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件事,归根到底,从一开始就是她没理,所以现在我这样做,她也无可指摘。
盛莺被我的语气气到,半天后,才道:“不愧是赵家的嫡系大小姐,才回赵家几天,便有了大小姐的风范,你觉得这样回归赵家,算亏待你了,补偿你就是。”
说完,她直接没再顾忌尊卑,直接转身离去。
我和沈暮云站在客厅里,也觉得无趣,更不想让人看了热闹和笑话。
走出客厅,在院子里,我正想开口和沈暮云说话,问他盛莺是什么意思。
就听见不远处传来一声声惨叫。
凄厉而刺耳。
我吓得浑身一愣,连忙看向身侧的沈暮云。
他也皱了皱眉,伸手拉着我,往惨叫声传来的方向走去。
那是花园另一侧了,挺偏僻的地方,之前赵纤纤好像跟我提过一句,是佣人居住区。
但佣人居住的条件也不差,基本上都是双层小洋楼。
我一进其中一间楼的大厅,就看见盛莺的那个佣人,带着两个年轻男人,按着那背后说我的小姑娘,跪在地上。
那两个男人,一个按着人家胳膊肩膀,一个手里拿着针线,正……
缝住了那小姑娘的双唇。
鲜血顺着她的嘴唇流淌下来,滴落一地血迹。
我从没想过会在现实中看到这么可怕的事情,这种只在古装宫斗剧里出现的戏码,居然活生生的让我在现实中看到了!
还就在我的面前,在我所谓的自己的家族里!
我被吓得硬生生后退几步,撞到身后跟过来的沈暮云身上。
他才扶着我,看了一眼前方,冷声问道:“这是做什么?”
盛莺的佣人上前一步,道:“姑爷,在赵家,背后议论主子是非,是天大的罪过,盛姑姑既然答应她不会把她赶出赵家,这就是她应得的惩罚。”
说着,她便指挥着那两人,继续动手。
我看的浑身血液都冰冷起来。
我原本只以为,他们会把这个佣人赶出赵家,或者罚去做些脏活粗活,这是我能想到的正常的惩罚了。
但没想到,他们连别人的人身保障权都不顾。
这也太可怕了。
赵家人果然冷血。
我咽了口唾沫,伸手制止住那两个男人的动作,“这罚也罚过了,就到此为止吧,我也不想追究了。”
那佣人立刻笑道:“大小姐,这是盛姑姑按照您的意思,亲口开口的惩罚,以往的规矩也是这样,断然没有惩罚到一半就结束的道理。”
比起盛莺对我的态度,她好像更强硬,直接让那两个男人继续。
我站在原地,挪不开脚步,只能眼睁睁的看着那小姑娘,嘴巴上又被缝了四针。
几乎半毫米粗的针,带着几股线穿进来,穿过去。
最开始的时候,那小姑娘还能惨叫出声,到后来,几次疼的晕死过去,又再被疼醒。
我自己就是个特别怕疼的,看着就觉得恐怖,站在原地,只觉得自己也好像经历过了一遍一样。
我脑袋一片晕眩。
我甚至在想,要是当时沈暮云制止我上前去的时候,我没有打断那两个小姑娘的谈话,或者,我没有戳穿她们,当做不知道。
要是我没找到盛莺面前,自己把她们赶走了,自己解决了这件事,是不是也不至于毁了这小姑娘一辈子。
这样被缝住双唇,我知道是做给我看的。
如果背后议论主子是大忌,按照现在的医疗手段,她们有的是办法能让人不受痛苦,一辈子说不出话来。
可偏偏,用了这种最残忍的、生理上的痛苦,让人暂时不能开口。
可后面的?
总是要拆线的,接受了治疗,总也会好起来,只是这伤疤……
想恢复,何其难?
我一时觉得,自己的脸颊肌肉都在疼的颤抖,想起那些日子感染化脓时的惨状。
她伤成这个样子,至少最近几天,别说饭了,连流食都吃不了了吧……
沈暮云握住我的手,轻声道:“别看了,走吧。”
“我……”
我想开口,他却已经牵着我离开了那房间,一路出了主宅别墅,带我上了车,去了市中心的咖啡厅。
他在栾城也有房产,虽然不知道是什么时候弄的,但我去过一次。
可不知道为什么,除了那一次,他都没有提过这事儿,更别提再带我去了。
我虽然觉得奇怪,但也没问。
而这次,他不想让我留在赵家,看到那样的事情,更是直接愿意带我来咖啡厅。
我问他:“你在栾城的房子呢?”
他皱了皱眉,道:“我不喜欢去那边。”
“哦……”
我又不知道该说什么了,气氛一时安静下来。
“盛莺这样做,明显是做给你看的,不然也不会刚好凑巧的用这样的惩罚手段,又刚好的让你听到,她知道,如果你听到了,又是在赵家,不管是谁,你都不会不理会。”
沈暮云脸色微微发冷。
“我知道。”
从我看到那个场景,以及盛莺的佣人对我的态度,我就看出来了。
加上大学期间的创业,我做生意时间也不算短了,虽然跟沈暮云没得比,但察言观色的本领,至少还是有一些的。
她那样的态度,明显就是在做给我看。
可,我偏偏不能奈何。
这才是最让我呕心的。
“好了,别想那么多了。”
沈暮云伸手倒了杯热橙汁,推到我这边,“喝点橙汁吧。”
“嗯。”
我喝了口橙汁,勉强将脑海里那些画面强制压下去,这才觉得恶心反胃的感觉舒适了许多。
最近一直觉得胃口不好,不舒服,看样子,抽空还是要去医院检查一下胃。
我从小就不爱吃早饭,但也一直好好的,后面大学来,实在不规律太多年,才有点小毛病。
但也没正经的去医院瞧过。
不过,我暂时不打算告诉沈暮云,省的他担心,毕竟当初,宋清清就是因为……
我垂眸,继续喝完一杯橙汁。
喝完橙汁,他陪我在商场逛了逛,给我买了不少新衣服包包。
而且,都是按照我自己的审美来买的。
说实话,我认同宋清清的审美,而且,她的很多东西,我穿着用的也都适合。
但想到第一次穿鎏金旗袍时,沈暮云惊艳的目光,和透过我看另一个人的回忆,我就不想再碰那些东西。
特意挑了与以往风格不同的东西。
这边,挑完东西,还没付款,就听见手机铃声响了起来。
我瞧着沈暮云刷卡付钱,自己去一旁接了电话。
电话是盛莺的,语气里带着催促,问我们在哪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