惑……”我故意让声音变小。“嗯,没什么。”

“嘿,积极发言嘛,康韦。别担心观点听起来会有多蠢,我们这里都是自己人。”

这家伙醉得不轻。“那好吧,”我说,“我想知道露西对罗里是不是有什么私心。她一直都在说这家伙有多好。我是说,也许他确实人不错,但如果我的朋友刚刚被杀,我至少会对她的新男友有点怀疑。”

“嘿,”布雷斯林说,“这个露西昨晚有不在场证明吗?”

“有。她在火炬剧场工作,晚上六点半开始上班,直到今天早上四点都一直有人在她身边。我们会核实,但就像我说的,她不傻,不会交代一些经不起调查的谎话。”

“那好吧。我们会查查她和我们眼前这位小伙子之间的联系,万一她真存在什么动机。不过除非他们真的有什么实质性的联系,不然我看不出她幻想中的好感会对我们有什么影响。你们觉得呢?”我和斯蒂夫摇了摇头,友善而谦逊。“不过这个头脑风暴很不错,还有其他事情吗?”

“就这些。”我说。

“好吧。”布雷斯林说。他差点叹出声,不过还是忍住了。“我想你们这次做的支线调查还是有一定价值的。背景信息绝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浪费。不过现在,我们行动起来,去处理一些棘手的事情。这对你们来说很不错,对吧?”

“听起来不错。”我说。确实不错:如果再在这里待上六十秒,我准会用膝盖把他撞得四分五裂。“我来主持审讯,你来支持我,布雷斯林警探。莫兰警探,你在这里继续观察,如果我要来点硬的,准备好换你上。”

斯蒂夫点了点头。布雷斯林拍了拍自己的袖口。“咱们开始吧。”他冲着单向玻璃说。

我说:“这只是一次初步的审讯,我并不期待他现在就认罪,我们可以等法医鉴定、尸检结果都出来以后,把这些确凿的证据摆在他面前。”等我和斯蒂夫私下挖得差不多,摸清状况之后。“现在我要做的,就是了解个大概情况,罗里是个什么样的人,他们的关系到底是怎样的,他怎么看爱斯琳,他在昨晚遇到了什么。我想知道他是否愿意谈论自己昨天晚上八点到今天早上五点之间做的事情。如果这个家伙没有自己打电话,而是让别人打的,那我们还要把这个人找出来。我想要他的手套和大衣——技术人员从尸体上得到了黑色的羊毛纤维,而且她们说我们要找的人戴了一副不会掉毛的手套,就像罗里今天戴的这种。所以如果我们能够说服他,把这些交给我们去做测试,省去我们为搜查证奔波的麻烦,那我就心满意足了。最完美的情况是,他可以让我们去他家里,找到其他大衣和手套拿走,但我今天还不想让他太紧张,所以如果今天不顺利,我们可以先放一放,去上头看看能不能批一张搜查证下来。可以吧?”

布雷斯林考虑了一下。“嗯……”他说,“可以,这确实是一种办法。另一种办法是尽快敲山震虎,吓一吓眼前这个浑蛋。我不是说我来接手这个案子有什么问题——这很好,我很乐意帮忙。我只是说我放下自己的案子来这里,问题是我究竟要花多少时间,来处理这件基本上没什么新意的家暴案。我想你们也是这么认为的,对吧?”

我的主要感受是,他应该闭嘴,去做头儿让他做的事情,但我捕捉到了斯蒂夫两眼瞪大、一脸慌张的表情。这让我很想笑,于是怒意全消。“是这样的,”我愉快地说,“那我们就这么做吧,我们慢慢来,按我之前说的那样。一旦我觉得我们可以加快进度了,我保证会下令。可以吧?”

布雷斯林看起来并不满意,但他马上耸了耸肩。“随你吧。虽然还有些问题,但是我们可以开始处理这个案子了吗?”当我站起身离开桌子时,他又说,“你可能会想要先把‘那个’处理好,警探,除非这是你狡猾计划的一部分。”

说“那个”的时候他指了指自己的嘴角。我擦了擦脸:一块蛋黄,显然从我吃完早餐卷就一直挂在我嘴边。“谢谢。”我说,部分是对布雷斯林,部分是对我的搭档火眼金睛先生。他冲我露出道歉的神情。

“老话说,第一印象很重要。要是准备好了,我们就进去大干一番吧。”

布雷斯林把门打开,扶着门,让我先出去。布雷斯林帮我开门,让我第一个走出观察室,这样我就无法在他身后与斯蒂夫说上最后一句话。不是说我们需要再用耳语交流什么重要的事情,不过好吧。走廊本应像家一样有亲和力,要有磨损的泥绿色油漆、旧地毯,以及其他的一切;我本应感觉像是踏在自己的领地上标记好的赛道上,径直安全地走向被妥善安排在审讯室里的敌人。可实际上,这是一段没有标记的道路,通往无人区,布满了会折断脚踝的泥坑和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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