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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七点二十:伦敦

环顾四周,我觉得这个房间还是可以与之相伴的——柔和的灯光,灯光下两个酒瓶子闪着幽幽的光,桌子上放着了无生气但让人感到安心的报纸和书籍。我曾经在一个题为《海威的伦敦》的笔记本里写道:“我转身张望,有点轻蔑地弓着腰,觉得这个房间沉闷、压抑,仿佛为过去的岁月所累。”那是九月的一个星期日。哎呀,那时候我一定心情不好,或者更看重自己的心情,以为自个儿的心情比什么都重要。

当然,如果菲利普·拉金[5]可以作为一个评判标准的话,我们都属于讨厌家,不得已才待在那儿的人。

现在想起来,离开家确实不错。通往那个村庄的小路上洒满了树上掉下来的坚果。嘎吱嘎吱地踩在脚下,确实有一种男子汉大丈夫的气宇轩昂。去牛津的公共汽车一刻钟以后才开,还有点时间到小酒馆和老板布兰德巴先生,还有他瘦骨嶙峋的老婆布兰德巴太太聊几句。(有趣的是,布兰德巴太太还有个比她更瘦骨嶙峋的老母亲。老太太已经八十岁,更要命的是,最近一次出游,她的左腿被卷到什么“农业机械”里受了伤。老太太吓得半死,打那以后,只字不提那次倒霉的野餐。现在,洛克哈特太太住在酒馆上面的一个房间里,想叫人的时候,就用一根弯曲变形的打台球的棍子敲打地板。)这时候,楼上又传来台球棍子敲打地板的声音,布兰德巴太太应声而去,布兰德巴先生冲我的行李箱摇晃了几下脑袋,问我是不是又要度假。

我有一搭没一搭地和他闲聊着,直到布兰德巴太太回来,才转入正题。我对他们说,我这个无疑优柔寡断、让人讨厌、面色苍白的小少爷,之所以要到伦敦,并不是因为对他们心怀不满,也不是因为对这个村庄有什么意见,更不是想用此举表明我对这里淳朴民风的虔敬完全泯灭,等等。我给出两个理由。第一,为了“学习”,布兰德巴先生冷峻地看着我,表示赞许。第二个理由是为了“看我姐姐”。他的妻子听了,目光闪闪,仿佛找到意气相投的知音。我喝完杯中酒,瞥了一眼手表。看到我要走,他们似乎真的很难过。当地两个没有工作的老头和我点了点头,表示告别。我小心翼翼地随手带上门,心里明白,他们中的一个一定在说:“这个查尔斯,真是个好小伙儿。”另外那个人会说:“是的,我同意你的看法,是个好小伙儿。”

没错儿。回过头想一想,如果用“自恋”来形容我自己,实在是用词不当。我根本谈不上喜欢或者爱自己。恰恰相反,我对自己总是一肚子不满。(哦,我这个年纪的人是不是都是这样?)我对查尔斯·海威怎么看?我会说:“查尔斯·海威?我喜欢他。我知道老查尔斯的弱点是什么。你叫他查理也一样。查克……好了。”

公共汽车很不错。我坐在前面,可以近距离观察司机那张连一丝微笑也没有的、胖胖的圆脸。他那双神情专注的蛇眼和天生的鉴别能力结合得十分完美。我像吸食了大麻,兴奋异常,朝周围的旅客点头微笑,兴致勃勃地凝望窗外的景色,对售票员非常有礼貌,清清楚楚地报出目的地的站名,恭恭敬敬递上早已准备好的票钱。

这也不像一次具有划时代意义的旅行。也许仅仅因为我临走前给那位名叫格洛丽亚的姑娘打了个电话。

不管怎么说,牛津车站最近经过一番现代化的改造,看起来很像一个包括出售汉堡、牛排、三明治柜台的“综合体”。此刻这个“综合体”显得很宁静。报亭关门,我只好从行李箱里取出一本书,坐在离窗户远近适中的一个座位上,那本《看得见风景的房间》[6]放在旁边,一直没有打开。

伦敦是一个人们为了回来之后变得更聪明也更忧伤而去的地方。我已经去过那里,事实上,三个星期前才回来。

考试成绩通过A之后,父亲慷慨解囊,给了我七十五英镑,“离开英格兰这个鬼地方,好好出去玩一玩”。他们建议我到一个气候温暖、有利于健康的国家,在那儿待一段时间。不想去的话,这笔钱我也有权自由支配。我认识的一个小伙子下星期要到西班牙,我就交给他一封写了父母地址的信——信里自然没写什么有用的话——求他到了西班牙之后替我寄出去。然后和杰弗里(一位与我志趣相投的朋友)直奔“肥城”[7]。

我们在贝尔赛斯公园莉齐·刘易斯小姐的公寓里猫了一个月。刘易斯小姐是杰弗里的姐姐,舞蹈演员,到塔尔伯特港度假村参加夏季巡回演出,表演舞剧去了。那一个月,我每每想起就浑身起鸡皮疙瘩。那一个月,我们喝劣质酒,泡咖啡馆,到游乐场玩弹球机[8],到处参加聚会,追女孩子,做白日梦。尘土飞扬的下午,浑身臭汗。被令人毛骨悚然的嬉皮士作弄。吸食毒品后致幻的感觉,就像吃了猪排想吐,喝了清炖肉汤腹泻一般。这一切结束于八月中旬的一个早晨。那天,我无意中向我的肚皮和那个姑娘肚皮之间波浪般起伏的地方瞥了一眼——这个女孩儿与我刚刚邂逅(我得补充一句,在一种汗流浃背、宿醉未醒的情况之下)——看见一个个泥卷儿在皮肉间颤动。这泥卷儿和忙乎了一天的工人,在回家的路上一边大步流星地走,一边搓着两只粗糙的大手,搓出来又不耐烦地从手心甩掉的那种黑泥卷儿没有两样。只不过这些泥卷儿在我们肚皮上,所以大得多,就像小鳗鱼。

就在那天,我赶在吃午饭时回到牛津。吃饭时大谈今年夏天是西班牙战后最糟糕的夏天,所以我面带菜色。父母对我说,七月最后一个星期,有人在波多贝罗大街上见过我。我矢口否认,立刻装病,装得远比看起来这副落魄样更严重,目的当然是想堵上他们的嘴,而非因为他们需要安静。(当然还有那位年轻女郎——那位身上有泥垢的性伙伴——离别时送的小礼物的问题。这是另外一个故事了。)

大约八点半,火车进入帕丁顿[9]车站。也许因为正赶上周末银行休假日,站台上空空荡荡,发出阵阵回响,显得那么寥廓。我希望那些神秘怪诞、具有海明威特色的事情不要发生在我的身上。说来也怪(不是吗?)我居然记得那么清楚,比过去几个星期发生的事情还清楚得多。

最后,我决定坐出租汽车。心里想,这是一种“间接经济”。因为那时候我没钱带格洛丽亚出去玩,那天晚上也就是喝了姐姐一平茶匙的速溶咖啡,没有别的消费。除此而外,天太晚了,坐地铁不安全,难免被醉鬼谩骂,或者被“光头仔”袭击。出租汽车驶上坡道,向城里驶去。我四仰八叉坐在后排座,心里默默地想中产阶级下层人士说话时操什么口音,自然是为了和姐夫说话时方便。窗外,夜色愈浓,我看见帕丁顿站和诺丁山大门站前面的直通大道旁边站着许多身穿紫色T恤衫和阿富汗皮马甲的女孩。

我以前只见过两次姐姐那位让人望而生畏的丈夫——诺尔曼·恩特威斯尔。这回是第三次。他家住在坎普登山广场。向门前那一溜斜坡爬去的时候,我看见了他。不过,若非他发出一阵响动,我或许就会错过他。

房屋前面狭长的花园中间孤零零地长着一棵树。诺尔曼爬在树上,好像要把自己锯成两半。他这副模样和我以前看到的样子判若两人。他的两条腿和一条胳膊都攀在一根树枝上,另外一只手像活塞一样来回移动,想齐根儿把树枝锯下来。树枝距离地面大约六英尺,显然已经枯死。

我停下脚步。“你要是锯断那根树枝,”我对他说,“自个儿可就掉下来了!”诺尔曼没理睬我。我能看见一点儿他的脸。那张脸全神贯注,紧紧地绷着,好像在谋杀什么人。

“掉到地上,”我解释说。

我又看了他几眼,走到前门,按响门铃。就在门要打开的瞬间,我听见一阵木头撕裂的声音,紧接着咔嚓一声脆响,我连忙回转身,看见诺尔曼已经落在地上,正使劲拍打着衣服,就像身上沾满了虱子。

“天哪!”詹妮弗·恩特威斯尔,我的姐姐大声说。

我们相拥亲吻,面颊飞红。平常姐弟相逢亲吻时也总是这样。到厨房的路上,詹尼责怪我不打招呼就给她来了个突然袭击。

“诺尔曼干什么呢?”我问道。

“哦,只是锯下一根死树枝。”

我猜想,我的出现打断了他们俩的争吵。也许诺尔曼跑出去锯那个死树枝的时候,詹尼[10]大声嚷嚷着不让他去。诺尔曼不听,跑出去径直爬到树上,三下五除二就把树枝锯了下来,结果置她于“不义”。仿佛说:这下你就懂了吧!

我不想惹人讨厌,在厨房餐桌旁边老老实实坐下,戴上眼镜看她沏茶。她看起来还好。不过作为姐姐,在我眼里,她总是板着脸,毫无优雅可言。我的朋友没有一个人(比方说)问过我她的奶头长什么样。她放假从布里斯托尔[11]回家的时候,即使我春心激荡,也不曾因为想她而手淫一次。可是去年圣诞节假期,我却一直想着她手淫。那种撩人、耗人、很爽、很舒服、很轻柔的动作,是怎样一种精神转换和性欲释放呀!引用我的哥哥马克——他圣诞节前夕开着跑车回家,节礼日[12]就立刻扬长而去——的话来说,她看上去“淫乱沉迷”。显然,她一门心思都在诺尔曼身上。因为她再也没回布里斯托尔完成学业,攻读文学学士学位。到四月份,他们就结婚了。

此刻,她看起来好像宿醉未醒,但还是很健壮的样子。特别是头发很长,亮光闪闪,对于一个“海威”来说,还很密。引人注目的是,尽管她的头发金黄里透着灰暗,她的骨架很大,丰乳肥臀,面色欠佳,可是你没有理由不相信,倘若脱光衣服,她身上会散发出一股煮鸡蛋和死婴的味道。

诺尔曼走进来,朝我点点头,在餐桌对面坐下,很麻利地弄平他在《星期日镜报》上折的一个角,然后全神贯注地读了起来。他的鼻尖儿离那一页只有六英寸,一边读,一边从一个能装半品脱水的杯子里喝口茶水漱漱口。詹尼时不时把那个杯子续满。她站在丈夫身边,一只手尴尬地搭在他的肩膀上,和我聊家里的事以及我的计划。

诺尔曼只跟我说了一次话。是我提到格洛丽亚晚一会儿可能顺便来停留一下的时候。

詹尼问:“她要在这儿吃饭吗?”

“哦,不,”我说,“她九点或者九点半之后才能来。”

诺尔曼从他正看的那份刊物上抬起头,不无嘲讽也不无赞同地说:

“那就只剩下做爱,喝咖啡了,是吗?只是做爱和咖啡。”

喝完茶我就去打开行装。我的卧室在前面的半地下室,正对着垃圾箱和多余的放煤的棚屋。詹尼显然已经收拾过这间屋子——挂了窗帘,铺了床单,摆了1959年世博会展览过的茶几、结实耐用的桌子和椅子。打开行装之前,我先在床上坐了一会儿。这个房间没必要因为格洛丽亚来而提前做什么特别的准备。屋子里散乱地扔着唱片封套;茶几和桌子上放着几本品位不高的书;地板上扔着几本开合有度的彩色副刊。格洛丽亚也许对我没有形成什么特别固定的看法,所以没有必要抠这些细节。

我在心里琢磨,以前有没有和她撒过什么弥天大谎。如果撒过,就得重温一遍,免得露出破绽。但是什么也没有想起来。哦……是的,我说过我二十三岁,是个被养父母收养的孤儿。别的谎没撒过。(她不是个刨根问底的姑娘。)我拿出一个记事的小本儿,列出从车站步行走到詹尼家的半个小时内逗她开心的几件事儿。我可以夸大去年夏天监护人对我如何严加看管,以此解释为什么我整整一个月没有联系她。此外,还可以继续讲格洛丽亚学开车的故事(她爸爸——一位体重二十英石的铺地毯工人——教她)。她当然愿意趁这个机会和我肩并肩地走。要不然,就总是听流行音乐。这件事提醒我,我还撒过一次谎:我和米克·贾格尔关系不错。不过在做别的事儿之前,我先到楼上打了个电话。不是给格洛丽亚,而是给雷切尔。

事实上,我刚拨了六个键就胆怯了,挂断电话,深深地吸了几口气,又重新拨。接电话的是她那位来自欧洲大陆的妈妈。我又挂断电话。

去浴室的时候,我瞥了一眼詹尼和诺尔曼。两个人正站在炉子旁边有滋有味地亲嘴儿,其实也就是亲吻拥抱罢了,没有什么不同凡响之处。

你真该看看我父母亲听到那消息之后的反应。

复活节前的星期六,海威家围坐在餐桌旁边吃早饭。

“天哪!”妈妈喊了起来,“詹尼要结婚了!”

戈登·海威问:“詹尼?”

“詹妮弗。嫁给一个商人。三十岁左右。名叫诺尔曼·恩特威斯尔。”

“做什么生意?”

“家用电器,”她继续念信,“二手家用电器。”

“天哪!”

“两个星期内就办事儿。她正在安排离开布里斯托尔的事儿。”

父亲探过身,问道:“信是写给谁的?”

“写给我们俩的。我拆了,是因为……”

“我明白。哦,她已经二十四岁了,(实际上二十三,)按法律已经是成年人了。我们没有必要管这些事儿了,”他叹了一口气,“总得安排一下结婚宴席吧……”

“詹尼说,因为时间仓促,来不及通知太多朋友。她说简简单单吃顿饭就是了。在他们家。”

父亲有点鄙夷地从正看着的报纸上抬起头。“哦,这倒是个事儿。”

周末,这一对年轻夫妇开着汽车来喝茶。我负责端茶倒水。服了安定的妈妈坐在沙发上,在他们俩中间,不知道说什么才好。父亲在炉子旁边来回踱步。诺尔曼带着浓重的口音说出类似“沙发”、“对不起”,有一次还说“厕所”的时候,父亲的脸颊抽搐着,就像被刺痛了一样。诺尔曼的豪车和华服虽然让他发蒙,但他不是那种轻易会被表面现象蒙蔽的人。(除此而外,父亲比诺尔曼矮好多。詹尼把诺尔曼介绍给父亲的时候,他不得不就那么坐着。)

母亲和姐姐大谈度蜜月、生孩子、经前紧张综合征的时候,我和诺尔曼玩双陆棋,后来又玩二十一点纸牌游戏。我们俩看起来相处得很好。

“我想,这两个人以后的日子好不到哪儿去,”他们走了之后,父亲说。

格洛丽亚和我就铜管乐器伴奏在现代流行音乐中有无合法地位——节奏明快的泰姆拉—摩汤黑人音乐除外——而争论不休,僵持不下。我眯缝着眼,撇着嘴,摊开双手,看着她,心里从十往下数。

坐得舒服吗?事实上,这是从《征服和技术:合成》这本书里直接引用的一句话。我用这句话来命名我的一个文件夹。那里面大多数内容都是以随笔的形式信手写下来的,还有一些看起来挺怪的图表。不过我要是突发奇想,或者需要费心劳神对其细节做一点描述的话,就会把它变成一个个非常漂亮的、完整的句子(再用红笔在下面画圈儿)。这一部分我简单地冠之以“格洛丽亚”,现在看起来完全是模仿英雄诗的风格,华而不实,就像亨利·菲尔丁[13]描绘的小酒馆里的打架斗殴。我通常没时间看他写的那些玩意儿。但是这种风格很适合这个“主题”,也就听之任之了。那天晚上专门说十几岁青少年的事儿,说到底,以后再也不会有这样的机会了。

首先我认为,我说十几岁青少年的性行为和这个年龄段之后人的性行为不同,这话没错儿。那不是你要做的事情,而是你不得不做的事情。过了二十岁的人,我担保,一定也把性看作一种责任。不过是对性伙伴的责任,而不是对自己,就像我们。看看当地购物中心那些邋里邋遢的女人,许多人还带着孩子。穿着衣服都让人不寒而栗,一丝不挂就更无法想象了!她们松弛的乳房几乎垂到膝盖,活像两个悠悠球,抓起来都可以打个结。哪怕想一下,都会让你觉得仿佛身上落了一层斑蝥[14],恶心反胃。可是,活儿还是干了。瞧瞧那堆孩子。十八九岁的年轻人则大都是自发的,像狗一样。一般来说,只是和他干过的女人的名单上又多了一个名字,阳具上又多了一道“刻痕”罢了……也许到二十多岁、三十出头的时候会有一个相对稳定的阶段。明天早晨,我就到村里去,二十岁,求出这些龌龊的推测与想象的“加权平均数”。(我很容易就可以找到村里那个白痴。在一个夏日无风的夜晚,她曾经隔着学校的栅栏同时给我和杰弗里手淫,一起射精。我们站在那儿,两手抓着栏杆,就像囚徒。)

总之:格洛丽亚。在我的想象之中,上了年纪的人一定认为这真该死,而且会惊讶地发现,这并非,并非比他们有天可辩驳的理由而去担心的更糟。对年轻人而言,这种性行为的“逆向”是确确实实存在着的。格洛丽亚和我脱衣服的时候,就像两个救生员,没有任何隔膜。我总是忘记她在做爱时身上发生的种种戏剧性的变化。通常,做爱前,她也会羞涩地说些绵绵情话,她那不装腔作势的美丽的脸庞,有点僵硬的动作,都让你觉得你是她不安时的一个玩物。但是一旦开始,她就很少能分清性冲动和狂犬病之间的明显区别。

就我的记忆所及,这样做也没有什么坏处。和通常的情形相比,没有引人注目的疏漏。十五分,也许二十分钟,我努力克制着不去射精,生怕一旦射了,会有什么不测。还不错的(可以感知到的)高潮。再有两三分钟我的老二[15]就变得疲软,收缩成平常大小,于是被修剪得很整洁的大拇指代替。格洛丽亚又一次……总共五次?高潮。这才算结束。我翻滚下来。大拇指看起来就像游泳了四个小时后那样:青灰、肿胀、以前咬过的地方现出斑纹。闹钟响了,刚刚十点一刻。真希望回到牛津。

一个不容忽视的现象,研究人类学的学生聚集在一起。想到这些,翻阅笔记的时候,我又烦人地勃起。我嫉妒自己。如果格洛丽亚此刻推开门走进来,我会再干一次。她当然长得很好看,身材苗条,个头适中,精心修饰的红头发,大嘴,脸上长着雀斑,而且,荒谬的是她脱了衣服更漂亮。这样的魅力不应该遮蔽(更不要说完全消除)快乐与痛苦之间最基本的关系。这难道只是我们追寻的经验?

吸了一支烟,恢复体力之后,格洛丽亚似乎下定决心要彻底挖掘十九岁的我的最后那点儿潜力。《征服和技术:合成》:“她一会儿说着绵绵情话摆弄我已经瘫软的老二,一会儿用舌头舔我的耳朵,一会儿又摸着我的脚脖子和肩胛骨,仿佛在寻觅尚且不为人知的能唤起性欲的地带。第二次交欢时,我不得不假装三次高潮。那种因疼痛而吭哧吭哧的声音被解读为男人快乐时发出的叫喊。”诸如此类的事情。

“哦,”我说,“这可真不同寻常。好了……你的枕头够用吗?太晚了。睡吧,一觉睡到天亮。”

格洛丽亚看着我,眼神怪怪的。

我面对墙壁假装睡觉。语无伦次地喃喃着……还试探性地打了几声呼噜……不由自主地抽搐了几下。可是床单在我身边沙沙作响。我觉得一只手在我腰部滑来滑去。不一会儿,我那胡须般敏感的阴毛像雷达探测器一样引导着那只手,在腹股沟之间游动。我的腹股沟充满青春的活力,仿佛在说:“行啊!”

在漫长的前戏过程中,我朝下瞥了一眼,看见格洛丽亚正在做被称为口交的性欲倒错。难以理解的是她正以极大的热情很认真地吸吮着,摇晃着脑袋,满头秀发在我的屁股、大腿和肚子上拂来拂去。这模样看起来蛮刺激,但我感觉到的只是一种仿佛两腿间传来的遥远的不相关的麻木,以及随之而来的一种痉挛和针刺感。也许我已经射精了?我问自己。

格洛丽亚认为没有。她又猛地扑过来,说:“我只给我喜欢的男孩儿这么干。”她又亲了我一下,让我趴在她的身上。

还记得我的目光从壁纸上转过来,查看格洛丽亚那张脸(只是为了写这份“文件”)。她脸上的表情充满野性,给人留下深刻的印象。高潮到来时,她咬着牙,颤抖着,发出令人沮丧的叫喊。我高潮的时候(是高潮吗?)背有点疼,急促地喘息着,仿佛一切都塌陷下来。从她怀抱中抽身出来的时候,我觉得,毫无疑问,我将血染詹尼这间漂亮的小屋了。

格洛丽亚仰面朝天躺着,她也精疲力竭。过了一会儿,她蜷着身子,进入梦乡。我望着天花板,嫉妒得喘不过气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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