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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天要下雨,女要嫁人

奉旨填词的荒唐事,可从中管窥那卷折的泛黄风韵一角。那个年代的花街柳巷,当真是才子士人的流连所、忘情地,哪个年代也见不得有如此缠绵悱恻的放肆流连。风流事、平生畅,至今想来仍是风流无限,韵味无穷。

那时的秦楼女子该个个会解风情,善弄风月吧?无心摘得窗外柳叶两片,被香风一吹,便化成粉面上横扫蛾眉。那暧昧而骀荡的春风,一盏清茶在此都能被化为老酒,于是未饮人先醉了。

宋的杨柳堤岸、波心清愁,真是让人怨不得。

引章,如果身在宋朝,也该是这红香绿玉女子中的一个。朝歌夜弦,复读暮色,生活得活色生香却也无时无刻不希冀着自身的幸福。她清楚地知晓,这里只能是寄身之所,做不得久居之地。

她要嫁的人叫做周舍,那男人刚一出场,便让人觉得隐隐担忧。仿佛京剧中插科打诨的丑角,总让人觉得靠不住。

酒肉场中三十载,花星整照二十年;

一生不识柴米价,只少花钱共酒钱。

看样子,这该是一个花花太岁,如同《水浒》中高衙内一般吟风弄月的浪荡人物。有钱而善弄风情,却总让人觉得不放心。引章的妈妈劝她,说怕她嫁过去后那人便不如此了,风月场所的男人还是重一个“色”字,且不提人老珠黄,单是过门后便怕她要吃打受骂。引章却一发铁了心,认定自己的真命天子就是那周舍。

戏到了此时,也没什么稀奇处。女儿嫁人,做母亲的自然是忧天愁地千百个不放心。毕竟女怕嫁错郎,况且那个时代嫁女如泼水,不是那么容易便能回头的。

天要下雨,女要嫁人,且由他去。日子本应当继续过得波澜不惊。

直到那日,汴梁城另一名妓赵盼儿的家中来了一位白衣秀士,洛阳安秀实。

安秀实符合我对宋代白衣文人的一概想象,风流倜傥,满腹文章。只是难舍花间一壶酒,他情之所系,正是那要嫁有财周舍的宋引章。

才与财,恐怕是天下女子都要面对的一个问题。可惜的是,安秀实在与周舍的较量中,毫无悬念地败下阵来。引章连分手也不对他明说,他败得一塌糊涂。

这样一来,这恋情便变得乱花渐欲迷人眼般复杂。安秀实原和引章定下终身的,可转眼她就要踏上周舍的花轿。安秀实被负得这般踏实,却不舍也不甘,于是前去寻了同引章有八拜之交的赵盼儿,希望盼儿能劝引章回心转意。

直到这时,那风尘中的出尘客赵盼儿,才千呼万唤始出来。她的亮相宛如全身红装,只一个侧影,也觉惊艳。

盼儿与引章不同,她一出场便带着一种浓郁的英豪气,其间夹杂着闺阁女子少有的爽利与老辣。她是个看尽世情的人,内心偏向安秀实。周舍这种货色她见得多了,所以明白这个老实的读书人方是引章今生的依靠。

只是她身处局外,方能看得这般清楚。而局外人向局内人讲述,永远是一件古往今来都头疼的问题。钱财二字,同女色一般,不知误了多少风月人。

盼儿寻到引章,劝她莫嫁周舍。她亦身处风尘,所以看得清楚,听得明白。她明白地告诉引章,做子弟(客人)的做不得丈夫,做丈夫的做不得子弟。未娶前对你千般万般好,过了门后可就今非昔比了。

引章此时早已被所谓的爱情蒙蔽,被即将到来的幸福冲昏了头脑。她说那周舍有财又体贴,且赌咒盟誓会对她好。这样真情实意的男子,有何嫁不得?

风月场里男人的赌咒只如同秋风过耳,去休去休,这道理盼儿不知同她讲过几百遍,如今她却又将自己绕了进来。人没过门,心里想的全是他的千般万般好。这样的女子,当真奈何不得。盼儿也无奈,自知再劝也是徒劳,最后放下狠话,说你日后若受苦,可莫怪当初不听人言。

引章不屑,索性回得更狠:“我便有那该死的罪,我也不来央告你。”

盼儿长叹一声,就此离去。

姐妹二人就此分道扬镳,她入她的花轿,她回她的绣楼。井水不犯河水,再无交集,再无相干。

二.风月救风尘

婊子无情,戏子无义。

婊子合该在床上有情,戏子,只能在台上有义。

李碧华的话。一如指尖的冷。

这话若是反过来说也不差,子弟们也只在床上有情罢了。婊子只在床上有情是因为知道下了床脚沾了地儿,他便不再是他,又何必自己强贴上去。这人事儿同床上的事儿一般,都是需要你推我往的。

说婊子无情,指的是对男人做的戏。其实风尘中的情也未必完全单一,譬如这话置于《救风尘》中,便显得偏差了。

女人本不该只有爱情,太狭义的人生没有奔的尽头。婊子算作女人的一种,应该也是了。

譬如赵盼儿,她是妓。

盼儿其实做得不错,真正要好的闺中姊妹便是他来前相互呵护,他来后退居二线的。只是无奈这引章,要嫁人时便将姐妹情完全抛之脑后了。

雁来燕去,匆匆又是几月过。若不是引章的妈妈拿着引章写下的救命书信前来寻她,盼儿以为姐妹二人当真从此陌路。直到她亲眼看见引章的书信,上写着自嫁后每日吃许多打骂,只求姐姐速速解救,晚则性命不保。盼儿这才将书信一掷,又气又怜:引章,当初我说什么来!

当初是自己一意孤行,而今做了他人妇,又教旁人如何救?

换做普通人家也只能同《红楼梦》中的邢夫人一般同苦命的迎春哭一遭,毕竟嫁鸡随鸡,况且夫妻事清官尚且难断,又哪里有局外人插手的道理。更何况那个年代给予女子太多局限,明知是火坑也只能眼睁睁看她受煎熬。

自己造下的孽,无人得偿。

可盼儿不是寻常人家,她是红尘中的风尘客。大家闺秀身处深闺,一颦一笑举手投足间都有了尺度,多了束缚。盼儿是风尘女,花开花落自有时,容不得她做主,所以她不惧。生命是鲜活而赤裸的,她亦是这般真实。

她见不得自己最要好的姐妹受苦,即使那人面对婚姻已毫不犹豫地将她背弃。思来想去她定下计策,只要赚得周舍的休书,便可将引章救离苦海。

气归气,救还是要救的。

风萧萧,雾漫漫。此夜寂寥,一宿无眠。玉榻上她辗转反侧,仿佛挑灯看剑,未雨绸缪。第二日一早,盼儿艳妆出门,容色极盛。虽无仗剑,却挈了两袖霜风。她准备好行头,即刻上马,直奔郑州。

彼时你若在郑州,便能看到这样一位貌若天仙的红妆女子。她绝不故作弱柳扶风的出尘女儿状,也从不隐瞒眉心那沾染风尘的胭脂记。行于艳阳下,飘至落花前,宝马香车驰于郑州大道上,她从城的深处一路分花拂柳而来。于风尘中自带出一种凛冽英豪气,美得不可方物,也教人不可逼视。

她百里奔波,只为救人于水火。

盼儿胆大心细,一路上早已绸缪。她很聪明,懂得遇到好人家便可素颜以侍,不必刻意浓妆;若遇到恶人家便要红妆艳抹,少不得些手段与姿态。那么周舍一定是恶人家了,不然她也不必打扮得这般精致妖冶,只婉转的一个回身,便能醉倒大半个郑州城。

盼儿自是风月高手,寻得周舍家门客店,不过一番手段便教他骨酥神迷。周舍哪里把持得住,俨然一副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的姿态。周舍满口答应要休了引章就娶盼儿过门,恰逢此时备受冷落的引章前来同他寻衅,他索性洋洋洒洒写下休书,当时便同引章恩断义绝。

周舍面临着这样一桩从天而降的美事喜不自胜,便要同盼儿吃酒言欢。盼儿拿出自备坛酒、熟羊与大红罗,将这出戏唱得惟妙惟肖。这些东西她并不用周舍的,全是自备的。一看她便是场子里混熟的,心细如发,做事又老辣,教人捞不到一点把柄。

引章拿了那休书如同救命稻草,便同盼儿一起遁走天涯。待周舍发觉受了骗,盼儿已将那休书掉包,自己收藏。周舍追上二人,一把夺过引章手中的休书着手便撕,拉着这二人一路到了官府。

周舍满以为撕了休书便可将引章重新据为己有,也将喝了酒吃了羊的盼儿一同纳入屋中。谁想如此反而遂了盼儿的意。她早已布下这阵,只待周舍自己入套。

周舍前脚击鼓说妻子遁逃,安秀实后脚便奉了盼儿之命也来状告说那周舍夺了他的妻子。两相对证,盼儿拿出那周舍写下的休书,周舍才发觉入了盼儿的局。周舍被判杖六十,引章就此和安秀实结了连理。

是夜,清水衙门变成了洞房花烛。直到此时才算得桃之夭夭,她找到了自己真正的归宿。如今方才明白,所谓愿得一心人,所谓白首不相离,不需花前月下,只求缘无尽时。

风尘之中救风尘,不异于泥潭救落水,仗剑而行。那本该是一个无情无义的地方,却被盼儿显出这样多的人情味儿。怎样的情义,才能闻听身处水火便能翌日奔赴;怎样的聪慧,才能于嬉笑怒骂中兵不血刃;怎样的女子,才能于他对垒间不损一招一式轻巧夺了颜色。

盼儿不仅有情,身上更多的是一个“义”字。情义,恩义。风苍苍,夜茫茫,她自汴梁奔赴郑州,车轮滚滚,尘起纷纷。红妆艳抹的她于眉目中自带出一种浑然天成的美。美得凛冽,美得大义,虽身处风尘,也教人肃然起敬。绣鞋的每一步伐,踏出的都是情义二字。车轮掀起的尘埃仿佛是她飞扬的裙裾,又像是身后的风尘。

早有红拂夜奔事,这侠与妓,是可以相通的。

因为大义与无惧。

引章何其幸运,能于水深火热之时遥遥一呼,即有红尘可托之人。姐妹二人虽因一个男子反目,在引章身处危难之时,第一个想到的人,还是她。一封书信,字虽寥寥,却足以将性命相托。

盼儿亦体悟这份情,所以披星戴月即刻起程。当她掩把风霜绝尘而来时,眉目间是那样的义气与凛冽,不啻于木兰策马,红拂夜奔。在这样纷繁的世间一时间迷了人眼,辨不出善与恶的原色了。

引章婚姻的失败是必然,她将自己执著地套进了自我臆想的圈子中,偏执得有些可笑。虚荣对于女子犹如女色对于男子,多少无可避免。但于定终身前必须要从自己设定的这个圈子中跳出来,再仔细审视这情感。

对于浮华的留恋与虚荣的爱慕,与其说是陋习不如说是本性。更何况身处风尘,对下世幸福的渴求犹如溺水之人对于岸边的稻草。即使那样脆弱不堪一击,也要奋力去抓。不管下一刻是功败垂成还是粉身碎骨。

爱情的命题从来艰难,永远与未知不期而遇。与其孤注一掷,不如三思而行。因为将自身的全部砝码压于一人,无异于拍案下注待他坐庄。

没了悬念的爱恋,犹如掀了底牌的赌局,结局必输无疑。

戏的最终,引章有了好归宿。不离不弃,同盼儿一起渡她至彼岸的,依然是当初的白衣安秀实。这男人如他的名字一般,沉稳踏实。永远在雨中持伞等待,只等一日她的召唤,便能为她生生立成彼岸。这样的男人,宽容了她的不专与背叛,能在危难之时毅然挺身,想来是可托付一生的。

慨叹万千,这方是真正的命好,只要回头即可上岸。这容不得错的世间有悔悟的机会予她,而不会一失足成千古恨。岸边永远等待着渡她的舟,救她的人。

引章,真是让人这般羡慕。

可叹,这世上,引章太多,可盼儿与安秀实,又能有多少呢?能得其一谓之幸,若能双全则方是不羡鸳鸯不羡仙了。最恨的是两者在手而不自知,直到深陷水深火热方才了悟曾经的幸。不是每个人都能同引章一般,错足于世而有人相渡的。

沉吟往事,有一种美叫红尘无情岁月轻,有一种情叫不负风月不负卿萍水姻缘一线牵

风筝如星陨雪飘,被她拾起,好像于大海中无意捞得漂流瓶一般让人充满期待。因你不知它从何而来,去往何处,只知那信笺一旦开启,便是叩开了宿命的大门。

《风筝误》

自古以来有一种浪漫而隐秘的期盼,叫做千里姻缘一线牵。香残扁舟子,相思明月楼。闺中少女多少因之相思成疾,人比黄花瘦。若果有一线牵来,你侬我侬,缠绕于无名指间,直到将掌心纹路连成红线。

不知这“一线”,隐喻了其下多少暗合的香艳故事。在电影《梁山伯与祝英台新传》中,即是因为一只断了线的风筝因缘际合,为日后求学路上相见埋下了伏笔。

这种“一线牵”的法子固然浪漫,却还摆不脱外力,需要依靠与寄托。犹如雨打浮萍,风飘柳絮,由不得自己。萍水相逢,聚一场散一场,即是生命中的过客。这种说法固然浪漫可人,却仍避不开姻缘的寄托性。好姻缘没有媒人,要么眼睁睁憔悴日损,要么自己大胆努力争取。只是这两种方法,都免不得褪掉几层皮。

有意思的是,这媒人不一定是作为“人”的存在。有时是纠缠离合的发梢一线,有时是天光云影的彩云两段,有时,只是一只断了线折了翼的风筝。只要青鸟为你衔来缘分的一端,便是最好的媒。

我达达的马蹄是个美丽的错误,我不是归人,只是个过客。郑愁予在《错误》中这样吟唱。

这真是个美丽的错误,以春风的姿态扣开她的窗扉,揭开她的面纱,打个照面时再道一句,啊,原来不是你。继而转瞬天涯,马蹄声声,相思满地。

这旅人真坏,同春风一般只知撩拨遁逃,却不知如何负责,像最细腻的羽毛碰上最敏感的触觉。最后只得草草收尾。

现代女子将标准的择偶对象定义为简单的三个字,即“高富帅”。可这样的男人又有几个能撞在自己手上?若自己不是修炼到家,即使碰上了,高富帅大多不会愿意陪你上演一场绝世浪漫的灰姑娘童话。于是自怨自艾,蹉跎半晌,看着古典小说中才子佳人,怨自己生不逢时。

不过,真不是古代男子样样俱好,如同裴少俊一样没品的大有人在,是现代女人太爱惜自己,舍不得让自己受一点委屈。

相较现代人复杂而现实的心态而言,古代女子择偶的标准简单了许多,只两个字,“情”与“才”即可。不过,她们不能算是择偶,只能算是撞偶。撞到哪个算哪个,觉得差不多了,见好就收吧。

不管有没有钱,有了“才”便好办。在那个还是淳朴的“酒香不怕巷子深”的年代,“才”可以变成盖新房的“财”,也可以变成知温饱的“财”。佳人于闺中所思,善良的心计所用,也大部分考虑的是这点。

而古代男人与现代男人的审美也确有不同,他们将“好色”与“好淫”是分开的。只知巫山云雨的是“淫”,懂得欣赏,烧高烛照红妆的,方是好色。可见“好色”是一个高雅而有情调的词,不能乱用的。

宋玉有《登徒子好色赋》,东邻有女窥宋玉三年,他却并不怜惜。而登徒子的妻子奇丑无比,登徒子反而十分喜欢,同她有了五个孩子。登徒子若不是同妻子情深义重,则真正算是好淫了。

男人好色,其实不是件坏事,不然“女为悦己者容”便没了出处。他懂得悦你的色,即是懂得体贴怜惜。而现代人则将“好色”与“好淫”并不分开,生生将登徒子这好淫之徒压在“好色”的五行山下不得翻身。

我要写的这篇《风筝误》,男主韩琦仲便是这样一个地道的好色之人。他很率性,不会道貌岸然地隐藏自己作为常人的七情六欲。他将这情思种成一粒种子埋在心下,只等寒冬过后开出绝世的妖娆奇葩。

清明将近,故事开花的季节。惊蛰刚过,乍雨初晴,蛰伏了一个寒季的幽思也破土而出。只等三月的东风飘然而至,镌下一个美丽的错误。

韩琦仲出身有些苦,家道飘零,寄居在同乡家中殷实的戚家,同戚家不学无术的公子戚友先是同窗。天上纸鸢飘过,地上青草漫溯,戚公子忙唤下人也糊一只纸鸢来,好去赶着热闹放风筝。

戚友先是典型的富贵闲人,糊上一只风筝纯属为了凑热闹。他不懂得“几人平地上,看我碧霄中”的苍穹大志。拿了那风筝左看右看,怎么都觉得少了些什么,因此差小僮前去找韩琦仲,让他帮自己在上面画一幅画。

韩琦仲正在赋诗,他平素很是瞧不上这些公子哥儿的玩物,义正词严地拒绝说,我韩相公画不惯,就是会画,也要存气岸。如椽巨笔被用来做雕虫小技,他自然是不屑的。又奈何不过小僮在一旁的苦求,他只得勉强提笔,将自己才做的诗续了两句。就当借别人风筝,抒自己襟怀吧:

谩道风流似谪仙,伤心徒赋《四愁》篇。

未经春色过眉际,但觉秋声到耳边。

好梦阿谁堪入梦,欲眠竟夕又忘眠。

人间无复埋忧地,题向风筝寄与天。

戚友先拿到风筝,虽是不满,却也没办法,他不懂那两句诗的含义,只像顽童拿了一件新奇玩意儿。他忙奔至城头,扯了线便放,却不想偶来一阵狂风吹断了线,风筝无影无踪。

喜欢放风筝,是因为那风筝无论如何登高摇摆,也始终掌控在你的手中。可是有一日线断了呢?它不再属于你,不知落在哪家的门庭下。在寒风中震颤摇摆着,你我又是谁的风筝?丢了风筝,散落心事,却可能水随风起,际合一段姻缘。我的风筝被谁捡到了,是不是意味着我丢了的缘也被谁拾起了呢?

戚友先丢了的,是一只风筝。韩琦仲丢了的,却是一首诗。他将自己的心迹放飞,以此鸿鹄远志和爱的希冀作为上联,看老天如何应对。

城中还有一大户詹家,詹老爷外出做官,生怕家中梅、柳二位夫人见面相互龃龉,故而在临行前砌了一道墙,从此隔开天地,再无相关。

这一日,柳夫人要考女儿淑娟的学问,要她依韵作诗。淑娟正提笔间,恰见一只断了线的风筝飘摇而来。她小心翼翼地捧起,如拾起一段飘摇的心事。定睛望去,那纸鸢上题着好一首妙诗。

淑娟疑惑着,还带有些好奇。风筝如星陨雪飘,被她拾起,好像于大海中无意捞得漂流瓶一般让人充满期待。因你不知它从何而来,去往何处,只知那信笺一旦开启,便是叩开了宿命的大门。

淑娟拿了这风筝,依着他的韵,很自然地奉了母命在纸鸢上题上自己的诗句。考较学问而已,她哪里会多想。在我看来,这一举动却分明如签订的婚书,月老已备好东风,只等她的亲手落墨:

何处金声掷自天?投阶作意醒幽眠。

纸鸢只合飞云外,彩线何缘断日边?

未必有心传雁字,可能无尾续貂篇。

愁多莫向穹窿诉,只为愁多谪却仙。

不过在她题诗后的几个时辰,戚府的小僮便登门找风筝,从柳氏手中拿回了已题上淑娟笔墨的风筝。淑娟得知后大惊,埋怨母亲,那本是闺阁的笔墨,如何能轻易外露?

这一举动并不是矫情,而是闺阁之事本该如此娇贵。就好像当初黛玉和探春埋怨宝玉怎么能将姐妹们的笔墨拿出为外人道一样。那笔墨如淑娟樱唇上的一点胭脂,带着清丽芬芳和一点点引人想入非非的香艳。

风筝传到了韩琦仲的手中,他看到续下的几句诗,欣喜若狂。观这字句,分明是出自女子之手。打听到詹府有位小姐才貌双全,风筝又是落到她家的。他打定主意,再题一句诗,权以这风筝表明心迹。

第二日,他写下深情的诗句,亲手拿着风筝站到城头,只等再次落到詹小姐的庭院里。他要亲自等着那詹家小姐用纤纤玉指轻收慢曳地展开那风筝,犹如抽出他的情肠。

今日风向有变,昨日东风,今日西风。那风筝摇摇摆摆,落到了大小姐爱娟的家中。这爱娟不同于淑娟秀外慧中,大字不识几个,容貌不如东施,却偏偏做着高帅富的思春梦。这风筝不请自来到了她手中,撞着好一桩姻缘。她与奶娘定下计策,告诉那前来拿风筝的小僮约于今晚三更,永结百年之好。

韩琦仲得知,大喜过望,不想第一次勾搭竟这样顺利。摩拳擦掌,就差急得跳墙。而那边东施小姐詹爱娟也是顾影自怜着,心想以自己百年难见之风韵,果然能钓到如此金龟婿。还是风筝送上门来的,岂不是白赚了?

两人各怀鬼胎,只等夕阳西下,夜色渐沉。

月挂中天,三更露凉,韩琦仲怀揣着那一点点见不得人的小心思,心下忐忑地来到詹家。他不会飞檐走壁的功夫,被爱情燃烧时,却有了狗急跳墙的冲动。当晚,当世才子韩琦仲以翩翩白马王子的姿态翻墙越户,只等悄悄爬入她的床边,两人即定百年。

而后的故事将我彻底打败。由于看不到脸,不好抱过来直接接吻,韩琦仲只好同故作矜持的爱娟小姐说话:

韩琦仲:小姐,小生后来一首拙作,可曾赐和么?

爱娟:你那首拙作,我已赐和过了。

韩琦仲:这等小姐的佳篇,请念一念。

爱娟:我的佳篇一时忘了。

爱娟无奈,只随意背了首勉强能记住的千家诗。韩琦仲起疑,要听她念自己的诗,却被爱娟央告着,说这是一刻千金的时节,哪有工夫念诗,不如先把正经事做完了,再念也不迟。韩琦仲进退两难之际,恰逢奶娘端了一盏灯前来,两相一照,韩琦仲顿时觉得这大半辈子白活了。

他哪里见过这样丑的女子,吓得就要逃走,却被看上了眼的爱娟一把扯住。韩琦仲连忙收起未见面时那一点点想入非非的不良想法,摆出一副文人士子的清高模样,用父母媒妁的大道理吓唬她。继而落荒而逃,将原本希冀的春梦,彻底断了念。

色字头上一把刀,爱娟小姐这副尊容,当真让韩琦仲内伤了。他怀揣着一颗破碎的心凄惨地上路,入京赴试竟夺了当朝状元。

故事到了此处,阴差阳错的伏笔已经埋下。而后韩琦仲最终迫于戚伯父之命,入赘詹府,娶了淑娟小姐。只可惜他当时并不知情,一直将淑娟当做爱娟,始终不敢掀起她的盖头。直到家人拿灯前来照亮花容月貌,方才欢喜大团圆。

而戚友先则奉命娶了爱娟,盖头掀开,一身冷汗。新婚之夜,自然是鸡飞狗跳一场。不过总算是丑娶丑,美归美,好一场阴差阳错的门当户对。

这一桩掀错盖头嫁对郎的事闹得啼笑皆非,一切的起因皆是那只误打误撞的风筝。

风筝不解意,何故入门墙呢?

只是因为多看了你一眼

如果缘分真的到了,即使一次擦肩,也能定下百年。擦肩陌路,此后下文未断。爱上的那人,一生一世都会被爱火包围纠缠。五百年埋下的心灵感应,岂是那么容易就能逃脱的?

《西厢记》

普救有约

碧落一炉烟,燃在凡尘。尘世倒影,幽闺心事,尽揽烟岚中。

浮世在眼睫下,在雾霭中,缓缓荡开。

人说,五百年的回眸,才换来今生的擦肩而过。这话乍看起来很是让人泄气,觉得此生没了指望。五百年的求佛,方才换过擦肩而过。那苦修如何,才可一世共枕?

可是你信吗?如果缘分真的到了,即使一次擦肩,也能定下百年。擦肩陌路,此后下文未断。爱上的那人,一生一世都会被爱火包围纠缠。五百年埋下的心灵感应,岂是那么容易就能逃脱的?

满目铺陈的,是描画不尽的百色人生,万种风流。她在佛寺中走,噙着一抹若有若无的淡笑回头,一个清浅的回眸,完成了与他的初次邂逅。使他第一次相信一切都是有因果的,而这孽缘,恰应在她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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