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日归家洗客袍?银字笙调,心字香烧。流光容易把人抛,红了樱桃,绿了芭蕉。
——蒋捷
时光流逝,转眼到了六月,天气渐渐热了起来,北方正式步入了夏天,晨昱她们结束了实习,回到学校准备论文答辩。
手机叮叮咚咚响了起来,晨昱拿出手机一看,原来是周博恒。上次住院的时候,晨昱受了周博恒许多照顾,出院后,一直忙考研面试和白惜墨的事,便将他忘记了,仔细想来也该向人家表示感谢。
房素梅瞥了手机一眼,着急地说:“快接呀,是周师兄呢!”房素梅一脸的兴奋,就连声音都比平时高了不少分贝。
郭秀彦几不可闻地轻轻一笑,微微摇头。
晨昱抓起电话,“喂”了一声。
周博恒听着晨昱的声音有些有气无力,像是丢了魂魄似的,关心地问她的身体,有没有好些。晨昱只好跟周博恒寒暄了几句。周博恒说自己在楼下,给她带了些调理的中药,让她下来取。
晨昱客气地拒绝了,房素梅却抓住晨昱的手,着急道:“昱儿,你要是没有力气,不想动弹,我帮你下去取。周师兄也是好意,既然这药都已经买了,总不能浪费。周师兄大老远跑到学校,你也不好让人家白跑一趟吧。”
晨昱这才有些反应过来,忙在电话里答应了下来。房素梅急着要下楼,晨昱叫住她,从抽屉里拿出一张饭店的储值卡,放到房素梅手里,说:“中午了,你替我请周师兄吃顿饭,表示感谢吧。咱们学校附近也就这家饭店还算可以,你和周师兄就凑合着在那里吃吧。用餐快乐,不用帮我省着。”
房素梅脸红了,有些扭捏不安,不过依旧点点头,飞快地出了门。片刻她又回来,对着镜子整理整理头发和衣衫,这才微笑着出门。
晨昱呆呆地望着房素梅的举动,叹道:“还有一个人值得用心地去喜欢、去爱,也是一种幸福,真羡慕她呀!”
郭秀彦点点头:“昱儿,你也可以的,只要你愿意,还有很多优秀的人值得你去接受他们的。比如李哲曦、比如你的‘蓝海豚’,还有这个周博恒……”
“老大,你胡说什么呀,李哲曦跟我是发小,陈逸斐是知己,至于周师兄,那就更不用提了,我都没跟他接触过几次,都称不上熟悉。再说,你也看到了,小梅迷恋周师兄都迷出新高度啦。”
郭老大淡淡一笑:“所以小梅才希望你选择李哲曦呀,而这恰恰是一诺不愿意看到的。我在这个宿舍,甚至这个学校,最喜欢的就是昱儿,你无论做什么选择,我都支持,还会力所能及地给予帮助。但是,如果你不喜欢他们,我觉得不如跟她俩说清楚,大家相识一场不容易,姐妹四年,因为这个伤了感情,多了猜疑,多不值呀。”
次日,晨昱收到了来自临海大学研究生院的录取通知书,如果放到一两个月前,她会喜极而泣的。但现在物是人非,她就像拿着一片草稿纸一样,冷笑一阵,又叹息几声,随手扔到抽屉里。
论文答辩、照毕业照,日子一天天从指间溜走……眼看着大家都要离开学校,开始一段新的人生旅途,晨昱心里有些不舍,于是,便约着大家出来吃一顿散伙饭。
聚餐当天是个火热的艳阳天,太阳毒得像是仇人的恨,恨不得将人一寸寸凌迟,还好空气中尚有一丝丝温热的微风,来缓解这窒息的闷热。
晨昱穿了一件及膝的白色亚麻裙子,简洁明快,主要是凉快。
而李一诺却是一反常态,一身酒红色的长裙,蹬着六七厘米的高跟鞋,本就高挑的她显得更加窈窕修长,一头大波浪形巧克力色卷发披散在肩头。
众人看到这两人都惊呆了,房素梅看看晨昱,又看看李一诺,对郭秀彦小声地嘟囔:“大姐,她俩是不是把衣服穿错了?活泼的晨昱应该穿红色,而冷漠高傲的李一诺穿白色才更加像一块寒冰。”
第一次看李一诺穿红色衣服,大家都有些不适应。不过,谁也不能否认,对于倾国倾城的李一诺来说,无论什么颜色,都可以驾驭。尤其这一身酒红色,穿在她身上却有种令人头晕目眩的美。
李哲曦看到李一诺的刹那,眼珠子险些掉了出来。晨昱看了看自己特意邀请过来的唐冰,她浑不在意的脸上难掩落寞,晨昱轻叹一声,没有说话。
李哲曦走在最后,边走边撇嘴,直到漂亮的服务员小姐将他们领到订好的包间,李哲曦看到包厢后,皱眉道:“昱儿的眼光总是这么差劲,这里也没有啥吸引人的地方呀,还不如让我来订呢。哎,郊区新开了一家饭店,用竹子建成小木屋,坐落在人工挖成的大湖上,里面的桌椅都是原生态木质的,也可以选择在很大的乌篷船上用餐,漂浮在水面上,很有几分人生如浮萍的感觉,非常有情调。还有,市区在新华路有一家古堡餐厅,从外边看就像一座石头山,其实里面却……”
晨昱心里怒火燎原,白了李哲曦一眼,淡淡地说:“李总,李大公子,让你纡尊降贵来我订的地方,的确是对不住啦,您若是不喜欢,就请便吧。”
李哲曦忙闭上了嘴,讪讪地笑道:“我这不是想找个新奇的地方,让你……让大家高兴高兴吗?”
晨昱不理李哲曦,推着大家坐到她已经安排好的座位上。李哲曦被安排在唐冰和李一诺之间,房素梅挨着周博恒,晨昱和郭秀彥坐在靠近门口的位置,而晨昱的旁边还空着一个位置。服务员拿来了七套餐具,晨昱让她再拿一套过来。
郭秀彦问:“昱儿,我们正好七个人呀,难不成还有人要来?”
晨昱淡淡一笑,默不作声。
席间,大家谈笑风生,即使是第一次见面的李哲曦和周博恒也很快成了朋友,气氛一团融洽。只有晨昱默不作声,不停地看着手机。突然晨昱站起身来,灿烂一笑:“这里插播一下广告,大家先吃着,我出去一下马上回来哦。”
几分钟后,包间的门被推开,晨昱挽着一个人走了进来,大家的目光不约而同地看了过去。
只见那人二十三四岁的模样,身材修长,长相俊雅,深邃的眼眸,挺拔的鼻梁,剑眉入鬓,带着一种清雅的书卷气息。
他向大家微笑着点头打招呼,笑容和煦,似乎能让阳光穿破乌云,照到人们心坎儿里去,他神情温和而又自若,谦逊却不卑微,高贵而不傲慢。他身型颀长优雅,即便是穿着百搭而俗气的白衬衫黑西裤,也能穿出高贵不凡的气质。
晨昱像个树袋熊一样,挽着青年的手臂,迎着众人或惊讶或出神的目光,向大家介绍:“各位亲友们,在这大学毕业,辞旧迎新之际,我在这里隆重地向大家宣布我的大学四年时光没有虚度,我得到了毕业证、英语专业八级证书,最重要的是,我收获了我的挚爱,我的男朋友——陈逸斐。”看着大家又呆又傻的表情,晨昱不悦地狠狠清了清嗓子,补充道,“我觉得,此处应该有掌声!”
陈逸斐向大家微微鞠躬:“我是陈逸斐,不好意思,第一次来这个城市,不太熟悉,来晚了,请大家见谅。”
大家都愣在座位上,晨昱甚是不满,从怀里掏出一张纸,随着几声清脆的碎裂声,她将手里的碎纸片,撒向自己和陈逸斐的头上,笑道:“你们都好没有情趣呀,新人入场不是都要撒花的吗?既然指望不上你们,本姑娘只好自己来了。”说着,拉着陈逸斐一起坐下。
碎纸片纷纷落下,唐冰心细,发现被晨昱撕碎的纸片居然是研究生录取通知书:“晨昱,你疯了,你把录取通知书撕了!”
晨昱笑道:“冰冰,干吗这么惊讶呢,以前考研是为了某个人,所谓此一时彼一时,既然某人已经成为过去式了,这种废纸也就没有了价值。”
陈逸斐发现晨昱的“壮举”后,嘴角僵了僵,知道此时不是说话的时候,微微一笑。
大家平静下来后,纷纷要求陈逸斐讲讲爱情经历,晨昱眼皮猛烈地跳了跳,连忙阻拦:“陈师兄……那个……逸斐他很腼腆,你们有什么好奇的、不懂的都可以私底下问我,我一定知无不言,言无不尽,我这么瘦,你们不用担心我食言而肥。”
陈逸斐却笑了:“我觉得爱情其实就像打计程车,第一,不像公共汽车,只需等待就会自动来到你的面前,而需要你先向它招手才停;第二,如果你碰到的是空车,那就是你的幸运,但往往车上已经有人了,你就需要耐心地等待;第三,走了多少距离就要付出多少代价。”
晨昱没想到陈逸斐出口成章,讲起了哲理故事,而且还蛮有道理的,举起手掌刚想要鼓掌叫好,手却被陈逸斐抓住,正感惊讶,却见陈逸斐温柔地看着她,说道:“认识晨昱四年,我对于她来说只是一个朋友和知己,我知道她有喜欢的人。实不相瞒,我是因为错拿了晨昱寄给白学弟的情书,才有幸认识的她。所以,我只能忍着对白学弟的嫉妒,隐藏自己不纯净的龌龊心思,把自己伪装得像个普通朋友。我很感激上天给我转正的机会,来给我这个卑微的暗恋者一个体面的成全,也谢谢晨昱,愿意给我一个证明自己的机会。我不能保证自己一定做得比别人好,起码我能做到,不让她为自己选择了我而后悔。”
晨昱看着陈逸斐的眼睛,迷人的凤眼深邃得像是宇宙黑洞一样,漆黑看不见底,却又像在散发着光芒,最后,他的双眼湿润,水汪汪地写满情谊。
唐冰在旁鼓掌赞道:“太感动了。”
随后,郭秀彦、房素梅都开始鼓掌称赞。
晨昱这才反应过来,心中大赞:陈师兄这样的演技,学什么法律和管理呀,真是暴殄天物,应该去学表演才对呀。你看这含情脉脉,都快能滴出水来的眼睛,怎么演的呀?刚才没见他往眼睛里滴眼药水呀,回头我可得好好学学。
晨昱崇拜地望着陈逸斐,如果不是手被对方牢牢握住,恐怕她也会不由自主地鼓掌叫好。看着陈逸斐望着自己微笑,她突然意识到自己该说些什么,可说什么好呢?自己可不是李一诺,诗句储存量很是有限,该说句什么两情相悦的诗句呢?
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不行不行!
山有木兮木有枝,心悦君兮君不知?不应景!
本来词汇量就不多,再一紧张,晨昱更加不知道说什么好,书到用时方恨少,怎么办?
此时,晨昱的手机突然响了,正好给了她一个下台阶的机会,忙打开手机,却是一条短信。发信人是李一诺,上面写道:愿得一心人,白首不相离。
晨昱挤出一个笑容,眨眨眼,却丝毫没有期望中的水汪汪含情脉脉之意,晨昱在心里责怪自己的演技,比起陈师兄差得可不是一丁半点呀,正在沮丧之意,陈逸斐掏出手帕,关切地说:“怎么了,眼睛不舒服?”
晨昱嘴巴微张,突然温柔一笑,抓起手帕,捂住了眼睛,假装感动地说:“我没事……就是有些感动。我想起了卓文君那句诗,愿得一心人,白首不相离……”
晨昱的话还没有说完,便被一道冷冰冰的声音打断:“昱儿还是不要选用文君相如的故事来自比了。卓文君丈夫刚死,便不堪司马相如的挑逗,有了夜奔之壮举,此乃不忠不义之举。再说那司马相如,当时一贫如洗,焉知不是为了文君之父卓王孙的财产。照此一看,司马相如乃不折不扣小白脸一个也;再者,纵然在娶了文君为妻,得到卓王孙资助后,司马相如依旧寻花问柳,花名在外,更加佐证了他对文君实非真心也。”
这番煞风景的话自然是出自李哲曦。
饶是晨昱没有李一诺那般冰雪聪明,却也不是傻瓜。听了李哲曦这番不阴不阳的话,句句不是暗示自己向卓文君一样不忠不义、无情无义,便是讥讽陈逸斐像司马相如一样不安好心、动机不纯。
陈师兄是要到首都出差,临时往常山拐一下,看看自己。是晨昱听了郭老大的话,临时起意,想要让李哲曦和周博恒对自己死心,才拜托了陈逸斐陪自己来演这么一出戏。
人家陈师兄气质高雅,正人君子,却因为帮助自己,被李哲曦这般侮辱诋毁。晨昱简直快气炸了肺,“腾”的一下从椅子上站起来,就要理论,却被陈逸斐按住肩膀,压了下来。
陈逸斐笑了,端起酒杯对着李哲曦笑道:“这位兄弟说得很对,我也不喜欢卓文君和司马相如,只不过喜欢那句诗而已。”
看到陈逸斐一副完全不受李哲曦一番话影响的样子,晨昱的心里有些敬佩起他来。
李哲曦面露惊讶之色,这才知道晨昱抓来的“男友”不是一般人。
晨昱一脸崇拜地望着陈逸斐:“陈师兄,你有大将之风啊。”为了做戏做逼真一些,她又满脸热情地挽住了陈逸斐的胳膊以示亲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