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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勾心斗角

金西成是金城商行的老板,因父亲去世,大约在两个月前从英国回到上海,继承家族生意,他原本是学建筑的,对生意并不大懂。

“我们主要经营布匹,所以就想找个懂行的,便托人去打听,知道这王林山以前就是做布匹生意起家的,后来亏了钱,去了汉庭商行做职员,也做得不错,都说他是大材小用了,所以我就花钱请他过来做经理,没想到却出了这种事!”

“你最早是怎么知道王林山这个人的呢?”

“我回国的时候,家里办了个欢迎派对,他是其中一个宾客带来的,当时只是打了个招呼,他做了个自我介绍,也没想那么多,后来商行里商量用人的时候,才又想起他来,调查了一下,觉得十分合适。”

金西成给王林山的酬金是每月五百元,外加年终分红,这样优厚的条件,王林山自然是无法拒绝的,同时这个薪酬在金城商行里也是前所未有的,常天稍一调查,便听到不少怨言。

首先不满的自然是金城商行的前任经理鲁英,此人一提起自己被解雇的事便怒气冲冲:“我在金家干了二十年了,没有功劳也有苦劳,他们说换人就换人,一点人情都不讲,那个姓王的是什么好东西?行里的人谁不知道他,惯用一些阴险下贱的招数,为了赚钱,只怕能把老婆都送人。他们倒好,菩萨一样的供着,给他那么多钱,比我竟多出两倍去,他究竟为金城做了什么贡献?!败家子啊败家子,金老太爷若还在世,也会被这败家子给气死过去!不会做生意就不要做,让二少爷做,都是自家兄弟,有何不可?也不知老爷怎么想的,大少爷喜欢读书就让他去读,非要大少爷来继承家业做什么,金家这是要败了呀!”

鲁英口中的二少爷即是金西成的弟弟金西南,但不是亲弟弟,而是金家的养子,金西成在外求学的这些年,都是由金西南负责打理金城商行的事务,多年心血拱手让人,自然也是不甘心的,两人曾经为了王林山替换鲁英的事大吵了几次,几乎翻脸。

“如果没有爹,我便还在街上做叫花子,当然应该是由大哥来继承家业,振兴金家,天经地义,我跟大哥吵架,也是为了金家好,那王林山确实是用不得的,沾上这个人是要走霉运的,他若真是有本事,怎么把自己的生意做垮了?他若真是有本事,怎么这么多年没有东山再起?就算他有本事,人品不好,口碑太差,也是不行的。我有个朋友叫汪镇才,是在银行做襄理的,那王林山要找他借贷,百般讨好,还认了他做义兄,成天请他吃饭,只恨不得粘在一起。两年以前,汪镇才出事失踪了,他的家人遇着难处,找到王林山借钱,你猜怎么着?他翻脸不认人,竟把人家孤儿寡母赶了出去,像这样一点仁义信义都没有的混蛋,金城商行怎么能用呢?我是一番苦心,不愿意爹毕生的心血毁在一个小人手上啊!所以就算大哥再生气,这事我也不能由着他。现在那王林山死了,说句老实话,不是我不厚道,我以为对金城来说,未必不是件好事。”

金西南的城府显然要比鲁英深多了,自从金西成执意聘请了王林山之后,他便一直称病,完全不管金城商行的事,但根据常天了解到的情况,之所以金西成会从英国急忙赶回上海,是因为其母亲看出金西南有野心,担心失去金家商行的控制权,一连发了十几封电报,逼迫金西成回国,而金西成之所以要急着找人顶替鲁英,是因为鲁英正是金西南的死忠,而金西成必须迅速培植自己的势力。

王林山虽然口碑很差,但不失为一个人才,会不会这金西南为了重新掌握金城商行的控制权,所以铤而走险找人杀了王林山呢?

从金西南的一番话不难分析出,他对王林山很是了解,显然下了工夫,会不会是他知道了那座小院里的什么秘密,便写了那纸条给王林山,将他引诱到那小院里给杀了?

从动机上来讲是说得通的,而且这动机比周汉庭的还要更充分些,借用周汉庭的比喻,这金西南一旦失去了金城商行的控制权,那么他便是输掉了本钱和利息,而杀死王林山,只要不被发现,那么他便有机会连本带利都赢回来——如果金城商行因为这事而混乱起来,金西成只要撑不下去,就不得不请金西南回来主持大局。

在上海滩混了多年,常天见多了这种手段。

不过现在即便王林山死了,这金西南想要得逞也未必容易:首先金西成的母亲便一直对金西南如临大敌;其次,金西成有一个精明能干的老婆贺香兰,这金西成不是做生意的材料,但贺香兰却不是省油的灯。她在英国学的是财会,很有头脑,金西成也素有惧内的名声,据说对这个老婆言听计从,大小事都由女方说了算。王林山失踪后的第二天,贺香兰便到了商行,自己做主从老员工里选了一个人代理经理事务,每天按经理待遇额外补贴薪酬,第四天便以王林山无故旷工将其开除,把那员工陈海转为正式经理,一下子便稳住了局面和人心。虽然陈海经验不及金西南,一时也无法让金城商行有多大发展,但至少,金西南想要的那一个“乱”,是不可能让他如意的了。

如果王林山的死真的与金西南有关,那么后者很可能还会为了欲望而施恶,依照他多年的办案经验,杀人这种事,一旦有了一,便会有二,等到人把人性廉耻都丢光了,也就是禽兽了,禽兽是不在乎杀人的。

常天嘱咐手下盯紧金西南,自己则去查另一条线索。

金西南虽然不是正人君子,但是他对于王林山的责备却并不是恶意中伤。

那名叫汪镇才的银行襄理,确实如金西南所说,一度与王林山打得火热,称兄道弟,两年以前,汪镇才利用自己的关系从银行贷了一大笔钱给王林山,王林山则用这笔钱做本钱转作烟草生意,哪知道船沉了,货物全部损毁,还得赔偿一大笔违约金,因此倾家荡产,那时候汪镇才已经失踪,银行派人上门追贷,才有了王林山卖房还债之事。

常天将汪镇才的照片拿给罗元胜看,后者一眼便认出那正是到王林山别宅做客的那个“胖子”。

更巧合的是,汪镇才失踪的时间与那惠如逃跑的时间刚好吻合——都是在五月初六前后,汪镇才的家人是五月初七日报的案,而罗元胜记得许嫂在去王林山老家之前,到他家里找他老婆要了一双鞋样子,那一日刚好是端午节,她去了三日,那便是五月初九回来,那惠如应该是在她离家的那三日中的某天逃跑的,即五月初六到初八之间。

这仅仅是巧合吗?常天有些兴奋,汪镇才的失踪案在当时是一桩悬案,当时负责查案的警官并没有查出眉目来,不过案卷中还存有王林山的询问笔录,毕竟他那时与汪镇才关系亲密,自然是警察的盘问对象。

汪镇才五月初六下班之后便没有回家,打电话给贾芳说加班,要晚些回去,但是那一日他并不在银行加班,显然是汪说了谎,而且偏是那一日王林山并不和他在一起,而是和几个相熟的商人打了两天麻将,直到五月初八才回家,这是有诸多人证的,做不了假。而那时,汪镇才的家人已经到警局报了案。汪妻贾芳是出了名的悍妒之妇,汪镇才惧内是人所周知的,此人从不在外过夜,连夜总会也不去,或者更准确地说,汪镇才顾忌的是贾芳娘家——贾芳的父亲贾鹏在财政厅任职,颇有些势力,他对外人都很苛刻,大约也是在发泄这股怨气。在汪镇才失踪后不久,贾鹏也失了势,汪贾两家一落千丈,所以贾芳后来才会因为穷困潦倒去向王林山借钱,王林山不但将贾芳赶出家门,而且还冷言嘲讽,这事很多人都知道。

如果汪镇才的失踪与那惠如的逃跑是有关联的——比如私奔,如果王林山真的喜欢那惠如,是有理由憎恨这两人的,也可能连带憎恨贾芳,那么他的很多做法就说得通了,不住在那院子是为了不回到伤心地,但是他为何不干脆卖了它?

汪镇才是那种为了儿女私情可以抛下事业的男人吗?他可以利用自己的婚姻为前途铺路,可以忍受妻子的欺辱——如果说是忍无可忍的逃避倒是可能的,人都是有自尊心的,人可能会为了利益一时出卖自尊,但心里始终是不甘心的,总要找机会拿回来。常天见过不少这类婚姻,男人如果靠女人上位,等到权势到手,百分之九十五都会变成中山狼,要把失去的自尊一一拿回来的,可是在权势到手之前,百分之百都是小白兔。

“死了就死了吧,有啥好奇怪的?这上海滩哪天不死人?!”贾芳对王林山的死反应漠然,她现在通过帮人洗衣养家糊口,当年的富太太,如今已经成了一个双手粗糙起刺的下层女人,穿着最普通的淡蓝色铁机纺短衫,唯一不变的是她泼辣的性格,这性格倒帮了她的忙,至少有相当一部分人是不敢欺负她的。

“当时是恨不得他死,”贾芳说道,“如今也算是想明白了,人走茶凉,人人都这样,又不止他一个,以前巴结我家老汪的人,现在有谁还记得他?呸!我算是看透了,自己该怎么过怎么过吧!”

谈起汪镇才的失踪,贾芳至今仍想不明白:“他那人,看上去人高马大,实际上胆子又小,又吃不得苦,我借他三个胆子他也不会闹什么离家出走,就算走,要不了三天就得哭着回家。再说了,他的钱都是我管着,他没钱能上哪儿去?他就算不要我,也不能不要儿子啊!那是他的命根子呀!多半是给人害了吧?你知道上海滩这地方,为了十块钱也有人杀人,吃人不吐骨头的。”

“你们家老汪以前常去王林山的家里做客吗?”

“有时候去,不过大多数时候是在外面吃饭。”

“你去过吗?”

“去过的。”

“闸北那个院子?”

贾芳皱了皱眉头:“你弄错了吧?他们家在淮海路!”

常天仔细打量着她的脸:“是你弄错了吧?”

“被人赶出来的地方,”贾芳冷笑,“我一辈子都记得。”

看上去她似乎确实不知道王林山的另一处宅子,而汪镇才也从来没跟她提起过。

贾芳和汪镇才的儿子,如今已经八岁。

“我怕什么,我有儿子,等儿子长大了,我就享福了!”贾芳的眼里闪着希望,“这世上,除了骨肉至亲,谁都靠不住!”

常天看着她的手,右手包着纱布。

“这是怎么弄的?”

“洗衣服弄的。”贾芳不在乎地甩了甩手,“那人衣服兜里有个刀片,我也没留神,狠狠一搓,就划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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