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邓澈,第一次开始喜欢一个人是在初三上学期的时候。那个人叫慕清,这个名字只是一个开始。先是慕清这个名字再到慕清这个人,她们就像一颗细小的无声的种子,在我心里慢慢的扎着深根汲取着营养然后发芽,再到最后长成了一株气味浓郁鲜艳带刺的红玫瑰。哪怕它带着长长的刺,刺一下下一秒便会鲜血淋漓,可是你却宁愿鲜血淋漓,也忍不住想要去接近她的那颗心。
让我想起了小王子的玫瑰花。
如果一定要用一种花来形容她,那么我会选择薰衣草。
第一次正式见慕清,是在那个炎热的下午那节体育课上。但是第一次知道她,第一次见她,却不是在那个下午。
第一次听说她这个人,是在初三上学期的一次语文课上,那时候我们语文老师因有事请假而让其他班级的语文老师代课。我对语文并没有多大的兴趣,我对学习也是如此,处于无所谓的状态。因为爸妈并不在意我的学习成绩,只希望我快乐。所以更多时候我总是按着自己的兴趣来。
因为不感兴趣,本来只打算一如既往和朋友插科打诨混完那节课。却因为她作文的一句话记住了慕清这个名字,下课还特地跑去找语文老师要了那张试卷。我被震撼到了,哪怕那只是一句她引用的话。
那句话是:“世间万般皆苦,你明目张胆的偏爱便是救赎。”
我注意到这句话,是因为老师重复了好几遍。让我也听了进去。或许是因为太美,或许是因为有很多感触,才以至于老师重复那么多遍。但是我确实也被震撼到了,尽管我性格好像并不是那么的细腻。但是因为我也经历过一段很痛苦的时间,到后来被人救赎。所以我好像很能理解这句话,我觉得这句话很符合我那时的心境。很美的一句话。
我开始懊悔没有认真听这篇作文,没有认真听这节语文课。于是下课我急匆匆的跑去找语文老师借阅了这张试卷,把那篇作文重新读了好几遍,然后翻到正面把慕清这个名字给记住,才慢吞吞的把试卷还回给老师。她的名字很好听呢,感觉应该是一个很安静的女孩子,从她作文就可以看出。笔风,文风,特点很鲜明带点忧郁的感觉。
作文写的是一个性格孤僻的小孩被救赎的故事,把很平凡的很平淡的一些小事情描写的恰到好处,却让人感觉很温暖。我觉得在现实中这样的小事情完全不会被人给记住,因为太平常了。但对于那个性格孤僻的小朋友却是唯一可以抓住的救命稻草,是最后的一道曙光。如果再多等上一秒他肯定就要放弃了。
怎么说呢,更多时候一些小的事情小的帮助小的细节,却更能带给人们温暖以及救赎。
她写的字和名字一样,简洁干净。如果用一个词形容,那应该非风轻云淡莫属了。她写字下笔很轻,淡淡的扫过。让我心里感觉有点难受,有点压抑。让我有点抓不住这微妙的情绪变化。
后来我开始不知不觉的关注起慕清这个名字,也想认识了解这个人。但是我和她交集的机会实在太少了。但是自从知道了这个名字,她在我耳边出现以及被提起的频率越来越高了。如果道听途说也能称的上了解的话,我想我应该有点了解她了。
听说她成绩很好,尤其语文极度拔尖,是语文课代表。听说她很喜欢淡淡的颜色,所以穿衣服总是穿浅色的。听说她很喜欢猫,总是有人看见她在路边看见猫便走不动路了,转头便跑去商店买火腿肠喂猫(我都能想象到这幅场景是多么的可爱了)。听说她性格很好,从不生气,长的虽不算好看,却胜在清秀耐看。而我觉得耐看已经是对人长相极高的评价了。我越来越想见到这个女孩子了。
我也听过别人说她性格很差,伪善,故作清高,性格孤僻,和同学关系很差,没有朋友,爱打小报告。可是我却从来都不相信这些话。
我不知道有没有和我一样的人,你根本见都没有见过那个人,甚至说不上了解,但是你就是坚决肯定的站在她的那边,觉得她一定不是这样的人。没有理由的无条件的信任着。
因为她我开始慢慢重视学习起来,想和她考同一个学校,听说她很优秀,那我想试着变的优秀起来,试着接近她去了解她的全部。慢慢的不再出去玩闹了,也会慢慢的按时做作业了。只不过收效甚微,毕竟落了很多,但却也不是完全没有进步。
后来我终于见到她了,被惊艳到了。
那是在语文老师办公室。因为语文成绩进步了很多的我,被语文老师特地叫去表扬了一番。其实我是有私心的,不过是想着她好像很喜欢语文,如果我的语文能再好点,说不定她也能从老师哪里听见我的名字了。我开始看一些作文书,背一些好词佳句。
但一开始高度就不同,所以结果可想而知。
但机缘巧合却见到了她,她抱着一踏厚重的语文作文本刚准备出办公室门,被她们班语文老师叫住。我听见慕清这个名字楞神了,顿了一下,立马转头朝声源望去再朝着她所在的那个方向望去。
她穿着一件淡紫色的短袖衬衫,下面一条深色牛仔裤到脚踝处,搭配一双黑色的低帮板鞋。穿着的短袖衬衫被压进了牛仔裤里。显得腿很长,但也让她整个人显得格外纤瘦。还有她实在太适合紫色了,好温柔啊给人感觉岁月静好。她停在门口看着老师有点疑惑的表情,像极了偶像剧女主看着自己背后还未跟上的男朋友的神情。高高扎起的马尾,以及那条被拉的很高的牛仔裤,让她看起来更加精神以及青春洋溢,却又和温柔这个对立的性质不突兀。
我觉得那些男孩子说她清秀耐看是真的,但是我觉得更甚。如果这种长相只是清秀耐看的话,我实在找不出比她更好看的长相了。远山眉细长,颜色略淡,清秀而温婉,将江南水乡女孩温柔细腻的特点展露无遗。一双桃花眼像要摄人心神一般,水汪汪的不见底,只要往里瞧一眼,人就会陷进去再也出不来了。双眼皮下的眼睫毛,弯弯的浓而密且长。她笑了,一双眼睛弯弯的跟桃花的花瓣似的,嘴角轻轻扬起。微微的笑就已经这么好看了,动人心魄。
我想不出过多的形容词去形容她这么个人,我只知道她现在只是站在哪里,我就喜欢她喜欢的不得了了。很难去诉说这种感觉,第一次见面的人,怎么就让我的心跳的如此厉害。
直到老师嘱咐完她走出办公室,我才被老师叫回神。“还看,人家都走了,有这么好看吗。”我羞赧的低下头去……
回到教室也久久不能平静,她甚至都没有注意到角落的我。她果然很好看呢。而且很文静,没有我想象中的书香气,更多的是温柔舒服的气质。干干净净的。让人心动不已。
我认了,我就知道从开始关注她名字的那一刻起就不那么简单了。
再次见你是你和你朋友在楼下那颗大树下追追打打笑开了怀,依旧是紫色的衣裳,依旧那么衬你。而我在楼上看着你。你笑得很灿烂,灿烂到看见这种笑容的我,心甘情愿沦陷进去。你依旧没有看向我。
第三次见你,是你发挥时常。在大树下垂头丧气的样子。看见你这个样子,我的心都揪了起来,想过去抱抱你。你的朋友拉着你进了班级,我也沮丧的进去了教室。这次我没有期待你看向我,只觉得很难过。
第四次见你,是你在楼下眼神温柔带着微微笑意的逗着小野猫。我刻意在你旁边路过,你摸着它出神,并没有注意到我。我在想你这时在想着什么呢。你真的很喜欢猫呢。这种眼神让我很羡慕它。
第五次见你,我看见你心不在焉的走在我前面。我很担心,所以明明是和我不同路,我却鬼使神差的跟了你半路。后面总觉得似乎不太好,便不在跟了。望着你的身影埋没在路的尽头,直到再也看不见,我才转身离开。这次你依旧没有回头。
有时候我总在想,你和我的距离明明感觉很近,可是总是让我摸不到触不着。我开始意识到我只是在你身边转悠是不行的,我必须站到你的面前你才能注意到我。
后来我几乎越来越少看见你了,你变得更少出来教室了。哪怕我天天下课在栏杆翘首以待,只为了在楼下看见你的身影。可是却越来越少见你了。直到初三上学期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