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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章 暗访血奴群落(4)

在村庄最边的一户人家里,我见到了新的血头,一个浑身干巴,没有几两肉的男子。他的目光阴冷阴冷,像毒蛇的目光,让人看后不寒而栗。他的皮肤非常黑,就像煤炭一样,腮帮边还长着一个小肉瘤,看起来既丑陋又恶心。事前,三轮车夫在那片草地上告诉我,这个人尽管瘦小,但是他是周围村庄里最难对付的血头,他非常阴毒,身上常年带着一把一尺长的尖刀,一言不合,就会动刀杀人。这些年,被他刺伤的人不下十几个。他的手下也有一帮弟兄,都是一些亡命之徒。这些人欺男霸女,为所欲为,无恶不作。但是一直没有人敢惹他们。

这个院子里也养着几只狗,每只狗都有半人多高。三轮车夫曾经向我说过,为了训练恶犬的杀气,肉瘤经常用生肉喂养它们,所以,即使在夜晚,也能感觉到它们浑身散发出来的戾气和恐怖,这些恶犬的眼睛像狼一样通红发亮,让人毛骨悚然。这些恶犬比狼的身躯更庞大,更有战斗力。

这个院子里有两行平房,每间房子里都睡满了人,他们打地铺睡在地上,他们一个挨着一个,像一排木乃伊。房间里散发着霉烂和腐臭的气味。肉瘤让一个手下带着我一直向里面走,在最里间的房子门口停住了脚步,那间房屋照样没有房门,路灯光照耀着他们一双双很多天没有清洗的脚,他们的脚就像烧黑了的木桩,一动不动。

肉瘤的手下一把将我推了进去,这间猪窝一样的房屋,以后就是我的住所。

借着门外的路灯灯光,我在地面上铺好了床铺。这间房屋里还有四个人,他们此刻睡得正香,都在打着鼾,有的鼾声像战车碾过冰封的荒原,声音隆隆;有的鼾声却又像檐前融雪悄然滑落,断断续续。他们的睡姿也很恶俗,你捂着我的嘴巴,我抓着你的裤裆。

我刚刚躺下去,突然就看到两只蟑螂从铺盖卷下爬出来,慌手慌脚地爬向墙角。我突然感到了极度的恐惧,这种恐惧就像见到了那几只满眼血红的恶犬一样。这间潮湿肮脏的房间里一定有很多蟑螂,一定有很多昆虫,此刻它们都躲藏在阴暗的角落,探头探脑地打量着我,准备在我熟睡了以后,爬上我的身体,爬上我的脸颊……

我一直很爱干净,然而,自从做了暗访后,我不得不让自己变得肮脏起来。只有让自己的身体肮脏起来,我的心中才没有了恐惧。

那天晚上,我躺在地铺上,我想起了自己刚刚来到北方那座省城,和拾荒者和小偷们睡在一张通铺上的情景,回想起睡在帮主窨井里的情景,回想起逃离丐帮的凶险情景,回想起小兰被杀害后的情景,回想起小雯被抓后蹲在墙边捂着脸的情景……我又想起了此刻在北方一座贫困山村中卧病在床的父亲,父亲肯定也没有睡,癌症那种深入骨髓的疼痛,此刻正在折磨着父亲;我又想起了母亲,母亲肯定也没有睡,她站立在父亲的身边,暗自垂泪……我想了很多很多,我告诫自己,再苦再累,再脏再怕,我也要坚持下去,我要赚很多钱,我要还清为父亲治病所欠的几万元外债,我还要支付父亲现在每天几十元的医药费用,我要治好父亲的病,让父母的生活好起来。

天快亮的时候,门外响起了喊声:“起来起来,他妈的,快点!”屋子里有两个人起床了,他们摸索着穿好了衣服,另外两个人依然鼾声大作地熟睡着。我知道,就像前一天凌晨一样,这些血奴会在村口集合,然后坐着大卡车,去到某一个采血点去卖血。可是,另外两个人为什么不去呢?

血奴们离开后,院子里显得异常安静。我在蒙蒙眬眬中睡着了,睡梦中,蟑螂爬满了我的全身,我想呼喊,可是喊不出来,嘴巴里也是蠕动的蟑螂,它们的身体碰撞在一起,咔嚓作响……突然,我感到脚上一阵剧疼,睁开眼睛,我看到一个留着长发的人站在我脚边,面目狰狞,他正用穿着皮鞋的脚踢着我裸露的脚脖子,他盛气凌人地喊道:“快点起来,老子带你办身份证去。”

10年前的流氓,都喜欢留长头发或者剃光头,人们走在大街上,见到那些长发的和青色头皮的,都躲得远远的。而10年后的今天,长头发变成了艺术家的标志,而光头则是时尚的特征。现在的流氓也有爱好,他们的爱好变成了文身。

我站了起来,走到水龙头边,用冷水刷牙洗脸。长发看着我,给另一个小流氓说:“这丫的还知道讲卫生。”

长发问我:“你是做什么的?”

我说:“我是教师。”

长发怀疑地说:“教师?就你这样子?教师还卖血?骗鬼去吧。”

我说:“我是小学民办教师,穷得叮当响,不卖血能有什么办法?”

长发似乎恍然大悟:“哦——干这一行比当教师好多了,当教师能有几个钱?”

§§§第五节血奴的“生产率”

那天早晨,我跟着长发去办身份证,长发知道我是民办教师后,一路上对我很客气。他说民办教师都很穷,他们村庄就有几个,穷得都没人愿意嫁给他。唉,连流氓都看出民办教师恓惶,为什么那些大肚子的人就看不到呢?

我和长发坐着一辆人力三轮车,蹬三轮车的是一个50多岁的人,腰身佝偻,像一个问号。长发一路向我炫耀他对这个世界,对这个社会的看法,他口若悬河,畅谈国家大事。他可能认为,能让一个教师佩服他的观点,是一件很光荣的事情。我一路都在听着,随声附和着,他兴高采烈,手舞足蹈。俗语说“流氓不可怕,就怕流氓有文化”,其实,流氓都喜欢装作自己有文化,喜欢装深沉,说话的时候也喜欢文绉绉的,一些人们不会用的书面语言,也会出现在他们的口头中,让人觉得莫名其妙。长发还喜欢在说话时夹杂一些成语,而这些成语要么使用不恰当,要么错字连篇。他说:“美国打伊拉克,简直是囫囵吞枣。伊拉克‘腊’手不及。”他把囫囵吞枣理解成“容易方便”了,他把措手不及说成了“腊”手不及。

我向长发讲起了我小时候的生活,真实的生活。我小时候从来没有吃过一次饱饭,那时候的最高理想就是能够吃一碗凉粉,因为那时候的我认为凉粉是这个世界上最好吃的食物。每次赶集的时候,经过凉粉摊,我都会大口大口地吞咽口水。其实那时候一碗凉粉也就两毛钱,可是父母舍不得给我两毛钱,因为两毛钱还能买到一斤盐,或者灌到一瓶醋。那时候的食盐和醋都是散装的。食盐像岩石一样颗粒巨大坚硬无比,需要用榔头才能砸开;醋是本地的一个老人用柿子自己酿造的,醋的上面经常会漂浮着一层白色的凝固物,有时候还会有几只被酸死的昆虫。上初中的时候,我是住校生,一周回家一次,每周日下午背着一周的干粮来到学校。我每天只能吃一个玉米面窝窝头,其余就用红薯充饥。冬天的时候,玉米面窝窝头非常坚硬,都能把狗砸死,窝窝头的表面结着一层冰凌,一咬,就留下几个牙印。周六下午,我在回家的路上挖野菜,什么小蒜、荠菜、野苜蓿等等,凡是吃起来没有奇怪味道的都挖起来,回家后,母亲用开水把这些野菜烫熟,撒上盐,拌上醋,装在一个罐头瓶子里,这就是我一周的副食。那个罐头瓶子也不知道是从哪里得来的,我初中三年一直用着……

长发也说起了自己的童年生活。他说上小学的时候,有一个民办老师,对他很好,天冷的时候,还会让他睡在自己生着土炉子的房子里。可是那时候他不喜欢学习,喜欢打架,总是惹那个老师生气。后来那个老师患病死了,他一直觉得很愧疚。初中的时候,他的父亲总是受到村长的欺负。有一次,他叫上几个哥们,躲藏在村口,夜晚村长回家的时候,他们用石头一顿猛砸,把村长砸得住院了。后来,村长知道是他干的,但是不敢找他的碴儿,因为这时候他已经有了一帮子弟兄,都喜欢打架……

长发是我在血奴群落中接触到的最可爱的流氓。

路上,我们还遇到了几辆拉着血奴卖血归来的车辆,长发说,这些都是别处的卖血人。这里有多少血奴,连他都不知道,“少说也有几千吧。这是我们这里的致富之道、发财之路。”

中午的时候,人力三轮车将我和长发拉到了我上次来到的那个卖血的地点,卖血点的周围依然聚集了很多人,都是血奴。长发说:“这里每天都是这样,血站的生意好得不得了,抽血的只有那么几个女子,一天给出去的钱就有好几万,你说他们能有多少钱?”长发羡慕地说。

距离血站几十米远的地方,有一家商店,商店掩映在一片浓密的树荫下。商店的货架上放着几瓶可口可乐和雪碧,还有几包方便面,外包装上蒙着一层尘土。商店有一个玻璃柜台,里面放着几个作业本,边角都已经卷了起来,显然放置了很长时间。作业本的旁边是几个烟盒,长时间的风吹日晒,让烟盒的颜色变淡变白,不知道里面有没有香烟。和几乎所有乡间小店一样,这间商店经营各种日常用品,每种商品却都只有少数陈旧的几件。

这家商店和大城市火车站的那些商店一样,它们做的都不是商品生意,这些商品只是一个幌子,只是为了掩人耳目,它们有另外的见不得人的生意。

这家商店办理各种证件。长发说,老板以前是刻章的,生意一直不好,一年到头只有两身衣服,夏天一套,冬天一套。可自从做了办证的生意后,彻底发财了,整天穿西装打领带,不知道的人还以为是港商,“癞蛤蟆上大街,冒充绿色小吉普。”长发嘲弄地说。

我跟着长发走进这家商店,老板显然认识长发,他抽出一根香烟,讨好似地给他点燃了,看了我一眼,然后又把香烟放进口袋里。长发从老板的口袋里掏出香烟,抽出一根递给我,说:“你他妈的也太吝啬了,生意来了,一根烟也舍不得发。”老板点头哈腰地说:“抽啊,抽啊。”

老板有四十多岁,满脸都写着油滑和奸诈,他前一秒钟还在笑着,后一秒钟就会拉下脸来,笑容像风一样突然消散了,你只能听到他在说什么,但是你不知道他在想什么,他的想法就像女人的年龄一样,让人无法猜透。他穿着一条黄色军裤,黑色皮鞋,上面穿着一件大红毛衣,毛衣的下摆塞进裤腰里,用皮带扎紧,毛衣的外面还打着一条花花绿绿的领带,领带的外面是一件苍青色的西装。正像长发说的,老板果然发财了,果然喜欢穿西装。

办理身份证前,先要去照相。三轮车又拉着我和长发来到了相距二三里路的镇上。在一家照相馆里,照完相后,又等了两个小时,我就拿到了自己的一寸免冠照片。午后,三轮车拉着我们回到了商店里。

老板说:“最少要交六张照片,办六个身份证。”

我问:“身份证怎么办这么多?一张不就够了?”

老板说:“一张怎么能够呢?人家一般都是办十几张身份证,每次卖血的时候拿一个,这样就不会被人发现。”

长发也在旁边说:“老板说得对,大家都是这样。你必须最少办六张。”

老板拿出一张纸,让我把所要办理身份证的地址和姓名写上去。我拿着圆珠笔,犹豫着,不知道该怎么写。老板一把抢过了圆珠笔:“这有什么难写的?”他在纸上一下子就写出了六个名字,张明强、李德生、胡山海等等,然后,又在每个名字后面填写了江西省、河南省等六个不同的详细地址。“我办的证多了,全国各地的地址提笔就写。”他得意地说。

这样,我照了一张照片,洗成了六张,就变成了六个人,出生在全国各地不同的地方,叫着六个不同的名字。

下午,六张身份证办好了。每张身份证上都是同样的一张我的照片,而名字不同,出生地址不同,身份证号码也不同。我捧着这些身份证,惊讶万分。

三轮车将我们拉到居住地的时候,已经是黄昏了。远山近水,静默无语,树影疏淡,炊烟袅袅,高高的天空中,有几只鸟的翅翼无声划过,这一切看起来就像一幅水墨画一样美丽,然而,没有人知道这里掩藏的血腥罪恶。

我回到房间,看到同寝室的四个人都在。他们刚刚吃过晚饭,正百无聊赖地坐在地铺上,有的用手指抠着脚趾甲;有的无神地望着门外;有的用手掌在干瘦的身上揉搓,一搓就会掉下一层泥垢;还有一个和我床铺挨着的,正在一根接一根地抽烟,他好像有心事。

我刚在自己的铺位上坐稳,血头肉瘤就走过来了。他站在门口,他不屑走进这间散发着异味的房间,他指着我说:“89号,明天你上班。”说完,他就离开了。我的编号是89号。在这里,血头称呼每个血奴都不用名字,都是用编号或者外号,就像囚犯一样。

抠脚趾甲的停止了动作,右手食指仍然做出一个勺子的形状,他问我:“你是什么血型?”

我说:“O型。”

勺子说:“我也是O型,明天一块儿去。”

勺子说:“我一月要卖血十几次,每次都用不同的身份证。”他挽起胳膊,让我看他两条手臂上的针眼。手臂上,针眼密密麻麻,就像是包了一层纱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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