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星期以后,能走的人都走了。
雾水镇空空荡荡,几乎看不到人影。
高盛在床上躺了好几天,他也不出门,也不跟人说话,就把只关在屋子里,躺在床上挺尸。
阿芙娜每天都要跟他送饭,哈缇娜每天都要打他几顿。
高盛无动于衷。
这次的打击实在太大了。
老秦十八年的辛苦谋划,高盛几个月的努力,全都变成了泡影。
偷偷摸摸,人又少了几十个。就算找不到工作,也要去橘子镇碰碰运气。
这下,雾水镇真正成了老弱病残以及孤儿了。
除了高盛,连一个有能力出去打猎的都没有。
老秦却热情不减。
虽然剩下的猎人不多,但是老秦一个个聊,总能从里面发现具有不同技艺的人。总之,又发掘了几个皮匠和制作武器的人。越是老人,脑子装得东西越多。运气好的话,就能遇到宝藏。
总之,经过老秦一番努力,镇子里的皮匠铺和武器铺又开业了。老板换了人,不是正当年的中年人,而是白发苍苍的老人。裁缝铺也开张了,是白发珍妮丝。甚至,老秦还捣鼓了一家餐馆。
这几天在家都少,都泡在那个有人光顾、没人付钱的餐馆里。
餐馆确实必要,因为孤儿们本来这里吃一顿,那里吃一顿,现在不行了,人都没了,没地方蹭饭了,只有到老秦的餐馆里来了。
二十五个孤儿,最大的十六,最小才九岁。
灾变是地狱降临世间,灾变后是地狱常驻世间。
对没有父母的小孩来说,尤其如此。
老秦喜欢孩子,尤其是养大了高盛,高盛很能干的情况下,他愿意收养所有孤儿。
高盛无所谓,家里的肉条堆成了山,上面不吃,下面都要发霉了。
二十五个孤儿,有哈缇娜和阿芙娜还有老秦照顾。
高盛一直在挺尸。
直到老秦找到他,说家里吃的不够了。
高盛一个鲤鱼打挺从床上起来,穿戴整齐,准备出去打猎了。
但是在镇子里转了一大圈,高盛却连门都找不到了。
阿芙娜来了,带着高盛,从鸟巢广场东北角附近,找到了一个暗门才把高盛这位雾水镇唯一的猎人放了出去。
人少了,安全就成了问题。幸亏有老秦。他跟设计师泊松早就商量过雾水镇的安全问题。晚上要封住大门,机关早就做好了,只是一直有值夜的人,没有启用。现在人没了,老秦把大门封了。
封门之后,进出就要走暗门。暗门更隐蔽,也更安全。
现在好了,镇子基本上空了,所以就把大门封了,从外面看连大门在哪里都不容易找到。
“老秦,高盛现在出去没事吧?”
“继续躺在床上才会出事,让他出去散散也好。那小子,就不是个安静的性子。”
“唉,好好的镇子,怎么就成了这样?”
“阿芙娜,没什么。人总是要选择的。有时候,以为自己选了更好的,其实并不一定。”
“希望你是对的。其实我在哪里都无所谓,只要跟高盛在一起就行了。”
“呵呵,哈缇娜也是这么想的。”
“老秦,我知道高盛的蔫儿坏是从哪儿来的了。”
“高盛总有一天要走出一条不同于云之塔的路,让人类,让我们能安全自由生活在这片土地上。”
“这件事我从来没有怀疑过。高盛是个神奇的人。”
“所以现在让他受些打击也没什么。我跟哈缇娜也说过,这次一定要让高盛自己走出来。这样的打击以后还会更多,他得适应。”
“哈缇娜呢?早餐以后就没见过她?”
“回去吧,该给孩子们准备午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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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盛神情木然,踩着厚厚的积雪,深一脚,浅一脚往前走。
看着要摔倒,总能恢复平衡。
高盛双眼都不聚焦,不知道在看哪里。
偶尔拔刀,往雪堆里一刺,挑出来就是只二三十斤小猪一样肥壮的雪兔。
他没有去远的地方,只在雾水镇附近转悠。
背后的大背篓甩来甩去,就是不倒。
高盛的追星已经练到了相当高深的境地,不用刻意,身体自然而然就能记住。
“高盛,走稳点,我要被你晃吐了!”
哈缇娜的声音,从背篓里传来。
高盛如梦初醒,茫然四顾,才想起自己出来打猎了。
但是哈缇娜怎么就能躲过自己的全息地图。
之前还看过哈缇娜换新衣服,那场景,如在昨天。
他也不知道自己出来多长时间了,哈缇娜一直在背篓里,他就是没发现。哈缇娜的技能或许能够进化到隐身的程度。
全息地图发现不了,高盛想不出来还有什么东西能发现。
“哦,你也来了。要不要试试打猎?”
“这可是你说的,要是教不会我,小心我还要打你。”
哈缇娜从背篓跳了下来,站在高盛旁边。
“顺着我手指的方向,平刺。”
哈缇娜问题不多,说得少做得多,行动力十足。
按照高盛指点的方向,拔出匕首,一刀过去,连胳膊都陷进了深深的雪堆里面。
往出一拔,刀上挑着一只雪兔。
第一次打猎,哈缇娜就成功了。
高盛给那只雪兔做了个标记,放进背篓里,带着哈缇娜接着往前走方走去。猎人的第一个猎物,值得纪念。回去把只雪兔大板牙,打孔穿上绳子,给哈缇娜挂上,她就是个猎人了。
“高盛,你第一只猎物是什么?”
“半只黄羊腿。”
高盛第一次出去打猎才十四岁,眼看着快要天黑了,还没有找到合适的猎物,想吃高盛的倒是有很多。
然而,不幸的事,一件接着一件,人倒霉了喝凉水都塞牙。
高盛掉到了水坑里。
高盛都不会游泳,好在水不深,他胡乱扑腾,总算没有淹死。
水花翻滚,里面有只大鳄龟。
高盛都闭上了眼睛等死,没想到那头大鳄龟居然放弃了高盛,瞄准了路过的一只变异黄羊,一口就把羊的大半个身子吞进了嘴里。
说实话,高盛那是还相当瘦弱,还没有黄羊肉多。
从大鳄龟嘴里逃过一劫是运气,接下来就能看出高盛的生性了。
一般人这时候除了庆幸就是后怕,高盛却没有。他看着大鳄龟大嘴外面挂着的半条黄羊腿流口水。鳄龟牙齿锋利,刀子一样,已经把黄羊的腿切下来了大半,眼看着就要吞下去了。
高盛看在眼里,急在心里。
跳到鳄龟背上,一刀就把半条黄羊腿砍了下来,踩着鳄龟的背,跳出水坑,高盛扛着半条黄羊腿就跑。
大部分猎人出门都靠捡,最近团队合作了之后才改观。十四岁第一次捕猎的高盛,就用了刀,也算相当勇武了。
回到雾水镇的高盛,获得了好一顿夸赞。
“遇到大鳄龟,你害怕吗?”
“害怕啊,怎么不害怕,差点尿裤子。可是肚子也是真饿,所以根本就没有多想,只想着吃的。事后想想,其实挺害怕的。那条黄羊腿其实你也吃了。我专门割下来一块,送到你家去的。”
“嗯,我知道,那是我第一次吃鲜肉。记忆尤新。”
“鲜肉不好吃,最好吃的还是肉干。老秦说,肉要排酸,刚刚割下来的肉,其实不好吃。那时大家都饿,能有肉吃,就算不错呢。”
变异黄羊肉腥味极重,但是风干之后,却有草木清香。
四个月之前,大家都还在饥饿线上挣扎,没人讲究。但是吃肉干已经很普遍了,比几年前强多了。
然后,镇子就真正开始繁荣,然后昙花一现,人没了。
高盛心里空落落。
“高盛,别发愣。教我怎么辨认雪兔的踪迹。”
雪兔会把自己藏在雪底下,啃食草木根,要是有小动物,它也不介意开开荤。雪底下呼吸,总会留下痕迹,雪兔会留下一溜呼吸孔。顺着呼吸孔,就能找到雪兔。
高盛做了几次示范,就跟在哈缇娜身后不说话了。
哈缇娜轻手轻脚,仔细在雪堆里寻找。
都是白茫茫一片,看多了很费眼睛。
终于,哈缇娜有了发现,握着匕首,顺着呼吸孔往下一扎。
雪花飞溅,红色的泥土也翻了上来。
兔子跑了,哈缇娜摔进了雪堆里。
高盛终于发现了哈缇娜的秘密。行走坐卧,哈缇娜都能保持隐蔽状态,可是要气血翻涌,立刻就破功了。刚才就是她动作太大,被雪兔提前发现,才跑了的。
雪兔并不好抓,想找呼吸孔就不容易。
然后要心平气和,把刀稳稳顺进去。挨到雪兔皮毛的时候,才稍稍使劲儿。这样才能比雪兔快。
雾水镇,除了高盛,还没人抓住过雪兔。
又试了几次,哈缇娜终于成功了。
常言道,肚子里有粮心里不慌。
面对食物,保持不慌,心平气和,不是每个饿着肚子的人都能做到的。
哈缇娜抓了三只雪兔,就开始喊饿了。
一口气吃了一斤多肉干。几乎相当于吃掉了一只雪兔。
这饭量,终于让高盛刮目相看。
“哈缇娜,你以后很有可能变成埃佛拉那样。”
哈缇娜把高盛按在雪堆里,打了一顿,给他抹了满脸的雪花。
高盛一把哈缇娜搂住,把她的脑袋按到肩膀上,看着天上的云朵突然开怀大笑。
都走了有什么,反正他们几个都有见不得光的技能,人多眼杂,每天还要小心,不让人发现。现在好了,除了每天打瞌睡,食量严重下降的老人,雾水镇能动的就是眼里只有食物的小孩了。
每个人都需要高盛养活,到时候要保密就容易多了。
走了也好,以后镇子就不进人了。
“雾水镇终于成了我们的啦!哈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