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爸爸的这句话,押上了正点,车行大王哪敢装糊涂,只能往明白上听。解开了就是:你要剁我宝贝儿子的双手,你拿什么发号施令?舌头吧!好,我先把你的舌头割掉,你打哑语发号施令吗?恐怕等你学会了,你也该行将就木了。又不是杀父之仇,不共戴天,这么个鸡毛蒜皮的事,值得你君子报仇十年不晚?
“其实砸得响的,还是我爸爸曾经有过的江湖名气和传奇事迹。有头有脸的人心里都明镜似的:今天的大富豪,可不是你这等靠在上海滩偷鸡摸狗、投机钻营,混出来的人模狗样的什么车行大王,人家是真正血拼出来的硬肩膀、硬腰杆的罡气豪杰,当年江湖上一提就得地颤。
“明白里说,人家是真刀真枪横行霸地,撂倒无数狠人的血染双臂的狠客,你这等翻出来都是小偷小摸、欺良凌弱的街面混混小瘪三,哪里够格翻着眼皮叫板!惹怒了,拍案暴口亲手割掉你的舌头,随后便可将你擒拎来,捏开你的嘴,长长地拽出,从根底部下刀子。那大头齐刷刷一根口条,眨眼便掐着尖头悠荡在你眼前,问你要不要。你要是点头,就还给你。你有能耐往回安你就安,你愿意拿回家供着你就拿回去供着,悉听尊便。你要是摇头,那就方便了,吧唧扔到地上,狗吃蚂蚁啃的,也是悉听尊便”
癞瓜说完,坏笑了几声。吴营来也轻笑下,表情安泰。
这就是我的爸爸,对我的宠几乎不分什么事,也是敞开了金库让我挥霍。
在我追求美食和各处去玩女人上,我爸爸报以欣赏的态度。我爸爸认的是老理儿:食色乃人之大欲,也是人应该的首欲。所以人追求食色的享受,再正常不过,无可厚非,而能做到的人都该尽力去做。
我能体谅到我爸爸的心情。他在我这个年龄时,不得不把年轻的血气,用到打打杀杀上,哪来得了追求食色的工夫,只能亏欠着自己。年轻时为打根基没有工夫,基业打下了更停不下来,天天追着行情、日夜盯着股票、倾心算计、寻找对手破绽,感觉就是在不赚就赔的昏暗中度日,哪里还有人的享受。我爸爸是在通过我,把他曾亏欠的东西都捞回来,好给掉进钱眼里的自己,寻些安慰和满足。
我爸爸喜欢我,就是喜欢我的不务正业,沉溺于享受和招风惹事的混作劲头。不喜欢我的两个哥哥,是因为这两个人太过乏味,脑子里整天想着商业、交易所什么的。我爸爸对我说,你就活成我们这个富豪之家,最有人味儿的人吧!这辈子你除了玩,什么都不要做,更不要涉及买卖,我给你准备够你玩几倍的金钱。
够我玩几辈子的金钱,我爸爸早就给我准备好了,我也早就可以随便支配。我爸爸还有个说道:能赚钱的家里,得有能花钱的才合天道,要不就会失衡;赚来的钱,得有家里能花钱的人给花出去,这钱赚得才值价,才越赚越有赚头。
为了让我玩得方便,有个好脚力,我爸爸很早就给我买了辆“福特”牌小轿车,还专门雇来了司机给我开车。后来我感到总用司机不方便,就学会了开车,开始自己载着各色女人到处兜风。
“我漂亮的朋友,说是给你讲这把大毛瑟的来历,可我讲了太多的题外话。”癞瓜拍拍桌子上的毛瑟手枪说。“这就要说到了,因为我说到了我的‘福特’。我的‘福特’就是讲这把大毛瑟来历的开头。”
吴营来说,你讲的都不是题外话,在自己身上发生的事情,都有千丝万缕的联系,都在一统之中,何来题外。即便是发生在别人身上的事情,对自己来说也不能算是题外。身在同一世,同一世中的人和事,都与自己有着联系。
癞瓜赞同吴营来的说法。说你这说法听起来,不是那么好解开,但是感觉就是这样。
接着癞瓜说,这就讲大毛瑟的来历:
那年夏天的一个后半夜,舞厅的热闹进入尾声时,几个陪我开心的舞女,让我请她们去吃宵夜。我OK着手一挥:开拔。
出了舞厅,我开着挤满舞女的“福特”,来的江边一家味道考究的夜店。
遇到我这种主顾,舞女们是不会客气的,叽叽喳喳点满一大桌的菜和糕点,要了几瓶洋酒,便大吃大喝起来。
这些吃青春饭的舞女,在舞厅里已经喝出了醉意,这会儿仍大口往嘴里灌,也不怕酒精把姣好的容颜,过早地烧走样,成为黄脸婆。
如果把癞瓜当时的感受,贴到后来舞厅里,每夜都唱的“夜生活都为了衣食住行”的话,癞瓜眼里这些年轻妙龄的舞女们,倒该是“酒不醉人人自醉,胡天胡地蹉跎了青春”。
癞瓜说,我们这一桌是引人注目的,我这被花蝴蝶们围拢着的花花公子,自然更引人注目。
虽然夜店里,多数是出没夜场的游手好闲均有家底之人、花花公子,也没我这么皇亲国戚般铺张奢靡,怎能不招来目光呢。
那时,就是好摆阔气,耍派头,拿阔少贵公子的架子,招来的目光越多,越觉着自己的腰粗,即使目空一切,也没谁能把我从中间撅折。
当时,夜店里的人不是很多,当舞女们喝到兴头上相互敬酒时,我闲溜眼,溜到了一位男人的身上。这男人,单独坐在斜对着我们这桌的一张小桌前,自斟自饮。桌上摆着几碟考究的小菜和两瓶洋酒、一大瓶老白干。
桌上的老白干,引起了我的注意,因为来这家夜店的人都好拿洋气的范儿,喝老白干会被看成乡巴佬气,与满店的洋曲洋调洋灯洋画洋装饰背道而驰,所以会显得十分碍眼。
在我光顾这家夜店的几年里,似乎没见到过有喝老白干的,夜店里也不见得会有。该是这男人自己带来的吧?如果夜店允许他带进来,也不阻止他摆到桌面上喝,那夜店就是给足了这个男人的面子。
眼睛离开老白干,重来打量这个与众不同的男人。也就不多的几眼,猛然,我心里对这个男人升起一股很强的好感。
他,高大壮实,虎背熊腰,撸起袖子的胳膊,黑黝黝、紧绷绷的像根钢车轴;脑壳大额头宽,方脸,剑眉,大眼睛,笔直的鼻子厚嘴唇,怎么看都像一位独走天下、闷声闷气,但身手却相当了得的镖师。
他目不斜视,周围发出的动静,好像都不能进入他的耳朵,让人感觉这夜店里,仿佛只他一个人在自斟自饮。
老白干倒在一只白瓷茶杯里,我看到他倒过两次。他起杯的频率不是很高,但每次起杯喝进嘴里的老白干都不少,肯定海量者,而桌上的几碟小菜却没怎么动。
最令我着迷的是他喝完一口后。——他放下白瓷杯,轻轻靠回椅背,叉在一起的厚而大的双手,搭上腹部,坐姿沉稳,呼吸平和,视线稍稍往下的眼睛,看着对面一扇透进夜色的小窗口,静静地出神。