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办公楼出来,锦坤在校园里走了一走,以后怕很少有这样的机会了。已是冬天,虽然是暖冬,但万木凋零,一派萧瑟。比起外面世界的喧嚣,学校这个天地还是清静安宁的,因为有孩子们,天真纯洁的孩子们,如同一股股清流,源源不断地涌进来,带来与别处不同的空气与风景。即使那内里的核也早已同样的腐烂变质,表面上还是不同的。
这座学校,始建于民国初年,校园里有几处房子,颇有沧桑感。爬满了藤萝的外墙,高高的台阶,精美砖雕的门楼,在岁月的风雨中浸淫得久了,自成一种风情。锦坤和明秀一样,在这个校园里度过了太多的日子,十八岁入学做一年级新生到现在,过去快二十个年头了,他对它,有着不可割舍的情感,特别是认识明秀以后的日子,真是太多太沉重的回忆。因为这个,他也不能留下来,他怕自己溺毙在这里。都说治愈失恋的心最好的办法是开始一段新的恋情,他不知道生活是不是和恋爱一样。他的内心十分寂寞,小可的确在他的生命中十分重要,但有很多很多的话,是不能说给她听的。避免她过早地成人化,这是锦坤一再努力要达成的。对于一个女孩子来说,有一颗赤诚之心多么重要,他知道。
这两个月里,小可和这个叫梅朵的学生已经亲如姐妹,锦坤有个毛病,就是不善于在年轻的女孩子面前说话。他很知道,梅朵对于小可的快乐多么重要,他心里的感激是多么重,但他总是难以启齿。就像那个传说中的人,因为总是难以说出告辞的话,最后毙命在亲戚家。他想今天一定要和和梅朵说说话,如果她来的话。结果她没有来,他不觉得失望,倒是松了口气,无端地快乐起来。
锦坤语气轻松地问女儿,梅朵好久没来了啊。
“她接到了一笔生意。”小可头也没抬。
“她不是学生么?还兼作生意?”
“不是啦。有个宾馆要买她的画作大厅装饰,她忙着作画。要几个月时间。梅姐姐说,她会来的,但可能比以前少一些。”小可说。
真有办法,只不过是个刚读研究生的女生。锦坤由衷叹服。他自己,真像个象牙塔里的人,只知道教书挣工资。明秀在的时候,什么事都由她料理,只觉得对生活中的一切都心满意足。可是上天不同意,它带走了明秀,要锦坤重新开辟新生活。他看着自己灯光下的两只手,宽大的手掌,瘦削修长的手指,骨节微微凸起,青筋绽露,粉色的指甲,这是一双书生的手,除了教书画画,它还能做什么?他要试一试。
小可开始自己洗自己的衣服,轻微抗拒他的拥抱,当他像从前那样拥抱她时,她的身体会很清晰地僵硬一下,才慢慢柔软。锦坤知道,她在长大,她的变化其实是明显的,脸色不再像从前,洁白的肤色中透出一种柔光来,她的眉睫,头发,脸颊都变得晶莹剔透。她放学回家首先跑到阳台上去收自己的衣服,他注意到,那一套粉色淡花的小背心短裤,正是明秀为她准备的。他不知道她何时找出来穿的。女儿长大了,他们有一点生疏,这种至亲骨肉间本能的羞涩令他难过,又喜悦。他现在和她说话不像从前,总是不自觉地斟酌字眼。他不擅长和女孩子谈心,自己的女儿也是。他想像从前那么疼爱她,关心她,可是他找不到合适的渠道。
“囡囡,爸爸抱抱。”明秀在的时候,他每天下班的第一句话就是这样,十分自然,小可像一头小鹿一样撞到他怀里来,揉搓个不停。他不说这话已经很久了。失去妈妈的最初,小可看他面色沉郁时,会自动拥抱他一下,很安慰,让思念和空虚一笔勾销。这美好的感觉像一只来熟了的兽,过一阵子,又寻着从前留下的气味,咻咻地来了。只是他和女儿,已经不适合拥抱,因此无从释放。
“囡囡,爸爸今天已经提出了辞职。”锦坤说得很慢,让字眼在唇齿间故意地徘徊了一下,他观察着女儿的脸色。
“爸爸,我知道这是大人的事,可是,你一定要好好做生意啊,不然,我们会连饭也没得吃的。”小可说得很认真,大眼睛里是深深的忧郁。
“囡囡,并不是这样的,爸爸只要专心作画就行,公司有另外的人打理。”呵,他没和女儿说清楚,令她担心,是他的失职。
“原来是这样,爸爸,你是说你会一直在家里画画?”小可意外地跳了起来。
“会有很多时间在家里,偶而也会出去吧。”锦坤看着女儿,到底还是个孩子,喜欢大人在家里。都说单亲家庭的孩子特别的脆弱,以前,他太顾着自己的感受了,很少想到女儿的内心。他不是个粗心的人,但他也忽视了这一点,以为只要给她吃给她穿,给她物质上的丰足就可以了。呵,差点酿成大错。孩子也许是有点寂寞的。锦坤想到梅朵,一定要找她谈一谈,拜托她好好照顾小可的心灵,可是找个什么样的理由呢?她又不欠他们的。
这是锦坤的最后一课,事先他并不知道,上完了课回到办公室,同事才说系办公室来通知下周开始停课复习,让学生们自己复习迎考。锦坤在办公桌前站了一会。这样就是告别教师生涯了,原以为自己会如何感慨万端呢,没想老天早已安排妥当,悄无声息地一带而过,他总不能重新酝酿情绪,再伤感一翻吧。他找出一个大纸箱,一件件收进去。他一向是个干净利落的人,没想到这些年也拉拉喳喳地,积存了这么多的东西,还没算上画室里的,那间小小的画室,是私人的,可以慢慢地收拾,寒假里,找个时间处理。
很快小可也放假了,梅朵大约是回家了,很久没有来看小可。一个阳光很好的早晨,父女俩坐车到郊外去。明秀的地方,是在一个山谷中。冬天的墓园,真是安静,风过处,松涛阵阵,听来仿佛置身大海边。锦坤牵着女儿的手,安静地走着。感觉上,女儿的身高已经越过了她的妈妈。今天她的头发披散下来,穿一件大红的羽绒服,遮掩了她纤细的身量,猛一看,真是个大姑娘了。这半年里,她长了五六公分不止。
两人都空着手,锦坤没有带香烛的概念,他们只是想念明秀,想和她说话,分别得有些久了,想告诉她,他们的生活。锦坤背过身去,小可一看立即护在他边上,挡住凛冽的风,燃了一支烟,放在明秀的坟头,又为自己点了一支,拿在手上,也不吸。小可一边掏出手绢擦拭碑上的照片,一边看着锦坤。
“爸爸,你很想妈妈吧。”
“是的,你呢?”
“我也是,不知道妈妈是不是想我们。”
“那是一定的。妈妈一定担心我们。小可,我们要打起精神,好好过。”
“嗯。不知道妈妈在天堂过得怎么样。爸爸,你知道杰克和豌豆和故事么?”
“说给我听?”锦坤摇摇头,接着要求道。
“杰克得了一种被施了魔法的豌豆,种下去以后就飞快地长,突破一切压力,一直长到了天上,杰克顺着它爬上了天堂,拿到了很多宝贝。我也想有一棵这样的豌豆茎,能上天堂去。我不要宝贝,我只要找到妈妈,把她带下来。”
锦坤轻轻揽过女儿的肩头,温柔地拍了拍她。
“小可,到最后,我们都会上天堂,也会见到妈妈。只不过,我们现在要好好生活,不然,将来见了妈妈,她会生我们的气。”
“我知道。再说,我也找不到这棵豌豆茎。”
回到城里,时间尚早。锦坤建议去看部电影。都市人都不大看电影了,可是他们一家三口是个例外,他们喜欢看电影,买包爆米花,等待紫红色的大幕徐徐拉开,那种心情真是快乐。在看电影这件事上,明秀是他的同谋,小可当然耳濡目染,很小就知道,大片一定要在电影院看,感觉才好。
从影院出来,才三点多,锦坤觉得脑袋疼得厉害。他总是这样,极度过敏的体质,从黑暗中突然置身爆烈的阳光下,每次都会头疼。小可扶着他,一言不发,不停地以手试着锦坤的额头。
“我没发烧。”
“我知道。可是妈妈总是这样。”是的,妈妈总是这样,有时会温柔地给她按摩几下,就不疼了。女儿的手上没有这样的摩力。
他们去菜场买了菜。因为时间不对,菜场十分冷落。其实这城市也比往常冷落。外地人回老家了,安静了的城市有一股苍凉味道。
“爸爸,你去躺一会,今天我来做晚饭。”
锦坤起床时,女儿已经准备好了晚餐,是两碗面,碧绿如玉的青菜,金黄色的鸡蛋,香气扑面而来。
“真是你做的?小可?”
“当然,你以为是田螺姑娘?”女儿一边摆筷子,一边骄傲地说,“梅朵姐姐教过我。”原来,他们一家人都有做菜的天分,做菜也是一门艺术,他们是艺术细胞充分的一家子。真是谢谢梅朵,什么都想到了。锦坤想,他一定要好好谢谢她,并且拜托她以后的事。要不要郑重其事地请她吃顿饭呢?啊,不,现在是寒假,她一定回到老家去了。
锦坤和女儿收拾了简单的行李,上了去桃湾的班车。锦坤早就和岳父母说过,他会带着小可去过春节。果然,岳父母什么都备下了,只等他们回来。见到了小可,外婆一把拉进了怀里。小可有些害臊,她已经长大了,个头高过外婆半个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