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可看得清清楚楚,昨晚逸哥送你回来的,你就老实交代吧。”夏北安扯了一片面包咬了一口。夏迪南不想理他,自顾自喝牛奶。夏妈也开始盘问:“我还想问你呢,昨晚这么迟小路送你回来的?你不是去同学聚会了吗?”面对两个吃瓜群众,夏迪南简直无语:“是是是,我在饭店门口偶遇他,他看我穿的有点少就把衣服给我了,顺便送送我。”她不想说实话,还顺带着把为什么披着路逸的衣服解释了一遍,反正半真半假。夏妈糊弄得过去,北安可没这么容易。等早餐吃完,夏北安跟着她进了房间,笑嘻嘻追问:“老妈单纯好骗,到我这可不是这么一回事。现在就我们俩人,可以说实话了吧?”
“你烦不烦人?快出去快出去,我要换衣服!”
“你又不出门有什么可换的啊?”北安说着还上手摘掉了夏迪南头上的鹿角发箍,那是她洗脸戴着把刘海撩上去用的。
“你一大男人怎么这么八卦啊?!年轻人天天净关心这些以后能有出息吗?”夏迪南一把夺回发箍放回梳妆台。
“我本质不是关心你,我是关心我偶像的感情生活。要是我偶像真栽在你这了,那我茫茫人生中追求理想的的灯塔可就‘熄灭’了啊!”
这小子真是皮痒了。“你就这么瞧不起你姐吗?!”说着夏迪南拎起昨晚路逸给她的那件大衣丢到北安怀里:“你偶像的衣服,今天没事就给他送过去。”
北安被大衣砸了一下,揉了揉脸:“逸哥没在家。”
“你怎么知道?”一般放假不就是在家搞研究。
“他去市一院了。他本来不是要去W市吗,但W市协和那里因为他导师临时接到别的任务项目就中止了。他就申请直接在市一实习,今天就算正式上班儿了。”夏北安关于偶像的事除了感情方面啥都十分清楚。
难怪那么忙。
“要不说逸哥能力强呢?本来像年前这一段医院不会安排什么实习生的。结果逸哥自己带了学校介绍信去找了市一的科教科申请,负责的领导一看他执医证和毕业证都拿了,交流了下又得知他导师是自己大学同学,立马就拍板破格让他来了。”夏北安作为“逸吹”特别尽职。
夏迪南不由得佩服起这个男人,才26岁,换了别人正是吃喝享乐没什么压力的年纪,他为了尽早熟悉工作刚从国外交流回来就去实习,对医学是真的热爱。
“逸哥读的8年制正好是现在春季实习,在市一应该直接就当住院医师了。”夏北安说着说着开始思索自己还得读多少年才能到达这种程度。
“那不是还得负责急诊吗?”当住院医师是每个年轻医生必经的阶段,除了自己本科室的治疗还要在值班时负责相关急诊科的病例。
“所以特别忙啊,接下去可能不怎么见得到他。”
这样啊,夏迪南松了口气,那就不用马上答复他。“行了行了,我知道了,衣服放着我自己联系他。”夏北安什么都没问着最终还是乖乖回去学习。
短时间内见不到他的消息并没有为夏迪南带来多久的放松。她又开始反思自己是不是有点趁人之危,又知道他不怎么会做饭,放假的时候林茵也清闲,能回来老宅给他做做饭,但正式去了医院就没办法了。医院的职工食堂也不知道好不好吃?夏迪南开始多想。不过顷刻便摇摇头,这能轮得到自己操心?便从书柜里抽了本小说开始看。
......
等到夏爸轮休从单位回来,夏迪南的推广也就正式开始了。按照金主爸爸的要求每期的得是不同类型的菜,如果效果好还要追加一期甜点,才能显出这个料理机功能的强大。夏迪南考虑到自己上期刚发的甜点,避免网友们审美疲劳决定用“小美”做道大菜——豉油鸡。其实真正学会用这个料理机,做菜就变得很简单。只需要准备好配料,按照自带的菜谱操作就好。所以不出半天,夏爸已经开始全身心投入品尝了,夏迪南负责画外音。这次发给余佳宁,她觉得也可以把剪剩的花絮做个合集发到主页,更能多角度凸显产品的优势。“我真应该去读广告策划。”余佳宁看到不停上升的浏览量跟夏迪南炫耀。
看到微博现在不定时稳定增长的粉丝,每条微博都会得到上千的转发量,夏迪南深知这背后的不易。她们俩刚起步的时候,同类型的博主已经有很多了,如何在同质视频中杀出重围是她们苦苦思考的问题。在最低谷的时候,夏迪南收到条私信,是一个初期就关注她们的老粉建议她俩其中最好有人固定出镜,且解说的方式不需要有固定的套路,免得太僵硬,表达最真实的感受就好。之后她们接受了这条建议,两人各发挥其所长,余佳宁学习了许多视频拍摄和剪辑技巧,夏迪南发挥了她的“逗比本色”,将一些大学所学专业术语加以改编运用到探店拍摄过程中,终于成功“出圈”。
“其实挺感谢那个老粉的,现在他的私信我已经找不到了。”夏迪南不无遗憾。
“我有次记起来去他的主页看了下,似乎还是个忠粉,每条都转发。我还特别感动,结果再去看的时候,这个号已经注销了。”余佳宁补充。
“真可惜,否则就有机会联系他本人跟我们一起出镜做一期。”
“哪能那么容易呢,这种事讲究你情我愿,还要运气好能和咱俩在一个城市。”
“也是,我想的太天真了。”夏迪南便不再提。
此后几期推广视频反响一期比一期更好,双方合作非常愉快,金主爸爸为表示感谢分别给她俩寄了一台料理机。加上一开始做菜的样机,夏迪南一下就有了两台。连带着夏妈也开始学会用“小美”做菜。
夏家过年是要回老家的,所有子女回去陪老人过年是他们家的传统。夏妈得知夏迪南连过年新衣都还没搞定二话不说就拖她去天达逛街,果然中年妇女的眼光就是“毒辣”,夏妈对粉红色有种特别的情结,除了夏迪南自己挑好的一件长裙及小西装外套外,夏妈还给女儿买了条“顶配”粉红围巾:“小姑娘就是要穿的粉嫩点才好看。”这可难为了夏迪南,她最不喜欢的就是粉红色,总觉得自己性格有点男孩子气,所以从小就很“叛逆”地喜欢蓝色,对于任何蓝色的东西都会多看一眼,后来也是真的发自内心地喜欢上了。“我能不能换那条蓝色的?”夏迪南出声请求。
“没有粉红色的好看啊!”被一口回绝。
“那我买两条换着围行么?”改为迂回战术。
“也好也好,反正你也没几条围巾。”夏妈点点头同意。
夏迪南心想买回来她也只用那条蓝色的,粉色坚决不碰。回到家里,大包小包的行李都整理好了,她把买好的新衣塞进行李箱,留下了那条粉色围巾,趁着夏妈不注意偷偷藏进了衣柜里。整理完毕,她又坐在飘窗前发呆。这几天她发现自己发呆的时间越来越长,回过神来瞥到挂在衣架上的那件黑色大衣,想起了路逸。自从那天天台夜聊后她再也没见过他,也没有收到他的任何微信消息。这家伙忙起来也是真忙,已经3天没有消息了。要不是这件衣服的存在她都会以为那天晚上的一切只是她做过的一场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