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笛笛虽然此时还是懵懂无知的状态,可心中却急迫的想要平息这件事,她不想让褚良对她的爱以这种对她毫无好处的方式消耗。
她宁愿褚良给她送一辈子的早餐,洗一辈子的脚,也不要他此时像野兽被激发本能一样去凭空消耗那美好的爱情。
有时候人确实分聪明与愚笨,就像是一个老师教出来的学生,有的就是顽固不化,愚蠢不堪,而有的则一点就通,聪明伶俐,这件事常被科学解释为智商,可实际上却是慧根的一种表现。
唐笛笛显然是一个很聪明的女孩子,知道什么样的爱是她可以享受,什么样的爱不该贪图一时之快,哪怕心中是没有轮廓的,但隐隐中总能按照正确的方向去做。
夜里,大被同眠,二人各自都有心事,褚良在争风吃醋之余,还有些担忧亲人的病情,所以情绪不高。
唐笛笛此时心中全是关于第三者的事,被子下她那双小手缓缓的拉着褚良,她轻声道:“我以后不会再跟他联系了,我保证。”
她用稚嫩的话语试图获得褚良更多的信任。
不过她显然低估了褚良的心胸与二人之间感情的坚固,褚良轻轻叹了口气,将她拥入怀中,道:“有些事,你也是身不由己,不必为这件事苦恼。”
“我已经推了之前的约定,今后我不会像今天这样傻了。”唐笛笛说。
褚良闻言疑惑问:“约定?”
唐笛笛如实道:“本来我们社团放假后有一个聚会的,我已经打算不去了。”
“为什么不去?”褚良道。
唐笛笛当然是不希望这件事继续发展下去,所以才推掉了聚会。
然而褚良被激起的战斗欲已没有那样容易收拾,他神态淡然道:“不如我和你一起去吧。”
唐笛笛此时是被动的,她只能接受这个提议,否则的话,也许会有更多猜疑。
这一夜二人睡得很早,接下来的日子一天天过去,一晃眼,已进入了深冬。
这段时间店里的生意越来越好,父亲的病情也彻底的好转,眼看年关将近,褚良也开始思考关于回家过年的事。
从前的褚良对过年这件事是充满恐惧的,对于大部分事业无成的外乡男性而言,过年并不是一场节日,而是面对世俗标准审核的灾难。
但现在的褚良已经不再惧怕这样的审核,几个月的时间下来,饭馆的盈利程度超乎他的想象,目前为止,他手上的继续已经超过六十万,其中还不包括还给唐笛笛父亲的那五十万医药费。
也就是说,在这短短几个月时间,褚良当真成为了百万富翁。
没有了后顾之忧,对已有整整三年未见的父母的思念之情更深,虽说前不久在医院已经见过,但毕竟那样的场合完全不同于回家。
除此之外,回家养猪这件事也已被褚良提上了日程,这件事显然不是他想想而已那样简单,而是铭记在心的愿望。
虽然目前还有很多困难需要面对,最令褚良放不下的是唐笛笛,但这并不妨碍他实现养猪大户这个宏伟的人生理想。
在褚良的观念中,人生下来既不是为了工作,更不是为了奋斗,人生下来唯一的目的就是享乐,人生一世,草木一秋,如果将时间浪费在各种贪恋物质的情怀中,未免太过可悲。
所以,既然他定下了享乐的目标,你就一定会贯彻到底,在褚良记忆中,最好的享乐莫过于回到老家,在那片广阔的天地中,迎着春风田园牧歌,过上远离喧嚣,平静恬淡的生活。
每个人的追求都不同,这也许是褚良与当代大部分年轻人不一样的地方,他实在没有太大的欲望去做什么惊天动地的事。
今年的珠江格外的寒冷,气味一度降到零度,对于潮湿的南方而言,这样的温度令人感到难过,毕竟就连室内也没有暖气供应的地方,只能多穿衣物了。
今天褚良穿的格外的厚,他本不是那么怕冷的,但随着与唐笛笛只见感情的深厚,唐笛笛那种似乎来自于本能的照顾欲令他感到受用。
从前的褚良是不穿秋裤的,但今年冬天在唐笛笛的强烈要求下,终于穿上了那令人感到不快的裤子,本瘦下来一些的身材在里三层外三层的包裹下,又显得有些臃肿。
其实褚良是并不觉得有多冷的,毕竟现在的他已经不是寻常人,易筋经给他带来的改变太大,以至于几个月的时间,他仿佛像是变了一个人一般,原本身上那多余的赘肉消除无踪,多出来的是充满线条的肌肉感。
对于外表的改变,褚良自己倒没有多少惊讶,反倒是唐笛笛总是用一种莫名的眼光痴痴看他,有时候还会流露出些许害羞,兴奋,开心的模样,总让褚良感到有些不寒而栗。
唐笛笛的内心独白很简单,无非是,咿呀,好帅一男的,我男朋友唉,这次真是赚翻了呢。
不得不说,甩掉赘肉与微胖后,终于得以挤入帅哥行列,由于内功缘故,使得他皮肤细腻双眸格外有神,加上那本就端正而棱角分明的无关,剑眉星目,就算是比起电视剧中大多男偶像也呈碾压之势,特别是他身上那时常散发出的恬淡与潇洒气息,是那些浓妆艳抹的男孩子所没有的。
孔子曰:食色男女,人之大欲。
这句话也可以这样翻译:食色男,女人之大欲。
唐笛笛本在褚良面前总是表现的像是个小女生,平日里也总称褚良作哥哥。
也许是因为当褚良成为所谓的帅哥之后,唐笛笛对他的态度也有所改变,用一句话总结,那就是化被动为主动。
当然,更大的可能是来自于另外一件更重要的事。
作为一个正常的男性,一个身体健康的男人,是不可能长期与一个娇媚的女人大被同眠而保持着纯洁关系的。
一个多月前的某一夜里,二人终于走向了那一步,该发生的与不该发生的,都已经算是生米煮成熟饭。
这件事发生的自然而然,没有什么值得特别的描述,总而言之,二人早在一个月前就已经算是实至名归的情侣。
褚良是练过武功的人,而且还是天下最正宗的武功,身体素质显然是寻常人不能相提并论的。
加上他多年观看爱情动作艺术片所带来的灵感与经验,征服一个女人是一件很简单的事情。
自从那件事后,唐笛笛就有了彻底的改变,变得比从前更温柔,更顺从。
甚至褚良总能时刻感受到这个女人那无微不至的照顾与自我牺牲,例如某个寒冷的夜里,她总会细心的为他露出来的肢体盖上温暖的被子。
初恋的男女就这样在学习与互相琢磨中度过了一个个温暖又幸福的夜晚。
在寒冬岁月里,终于,唐笛笛迎来了放假。
她从一路小跑进来,脚上踩着绒鞋轻盈而欢快,小脸因温度过低的原因变得红扑扑,格外的可爱。
那双已经不再如从前那般纯净,但更有女人妩媚的眼睛仍然夹杂着些许天真无邪,淡淡的妆容显得她既像精灵一样乖巧,又没有那样脱离了烟火气。
店内无人,褚小宝在厨房,所以唐笛笛格外的大胆,她走到褚良的身前,一双玉手插入他温暖的怀中,脸上笑嘻嘻道:“我放假啦。”
褚良看着眼前唐笛笛那明媚而开朗的笑容,只觉心中也暖了一些,放纵着她那双冰冷的小手在怀中探索摩挲,又忍不住在将她洁白额头上散乱的头发理清。
“同学聚会,还去吗?”唐笛笛问。
褚良稍稍愣了愣,便想起了几个月前的那件事,并且在这段时间来,那家伙对唐笛笛的追求可谓是锲而不舍,这让褚良感到很不爽,特别是在二人发生实质关系后,那种爆棚的占有欲让褚良恨不得将那个轻敌从三十楼丢下去。
当然褚良不会真的那样做,他看了一眼时间,随后站起身,关门,打车,前往约好的地点。
唐笛笛穿的并不多,为了保持身材与魅力,她的身材本就丰满,要是传的臃肿一些,恐怕要成胖子,反而对褚良的形象一点不在意,强迫褚良成为了一个胖子。
二人坐在出租车上,唐笛笛缩在褚良身旁取暖,嘴里嘟囔着些什么,大概是抱怨褚良将她养的这样胖的话,不过这事确实不怪褚良,她本来就是这样身材的。
据唐笛笛说,召集聚会的人叫做周深,与褚良表妹同姓,聚会的地点是一家很高级的饭店,才刚刚下车,褚良就能看到饭店外有不少名车来往,保时捷,法拉利,这些平日里较为少见的跑车再此络绎不绝。
走进饭店,暖气扑面而来,一名服务生做出了一个专业而机械化的迎接动作。
褚良很不习惯在这种地方呆着,更不习惯被人服务,每当有这样的情况发生,他总是会很分裂,这与他固执的思想观念有所出入。
他总是认为世上无论贫富贵贱,人人平等的,可眼前对方的态度显然不是平等的,褚良不知道国外资本主义是如何对待这种不平等的服务,但这种过度被捧着的感觉令他很不舒服,他那礼貌而卑微的笑脸,就像是在讽刺褚良的无知。
褚良已不是初出茅庐的乡下小伙,面对这种与自己观念完全相反的场面,并不会去阻止,只是加快脚步,尽量避免这种令他分裂的场面持续。
褚良不是一个商人,在他的观念里,吃饭就应该像是他开的饭馆那样,最好客人自食其力,将自己用过的碗筷也洗了。
对于资本的运作褚良更是一窍不通,所以他在极尽所能的避免这种情况,唐笛笛交代了一句包厢号之后,二人便沉默着在侍应生的带领下乘坐电梯上楼。
站在电梯里,褚良第一次发现从前听过的言论也许并不是危言耸听,资本真的会吃人。
如果没有资本,或许这个世界会变得很落后,或许没有人会被资本所剥削,可有了资本的进入,这世界变了,经过无数先辈努力,终结了奴隶制,封建官僚体制的社会,此刻忽然像是在重现了一般。
吃饭本来只是简单的物质交换,可资本不满足于此,他将人的尊严与精神也当成商品在贩卖,褚良看着那服务员脸上僵硬的微笑,忽然感到一种不适,这让他有一些罪恶感,就像是自己仿佛回到了百年前,成了那无良的地主阶级疯狂敲诈平民的一切。
褚良知道这两件事绝对是不能相提并论的,因为二者有着完全不同的结构,但至少此时的结果让他感到沮丧,他愈发坚定回老家养猪的想法了。
如果没有资本的进入,也许物质就会匮乏,整个大环境凋零,也许人们会像是从前那样吃不饱,穿不暖,褚良无法分辨哪种好,哪种坏,他现在只想尽快的摆脱这种身为“人上人”的感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