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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章 :后会有期

隔得毕竟有些遥远,根本看不清楚哪是她们母女。

“子怡。”那天在别墅里,拉着她的手,他多么希望她可以留下来,留在她身边,他甚至想过,如果,她要的是自己这片心,他也愿意给她。只要她肯留下来呵!

他是男人,许多话没法说出口,如果只是逢场作戏的疯话,口说无心,倒也不难,像这样心与心的交换,他却一个字也说不出来,若是她懂他,她应该明白自己眼神中的渴望,期盼,爱意。

“子怡。”他只能叫这两个字,这两个字,已经悄悄烙进他的心里,没办法洗掉。

但是,她还是挣脱了他的手,她还是走了。

司马飞扬打来的那个电话,他非常清楚的知道是个陷阱,他仍然要去,他就是要赌一把,他要知道,生死关头,在这个女人心中,究竟他和司马飞扬,哪一个更重要?

他输了!生死关头,输的人是会死的。

从阎王爷手里讨回一条命,他的心也跟着死了。

龙少华说过,这是男人的事,与女人无关。现在他信了。

他还相信,以司马飞扬的为人,不可能安于现状,屈居乡里,成为一个碌碌无为的庸夫,他早晚会回来,这里才是他的战场,他需要拼搏,需要奋斗,需要证明自己的价值。他了解司马飞扬是怎么样的一种男人。

所以……

飞机呼啸而过,轰鸣声盖住一切声响。

程显明的嘴角浮出一丝微笑,司马,我们后会有期。

春天的雨夜也是无尽的温柔,暖风和煦,街灯一盏接着一盏次第照亮街道。这里是县城一条普通的大街,此刻正是上下班的高峰期,车灯高高低低,在道路上组成一道移动的光流。

路边商店霓虹灯闪烁,道路两旁粗壮的法桐树在空中肆意伸展枝条,本来就有些昏黄的路灯光线,从树影间隙疏漏而下,微风浮动,光影婆娑,铺了暗红方砖的行人路面上斑驳陆离。

行人三三两两或并肩而行,或独自上路,无不行色匆匆,归家的时刻,谁不想早点回到温暖的家中呢?

一个十七八岁的少女撑开花伞,在路边默立着,已经有了一段时间,大约是在等待什么人吧。夜间的春雨带来微微的寒意,拂过姑娘单薄的身体。她只穿了一件薄薄的紫色春衫,不禁颤抖起来。

她的神情有些焦急,却没有露出丝毫不耐烦,一直向前方的路口眺望,看得累了,就低下头,无聊地摆弄两只脚尖,不是试图对称“八”字,就是一脚翘起,另一只脚不断寻找平衡点,顽皮地让身体晃来晃去。

她身后是一家普通规模的拉面馆,下雨的缘故,生意并不是太忙,两个二十来岁的小伙计坐在靠近街面的橱窗边,观察这个姑娘已经有一段时间了。

“我敢打赌,她是在等她的男朋友?”

他满怀期待的盯着身边的男人,那个男孩与他年龄相仿,二十三四左右,一头乌黑的碎发,皮肤白净,虽然是个外乡人,但是做事很认真,为人又稳重,厨房里的大师傅很喜欢他,专门让他打下手,捡些轻快的活计给他做。

额前的碎发遮住了眼睛,叫人猜不透他的心思。他无声一笑,低声道:“可能吧。”

另外一个伙计顿时来了兴头,“什么可能,我说绝对的,相信哥的眼光吧……要不我们赌二十块钱?”

男孩没有回答,垂下眼睑,敛住眼中的锋芒。

另外一个伙计也围了过来,几个食客也来凑热闹,跟着起哄,甚至有的人冲着女孩的背影吹起尖锐的口哨,还有的怪叫着,来博取女孩的注意。

乡下的风气不像大城市那样开化,这样年纪的女学生毫无顾忌在大马路上独自等候跟男朋友约会,并不是每天都有的事情,何况是个蛮可爱的女孩子。

女孩子穿着格子布花裙,上身白色的学生衬衣,外面罩着一件湖绿色的坎肩,这件坎肩的色调未免有些老气,但是衬着年轻朝气,娇白的像花骨朵一样柔嫩的小脸,不禁也跟着活泼起来。

她听到一些不太和谐的音符,不由皱起眉头,自然不肯回头看到那些令人作呕的怪象,可能真的是因为与什么人有约定,她不敢离开这个地方,只能往前挪动身体,尽量远离饭馆。

在那些人没有留意的情况下,男孩悄悄走出饭馆,拽住女孩的胳膊,往里一扯。女孩子吓了一跳,满脸戒备,充满敌意地瞪着他。

男孩及时松开手,指了指面前的马路,原来那里的低洼处积了一汪水,一辆过路的轿车从这里经过,污水四溅,如果女孩站在刚才的位置,一定难逃污水的袭击,格子花裙肯定面目全非。

女孩的态度有些缓和,还是觉得这个男孩子的举动有些唐突,抿着嘴唇,犹豫着该不该跟人家说一声:“谢谢。”

“你在等人吗?”

“嗯。”

“进来坐一会吧。”他指了指靠近窗口的位置,“如果你的朋友来了,你在这里也会看到的。”

“我不饿。”她很固执。

“那进来喝杯热水吧,天气很冷的。”

女孩子犹豫了,冒着热气的屋子在诱惑着她,一阵寒风吹来,没有穿戴厚重外套的她,不禁打了个寒噤,下意识抱紧自己的身体,打起了哆嗦。

“好吧。”她一咬牙,走进饭馆。

瞧热闹的人已经散了。女孩子有些胆怯地坐在靠窗最里面的位置,显然她并不习惯独自出现在这种公共场合,混乱的嘈杂,各色的眼神,让她感觉局促。

一杯热气腾腾的奶茶端到她面前,配着一张微笑的脸,叫人心里生出温暖。

“谢谢。”女孩的声音低的只有自己能够听见,她低头自顾自地啜吸着奶茶,一边侧脸盯着窗外。

“你的朋友失约了?”男孩在她面前的位置上坐下。

她有些惊慌,摇摇头,又点点头。把手靠近奶茶杯子,看样子实在取暖,实际上只是想掩饰自己的尴尬——被人窥破心事的尴尬。

男孩意味深长的笑了。

两人静默了大约五分钟,女孩终于开口:“你似乎不是本地人。”

“嗯,我只是个外乡流浪的过客。”

“你们,男人,都很喜欢过变来变去的生活吗?”

他忍不住笑了,这个孩子十七八岁稚气未脱的脸上,表情有些严肃,似乎在讨论重大话题。他很快收敛了笑容,同样认真的说:“我们,男人,不是喜欢过变来变去的生活,而是没有办法。”

“你去过很多地方吗?”

“是的。”

“你想念家乡吗?”

他沉默了,这个问题有点深奥。

“男人来世上走一遭,如果碌碌无为,只呆在家乡,那是很乏味的事情。”

女孩子的眼睛蓄满了泪水,她很努力地吸气,仰脸,不让泪水决堤。他猜到了某些事情,或许,这就是这个女孩子孤零零呆在门口的原因。如果你很喜欢一个人,而那个人却以一种什么不得以的理由为借口,必须离开你,伤心自然是难免。

那一瞬间,他真的很想抱抱她,没有任何企图的拥抱,但是他知道,如果此时借给她一个肩膀,那么女孩子一定会痛哭流涕,人生中,有些悲伤,注定应该独自承受,外人不过是个看客,无权发表意见。

“我恨他。”倔强地把眼泪咽了回去,眼神中有种凶恶的煞冷,像一只被激怒的小野猫。“他总是不在意我的感受,他说我太小,不是女人,他只喜欢女人……喜欢成熟的那种……”

“我会证明给他看,我也可以成为女人。”

“如果八点之前他不来,我会让回家路上第一个胡同里遇到的男人……”

她不知道应该怎么样表达自己的愤恨,只是一副红着脸膛,赌咒发誓,气咻咻的样子。然而,男孩立刻领会了她这句话的含义,微微一笑,不做解释。

八点钟很快就会的,还有不到一个小时,如果不是今晚,他很愿意去尝试一场艳遇。但是今晚不行,今晚他有任务。

女孩子在他身后喊道:“喂,多少钱?”

“不要钱,我请客。”他回了一下头,笑容可掬,“明天我就会离开这个小城,去别的地方流浪。我习惯在离开某些地方的时候,做一些很特别的事情,作为我来过的纪念。”

女孩子点了点头,仿佛很赞同他这个说法。

“谢谢!祝你一路顺风!”

这是五年前的一个场景,是他最后一次执行任务之前的半个小时,他遇到的一位姑娘。这本来不过是记忆长河中一个微不足道的片段,他们都是大千世界里的匆匆过客,相逢,分开,都是再平常不过的事情。

今夜无眠,只能与酒同醉。

外面淅淅沥沥的雨声忽然让他想到了这些往事,那个女孩子的相貌早就变得模糊,忽然记起这件事,大概是因为,那里也是她的故乡吧。那姑娘叫什么名字呢?

忽然间,仿佛一道闪电滑过他的心田,酒意也醒了三分。

“薇薇,唐薇薇。”在他走进后面操作间的刹那,他听见外面大厅有女孩子呼唤那个姑娘的名字,那个姑娘很清楚的答应着:“哎。”

唐薇薇,薇儿,唐子怡。

原来……命运之神在五年之前,就埋过伏笔,这会不会是他一生中遇到最大的陷阱?

唐子怡,也可以叫她唐薇薇。薇薇是她本来的名字,她离开家乡,决定跟往日的生活告别,所以自作主张给自己改了个名字。

又回到阔别三年的家乡,一切都那么熟悉,同时也那么陌生。县城热火朝天的建设,让城市变了样,变得更美了,变得不像她的家乡,隐约有些A市的影子,是谁说的:中国的城市长了同一张面孔,唯一不同的只是地址。

她的家还在那个逼仄的胡同深处,算起来她们家属于四五十年代的建筑物,那个时代小县城的集体住房有时候舍不得盖楼,而是建成一排排的平房建筑,面积很小,三四十个平方。

妈妈说,再过几天,这里也要拆迁了,她回来的正是时候,可以有机会看一眼故居最后的模样。

她一直以为,父母一定很恨她,恨不得生吞活剥了她,恨不得把她逼到绝处。除了不想找回失去的记忆,更多的原因是因为不敢面对父母,所以,她迟迟不敢返乡,连打一个电话的勇气都没有。

当她拉着女儿的手与司马飞扬一起出现在小院的门口时,母亲起初没有认出她来,以为是打听路的外人,疑惑地迎接上来,道:“闺女,你找谁?”

五年不见,母亲显然苍老了许多,两鬓斑白,脸上也添了许多皱纹。她满怀羞愧地低声唤道:“妈,是我——”

母亲愣住了,似乎没有反应过来,等醒悟之后,她反而往里屋门口跑了两步,忽而记起什么似的,又跑回她身边,拉着她的手,上上下下瞧了个仔细,生怕遗漏了什么。

“薇儿。”她温暖而粗糙的手掌摸索着唐子怡的脸庞,哆嗦着说,“我的薇儿,长大了,高了,瘦了。”

她忽然提高了嗓门,嚷道:“老唐,老唐,快来看,谁回来啦。”

接着,母亲留意到女儿身边胆怯着探出来的小脑袋,顺便打量了一眼司马飞扬,意味深长笑了,一手拉着一个,热情的招呼着:“你们坐什么车回来的?吃饭了吗?饿不饿?妈煮面给你们吃。”

父亲始终没有露面,唐子怡满心忐忑,母亲是极其慈祥的,而记忆中,父亲异常严厉,他又是个最爱脸面的人,她当初做下的,偏偏是伤风败俗,丢尽脸面的事情,能够顺利的进入家门,已经是万幸,她不敢奢求父亲的原谅。

直到吃中午饭的时候,母亲张罗了一大桌的饭菜,父亲才慢慢从里屋走来,气氛一度十分紧张。

司马飞扬机灵地取出一瓶酒,恭恭敬敬给老人斟满一酒盅,叫了一声:“伯父。”

乖巧的小西跟着叫了一声:“外公,吃饭吧,我饿了。”

老人严厉的眼神碰到那张稚嫩的小脸,多少有些缓和,点了点头,在自己的位置上坐下。

母亲碰了碰女儿的手,两人对视一眼,会意一笑。这样子差不多就算是原谅她了。

今天是回到家的第五天,她在自己以前的闺房里,收拾着行李。虽然最初几天,免不了受到母亲的一顿唠叨,父亲的一顿数落,家庭洋溢的温情,令她感受到从没有过的温暖。

父母终究是还是疼爱她的,不管她犯过多大的罪行,随着时间的推移,都会获得谅解。

当他们知道,司马飞扬就是他们老邻居家的那个孤儿时,怒火不但完全消了,反而有些满意。司马飞扬原名司马晨东,小时候,两家很熟,经常来往,司马飞扬的父母在他七岁的时候因为工厂事故离开人世。唐子怡的父母没少接济过他。

虽然说,这个孩子小的时候不太成器,毕竟从小看到大,知道他的禀性还是好的,对他的印象一直不错。现在,听说他在外边混的不赖,开了一家很大的公司,收入很不错。

这不过是唐子怡信口开河随便扯的,加上司马飞扬出手阔绰,一回来就给家乡捐献善款维修道路、学校,所以家乡的人们都以为司马飞扬是什么公司老总之流。

并不是为人父母者势利,人人皆盼望儿女混个好去处,倒不是想沾什么光,无非是希望他们过得比自己好,少吃点苦,多享点福。

况且,看样子,司马飞扬对唐子怡言听计从,对她的要求从不违拗,做老人的看在眼里,更觉得安心。孩子也已经有了,瓜熟蒂落,生米煮成熟饭,于是顺水推舟,默认了他们的关系。

至于社会舆论,时间本来就是最好的消化剂,有钱能使鬼推磨,人人看到的都是眼前风光,谁记得往日落魄。

如今看到唐家女儿寻了这样好的去处,许多人羡慕还来不及,更有甚者,因为当初看不上司马飞扬而懊悔不止,怨自己没有眼光,当初怎么不早点让自家女儿霸占着司马的心,平白让唐家女儿捡了便宜。

父母误会唐小西的父亲就是司马飞扬,唐子怡也没有否认,此刻司马飞扬就是她最好的保护伞,老人不生气,她已经很高兴,不愿意再给二位老人添堵。虽然记忆不是一两天就能够找回来的,但是,她相信总有一天,她会全部记起来的。

这几天白天司马飞扬就陪着她在儿时旧地游玩,这里有许多记忆是属于他们俩的,因为他们毕竟是从小一起长大的,一起经历过的事情太多了。记忆像雪片一样纷沓而至,她脑海中曾经空白一片的记忆库,终于越装越满。

晚上,司马飞扬善解人意地主动要求住旅馆。父母自然不高兴,但是她不知道司马飞扬怎么说服了两位老人,总之,没有挽留他。

不知何时,母亲悄悄来到她身边,挨着她在床沿坐下。

“非得今晚走吗?再住几天吧,妈五年没见着你了。”母亲恋恋不舍地拉着她的手,“才几天你还是个孩子,如今自己也做妈妈了……这几年在外面,不知道都受了什么罪哟,养孩子的苦,妈知道……妈舍不得你啊。这几年一想到你在外面受苦,妈就恨自己……我的儿啊,妈咋不能替了你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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