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针悄然指向12,我正发着呆,听到门外有人叫我的名字。
“阳,我走了!阳,再见!”
随后,他难听地哼唱着不知名的怪异诗篇,声音随着他的远去而越来越小。
“寒夜将至,我心欢愉!再会了,友人!再会了!我将随月色而去......”
神经病。
酒馆老板娘推开门向外望了望,又回到吧台坐下,我俩相对无言。
大概是觉得喝点什么东西更方便袒露心扉,她开了瓶威士忌,倒在两个玻璃杯中,问向我。
“刚刚那个人挺有意思的,你朋友?”然后她把装满威士忌的酒杯递给了我。
我默默接过,点了点头。
“那你为什么不跟他一起?或者是想通了?”
她一边从冰箱里面拿出一只冰桶和雪克杯,又冲我盈盈一笑,把我手里的酒杯抽走,倒进雪克杯里。
“没什么,想和你聊聊。”
她默不作声地倒进雪克杯里几种不知名的酒液,然后又把那杯混合后的酒倒回玻璃杯,掏出点火枪点燃杯壁后,又熟练地把酒液倒入另一个酒杯。
蓝色的火焰和表层浮动的冰块形成了一种颇具有矛盾感和艺术性的组合。
“算赠饮,今夜不回家。”说罢,她冲我妩媚一笑,我愣了一下,但还是接过酒杯,谢过她以后,一饮而尽。
感觉......妙不可言。酒精燃起的蓝色火焰像是要把心给点燃,也许是在这燃烧的酒精的作用下,我变得想要与她交流。
“还能喝威士忌吗?”老板娘拿起酒瓶,向我询问道。
“当然,不过呢,我还是更喜欢白兰地。”我笑着打趣道,将仅剩几块冰的空酒杯递还给她,她给我斟满之后,我问道:“你们这儿平时人就那么少吗?”
这座位于人流量最大的步行街和夫子庙转角处的小酒馆,在过去的几个小时里居然只有我和刚才离开的那家伙光顾,这属实不符合常理。
老板娘听了,倒也没流露出对生意不好的惆怅亦或是我说了不该说的话的怪罪,笑道:“这样不是更好吗?没有粗俗的家伙来这儿打扰我的地方。”
“可这样还开得下去吗......”
“哟,这么快就开始担心我这儿的营生了,未来的老板~”
奇怪的女人。
“少来这套啊,上次见面还记得什么时候吗?”
她摇了摇头,反问道:“你还记得吗?”
我其实也记不太清了,但还是装作知道的架势点了点头,然后面带愠色不理她。她见我生气,柔声劝道:“好啦好啦,别生气嘛,你看你这人。这么多年了还是为这点小事生气,今晚不谈别的,来。”说罢,她举起眼前的酒杯,给自己斟满一杯。
我装作不情愿的样子配合她举起酒杯。
“Cheers!”
一饮而尽以后,她盯着我,满眼温柔,我下意识地回避着她的目光,然后在翻找手机的过程中,从口袋里翻出了两张照片。老板娘一眼就认出那张被焚毁了一半的照片上的男孩是我的那位高唱“寒夜将至,我心欢愉”的友人。
另一张照片有点皱,是一个女孩的大头照。
又是很长时间的相对无言,过了好长时间,老板娘开口问道。
“这张照片上的女孩和你那位有趣的朋友有什么关系吗?”
就...挺明知故问的......
也许她是想打破僵局吧,缓解一下尴尬的氛围。
我点了点头,回答道:“你也知道,这个世界现在量产为情所困的傻逼。”
她轻轻笑了一下,反问道:“所以呢?千阳你想表达什么呢?‘智者不入爱河’么?”
我不由得一愣,好像很久之前也有什么人这么取笑过我。
又是一段沉默,不过这次她好像有些不悦,一杯一杯地喝着酒,也不再想办法打破僵局。
“好吧,某种程度而言,我确实是个不精通人情世故的家伙,这点我承认。”我举起酒杯,等待着她的回应,没想到她狡黠一笑,我立马会意。
“喂喂,其实,你还是在乎我的看法的吧?”她试探性地问道。
我点了点头,接着刚才的话说道:“我虽然不精通人情世故,但是与那个傻逼不同的是,我现在已经能冷静看待周围的人和事了,而他,一如既往地冲动不安。不过我和他也有类似的地方。”说罢,我看向她。
她点了点头,回应道:“我在听。”
“我和他一样,都曾被神明眷顾,沐浴过神的光辉。”
正当此时,我放在口袋里的手机响了,她一脸怨念地望着我,而我掏出手机,看都没看,果断挂断了电话。她却依然言不由衷地道:“可以接啊,别让你某相好或者家里人担心。”
“反正我无所谓。”说罢,她目光移开我,看向手里的空酒杯发着呆。
什么见鬼的醋溜溜的酸话...
“啊...这个,我没有女朋友,不是说过了么。‘我曾沐浴过神的光辉’,更何况,我一向跟家里人没什么好说的。他们打电话也不过是例行公事罢了。”
她看起来半信半疑,仍盯着手里的空酒杯发着呆。
我给她把杯子斟满,笑道:“什么时候开始没那么洒脱了?”
她给我往杯子里加了两块冰,赌气似的把我杯中的残酒喝尽,道:“谁都有傻逼的时候吧。”
暖黄色的灯光笼罩着我们,酒馆内悠扬的小提琴乐曲萦绕着,斟满了威士忌的玻璃杯中,两块冰浮沉在金黄色的酒液之中,门外霓虹灯牌闪烁,一切都变得模糊朦胧了起来......
说起来,那家伙和我的初识是在一年暑假,过程有些戏剧性,兴许许多人的相遇都与我和他一样,有着一个颇奇妙的开场。
2018年暑假。我所在的小县城不知何时流行起了穿汉服,彼时我也对此颇感兴趣,加之听闻省示范一中对面有家汉服店开张,遂约了两三个同好一同着汉服游玩。
于是乎,我和一个网名为“国家一级保护废物”的人便有了相识的契机。
那家伙便是元黎。当时我手机刚被某个不知名扒手摸走,出门在外只好去网吧或者借用别人手机来联系。
给那家伙发完信息以后,在那家汉服店等了大约半个多小时还不见人,与我同行的那个同学因中途有事,便先离开了。留我一人在一群陌生同好中等待那个“废物”。
好在那个同学把他备用机留下了,这也让我能打发时间等待那个迟到的混蛋。我不停催着,可那家伙一直不回复消息。
大概又过了20分钟左右,店里的人来来去去,又涌进一小波人里相当一部分是和中以及省示范一中的学生。当中有个男的看了我一眼,我没注意。
“我到了。你人呢?”那家伙好歹回复了消息。
“还在店里,你他妈到哪了?”
“店里啊,你穿的啥样的衣服?”
“这儿就我一个男的,还有一个傻逼男的戴个口罩......”
“?”
“咋了?”
“戴口罩的傻逼男的就是我。不好意思。”紧接着,又一条消息。
“现在摘下来了。”
我愣了一下,下意识看向那个男的。
他冲我一笑,我径直走向他,不等他打招呼,一巴掌拍他头上。
“就你小子让老子等一个小时?”
那天阳光明媚,盛夏的风也带上了温度,一群“反季节战士”在湿地公园撒泼拍照,我也和他在草亭里拍下了属于我俩的第一张合照。
彼时他还没在我面前显露出阴暗的一面,我和他当时也才刚成为朋友,因此并没有推心置腹。
后来他试图与我交心,我拒绝了,因为我一直害怕与他人相互了解以后会像大庭叶藏和堀木正雄一样相互来往,却又相互厌弃。
同时也怕以后稍有不慎相互反目,他会成为那个最了解我的敌人。我树敌无数,可倘若出现了解我行为模式者,那时我将无处可藏。
因此,从他开始,我避免和任何人走近,哪怕有人试图靠近,我也会下意识远离。
我至今仍相信的是,人与人最完美的了解程度应当只停留在表层的百分之三十,多了不行,少了也不行。
他不会明白这个,很多人都不会明白,但是也不需要明白这个道理。
倘若人人像我一样,生性多疑,爱猜忌,那这个世界可不就乱套了。可我猜忌的本质也和大多数不敢与别人交流的人一样,只是害怕伤害而已。
元黎也一样,不过他后来因为猜忌而导致扭曲,世界观发生极大变化的种种,那些都是后来的事了。
自从元黎和我相识并同游公园以后,我和他就鲜少联络了。
对此,我们俩都保持着一种默契,因为都有自己的生活,自己的圈子和琐事要一一应付。所以对于彼此相互不加深了解一事都不以为然,也从不怪罪。
时间久了自然就互相了解了。
真正的朋友其实并不需要成天混在一起,只需要偶尔能想到那个人,重要的日子能记起,以及闲下来的时候能考虑到也许他也正好无事可做,那时候再约他出来喝个酒吃个饭,没钱了就一起压马路看看沿途经过的漂亮女孩,这样就够了。
因为从没推心置腹,所以互相都没有什么把柄,也自然都没有什么顾忌。那时候觉得既不疏离也不靠近的关系对谁都好,恰到好处。
互相关心,留有余地。
至于和他开始互相了解,真正开始推心置腹聊天那是九月份的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