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镇一直叫福镇,因福江而得名,不管是之前所属泱国还是现在的大庆国。
福江呢原来不叫福江,叫福江是后来泱国皇帝许福改的。许福一开始也并不是什么如现在历史上所说的是古泽国皇室血统,古泽国最后一位皇子。
最好别信历史,历史呀都是当权者的遮羞布。
老一辈的福镇人都知道,许福只不过是古泽国时期小镇东头卖菜一家的小儿子,小名叫福娃。后来他娶的正房妻子也是福镇人氏。
天下大势合久必分,分久必合。就这样,历史上说的古国之战爆发,在战争中家破人亡的福娃在埋葬全家人后,加入了侠客组织-沧浪。
这中间的故事,没人说的清,战争中满是血腥和阴谋,人人打着和平统一的旗帜,踩着平民的尸骸听着亡魂的哭泣去实现自己的霸业。
泱国元年,许福登基称帝。
二年,徐福返乡祭祖,将皇城和连接他家乡小镇的这条江改名叫福江,这镇也就叫了福镇。
许福不许任何人插手福镇事务,泱国时期,这里便是真正的世外桃源。
福镇是个水陆贯通的地方,也是南方的交通枢纽,一度成为南方的经济中心,再加上这里是古泽国旧城,留下了众多都城遗址,受到文人墨客的欢迎,江湖儿女的青睐。
似乎来到这儿,他们就能回到那个人人在江湖,人人为侠客的年代。
历史车轮终是滚滚向前,无情的碾压。
泱国亡了,游牧民族结束了泱国统治,建立大庆,北方蛮子的悍勇之风吹散了最后的江湖之气。
“侠客绝”颁布后,侠客人人自危,为了高额悬赏金,或残杀,或躲避,世间便再无了江湖,世间就失了侠客。
皇城北迁,经济重心跟着北移,福镇便被遗落,成为了现在大庆国天水州下一个小镇。
或许是历史的缘故,福镇的夕阳总是会有一份厚重一份深沉引人回想起那些个往事,在江风吹起时,更是如此。
沈获在暮色中睡去,醒来时,黑夜街头巷尾有点点灯光。
惨了,惨了,我怎么睡着了,再不回去免不得母亲一顿暴揍。
沈获不像来时那样慢慢的生怕踩坏了瓦片,快速的从房顶下来,收好梯子,把宅门虚掩上,便找到回家的方向,往家赶。
金枝街果然不似其他小镇街巷,现在还灯火通明,时不时有琴瑟之声,杯盏撞击声在安静的小镇响起。
少年脚踩在青石板上,以一种不易让人察觉的方式走出金枝街,谁叫宅子在最里面,自己要想出去,就必须经过这些老爷们的家。
老爷们有些是好,府里的护卫却不一定,一个个长得膀大腰圆,面露凶相,看着就算是一头老虎也能轻而易举打死,而且只要有人敢在自家的府邸附近瞎晃,免不了要受一番拷问然后把你从宅子里扔出去,自己这瘦弱的小身板可经不起他们折腾。
脚踩在石板上连续的嗒嗒声不自觉让沈获有点心慌,少年加快了脚上的步伐,想赶紧走出这个地方。
或许是太过于紧张,瘦弱的少年竟摔到在了青石板上。
少年刚想起身,前面不远处的路面却被灯笼光照亮。
沈获心想完了完了,我可能要被抬回去了,又想到自己可能还会缺胳膊少腿的,沈获心就凉了半截。
谁知,面前只不过是打着灯笼一脸惊讶的少女,身穿粉衣,面容清丽,尤其是眼晴,在这四周漆黑的情况下,更显明亮,眼晴里就像藏着星空一般。
少女好看的眸子细细打量着地上的男孩,少女先开口:“沈获,你怎么会在这儿?”
“我....我在散步呢,对,我饭后散步呢,你们这青石板也太不平了,害我摔了一跤。”沈获为了让自己显得更加自然,缓慢的爬起身,拍了拍衣服,理了理头发。
看见少年为了不想让自己察觉而装出来的窘迫模样,这里是镇西,你家在填东,饭后散步散到这你也敢说。少女掩嘴偷笑起来,小巷中的灯火也跟着摇晃。
“不就摔个跤吗,你.....你笑什么苏小晚,”少年的脸开始涨红“那你这么晚,又是在这儿干吗的?”
“我也是饭后散步呀,可我和你可不一样,我就在我家附近,你可是走了大半个福镇。”少女收回笑声。她
将灯笼转向自家大门方向,好让少年清楚的看见门牌上写着的苏府两字。
“对了,你散步回家要小心点,街口这条路听我爷爷说还是挺古怪的。”
“我就不劳苏小姐费心了,趁着天色尚早,我这就回去。”沈获说完就转身离开了。
“沈获,我说着玩的...你”,少女话还没说完,沈获已经走出去很远了。
少女其实蛮希望有人能陪她说说话的,家里的人整天要求她背书,要她做那女子宰相。每天饭后的空余时间,苏小晚就只能玩玩爷爷给她的玲珑球,女子宰相不光要书读的多,身体也要跟上。
这不,刚才玩球太用力,球飞了出来,苏小晚出来捡球才碰上了沈获。苏小晚看沈获远去的背影,想了想自己球还没捡,再不玩,就又到背书的时候了。
苏小晚以为沈获是生她的气才离开的,沈获却是觉得在心爱姑娘面前丢了脸才离开的,他是想找个地缝钻进去,没有地缝不就只能赶紧离开了吗?试问天下的少年那个愿意在心爱的女孩面前丢脸呢?
走了之后的沈获是越想越后悔,其实是想和那个女孩聊几句的呀,和她说今晚的月色真美呀,给她讲自己身边的一些趣事,保管逗得女孩笑的合不扰嘴。
可他又怕聪明的女孩一下识破他的目的。他母亲就说过,女孩可是天底下最聪明的人,什么事情都别想逃过她们的眼睛,所以他每次说谎都会被母亲一下揭穿。
所以呀,女孩是他心头的朱沙痣,默默喜欢就好了。
至于什么时候说出来,没关系,迟一点就迟一点吧,等我有足够的勇气,就一定要对她说。
刚上私塾的第一天,沈获是被母亲硬拖过去的,沈获一听去私塾要背这经那典就不乐意,时间都拿去背书了,我还怎么当我的小霸王呀。
这可不行,隔壁的娃娃老早就想谋朝篡位了,可不能让他得了逞!
那天,沈获呢在学堂一边装模做样的背着书,一边再次谋划自己的逃跑大业。
马蹄声自远处传来,停在学堂门口。
马夫下车掀开帘子,从上面走下一男一女,男的约莫四十多岁,是镇上的苏秀才,苏郎,才得其貌不扬,除了读书人特有的温吞,好像也没有啥了。
女孩看上去和沈获一般大,一袭粉衣,肤色白皙,鼻子小巧而俏挺,尤其是那双眼睛,扑闪扑闪的,仿佛会说话,长长的微卷的睫毛,平添一份可爱。兴许是马车内有点热的缘故,女孩脸上晶莹的汗珠都清晰可见还有两抹淡淡的粉红。
沈获惊讶于自己竟然在这么仔细的观察着女孩,连忙把自己羞红的脸埋进书里,可沈获还是会偷偷扭过头,悄悄看着女孩。
私塾外的女孩可不知道自己已经被一个叫沈获的男孩暗许终生了。
女孩只能站在父亲旁边,听着教书的夫子,一而再再而三的强调私塾的规矩,父亲在旁附和,觉得夫子不愧是夫子。
女孩其实并不爱读书,奈何天资太高,被家族寄予厚望,希望培养出像前朝梁红玉那样的女子宰相。在梁红玉之前女孩别说去私塾了,连读书都不被允许,正是梁红玉的提倡让原来那些深居宅门不出的大家闺秀学着和家里男子一样读书参政。
夫子还没说完,女孩实在不耐烦了,就只能四处看看,大家都觉得读书给了女子机会,一个自由的机会,可我现在不还是被父亲牵着手,不能松开吗。
女孩扫了一眼私塾,想看有没有女孩能陪着自己一起,好吗,自己的父亲还真开明,一个也没有。女孩不放弃,在私塾里继续寻找。
忽然,女孩看见了私塾角落一个男孩正看着她,四目相对,空气中弥漫着异样的感觉,女孩看见了男孩,这或许就是所谓爱情的开端吧,先从第一眼开始。
女孩先笑了。眼睛弯弯的,像月牙。
男孩也笑了,脸红红的。
“晚儿,看什么呢,快听夫子说呀。”
“偶偶,好的,好的父亲。”
“母亲,我不想逃学了,私塾也蛮好的。”
那是私塾好呀,是私塾里头的女孩好,男孩这样告诉自己。
因为在喜欢的女孩面前丢脸的沈获伤心地走在大街上,不知道自己明天该怎么面对苏小晚。
“哟,这不是小获吗,这么晚还不回家,不怕你妈打屁股啊。”沈获身后不远处,是一个挑着担的老人。
是刘老伯!沈获回头看去。
刘老伯是福镇买饼的,孤寡老人一个,家里也没有什么亲人,沈获因为喜欢吃饼就三天两头到刘老伯这儿来。
但是沈获没钱啊,他就一口一个爷爷叫着,叫地可亲切了,老人又没孙子,天然地就对这个嘴甜的小子有了孙子般的亲近感。
“刘爷爷,我好丢人啊。”沈获向刘老伯把整个事情都倾诉了一遍。
刘老伯虽然现在是个孤寡老人,但好歹也年轻过。听完沈获讲的。老人一下就明白了。
“小获,你听爷爷的,你喜欢人家姑娘就大胆地追,不会错的。”
“刘爷爷你说什么啊,谁会喜欢那个千金大小姐啊。”沈获心中的小秘密再次被戳穿,别扭地扭到一边。
“小获这也有什么不好承认的,漂亮的小女孩,那个男孩不喜欢,你要是不抓紧,说不定就要被其他人拐跑了。”刘老伯摸着沈获的头,笑着说道。
“对了,这么晚,你还没吃饭吧,给你几个饼,吃完赶紧回家吧。”刘老伯从他的担里拿出两个烧饼塞到沈获手里。
刘老伯白天摆摊,晚上就会挑着担在福镇街上叫卖。
“谢谢刘爷爷,那我先走了啊,不让我妈又该生气了。“沈获拿着两个饼向家的方向跑去。
“跑慢点,跑慢点,这孩子。”
刘老伯看着沈获小小的身影越来越远,不禁在心里感叹道,男孩和女孩,年轻就是好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