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出现心理障碍的主要原因。
①内在方面。生理上,出现紊乱,内分泌失调;心理上,极不成熟,发展滞后于生理成长;经验上,涉世浅,阅历少,缺乏积累;能力上,不善调整应急水平,不善重构心理平衡,不善运用自使功能克服压力与挑战;认识上缺乏正确的求职择业观、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
②外在方面。从社会方面,人们理念转变,生活方式转型,经济体制转轨,产业结构调整,政府精减,企业减员,就业岗位有限,供大于求,矛盾突出,再加上人才市场机制不健全,非理性化,弱势群体遇到不公正待遇或受到歧视;从学校来看,主观上重视不够,认识偏差,客观上人手不够,资源不足,工作上还存在诸多需要改进和加强之处;从家庭来看,望子成龙,望女成凤,期望值过高,给子女求职择业压力过大。
(三)高职毕业生就业心理的自我调适
心理调适,就是运用心理学原理和方法,促使自己的心理和行为积极变化的过程。它能帮助高职生在求职择业过程中遇到困难、挫折和失败时,及时解除心理冲突,迅速消除心理误区,有效排除心理障碍,从而能以积极心态面对求职择业。
心理调适的方法主要有:
①松弛法。即放松躯体和心理。如呼吸松弛法:稳慢深呼吸气,每分钟呼吸10~15次,一般进行20次以上;又如想象松弛法:运用想象力,以愉悦心境,或沐浴阳光,聆听海浪;或漫步幽径,品赏花香。
②暗示法。又称“自我命令法”,利用指导性短语,自我命令,增强意志力,保持镇定心。
③转化法。把自己的情感和精力转移到其他活动,如郊游、兴趣活动等,求得心理平衡。
④宣泄法。参加大运动量的活动,或向师友倾诉,以求一吐为快,疏泄情绪,轻松心情。
⑤自我安慰法。退一步,海阔天高;想一想,来日方长。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
就业本身就是毕业生认识和适应社会的一个过程,在求职过程中遇到困难,甚至经过几次挫折才最后成功是正常的;在就业中遇到许多心理冲突、困惑,产生一些不良情绪也是正常的。高职毕业生在遇到就业问题时要及时调整心态,从容、冷静地面对就业这一人生重大课题,并做出正确、理智的选择。
1.适当调整就业期望值
就业市场化、自主择业给大学生带来了机遇与实惠,但一部分高职毕业生对就业市场残酷的一面认识不足,对就业市场的客观实际了解不够。经过对就业市场、就业形势的客观了解与深刻体验后,高职毕业生必须面对现实、接受现实,不能怨天尤人。同时高职毕业生要适当调整就业期望值,有一种说法是“求上得中、求中得下”,意思是说对事情的期望值不要太高,因为事情的结果往往和所预想的有一定差距,要有从最坏处着想,向最好处努力的思想准备,在职业生涯规划和职业发展观念上确定自己正确的人生轨迹,要树立长远的职业发展观念,放弃过去那种择业就是“一次到位”,要求绝对安稳的观念。在择业时要看得长远一些,学会规划自己整个人生的职业生涯。在当前高职毕业生学历、素质还有待于提高的前提下,获得一个十分理想职业的时机还不成熟,应采取“先就业,后择业,再创业”的办法。先选择一个职业,在工作中不断提高自己的社会生存能力、增加实际经验,然后再凭借自己的努力,通过正当的职业流动,来逐步实现自我价值。许多高职毕业生不愿意去经济落后地区工作,可是随着国家政策的倾斜和贫困地区的发展以及西部大开发的进行,这些地区将成为经济发展的热点,也将给毕业生们提供更多的发展机会,因此抢先到这样的地区去工作可能会更有利于自己的职业发展,取得事业的成功。
2.建立合理的职业价值观
对于当代大学生来说,职业对个体的意义已经远不是仅仅满足生存的需要,职业的价值是丰富的,我们要充分认识到职业对个体发展、社会进步所起到的重要作用,因此,高职毕业生在择业时也不能只考虑工作的经济收入、工作条件、地点等因素,更要考虑职业对毕业生一生发展的影响与作用,应看重职业能否帮助实现自我价值。因此,要在考察社会需要的基础上,树立重自我职业发展、才能发挥、事业成功的职业价值观。对于那些虽然现在工作条件较差,但发展空间大,能充分发挥作用的单位要优先考虑;对于那些现在经济发展水平不太高,但发展潜力大,创业机会多的工作地点也要重视。高职毕业生要建立适合自己发展需要的、合理的职业价值观,实现正确择业。
3.正确认识自我,正确认识社会,主动寻找机遇
(1)理智评自己。“知己知彼,百战不殆”。“知人者聪,知己者明”。首先要对自己气质、性格、能力等有正确评价。
①气质上,要清楚自己属于什么类型气质。不同气质类型,适宜不同职业范围。一般讲,胆汁型适于应急性强、困难度大、竞争激烈、冒险性大和风险性高的职业;多血质型适合从事多变的社会性工作;黏液质型适宜持久细致工作,如科研、医务、财会等;抑郁质型适合某一较深领域(如哲学、古籍等)的研究工作。
②性格上,要考虑属于内倾型或外倾型。前者心理活动倾向于内部,适合深沉细致工作,如:图书管理、情报翻译、理论研究、计算机操作等;后者心理活动倾向于外部,适合自我表现性、自我强调性、适应性和敏捷性、灵活性工作,如:记者、律师、公关、外交等工作。
③能力上,应分析能力类型。“思维型”能力者,适宜选择概括性、抽象性较强的工作;“艺术型”能力者,适宜选择形象性、具体性较强的工作。
(2)客观看社会。目前,我国尚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生产力水平总体上较低,物质和文化生活还不丰富,社会提供就业岗位十分有限,人才供求矛盾相当突出,市场经济体制尚在建立与健全之中。
(3)多参加招聘会,主动寻找机遇,并根据已定的择业标准进行选择。机遇并不是对任何人都适用的。一个工作的好与不好,是相对的,对别人合适的,对自己不一定合适,对本科生合适的,对高职生不一定合适,因此一定不能盲从,要时时记住,只要适合自己的才是最好的。还要注意机遇的时效性,在发现就业机会时要主动出击,及时把握,不能犹豫,也不要害怕失败,应有敢试敢闯的精神。
4.坦然面对就业挫折,提高心理承受能力
高职毕业生在求职中遇到的挫折要比本科生多,这时,应该用冷静和坦然的态度待之,客观地分析自己失败的原因,进行正确的归因。
首先,在就业市场化、需求形势不佳、就业竞争激烈的条件下,出现求职失败是在所难免的,不能希望自己每次千微职都能成功,要知道即使是本科生也很难一次择业成功,要对可能出现的求职挫折有充分的心理准备。同时,应把就业过程看作是一个很好的认识社会、认识职业生活、适应社会的机会,通过求职活动来了解自己、认识自己、发展自己,促进自我成熟。
其次,求职失败并不一定就是因为自己的能力不行,高职毕业生有自身的优势,出现求职失败有许多原因,可能是因为选择求职单位的方向不对,也可能是因为自身的价值观与单位的企业文化不符合,还有可能是其他一些偶然的因素。
总之,要正确分析自己失败的原因,调整自己的求职策略,学会安慰自己,以便在下次的求职中获得成功。
5.积极调整心态,促进人格完善
在求职择业过程中,高职毕业生应当自觉提高自我心理调适的主动性,当自身心理平衡难以维持,即将产生或已经产生心理障碍时,应当根据自己心态的实际情况,选择各种诸如自我转化法、适度宣泄法等自我心理调适方法来调节自身心态,重新建立心理平衡。
首先,可以进行积极的自我心理暗示,鼓励自己、相信自己,帮助自己渡过难关。其次,可以向朋友、老师倾诉,寻求他们的安慰与支持。最后,还可以通过体育锻炼、听音乐、郊游等方式转移自己的注意力,排解心中的烦闷,放松自己的心情。
通过对自己在就业时出现的种种不良心态的分析,可以发现自己平时不容易察觉的一些人格缺陷。应该说这些人格缺陷是产生这种就业心理问题的根本原因,如果现在没有很好地完善自己的人格,那么这些问题还会给今后的工作、生活带来困扰。因此,要正确面对就业过程中自身暴露出来的问题,不必为自己所存在的人格缺陷而懊恼,因为绝对的人格健全者几乎是不存在的,关键是要在发现自己问题的基础上,积极改变自己、发展自己,使自己的人格更加成熟,顺利就业。
第二节技能准备
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劳动力市场,为劳动者就业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是我国劳动就业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通过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和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可以为劳动者自主择业和用人单位自主用人提供了客观公正的双向选择,既为形成有序竞争的劳动力市场奠定基础,又有利于促进劳动力资源的合理配置。开展市场准入、职业技能鉴定,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有利于提高企业产品和服务质量,促进经济发展;又利于提高劳动素质,促进劳动力市场的建设,深化劳动就业制度的改革,促进经济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
一、市场准入
所谓市场准入,是指根据《劳动法》和《职业教育法》的有关规定,对从事技术复杂、通用性广、涉及国家财产、人民生命安全和消费者利益的职业(工种)的劳动者,必须通过培训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后,方可就业上岗。
我国目前已开始在一部分职业领域实行就业准入制度,并且国家对实行就业准入制度,做出了具体规定。就业准入的职业范围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确定并向社会发布。规定职业介绍机构要在显著位置上先实行就业准入的职业范围;各地印制的求职登记表中要有登记职业资格证书的栏目;用人单位招聘广告栏中也应有相应职业资格要求。职业介绍机构的工作人员在工作过程中,对国家规定实行就业准入的职业,应要求求职者出示职业资格证书并进行查验,凭证推荐就业;用人单位要凭证招聘用工。
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
1.建立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依据及基本内涵
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是实施“科教兴国”战略的一项举措,也是我国人力资源开发的重要手段。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指出:“要制定各种职业的资格标准和录用标准,实行学历文凭和职业资格两种证书制度。”《劳动法》第六十九条规定:“国家确定职业分类,对规定的职业制定职业技能标准,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职业教育法》第八条规定:“实行学历证书、培训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这些都为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提供了法律依据。
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是劳动就业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一种特殊形式的国家考试制度。与学历文凭证书不同,职业资格证书与某一职业能力的具体要求密切结合,反映特定职业的实际工作标准和规范,以及劳动者从事这种职业所达到的实际能力水平。
2.我国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现状和总体目标
我国自1993年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以来,已初步建立起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法律法规和工作体系。全国共有职业技能鉴定所(站)6000多个,人工考核组织1900个,考评人员7万余人,形成了覆盖全国的职业技能鉴定网络。据有关部门统计,仅1998年一年全国共有320万人参加职业技能鉴定,其中280万人获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到目前为止,全国累计已有2500万人获得职业资格这个念书。今后一个时期,我国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总体目标是:以全面提高劳动者素质,增强劳动者就业能力和工作能力为出发点,以“社会效益第一”和“质量第一”为基本原则,进一步完善职业技能鉴定社会化管理体系,使职业技能鉴定的覆盖面进一步扩大,鉴定质量明显提高,职业资格证书的权威性在社会上显著增强,还可实现职业资格证书与学历文凭并重,要在技术复杂、通用性强、涉及国家财产、人民生命安全和消费者切身利益的职业(工种)中,全面推行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
开展职业技能鉴定,推行职业资格证书,是提高劳动者素质,促进就业的重要措施,是培育和发展劳动力市场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提出的“科教兴国”战略方针的重要举措,也是我国人力资源开发的一项战略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