亥时的承武道,依旧人山人海、熙熙攘攘、灯火通明,热闹极了。
毕竟是银绡国名传千年的古街,虽名为“道”,却是真正繁荣似锦的“闹市”。
无论是在当年落没的豗丹国时,还是现在繁荣昌盛的银绡国时。位于银绡国皇城——素月城中央的“天下四大古街”之一的承武道,依旧是这沧海桑田中,唯一亘古不变的天堂。
施了易容术的许维笙,漫无目的地走在熙熙攘攘的人群中。平常无论是害怕她、讨厌她,还是喜欢她的寻常百姓,与许维笙擦肩而过,也未分过半眼神于她。
因为他们所害怕、讨厌、喜欢的,不过是那个杀人如麻的银绡国第一大帅——捻绝,这个称号、这个身份罢了。
这是许维笙第一次,清楚的意识到易容术的好处。
因为只有易容术能让她摆脱“捻绝”,这个称号、“无欢公主”这个身份。褪去满身光彩,混于人群之中,无人识她、无人惧她,做一个普普通通的寻常百姓。
承武道的中央地带亦是最为繁荣、热闹的地带。这里坐落着一间名绝天下的青楼——合欢居,三层的红楼红漆耀眼,屹立于万家灯火之中,亦不失分毫光彩。
正值夜晚,整幢楼更是灯火通明,大大小小的红灯笼里烛火耀眼,将整幢楼照的发光。许多杂乱无章的声音从里面传出,是许多人的天堂。
许维笙走进楼中。因是扮作了男装,又用易容术易容成了普通人,所以未有人注意。马上就有一个穿着凉快的美人,将她迎上了三楼。
三楼虽是灯光耀眼,却没有一个人,安安静静的。许维笙站在三楼,看着楼下的人来人往,实在是热闹至极。
“咚咚——”许维笙抬起左手,用无名指轻轻敲了敲门。不管有没有人答应,便推门而入。
在开门时,里面俨然已不是屋内的景色。只见门的另一边,是寂静无人的小巷。
许维笙越过门,站在了小巷子里,往小巷外走去,就是一条宽阔的大街。
这条大街便是位于素月城西边的“间月道”,与东边的“承武道”遥遥相对。
间月道不比武承道,不是闹市,而是一个真正的居所。这个时候的间月道上没有一个人影,大家都早早的睡了。
也许是因为“无欢府”的存在,使原本就无人的街道,更加凄清了。
许维笙走到无欢府前,府门就自己打开了。
府中也照旧没有一个人,也没有灯火,就像是一个鬼宅。
许维笙穿过庭院,来到大堂,皎洁的月光照耀着庭院中五颜六色的药草。
还未伸手开门,许维笙便闻到了一股淡淡的血腥味。看来,今晚有客人啊。
许维笙伸手推开门,惨白的月光斜射进漆黑的屋内。堂中地面上未干涸的血迹,越发刺眼,一股浓浓的血腥味扑面而来。
许维笙隐隐有些兴奋的走进堂中,身后的门就自动关上了。
虽然她刚刚醒来,但自从上次血流成河的“落月之战”后。已经一年多,一年多了,都未见过血了。
门关上后,屋内又恢复了漆黑一片,无半点光亮。
许维笙用左手打了个十分响亮的响指。应声而下,整幢楼的蜡烛、油灯都亮了,搂上楼下的一切事物都被照得发亮,亮得刺眼红的发光。
似血中宝石,透着光亮。令处于其中的人,不知真假。
干涸的血迹隐隐透着黑色,一路从门口延伸到幽深的后院。
许维笙沿着黑红色的血迹走向后院,出了大堂,穿过主院。血迹在后院长得十分茂盛的药草丛边断了。
血腥味到了这似乎就被冲淡了许多。院中间的大树上,隐隐约约靠着一个黑影。
许维笙看过去的时候,那黑影好似察觉到了她的视线,左手忽然一动。
“嗖——”只见那黑影动了动,在许维笙还未反应过来时,一根银丝般细细却又锋利的银针已蹿到了许维笙眼前。
许维笙来不及思考,凭着多年练出的惜命的身体本能堪堪躲了过去。
银针刮着许维笙的白嫩脸颊飞过去,破了易容术,划伤了许维笙的脸颊。
“有意思。”许维笙摸了摸脸上微微刺痛侧脸,摸到了些血,冷冷的笑了笑。心中十分不爽,难道不知道女人的脸是最重要的吗!!许维笙正暗暗的咬牙,正想着待会儿是要把那人清蒸了,还是黄焖了。只见那黑影又动了一下,露出了半只眼睛,半只红色的眼睛。
身边还躺着一把剑,一把发着蓝光的剑。
许维笙楞了一下。随机才反应过来不是吧,还来?狠狠的惊了一下,立马左手举在身前握紧,心中念了个决,在周身形成了一个保护罩。
却见那人动了一下后重重的到在地上,便躺着一动不动了。
过了一会儿,许维笙正纳闷了,怎么没动静了?这才注意到,那人躺地上晕了过去。
许维笙左手一挥,撤了保护罩。飞到树旁,蹲下来看了看那人。
只见是个穿了黑斗篷的人,看不清楚模样,亦看不出性别。不过许维笙猜测应该是个男的,因为没有哪个女的看起来身长会如此的长了。
“噗——”许维笙用手指轻轻戳了戳男子,那男子刚好喷出一口血。全部喷在了许维笙的一身白衣上。
许维笙:“…………”要死。
真的十分要死!现在不仅仅是清蒸还是黄焖的问题了!!!要活剥,要五马分尸,还要………
……………
子时的承武道,人已经散去了不少。只有零零散散的人还在街上游荡,零零碎碎的光亮还在闪烁。
也就合欢居依旧是热闹极了。整个合欢居灯火依旧、人声鼎沸,在慢慢冷清下来的承武道中显得耀眼、欢闹极了。
合欢居三楼,许维笙将那黑衣男子放在榻上平躺着。想掰开他的嘴,给他喂颗续命的丹药,却是掰了半天都未掰开一条缝来。
许维笙着实愤懑,按理来说昏迷不醒之人,嘴通常是很好掰的,怎么到这男子这便反着来了。
最后还是许维笙捻了个诀,才撬开了黑衣男子的嘴。这大概就是所谓的硬嘴壳了。
在许维笙千辛万苦的掰开黑衣男子的嘴后,一颗微微发光的珍珠在黑衣男子的嘴里静静的躺着。
得嘞,现在还白操心了。
说是发光的,那便是真的在发光。既然都发光了,就能证明这是一颗十分了不起的丹药,是一种只有像许维笙这样的人才吃得起的东西。
这事越来越有趣了。
许维笙看着黑衣男子满面的血迹,和邋遢的衣服。忍不住捻了个诀,给他清理一下。
清理过后,许维笙才发现这名男子长得很帅,是许维笙见过唯一一个比得上晓雾的人。
许维笙想起了男子的眼睛,红色的眼睛,像血一样的红,红得妖艳,红的动人。
这让许维笙想起了那人的眼睛,也是如这般的红,却不妖艳,也不会令人恐惧。虽不如这男子的勾人心神,却是楚揽茞的最爱。
许维笙拿出伤了她的那根银针来,轻轻用手摸了摸,上面无毒,有点令人惊压。按理说,一般人的暗器多多少少都会萃点毒的。
许维笙笑了笑,尽管她不承认,但看到红色的眼睛,她心中还是有些怒火的。她用那根银针在男白嫩的脖子上划了一下,一道血迹现出。
她许维笙也不是随随便便就吃亏的人,就算吃了亏,也是要讨回来的。
“呵呵呵……”许维笙看着黑衣男子十分阴暗地笑了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