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荆天良,这个名字从我第一次睁开双眼就铭记在我的脑海里了,我不知道自己从何而来,我只知道自己刚有意识的时候还无法说话,无法走路,甚至无法思考,脑子里仅仅只有这三个字,我第一次睁开眼看见的,是一片无尽的荒芜,还有土地裂缝里那不停撕咬我身体的各种虫子。
至此,全身的疼痛感让我忍不住大哭,我不明白,脑子里一片空白,直到我看到一头眼泛绿光的饿狼,这头饿狼和我一样,浑身是伤,本能意识提醒我,它会吃了我,可我无法动弹,只能嚎啕大哭。
被虫子咬过的身体格外的疼,我能清楚地感觉到自己身体布满了许多细小的伤口与红肿,但这些都比不过眼前的危机,这头浑身是伤的饿狼,拖着蹒跚的步伐向我缓缓靠近,口中在低吼,我根本不知道自己应该怎么办。
眼看着就到眼前了,这头饿狼可能是伤势太重吧,没来得及吃我就倒下了,渐渐失去了气息,危机感也没有了。
处于襁褓中的我,旁边和一匹死去了的狼,看起来是那么的不和谐。
没过多久,肚子传来的饥饿感让我知道,我需要吃点东西,可是我无法动弹,我能吃什么呢,看着一旁死去的狼,我有心无力,什么都做不了的无力感席卷全身。
饥饿让我即使想哭都哭不出来,此刻烈阳当头,阳光太过刺眼,我能怎么办,足足一整天,我感觉我刚苏醒过来的意识即将再度陷入沉睡,旁边的狼尸泛起阵阵令人作呕的腐朽味。
夜晚的寒冷让我皮肤冰凉,没过多久,天上开始下雨,靠着本能反应我张开了嘴,雨水让我得以解渴,也冲刷掉了我身上的虫子,让它们不再撕咬我,雨水淋过我的身体,虽然寒冷,却也较之舒适了一点。
靠着雨露,我撑到了第二天,刚苏醒不久的意识也开始有点昏沉,整片大地寂静的有点可怕,连虫子也没有了,也许是狼的腐朽味引来了一群十分丑陋的爬行生物,我不知道他们是什么东西,但是我却没有危机感。
这群丑陋的爬行生物身上没有任何毛发,头上除了一张血盆大口就没有任何五官,身上也没有一点肌肉,前肢细长的可怕,整个身体皮包骨头,他们抢食着腐朽的狼尸,没人谁理会我,我很想问问他们,我有太多的不解,太多的疑惑,但是我不知道怎么问,而且我也无法说话,只会哭。
我的哭声吸引了其中一个生物,也许是没有眼睛的缘故,他们最开始没有发现我,可他们是如何能听到声音的呢,或者那是他们独有的感官吧。
其中一个生物用它那细长的前肢抱起了我,那可怕的血盆大口似乎泛起了一丝笑意。
就这样,因为他们的缘故,我得以存活下来,他们每天都在觅食,可是这荒芜的大地太少食物了,几乎每天只能抓点虫子吃,我觉得那么细小的虫子满足不了他们的血盆大口,也许是我在的缘故,那个当初抱起我的生物时不时会分一点他的食物给我,尽管,我并不认为那是食物。
饥饿打败了我,我还是吃了那些恶心的虫子,包括偶尔有野兽的腐尸。
渐渐的,因为这些不正常的食物导致我整个身体也就头看起来像个正常人,我变得和他们一样,只有皮包骨头,瘦弱得不像话,不过幸好我没有长出那么细长的前肢。
渐渐的,我开始学会了像他们一样的爬,可是没过多久,我便觉得,我应该是用两只脚走路了,抱着试试的想法,用两只脚走了起来,一路东倒西歪,步履蹒跚,我自己都不知道走到了哪里,等我回过头来,我已经远离了那群生物。
这里树林茂密,并没有荒芜的大地,也没有难看的生物,更没有会咬人的虫子,这里的气息特别舒服,我喜欢这里。
这晚,我睡得特别舒服,可是,夜晚的森林是可怕的,我并不知道有无数的野兽想要食我肉,就这么睡去了,等我醒了,引入眼帘的却是一张血盆大口,靠着本能反应,我躲了开。
这也是一个爬行生物,强壮的身体,粗壮的四肢,铜铃般大小的双眼想我诉说着他是这里的王者。
可没过多久,这个生物被一个大它两倍左右身体的猛兽给一爪子拍翻,并且吃掉。
我害怕极了,这里怎么会有这么可怕的生物,刚学会走路的我慌不择路,一路跌跌撞撞,许是那个巨大的野兽看不起我这般瘦小的身体,亦或者是它刚吃饱了吧。
这里的气息虽然舒服,但是我每天都过着提心吊胆的生活,不过还好,我经常能捡到一些动物的尸体果腹,那群丑陋的生物让我知道了,会动的东西,死了就可以吃。
每天都在找寻吃的和一处安稳的地方睡觉,时间让我知道,水里才是最安全的,水里虽然也有生物,不过都不大,起码没我大,也没有骇人的大嘴和锋利的牙齿,所以我几乎每天都在水里渡过。
直到这天,我看到了一群和我有着同样形体特征的人出现,我高兴坏了,他们所在的地方应该就是我生存的环境,可是我连走路都走不好,他们却都是直立行走的,而且那么自然,那么随心,我很羡慕,为啥我只能用四肢,直立行走我甚至都控制不了我自己的身体。
跟不上他们的脚步,只能远远跟在他们身后,所以,我来到了这里,千旗镇。
这里的气息更让我舒服,荒芜之地那令人胆寒的寂静让我不愿意再回去,满是野兽的森林让我寝食难安,希望这里能给我一个安稳的,可以好好生活的环境吧。
镇上的人看到我都很奇怪,也有人过来问我,可是我不会说话,但是我听得懂他们说话。
也许我身上的味道不太好闻,也许是我身上太脏了,也许是我太丑了,很少有人愿意接近我,都是远远观望我。
直到,那个英武不凡的人出现,人们都叫他镇长,跟在他身后的还有一个像瓷娃娃可爱的小女孩,她也会走路,我眼里泛光,好好看的女孩。
对于小女孩的喜爱之意我不假于色,小女孩则对我是充满了好奇。
镇长将我带回了他家,在他家里我看到一个美艳绝伦的女子,府里的人们都叫她夫人,镇长叫她熏衣,可能这和我那荆天良三个字一样的感觉吧。
他们问我,我叫什么名字,我直接脱口而出:“荆天良。”
我自己都惊呆了,我可还不会说话呢,怎么就会说这三个字呢。
夫人带我去洗澡,那温暖的水让我倍感舒适,我觉得我一定是来到了天堂,但夫人看我的眼神充满了怜惜,可能是我那丑陋的被虫子咬烂的身子吓坏她了吧,毕竟他们的皮肤都这么光滑白皙,没有伤口。
在府里的生活,我很快乐,我喜欢跟在香姐姐身后,和她一起玩,她也愿意带我玩,每天都有特别好吃的主动送过来,还有特别好看的衣服,还每天有人帮我治疗我的伤口,我发现我的伤口不会再疼了,如同噩梦一般的生活应该结束了吧。
然而,我做梦都想不到,这一切是如此的短暂,短到,和我在荒芜之地,野兽森林里生活的时间如出一辙。
我亲眼目睹了镇长将红楼女子带回家,镇长深深爱慕着那女子,可那女子却要将夫人置于死地,取而代之,也许是夫人太过漂亮吧,镇长可是这个地方最大的官了。
而那女子也和我说过悄悄话,她说,香姐姐其实是她的女儿,不过父亲她不知道,接触过太多男人了,正好这里镇长是最大的靠山,就说香姐姐是他的女儿,如今,那红楼女子年龄过大,不适合再在那里工作了,所以便应着镇长来到了这里。
原来镇长是接盘侠啊,甚至都不知道是多少人的盘。
那天,镇长来到夫人这里,正巧夫人在帮我拆绷带,镇长要我出去,可是,好奇心却使我没走多远,直到镇长将沾满鲜血的匕首放到我怀里,就是我是做的,不然就要将我赶出千旗镇。
我进屋看着夫人的尸体,那种情绪很难受,我不知道该怎么表达,我觉得不能用哭来表达,可是我只会哭。
至此,我被镇上所有人当成了恶魔,确实,从我刚来时候的样子,真的很可怕。
不过还好,我依旧在这里,不过现在,没有食物主动送上门来了,这几年,我懂了很多东西,看到了很多人的作恶,也被很多人打过,骂过,甚至,被各种羞辱,可我都觉得没事,因为,我活的好好的。
唯一的遗憾是见不到对我很好的夫人了,不过还好,有香姐姐,但我一直不敢对香姐姐说他的真实身世,我怕她也和我一样,现在,我只要每次一去拿吃的就会被打,就和当初在森林里一样,不过这里的人可温柔多了,虽然是疼了点,但那些野兽可是会吃了你啊。
每次受伤,香姐姐都会来帮我包扎,我真的很喜欢香姐姐,可是她每次都来问我他母亲是怎么死的,我不敢说,听说那红楼女子后来被红楼的老板又找回去了,不知道为什么镇长不阻拦,他应该是很喜欢那个红楼女子的啊。
如果是香姐姐,我不会让任何人从我身边带走她的。
可是在这里久了,我发现其实人可怕多了,野兽想吃你,那是直接了当,但是人却会欺骗你,我最痛恨的就是张七指,独眼和青背了,张七指被人切了三只手指都不老实,经常想方设法的找理由羞辱我,打我,虽然不致死,独眼虽然不打我,但他每次都骗我说香姐姐来找我了,说喜欢我。
他们两个羞辱我不少,拿我当过垫脚布,脱光我的衣服让我在大街上站了一整天,还让我在大庭广众之下说我自己是贱人,是孽种,我对于这些不太了解,尊严这种东西,我没有,也没有人给过我。
但是青背就不一样了,他出手特别狠毒,每次被他打,我都感觉要死了,他打在我身体上的力度,就像当初在森林里那只可怕的怪物撕碎另一只野兽的力道。
我觉得青背就是想吃了我。
就这样过了三年,每天都是找吃的,被打,被羞辱,不过我运气不算坏,我碰到了一个特别可爱的小孩子,他叫聂童,他无条件地相信我,还经常给我送吃的,不过被他父母发现后,他也经常被父母打,我知道很疼,所以就让他不要在给我送吃的了,聂童真的很好,他是除了香姐姐以外,我最好的朋友了。
本来我以为以后的日子就这么过去了,虽然不太好,也不算太坏,被骗而已,被打而已,虽然我也会害怕,虽然我也会惊慌,虽然我也会紧张到说不出话,但是,我还活得好好的。
直到,龙镇长,如果不是恰巧碰到独眼谋害生父,我也不会有此境地,我再度被骗了,这次的欺骗让我如临地狱。
每天战战兢兢过日子,食不果腹,对我最重要的就是食物和生命,三年前龙镇长夺走了本不该属于我的食物,这也没什么,今天,他夺走了我的命。
在香姐姐的匕首插我胸口的那一刻,我虽然很恨,很不解为什么是她,却也觉得还好是她,这一刻,我想明白了,龙镇长的七绝散应该是为了对付醉红楼的老板吧,
意识消散的一刻,荆天良脑子里闪过了这七年,自己从刚苏醒到现在的所有,除了在镇长府那一年和荒芜之地那一年,其他的时间都是地狱。
荆天良很恨,却又不知道恨谁,千旗镇是他自己来的,野兽森林也是他自己来的,谁都怪不得,但是为何自己却连自己是谁都不知道就死了,太可笑了。
自从荆天良被丢弃在乱葬岗已经三天了,这三天了,没有一个人前来看过他,聂童听闻荆天良的死讯,也是不敢相信,他觉得这个世界不公平,天良哥不过只是一个七岁的小孩子,为何一群人要一直为难一个小孩子,他如此坚强地活着,只是想好好活着,他多次想要去乱葬岗,起码要给他一个体面点的安葬,多次无果后被父母关了紧闭。
乱葬岗上空飞舞着无数的秃鹫,似乎是想抢食着荆天良的尸身,但不只为何,它们也只是在上空盘旋,三天来未曾动过荆天良尸身半分,似乎不是为了分食,而是在守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