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你有没有注意到,那就是这本书的封面。
一只羽毛笔插在一个墨水瓶里,简单至极的画面,当初第一眼看见我就莫名其妙地喜欢上了。
灵感这玩意儿,大致跟选封面一样,都是一瞬间的念头。
喜欢就是喜欢,一冲动就拿来用了,根本没有管后来会怎么样。
我有很多章节都是这么搞的,脑子一热,想到了一个画面,我就把其付诸笔端了。
后来再想要将这幅画面延展成一个故事,就会发现实在是好难好难……
没奈何,我就悄悄地把它断掉了……
你可能发现了,也可能没发现,我这本说是小说的东西,其实根本不能称之为小说。
一幅一幅支离破碎的画面,胡乱拼凑在一起,翻滚着,拥挤着往前赶,只有一个叫做时间的东西在勉强维持着它们不散架。
这是根本走不长远的。
上面这句话是我这段时间才想起来的,算是一个总结吧。
我看书的年头也蛮久的了,什么书也看过,什么书也批判过。不论是大神的,还是扑街作者的,我都瞅过。
那个时候,看到一本好书,我也废寝忘食过,也因为这没少挨骂。看见一本烂书,也曾当过键盘侠,随手敲几行,诸如写的什么玩意儿之类的。
如今想想,当初还真是有几分,吃饱饭了就骂厨子的风采。
哈哈哈!
俗话说啊,不当家不知柴米贵,不写小说你不知道其中的难啊!
看别人的小说总能挑出一堆刺来,那是因为你站到了巨人的肩膀上,一目了然之下,自然很容易找出不合理的地方来。
而写小说就是扔给你一堆原材料,让你自己盖一座房子。
什么沙子,石灰,鹅软石……
一大堆杂七杂八的玩意儿堆在眼前,需要你自己去挑,自己去筛选,然后按照自己的想法去糅合在一起。
先砸地基?还是先竖一根柱子呢?
全都由着你!
说了一大堆废话了,你应该也看烦了,那就这样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