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昭的面色凝重下来:“是莫家的人。”
乔墨菲的身体往后靠了靠:“嗯。”
回到家,亚伦坐在沙发上,膝上放着笔记本电脑,手指在键盘上飞舞。
“回来了?”他问了一句,却是头也没抬。
乔墨菲和小昭换了家居服,围坐到了亚伦的身边。
“在忙什么?”乔墨菲问道,凑到了亚伦的电脑前。
“天堂鸟的订单额度已满,我们今天开始停止接单,接下来推出下一个系列的职业女装。”亚伦边打字边说。
乔墨菲愣了愣,看向小昭:“怎么这么快?”
小昭笑得很开心:“因为我们的设计总监、时尚总监和销售总监都超级厉害啊!我们客人在预订衣服的时候,必须亲自来店里,由亚伦根据个人气质向她推荐最适合的款式,包括设计她的妆容、发型等等,给客人改头换面,展示出自己最好的一面,我们也不用做广告,都是客人之间口口相传的,特别是之前送出去的衣服,那些客人现在都是我们的铁粉。”
乔墨菲十分吃惊:“这主意,谁出的?”
小昭耸耸肩:“秦总监。而且‘我的四季’不再销售了,以免这个系列满地都地——”
“这样那些买到衣服的客人十分高兴,她们买衣服最怕的就是撞衫,还是跟谁都能撞上,我们这样做,从此后她们就只死心塌地做我们的客户。没买到的客人更加被勾起购买欲,我想就算不推出下一个系列的样品,也会有钱颖那样的大小姐就先来预订吧?”乔墨菲打断了小昭的话。
小昭得意的笑了:“答对了!所以这些天我们很忙,我们不能在新品没公布时就接受预定,又要稳住顾客的心,所以秦总监想了许多与客人互动的点子。我们的客服每天都在维护这些客情。”
乔墨菲点头:“你们太辛苦了。”
亚伦终于忙完了,放下笔记本电脑,向乔墨菲招招手:“过来按摩。”
乔墨菲站起来,轻轻跳了一下:“已经好了,我今天去乔家故意装的,也没有用过力。”
亚伦不管,把她拉过来,乔墨菲只好坐下来任亚伦摆弄她的脚。
他问小昭:“今天找到人了吗?”
小昭知他所指,轻轻摇头:“没有。”
亚伦没有觉得意外:“我把墨菲画的画像放进资料库去比对过,也没有发现。”
他抬眸看了两人一眼:“我想这两个人应该是乔装的。”
乔墨菲没有作声。
小昭想了想:“那,还需要找吗?”
亚伦看向乔墨菲。
乔墨菲怀里抱着靠垫,靠垫上有一只栩栩如生的猫,她一下一下的抚着:“如果不是这两次都攸关生死,可能我自己都会怀疑这两个人是不是我的错觉,或者我的怀疑没有道理。但是,这两个人居然找不到,那就说明,他们一定是问题的。”
亚伦轻轻点了点头,手上的动作没有停。
“按理来说,我活着,对乔家是有百利无一害的,甚至,我想,我爷爷是极不愿意我出嫁的,你看就算江思竹这种没脑子的,都会希望我嫁给她外甥,对于乔家的人来讲,我就是一座金山,他们可能会讨厌会,妒忌我,但是不会希望我死,这一点,是肯定的。”
亚伦再次点了点头。
随即愣了愣:“你说什么?江思竹希望你嫁给她外甥?”
小昭接道:“嗯,今天冒出来一个傻瓜,看到墨菲眼睛都是直的,就差流口水了,说是江思竹的外甥。”
乔墨菲道:“江思竹当着大家的面说,我和那个宋维浩是青梅竹马,嘁!”
亚伦挑眉,冷笑一声:“她可不是个没脑子的,而且她胆子也不小!那个宋维浩是个什么货?我让人处理掉。”
乔墨菲被他吓一跳,她知道亚伦这里一向没有“说着玩儿”这回事。
“哎,亚伦,你不能乱来,我还留着他有用呢!那就是个废柴罢了,还不够踹一脚的,你别在他身上浪费精力了。”她赶紧安抚。
亚伦看向小昭。
小昭点了点头:“我试过了,豆腐渣做的,不值一提。”
亚伦看一眼乔墨菲:“我怕他有坏心思。”
乔墨菲道:“他是挺坏的,小时候,他带着乔真和乔夏总是欺负我,往我身上放毛毛虫,推我进水坑,往我的头发上粘口香糖,是个极讨厌的人,长大了,我看他也没出息到哪去,以后就当个消遣吧,放心,他十人绑一起也打不过我的,这种被酒色安逸淘空了的小白脸,不值一提。”
亚伦没有说话,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他会去验证的。
小昭皱了下眉:“亚伦,我们回来的路上,遇到一个叫莫泽正的,他说和墨菲有婚约。”
亚伦挑眉:“不可能!”
随即看向乔墨菲,乔墨菲点了点头:“我也觉得不可能。”
“亚伦,有这个莫泽正的资料吗?”乔墨菲问道。
亚伦点了点头:“莫泽正是莫锦天的养子。当年莫锦天的夫人多年不孕,有高人指点,让他去孤儿院收养一个男孩子,用他来带子。莫锦天的夫人就选中了莫泽正,那时候莫泽正也只是个不满周岁的小婴儿,莫泽正四岁时,莫夫人终于有了身孕,此后接连生了三个儿子,莫锦天夫妇对这个‘带子’的养子依旧疼爱有加,因着多子,莫锦天在莫家的地位稳固,这个养子被他们夫妇视为福星,倒是视如己出,一切待遇都如莫家子侄一般,只不过他的身世在莫家并不是秘密,如今成人了,地位就尴尬起来,如果想让他与莫家其他子侄拥有一样的权利地位,他的身份就尴尬了,莫家其他人也不会允许。”
乔墨菲沉思:“难道我妈妈会把我许给他大哥的养子吗?莫泽正说这件事只有妈妈知道。我看他的态度还挺笃定的。”
亚伦冷笑:“那让他去找夫人证明啊!”
乔墨菲笑笑:“我今天也是这样告诉他的。我想他未必是无的放矢,因为没有意义。”
亚伦不在意地说:“那又如何呢?老大和逸哥都不会让你再次卷入乔家和莫家之间的。”
他的声音忽然肃杀:“大不了,就让那个莫泽生消失吧。”
他放开了乔墨菲的脚,乔墨菲顺势踢了他一下:“亚伦哥,可不可以不这么暴力?你今天是怎么了?”
亚伦不以为然,碍事就除掉,这有什么?
规则这种东西,是给君子定的。他不是君子,遵不遵守,那要看形势了。
乔墨菲穿上拖鞋走了几步,给亚伦看她已经完全没事了:“现在这个局面我挺满意的,我站出来,那些牛鬼蛇神就慢慢浮出水面了,我们也就看得清了都是些什么货色。一直防着他们,太累了,也太牵涉哥哥他们的精力。”
亚伦没有反对,他们之前只不过是投鼠忌器罢了。
“亚伦,把你查到的我妈妈的事给我讲讲吧,我觉得,许多事,应该与我妈妈有关系。”乔墨菲重新坐下来,接过小昭递给她的樱桃,边吃边问道。
莫家,曾是M市实力最雄厚的豪门。
财富经过了几代的积累,到了莫锦文这一代已经达到了鼎盛时期。
莫锦文出生时,她的父亲莫轲恒已经四十五岁,中年得女,十分喜爱,那一年,莫氏多个板块单独上市,运作得十分顺畅,莫轲恒认为这都是这个幺女带来的好运气,于是更加宠爱她。
莫锦文渐渐长大,出落得亭亭玉立,艳压一众豪门淑女。
重要的是,此女智商颇高,读书极好,擅长举一反三,莫锦文十六岁时就被父亲允许到董事会列席会议,她的哥哥们都是大学毕业,在基层工作满两年后才得到这样的机会的。
莫锦文大学时读的是商科,即便她在美术方面的造诣也很高,也更喜欢,但她还是遵从了父亲的愿望,读了商科。
大学期间,就接管了莫氏的两只慈善基金,全权运作,取得了非常好的成绩。
莫锦文当年在M市的风光,远不是这段时日里的乔墨菲所能及的。
最难得的是,莫锦文温婉大方,从来没有半分骄气与娇气,满城的豪门子弟,哪一个不视莫锦文为心中的白月光?
自十八岁考上M大起,来莫家说媒的人就络绎不绝。
莫锦文最后选择了乔兴邦。
乔兴邦这个人,实在是乏善可陈。
乔家环境虽复杂,乔兴邦却有个得天独厚的好条件——他是长房长孙。
乔家历代的当家人都是长房长孙。
家族中花费在长房长孙身上的心血也是最多的。
只不过,到了乔兴邦这一代,可能因为父亲乔之山太过能干,所以他的儿子就显得有些碌碌无为了。
乔兴邦自己并不这样觉得,他天生就是个得过且过型的人。
对于他来说,他没有宏图大志想要超过父亲,取得比父亲更大的成就。
小富即安,与世无争,这位富家子心态极其平和。
他才智平庸,书也读得平常,在国外读了个文凭回来,就以少东的身份进入乔氏集团, 在父亲身边实习,大错不犯,小错不断,一路走得跌跌撞撞。
好在,乔之山是个异常强势的人,唯唯喏喏的儿子正好可以让他继续独裁下去。
为乔兴邦求娶一门门当户对,又对乔家事业有帮助的儿媳,当然也是乔之山的任务之一,只不过,就连乔之山都不对他的窝囊儿子报什么希望。
可是,最后莫锦文选择的竟然是乔兴邦。
这令全城的豪门公子和青年才俊都大跌眼镜。
那一年,有多少大好青年,因情伤而出走国外。
实在是,失恋不可怕,可怕的是,自己竟然输给乔兴邦!
天上掉的馅饼砸晕了乔家。
这个时候,居然只有乔兴邦还是清醒的,他跑去问乔之山,为什么莫锦文会选择他?这其中会不会有什么问题?
乔之山一个嘴巴打得乔兴邦满嘴是血,告诉他,莫锦文看上的不是他的人,是他身后乔家的家世,这城中还有哪一家是强得过乔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