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台上绚烂的灯光背后,总是漆黑一片。那样的黑是站在舞台中央的人不曾见过的,只有受伤和疗伤的人才能懂的黑。
连续五个小时的演唱会,持续的唱跳,时刻保持的高涨情绪,都是以不断撕扯的声带为代价。
公司好像有意在试探他们的极限,一个小时、两个小时、三个小时……终于在持续三个小时的唱跳后,何昭的体力严重不支,好在他的part结束了。临下台前,何昭看着台下的星星点点,觉得之前流过的汗、泪,甚至是血,都值得。
他冲台下的粉丝标标准准鞠了一躬,有东西顺着他的脸颊滴在舞台上,是汗是泪已经没人在意。
此时的升降台正忙于将何昭的另一名队友升起,所以他在耳返里收到的命令就是快速从舞台侧边跑下。很明显,以何昭现在的资格,还远远不能享受被升降台唯美降下,缓缓跟粉丝摆手说再见。
当聚光灯不再追逐,原本紧张的身体突然得到放松,何昭瞬间觉得自己的身体不受控地向下倒去,他的腿怎么也使不上劲,现在他只想快速找个地方坐下,或者躺下。
“Harry?”
此时何昭的脑袋一片浆糊,只是隐约听到有人在叫他。他的喉结动了动,却发不出任何声音。
正在后台瞎忙活的我,恰好发现了他的异样,快速走过去搀着他。
我轻轻地拍了拍何昭的肩膀,确认他是否醒着。见他始终一动不动,眼看整个人就要瘫倒下去,我吓坏了。
“何昭!何昭!你怎么了?”我着急地喊着他的名字,还加重了手上拍他的力道。
“你说话呀,何昭!”情急之下,我喊了他的本名。
在国外已经待了四年的何昭,早已习惯了全英语的交流环境。突然听到熟悉的母语,他顿时兴奋起来。
“你……认识我?”
“嘿嘿,是啊。”
确认他醒着,我松了一口气。回想起刚才失态的模样,我直挠头,不好意思地傻笑着。
“嘘——这是个秘密,说来话长。你可不能告诉别人哟~”看他欲言又止的样子,我抢先一步说道。
何昭似懂非懂地点了点头,轻轻地笑着。
我冲他做了个鬼脸,“哈哈哈哈哈……”两个人相视而笑。
现在想来,我当时完全是一副傻乎乎的痴汉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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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了这个小插曲,即便在别人面前我们还是用全英文交流,但私底下他更愿意用中文与我聊天,这种感觉呢~就像异乡逢老友。
俗话说得好:老乡见老乡,两眼泪汪汪。但我每次跟何昭见面,俩人都是一个劲地傻乐。
上至天文地理,下至人情世故,我们有好多话题可以聊,几乎无话不说。
也是在认识何昭以后,我才开始相信村上春树说的那句“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因为……我跟何昭,竟然是最陌生的同路人?
这也太巧了吧!我们俩的家竟然在同一栋楼里。(后来我们才知道:原来彼此的父母都认识,见面还会打照面的那种。)
我跟他从小学到高中,一直在同一所学校就读,但我俩却不是惹人羡慕的青梅竹马?
“就很离谱!”我气呼呼地说。
“缘分,妙不可言。”何昭却笑了。
说起来也不奇怪,毕竟那时大家都是学生,平时也只顾匆匆赶路,不是在学习,就是在去学习的路上。在成绩和父母的双重压力下,我都自顾不暇了,哪还有空去关心别人的“死活”。
何昭说:“我这么帅,你没注意到我?”
我有意逗他:“不好意思,我以前都是低头走路。要想让我注意到你,除非你是……”
何昭气极:“林温,你够了!”
“哈——我错了,我错了。您这么帅,您太帅了!我没注意您,是小的有眼无珠,小的有罪。哈哈哈——”最终我屈服在何昭的酷刑(挠我痒痒)之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