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了宋家一条街道的某个小楼里。
优雅矜贵的男人坐在沙发上抿下一口猩红的酒。
一身黑色西服整齐穿戴在身上,黑衬衣上的纽扣从上到下一个都不落的扣着。白皙修长的手托着下巴……
副官月见看到的就是这样一个场面。
那张惊为天人的脸上,深邃的丹凤眼微闭。这般模样,看着该是清寒才对。
但他眼角处偏生了颗泪痣,把整张清冷的脸衬得妖艳了几分。
比花更风流,比玉更温柔。
当初让元稹取次花丛懒回顾的那人,模样大抵也不过如此了。那般风采是千万多娇花也比不过的。
不过把自家少爷的容貌比跟女人相比,总是不太好。
月见在心里说。
“少爷!”走到男人身边,带着歉意单膝跪下。
“属下办事不利。”
“她说什么了?”男人没让他起身,兴致颇好的问。
“少夫人说,苦恋少爷已久。可惜神女有意,襄王无情……”
月见头更往下低,恨不得磕到地上。
“是她的作风。行了!起来去把当归牵来。以后不要闲着没事就往下跪,嬉嬉不喜欢……”
听着顾瑾之一本正经的话,月见嘴角细不可闻抽搐了几下。
行吧。
他是知道的,自家少爷有多喜欢宋于嬉。
月见动作很快,立刻把浑身雪白的当归牵了过来。
当归见到顾瑾之,嗷呜一声就要跳到他怀里。
可惜被它无良的主人躲开了。
“你再往我身上跳,信不信我把你炖了吃肉!”
威胁的话一出,当归立刻对他讨好一下,往顾瑾之鞋上舔。
“乖啊,宋当归。你妈妈马上就回家了,开不开心?爸爸给你准备了一盘肉,今天咱好好庆祝庆祝。”
当归听了之后脑袋摇得更欢了。
见状,月见赶紧退了出去,把空间留给“父子二人”。
看起来清冷又凶残的少爷一碰到关于宋于嬉的事就成了风风火火的神经病……
当归是一年前宋于嬉占完少爷便宜溜走后,被少爷在山上捡到的。
说它是个藏獒吧,偏偏它只会狼叫。性格顽劣的很,跟宋大小姐有的一拼。
但它实在是有灵性,见到顾瑾之就嗷嗷直叫。
他的行为……很得顾大少爷的欢心。
在顾瑾之的撺掇之下,这肆见到宋于嬉的照片就兴奋个不停。
于是宋当归当之无愧成了顾大少爷的“宝贝儿子”。
“站住。”声音很轻,月见怀疑自己可能听错了。
“少爷?”他走近顾瑾之。
顾瑾之此时正兴高采烈地把盘子里的肉喂给当归。
“欺负嬉嬉的那人怎么样了?”
听见顾瑾之的话,月见打了个寒碜,“听您的吩咐已经让警察厅的人‘好好关照’了”
“嗯……既然她不会穿衣服,那以后就不要穿了……”
“是!我马上去办……”
月见的小心脏颤了几颤。
顾大少爷还是顾大少爷。
天使的面庞下依旧是那颗恶魔的心……
果然。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宋大小姐跟他少爷还真是天生一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