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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红帐篷下的思考

上山的时候,我们那一行人自然拉开了一些距离。许多险要地段都只能一个一个人地通过。我和那个草原姑娘金花走在一起。前后还有几个人。刚进山门开始爬坡那会儿,有个姓侯的小子跟金花献殷勤,说是如果她走不动了可以让他背。金花的脸当时就红了。那小子也没想到金花这么不禁逗,一时不知所措,就故意掉队了。

山坡往上是一级一级的石阶。开始很平缓,越往上越陡峭。在能容纳两个人并行的时候,金花似乎有意和我一起走。我知道她不讨厌我──也许恰恰就是为了这个──让一个不那么讨厌的人占住身边的位置,以使讨厌的家伙无处容身。对我而言,金花并不是令我特别动心的女性,但这也不等于我的潜意识会排斥与她亲近。我们的交谈很简短,不过是对沿途景致的评论之类。即使是七八个字组成的句子,她说起来也娇喘不止。看来这座山真的要够她一呛了。

不知不觉中,来到一块立陡的巨石跟前。那石头约有四五米高,上面钉有一排铁梯。所有游人都只能从这儿爬上去。金花仰头望了一下,似乎并不特别打怵,等前面的人上去了便抓住铁梯往上爬。

当她上到一人多高的时候,我正好抓住最下面的铁条开始往上爬。一抬头,心就不由得一紧──我上面的景观大出我的意外──两条白晃晃的大腿像一对擎天玉柱一般直直地耸立着,正在风中微微飘动的裙子就像一顶红红的小帐篷。这时的我差不多就在这帐篷里……我下意识地扫了一眼,便忙把目光收回。但我发现我无处可看,只有向上……

这时我很意外地看见了她的脸──实际上是先看到了她的手──她用一只非常宝贵的手(请注意:她可正在爬高呢)捂住了裙子,使我终于在一种近乎不可能的环境下目睹了她的芳容。她的脸正朝下对着我。从下往上看人的表情是我所不习惯的,因而我一时没有读懂她的表情。

她在那儿停了一会儿,似乎是终于认识到不腾出那只保护臀部的手便只能永远呆在那儿,手才从裙子上拿开。小帐篷于是立刻又支了起来。她在铁梯上只爬了一格马上又神经质地低头来看我。我一直在关注她的一举一动,突见她回头,而且又是那种我看不懂的表情,赶忙将目光转向别处。但不知是惯性在起作用,还是我的潜意识喜欢看,反正我的头很快又抬了起来……

这个过程实际上并没有太长的时间。转眼间她已经登上了那块岩石。于是我也得以专心往上爬。等我爬到了和她一个水平线时,我突然意识到一种愠怒的表情正在她脸上等着我。

我一时不知该做何反应,只好装作没事一样。她的脸色绯红起来,好似正在上妆,越涂越红。

我马上在心里决定──不能再和她一起爬这山了。

我加快了脚步,赶在这一梯队的前面,独自向山顶爬去。

但是我心里却忍不住总是在想这件事。

毋庸置疑,金花的脸上是一种被侮辱者的表情。但是这种表情也使我产生了被侮辱的感觉。这个草原的姑娘显然太缺乏山的概念,除非她是存心要展示自己的玉腿,否则她就不应该穿着裙子来爬山。既然穿了,便不应该责备别人长着眼睛。人是自然景色的一部分,不小心看了你几眼又有什么了不起……我摇摇头,换了一个思路……从这几天的情形来看,金花似乎挺喜欢我。既是喜欢,干吗又对我看她这么恼怒?这么想着,我便有些委屈。转头向下望去──满以为金花一定是落在所有人的后边以使她那宝贵的小屁股不暴光,谁知她的身下竟是那个嬉皮笑脸的小侯!再看金花的神态,显得怡然自得,频频含笑回首,与那侯儿相映成趣。

这一下我可是真的不理解啦!我感到很沮丧也很恼火,更可笑的是我还明明白白地知道自己的这分“失落感”显得有些牵强。人家并不欠你什么……不过我还是心有不甘地频频观察他们的神态,尽管侯儿的表情让我反感之极。

突然,侯儿那令我讨厌的笑脸给了我一个茅塞顿开的启迪──对呀,瞧人家,无耻得多么坦荡!那笑容似乎可以看成是对金花大腿的一个“反馈”,表示“我看见了,并且很喜欢看。”这样他们就达成了共识,使之成为一项共同的事业。但是你想装作若无其事却不行。

明明在看,却又要做出没看见的样子,喜欢看,却又不想让人看出我喜欢……这样她会不安,会有一种无所依傍的惶恐。换个角度说,假如我是金花,又会怎样呢?面对那样一种含义并不确切的目光,仿佛只有付出而不见回报,真的有点儿不明不白的味道……

我知道是我错了。

沧桑

她很是不屑地抬手挡了一下伸到她嘴边的麦克风,心想这帮老记们越来越放肆了,脸上的表情也不那么好看了:

“还有什么好说的,去看我的自传好啦。”

“只问您一个问题──您从什么时候起想当作家的?”一个戴白眼镜的小记者依然很执著。

这个问题显然取悦了女作家。她已经写了许多轰动性的作品,但似乎很少有人知道她成名前的甘苦。也就是说还从没有人给她一个机会,让她抖搂抖搂心灵深处的货底子。她看了看他,说:“其实是非常偶然的。说出来也许有点儿难以置信。”

卖了关子,发现周围很知趣地静了下来,她来了情绪,非常深沉地叹了口气:

“是因为一个人。那时我并没想当什么作家,可我只有写了东西才有理由去见他。我只好不停地写。他那时是个小编辑。那些东西被他贬得一塌糊涂,弄得我要死要活的,我到现在想起来还有点儿不寒而栗。但我毕竟熬过来了。”

“能告诉我们当年那位小编辑是谁吗?现在一定也是一位知名作家吧?”

女作家笑了笑,“他现在是位老编辑了。”

出神入化

万景曾经做过投递员。因为他对自己经手的邮件表现了过度的兴趣而屡屡遭到用户的控告。特别是写给女孩子的信件(或者从笔体上能辨出是女孩子写给别人的信)更得到了他的异乎寻常的关照。据他自己的交代,他一拿到这样的信件便觉得手心里有一丝清凉,于是爱不释手,迫切地想知道它的内容。“我从没有毁过一封信,总是看了之后就把它原样封好,并且马上就投递到位的呀!”不过这样的解释是任何人都不能满意的。他被开除了。

虽然不再有邮件要他投寄,可他还是非常习惯到大街上去转悠。只不过现在他骑的是自己的自行车了。家人帮他找职业,他一概瞧不上眼儿。自个儿钉了个木箱子,卖起了雪糕。他自然不肯像老太太那样找棵大树稳坐在一个固定地点,他喜欢走街窜巷。他从事这项事业当然不是以赚钱为目的,而究竟为了什么,开始他自己也不清楚。不过这迷惘只是暂时的,他很快就找到了他的生命的意义。

也就是在他卖雪糕生涯的第一天,他骑着车子刚一拐出他家那条小街,一眼便搭住一个骑车的小妞儿──虽然只是浮光掠影,可他双眼立时迸出一溜儿火星──好像在哪儿见过……这么美的女孩儿,见过是不应该忘记的。万景一把刹住车,站在那儿愣了愣神儿。他忽然想起了这个女孩儿的地址──这一下他马上就安定下来──我有她的地址还怕什么?这当然不仅仅是出于他固有的职业感。就是从总体上来讲,地址也的确是人类的最重要的标志和索引。当你还不能拥有某人的时候,掌握其人的地址便掌握了掌握她(他)的希望和可能。这难道不是一件很有意义的事业么?

不用说万景在大街小巷还会经常碰见他不知道地址的漂亮女人。这时他立刻就骑上车子默默地尾随而去。开始他还不免有些心理障碍,觉得有点儿不好意思。可他很快就提高了认识──首先,他有充分的自由决定在什么时候到任何地方去做他的小买卖;其次,他跟着漂亮女人走有生意上的充分理由:女人总是往最热闹的地方去,越是漂亮女人去的地方也就越发热闹。他去这样的地方卖雪糕当然是绝顶聪明的。不过被带到热闹场所并不是他的目的。他所希望的当然是被带去女人的家(至少应该是所在单位)──这样他就获得了她的地址。

最初的追踪是既兴奋又忙乱的。因为追踪意味着他不能有自己想去的具体的方位。他去的都是本来想不到会去的地方。所以这从理论上为这项工作提供了充分的随机性乐趣。当他选择了一个姑娘做为追踪目标时,半路上往往会碰到更吸引人的目标。这时他当然会舍去旧的目标,转而跟上。这样在他最终获得了一个新地址的时候,实际上已经经历了一个去粗取精,不断扬弃,不断超越的哲思过程。因而这个结果便可以说是比较接近完美的理想境界了。还有一个意想不到的乐趣是,当他为一个一个接力式的新目标而在大街小巷来回来去地奔波时,他有时会在另一个地段碰到他刚刚“扬弃”了的旧目标。这时她看上去就会有一种亲切感,使他这一把不能再丢下她不顾了。于是就得到了她的地址。

这时他的心态是良好的。

随着他的辛勤工作,他渐渐地达到了这样一种境界──这座小城里的大多数算得上有点儿姿色的女性都在他的“掌握”之中。他的大脑彻底变成了本地美女的档案资料库。当他某一天在大街上碰见接新娘的车队,他只要眯起眼睛往轿车里搭上一眼,就知道是哪家的女孩儿了。这时他当然别无选择,只好乖乖地跟在后面。以便及时更改这位新娘的地址资料。这时他的心情是很复杂的,一面为自己能够准确地把握生活的脉搏而自豪,一面为又一位好姑娘变成别人的妻子而怅惘。那个男人是个好男人吗?他有没有赌博恶习?是不是酗酒成性?性功能正常吗……

万景已经习惯了父母和亲友的斥责。可当他三十多岁了的时候他才明白这多半是因为他还没有娶妻。他未尝不想,只是有一个他解决不了的难题──你让他娶这些美人儿中的哪一个?他固然并不以为娶了她们中的哪一个都是对其他人的背叛,但明摆着的事实是他显然不可能把她们全都招入麾下。娶哪一个都将使他在心理上丧失对她们的把握能力。当然另一个事实实际上一直被他忽略了,那就是这些在他“掌握”之下的美人儿却并不知道他的存在。

事情坏在他对这些漂亮女人没有一点儿坏心。那天感到有点儿无聊,他已经很久没有在小城里发现不在他掌握之中的美人儿了。在一棵老槐树下,他抱着他的雪糕盒子几乎要睡着了。这时他听到一个并不太清脆的金属碰击声。他睁开迷迷蒙蒙的双眼,先是看见一个骑自行车的女人一掠而过──他只凭一眼侧影和她那特别纤细的腰条儿就知道她是燕子胡同106号的那个在电话局工作的小职员──他目送她远去,目光向下一落,发现路上躺着一串钥匙。

她的钥匙掉了。他想叫住她,可已经走得太远了。没办法,只好给她送去了。

走在路上,他感到自己的一技之长终于可以发挥出来,为人民做一点儿好事,心情于是特别好。那个进不了屋的小女子一定正在家门前着急呢……

到了地方,门前却没有人。她大概想不起把钥匙丢在什么地方,到处瞎找去了。万景就坐在门前的楼梯台阶上等。过了好长时间也不见她回来。他盒子里的雪糕已经开始融化。他觉得不能再这么傻等下去了,就用手中的钥匙打开了门──这时他的感觉就好像这是他的家一样。

豁然开启的门带给他一种异样的感受──可是太短暂了──他只觉得眼前金光万道,然后就什么也不知道了。

他在拘留所里清醒过来。警察听了他的送还钥匙的解释之后,抓住一个致命的疑点不放──你怎么知道她的住址?在场的另一个着便装的男人对这一点似乎更感兴趣。后来万景知道他是那女子的丈夫。万景开门的时候,他和妻子都在屋里。

那个女子倒是很愿意相信他,只是她不明白他用钥匙开门之前为什么不先敲敲门。

万景说:“你的钥匙在我手里,我怎么想到你能进屋?”

“我丢了钥匙,可我丈夫还有哇。”

万景这时沮丧万分地发现自己从没想到她会有个丈夫。

走投无路

怡昕头一次来采访和约稿时,正碰见我在平台上晾晒妻子的乳罩。我从她微露的笑容里找到了一丝惊叹和赞美。我擦干了手,坐在室内沙发上接受她的恭维和鼓励。她一定要定准什么时候能拿到我的稿子。我再三推辞,终于发现她是个不达目的死不休的女孩儿,只好随口应承了一个时间。临走时她问我订没订“她的”杂志。我说没订。她答应以后给我寄。

大约十几天之后她再次登门又碰见我蹲在门厅里洗乳罩。这次落坐之后我发现话题显然就是从乳罩上引发的了──她说像我这样在事业上有成就还能如此体贴妻子的男人真是难得。我谦逊地笑着,说这种力所能及的小工作多做些有百利而无一弊。她挺严肃地点头认同,然后告诉我她的主编对她上次所写的专访不太满意,认为写得太肤浅,没有写出我的成就“后面的”精神所在。所以又让她来更深入地“挖掘”一番。

这一次可怜的小记者准备了一大堆问题。她上一次来的时候一定后悔她准备得不够充分,她没想到一个有那么多著作的人竟然如此不擅言谈。我们谈话时经常出现这样的局面──当我想要表达某种意义时,尽管她已明白,而我这边却还在绊绊磕磕竭力寻找着可以在身边抓到的词句。这时她只好小心翼翼地陪我一起说,并且实际上由她整个把我的意思说出来。她耐心得像一个刚刚毕业的幼教老师。可惜我还是拖累了她,让她为那么一篇专访跑来跑去。多准备些具体的问题显然十分有利于她与我的交流。我们都感到流畅多了。我只记得当她问到我的那些作品的灵感是如何获取的时,我一下子窘住了。核计半天,我只好按照惯常的说法,告诉她生活是创作的源泉。

然后是稿子。我没想到这么快就到了日子,只好央告“宽限”几日。她毫不掩饰她的惊讶和不满──“你这样的大作家写个短篇还难吗?”

我说手头有部待发稿的文集需要校阅。

我没想到这一次她的专访还是不成功。当怡昕愁眉苦脸地又一次光临时,她已经对我在洗妻子的乳罩这件事习以为常了。她根本不再问我稿子的事。

“接着洗你的吧。”她叹了口气,拖了张椅子坐在我旁边,“我算服了──服我们主编,也服你了。”

我有点儿不知所措,不知是照她的吩咐接着洗呢,还是擦干手请她去屋里坐坐。“你服我什么?”我不知该说什么,顺嘴问。

“瞧你多笨呀!那东西还用得着那么搓吗?你怎么连这么点儿活儿也干不好?靠边站吧,瞧我的──”她不由分说从我手中抢走了盆,拽拽袖子就洗了起来。

“这……这……”我很尴尬。

“请问还有别的要洗吗?”怡昕自自然然地问了一句。她三下两下就洗完了,似乎有些意犹未尽。

“没,没了。”我惊讶地瞪大双眼瞅着她。

“怎么,你就给她洗乳罩吗?”她的脸上带着奇怪的笑意。

“不,我也写点儿小说什么的。”我在竭力维护自己的形象。

“我是问你光给她洗乳罩,不给她洗点儿衬衣外套什么的吗?”

我一下子顿住了,我该怎么向她解释呢?

“你可真有意思。像你从前的小说一样,出人意料,让人难以捉摸。”她摇摇头,“是她让你洗的吗?”

“我怎么说呢?她不是个女魔鬼,怎么可能……”

“那么是您乐意替女人洗这类‘小东西’啦?”

天呐,瞧她已经对我放肆到这种程度了。我一下子觉得非常难堪,“哪里,哪里。我怎么会愿意替她洗……”

“我感到非常不理解的是,她自己为什么不洗?这种事我还是头一回听说。”

“假如……假如她能洗的话,当然……”

“这是什么意思?她怎么不能洗?”

“因为……”我说,抹了一把脸上的汗,“因为她不在……”

她睁大了眼睛看我,“她不在人世啦?”

我蓦然感到放松的快意。

沉默了片刻,我决定尽可能地把这件事讲清楚。并且竭力不让自己去注意怡昕的表情变化,“那天早晨她换下来的她在卫生间里洗它,一边跟我说话。她说她洗完就去上班。我就开了个玩笑,说我可以帮她洗。我从来不洗任何东西,那天纯粹是因为心情好开的玩笑。可她真把它放在盆子里,冲冲手穿上衣服就走了……”

“结果在路上她就出事了。”她说。

“不──哪能这么简单?她晚上回来了。她没事。开始还对我挺好,可她一进卫生间,发现乳罩还泡在那儿,就发了脾气。我到现在也弄不明白她怎么那么火。”

“我明白。女人都不喜欢有一盆泡在脏水里的湿衣服在家等着她。特别是这种‘小东西’。”

“好吧。就算是这样。我,噢,对了,那天白天几乎没写出一点儿满意的东西来。所以就和她吵了起来。后来她就出去了。我想她是回她妈妈家。路上就出事了。我从医院回来,发现这只乳罩还泡在盆子里,就把它洗了。我那时实在太难受了。我又没洗过什么,第二天晒干了一看没洗净,就重新洗。”

“现在它可是非常干净了。”怡昕小声说。

我笑了笑,“我懂你的意思。你以为我这是病态,总也摆脱不了那场噩梦,是不是?最初那些天我的确有点儿神志恍惚,总觉得把它好好洗干净她就能回来了。可是每次她都不回来。不过非常奇怪的是,这时候我就想抓起纸笔写点儿什么。简直是非写不可。而且写出来的东西真让我自己吃惊。就是这么回事。我一洗它就来灵感。我不知道这该怎么解释,所以也从未对人说起过。”

“我的老天!”怡昕挑了挑眉毛。

“这回你可是真的深入到我的心灵了。那篇小小的专访……”

“是的,不成问题了。”怡昕长叹了一口气,“作家啊,作家啊。”

“不过,请你在文章中千万不要提到我妻子。我认为一个人的隐私应该得到尊重……”

“是的我知道。我既不会写你妻子,也不会写她的乳罩。这件事只是帮我认识了你,使我得以领略你的内心世界。”

她告辞时显得犹犹豫豫,似乎不大情愿走,“我的文章见报后,一定送给你看。”

“好,好。”

“我会常来看你的。”

“行,行。”

“就是……今天那乳罩是我帮你洗的,你的灵感不会受影响吧?”

“别担心──你真是个好心眼儿的女孩子。我觉得现在的状态好极了。”

“我走了……你就这么没白没黑地一直写下去吗?”

“你不用担心我。”我笑着,瞟了一眼墙上的石英钟,脸上的肌肉不自觉地开始一跳一跳的。

她走了。

五分钟之后我妻子就回来了。她仔细看过挂在阳台上的乳罩,说:“噢,今天洗得像点儿样儿了。好吧,从明天开始你练习洗点儿大东西吧。反正你也写不出什么正经玩艺儿,干脆干点儿有用的比什么都强。”

“是,是。”我唯唯诺诺地点着头,一边偷眼瞧了瞧她的脸色。当证实她真的对我稍稍表示了些许满意后,我真是心花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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