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雁面露惊讶之色,盯着钟亦背后的大太岁,久久不能平静。
“怎么样,没见过吧!这下你可以放心了。去你那喝杯茶。”
钟亦渴到要死。
“走走走!我来扛着!”
鸿雁迫不及待地要摸摸太岁。
二人并肩而行,到了上官鸿雁的办公室。
从进入大厅,到办公室之前,钟亦始终趾高气昂、大摇大摆,嘴里还哼哼唧唧,看谁都不顺眼的样子。
“赶紧给我弄杯水来!”
钟亦大声吩咐,找见空位就坐了下去。
鸿雁放下太岁,立刻倒了杯水过来。
“给,对了!那记忆黏虫,你一定要回到酒馆再看,不要跟任何人说与我有关。”
虽然好奇心更甚,但钟亦还是听信了上官鸿雁的建议,没有立刻去读取记忆,反倒说出自己寻找太岁时的艰辛。
鸿雁闻之,潸然泪下。
二人寒暄片刻后,钟亦便起身离去。
鸿雁在后送行良久。
说是送行,其实是为了确定钟亦不会因为读取黏虫内的记忆,而回过头来去风纪总部闹事。
一柄弯月正执高空。
奇异酒馆内。
猫头鹰雷达训斥着光头。
“呜,呜~”
果然只有避开那沟通的桥梁,光头才会觉得这生物有些许可爱。
酒馆内的地板,已经被光头整理干净,重新铺了好几块。
吧台上摆满零零散散的酒瓶,这生意比钟亦当老板时还要好上不少。
“哒哒哒~”
急促的敲门声响起,光头开门看到钟亦,一脸震惊。
“这么快就回来了!可是大管家帮了你?”
钟亦不解。
“大管家能帮我什么?我身份隐蔽,他帮不了我。”
光头松了口气。
钟亦走进酒馆,就躺在沙发上,拿着鸿雁给的记忆黏虫,心想:
“不知道记录了什么东西,看鸿雁那神神叨叨的样子,八成是啥见不得人的勾当!”
带着疑惑,钟亦读取了黏虫的记忆。
从周六,光头被人参控制开始,一直到周日中午,他去猎野猪为三臂祭奠。
这些记忆清清楚楚的刻录在他脑内!
唯独光头没有出现!
钟亦咽了口唾沫,光头录入这些记忆干什么?
他如何录入记忆?这大光头,我会没发现上面趴着黏虫?
早点拿它出来,我不就不用拼死拼活地找太岁了吗!
鸿雁早就知道这些事,还要利用我去帮他。
“可恶!”
不过值得庆幸的是,钟亦没有把那块蠕动的野猪肉拿出来。要不然,自己猎了的野猪被灾变侵蚀,可怎么解释的清。
这锅背不起。
难怪要我到酒馆再看,还他丫的风纪调查员!还有王法吗!我一个未成年小伙,弄成这个样子,还有法律吗?
钟亦忍一时,越想越气。
但是,他无法确定光头是否还在录入记忆,所以不能直接发问。
于是他便跑到光头面前挤眉弄眼。
光头摸了摸脑袋。
“阿香!莫非你…想通了?”
钟亦一个踉跄,倒在地上,顺势学起了黏虫,别说,那两只角还真有些神似!
光头何许人也!瞬间领悟到了钟亦的意图。
“噢,噢~我知道!你不用感谢我,这地板也有我的责任,整理的干净吧!”
钟亦放弃了暗示,只好等到光头睡着,再突袭。
站了起身,钟亦抖了一下头发,摸了一下头上的角。
光头见状惊呼道:
“原来你发现了!你放心!我没有在录入记忆。”
钟亦更为惊讶,这就理解了?是我有问题还是他有问题?
“你录记忆是要交给谁?”
钟亦卡住光头的脖子发问。
“呃,呃~”
光头被卡的不能说话,眼看自己的身体就要昏死过去。
无奈之下,人参只好钻出光头的嘴巴。
“你冷静一下,唉!”
稚嫩的声音刚传出。
快如闪电!
钟亦瞬间抓住人参,开了瓶酒,就把它给塞了进去。
“好啊!吃里扒外!你把前两天录的记忆给了鸿雁,为什么不告诉我?”
钟亦说着便摇晃起酒瓶。
“我没给鸿雁,我给的是大管家!别摇了,求你了!”
钟亦傻了眼。
难怪它怀疑是大管家帮了我。
“好一个两面派啊!也不嫌累,你到底怎么用的记忆黏虫?”
人参只好如实答道:
“我把黏虫从鼻孔放到脑子里,贴在额头的内侧!”
钟亦猜测过这种方法,但是亲口听它说出来,还是恶心不已。
“这么说来,鸿雁应该猜到了我跟大管家有关系。”
人参被紫莹莹的葡萄酒泡了个通透。
“那光头的工作太轻松,就想接私活,于是便跟大管家合作了,他监视你一人,可以从两个人手里拿钱!”
大管家想要干什么?
钟亦听着它的话,有些不敢深想。
凭借自己多年来对大管家的了解。
大管家始终介意自己是表象异变人,因为表象异变人始终被当成异类歧视,虽然现在环境好了些许,但是这份歧视仍然存在于里象异变人和普通人类的心中。
似乎除了战争,没有别的办法抹去这份歧视!
大管家莫非是想逼我站队,然后挑起表象与里象异变人的战争?
他该不会为了这个目的,杀了大伯爵吧!
不可能,他不敢!
钟亦停止了假设,因为目前也无法证明。
人参祈求道:“放我出去吧!”
钟亦终于停止对人参的拷问,打开酒瓶的橡木塞。
“啵!”
人参被酒水冲飞,顺势回到光头的嘴巴里。
“我没有发掘这光头的记忆了,我感觉自己吸收过多的记忆,会有麻烦。”
别说人参,钟亦也有很多记忆想要永远忘记,那些记忆时常会惊醒熟睡的自己。
钟亦也明白,人参所诉不可否认
因为有些记忆无法遗忘!
钟亦拍了拍脑袋,叹一口长气。
“胖子哪去了?”
“他一早就调查死亡侍卫的身世去了!”
光头如实禀告。
钟亦最信任胖子,他俩相识在韵异港。
钟亦当时钱财紧张,想收购一批极品黑皮士葡萄,正好胖子认识葡萄店老板,他了解钟亦需要葡萄酿酒之后,便出钱将其全买了下来,赠与钟亦。
钟亦后悔不已,自己说了一句:去我那喝两杯!
从那之后胖子就时常来这酒馆蹭酒,甚至把自己的家搬到离这不远的“溪当小镇”。
…
“凭我对胖子的了解,他八成没什么发现,要不然早来邀功了!”
光头表示认可,因为胖子出门前还拿了一瓶酒,并声明:这是调查费用。
“对了!三臂灾变的时候,你有没有录入记忆?”
钟亦突然想起了这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