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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圣光出鞘 (1)

生活

普约斯坐在崭新的桌前,穿着量身剪裁的得体衬衣,袖口还镶着一丝金线,深黑色的长裤和褐色皮鞋,让他看上去像个得体的绅士。这是他得到这份工作之后的第二百三十六天。窗明几净的房间外阳光和煦,感受不到清秋将至的萧瑟,他本该觉得非常满足,非常幸福。如同最澄澈的清风拂面,又或是最芳醇的朗姆酒所带来的愉悦感。

然而他并不这样觉得,各种复杂的情绪夹杂着一种无法摆脱的空虚感,开始在这样美好的日子里侵袭他的心灵。

他是一个善于自省的人,在他最虔诚的岁月里,就像每一个克己省身的圣骑士一样,他不厌其烦的去阐述和理解圣光的荣耀,用近乎苛刻的方式锻炼身心,追寻自己心中的完美世界。贯彻,并执行着。

然而如同每一个曾经与亡灵天灾作战过并活下来的人一样,作为一个坚信圣光之力的圣骑士,目睹战友倒下,圣光无力之后,所受到的心灵冲击,更胜过旁人无数。

多么简单的一句话啊。战友倒下,圣光无力。

可就在这简单的叙述后,又有多少人的心就此万劫不复。

从一个极端,到另一个极端。

总有些信仰坚定者会是这样选择。因为精神世界的崩塌,更胜过肉体。

普约斯并不是唯一的特例。他并没有堕落,只是选择了妥协。

选择了更加务实,更加世俗的生存方式。

他曾经是个缄默的人,不喜欢说话,但现在,说话已经俨然成为了他的工作。为部队招揽年轻的士兵。让他们投入到或以正义,或以信仰为名的杀伐征战中。

是的,他在为军队工作,其实这和当年并无不同。只是现在他不再需要扛起战锤,穿着厚重的铠甲,在鲜血和刀剑中拼搏。他理应享受这样的待遇。刚刚年过三十就曾经参加过无数战斗,历尽百战而不死。即使在整个联盟军队里,在他这个岁数就拥有如此资历的人也并不多。或者说,活着的不多。

普约斯和老朋友帕夫利多次提起心中的迷茫。作为从小一起长大的发小,帕夫利没有参加过战争,他的家族在暴风城经营着相当大的生意,他无法理解普约斯的这种迷茫,在他看来,自己这位老兄只是需要女人了。对,到了这个岁数的男人,安居乐业,有一个女人,就会忘记很多的不快。

帕夫利很起劲的为普约斯张罗着。前前后后帮他介绍了不少举止高雅,出身不俗的姑娘。

对于老友的好意,普约斯只能表示心领。

他并不是个不正常的人,只是他总觉得,自己要的并不是这些。

或者说,女人对她的吸引力,甚至比不上一杯酒。

对普约斯来说,从饮酒中得到的享受,要更胜过别遭事物。

可惜的是,他喝酒却不喝醉。对于酒鬼来说,这是不是有些不够尽兴呢。

或许是吧,不过对普约斯来说。酒就像回忆,从喉咙流淌到肚腹中的过程,就像偶尔想起的往事,带着酸,带着甜,还带着一丝耐人寻味的东西。不知道如何去说,只能独自回味。

酒友

普约斯虽然喜欢酒,但酒量却不好,所以他喝的不多。多数时候他喜欢蓝色隐士那里酒保调配的几款口味独特的鸡尾酒。

他常常一个人坐在那里,把玩着一杯酒,独自喝上很久。看看表演,和相识的闲聊几句。

但是当心情糟糕的时候,他就会去已宰的羔羊,在那乱七八糟的环境里,他觉得自己似乎能变成另一个人。和周围的那些阴阳怪气,又或是影影绰绰的家伙们类似。变得更肆无忌惮,又或者无拘无束。

如果自己还是个圣骑士,这简直是难以想象的事情。普约斯禁不住想起已经去世的好友海宁。和自己同期毕业,同去战场的老战友。在去年,他已经去世了。据说生前就经常蓬头垢面的出没在这里。

普约斯喝着口感略有些粗涩的啤酒,想起海宁和自己求学的日子,就好像还是昨天的事,他还记得两个人夹着书本,路过这里时,看见门口醉殴的流浪汉时的那种表情,充满了鄙夷和不屑。那时的两个少年人一定不会想到有一天自己会在这个地方出现,和自己所鄙视的那种作态别无二致。

人是会变得,变得谁也认不出。连自己都认不出自己。

想到这里,普约斯又点了一杯啤酒。其实他知道自己已经快醉了。眼睛发红,肚子里也很胀。但是他想帮海宁喝一杯。因为他不知道自己下次想起这位朋友的时候,还会不会有酒可以喝。

“你醉了。别喝了。”一只手拍了拍自己的肩膀。普约斯抬起头,一个人不知道何时出现在了他的身旁。光线昏暗,眼睛也有点花,看不清面孔,只是身材很纤细,个子也不高。说话的语气倒像是自己的一个老朋友。

“是你啊。今天的生意如何?”酒保维尔逊递过来一杯酒给那个人。看来是个常客。

“一塌糊涂。我这样拙劣的技巧。是入不了那些老爷太太们的法眼的。噢,对了,今天赊一杯。有了生意还你。”仔细听,普约斯发觉这个人的声音很纤细,听上去岁数不大。

“行啊,你一贯的讲信用。顺便吃点什么吧,算我的。”维尔逊笑着说。

“那我就不客气了。随便来点什么吧,到现在午饭还没吃呢。呵呵呵。”那人的笑声很尖很脆,普约斯虽然喝的有点多,却还是分辨出了,她是个女的,而且岁数不大。

普约斯揉了揉脖子,打起精神打量着这个坐在自己身边的女孩。

确实是个女孩,可能连18岁都,穿着棕色的衬衫和灰马甲,一条男孩子似的长裤。脑门上扣着一顶小鸭舌帽。头发束成辫子挂在背上,还有一些乱七八糟的画具什么的。一张稚气未脱的脸配上这身街头画家的打扮,显得有点可笑。

确实有点想笑,自己居然让一个这样乳臭未干的丫头提醒。普约斯觉得很丢面子,于是站起身要走。

“不请我喝一杯吗?刚才要不是我提醒你,你可就摔倒了哦。”女孩叫住了普约斯。

“小姐,你是在喊我吗?”普约斯有点奇怪。

“对,我看的很清楚,我就是在喊你。”女孩褐色的瞳孔里射出一丝倔强。

“好,我请你喝一杯。就刚才那杯好了,我买单。”普约斯突然对这个女孩有了兴趣。

维尔逊端上来一盘土豆泥,还有两条面包。普约斯坐回了刚才的位置,看着女孩狼吞虎咽的吃着。确实是一副饿坏了的样子。

维尔逊和普约斯说:“你看这个小丫头,连吃顿饱饭都这么难,还要跑来喝酒,哈哈,骗酒喝的本事倒是挺大,小哥,你敢娶这样丫头做老婆吗?”

“闭上你的乌鸦嘴。”没等普约斯开口,女孩好像生了很大的气似的,冲着维尔逊叫道。“哎哟哟,我说的不对吗?就你现在这个疯疯癫癫的样子。看谁敢要你。”维尔逊一边笑着,一边不知道从哪里掏出了一条面包拿纸包好,递给了那个女孩。

“哈哈,不和你争,我还要去看看有没有机会卖掉一张画。我走了,谢谢你,维尔逊,还有你,帅哥。我还会找你的哦。”女孩接过面包,露出了感激的表情,像只欢快的云雀,跑了。

“她是?”普约斯问到。

“她啊,叫丽丝菲娜。前两个月来到暴风城的,也不知道从哪来的,天天就是抱着一堆画在街上卖。其实她画的挺不错的,不过没人买就是了。我是不懂画哦。只是觉得她画的确实不错。”维尔逊说到。

“她的父母呢?”普约斯问。

“谁知道啊,没听她说过。也没见她有什么朋友,要说有,也许有一个酒友。”维尔逊摸着下巴,想了想。

“谁?”普约斯问。

“你喏。说起来也好玩,我是第一次看见她和酒客说话。先生你也知道,这里的人都是些什么货色。那丫头可凶得很,有次一个醉醺醺的家伙对她动手动脚,可是挨了一顿揍呢。”维尔逊像是想起了什么好玩的事,笑的很揶揄。

普约斯并不觉得有多好笑,但是心里却好像一下子被一盆水浇过,透着一丝清新凉爽的感觉。舒服了很多。

而这种舒心的感觉,他已经很久很久没有过了。

丽丝菲娜

“普约斯。你又来看我画画啊。你啥时候买我的一张画啊。看你在这里待着,人家都不肯来了。”丽丝菲娜坐在小板凳上,专心致志的看着圣光大教堂的圆顶,专心致志的勾勒着。

普约斯笑了,即使自己不坐在这里,丽丝菲娜的画也是一样无人问津。其实,她画的确实不错。虽然自己不懂画,但是也能看得出虽然她的画技巧上可能不够成熟,也不像系统的学过,但是画里透出的那种灵气,却是很多一板一眼的人怎么也画不出来的。或许这就是天赋。

可惜她卖画的地方,却是暴风城里贵族最多的地方。这里的人,自然是看不上她的画的。普约斯问过她,为什么不去别的地方卖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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